中国十大解说员
中国十大解说员具体如下:
1、宋世雄:中央电视台体育节目主持人,高级体育评论员。1960年进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体育记者、中央电视台体育评论员。
2、孙正平:中央电视台著名体育播音员以及解说员,1981年进入央视任体育播音员至今。
3、韩乔生:中央电视台体育播音员和解说员,1978年进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任体育解说员;1984年进入中央电视台担任体育播音、主持。
4、徐济成:新华社高级记者、新华社体育部记者采访室主任、著名篮球评论员。1986年进入新华社体育部,1992年被央视体育中心聘为篮球转播顾问。
5、张卫平:前中国篮球运动员,著名解说员,1973年入国家篮球队。在国家队效力8年,司职大前锋,脚步动作扎实,篮下攻击能力强,很少有人知道,他其实是中国男篮的第一代“飞人”。
6、黄健翔:中国主持人、体育评论员,1994年进入中央电视台体育部,1995年首次解说足球赛,2001年荣获中央电视台十佳主持人称号。
7、贺炜:中央电视台体育主持人及足球评论员,2001年参与了中央电视台《挑战主持人》的节目,2002年正式进入中央电视台体育频道,2003年担任央视体育频道首位长期固定的西甲解说员。
8、詹俊:中国体育赛事解说员,出生于书香世家,1995年进入广东电视台体育部工作,1997年首次解说英超联赛。
9、杨毅:中央电视台篮球解说顾问、《体坛周报》副总编、篮球部主任,《篮球先锋报》副总编辑。
10、张路:中国资深足球节目评论员,中国足协战略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校园足球专家委员会委员。
舞蹈是人类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可以说,中国有多少年的文明,就有多少年的舞蹈史,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了具中国独特形态和神韵的东方舞蹈艺术。为了更好地保护和让传统舞蹈得以传承,有很多传统舞蹈都列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本文就为大家列举入选中国非遗的传统舞蹈名单,包括秧歌、土家族摆手舞、铜鼓舞、傣族孔雀舞、蒙古族安代舞、彝族三弦舞、龙舞、高跷等。
1、朝鲜族农乐舞
中国朝鲜族农乐舞是集演奏、演唱、舞蹈于一体,反映传统农耕生产生活中祭祀祈福、欢庆丰收的民间表演艺术。“农乐舞”俗称“农乐”,流传于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等地的朝鲜族聚居区。历史可追溯到古朝鲜时代春播秋收时的祭天仪式中的“踩地神”。农乐舞分为十二部分。朝鲜族农乐是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舞者伴随唢呐、洞箫、锣鼓的节拍欢歌起舞,表达了追求吉祥幸福的美好愿望。2006年5月20日,朝鲜族农乐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地址:辽宁省,吉林省
2、高跷
高跷也叫“高跷秧歌”,是一种广泛流传于全国各地的民间舞蹈,因舞蹈时多双脚踩踏木跷而得名。高跷历史久远,源于古代百戏中的一种技术表演,北魏时即有踩高跷的石刻画像;高跷一般以舞队的形式表演,舞队人数十多人至数十人不等;大多舞者扮演某个古代神话或历史故事中的角色形象,服饰多模仿戏曲行头;常用道具有扇子、手绢、木棍、刀枪等;表演形式有“踩街”和“撂场”两种,撂场有舞队集体边舞边走各种队形图案的“大场”和两三人表演的“小场”,角色间多男女对舞,有时边舞边唱。
地址:山西省,辽宁省,山东省,河南省,甘肃省
3、秧歌
秧歌是中国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民间舞蹈的类称,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
地址: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山东省,陕西省,天津市,吉林省
4、鼓舞
鼓舞是中国苗族的一种民间舞蹈。苗族“鼓舞”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历史上有关苗族击鼓歌舞的文字记载,较早的可见于唐代。鼓舞的表演形式,丰富多样,根据跳舞的人数可以分为单人、双人、群体鼓舞三类;还可以根据鼓舞的表演形式分为猴儿鼓、对跳鼓、四面鼓、团圆鼓鼓舞等四类,花样繁多的表演形式,应对着不同的节庆氛围,精彩纷呈。
地址: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浙江省,山东省,陕西省,甘肃省,云南省,辽宁省
5、花鼓灯
花鼓灯是传播于淮河流域的一种以歌舞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艺术形式,是一种比较完整系统的传统民间艺术形式。有歌有舞有戏剧,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和丰富的艺术语言,以冯派、陈派、郑派、杨派等十几个流派为代表的花鼓灯,它的舞蹈动作刚健朴实、欢快热烈、动作洒脱,表演风格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它的音乐源自民歌,题材广泛,节奏多变,或高昂激越或婉转纤柔,是中华民族具有代表性和震撼力的民间舞蹈之一。曾被周总理誉为“东方芭蕾”,又有“淮畔幽兰”的美誉。
地址:安徽省
6、傣族孔雀舞
傣族孔雀舞是我国傣族民间舞中负盛名的传统表演性舞蹈,流布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瑞丽、潞西及西双版纳、孟定、孟达、景谷、沧源等傣族聚居区,其中以云南西部瑞丽市的孔雀舞具代表性。相传一千多年前傣族领袖召麻栗杰数模仿孔雀的优美姿态而学舞,后经历代民间艺人加工成型,流传下来,形成孔雀舞。2006年5月20日,傣族孔雀舞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地址:云南省
7、狮舞
狮舞,又称“狮子舞”、“狮灯”、“舞狮”、“舞狮子”,多在年节和喜庆活动中表演。狮子在中华各族人民心目中为瑞兽,象征着吉祥如意,从而在舞狮活动中寄托着民众消灾除害、求吉纳福的美好意愿。狮舞历史久远,《汉书礼乐志》中记载的“象人”便是狮舞的前身;唐宋诗文中多有对狮舞的生动描写。现存狮舞分为南狮、北狮两大类,南狮具有较多的武功高难技巧,神态矫健凶猛;北狮娇憨可爱,多以嬉戏玩耍为表演内容;根据狮子假型制作材料和扎制方法的不同,各地的狮舞种类繁多,异彩纷呈。
地址: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河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
8、龙舞
龙舞,也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或“舞龙灯”,在全国各地和各民族间广泛分布,其形式品种的多样,是任何其他民间舞都无法比拟的。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现以数人集体祭龙求雨的文字;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的记录中已有明确的各种舞龙求雨的记载;此后历朝历代的诗文中记录宫廷或民间舞龙的文字屡见不鲜。直至现在,龙舞仍是民间喜庆节令场合普遍存在的舞蹈形式之一。龙舞基本的表现手段是其道具造型、构图变化和动作套路。
地址: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
9、土家族摆手舞
摆手舞是土家族古老的传统舞蹈,主要流传在鄂、湘、渝交界的酉水河流域,以重庆市秀山县、酉阳县、湖北恩施自治州的来凤、湖南湘西自治州的龙山、永顺为主要传承地。摆手舞它分大摆手和小摆手两种。小摆手,土家语叫“Sevbax”或“Sevbaxbax”;大摆手,土家语称为Yevtixhhex。它集舞蹈艺术与体育健身于一体,有“东方迪斯科”之称。摆手舞反映土家人的生产生活,如狩猎舞表现狩猎活动和摹拟禽兽活动姿态。
地址: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
10、灯舞
灯舞是历史悠久的中国民间舞。主要在元宵节表演,至少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灯舞源于灯节,是灯的制作工艺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彩灯作道具的舞蹈形式,因灯的造型不同而有各种名称,其表演以南方见长。明、清两代己盛行灯舞,清代文献中记载比较多。灯舞主要在夜晚表演,彩灯照耀中灯、人相映情趣盎然,或通过彩灯形成不同的队形、图案,或摆成“吉祥”“天下太平”等字样,或在变化与穿插中表现各种意境。
地址: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
国家级非遗传统舞蹈名单
名称
所在地区
遗产项目编号
朝鲜族农乐舞吉林省Ⅲ-24高跷甘肃省Ⅲ-9秧歌北京市Ⅲ-2鼓舞北京市Ⅲ-42花鼓灯安徽省Ⅲ-6傣族孔雀舞云南省Ⅲ-27狮舞北京市Ⅲ-5龙舞广东省Ⅲ-4土家族摆手舞湖北省Ⅲ-17灯舞江西省Ⅲ-45傩舞广东省Ⅲ-7热巴舞云南省Ⅲ-21苗族芦笙舞贵州省Ⅲ-23铜鼓舞广西壮族自治区Ⅲ-26竹马浙江省Ⅲ-44朝鲜族长鼓舞吉林省Ⅲ-59彝族三弦舞云南省Ⅲ-75宣舞西藏自治区Ⅲ-80谐钦西藏自治区Ⅲ-83俄罗斯族踢踏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Ⅲ-144黄羊钱鞭宁夏回族自治区Ⅲ-143陇西云阳板甘肃省Ⅲ-142傣族白象、马鹿舞云南省Ⅲ-141苗族古瓢舞贵州省Ⅲ-140壮族打扁担广西壮族自治区Ⅲ-139多耶广西壮族自治区Ⅲ-138海南苗族盘皇舞海南省Ⅲ-137阴阳板山东省Ⅲ-136佾舞福建省Ⅲ-135泰兴花鼓江苏省Ⅲ-134翼城浑身板山西省Ⅲ-133六郎庄五虎棍北京市Ⅲ-132鹤舞吉林省Ⅲ-58瑶族长鼓舞广西壮族自治区Ⅲ-60麒麟舞香港Ⅲ-43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黑龙江省Ⅲ-28木鼓舞贵州省Ⅲ-25锅庄舞云南省Ⅲ-20弦子舞西藏自治区Ⅲ-19纳孜库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Ⅲ-131锅哇青海省Ⅲ-130怒族达比亚舞云南省Ⅲ-129水鼓舞云南省Ⅲ-128_鼓舞云南省Ⅲ-127耳子歌云南省Ⅲ-126布依族转场舞贵州省Ⅲ-125阿妹戚托贵州省Ⅲ-124登嘎甘_四川省Ⅲ-123古蔺花灯四川省Ⅲ-122玩牛重庆市Ⅲ-121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
1、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认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的规定,并将所认定的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布。
非遗传承人申报条件:
1、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熟练掌握其传承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知识和核心技艺。
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3、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中具有重要作用,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第二十九条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可以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欢迎来到承天寺,苏轼的灵感之地,历史的见证,文化的瑰宝!这里不仅有苏轼的足迹,更有他留下的不朽诗篇。承天寺,不仅仅是一座寺庙,更是一座历史的博物馆,文化的瑰宝。让我们一同走进承天寺,感受苏轼的智慧,体验历史的厚重,欣赏文化的璀璨。承天寺,等待您的到来,带您穿越时空,领略苏轼的世界。
中国十大解说员
本文2023-10-27 01:13:4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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