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备内原文翻译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7浏览:7收藏

韩非子备内原文翻译,第1张

韩非子备内原文翻译如下:

一、原文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上,此世所以有劫君杀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传赵王而饿主父。

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传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

二、译文

君主的祸患在于相信别人。相信别人,就受到别人控制。臣子对于君主,没有骨肉之亲,只是迫于权势而不得不侍奉。所以做臣子的,窥测君主的意图,没有一会儿停止过,而君主却懈怠傲慢地处于上位,这就是世上出现劫持杀害君主事件的原因。

做君主而非常相信他的儿子,奸臣就能利用他的儿子来实现自己的私利,所以李兑辅助赵壬最终饿死了主父。做君主而非常相信他的妻子,奸臣就能利用他的妻子来实现自己的私利,所以优施帮助丽姬杀死太子申生而改立奚齐。

作者简介:

韩非子(约前280-前233),即韩非,为韩国国君之子,战国末期韩国人,中国古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著作有《韩非子》一书。

1 《韩非子》文言文的翻译

宋国有个卖酒的人,卖酒很公平,对待顾客十分小心恭敬,酿制的酒也很好喝,卖酒的标帜挂得很高很显眼,然而酒就是卖不出去。

酒都发酸了,店主弄不清这是什么缘故,去请教一位他所认识的老人杨倩。杨倩说:“你家的狗很凶猛吧?”卖酒的说:“狗凶猛,为什么酒就卖不出去呢?”杨倩说:“人们害怕它呀!有人让小孩带着钱,提着酒壶去买酒,狗就迎面扑上来去咬他,这就是你的酒酸了也卖不出去的原因哪。”

国家也有猛狗。有才能的人胸怀本领而想使大国国君贤明;有的大臣就是恶犬,迎面扑来咬他们。

这就是国君所以受蒙蔽,受挟制的原因,也是有本领的人不能被重用的原因啊!所以齐桓公问管仲:“治理国家最担心什么?”管仲回答说:“最担心社鼠啦!”齐桓公说:“为什么担心社鼠呢?”管仲回答说:“您可见过那建筑社坛的情形吗?立起木头做成塑像的架子,再给它涂抹上泥灰塑成社神,老鼠穿行在里面。用烟火熏它却恐怕烧坏了木板,用水灌它却恐怕泥土崩塌,这就是社鼠不能抓获的缘故。

现在国君左右的人,在朝廷外谋求尊权重势而从人民中搜刮财富,在朝廷内互相勾结而对国君隐瞒他们的罪恶,对内窥探国君的情况而告诉在外的权臣。在外的权臣和在内的国君左右的人互相倚重,靠诸臣百吏的贿赂而变得富有。

官吏不诛罚,他们就会破坏法令制度;诛罚他们就会使国君不安。国君左右的人依靠国君握有重要的权势,这也是国家的社鼠啊!” 所以大臣当权而专政擅权的,对分明为自己效力的人一定给他好处,而对那些不效力自己的人一定加害。

这也是猛狗。有些大臣就是猛狗,吓走了有才能者,有些大臣又像社鼠,离间忠臣与君王间的感情,但人君却又不知觉。

这样下去,君王颓废而无用,国家怎会不灭亡呢?。

2 《韩非子》文言文的翻译

宋人酤酒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谨,为酒甚美,县帜甚高,然而不售,酒酸。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那么)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雍而往酤,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夫国亦有狗。有道(本领)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是)猛狗,迎而龁之,此人主之(无义,表取独)所以蔽胁(被动),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被动,被重用)也。

翻译:

宋 国有个卖酒的。给的量很足,待客殷勤,酒又酿得香醇,而且店铺门前高悬酒幌,但是酒却卖不出去,变质发酸了。إ他感到很奇怪,就向知道(道理很多)的邻人杨倩老人请教。إ杨倩说:“你店铺里狗很凶恶吧?”إ他不解地问:“狗凶,酒为什么卖不出去?”إ杨倩说:“人们都害怕呀!有的人打发自己的小孩,装上钱,拿上壶,去打酒。而你的狗咬龇牙咧嘴窜出来咬人,谁还敢到你这里来买酒呢?这就是你的酒卖不掉变酸的原因。” “国家也有这样的恶狗呀,有才能的人怀着治国之术想要把它献给君王,那些大臣像恶狗一样龇牙咧嘴地窜出来咬人,这就是君王很少有人帮助,而那些有才能的人不能得到生明智的原因啊。”

3 韩非子全文翻译

韩非 (?—公元前233年),战国晚期著名思想家、散文家,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

出身韩国贵族,曾与李斯一起师事荀子。韩非多次上书韩王, 提出了一系列富国强兵、修明法制的主张,但未被采纳,于是发愤著书。

著作传至秦国后,秦王嬴政大为赞赏,于是发兵攻韩索要韩非,但韩非入秦后秦王又不加信用, 后因受到李斯的诬陷死于狱中。韩非主张君主集权,任法术而尚功利。

与此相适应,他主张行文要以“功用”为目的,其文思想犀利,逻辑严密,锋芒毕露,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现存《韩非子》五十五篇, 是法家的重要作品。

本文运用和氏献璞却被刖足的故事和历史材料作为议论的根椐,进行说理,逻辑性强,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1, 奉而献之厉王2。

厉王使玉人相3之。玉人曰:“石也。

”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4。及厉王薨5,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

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

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6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7?”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 贞士而名之以诳8,此吾所以悲也。”

王乃使玉人理9其璞而得宝焉。遂命10曰:“和氏之璧”。

夫珠玉, 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王11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12, 论宝若此其13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14;然则有道者之不 15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16。

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 近习不敢卖重17;官行法,则浮萌18趋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19。则法术者,乃群臣士 民之 所祸也。

人主非能倍20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21,独周乎道言22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23矣。

昔者吴起24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 曰:“大臣太重,封君25太众;若此,则上26主而下虐民, 此贫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27,绝减百吏之禄秩28, 损不急之枝官29,以奉选练之士30。”

悼王行之期年31而薨矣,吴起枝解32于楚。 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33,设告坐之过34,燔35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36, 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37。

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38,商君车裂39于秦。

楚不用吴起而削乱40,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41,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42。当今之世,大臣贪重43,细民安乱44,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45,则法术之士安能蒙46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47。

注释 1 和氏: 一作卞和。玉璞:玉含在石中未经剖开理治的称为“璞”。

楚山:即 荆山,在今湖北省漳县西。 2 厉王:据《史记•楚世家》记载,并无厉王其人,此处有误。

3 玉人:治玉的工匠。相:省视、察看,此处指鉴定。

4 诳(kuang):欺骗。刖(yue):古代的一种酷刑,把脚砍掉。

先秦法初犯砍左脚,因左脚不为主要用力者。再犯,砍右脚。

刑后做阍人,看大门。 5 薨(hong):诸侯死称为“薨”。

6 泣:一作“泪”。 7 子:你。

奚:何,为什么。 8 题:名。

贞士:精诚的人。 9 理:治玉。

10 命:名。 11 王:一作“主”。

12 犹:还,仍然。论:评定、赏识之意。

13 其:同“之”字。 14 士民:一般百姓。

15 有道者:指法术之士。 (lu):通“戮”。

16 特:只不过,只是。帝王之璞:在此喻指“法术”。

17 近习:宠幸之臣。卖重:卖弄权势之意。

18 浮萌:游民;萌,通“氓”。 19 战陈:战阵。

20 倍:通“背”,违背之意。 21 越:越过,不顾。

民萌:老百姓。 22 周乎道言。

周:合。道言:法术之言。

23 论:论定,赏识之意。虽:即使。

24 吴起:卫国人,著名军事家,早期法家,曾任楚令尹。《史记•蔡泽列传》中云: “吴起为楚悼王立法,卑减大臣之威重,罢无能,废无用,损不急之官,塞私门之请, 一楚国之俗,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

……功已成矣,而卒枝解。” 25 封君:受封邑称君号的人。

26 :同“逼”,逼迫、威胁之意。 27 爵:爵位。

禄:俸禄。 28 秩:官职的品级。

29 损:减少。枝官:闲冗官员。

30 奉:养。选练之士:经过选拨和训练的人。

31 期年:一年。 32 枝解:同“肢解”,古代分解四肢的一种酷刑。

33 商君:商鞅(?-公元前338),早期法家,卫国人,曾辅助秦孝公变法,卓有成效; 孝公死后被杀,现存有《商君书》。连什伍:把百姓组织起来,五家为一伍,二伍为一什,互相监督;类似后世的保甲之法。

34 设告坐之过:使什伍互相监视,一家犯法,其余九家均要揭发,如隐瞒不报,则十家同罪(连坐)。告:告发。

过:责。 35 燔(fan):烧。

36 塞:杜绝。私门:豪门个人。

请:请托。遂:进,登进,登进有功于公家的人。

劳:功劳。 37 游宦之民:不守本业钻营求官的人。

显:显扬,给予荣誉。 38 八年而薨:商鞅变法施行八年而秦孝公卒。

孝公三年商鞅变法,孝公二十四年孝公死后商鞅被杀,此作八年,疑有错误。 39 车裂:古代以车拖裂人体的一种酷刑。

40 。

4 古文韩非子的原文与翻译

原文:鲁人身善织屡,妻善织缟,而欲徙于越。或谓之曰:“子必穷矣。”鲁人曰:“何也?”曰:“屡为履之也,而截止越人跣行;缟为之冠也,而越人披发。以子之所长,游于不用之国,欲使无穷,其可得乎?”

韩非《韩非子 说林上》

译文: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的妻子擅长织白绸,他想搬到越国去。有个人对他说:“你到越国一定会穷的。”那个鲁国人问:“为什么?”劝他的人说:“编草鞋是为了给人穿,而越国人不爱穿鞋喜欢赤脚,织白绸是为了做帽子,而越过人不爱戴帽子喜欢披散着头发,你要到了不能用你长处的国家去,想不穷做得到吗?”

新编: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的妻子擅长织白绸,他想搬到越国去。有个人对他说:“你到越国一定会穷的。”那个鲁国人问:“为什么?”劝他的人说:“编草鞋是为了给人穿,而越国人不爱穿鞋喜欢赤脚,织白绸是为了做帽子,而越过人不爱戴帽子喜欢披散着头发,你要到了不能用你长处的国家去,想不穷做得到吗?”

那个鲁国人就是不信邪,带上妻子到了越国,他编了很多草鞋送给那些上山砍柴和做挑夫的人,他老婆做了很多帽子送给越国的美女,结果不出几年,越国的人都开始穿鞋了,越国的美女以能戴上用他老婆织的白绸做的帽子为荣,不久以后,他们夫妻赚的盆满钵满,衣锦还乡,令那个劝他的人大跌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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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仪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全国都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公仪先生却不接受。他弟弟劝他说:“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正因为爱吃鱼,我才不接受。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迁就他们的表现;有迁就他们的表现,就会枉法;枉法就会被罢免相位。虽然爱吃鱼,这些人不一定再送给我鱼,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尽管爱吃鱼,我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公孙仪懂得依靠别人不如依靠自己,懂得靠别人为自己不如自己为自己。

5 《韩非子》的全文翻译与答案

韩非子 宋人有酤酒者[1],升概甚平[2],遇客甚谨[3],为酒甚美,县帜甚高,然而不售,酒酸。

怪其故,问其所知闾长者杨倩。倩曰:“汝狗猛耶?”曰:“狗猛则酒何故而不售?”曰:“人畏焉!或令孺子怀钱,挈壶罋而往酤,而狗迓而龁之,此酒所以酸而不售也。”

夫国亦有狗。有道之士,怀其术,而欲以明万乘之主,大臣为猛狗,迎而龁之。

此人主之所以蔽胁[4],而有道之士所以不用也。故桓公问管仲曰:“治国最奚患?”对曰:“最患社鼠矣[5]!”公曰:“何患社鼠哉?”对曰:“君亦见夫为社者乎?树木而涂之,鼠穿其间,掘穴讬其中。

熏之则恐焚木,灌之则恐涂陁[6],此社鼠之所以不得[7]也。今人君之左右,出则为势重而收利于民,入则比周而蔽恶于君[8]。

内间主之情以告外[9]。外内为重[10],诸臣百吏以为害。

吏不诛则乱法,诛之则君不安。据而有之,此亦国之社鼠也。”

故人臣执柄而擅禁[11]。明为己者必利,而不为己者必害,此亦猛狗也。

夫大臣为猛狗而龁有道之士矣,左右又为社鼠而间主之情!人主不觉。如此,主焉得无壅[12],国焉得无亡乎? [题解] 本篇选自《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储说,储存传说故事的意思。韩非为了生动、深刻地阐述法家思想,搜集了大量历史传说和民间故事,按所说明的问题,分类汇编成《内储说》上下、《外储说》左右,因篇幅过长,又把左右分左上、左下、右上、右下。

本文通过“狗猛酒酸”的故事说明君主治国只有坚决铲除身边“猛狗”、“社鼠”一样的奸臣,有道之士才能得到重用,法令才能得以推行。作者从常见的生活现象出发并运用生动的譬喻来推演重大的道理,既深刻又有说服力。

[注释][1]酤:同“沽”,卖。[2]升:量酒器。

概:刮平斗斛的用具。这句意为分量足够。

[3]遇:待。谨:周到。

[4]蔽:受蒙蔽。胁:受挟制。

[5]社:土地神。古人堆土为坛,坛上树木,涂抹泥灰,作为土地神的偶像。

在树木上打洞寄身的老鼠称为社鼠。[6]陁(tuó):脱落。

[7]不得:捉拿不到。[8]比周:互相勾结。

[9]间(jiàn):窥探。[10]外内为重:在外在内均造成重权。

[11]执柄:掌握大权。擅禁:控制法令。

[12]壅:堵塞。(译文)宋国有个卖酒的。

给的量很足,待客殷勤,酒又酿得香醇,而且店铺门前高悬酒幌,但是酒却卖不出去,变质发酸了。

6 选自《韩非子》的六则文言文加译文

《韩非子》六则原文1、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韩非子·喻老》2、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韩非子·难一》3、欲速则不达。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4、长袖善舞,多钱善贾。——《韩非子·五蠹》5、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韩非子·说难》6、华而不实,虚而无用。——《韩非子·难言》题解 《韩非子》是后人所辑录的韩非子的著作。

韩非子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政论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有口吃的毛病,但善于写作,且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术思想,同时又吸取了之前的法家学说,比较各国变法得失,提出“以法为主”,法、术、势结合的理论,集法家思想之大成。

译文1、长达一千里的堤坝,常常会被一个蚂蚁洞弄决堤。2、用你的矛,去进攻你的盾牌。

3、性急求快反而不能达到目的。4、袖子越长越擅长舞蹈,钱越多越容易做买卖。

5、边塞地区的老人丢掉了一匹马,又如何能知道这不是福运呢。6、只开花不结果(比喻外表好看,内容空虚),虚假的虚夸的东西没有用处。

  韩非子(约前281年—前233年),生活于战国末期,为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法家的代表人物。

 韩非是韩国的贵族,“喜刑名法术之学”,后世称他为韩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当时韩国很弱,常受邻国的欺凌,他多次向韩王提出富强的计策,但未被韩王采纳。韩非写了《孤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这些作品后来集为《韩非子》一书。秦王嬴政读了韩非的文章,极为赞赏。公元前234年,韩非作为韩国的使臣来到秦国,上书秦王,劝其先伐赵而缓伐韩。李斯妒忌韩非的才能,与姚贾一道进谗加以陷害,韩非被迫服毒自杀。

 韩非注意研究历史,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他认为如果当今之世还赞美“尧、舜、汤、武之道”“必为新圣笑矣”。因此他主张“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要根据今天的实际来制定政策。他的历史观,为当时地主阶级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根据。

 韩非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党”“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

 韩非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韩非子备内原文翻译

韩非子备内原文翻译如下:一、原文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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