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籍版本鉴别的刻本书
刻本书的鉴定依据 关于印本和写本书的用纸,前人没有系统的调查研究资料可供参考,很多纸不知其名称,而文献中提到的纸又难以与实物相联系,鉴定时所能根据的仅是纸质的精细厚薄,颜色的黄、白或灰以及帘纹宽狭而已。宋代有的浙刻本用白麻纸,纸质较匀净,有韧性;四川刻本也用白麻纸,有些纸质较粗,甚至有透空小孔。南宋初期福建印书所用竹纸,质地细润,纸色较白,但以后多用**竹纸,因而从宋、元到明代,黄纸成为福建印本的特征。明代以棉纸为贵,棉纸有厚薄之不同,纸质细润,白棉纸印书成为明代特色。明末出现了开化纸,纸质细白匀净,清代以开化纸印书最名贵,连史纸、竹纸应用亦多。宋以后,还有用公文纸(公牍纸)和其他册子、信札等旧纸的背面印书的,这些公文纸如载有年月也可借以推断印本的大致时代。总之,书籍的用纸是识别版本的一项依据,但要多作比较,因为有的书刻印于宋代,后世仍可用其书版再印,而区别初印本和后印本,只能从纸张来判别了。
不论刻本或活字本,一般都用一种颜色来刷印,其中最常用的自然是黑色,试印本或其他特殊情况有用蓝色或红色的。套印本则印一部书一页书用两种颜色,即除黑色外还用红色,而且是把这印黑色的文字和印红色的文字分别刻成两副版片,先在纸上刷印黑色的,再把红色的套上去刷印,刷印成既有黑色即墨色、又有红色即朱色的本子,人们称之为“朱墨套印本”,更常省称之为“套印本”。
明刻本到这个时期起了一次大变化。变化的最显著之点,即字体由前此的赵体突然改换成整齐的欧体,而版式也由前此的大黑口变成了白口。这个变化始于正德,剧于嘉靖,下及隆庆,其中尤以嘉靖时所刻的数量既多,质量又高,成为明刻本以至我国版本史上的一大特色。“嘉靖本”也随之成为了版本目录上的专用词语。
大概由于这种刻书风格新鲜受欢迎,很快传播到外地,不仅影响到外地的家刻,还影响到官刻、藩府刻、坊刻。这种标准嘉靖本的风格,到隆庆时才逐渐起了变化,向后期的万历本过渡。 从万历开始,明刻本又出现不同于标准嘉靖本的新风格。其主要特点仍在字体和版式,尤以字体的转变更为显著,即由原先虽见方板整齐但仍出于南宋浙本欧体的标准嘉靖本字体,转变成为更加方板整齐、横平竖直,而且横细竖粗、完全脱离欧字的新字体。这种新字体世称“方体字”,但也有人称之为“宋体字”。从现有资料来看,开始用这种方体字刻书是在安徽的徽州。明以来徽州人多外出经商,人称“徽商”。徽商们常到南京、扬州、杭州等地活动或定居,往往会把徽州的刻工带过去,同时徽州刻书又常请苏州的文人主持校勘,因此江浙的刻书风气很快受其影响,随之这种方体字刻本普及到全国很多地区。
万历时还出现了一种所谓“写刻本”。所谓“写刻本”,而是由于嘉靖、万历时刻书字体日益整齐规范,最终产生了完全脱离普通书写字体而专用来刻书的方体字,这时再重新用普通书写字体来刻书,就被称之为“写刻”,称其本为“写刻本”。万历时出现的写刻本仍用赵体字,但讲究的已不像所谓明初本的赵体那样笔道丰利刚健,而转趋流利生动。
天启、崇祯两朝的刻本通称为明末刻本。明末刻本中除保持了万历时的方体字和少数写刻者外,在杭州的坊刻中又使用了一种新的方体字。它不像万历时始创的方体字那么方,那么横细竖精,而变为字体稍长、笔画较瘦的方体字,可称之为长方体字,看上去颇有清朗醒目之感。
古籍版本的真伪
前人有关于伪书之说,是指某一种书假托为古人著作,不属版本鉴别的范围(见中国古籍辨伪)。当古籍作为商品买卖后,一些人为了牟利,通过种种手段,或把原书时代提早,或以残本充作全本,以提高书的价值。明代就已出现冒称宋版的情况。在鉴别古籍版本时,应时时注意作伪现象。作伪常见的手法有两种:一是利用明清以来的影宋刻本或质量较好的刻本,去掉原书的序跋牌记,以充宋刻。如明嘉靖四年王延喆刻本《史记》,是照宋本翻刻的。书中多处有王氏刻书牌记,多镌于某一卷之末。去掉牌记不易察觉,常被充作宋刻。再如清康熙刻本《通志堂经解》中《经典释文》及某些宋人解经之作,也被人冒充宋本,高价出售。二是在原书上加工作伪,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手法:①剜改原书版面,补刻另一书名。②剜改原书牌记,充作早期刻本。③剜改原书的目录和卷次,或去掉目录,以残本充全本。④假作牌记。⑤染纸。
按刻书机构区分。计有:官刻本(包括国子监本简称监本、兴文署本、经厂本、武英殿本简称殿本、内府本、府学本、州学本、县学本、藩府本、官书局本、各地书院本)、家刻本、坊刻本等。
按雕版印刷情况分。计有:精刻本、写刻本、单刻本、丛书本、道藏本、祖本、原刻本、翻刻本、影刻本、初印本、后印本、递修本、百衲本、旧版、通行本、邋遢本、书帕本等。
将记事类文件加以编排,供人阅读,并达到传播知识经验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图书,图书的内容日益增多,载体趋向多元,制作技术不断改进,为了方便阅读,产生了“简册”、“卷轴”、“册页”、“线装书”等不同的装帧样式。
扩展资料:
古籍版本的历史说明:
春秋末战国时编定撰写的经、传、说、记、诸子书等是古籍的上限。下限则一般划到清代末年(这和史的分期有所不同)。
广义的下限是:辛亥革命以后的著作如果在内容或形式上沿袭前此的古籍而并未完全另起炉灶,例如旧体诗文集、对古籍所作的旧式校注之类,一般仍可以划入古籍范围。
中国古籍版本鉴别的刻本书
本文2023-10-27 18:10:29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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