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让文物活起来的意义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2收藏

为什么要让文物活起来的意义,第1张

为什么要让文物活起来的意义如下:

1、保护文化遗产,把遥远的历史变成当下的精神财富;

2、让人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过去,协助今日国家建设;

3、充分利用、发掘古籍中的科学思想,启发当今科技发展;

4、传承文化,让古籍活起来,让整个社会都能传承精神文明。

文物保护技术专业是目前我国高等学校中惟一的文物保护技术本科专业。

文物保护的目的是防止文物古迹因自然力作用所造成的破坏,而文物的构成材料包罗万象,保护文物需要采用多种自然科学的方法,文物修复人员又必须具备一定的历史知识和艺术修养,所以,文物保护科学不仅是交叉学科,也是综合学科。

这个专业培养的是既掌握数理化和历史、文物考古的一般知识,又掌握文物保护材料的合成、分析、文物修复等实际技能,能在考古、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从事文物保护与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文物保护技术专业简介:

文物保护技术专业教特点是文、理科交叉与理、工科渗透,现代科学技术与人文科学知识相结合;既掌握数理化等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历史、文物考古的一般知识,又掌握文物保护材料应用、文物材质分析和文物保护修复等实际操作技能;旨在培养能在文物考古、博物馆、文物管理机构从事文物保护与科学研究工作的专门人才。

文物保护技术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毕业生可到文化、文物、博物、环保、建设、公安、海关、旅游及科研、高校等部门,从事教育、科研、设计、开发、管理等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新华社8日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阐述了当前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具体而明确的要求。就这一指导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的意义重点等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单霁翔:“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对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同样如此。《通知》对新时期工作形势进行了分析,并进一步指明方向、明确重点、确定目标,是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对我们开启新的工作局面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认为这种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上。在认识上,《通知》引导我们从全局上把握当前的工作形势,再次明确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并对未来10年的总体目标做了一个大致规划。《通知》提出,到2010年,我国要初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到2015年,要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文化遗产得到全面有效保护;另一个目标就是要使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深入人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可以看到,这是一个有步骤、有计划,逐步推进的过程。 在实践层面上,《通知》明确指出今后将着力解决的几大突出问题,比如搞好文物调查研究、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规划的制定实施,抓好重点文物维修工程,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清理整顿文物流通市场等,而且对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涉及的内容很全面、很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譬如,在制度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建立历史文化名城重大建设项目公示制度、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在政策制定方面,《通知》提出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在机构建设上,《通知》要求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通知》还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权责,譬如要求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检查落实。 总之,《通知》的下发对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将起到推动作用。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个重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一定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确保各项要求的进一步落实。 “文化遗产日”的设立凸显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单霁翔: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将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设立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日”的设立借鉴了国外的成功经验。在我国,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倡议得到越来越多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和支持。近两年的政协提案中,有关委员就关于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呼吁日益强烈。这次国务院在《通知》中决定,国家设立“文化遗产日”,充分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 “文化遗产日”的设立凸显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增强全球华人特别是海峡两岸同胞对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中华文明的认同感和民族凝聚力,同时又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近几年,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在逐步增加,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也有很大提高,但是破坏、损毁文化遗产的现象仍然屡有发生,少数地方的领导干部不按文化遗产工作的客观规律办事,公众关注、保护文化遗产的热情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设立国家的“文化遗产日”,对于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引导民众广泛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促进我国建立国家保护为主,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新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遗产日”的活动将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此期间,各级政府和组织可以举办相关的公益活动。比如,对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行为予以表彰,公布文化遗产遭受破坏的重大事件,公布依法核定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名单等。各相关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文化遗产日”活动主题,举办学术研讨会、交流会、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面向社会公众,尤其是面向广大青少年的宣传与教育活动,同时还应尽量创造条件让公众接近文化遗产,介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当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仍面临文化生态、政策环境、行业自身等多方面问题 单霁翔: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但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譬如城镇化带来的基本建设热潮、经济发展带来的旅游热等使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使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生产方式的改变,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 从政策环境来看,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虽然有很大增加,但与当今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仍然不相对应。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备、完善,法律所确立的各项具体制度依然没有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 就文化遗产保护行业自身存在的问题而言,观念滞后、基础工作薄弱、体制障碍、人才匮乏等问题仍然束缚着事业的发展。不少从业人员知识结构陈旧,缺乏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不能适应当今的经济社会环境;计划经济时期建立的管理体制也有很多不能适应现今形势。文物基础工作方面,尽管我们前三年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力气,也有很大进展,但一些地方的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的“四有”工作、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建档工作还未完成。可以说,我们的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还有距离,与文物事业改革和创新的要求还有距离,与文物工作更好地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的要求还有距离。 近两年,文博行业的体制改革已经启动并且向深广处推进,有的地方已经初显成效,我们应当以此为契机,逐步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此外,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确实需要社会各界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十一大任务勾勒“十一五”期间我国文物保护工作重点 单霁翔:2005年年底召开的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在总结前三年工作的基础上确定了“十一五”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具体地说有十一项任务:开展文物普查;开展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基本实现文物数据的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加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的良性互动模式,建设好汉长安城、大明宫、隋唐洛阳城等一批重点大遗址保护展示园区;配合国家海洋开发战略,加强水下文物的调查保护;继续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预备清单制度;建成与中华文明和综合国力相适应的博物馆体系,加强对博物馆藏品保护和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全国国有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总目录;依法规范文物流通秩序,打击文物非法交易和走私行为;加强科学和技术研究,提高文物保护科技含量;加大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和规范管理等。 此外,《通知》把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提升到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来强调,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及其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文件的要求,科学规划,加强协调与自主创新能力,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工作,分步实施,夯实基础,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各项工作。

矛盾的观点是对立统一的观点,要看到事物的两面性,不能一竿子打死。一方面,古籍善本作为文物需要保护,如果遭到大量翻阅,势必造成损伤;另外,古籍所记载的内容是我们国家珍贵的精神文化遗产,需要传承下去,翻动古籍在所难免。

那么,这就需要我们在利用和保护古籍的问题上把握一个度,既要利用好古籍又要保护好古籍。现在也在做古籍的数字化工作,这将大大减少古籍的因翻动受损的可能,同时又能将古籍的作用最大化。

加强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乡村传统文化资源是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资源记录了乡村社会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和发展轨迹,具有极高的价值。加强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可以防止其被摧毁、流失或消失,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增强文化自信:乡村传统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和国家形象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加强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可以展现中华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多元魅力,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推动乡村振兴:乡村传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可为乡村振兴提供新的思路和路径。将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与当地的生态环境、产业发展等紧密结合起来,可以打造具有独特魅力的旅游景点、文化产品等,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

促进文化创新:保护和利用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不仅要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还应该注重创新和发展。通过对乡村传统文化的深入研究和挖掘,可以创作出更具时代特色和现代价值的文化作品和产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的融合和发展。

综上所述,加强乡村传统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不仅有助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文化自信,推动乡村振兴,也有助于促进文化创新和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是民族个性、民族审美习惯的“活”的显现。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过程来说,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珍贵的、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信息资源,也是历史的真实见证。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在一定 条件下相互转化,要坚持矛盾分析法,一分为二,两分法。古籍善本具有稀有性,它们大量使用,则会加速它们破损的速度,保护的压力巨大,若不加利用,只做保护,古籍善本的文化传承价值就得不到体现。 但合理利用和科学保护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矛盾主次方面和主次矛盾是辩证统一的,应坚持“两点论”和“重 点论”相统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古籍的保护与利用需要突出重点,创造条件,科学利用,需要突出保护的加强保护,需要突出利用的,突出利用。

1、古籍需要保护,但利用是对古籍最好的保护。古籍不能只是“束之高阁”与世隔绝,从故宫让更多馆藏走出库房,到古籍数字资源的免费阅览,这种变化的背后是技术之变,如今的文物保护技术、数字化技术让传统的保护手段有了很大的提升;与此同时,这种变化更是观念之变,图书馆、博物馆回归公益属性,让更多的免费资源惠及于民,这既符合公众期待,也是文化传承的职责所在。

2、古籍是传统文化的载体,是知识的宝库。古籍文献中蕴藏着古人的智慧和经验,可供挖掘的内容十分丰富,我们如今很多问题都可以从典籍中寻根溯源,回到古籍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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