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为古书做目录提要
)《四库全简明目录》(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20卷,清朝永瑢等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本目录不收存目书,只收四库全书所收录的
3461种书籍,据文渊阁所藏四库全书著录书名、卷数,以及撰著者的时代、姓名等,并删减提要原
文,略述作书大意,文字简明(钦定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广西民族大学馆藏四库全书简明目
录)。作为一般读者来说,查检《简目》即可。
(3)《书目答问》(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清]张之洞撰,初刊于清光绪二年(1878)。此书是一部指导治学门径的举要书目,共列举古
籍2200种左右。其中《四库》书未有者十之三四,《四库》虽有其书而校本、注本晚出者十之七
八。全书按经、史、子、集、丛(丛书目)五部、三十余类编排。每部书先列书名,次注著者,再注
各种版本、卷数异同,并且对一些书籍加简单的按语,指导人们读哪些书,选择什么版本。它所标
明的版本都是经过斟酌的,以不缺少误、习见常用的为主。
(4)《贩书偶记》(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近人孙殿起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贩书偶记)。《贩书偶记》及《贩书偶记续
编》是孙氏在经营古籍贩卖事业几十年中所见古籍的详细记录,绝大部分是清代的著作、同时兼收
少许明代人的著作,以及辛亥革命至抗战前(止于1935年)的有关古代文化的著作。是一部清代以来
的著述总目,其作用相当于《四库全书总目》的补编。其著录项目,一般包括书名、卷数、作者姓
名、籍贯、刻版的年代等。《贩书偶记》初刻于1936年,著者在初版刊印以后,又积得资料六千余
条,并由他的助手雷梦水先生对这些资料进行了整理,于1980年以《贩书偶记续编》名义出版。这
次重印,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新一版《贩书偶记》、1980年第一版《贩书偶记续编》全二为
一,以《〈贩书偶记〉附续编》的形式分为上下册出版。书后附有《〈账书偶记〉书名著者名四角
号码综合索引》。
(5)《续修四库全书提要》
王云五主持,台湾商务印书馆1972年出版。本书共13册,收录《四库全书总目》未收的古籍提
要10070篇.尤重道藏、佛经的史传与有关中国佛教史之著作、明人著作、一部分禁毁书,以及现
存海内外的我国著名古典小说、戏曲和《四库全书》编纂以后的书籍等等。它收了经部书2384部,
史部书4443部,子部书2115部,集部书1128部。
(6)《古籍整理图书目录(1949—1991)》
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办公室编,中华书局1992年出版。本书采用按年编排的方式收录
了建国以来(1949年10月至1991年12月)我国(港、台除外)历年来整理出版的古籍。图书内容除文、
史、哲等之外.还收藏书画艺术,以及医书、农书、科技等方面的古籍,还酌收—部分已译成汉文
的少数民族古籍。所收古籍大致包括辛亥革命以前的著作,辛亥革命以后对古籍整理加工的著作,
以及有关古籍的工具书。本书之末附有按四角号码编排的书目索引,这样,既可以了解古籍整理各
个阶段的概况,又可通过索引查阅到每种古籍出版的年月。
1)《中国丛书综录》(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上海图书馆编,中华书局1959-1962年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1983年再版。全书收录全国
41所主要图书馆(上海古籍出版社版增至47所)所藏古籍丛书2797种,包括子目汇集古籍38891
种。全书共3册。
第一册“总目”,按汇编与类编进行编排。汇编分为杂纂、辑佚、郡邑、氏族、独撰5类;类
编分为经、史、子、集4类。每一丛书,著录丛书名、编辑者、版本、并详细列出该丛书所含子
目。书后附有“全国主要图书馆收藏情况表”与“丛书书名索引”。
第二册是“子目”,是子目分类索引,将该书中所收的全部古籍按经、史、子、集四部(下
再分若干类)分类编排,注明每一书的卷数、著者时代、著者姓名、所属丛书等。可按类查出某部
古籍及收在哪些丛书中。
第三册是“索引”,是子目书名索引和子目著者索引。按四角号码顺序编排,与第二册配合使
用(中国丛书综录书影)。
(2)《中国丛书练录补正》
阳海清编撰,蒋孝达校订,江苏广陵古箱刻印社1984年出版。本书对《综录》中各丛书的版
本、异名、子目作了很多补充和订正工作,增录了1958年以后重印、复印、影印,以及校点排印的
新版丛书。书后所附的“丛书异名索引”也很有参考价值(中国丛书综录补正)。
(3)《中国丛书目录及子目索引汇编》
施廷镛主编,南京大学1982年印行。本书重在增补《中国丛书综录》所收或未收丛书,共977
种,其中包括一些西学丛书与台湾编印的丛书。全书分丛书目录与子目索引两部分。书前附“丛书
概述”,书后附“丛书书名索引”与“子目书名索引”。
(4)《中国丛书广录》
全书16开2369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该书是新出版的查古籍丛书的工具书。凡《中
国丛书综录》已收录者,不再收录,只收录书名、版本或子目多寡不同者。该书不仅收目前实存的
丛书,也收历史曾经存在、今为“存目”的丛书;既收原刻本、影印本,也收铅印等整理本;既收
大陆地区出版的丛书,也收台港澳地区出版的丛书。该书上册是总目,包括丛书分类简目、丛书分
类详目、丛书书名索引、丛书编纂者、校注者刊刻者索引;下册是索引,包括子目分类索引、子目
书名索引、子目著者索引。该书与《中国丛书综录》相补充,反映了我国历代的丛书出版情况(图
片中国丛书广录书影)。
(5)《中国丛书综录续编》
本书是在我国著名图书馆学专家、目录学家施廷镛的遗著的基础上,重新整理而成的。书中删
除了与他书重复者,并又补充了许多丛书,包括不少港、台、日本等地的资料,现共计收录1100余
种。书后附《丛书备考》、《丛书书名索引》、《丛书著者索引》、《丛书子目书名索引》、《丛
书子目著者索引》、《丛书子目分类索引》。它的出版弥补了上海图书馆编《中国丛书综录》和阳
海清编《中国丛书广录》所收丛书的不足,并订正了上述两书著录中的一些错误,是一本研究中国
历史、文化和古籍的工具书。
(6)《丛书总目续编》
庄荣芳编,台北德浩书局1974年印行。是《中国丛书综录》第一册“总目”的续编,收录台湾
出版的丛书683种。可用来查考台湾1974年前丛书的出版情况和收藏情况。
此外,我国近代出版的三套大型古籍丛书《四部丛刊》、《四部备要》和《丛书集成初编》
虽巳收录在《中国丛书综录》里了,但它们都各自编有目录,可供查检。
(7)《丛书集成初编目录》
商务印书馆编,1935年出版,中华书局1983年重编。《丛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自1935年
起编辑出版,汇集宋、元、明、清100部有价值的丛书,收书约4100种,原拟分订4000册,每册一
号,计划分四批出齐,后因抗日战争爆发而中断出书,巳出版的3467册,未出版的533册。1982年3
月在北京召开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会议之后,中华书局决定将巳出版的重印。本目录便是根据1935
年版重编的,共收书4l07钟,按总类、哲学、宗教、社会科学、语文学、自然科学、应用科学、艺
术、文学、史地等10类编排。每种书均注明书名、编著考,所届丛书、卷数、册数。凡已出版各
书,书名前均冠以书号,并按书号顺序排列;未出版各书,书名后均注明“未出”字样。
3、古籍善本书目
(1)《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广西民族大学馆藏经部、丛部)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辑委员会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996年版。中国大型古籍目录。该书
目编辑委员会编。该书目共著录除台湾地区以外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
保管委员会、大专院校和中等学校图书馆、科学院系统图书馆、名人纪念馆和寺庙等781个单位的
藏书57500种,13万部。凡是有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并流传较少的古籍,年代下
限大致断到清代乾隆以及在此之后辛亥革命前有特殊价值的刻本、抄本、稿本、校本,都作为善本
在收录之列。编排方法基本按四部分类法排列,并增设丛书部,故分为经、史、子、集、丛书五
部。198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经部,丛书部和史部分别于1990年和1992年出版。著录项目有书
名(含卷数)、著者和著作方式、版本等。每部书均有编号,书末附藏书单位代号及检索表,并另
编书名、作者、版本、批校题跋者索引。收录中国782家收藏单位所藏善本书57500种约13万部。中
国现代最大的善本书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1、中国古籍善本书目2)。
(2)《稿本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书名索引》(上、中、下册)
天津图书馆编,齐鲁书社2003年04月第1版,2041页(稿本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书名索引)。
(3)《中国古籍善本总目》(全7册)
线装书局2005年出版。《中国古籍善本总目》共收录了善本书目6024种,对所选书目的著者、
版本、刻书年代、行款及刻书者,均依据相关馆藏资料,做了详细的介绍。编制了四角号索引。同
时考虑到多途径检索方便,还编制了书名四角号码的笔画字头检索和汉语拼音字头检索。凡收入该
书的书目,均标明了藏书单位,这些古籍善本书,分藏于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图书馆、博物馆、
文物保护委员会、高等院校、科学院系统图书馆;中等学校、文化馆、寺庙等800余家。一书在
手,中国古籍善本分布情况尽收眼底(中国古籍善本总目)。
(4)《中国善本书提要》(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王重民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出版。本书所录善本书达4200余种,包括北京图书馆、北京
大学图书馆和美国国会图书馆所藏的善本古籍。本书最突出的特点是著录版本特征内容齐备。以往
书录,多只录书名、卷数、册数、撰著校辑者人名、刻本堂名、年代等,本书则尽量录齐各项特
征,除上述各项外,更详记其版框尺寸、行款字数、残存卷数、版藏处所、原书款识序跋、刻字铺
号、刻工姓名等,凡有助于鉴定古籍刊刻年代之特征者,都尽量录入,以帮助读者对版刻情况进行
判断和对源流加以考订。此外,本书对《四库提要》、《明史艺文志》等书录,颇多纠谬补阙之
功,因此是一部极有价值的善本书录。本书基本上采用传统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而略加变
更。书后附有索引4种:“书名索引”、“撰校刊刻人名索引”、“刻工人名索引”、“到书铺号
索引”(中国善本书提要、中国善本书提要2)。
(5)《中国善本书提要补编》
本书是著名目录版本学专家王重民先生《中国善本书提要》的续编。计有史部提要770余篇 ,
涉及纪传、编年 纪事本末、杂史、传记、政书、地理、金石、目录等九类;子部提要近 10篇。编
辑体例与“正编”基本一致。类目、书名、版本、册数、撰者、序跋等清晰明白,具有很高的资料
价值,其中所收地方志提要最多。全书目录为:《补编》前言、编例、补编提要目录、中国善本书
提要补编、后记、书名索引、撰校刊刻人名索引、刻工人名索引、刻书铺号索引、正补编联合索引
字头笔书检字表(中国善本书提要补编)。
(6)《古籍版本题记索引》
罗伟国、胡平编,上海书店1991年出版。本书著录有关古籍版本的书目、题跋、读书志、书影
等102种。全书包括《书名索引》《著者索引》两部分,均用四角号码法排列。《书名索引》著录
书名、编著者、版本和出处等4项。这里所谓的“出处”就是版本题记的出处。这部分索引提供给
读者的就是什么古籍有什么人的题记,有多少题记。为了节省篇幅,引用书目都编制了代号,查阅
时可查检《采用书目及其代号表》。书名代号是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卷数是中文数字,页码是阿
拉伯数字,特殊者另外注明。《著者索引》著录编著者姓名及其著作两项。从中我们可以查检到某
人著有哪些版本题记。本书对古籍的版本题记,收罗宏富,编排科学,为我们查检善本右籍提供了
重要的资料线索。
禁毁书目(补遗)·清代禁书知见录》
商务印书馆1957年出版。《清代禁毁书目(补遗)》为清人姚觐元撰,邓实补遗。姚氏收禁毁书
目4种,即《全毁书目》、《抽毁书目》、《禁书总目》、《违碍书目》,其中《抽毁书目》部分
在每书之下均说明抽毁原因.其余三种都仅记书名和人名。邓氏补遗三种,每书之下均说明禁毁之
故。姚氏四种,加上邓氏的补遗,收录清代禁毁书3100种151000余部。《清代禁书知见录》,孙殿
起辑。孙氏在北京开设通学斋书店,专售古旧书籍:他嫌姚氏所撰的几种禁书目录著录简赂,于是
在收书过程中遇见禁书,便洋记卷数、著者、刊刻年代,然后按书名笔画顺序排列编成此书。孙氏
还将一部分不见于禁书目录而似在禁毁范围的古书,作为外编附于书后。商务印书馆将姚氏和孙氏
的禁书目录(包括邓实的补遗)合印在一起,并另编书名索引附后,检索方便。
(2)《中国禁书大观》
安平秋、章培恒主编,上海文化出版社1990年出版发行。本书由《中国禁书简史》、《中国禁
书解题》、《中国历代禁书目录》三部分组成。它们分别叙述了中国禁书的历史,对220种禁书作
了举例性的介绍,开列了一个从秦代到清末的全部禁书目录。本书能使读者对我国古代禁书总貌获
得一个大致的了解,并对一些具体的禁书具有若干理解,特别是前两部分具有较好的知识性和可读
性。第三部分《中国历代禁书目录》把历代禁书分为秦及汉初、晋至隋唐、宋元明、清代四个阶段
排列,各书目均以书名笔画顺序排列。查检时可与第一部分《中国禁书简史》参照。
(3)《伪书通考》(上、下)
近人张心澄撰,上海商务印书馆1957年三版修订本。本书1939年初版时,辨书1059部,修订本
增至1105部。张氏把明宋濂《诸子辨》、胡应鳞《四部正讹》及清姚际恒的《古今伪书考》三部书
拼合起来,分经、史、子、集、道藏、佛藏六部,以书名为纲,再征引其他各书中有关的辨伪材料
汇编而成。张氏本人的意见,加括号注以“澄按”字。每书题下所注的“伪”、“疑伪”、“非
伪”“误认撰人”等,是编者对某部书真伪的结论。书末附有按四角号码编排的“伪书通考书名及
著者索引”供查检。书前有“总论”一篇,论述了辨伪的意义、伪书的产生、作伪的原因、伪书的
发现、辨伪的规律、辨伪的方法和条件等,值得一读。
(4)《续伪书通考》
郑良树编撰,台湾学生书局1984年出版。本书分上、中、下三册。据著者在“凡例”中说:散
见学报、学术期刊之辨伪沦文,新刊古籍书前书后涉及辫伪之序跋等,已入古史辨而为新、旧版伪
书通考所未搜集者.皆尽可能悉为编入;各专书内涉及辨伪之章节,或著录其书名、作者及主要之
结论,或略为裁剪编入。本书内容比较丰富,从中我们可以获得很多重要的辨伪资料
(5)《古书真伪及其年代》
梁启超著,中华书局1955年出版。本书是根据梁启超讲课笔记整理而成的。全书分“总论”与
“分类”两卷。“总论”共5章,论述辨伪及考证年代的必要、伪书的种类及作伪的来历、辨伪学
的发达、辨别伪书及考证年代的方法、伪书的分别评价等;“分论”共6章,依次讨论十三经的真
伪。书后附录“子书五种”,讨论《本草》、《素间》、《灵枢》、《甲乙经》、《阴符经》五部
书的真伪。
5、古籍地方志目录
(1)《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主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本目录著录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190
个公共、科研、大专院校图书馆、博物馆、文史馆、档案馆等所藏的地方志8200余种,收录范围包
括通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土志、里镇志、卫志、所志、关志、岛屿志等。本书所收方
志的年代截止于1949年。本书的著录项目包括书名、卷数、纂修者、版本、藏书单位和备注。书后
附有“书名索引”供查俭。本书是中国目前最完备的地方志目录(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
(2)《中国地方志综录》
朱士嘉编,上海商务印书馆1958年增订本。本书初版于1935年,解放后重行修订,共著录我国
41个主要图书馆所藏的地方志7413种.用表格的方式依行政区划排列。后附书名和人名索引供查
检。
(3)《中国地方志综览(1949—1987)》
来新夏主编,黄山书社1988年出版发行。本书是一部全国性地方志资料的综合汇编与著述。其
中“新志简介”部分著录了新编纂的地方志119种。
(4)《美国国会图书馆藏中国方志目录》
朱士嘉编,中华书局1989年出版。本书是编者40年代在美国国会图书馆工作期间编的,共著录
中国方志2939种。
(5)《日本见藏稀见中国地方志书录》
崔建英编,书目文献出版社l 986年出版。本书著录日本所藏方志140种,其中除两部是明代方
志的抄本外,其余全部是清乾隆以前刻本,大多是第一代方志和不同内容体系的始修忘,具有重要
的文献价值。
(6)《中国古方志考》
张国淦撰,中华书局1962年出版。本书所录方志,起自秦汉,止于元代,存佚皆录,是一部古
代地方志综录。每书的考证,除辑录旧著的分析论断外,编者的论述则附于按语之中。全书共考各
代方志2271种,元以前的方志可以说是收录殆尽了。
(7)《台湾公藏方志联合目录(增订本)》
台湾“中央”图书馆特藏组编辑,台湾“中央”图书馆1981年发行。本书著录台湾各学术文化
机关及党政机构图书馆(室〕或档案室所藏地方志568部。
(8)《(嘉庆)广西通志·艺文略》
(清)谢启昆修。艺文略在该志第205~214卷,它收录了后汉至清嘉庆间广西地方文献259
种,分上下两编,上编录广西人著述,下编录外省人有关广西著述,可供查找广西古代地方文献之用。
(9)《广西近代经籍志》
近人蒙启鹏编纂。民国十六年(1928)出版,收嘉庆以来广西地方文献478部,分经史子集四
部编排,可续《广西通志·艺文略》供检索广西近代人著述(清·嘉庆至民国十七年)之用。
(10)《广西省著述目录》
广西统计局民国二十三年(1934)编印,收录广西籍或纯广西人团体论著、译述、纂辑、笺
注,按杜威十进分类法分十大类编排,书末附作品分类、作品时代、作品分县比较表,可作检索民
国二十三年以前广西地方著述之用。
(11)《广西地方史志文献联合目录》
广西通志馆、区图书馆、桂林图书馆合编。全套目录分三部分。一是图书资料部分:收录了广
西十个收藏地方文献最多的大型图书馆(室)的地方文献;二是地方志部分:收录现存解放前广西
地方志245种;三是报纸杂志部分:收录区内外41个主要图书馆所藏1911—1949年广西各地出版的
报纸296种,区内外38个大型图书馆所藏1898—1949年出版的广西地方期刊和广西籍人士在外地编
辑出版的期刊832种。该目录是一部综合性的解放前广西地方文献联合目录,是著录广西地方文献
较完全的书目工具,可作了解广西地方文献收藏全貌和馆际互借的主要工具。
(12)《广西通志馆史志图书目录》
该馆编辑,1986年出版。本目录分三部分:一是“广西地方志总目录”;二是“馆藏地方志目
录”(略):三是“馆藏广西地方文献目录”,部分介绍广西通志馆所藏解放前地方文献541种,
期刊51种,族谱复印本12种,按广西行政区划编排,可了解广西大部分地方文史文献。
(13)《广西通志馆史志图书目录、广西地方志总目录部分》
广西通志馆编,收录区内外146个大、中、小型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县(市)修志办所
藏解放前广西地方志230种,按地方行政区域编排。
(14)《广西地方志提要》
广西通志馆编,1988年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本书收录1949以前广西历代纂修的通志、府、
州、厅、县志、乡土志、寺庙志250种,书末附《广西方志佚书目录》.与别的广西方志书目相
比,本书有篇目和内容,作者简介, 可供读者了解每部志书概貌;有附录佚志274种,据此研究者
可窥见历史上广西各地志书编纂全貌:所收录方志虽多,但未录馆藏情况,检索时需与《广西地方
史志文献联合目录》地方志部分合用。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 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
唐朝刑律及其疏注的合编,亦为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三十卷。
唐朝法律制度基本上沿袭隋朝。唐初以隋《开皇律》为蓝本制定《武德律》,于武德七年(624)颁行,是为唐律草创时期。贞观元年(627),唐太宗李世民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参酌隋律,对《武德律》加以修订,于贞观十一年颁行,是为《贞观律》。《贞观律》的刑罚有所减轻,律条也比较完备,为《永徽律》所本,是《唐律》的奠基时期。
永徽元年(650)唐高宗李治命长孙无忌、李绩、于志宁等修《永徽律》,翌年颁行。《永徽律》凡十二篇五百条(一作五百零二条)。其篇名及主要内容为:①《名例》,阐明唐律基本精神与立法意图、原则,相当于近代刑事法典的总则。其中规定五刑、十恶、八议、自首、过失、累犯、共犯、时效、并合论罪、责任能力、对外国人犯罪的处理原则以及法律用语的解释等。②《卫禁》,是有关保卫皇室宫殿、庙、苑和州镇城戍、关津要塞与边防安全的法律规定。③《职制》,是关于官吏设置、失职、贪赃枉法、违犯礼制、毁损公物和交通驿传等方面的规定,类似近代刑法分则与行政法规。④《户婚》,是有关户籍、赋税、田宅、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类似近代民法分则、土地法、婚姻法以至户籍法、劳动法规。⑤《厩库》,是有关公私牲畜的养护、仓库管理、官物的保护和出纳之法,相当于近代行政法规和民事的赔偿规定。⑥《擅兴》,其前半部属于兵防,后半部属于工程,是有关军队征调、指挥、行军出征和兴建工程等方面的法律,类似近代兵役法、军事法规和工程建筑法规。⑦《贼盗》,类似近代刑法分则。“贼”指贼害,包括反逆、谋叛、杀害人命、掘墓残尸、造畜蛊毒等;“盗”谓盗劫,概括偷窃、强盗以及略诱、拐卖、赃物等。⑧《斗讼》,分斗与讼两部分,是关于斗殴、杀伤、保辜、诬告、教唆诉讼、投匿名书、违反诉讼程序等的处刑,相当于近代刑法分则和刑事诉讼法范围。⑨《诈伪》,规定对诈欺和伪造的惩处,相当于近代刑法分则的范围。⑩《杂律》,是拾遗补阙,将不能归纳于某一类的犯罪行为,汇成一篇,包括国忌作乐、私铸钱币、奸非、失火、赌博、借贷、雇佣契约、商品价格与质量、市场管理、堤防、水运、医疗事故、城市交通、公共危险等项。(11)《捕亡》,是追捕逃亡罪犯及有关事项的法律。(12)《断狱》,是关于审讯、判决、囚禁、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永徽三年,唐高宗又令长孙无忌等对《永徽律》的精神实质和律文逐条逐句进行疏证解释,以阐明律条文义,并通过问答形式,剖析内涵,说明疑义,撰成《律疏》三十卷,永徽四年颁行。《律疏》与《律》合为一体,统称《永徽律疏》(宋元时称作《故唐律疏议》,明末清初始名为《唐律疏议》)。《律》和《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是断狱者皆引疏分析之”。此后《律》文无甚改动,诸帝的增损、编纂多为“令”和“格”、“式”,可谓《唐律》已基本定型。唐朝法典至今只有《唐律疏议》和《唐六典》传世,余均亡佚。
此后又对500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注释,并附在律文之后,称作疏议。律与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称《永徽律疏》,是唐代法典的代表作。后人又称之为《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保存至今的最具影响力的封建法典。
篇名依次是:第一篇名例,是关于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的一般原则的规定,相当于现代刑法的总则。第二篇卫禁,主要是警卫宫廷和守卫关津要塞方面的规定。第三篇职制,主要是惩治官吏违法失职的规定。第四篇户婚,主要是户籍、田宅、赋役和婚姻家庭方面的规定。第五篇厩库,是关于牲畜、库藏管理方面的规定。第六篇擅兴,主要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及兴造方面的规定。第七篇贼盗,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及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规定。第八篇斗讼,是关于斗殴伤人和控告、申诉等方面的规定。第九篇诈伪,是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规定。第十篇杂律,不便编入其它各篇的犯罪,皆归入此篇,包括买卖、借贷、市场管理以及奸情方面的犯罪。第十一篇捕亡,是关于追捕逃犯、捕捉罪人和逃丁的规定。第十二篇断狱,是关于司法审判和监狱管理方面的规定。
《唐律疏议》的律文和疏文反映了唐代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法律地位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某些政治经济制度,是研究唐代历史的重要文献。
《唐律疏议》总结以往各王朝的立法经验及其司法实践,折中损益,使之系统化和周密化,故其立法比较审慎,内容比较周详,条目比较简明,解释比较确当。其立法理论依据儒家学说,并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其法律思想基础,因此是维护封建经济基础及其上层建筑、调整各方面社会关系的主要工具。为以后历代刑律的蓝本。通过唐朝与周边各国频繁通使和文化交流,《唐律疏议》对古代亚洲各国法典亦产生重大影响。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的立法,大都摹访《唐律》。国际法制史学者将《唐律疏议》与欧洲的《罗马法》相提并论,并视之为古代“中国(华)法系”的代表著作。
现存《唐律疏议》的最古刊本,有上海图书馆藏宋刻本残卷,北京图书馆藏宋到残本,以及吴县滂熹斋藏元刊本,元至正十一年(1351)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刊本等。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中有唐写本《律疏》残卷(参见彩图插页第49页)。在日本也藏有文化二年(1805)官版本等多种古写本、刻本。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刘俊文校点的《唐律疏议》,校点者以涵芬楼影印滂熹斋本为底本,并参校其他版本作了详细的校勘记。此外,宋刊本不附《律疏》的《唐律》,也已经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发行。
右图为《唐律疏议》书影(元刻本)
《唐律疏议》——最早最完整的法典
《唐律疏议》30卷,唐代长孙无忌等奉皇帝之命编撰。
它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一部法典。
《唐律疏议》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即唐律的律文部分及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的疏释部分。因为文中疏释部分以“议曰”二字开头,所以被人们称为《唐律疏议》,或者《唐律疏义》。
隋朝统治者的暴政和严苛的刑罚导致农民起义的历史给唐朝的建立者留下了深刻的印像。他们接受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采取多方面的措施,建立和稳定专制统治体系。
立法活动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唐代法典包括律、令、格、式四部分。其中律居首位,律即刑法典,是用于定罪的。“令”就是国家的制度和政令。
“格”就是对文武百官的职责范围的规定,用作考核官员的依据。“式”是尚书各部和诸寺、监、十六卫的工作章程。
唐高祖时就命裴寂等人在隋朝《开皇律》的基础上编制了《武德律》。唐太宗贞观年间,又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对《武德律》加以修改和删定,用了十几年的时间,编成了《贞观律》。唐律自从贞观年间修改后,就没有再作过大的变动。唐高宗即位后,除了对律文做过一些个别的调整外,主要是解决律文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解释无凭的问题。永徽三年(652年),唐高宗委派长孙无忌等19人编写《律疏》,第二年完成,当时叫作《永徽律疏》,于是颁行全国。编写《唐律疏议》的目的是为了给唐律的条文提供一个权威的解释,因为唐律在实施过程中,没有一个统一的解释,对于怎样理解唐律的条文以及用哪条律文更合适都没有统一的标准,这就影响了唐律的实施效果。《唐律疏议》对解决这一问题是很有好处的。
《唐律疏议》按照唐律12篇的顺序,对502条律文逐条逐句进行了注解,并以问答的形式,辨异析疑。编撰者还根据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至隋以来的封建法律理论,对于律文的内容叙述其源流,对其含义加以发挥,并对不完备的地方加以补充,使唐律的内容更加丰富。因为《唐律疏议》是官方编写又由皇帝命令颁行全国,所以具有极大的权威性,从此以后唐代官吏审理案件都要以它作为标准。注释部分实际上与律文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因此,《唐律疏议》的实践结果远远超过了原来的编撰目的,它不仅仅是唐律的注释书,而是成为与律并行的唐代国家法典之一。
《唐律疏议》编定后,历经高宗、武后、中宗、玄宗等朝,又做过一些修改,但都属于个别内容的增改和个别文字上的修订。从唐律的发展和《唐律疏议》的沿革过程看,《唐律疏议》是唐朝的一代之典。
《唐律疏议》作为封建法典,有着浓厚的封建思想意识,体现着封建统治阶级的阶级意志。它反映了礼制、君主专制、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等内容。《唐律疏议》的法律思想有以下两个特色:第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伦理道德和法律相结合,前者为主,后者为辅。第二,简化法律条文,减轻刑罚。如《贞观律》中的刑罚,与隋律相比,去掉了死刑92条,减流为徒者71条,其余变重为轻者也很多。
唐律是秦汉以来封建专制时代较为宽简的法律。《唐律疏议》首篇的《名例律》如同现代法律的总则,表达了唐律的基本精神和基 本原则。其余17篇相当于现代刑法的分则,具体规定了什么行为构成犯罪以及犯罪后如何处罚的各种条款。
《唐律疏议》规定了笞、杖、徒、流、死五种刑罚,统称为五刑。十恶被认为是最严重的罪行,所以列于首篇。所谓十恶都是指直接侵犯专制皇帝的统治基础积封建统治秩序的行为,十恶具体指: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犯十恶罪者皆处以重刑,不享有赎、免等特权,所谓“十恶不赦?就是这个意思。
八议,八议制度起源很早,唐律则规定得更为详备。八议的对象主要指以下几种人,亲、故、贤、能、功、贵、勤、宾。总之不外乎皇帝的亲戚故旧,或者封建王朝的官僚贵族。这些人只要不是犯了十恶罪,其他罪行都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减轻或免于处罚。这种特权制度,反映了等级和阶级差别。
唐律《名例律》还规定了一些原则,对如何认定犯罪性质和确定刑罚方面具有指导意义。划分公罪与私罪,关于自首减免刑罚的规定,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原则,关于合并论罪的原则,关于累犯加重的规定,关于区分故意与过失,关于类推的一般原则,等等。关于老幼废疾减刑的规定,关于同居相瞒不为罪的规定,关于涉外案件的处理原则。
这些基本原则的规定,充分证明唐朝的法律制度是相当完备和相当细密的。
卫禁律是关于警卫宫室和保卫关津要塞方面的法律。职制律是关于官吏职务及驿传方面的法律。户婚律是关于户籍、土地、赋税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厩库律是关于国有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法律。擅兴律是关于发兵和兴造方面的法律。贼盗律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及地主阶级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斗讼律是关于斗殴和诉讼方面的法律。诈伪律是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是关于买卖、借贷、度量衡、商品价格规格、犯奸、国忌作乐、私铸货币、赌博、决失堤防、破坏桥梁、放火失火、医疗事故、阻碍交通等方面的法律。捕亡律是关于追捕罪犯和逃亡士兵及役丁的法律。
唐律是在隋朝《开皇律》基础上制定的,而隋律则继承了前代的法律。唐律根据秦汉以来封建立法和司法的经验,把一些行之有效的罪名、刑制及司法原则加以整理,对社会关系各主要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所以它集唐以前我国封建法律之大成,成为宋元明清历代制定和解释封建法典的蓝本,并对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建立和完善封建法制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被称为世界五大法系之一的中华法系的代表。
宋朝的《宋刑统》,就律文而言,只是唐律的翻版。元朝的《至元新格》的20篇,与唐律的9篇相同,其他八议,十恶、官当制度都沿用唐律。明代《大明律》、清代《大清律例》都受到唐律影响。
日本文武天皇大宝元年(761年)所制定的《大宝律令》,有律6卷,共分12篇,其篇名与次序都与唐律相同,而且律文的内容也很多相似。朝鲜的《高丽律》不仅在篇目体系上与唐律相同,在内容方面,如刑名种类和对特权阶级的优待条款等,也都与唐律极为相似。在越南,历代刑律也多仿照唐律。
《唐律疏议》不仅完整保存了唐律,还保存了大量唐代的令、格、式的内容。同时记载了大量有关唐代政治、社会经济的资料,是研究唐代阶级关系、等级关系以及官制、兵制、田制、赋役制的重要依据。所以,清代学者王鸣盛称《唐律疏议》为“稀世之宝”。
新版版本:
《唐律疏议》(原名律疏;又名唐律、唐律疏义、故唐律疏义)三十卷 唐•长孙无忌等编。中华书局19939北京二刷,以上图藏滂熹斋残宋本、北图藏滂熹斋残元大字本、上图藏滂熹斋元刻本、北图藏滂熹斋元至正崇化余志安勤有堂刻本、清嘉庆十三年戊辰(1808)孙星衍刊《岱南阁丛书》本、日本文化二年乙丑(1805)官版本为主校本,以北图藏名抄本、上图藏清兰陵孙星衍覆宋抄本、北大藏清乾隆十二年丁卯(1747)曲阜孔氏钞本、清乾隆四十二年丁酉(1777)曲阜孔氏钞本、清诸可宝重刻本、江苏书局本、清光绪十六年庚寅(1890)沈家本重校刻本、民国《四部丛刊》本、民国《万有文库》本、民国《基本国学丛书》本为参校本,并参考敦煌和吐鲁番唐写本残卷及相关文献排印而成,32开本。
本文2023-08-05 04:01:3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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