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安全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档案安全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档案保护技术是研究制成材料的损坏规律及科学保护档案的技术方法的一门学科,它的任务是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科学保护档案的技术方法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防的技术,二是治的技术。
防的技术是防止或减缓各种外界不利因素对档案制成材料的破坏作用,主要是改善档案保护条件。一是加强库房日常管理工作;二是通过库房建筑为改善档案保护条件创造物质前提。
治的技术是对已经损坏或受到不利因素影响的档案进行处理,修复已遭损坏的档案,尽力恢复其历史原貌,增强其抵抗外界不利因素的能力。修复技术的基本内容有:去污、去酸、加固、修裱及字迹恢复等。
档案保护技术工作是档案工作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命运,保护工作没做好,档案遭到损坏,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档案作为历史记录,有着参考和凭证作用,具有重要价值。因此,大量档案要长期保存,一部分档案要永久保存。但反映和记录档案内容的物质材料的寿命是有限的,这二者之间的矛盾只有通过做好档案保护工作都能加以解决。
在档案保护工作中应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思想。档案保护技术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技术,因此,应根据档案的特点,吸取其他领域的科技成果,不断提高保护技术的水平,更好地延长档案的寿命。
一、档案字迹耐久性
字迹是记录及反映档案内容的重要物质材料,其耐久性关系到档案的寿命。
档案字迹材料按其耐久程度大致可分三类:
1、耐久字迹材料:墨和墨汁、黑色油墨。
2、比较耐久的字迹材料:蓝色和红色油墨;蓝黑墨水和碳素墨水、印泥。
3、不耐久的字迹材料:纯蓝墨水和红墨水;复写纸;圆珠笔和铅笔。
为了延长档案寿命,在形成档案中,应使用最耐久或耐久的字迹材料,不要使用不耐久的字迹材料。
二、档案库房温湿度的控制与调节
档案的寿命与档案库房的温湿度密切相关。不适宜的温湿度不仅可单独地作用于档案,而且可加速其他因素对档案的破坏。为了使档案库房的温湿度等符合档案的要求,需采取一定的措施,即对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控制与调节。
档案库房的温湿度标准:
国家档案局于1987年正式颁发了《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对我国各类档案库房的温湿度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准为温度14-24℃,相对湿度45-60%之间。 控制与调节档案库房温湿度的主要措施:
密闭、通风和采用空气调节设备。
1、通风的目的:根据空气流动的规律,有计划地使库内外的空气交换,从而达到调节库 内温湿度的目的。
2、通风的原则:
①库外的温度与相对湿度都低于库内时,可以通风;反之则不能通风。
②库外的温度低于库内,而库内外相对湿度相同时,可以通风;反之,则不能通风。
③库外的相对湿度小于库内,而库内外温度相同时,可以通风;反之,则不能通风。
④库外温度低于库内,而库外相对湿度大于库内或库外温度高于库内,而库外相对湿度小于库内。此时需利用公式进行计算,将库内外的绝对湿度进行比较,若库外绝对湿度小于库内,则可以通风;反之,则不能通风。
3、 通风注意事项:
①通风时,应对库内外温湿度进行监测,注意其变化的情况,随时采取相应措施。
②通风时应防止库内结露。
③通风时应注意防尘和防有害气体进入库内。
④通风后应立即密闭,使库内适宜的温湿度状况得以较长时间的稳定。
三、档案修复技术
修复原则:
1、各种材料、方法对档案制成材料不能有损害,应有利于延长档案寿命。
2、 保持档案原貌。
3、 使用的修复方法事先要经过试验,确有把握后,才能着手修复工作。 档案修裱,修裱是使用粘合剂和纸张对档案进行修补和托裱,以恢复档案原貌,增加其强度,延长寿命。
四、档案的保管
档案保管工作的内容:
1、档案的库房管理,即库房内档案科学管理的日常工作。
2、档案流动中的保护,即档案在各个流动环节中,一般的安全防护。
3、档案保护的专门措施,即为延长档案的寿命而采取的诸如复制和修补等各种专门的技术处理。
档案保管工作的意义:
1、 档案保管工作是整个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独立的工作环节。
2、 档案保管工作是贯彻档案工作基本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3、 档案保管工作质量的高低,对提高档案管理水平重大影响。
档案损毁的原因:
(一)人为损毁的原因
人为(或社会)损毁的原因或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由于政治斗争及其他各种原因,对某些档案文件进行有计划、有意识地破坏。
2、 由于档案工作人员以及接触档案的有关人员,工作麻痹大意,或疏忽职守,或不遵守规章,以及缺乏档案管理工作知识等,导致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了档案的丢失、损毁或档案管理系统的紊乱。
3、 在档案的管理中,档案的管理和利用难以避免地加速档案的老化和磨损等。
(二)自然损毁的原因
档案自然损毁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两个方面的因素:
1、 内因,就是档案本身,即文件的制成材料。
2、外因,就是档案所处的环境和保管档案的条件。
档案保管工作的任务:
档案保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了解和掌握档案损坏的规律,通过经常性的工作,采取专门的技术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档案的损毁,延长档案的寿命,维护档案的物质安全和政治安全。
保管档案的基本要求
1、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2、相互协调,密切配合
3、加强重点,照顾一般
4、 立足长远,保证当前
五、档案保管的基本条件:
开展档案的保管工作,必须有一定的物质条件作保证,否则是难于做好这项工作的。档案保管工作基本的物质条件主要有:档案库房、档案装具和档案的包装材料。
档案库房:
档案库房建筑为档案保护提供了最基本的物质条件,库房建筑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档案的保护条件和库房管理措施的效果。
档案装具:
档案装具是档案馆、室必需的基本设备。档案装具各类很多,各有所长,应根据库房的特点和档案的价值及规格的不同,合理选用,灵活配置。目前,我国使用的档案装具主要有:档案架、档案箱、档案柜、密集架。
档案包装材料:
档案的包装非常重要,它既可防止光线、灰尘及有害气体对档案的直接危害,又可减少机械磨损。目前,我国包装档案的材料一般有三种:卷皮、卷盒和包装纸等。
六、库房的管理
库房的管理工作是档案保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础。因此,只有做好经常、具体的库房管理工作,才能为整体的档案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和良好的秩序。
档案架、柜的排放与编号:
库房中的档案架、柜的排放,应合乎下列要求:
1、排列整齐,横竖成行。
2、避免光线直射,注意通风。
3、节约库房面积和空间,存取方便。
为了便于对库房内的档案的管理和迅速取放,所有的档案架、柜都应进行统一编号。编号的一般方法是:自门口起,从左到右编架、柜号,如果架、柜有栏,也是从左向右编号,格与五节箱则自上向下编号。
全宗排列与档案存放:
全宗的排列,一般采用两种方法。一种是按全宗号流水排列,一种是按全宗分类(分全宗群)排列。前者简便易行,后者能把属于同一类型的全宗排在一起,能较好地保持全宗之间的群体联系。
档案存放方式,可以采用竖放与平放两种。竖放是目前采用最多、最普遍的一种方式,其优点是便于存放和提供利用。平放,取放档案不大方便,但对保护档案有利,特别适合保管珍贵档案和不宜竖放的档案。
全宗卷:
在档案馆、室工作中,专门为了保存和管理某一全宗而形成的能够说明全宗历史情况的文件材料,以全宗为单位组成的专门案卷,称为全宗卷。
全宗卷的内容通常包括:移出和接收档案的文据,立档单位和全宗历史考证,全宗整理工作方案和分类方案,全宗内档案数量和检查登记表册,档案保管期限表,档案销毁清册,全宗指南等。
“今世可知古,后世可知今”
古籍是中国古代书籍的简称,主要指书写或印刷于1912年以前具有中国古典装帧形式的书籍。修复是古籍保护的一种常见方式和重要手段,古籍修复师也被称为“古籍医生”“书医”。一团团、一张张老化的古纸,一本本虫蛀、受潮、烧灼过的古籍,通过身怀绝技的古籍修复师之手,都可以“化腐朽为神奇”,重获新生,让岌岌可危的珍贵古籍充换新生崭新颜,由此使得其所承载的文物、文献价值得以延续。让读者借此了解历史读懂历史。
古书修复的具体工作步骤是什么呢?
首先要做好准备工作
1检查修复的古籍,拍照。看一下书页是否有以前修补的痕迹,有的话要先清洗去除
2拟定修复方法:根据古籍的破损、污渍、纸张、等材质,霉烂程度,纸张的薄厚、纹路,是不是曾经修复的情况来大致制定一个修复方法。
3标书页:铅笔在右下角轻轻标上书页,方便修复和整理
4拆线:拿剪刀剪去原来的棉线
5拆纸钉(书钉)
6配纸 :配与书页颜色最相近的竹纸以便修补。
第二步就是修复古书
⑴打糨糊:一般情况下用熬制稀糨糊;
⑵拆书:把书上的线拆下来,纸捻拆掉;
⑶揭书页、书皮:慢慢地快叶、书皮分开;
⑷书叶除污:用水烟法或水冲法把书页清洗干净;⑸配纸:配补书用的纸,必须要求颜色、薄厚、质地都相近;
⑹溜书口:用裁成长条的薄棉纸补破损、断裂的书口;
⑺补书叶:用与书页颜色、薄厚、质地都相近的纸修补;⑻托书叶:用与书页颜色、薄厚、质地都相近的纸粘贴在整张书页的背面;
⑼ 修书皮:把书皮的破损处修好;⑽压平:把修好的书叶喷水一张接一张压平;
⑾ 13 折叶:把压好的书页折好;⑿剪齐:把补纸依书叶边缘四周剪齐;
⒀撴齐:把整本书的书口、天头、地脚撴齐;
⒁锤平:把补纸高出的地方锤平;
⒂ 加护叶:一般情况下护叶前边加两叶,后边加两叶;
⒃压实:把折好的书页再喷水压平;⒄钉纸捻:把压好的书芯按原眼订好纸捻;
⒅装书皮:把修好的书皮上在书芯上;
⒆订线:按原来的书眼订上真丝线;
⒇ 压平:使用压平机进行压平;
(21)拍摄修复后书影;
(22) 填写修复档案;
最后,在完成古籍图书修复(脱酸、修补等)工作后,要对其重新装订成册,以完成所有保护及修复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准则适用的对象通称为文物古迹。
它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应予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
第二条 本准则的宗旨是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的保护。
保护是指为保存文物古迹实物遗存及其历史环境进行的全部活动。
保护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
保护的任务是通过技术的和管理的措施,修缮自然力和人为造成的损伤,制止新的破坏。
所有保护措施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三条 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第四条 文物古迹应当得到合理的利用。
利用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不应当为了当前利用的需要而损害文物古迹的价值。
第五条 保护必须按程序进行。
所有程序都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专业规则,并且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其中,对文物古迹价值的评估应当置于首要的位置。
第六条 研究应当贯穿在保护工作全过程,所有保护程序都要以研究的成果为依据。
第七条 保存真实的记录,包括历史的和当代的一切形式的文献。
保护的每一个程序都应当编制详细的档案。
第八条 建立健全独立稳定的工作机制。
要依法加强基层文物保管机构的管理职能。
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取得资格。
重要的保护程序实行专家委员会评审制度,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本专业的高等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二章 保护程序 第九条 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为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订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
原则上所有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都应当按照此程序进行。
第十条 文物调查包括普查、复查和重点调查。
一切历史遗迹和有关的文献,以及周边环境都应当列为调查对象。
第十一条 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文物古迹的价值,保存的状态和管理的条件,包括对历史记载的分析和对现状的勘察。
对新发现的古遗址评估需要进行小规模试掘的,应依法报请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十二条 确定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级别,必须以评估结论为依据,依法由各级 公布。
已确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应进行“四有”工作,即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
保护范围以外,还应划出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文物古迹相关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第十三条 制订保护规划必须根据评估的结论,首先要确定主要的保护目标和恰当的保护措施。
一般规划应包括保护措施、利用功能、展陈方案和管理手段四方面内容,特殊的对象可制订分区、分类等专项规划。
各类保护规划特别是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规划都要与当地的总体规划密切结合,并应当依法审批,纳入当地的城乡建设规划。
第十四条 实施保护规划必须进行专项设计。
列入规划的保护工程的专项设计,必须符合各类工程的规范,依法审批后才可实施。
列入规划的展陈和教育计划,也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第十五条 定期检查规划的目的是总结规划实施的效果和经验,如发现缺陷或新的情况,可对规划作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保护规划和重要的保护工程设计,应当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 日常管理贯穿于保护全过程。
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及时消除隐患,保护文物古迹不受损伤,同时不断提高展陈质量,收集文献档案;并在保护规划获得批准以后,确保按照规划实施保护。
第三章 保护原则 第十八条 必须原址保护。
只有在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使迁移保护成为唯一有效的手段时,才可以原状迁移,易地保护。
易地保护要依法报批,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尽可能减少干预。
凡是近期没有重大危险的部分,除日常保养以外不应进行更多的干预。
必须干预时,附加的手段只用在最必要部分,并减少到最低限度。
采用的保护措施,应以延续现状,缓解损伤为主要目标。
第二十条 定期实施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保护手段。
要制定日常保养制度,定期监测,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和轻微的损伤。
第二十一条 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
修复应当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为主要依据,并必须保存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遗留的痕迹。
一切技术措施应当不妨碍再次对原物进行保护处理;经过处理的部分要和原物或前一次处理的部分既相协调,又可识别。
所有修复的部分都应有详细的记录档案和永久的年代标志。
第二十二条 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
独特的传统工艺技术必须保留。
所有的新材料和新工艺都必须经过前期试验和研究,证明是最有效的,对文物古迹是无害的,才可以使用。
第二十三条 正确把握审美标准。
文物古迹的审美价值主要表现为它的历史真实性,不允许为了追求完整、华丽而改变文物原状。
第二十四条 必须保护文物环境。
与文物古迹价值关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构成文物古迹的环境,应当与文物古迹统一进行保护。
必须要清除影响安全和破坏景观的环境因素,加强监督管理,提出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 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
文物保护单位中已不存在的少量建筑,经特殊批准,可以在原址重建的,应具备确实依据,经过充分论证,依法按程序报批,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重建的建筑应有醒目的标志说明。
第二十六条 考古发掘应注意保护实物遗存。
有计划的考古发掘,应当尽可能提出发掘中和发掘后可行的保护方案同时报批,获准后同时实施;抢救性的发掘,也应对可能发现的文物提出处置方案。
第二十七条 预防灾害侵袭。
要充分估计各类灾害对文物古迹和游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制订应付突发灾害的周密抢救方案。
对于公开开放的建筑和参观场所,应控制参观人数,保证疏散通畅,优先配置防灾设施。
在文物古迹中,要严格禁止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活动。
第四章 保护工程 第二十八条 保护工程是对文物古迹进行修缮和相关环境进行整治的技术措施。
对文物古迹的修缮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四类工程。
每一项工程都应当有明确的针对性和预期的效果。
所有技术措施都应当记入档案保存。
第二十九条 日常保养是及时化解外力侵害可能造成损伤的预防性措施,适用于任何保护对象。
必须制订相应的保养制度,主要工作是对有隐患的部分实行连续监测,记录存档,并按照有关的规范实施保养工程。
第三十条 防护加固是为防止文物古迹损伤而采取的加固措施。
所有的措施都不得对原有实物造成损伤,并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环境特征。
新增加的构筑物应朴素实用,尽量淡化外观。
保护性建筑兼作陈列馆、博物馆的,应首先满足保护功能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 现状修整是在不扰动现有结构,不增添新构件,基本保持现状的前提下进行的一般性工程措施。
主要工程有:归整歪闪、坍塌、错乱的构件,修补少量残损的部分,清除无价值的近代添加物等。
修整中清除和补配的部分应保留详细的记录。
第三十二条 重点修复是保护工程中对原物干预最多的重大工程措施,主要工程有:恢复结构的稳定状态,增加必要的加固结构,修补损坏的构件,添配缺失的部分等。
要慎重使用全部解体修复的方法,经过解体后修复的结构,应当全面减除隐患,保证较长时期不再修缮。
修复工程应当尽量多保存各个时期有价值的痕迹,恢复的部分应以现存实物为依据。
附属的文物在有可能遭受损伤的情况下才允许拆卸,并在修复后按原状归安。
经核准易地保护的工程也属此类。
第三十三条 原址重建是保护工程中极特殊的个别措施。
核准在原址重建时,首先应保护现存遗址不受损伤。
重建应有直接的证据,不允许违背原形式和原格局的主观设计。
第三十四条 环境治理是防止外力损伤,展示文物原状,保障合理利用的综合措施。
治理的主要工作有:清除可能引起灾害和有损景观的建筑杂物,制止可能影响文物古迹安全的生产及社会活动,防止环境污染造成文物的损伤,营造为公众服务及保障安全的设施和绿化。
服务性建筑应远离文物主体,展陈、游览设施应统一设计安置。
绿化应尽可能恢复历史状态,避免出现现代园林手法,并防止因绿化而损害文物。
第三十五条 经过发掘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一般情况下,在取得研究所需资料后应回填保护,并防止盗掘。
特殊情况核准露明保护的,应严格保护现状,除日常保养外尽量少加干预。
无条件原址保存的构件,才允许易地保护。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曾经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地,可参照本准则的有关条款保护其地点和环境原状。
第三十七条 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名城中的人文历史景观、水下文化遗产,可根据本《准则》的相关条款,制订各自的保护准则。
第三十八条 本《准则》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制订、通过,中国国家文物局批准向社会公布。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负责对本《准则》及其附件进行解释。
在需要进行修订时也要履行相同程序。
中国是一个有悠久历史的国家,古籍承载了这悠久的历史。而中国古籍数量巨大,经过历朝历代的传承,蕴含了我国文化中精髓的部分。现如今传世古籍大概有十余万种,它们的保存状况却不是很好。许多古籍修复工作者一直在拼命的修复,然而古籍修复工作依然进展得十分缓慢。为什么古籍修复那么困难呢?
其一是古籍破损严重,这是很多图书馆都出现的问题。很多古籍破损严重到不能翻阅的程度,这给修复人员带来了巨大的难题。古籍在流传的过程中不仅受到自然的侵蚀,还经历了人为的破坏。随着时间的流失,纸张变得很脆,一碰就会碎。其二是很多古籍都是通过购买,收集,捐赠等方式进入图书馆的,书籍在进馆之前保存程度不同,有些古籍甚至还有残损。其三是资金问题,古籍修复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设备不足,人员不足。其四是在图书借阅过程中受到人为损坏,很多人在翻阅书籍的时候没有保护的意识,导致一些古籍在后期借阅的过程中损坏了。
那么想要传播古迹文化应该怎么做呢?其实现在随着人们对古籍保护认识程度的加深,古籍修复的过程越来越专业,主要是修复,尽量保持古籍的原汁原味。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在修复的过程中要保持书籍的原意,不要放太多的主观因素。在用于修复古籍的设备和材料中,要注意成分,不能对古籍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在修复的过程中要注意对古籍的保护,比如将古籍放在特定的环境中,延长古籍的寿命。对于社会大众来说,在图书馆借阅古籍时要注意轻轻翻页,尽量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古籍的磨损程度。
一部《我在故宫修文物》节目的播出,迅速让大家对文物有了充分的了解,也让文物修复师迅速火热了起来。一部《我在扬大修古籍》的纪录片,以让大家对古籍的修复有了明确的认知,纪录片中的一句”800位实习生当中,却没有人能够成为古籍修复师“,让大家对这一方面人才的缺失引起了很大的重视。
中国的历史长河十分悠久,需要修复的古籍数量也十分庞大,而修复人员和修复速度的不平衡,也让古籍修复面临着很大的矛盾问题。在”十一五“期间实施的对古籍保护计划,尽管让古籍修复人员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是与所要修复的古籍相比,仍然存在很大的缺口。尤其是一些博物馆、图书馆、档案局这种单位由于编制的缺失也导致能够弥补的修复岗位相应的也缺少很多,然而古籍的修复又是一种需要很强实践能力的工作,如果没有接触到古籍的话,那么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也就没有了用武之地。人才的学习没有可以施展的地方与需要修复的古籍数量产生的矛盾,是我们现如今仍然需要解决的难题。
因此针对这一现象提高从业人员的薪资待遇荣誉感,重视对古籍的修复工作才是解决这一矛盾问题的根本措施。通过社会力量来解决这一难题是很有效果的,很多人对于古籍拥有很高的热情,愿意为古籍的保护提供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尽管学习古籍保护的理论知识之后,不能够立即投身于古籍的修复工作当中,但是这些人群完全可以成为一名志愿者,为古籍修复承担一些要求不高的但是需要投入很多精力的修复工作。比如录入、登记古籍的事物,这样对于一些爱好古籍的人来说,也何尝不是一种奉献呢。
因此,尽管古籍修复这一工作较为冷门,但是随着大家对于古籍的了解,也对其产生了敬畏之心。因此相关部门通过社会力量将古籍的修复工做效率大大提高,也能够很好的帮助古籍修复师的培养,弥补人才的缺失,使古籍保护能够成为百姓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这样也能够很好的将古籍内容,进行有效的传承。
档案安全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本文2023-10-28 05:43:2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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