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正确填写方式
籍贯的填写一般有两种:
第一种直接写出生地,写到县或者区一级就可以了,比如:成都市金牛区,遂宁市射洪县;
第二种是填写省、市、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四川,重庆。
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户口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的区别
区别一: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而户口所在地,指的是个人户口现在在哪里。
区别二: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
籍贯正确填写规范有以下五种:
1、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
3、填写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不是自己现在住的地方;
4、可以视情况填写本人户口本的所在地;
5、籍贯填写一般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籍的,没有绝对规定因人而异。
籍贯,即祖居地或原籍,指的是祖籍地,为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籍贯指的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各个省份填写籍贯的正确写法:
1、一般区域: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
2、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区/自治区(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 1、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2、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3、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籍贯又名祖居地或原籍,是指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
填户籍地即可。
一般以某人的太祖父(或高祖父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太祖母(或高祖母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父(或外高祖父或外曾祖父)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或外太祖母(或外高祖母或外曾祖母)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作为某人的籍贯。
祖父的出生地这另一说,是1999年全国范围内重新填写新版《干部履历表》时,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填写说明”里产生的一个意思。
一般区域
省/自治区/直辖市/ 香港特区/澳门特区/ + 市辖区,县/县级市/县/区 + 镇/街道 + 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 自治县/县/县级市+ 民族乡/乡/镇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 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 民族乡/乡/镇
韩国: 道/广域市/汉城(首尔)/济州+ 邑,区,面/ 洞,邑,面/ 区/洞,邑,面
朝鲜: 道/平壤,罗先,南浦市/新义州特区+ 邑,区,面,里,劳动者区/ 区域,郡/ 洞,里、郡、劳动者区/
日本:县,大阪府、京都府/道/东京都 + 市, 町,村, 郡,区/支厅/ 特别区
越南:省/市+
蒙古:盟(省)/乌兰巴托市+ 苏木/区,小区
籍贯正确填写方式
本文2023-10-28 05:59:55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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