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一妻制最早是谁提倡的
严格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从对偶婚发展而来,产生于西方,它的确立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并适应于整个西方历史。
确立这种婚姻形式,主要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里,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子处于从属地位。父亲的财产只能由出自父亲的子女继承,因此作为妻子必须严格保持贞操和对丈夫绝对服从。
在古代的中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现代大多数人认为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是错误,自秦一统天下,中国就实行了一夫一妻制。
扩展资料:
来源
在早期的古代中国(即夏商周),贵族实行多妻制,此时的“妾”是配偶的一种,等级低于“妻”,然而也通过正式婚礼迎娶。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中,为避免封建制度的继承关系混乱,“一夫一妻制”和“嫡长子继承制”成为宗法制度的基本原则,在很多朝代的法律中都给以明确的规定。
但在实际生活中“一妻”的原则却未必被普遍遵守,有时会平妻的状况。譬如晋朝的贾充,获皇帝允许有李婉、郭槐两个正妻。敦煌出土唐天宝年间的户籍册中,可以发现许多二妻、三妻之家。在此后诸多金石雕刻和文学作品中也多有一夫多妻的记载。
-一夫一妻制 (婚姻制度)
真正的“三妻四妾”是不存在的。
中国古代长期实行“一夫一妻多妾”制度,娶两个妻子都是违法的事情,“依《礼》,日见于甲,月见于庚,象夫妇之义,一与之斋,中馈斯重。故有妻而更娶者,合徒一年。”也就是说,娶两个妻子就是重婚,是会被判流放的。
三妻四妾明显属于一夫多妻制,并不符合社会的合理发展,一夫一妻制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古代又是讲特权的,所以对于特权阶级的男性,往往允许其一妻多妾。
《礼记·曲礼下》:“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之所以会产生一夫一妻多妾制度,跟中国古代的社会体制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的,中国古代社会是建立在严格的等级制度之下,在婚姻关系当中也是如此,即使都是丈夫的女人,也要分出高低贵贱,只有“辨上下,明贵贱”才能维护这个尊卑有序的社会体系,这才形成了嫡长子继承制,如果不以血缘亲疏来划分等级的话,整个社会秩序都会坍塌。
另一方面,古代又看重继承制度,尤其看重家族的延续,在古代妻子如果不能生育随时可能面临被逐出家门的风险,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能生孩子就是不孝的表现,不孝的人也就违背了人伦,依然不为礼法所容。在这样的前提下,通过妻子之外的女人为丈夫生子,也就在情理之中。
在宋代的法律《宋刑统》明确禁止有妻再娶妻,实行一夫一妻制:“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
实际上,妾的地位也是有很多的,她们包括媵、妾、婢,在实际生活中和法律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
媵是除了妻子以为级别最高的,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媵,在《宋刑统》中规定“依令,五品以上有媵,庶人以上有妾。”宋朝时期著名的官员包拯就有媵。
一般的家庭是没有媵的,除了妻子就是妾,妾的地位相对于媵来说较低,在宋代以及宋代之前,嫡庶观念很强,小妾是没有机会成为妻子的,即使是丈夫的妻子死了,或者是还没有娶妻,小妾都永远是小妾,但是在明清时期,小妾在某种情况下也可以转正,但是概率依然很小。
妾和妻的区别在于,一般小妾都是可以购买的,而妻子则是婚嫁而来。
当然,妾不是家庭中女人中最低的,比妾还低的是婢,婢的地位低到,主人甚至可以随意给人,宋代著名文人苏东坡在赴任的路上因为道路太艰辛,因此将自己的婢跟别人换马,这个婢的名字叫春娘,所以苏轼还作了一首诗:“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叹懊恨中。只为山行多险阴,故将红粉换追风。”
可见婢的身份之低下,但是宋代时期对婢所生子女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高,婢生的儿子也可以参与到分家产当中。
这就是古代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不仅妻子的地位要高于妾室,即使是妾也要分个三六九等。
三妻是指老婆、二奶和小三,很多人认为这些人是一样的,实际上是有区别的,妻子是三媒六聘娶进来的,古代没有结婚证,但是有聘书,为什么要三媒六聘,指的是很多人能够证明这个女子是自己娶回家的老婆,在家里的正宫地位是牢不可破的,二奶和小三就是自己养的,一个是陶冶情操的,甚至是可以绵延子嗣的。二奶和小三是不一样的,具体自己查吧!
四妾指的是保姆,也就是古代的陪嫁丫环。在古代的妻子或者是二奶小三都是会有伺候的人,有的就是陪嫁过来的,例如红楼梦里的著名陪嫁丫头——平儿。跟着主子王熙凤陪嫁过来的,贾琏偶尔才能玩一次,因为自己的老婆厉害,还有就是平儿的拒绝。这个就是跟家里的漂亮保姆是一样的。
至于来源已经不可考证了,有的人说是来自于《金瓶梅》里面的描述,有的人说来自于清代的一个文人作品,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很多男人对于这个是很向往的,但是,现实很骨感。无论是三妻还是四妾,都是要有生活费用的,古代的女子不出门的,那么,仅靠一个男人养活那么多的人,是不是可以做到呢?
三妻四妾只是一个虚指而已,古代的人虚指的时候是很多的,例如飞流直下三千尺,还有一个就是诸子百家,都是虚指的意思。很少有人可以有那么多的人可以养活,就算是大户之家的贾府,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娶上,所以,三妻四妾是指娶的人比较多而已。你想要娶那么多人吗?
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特有的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适婚年龄的规定。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一夫一妻制
由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形成的时候深受宗法制度的影响,所以并不像成语“三妻四妾”和电视剧中演的那样,而是严格的执行一夫一妻制,即一个男性只能有一个嫡妻,这是因为宗法制十分重视嫡庶之别。
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然而,在中国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所以,准确地说一夫一妻制在我国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二)同姓不婚
西周周公制礼,为了规范血缘宗法的有序传承规定的同姓不婚的原则,人不娶同姓女除了是为了壮大家族力量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家庭伦理的考量。当时的人认为同姓女也是传于祖先遗体,娶同姓女为妻就是亵渎祖先,因此娶同姓女为妻是有悖人伦形同禽兽的作法,有违孝道和宗法因此要被禁止。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周礼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一般是男方主动请媒人提亲。孟子也指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空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不奉父母之命,没有媒证的婚姻,社会是不承认的,该女子的地位只能比同于媵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一观念至今在我国依旧有很大的影响。
(四)适婚年龄的规定
史料记载
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一夫一妻制最早是谁提倡的
本文2023-10-28 06:09:41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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