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籍版本鉴别的抄写本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8浏览:3收藏

中国古籍版本鉴别的抄写本,第1张

抄本和稿本的鉴定

印刷术发明以前,古籍都靠抄写流传。印刷术发明以后,甚至在雕版印刷普及以后,抄写本仍在中国传世古籍中占很大比重。历代流传的抄本,数量可观,质量也参差不齐。抄本之外,藏书家的手写本及学者的稿本更是古籍中的珍品。因此对抄本和稿本的鉴定十分重要。其鉴定方法,首先要从书写字体的一般时代特征入手,与鉴定刻本之刀法道理相同。有不少抄本标识较为明显,很多藏书家传抄的书都用印有专用格式的纸供抄写。如明代祁承家抄本在版心下镌有 “澹生堂抄本”字样;毛晋家抄书有一种黑格纸,版心下镌有“毛氏正本汲古阁藏”字样;清初曹溶家抄本所用纸的版心镌字为“李曹氏倦圃藏书”,等等。这些标识是鉴定的重要依据。此外,个人书法的风格、书中的避讳字、作者的时代等等,都是抄本和稿本鉴定的依据。

文物价值和使用价值可分为:孤本、秘本、珍本、善本、通行本等。根据加工不同可分为:过录本、校本、批本等。官刻本:指清及清以前历代出公帑或由国家某种机构、单位主持雕印的书本。中国雕板印书始自唐朝。自五代起,始由国子监校刻经书,开官刻本之先河。两宋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司、局、殿,地方各府、州、军官署,各府、州、县学,各地仓台、计台、公使库;元代兴文署、广成局、中书省、行中书省、各路儒学、各地书院;明代两京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内府各监、各藩府、各布政使司、各府、州、县衙署,各级各地学校;清代武英殿、内府各监、中央各部、地方各级行政、文化机构、各省官书局等,凡由这些单位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均可称为官刻本。起,福建书坊续有发展。明代南北两京,苏州、扬州、杭州、徽州、常熟、建阳,仍是书坊林立。清代书坊遍布全国各地,但有的已是单纯经销并不编刻图书了。所有历代这些书坊刻的书,都可以称为坊刻本。

中国古籍版本鉴别的抄写本

抄本和稿本的鉴定 印刷术发明以前,古籍都靠抄写流传。印刷术发明以后,甚至在雕版印刷普及以后,抄写本仍在中国传世古籍中占很大比重。历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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