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巫蛊之术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很多朝代都明令禁止?
巫蛊之术,一直以来都被看做是一种邪术,曾经有汉武帝晚年时期因为巫蛊之祸,而杀掉了自己的继承人,差一点就让自己绝后了,汉室江山差一点就没有人能够继承,可见巫蛊之术真的是害人不浅。但是,究竟这种巫蛊之术是什么样的邪术,为什么会害人而为何很多朝代都对此明令禁止,却还是会发生呢
巫蛊之术属于巫术中的黑巫术,蛊是养在器皿中的毒虫,巫蛊之术就是用这些毒虫的毒素去害人。诅咒、偶人厌胜和毒蛊都是巫蛊之术的组成部分。据史料记载,将多种毒虫,如毒蛇、蜈蚣、蛤蟆等,一起放在瓮缸中饲养,让其自相残杀后剩下一只,其形态颜色都已变化,形似蚕状,皮肤金黄,这种蛊叫金蚕。也有说把十二种毒虫放在瓮缸中,埋在十字路口四十九日,再将其取出放在香炉中,早晚用清茶和香供奉,这样得到的金蚕是无形的,散布于香灰之中。放蛊时,将金蚕的粪便或香灰放在食物中让人食用。
苗人的养蛊、放蛊历史很少悠久,据《乾州厅志》记载,苗妇能用巫蛊来杀人,也被称为“放草鬼”。毒蛊放在外,则能食人五体,放于内则能食人五脏。被放之人往往是痛楚难堪,或神形萧索,或气胀于胸膛。苗人的蛊术只是女子相传,传授的仪式与咒语,不得而知。蛊妇设有益坛,或在家中隐蔽处,或在山洞中。相传一蛊妇在家烧温水为蛊偶沐浴,不小心被儿子看见。次日,蛊妇上山干活,儿子在家因好奇偷偷学她。
由于其用的是沸水,导致蛊偶被烫死。其中有一偶是蛊妇自己,她在山上已有感觉,赶紧返回家换衣后便气绝身亡。蛊妇如果自己不放蛊,则要脸色变黄而生病。放蛊中一人,蛊妇自己可保无病三年;放中一牛,可保一年;放中一树,可保三个月。猪也可以放,但狗不能放。因此蛊妇害怕狗,通常不吃狗肉。中蛊者的病象,脸变成**,想吃又吃不下,有腹胀感,就医也可痊愈。凤凰县曾发生一起蛊毒案,有一苗人,两个儿子相继死亡,疑为同寨蛊妇所为。便告发到官府,最终在其家中搜出装有蛊物的瓦罐,蛊妇被枪毙。
情蛊是巫蛊术最毒的蛊,制蛊方法是将不同类的毒虫放进封闭的器皿里任其互噬,毒虫有爬虫类和飞虫类,最终活下一的那只毒虫集百毒与一身。每次养出的毒蛊形态与其所选的品种有很大关系,功能也不相同。比如肿蛊就是取蛊虫粪便制成飞沫渗入人体,中蛊者浑身肿胀,痛痒难忍。而蛇蛊则是将其卵藏于食物内,误食后入体成蛇形,上下窜动撕咬。还有癫蛊是取蛊虫身上的菌附着于人体后,使人笑骂无常,丧失理智。
金蚕蛊是蛊之至尊,也是所有蛊妇的终极目标,能使寄主暴富,害人时也是最毒辣,能使人中毒,胸腹绞痛,七日流血而死。情蛊是最难制成的,十年才能得一情蛊,此蛊可下在饭菜中,也可下在服饰上。古代苗人女孩都以情蛊下在自已的情郎身上,也可以请巫师做法将蛊制作于符上,女了配带此符时只需许愿,便可以使心上人永远死心踏地爱着相爱一生。
古代的巫蛊之术可谓是多种多样,巫蛊在西汉极为盛行,当时人们普遍相信,使用巫术咒语或用木偶埋于地下可以害人。征和二年,公孙贺父子被人告发使用巫蛊来诅咒汉武帝,武帝便处死了一干人等。后又命江充彻查巫蛊案,江充借机陷害与他有过节的太子刘据,最终导致太子刘据和皇后卫子夫相继自杀。清醒过来的汉武帝将江充夷三族,此次巫蛊事件无辜受牵连的人多达数十万人,史称巫蛊之祸。巫蛊之祸使西汉由盛转衰,刘氏继承人遭到大量屠杀,给汉武帝造成了巨大的打击。巫蛊之术在古代宫廷很少流行,后宫嫔妃用扎小人的方法,来诅咒对方,以实现争宠的目的,这也是巫蛊的一种。
历朝历代对巫术和巫蛊都是严令禁止使用的,汉代就有“敢蛊人及教令者弃市”的律法规定,后来规定如果蛊妇饲养的蛊虫致人死亡,则要对其处以极刑,且家人要遭流放之刑。唐代也是有明文规定的。凡饲养蛊未成形者要被流放,成形者要被杀头。之后的各朝都将使用蛊术害人的行为定为十恶不赦的大罪,均要被处以极刑。在民间,巫术则是屡禁不止,老百姓在生病吃药无效时,会去请巫师作法除病。
旧社会中这样的现象非常多,但巫术本身就是一种愚昧百姓的手段。民国期间,湘西的一位官员,他得了一种腹胀的怪病,吃药无效的情况下,他请了一位苗人蛊妇来为他作法除病,但也都没有什么效果。最后蛊妇被严刑拷打,差点丧命。后来经别人介绍,一位高明的医师将其病治好,那位蛊妇才捡回一条命。巫蛊之术,从古至今都是严令禁止的,历朝历代都有律法规定,但民间的一些偏远地方仍有陋习。
为何要明令禁止巫蛊之术原因很简单,这是一种害人的封建迷信活动,往往是一些用心险恶的小人用来坑害他人的一种手段,是一种明显的犯罪行为。因此,从古至今,巫蛊之术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我国沿海及东南亚地区普遍信奉的海神妈祖是源自宋代。
妈祖信仰的规模十分庞大,自宋以来直至清代,妈祖成了三大由国家祭典的神明(黄帝、孔子和妈祖)由历代国家祭祀的中国十五个妈祖宫为核心,年八月初一祭直沽(天津)妈祖庙开始,由北而南,十月二十是祭湄洲庙,十月二十五以祭泉州庙结束,计祭祀十五处妈祖庙。其御祭文随庙而异,十五所官方承认的妈祖庙中,以泉州,湄洲二庙最重要,故祭祀以湄洲庙泉州庙结尾。
目前海内外学者普遍认为,妈祖不是杜撰的偶像,而是从人民中走出来的、被神圣化了的历史人物。
林默娘的“里中巫”身份,是妈祖信仰的原始形态。妈祖信仰产生在特殊的生态环境之下,与海洋渔业生产及其海事活动密切相关。渔民因海难生者不可计数,所以希望有海上守护神庇佑安全。妈祖的巫女身份,正好适应了人们的希求。
她的能言人间祸福,济困扶危、治病消灾顺应了人们的愿望,所以在她死后立庙祭祀。此后,她的一个个神迹才接踵而至,并将她塑造成一位完美的女神。所以民间对巫术的信仰是妈祖文化得以形成的思想基础。
由于当地士宦的提议和倡导,朝廷也频频给予妈祖赐封,妈祖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高。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妈祖被赐封"护国庇民妙灵昭应弘仁普济天妃圣母",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又被赐封为"护国庇民妙应昭应普济天后","天上圣母"和"天后"从此便成了妈祖的圣称。
扩展资料:
信仰起源
学者研究指出,妈祖是从中国闽越地区的巫觋信仰演化而来,在发展过程中吸收了其他民间信仰(千里眼顺风耳)。随着影响力的扩大,又纳入儒家、佛教和道教的因素,最后逐渐从诸多海神中脱颖而出,成为闽台海洋文化及东亚海洋文化的重要元素。
自北宋开始神格化,被称为妈祖(当地人对女性祖先的尊称),并受人建庙膜拜,复经宋高宗封为灵惠夫人,成为朝廷承认的神祇。妈祖信仰自福建传播到浙江、广东、台湾、琉球、日本、东南亚(如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等地,天津、上海、南京以及山东、辽宁沿海均有天后宫或妈祖庙分布。
近年妈祖在东亚海洋史的研究引出东亚在西方航海地理发现前己有的朝贡贸易、琉球网络及跨国移民史讨论,而妈祖信仰圈成为东亚海洋经济及社会结构形成的历史见证之一。
-妈祖
打更应该始于汉,但是一直到宋都应该是官厅专属,一直到元明清才逐渐普及到民间。
打更的历史源远流长,打更起源于原始的巫术,主要起驱鬼的作用,那可是受人尊敬的巫师才有资格来打的。所以在很多文学作品中都保留了打更驱鬼的习俗。如著名的《红楼梦》就有这样一段描写“晚上吴贵到家,已死在炕上。外面人人因那媳妇儿不妥当,便都说妖怪爬过墙吸精而死。于是老太太着急的了不得,替另派了好些人将宝玉的住房围住,巡逻打更……”
这个好像不可考,下面我就稍作推测。
打更的可能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10或12时辰制的计法开始出现,二是夜间计时变为可能。
从第二点看,古代计时使用的是滴漏,利用水均衡滴漏原理来计时的,那么滴漏起源于何时呢,<隋志>有载,"滴漏之刻,盖始于黄帝"这就证明滴漏计时出现地相当早。
那么回到第一点来看。
十二时辰制。西周时就已使用。。《左传•昭公五年》杜预《注》,载有十二时辰的完整名日为:夜半、鸡呜、平旦、日出、食时、隅中、日中、日昳、晡时、日入、黄昏、人定。十二时辰始于何时?据考证所得,是始于汉代。十时辰制。出现于先秦。昼夜各五分。据《隋书天文志》,昼为朝、禺、中、晡、夕;夜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来表示)。
由此认为完整的时辰制度应出现于秦汉。
那么打更这一现象呢?
认为如《孔雀东南飞》:“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中有五更的记载,是当时并没有打更的记述。
现在发现比较早的打更记载是司马光的<李愬雪夜入蔡州》:“四鼓,恕至城下,无一人知者。”那么打更现象至少在军队和官府和皇宫中比较普遍了,但
而如《群英会蒋干中计》:“伏枕听时,军中鼓打二更。”《登泰山记》:“戊申晦,五鼓,与子颍坐日观亭。”《与妻书》:“辛未三月念六夜四鼓,意洞手书。” 这些明清小说散文倒由颇多的打更记载,加之现存鼓楼中多为元明清时所建推之,打更应该始于汉,但是一直到宋都应该是官厅专属,一直到元明清才逐渐普及到民间。
望采纳~
医巫分家在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社会经历着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度的变革。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和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加上社会分工进一步扩大,各行各业日益趋向专业化,医学开始从巫术中分离出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行医济世的专职医生。《周礼》把“巫祝”列入“春秋大宗伯”职官中,而医师则属于“天官冢宰”管辖。从此医巫分家。
此期的医生与殷(西)周时期披着神秘外衣的巫医比起来,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已不起重要作用,地位有所下降。但由于当时“学在官府”,知识主要为贵族统治阶级所垄断,从事医学的知识分子——医生的地位自然与当时的普通百姓不同,而属于“士”的阶层,在社会上仍有相当的地位,并且为社会所重视。如医生扁鹊到虢国,虢国国君迎之于宫廷中门,称其为“先生”;经过齐国,齐桓侯以贵客之礼待之。当时就连儒家创始人孔子也对医生这一职业比较看重,“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医生)”。
古代巫蛊之术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很多朝代都明令禁止?
本文2023-10-28 19:12:5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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