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兵制的隋朝兵制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8浏览:3收藏

隋唐兵制的隋朝兵制,第1张

折冲府为府兵的基本组织单位。每府置折冲都尉 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长史、兵曹、别将各1人,下辖4~6团。每团200人,设校尉,辖2旅。每旅设旅帅,辖2队。每队设队正,分为5火。每火10人,有火长。每队、每火的装备,如马、马具和、斧、钳、锯等,均有定数。府兵自用的武器、装具和征途所需粮食皆自备。马匹不足,由官府供给。平时训练在冬季进行,由折冲都尉率领本府兵马习战。

府兵的调遣、指挥权属于朝廷。凡发兵10人以上,除紧急情况外,都要有尚书省、门下省颁发的皇帝“书”和铜鱼符,州刺史与折冲都尉勘契乃发。府兵每年需轮流到京师宿卫,称上番。由兵部依各府离京师远近,确定上番的次数,每次1月,平均每年在役可达3月左右。部分府兵被派遣到冲要地区戍守,一般为1年一次。 府兵的来源,主要是从自耕农和地主中挑选,后来则渐以贫苦农民充役。按照规定,“三年一简”,即3年征一次兵。凡20岁以上的健壮丁男,都是简点对象。简点标准,以资财、材力、丁口三者为据,“财均者取强,力均者取富,财力又均先取多丁”(《唐律疏议·擅兴》)。一般21岁入役,61岁出军,实为终身服役。后来,征战益多,勋赏不兑现,社会地位下降,地主也渐渐厌恶当兵,特别是“番役更代多不以时”,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逐步废坏,军资无所依靠,府兵乃纷纷“亡匿”、“耗散”。玄宗时,下令将服役期减少至15年,自25岁起服役,40岁乃止;又将“三年一简”改为“六年一简”(《新唐书·兵志》),但都未实现,以致折冲府无兵上番。天宝八年(749),被迫停止上番,折冲府从此名存实亡。

由于府兵制日趋败坏,唐初即存在的募兵制便逐渐兴盛。从开元十年(722)起,大规模召募壮士充宿卫。开元十二年,更名为骑。次年,骑达12万人,分隶于12卫,每卫1万人,又分为6番,轮流上番服役。平时近营为堋,教阅弓弩,免除赋役,资粮由官府供给。骑多是被强迫入募和已逃亡再来应募的折冲府卫士,实际上是摊派兵役,其重要变化是由尽义务变为受雇佣。骑自始就很衰弱,其召募亦无定制,前后只维持20余年。

唐初,驻防京城和宫廷的部队统称禁兵或“天子禁军”。从12卫府轮番调来宿卫京城的府兵,称南衙禁兵。单独组建、驻防宫城北门的禁兵,称北衙禁兵。他们最初是从跟随李渊起事的军人中简选3万人组成,称为“元从禁军”(《新唐书·兵志》),系父子相代,专事宫城宿卫。以后,太宗又从中选善骑者百人,供戍卫、田猎之用,号“百骑”。另置北衙 7营,选骁壮者,于玄武门左右屯营,号“飞骑”。高宗时,置左、右羽林军。武则天时,改“百骑”为“千骑”;中宗时,改“千骑”为“万骑”,分左、右营;玄宗时,增左、右龙武军;肃宗后,也多有更易。禁兵一般是召募来的,历来骄惰怯弱,后受宦官控制,更加腐败。但是,唐朝后期主要靠禁兵维持残局。

唐初,驻防边境的军事机构称镇、戍。镇与戍均有上、中、下之分。上镇 500人、中镇300人、下镇300人以下,每镇设镇将、镇副各 1人。上戍50人、中戍30人、下戍30人以下,每戍设戍主、戍副各 1人。此外,在少数地方,大者设军,小者设守捉,各设使和副使统领,有的由州刺史兼任使职。地方兵中多为各地轮番到边境戍守的戍卒,称“防人”, 3年一代,自备资粮;另有少数召募来的兵,称“防丁”或“丁防”。玄宗时,在戍卒中召募能更住 3年者,官给赐物;后又召募长期从军的健儿,称“长征健儿”,资粮等均由官给,称为“官健”,是由国家供养的职业军人。后期,地方藩镇的军人主要是这类“官健”。从武则天时期起,北边部分州还建立一些民众武装,称团结兵,其他地区也有土镇、土团、团练等。团结兵一般是“选丁户殷赡,身材强壮者充之”(《唐六典·尚书兵部》)。官府给予身粮、酱菜,免其征赋。主要任务是配合军队防卫边疆。他们由州刺史或节度使统辖。 唐末,各节度使控制地方政权,凭借其拥有的土地、人丁、财赋,豢养大批军队,与朝廷抗衡,改变了“内重外轻”的态势。安史之乱以后,割据日甚,以致“方镇相望于内地,大者连州十余,小者犹兼三四”,“自国门以外,皆分裂于方镇矣”(《新唐书·兵志》)。

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和宋朝时期的募兵制在征兵方式、组织结构和兵员来源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征兵方式:

府兵制(隋唐时期):府兵制是一种地方征兵制度,将人口按照户籍分配到各个府州,并由府州政府负责征兵。征兵通常采取轮流制,每户需要提供一定人数的士兵,他们服役期间仍保留家族土地和生计。

募兵制(宋朝时期):募兵制是一种中央集权的征兵制度,由朝廷直接组织招募士兵。朝廷通过设立军额、兴修寨堡以及其他军事激励措施来吸引士兵参军。

组织结构:

府兵制(隋唐时期):府兵制下,士兵被编入地方府州的军队中,府州军队是地方政府的武装力量,负责维持地方治安和边境防御。府兵制下的军队相对较大,有着完整的指挥系统和组织结构。

募兵制(宋朝时期):募兵制下,士兵被编入由朝廷直接管理的军队中。宋朝实行以职业军人为主体的制度,这些军队在战争期间被调集到前线,而在和平时期则进行常规训练和驻守。

兵员来源:

府兵制(隋唐时期):府兵制征兵范围主要是府州内的户籍人口,即正常的地方居民。这些士兵通常有一定的军事素养和战斗能力,因为他们是在家乡土地上生活和工作的军人。

募兵制(宋朝时期):募兵制通过朝廷的直接招募,吸引了来自各个社会阶层和背景的人参军。这包括义务役士兵、军户子弟、流亡者、低层士人和其他志愿者。

隋朝沿袭和发展了西魏、北周府兵制。但府兵制到了隋朝起了很大变化。军府名称为骠骑府,以骠骑将军为长官。军士开始编入户籍,从事生产。隋炀帝时,府兵直接从民间征调,男子年满二十一岁即可参加府兵。大业三年(公元607年)改骠骑将军府为鹰扬府。长官为鹰扬郎将。军人称“卫士”。卫府制度趋于完善,中央集权在军制上得到加强。在皇帝直接统辖下,全国府兵由12卫分领,设立12卫府。每卫府统1军,置大将军1人,将军2人;下辖骠骑府、车骑府,分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再下设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炀帝时,改骠骑府为鹰扬府,置鹰扬郎将,并取消将军、都督等名号。军府按“中外相维、重首轻足”的方略,分置在京城及冲要地区。12卫除临时受命征伐外,平时主要担任京城宿卫和其他军事要地或重要设施的驻守。府兵与禁兵及其他军队相互为用,相互钳制,以便皇帝控制军队和维护全国统一。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文帝对府兵作了重要改革。在代周前后曾下令将府兵将领赐胡姓的恢复本姓,军人也不再随从将领的姓氏;重新整理乡兵,将私家部曲收编为国家军队。开皇十年(590),又颁布诏书,规定“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同编户。军府统领,宜依旧式。”(《北史·隋本纪》)军户编入民户,改属州县管辖,不再存在。但军人仍有军籍——“军名”,无论在军、在役或在家,凡军役范围内的事宜,均属军府管理。军人依均田令受田,免纳租庸调,平日生产,每年有一定时间轮番宿卫,战时出征,资装自备。在乡为农,在军为兵,实行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制度,这是隋朝及唐初府兵制的特点。

隋唐两代是我国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朝廷集权国家重新建立、各民族进一步融合、经济发展、国力强盛的时期,也是府兵制进一步完备并走向衰落,军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朝廷对府兵制做了重要改革,在全国广设卫府,使军权逐步集中在皇帝手中。唐代整顿府兵制度,并重视对府兵的军事训练,发展马政,还制订了比较完备的军事法律,使军事制度臻于完善

隋代军权主要集中于朝廷,由皇帝亲自掌握。尚书省下辖的兵部,为皇帝日常的军事代办机构。其最高长官为兵部尚书,下设兵部侍郎、职方侍郎、驾部侍郎、库部侍郎。隋代卫府制度的形成,是军权集于皇帝的重要措施。581年2月,隋文帝在全国设十二卫府,即左右卫,左右武卫府,左右武侯府,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和左右领军府。左右卫掌宫掖禁御,左右武卫府领外军宿卫,左右武侯府掌车驾外出警卫,左右领左右府掌侍卫左右和供御兵杖,左右监门府掌宫殿门禁及守卫,左右领军府掌12个军籍帐、差科和词讼。左右卫、左右武卫和左右武侯各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两人,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铠曹、法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左右卫、左右武侯各6人,左右武卫各8人。而左右领左右府、左右监门府和左右领军府所置官员有所不同。十二卫府所置大将军上隶皇帝,下辖骠骑、车骑府,军士称侍官。骠骑府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车骑府置车骑将军。其下又置大都督、帅都督和都督。这些军将的官号、品级承袭西魏、北周,但有所变更。如大将军降低两级,骠骑将军降低两级半,车骑将军、大都督、帅都督和都督均降低3级半。军将的数量有所增加,以利于皇帝控制军队,加强朝廷集权。十二卫府统禁卫兵,其任务是禁卫京都和征讨。骠骑、车骑府直接掌握府兵,屯于京城及各地要冲,拱卫首都。与十二卫府相对应的有东宫十率:左右卫率、左右宗卫率、左右虞侯、左右内率和左右监门率。607年,隋炀帝改革十二府之制:左右卫改为左右翊卫;左右备身改为左右骑卫;左右武卫名称如旧;左右领军改为左右屯卫;增置左右御;左右武侯改为左右候卫。又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仍承旧名,共16个府卫

十二卫军士被冠以荣誉称号:左右卫的军士名骁骑,左右骁卫军士名豹骑,左右武卫军士名熊渠,左右屯卫军士名羽林,左右御卫军士名射声,左右侯卫军士名_飞,总称之卫士。每府大将军以下人员基本如旧,增置护军4人。左右侯卫增设察非掾两人,专管纠弹之事。隋炀帝对东宫十率也有部分改组:左右卫率改为左右侍率;左右宗卫率改为左右武侍率;左右虞侯开府改为左右虞侯率,并置副率。左右内率降为正五品,左右监门率改为宫门将,降为正五品。613年,置左右雄武府,隶属于左右备身府。招募百姓为骁果,置折冲、果毅、武勇、雄武等郎将统领。骁果在皇帝护从军中占有重要地位。隋初在地方上推行州、县两级制。在边境及内地重要州,设总管负责该地域军事,并统一附近数州的军事管理。隋炀帝时改行郡、县制,在郡设都尉、副都尉,负责一郡的兵马。军事要地置镇,设镇将、副将。上镇将从四品,中镇将及上镇的副将从五品,下镇将及中镇副将为正六品,下镇副将从六品。次于镇者置戍,设戍主及副。上戍主为正七品,中戍主及上戍副为正八品,下戍主及中戍副为正九品。要隘及交通孔道设关,置令及丞。上关令及中关令从八品,卞关令及上关丞正九品。至唐代,唐太宗时整顿府兵制度后,十二卫各领40至60府。鹰扬府恢复骠骑府、车骑府的旧名,不久又改为折冲府,分别冠以所在地的名称。每府置折冲都尉一人,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下辖4至6团,每团设校尉,辖两个旅。每旅设旅帅,辖两个队。每队设队正,分为五火。每火10人,有火长。每队、每火的装备,如马、马具和锸、斧、钳、锯等,均有定数。府兵自用的武器、装具和征途所需粮食皆自备。马匹不足,由官府供给。平时训练在冬季进行,由折冲都尉率领本府兵马习战。府兵的调遣、指挥权属于朝廷。凡发兵10人以上,除紧急情况外,都要有尚书省、门下省颁发的皇帝敕书和铜鱼符,州刺史与折冲都尉勘契乃发。唐王朝对府兵的军事训练非常重视。训练内容主要有教习骑射和战阵操演。冬春要讲武或狩猎,这在唐太宗、唐高宗时几乎每年都进行。每年冬季,折冲府要校阅在府兵,借以进行战术训练。训练时,要求士兵平时就习唱歌词,战时从中辨别号令。通过大角、鼓、钲、旌旗的变化,训练士兵的耳、目、手足,要求动静进止整齐划一,而狩猎更近于实战。将士的战术水平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讲武也是军事训练的重要方式。讲武有直、方、锐、曲、圆五阵,五挑而五变,狩猎较为灵活。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武则天时,都曾集合各军,进行讲武活动。讲武虽系军训,但要求严格,布阵破敌,进退有序,节合金鼓,稍有差错,严惩不贷。如骊山讲武时,兵部尚书郭元振因军容不整险被处死,给事中唐绍因军仪有失而被斩首。田猎也是训练方式之一。唐太宗田猎频繁,臣下谏阻,他解释道:现在天下虽然太平无事,但武备却不可松懈。只要遇到战事,领兵将帅都要严格查验征调府兵的战斗技能。不精者,追究其折冲都尉,包括追究刺史的罪过。唐代还制订了比较完备的军事法律,如卫禁律、擅兴律、捕亡律、宫卫令、军防令、兵部式、兵部格,对军人的职守、赏罚等有较详细的规定。凡违犯了令、式中的有关规定,就要依律、格给予惩处。骑兵在唐代的统一战争中起了重要作用,唐初几次关键性战役,骑兵都有上乘表现。所以,唐代很重视马政。知识点滴唐太宗在很多事情上受益于长孙皇后。唐太宗有一匹好马,特别喜爱它,常在宫里饲养。有一天,这匹马却突然死掉了,也看不出有什么生病的征兆,他要杀掉养马的宫人。长孙皇后劝谏说:从前齐景公因为马死了要杀人,晏子请求述说他的罪状:你养的马死了,是你的第一条罪。让国君因为马杀人,百姓必定怨恨我们国君,是你的第二条罪。诸侯也必定轻视我们齐国,是你的第三条罪

齐景公听后赦免了养马人的罪

唐太宗听了终于平下气来。

在军事制度方面,隋唐采用府兵制但又有新变化。中国夏商时期就已有军队,军队的核心是王室与贵族子弟,充当士卒的则是平民,战时奴隶从军只充当杂役。周灭商后分封诸侯,形成了国与野的分别。西周时只许国人当兵,不让野人有武装。天子与诸侯都有等级规定,对军队也有严格的限制。春秋中叶以后,列国战争频繁,于是野人也被收入军队。国和野的区别逐渐取消,国人和野人都变成国君的编户。战国时各国普遍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度,这就使当兵和务农结合了起来。秦统一中国,建立起高度中央集权化的军事体系,各国贵族的宗族部队或私属武装都被瓦解,郡兵成为地方上惟一的武装力量,他们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受中央直接调遣。西汉军队分为中央兵和地方兵两级,中央兵守卫皇宫和京城,地方兵负责维持当地治安。东汉以来,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强化了,于是有所谓家兵、私兵,即武将私有的军队。南北朝时实行府兵制,刘裕便是靠北府兵窃夺皇权,此后削弱了门阀世族的势力;西魏、北周的府兵制是在政府控制的民户中编组军队,使政府军对私兵拥有优势并力图把私兵变成官军。

隋唐时期府兵制有所改革,隋文帝针对天下战争平息的形势,于开皇十年(590)下诏规定:“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一与民同,军府统领,宜依旧式。”府兵原由军府统领,是职业兵,不列于州县户籍。现落籍州县,编为民户,平时从事农业生产。而兵士仍保留军籍,接受训练,轮番到京城担任宫禁守卫,或执行其他军事任务。这是一种兵农合一、寓兵于农的制度,对发展生产和控制军队都是十分有利的。充当府兵的人,20岁起服役,60岁后免役,平日务农,农闲教练,战时征发。府兵制发展到隋末已经成熟,基本达到了完整化和系统化的程度。

唐初府兵平时居家,有练习武事的任务。每年要集中校阅,考察练习成绩。唐初人们之所以愿意充任府兵,是由于任府兵后出征打仗一旦立功便可授以勋官,并按勋官的高低加授田地,还可以荫子入仕,免除杂役。到高宗时,这种勋官授得太多太滥,官府不再依名兑现,立军功就不再有实际意义。加上到京师宿卫的府兵,往往被官宦人家役使如同僮仆,况且还要自备资装,耽误农时,这比一个普通百姓的负担要沉重得多。因此高宗以后,人们渐渐不愿充任府兵,力图逃避兵役。

京师的宿卫工作本是由府兵与禁兵共同承担,府兵主要负责京城的守卫,禁兵则主要负责宫城的守卫。太宗、高宗、武后时,都扩大了禁军的力量。高宗时成立左右羽林军,武后和韦后当政时期充任左右羽林大将军的都是其本家或亲信,羽林大将军的荣宠与地位非渚卫大将军所能比。神龙元年(705),张柬之诛“二张”逼武则天还政于唐,是争取到了羽林军的支持。景云元年(710),唐玄宗率万骑废杀韦后也是禁军起了很大的作用。唐玄宗开元年间,命从宿卫京师的府兵中挑选优秀者充任羽林飞骑等禁军,此后府兵逐渐变成募兵,完全成为职业军人。

同时,唐代到高宗、武后时,府兵已无力承担防御周边部族侵扰的任务,于是官府就出资召募军队前去屯守。从军队的性质上讲他们已是职业兵,但并非完全出于自愿而带有强制性。随着屯防军队的增加,唐廷又不断调整结构,逐渐形成完整、严密的防御体系,这就是十大节度使的设置。他们各自有主要防御对象,同时又互相配合协调。后来节度使发展到内地则形成藩镇,遂形成失控局面。总之,唐代前期的军事制度是合理的,到后期的兵役制度则给人们带来巨大的苦难。

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关于隋唐府兵制和三国世兵制,两个兵制的朝代不一样,而且兵种也不一样。但是关于兵制方面的问题,还是很多的。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解释一下,什么叫隋唐府兵制,什么叫三国世兵制,这两个之间的差别是什么!

1、世兵制的产生及特点

世兵制的产生

战火不断,两汉征兵制难以实行,是三国世兵制形成的主要原因

在三国时代以前,两汉时期的征兵制度主要以征兵制为主。士兵的来源主要是编户的农民,服役有着固定的期限,大都是两年,到期后便复原成为农民,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在到了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的爆发,东汉疆域进入了混乱。在镇压黄巾起义后,又进入到了军阀混战的模式,兵祸连年,百姓大量死亡。

三国志中记载:曹操在彭城坑杀男女数万口于泗水,水不为流;鸡犬亦尽,墟邑无复行人。

正是这种连年的混战,造成人口下降,户籍失控,规范、稳定的征兵制度很难实行。

在这种情况下,募兵制先于世兵制成为了各军阀集团征兵的主要方式。募兵制度直接导致了士兵的身份和服役期限的改变。募兵制下的士兵是自愿的,是以当兵为职业的,在加上在东汉末年动乱的年代,能当兵的大都是无法正常生存的,也希望能够一直当兵。

对于三国期间的统治者来讲,为了使已有的士兵不再流失,进一步保证兵源的稳定性来满足战争的需要,都令军户专门承担兵役,并实行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原则,让先有的士兵终身世代为兵。

于是,三国时期特有的世兵制就应运而生了。

世兵制的特点

1、世兵制下士兵都是世袭的职业士兵,真正做到了上阵父子兵、打仗亲兄弟,作战经验丰富,比起募兵制下临时聚集的士兵战斗力有了质的提升,对于统治者来说这样可以使得政权更加的稳定。

2、与民的分离。成为职业士兵后会另立户籍,称为士籍,不在允许改民籍。

3、世兵制下的士兵家属实行集中居住、集中管理,虽为人质,但也可保证在动乱的时代家人的安全。

2、府兵制的产生及特点

府兵制的产生

府兵制起源于西魏,兴于隋唐。其最初的组织系统为西魏大统十六年,任命的柱国大将军八人,宇文泰为军队最高统帅,都督中外军事不直接领兵,而柱国之一的元勋则有名无实,所以统领六军的是其他六位柱国将军,下辖两位大将军,为12大将军。每位大将军辖两位开府,每开府领1军,共24军。每开府又辖两个仪同,每仪同领1团,共48团。

在府兵制创立之初,府兵由六镇鲜卑军人和关陇豪右组成,并非一般平民。府兵另立军籍,不入民户不承担国家赋税徭役,实行轮番宿卫和训练。建德二年(573年),改府兵军士称侍官,始募百姓充当。

到了隋开十年(590年),隋文帝下诏规定: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是田籍帐,一与民同。府兵制遂与均田制结合成为了兵农合一的制度。

再到了唐太宗时府兵制以均田制为基础,达到了比较完善的地步。政府将农民按贫富分为九等,六等以上的农民,每三丁选一丁为府兵,免其租庸调,但兵器、粮食衣装等均须自备。当兵者二十岁开始服役,六十岁免疫。全国分置634个折冲府,均由十二卫和东宫六率分领。府分三等:上府兵1200;中府兵1000;下府兵800每府最高长官为折冲都尉。府兵除出征与轮流卫戍外,其余时间均居家种田;遇有战事,府兵由中央任命将领率领出征,战事结束,便兵散于府,将归于朝,平时每年须轮流宿卫京师,还需定期镇戍边疆。

府兵制的特点

1、兵农结合,分给农民一定的土地,在接受土地的同时有义务在国家规定的时期内去服兵役,闲事务农,战时打仗。

2、加强中央集权。伏兵隶属于皇帝,由皇帝直接掌控。

3、减少军费负担。分给农民的土地不征收税收,条件就是战时需自带兵器和粮食,节省了很大一部分军费。

3、世兵制与府兵制的区别

从两种兵役制度特点上看,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世兵制为职业士兵,府兵制为兵农合一,府兵制相对于世兵制对于封建统治阶级来讲更为适合。

当然,两种兵役制度对于它们出现的年代都具有其合理性,归根到底都是为封建统治阶级来服务的,对于兵役制度的转变,最大的原因就是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更好、更有效的为封建统治阶级来服务。

隋唐兵制的隋朝兵制

折冲府为府兵的基本组织单位。每府置折冲都尉 1人,左右果毅都尉各1人,长史、兵曹、别将各1人,下辖4~6团。每团200人,设校尉,辖2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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