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文化特色
民族图腾
蒙古人所崇拜的图腾有狼、鹿、熊、牦牛、鹰、天鹅、树木等等。
《蒙古秘史》开篇第一句话这样写道:成吉思合罕的祖先是承受天命而生的孛儿帖赤那和妻子豁埃马兰勒,即蒙古人所崇拜的图腾狼和鹿。
此外,受中原汉文化的影响,蒙古民族也崇拜龙,还有的部族有树木图腾崇拜、牦牛图腾崇拜等等。
各种图腾神话反映了蒙古民族特点及与北方各民族、特别是阿尔泰语系各民族神话的许多共通之处,体现出他们之间相互交融的密切联系。
文学艺术
13世纪初起,蒙古族开始根据回鹘、吐蕃等民族的文字创制蒙古文字。
此后,各种形式的历史、文学作品相继问世,有些一直流传至今。
其中,历史著作以《蒙古秘史》、《蒙古黄金史》、《蒙古源流》最为著名,被称为蒙古族的三大历史巨著。
马头琴是蒙古族最具特色的传统乐器,民族传统舞蹈有安代舞、盅碗舞与筷子舞等。
中国部分蒙古族仍然保留着传统文化的特色,在传统的节日里,蒙古族群众仍然喜欢穿上民族服装,参加骑马、射箭、摔跤等体育竞技,下蒙古象棋,演奏马头琴,跳传统民族舞蹈,用奶茶、奶渣、炒米、手把羊肉待客等等。
即使在现代化的城市生活中,蒙古族也很注意使现代化与民族特色融为一体。
例如北方城市姑娘流行的新式蒙古袍既保留传统蒙古袍的古朴特点,又洋溢着现代化的华美气息。
北疆城市公共建筑上的蒙古包造型装饰和大型彩绘奔马图及奔马雕塑,鲜明地表现草原文化的风格。
蒙古族是东亚及中亚的主要民族之一,主要生活在蒙古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
全球蒙古族人口约为一千万人,其中六百万人居住在中国大陆境内,其余的分布于蒙古国以及俄罗斯。
于中国大陆的蒙古族人主要居住于内蒙古及新疆 尔自治区,而在俄罗斯的则主要居住于布里亚特和卡尔梅克。
到近代19世纪末以后,由于“民族”一词的含义引入,“蒙古族”便就取代“蒙古人”成为这一族群的正式名称。
蒙古族所说的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
现代蒙古人的祖先称为原始蒙古人。
扩展资料:
语言
蒙古族传统上使用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的蒙古语族。
今亦有蒙古族使用汉语或俄语等。
宗教与信仰
蒙古族早期信仰萨满教,明末清初,以格鲁派为主的藏传佛教逐渐取代萨满教,成为蒙古族的全民信仰。
因此,喇嘛和诵经便成为敖包祭祀活动中的主角和重要内容。
此外,藏传佛教法事活动还遍及蒙古族日常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清代多将信仰 教的蒙古人称为蒙古 ,各地蒙古 亦有不同称谓。
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有少数信仰 教的蒙古族 群体。
他们在语言、服装上同其他蒙古族相似,但在宰杀牛羊的方式以及饮食禁忌上,和 相同而有别于其他蒙古族人。
当地俗称缠头 ,文献中称蒙古 或蒙古族 ,清朝地方 称蒙回。
族群来源有多种说法,体貌特征接近于 尔族、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
1950年代,中国 将他们归于蒙古族。
2015年的人口数据是1255人。
在青海省,还有信仰 教、说蒙古语方言的托茂人,人口只有数百,原系青海蒙古和硕特部南右翼后旗的属民,但目前其被官方归为 。
生活习俗
蒙古包为蒙古民族的传统住房。
蒙古民族的传统交通运输工具主要有役畜和车辆两种。
役畜以马和骆驼为主,车辆为勒勒车。
蒙古族的饮食有粮食、奶食、和肉食。
蒙古族不吃青牛肉。
蒙古族最大的传统的节日性群众 为“那达慕”,蒙古语意为娱乐、游艺,起源于13世纪初。
蒙古族的传统节日有马奶节、那达慕大会和新年(也称白月)。
NO1 敖包
“敖包”是蒙古语音译,汉语意思是“堆子”,用土、石块堆成,是蒙古族祭祀天地、祖先或英雄人物的祭坛。在茫茫的草原上,敖包是一个时空坐标,是草原文化体系中一个标志性的文化现象。
NO2 蒙古鹿棋
鹿棋是蒙古族传统的竞技娱乐项目,蒙古语里称作“包哥吉日格”,它是蒙古族人民尤其是青少年喜爱的棋类。
鹿棋中棋子分为鹿(蒙古语里称作“包哥”)和狗(蒙古语里称作“脑海”)两种,棋盘上有山(蒙古语里称作“乌拉”)和原(蒙古语里称作“塔拉”)。根据棋盘上“山”的多少、“原”的大小,以及棋子的数额不同,可以把鹿棋分为2个鹿24个狗的鹿棋和4个鹿64个狗的鹿棋。而在民间广泛流传的是2个鹿24个狗的鹿棋。
NO3 布鲁
“布鲁”是蒙古族的一种传统狩猎工具,是几十厘米长、头部弯曲的木棒。投掷布鲁活动在内蒙古的东部地区较为流行。它是由传统的狩猎生产演化而来的一种体育活动,现在已经发展成为草原盛会那达慕上的一项正式比赛项目。布鲁有三种:“吉如根布鲁”、“图固拉根布鲁”和“海雅木拉布鲁”。
NO4 蒙古象棋
蒙古象棋是自古流传下来的棋种之一,根据《马可波罗行记》的记载,早在蒙古汗国时代,蒙古人就有蒙古象棋的娱乐活动,从那以后世代相传。蒙古语称象棋为“沙塔尔”。为区别于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故汉语称之为蒙古象棋。
NO5 弓箭
弓箭是古代蒙古族狩猎工具和军事武器。在历史上,射箭曾被作为男子的一项军事训练项目,而后逐步演化为体育活动,流传至今。射箭是草原盛会那达慕的主要竞技项目之一。现存于俄罗斯的《成吉思汗碑》中记载了1225年 成吉思汗的侄子也松哥在那达慕上射了335庹距离远的事迹。可见射箭比赛很早就列入了蒙古族体育竞赛项目。
NO6 马
马赛
爱马和善骑是蒙古族的传统,蒙古族素有“马背民族”的美誉。赛马是蒙古族在游牧生活中形成的传统体育项目,也是对于畜牧业生产的一次检阅,代代流传至今不衰。在丰美的草原上,每逢那达慕、祭敖包等节日,蒙古族牧民便举行赛马,因而赛马运动在牧区具有浓厚的群众基础。
NO7 节日
春节是受蒙古人重视的节日。蒙古族把春节称为“新吉乐”,是新年的意思,人们更习惯地称之为“查干萨日”,是“白月”的意思。“查干萨日”的称谓来源于古代蒙古人在水草丰美、牛羊肥壮的秋季过新年的传统。这个季节洁白的乳汁像泉涌,把这个月称为“奶酪月”,蒙古人把奶酪叫“查嘎”,由这个词派生的形容词是“查干”,即“白”的意思,于是人们就把岁首这个月称为“查干萨日”。蒙古族自古崇尚白色,认为白色是高尚、圣洁、吉祥的象征,因而把新的一年的开始称为“白月”。
NO8 马头琴
马头琴是蒙古族最具代表性的乐器,属拉弦乐器。蒙古语称之为“莫林胡尔”,在古代时称之为“潮尔”,马头琴的称谓是到了明清时期才广为流传的。据《宋史》记载:“五弦作于虞舜,七弦作于周文、武……至宋始制二弦之琴……”许多学者就此认为马头琴源于唐宋时期拉弦乐器—奚琴,并于13世纪已在蒙古族民间广为流传。实际上,马头琴最早产生于北方游牧民族东胡之“奚”部,故名“奚琴”,也称之为“胡琴”。
蒙古人说到心爱的马头琴,都会提起一段感人至深的《马头琴传说》。很久以前有一个叫苏和的牧童和奶奶一起生活在草原上。有一天小苏和抱回来一匹刚刚出生就失去母爱的白色小马驹。经过小苏和和奶奶的悉心照料,小白马渐渐长大,变得健壮而美丽。有一年,王爷要举行赛马大会。小苏和在乡亲们的鼓励下,牵着小白马也去参加赛马。结果,小苏和骑着小白马最先跑到了终点。王爷见小白马奔跑时的矫健步伐,便起了贪心,要将小白马据为己有。王爷叫人把小苏和叫来说:“我给你三个大元宝,把白马给我留下,快回去吧!”听了王爷的话,小苏和非常气愤,便说道:“我是来参加赛马的,不是来卖马的。”王爷见有人胆敢顶撞他,便叫手下人抢了小白马,并把小苏和打得昏迷不醒。小苏和被乡亲们抬回了家,可他日夜想念着小白马。小白马也依恋小苏和,有一天晚上,它不甘屈服于仗势欺人的王爷,从王爷府跑回来,身上中了数箭,浑身血流不止。第二天,小白马因伤势过重死去了。小苏和万分思念和悲愤,难以入眠。一天夜里,小苏和在朦胧中见小白马来到他的身边,并且轻轻地对他说道:“亲爱的小主人,用我的筋骨做把琴吧!这样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醒来后,小苏和照着小白马的话,用它的骨、筋、尾做了一把琴,琴杆顶雕上马头。马头琴就这样诞生了。悠扬婉转、美妙动听的琴声渐渐地传遍了草原,流传到了今天。
NO9 酒
马奶酒是蒙古族特有的酒,蒙古语称为“其格”。马奶酒被称为“蒙古八珍”中的“白玉浆”。蒙古族在长期的实践中探索出一整套酿马奶酒的方法、工艺和技术,酿马奶酒有发酵法和蒸馏法两种制作方法。用两种方法制出的酒的味道不同,发酵法制作的奶酒绵软清醇,蒸馏法制作的奶酒酒性稍烈。
蒙古族把酒当成饮品之首。斟酒以满为敬,这不仅是好客的反映,更是一种祝福的表现。敬酒时,讲究着装整齐,用双手敬献或用右手,恭敬虔诚地给客人连敬三杯酒,三杯各有说道:第一杯是感谢上苍恩赐我们光明,第二杯是感谢大地赋予我们福禄,第三杯是祝福人间吉祥永存。客人用双手或右手接过酒后,不能马上一饮而尽,而是用右手无名指蘸酒向上“三弹”,即一是“愿蓝天太平”,二是“愿大地太平”,三是“愿人间太平”。蒙古人用酒寄托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和愿望。主人敬的三杯酒,客人把前两杯各抿一抿,第三杯全部喝完。如果客人确实不能喝,将三杯酒各抿上一口,以示对主人的谢意和以诚相待的真情。喝完主人敬的酒后,客人向主人回敬酒,有些地方客人把主人敬的酒喝一口之后,回敬给主人,表示敬意。也有些地方讲究敬两杯酒。
NO10 蒙古包
蒙古包是蒙古族传统的居所,是蒙古人勤劳智慧的结晶。实际上蒙古人称蒙古包为“格日”,可译为住房。现在所说的蒙古包中的“包”一词源于满语,意为“家”、“屋”。自清代以来,“蒙古包”一词以译音形式流传了下来,成为今天对于蒙古族传统居室的称谓。
蒙古包外观造型为圆形,且包顶为拱形,这样的结构很适于在干旱少雨、风沙大的高原气候居住。同时,建蒙古包无需打地基,只要选好位置架起蒙古包木制结构,覆以围毡拴系牢固即可。因此,蒙古包也是一种环保型居所,可以说它是依靠草场维系生产生活的游牧民族的最佳居住方式。
蒙古包以木、羊毛、马鬃、驼鬃为原材料,由木架、围毡、绳索三部分组成。据《黑鞑事略》记载,13世纪蒙古人的“穹庐有二样:燕京之制,用柳木为骨,正如南方罘思,可以卷舒,面前开门,上如伞骨,顶开一窍,谓之天窗,皆以毡为衣,马上可载。草地之制,以柳木组定成硬圈,径用毡挞定,不可卷舒,车上载行”。这是关于早期蒙古包较为翔实的记载。
长调、马头琴、呼麦并称为“草原文化三宝”,是蒙古族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文化表现形式。2009年9月30日,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审定,中国蒙古族呼麦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这是继长调之后,又一项蒙古族艺术列入非物质文化世界遗产名录,是蒙古族文化走向世界的又一重要里程碑。然而,由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促进物质文化发展的同时,也给草原自然、文化生态带来了较大的冲击,呼麦艺术赖以生存的自然基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发展空间日益萧条萎缩,时刻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将呼麦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名录,充分发挥政府与社会的力量,加强对其的抢救、保护和传承,让蒙古族这一悠久的艺术形式在文艺的百花园中大放异彩,给人带来审美愉悦的同时,发掘其历史文化方面的价值,在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的同时,对于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研究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呼麦艺术
呼麦,鄂温克族语,喉咙、嗓子之意,又名“浩林·潮尔”,是蒙古族的一种古老的民歌演唱形式,是一个人纯粹利用自己的发声器官,同时发出两个或以上声部的歌唱形式,是世界上颇为少见的喉音艺术。中央民族大学乌兰杰教授在大量研究的基础上,将呼麦的演唱总结为:演唱者运用闭气技巧,使气息猛烈冲击声带,发出粗壮的气泡音,形成低音声部。在此基础上,巧妙调节口腔共鸣,强化和集中泛音,唱出透明清亮、带有金属声的高音声部,使一个人同时唱出两个声部,形成罕见的多声部形态,从而获得无比美妙的声音效果。呼麦演唱时有着高如登苍穹之颠,低如下瀚海之底,宽如于大地之边的特点,因而,呼麦素有“蒙古族民间音乐的活化石”之称。
由于地域、偏好及其它原因,呼麦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不同的流派,表现出丰富的多样性。从音域方面划分,可分为低音、中音和高音呼麦;从风格方面划分,可分为抒情性和非抒情性呼麦;从表现形态方面划分可分为独立演唱型和非独立演唱型呼麦。独立演唱型与蒙古国、俄罗斯的呼麦相近,但仍具有鲜明的地域性特点,我国主要分布在新疆阿尔泰山一带的蒙古族聚居区。非独立演唱型,主要是指流传于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的“潮尔道”中的“潮尔”。“潮尔道”是蒙古民族独具特色的多声部演唱方式,由两人或多人进行演唱,其高声部是著名的长调歌,而低声部则是一种被称为“潮尔”的中低音伴唱形式,实际上就是低音呼麦或中音呼麦。根据当地蒙古民族的习俗,潮尔道是不能随便演唱的,只有在严肃、庄严、隆重的场合方能演唱,也不能与酒歌、爱情歌曲等混杂演唱。本文所论述的主要是“潮尔道”,但无论哪一种形式的呼麦在其传承和发展过程中,皆相互影响,相互交融,形成一道道绮丽多姿的音乐风景线。
二、呼麦艺术与“啸”
近年来,有专家在大量研究和对比的基础上,提出呼麦这一古老神奇而又精美绝伦的喉音艺术与我国古代史书典籍中大量记载的喉音艺术“啸”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
“啸”最早出现于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如《召南·江有汜》:“不我过,其啸也歌。”虽为简单的记载,但可以肯定,啸是一种比较原始的音乐形式。下面,从三个方面对呼麦与啸的关系进行探索。
(一) 发音器官方面。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对“啸”的解释是:“吹声也”。认为啸是通过人吹气而产生的一种声音。南朝孙广《啸旨》中对啸的解释则为:“夫气激于喉中而浊,谓之音;激于舌端而清,谓之啸。”认为啸是演唱者通过舌端的运动而改变气流所产生的声音。魏晋著名辞赋名家成公绥《啸赋》记载的啸是:“发妙声于丹唇,激衷音于皓齿,响抑扬而潜转,气冲郁而起。”认为啸是演唱者通过唇、齿运动改变气息而产生的声音。这些古典文献里虽对啸的解释不同,但从总体上描述了啸是运用喉、舌、气、唇、齿的一种歌唱艺术,而今天的呼麦演唱时正是巧妙地综合运用声带、口腔、舌尖、气息而获得美妙的声音效果。因些,二者在发声器官方面是基本相同的。
(二) 摹仿对象方面。《啸旨》认为啸是对自然间声音、动物鸣叫声音的摹仿,并对啸的曲目进行了命名,如流云、地动、巫峡猿、下鸿鹄、深溪虎等等。而多数专家学者在追溯呼麦的形成时,则认为是蒙古民族的先祖先宗们在长期的狩猎、游牧和争战过程中,以宗教虔诚的心灵,或细心聆听、反复斟酌的基础上,或摹仿来大自然的瀑布、高山、森林、动物的声音,或咏唱美丽的自然风光,或赞美骏马和草原,或为驱赶牛羊马群发出的高亢哨声,或学叫图腾狼的嚎叫声,或表现战争时为激发斗志发出尖叫等,如《阿尔泰山颂》、《四岁的海骝马》和《布谷鸟》等,在此基础上逐步产生了呼麦。可见,二者在演唱时摹仿的对象是基本相同的。
(三) 表现形式方面。《啸赋》记载了啸具有“众声繁奏,若笳若箫”的特点,认为啸如同时演奏多种器乐而发出的声音,表明啸也可以是多声部的,而我们现代的呼麦是经声乐界公认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多声部歌唱形式。由此,不难看出二者在表现形式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
从以上三个方面分析,笔者认为呼麦与古典文献记载的啸应该有着一脉相承的关系。
三、呼麦艺术的现状
呼麦艺术产生、发展于草原深处,其传承主要以家庭家族式为主。孩子呱呱坠地后就经常听长辈们的演唱,受此影响长大后开始模仿,长幼之间口传心授,代代相传成为这一艺术最原始、最有效的传承方式。当然像其它民族艺术的传承一样,在呼麦分布的每个地区都有能把这一艺术表现得美仑美奂的代表人物,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为当地年轻人的崇拜者和授业者,众多“粉丝”们的争相学唱,也对这一艺术的传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这一艺术的认识,特别是将呼麦艺术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后,中国、蒙古、俄罗斯等国从国家层面将抢救、保护、传承和发展呼麦艺术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实施了积极的措施,一些社会团体及业内人士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自然环境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以及外来文化的影响,呼麦的生存和传承面临巨大的挑战,可以说时刻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当然,任何一门艺术的抢救性保护与传承,都会面临着种种困难和诸多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蒙古民族的婚礼别具一格,充满了诗情画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我们可以透过热闹有趣、异彩纷呈的一幕幕情节仪式,感知一个富于游戏精神的民族灵魂。
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在原始社会,两性的概念不是个体的概念而是集体的概念,原始群体由族内婚制过渡到族外婚制,由此而产生人类最初的社会组织形式--由婚姻的两合组织构成民族。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之间的媾合逐渐形成某种规范,并在此基础上,逐步产生了相应的婚姻制度和某种特定的习俗。婚礼不仅仅是向社会宣布男女的结合,而且表明男女双方维系家族的功能和生殖功能的合理性,因此蒙古民族在婚俗中特别看重婚礼。蒙古民族的婚礼始终具有自己鲜明的地域文化色彩和独具风韵的魅力。
蒙古民族的传统婚姻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真正的自主婚姻是近几十年的事,但在礼节上多少还保留有传统的痕迹。
丰富多彩的蒙古民族婚礼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由于历史的演变,社会阶级、阶层的变化,其规模之大小、繁简之程度以及具体方式等都曾经历过多次的发展变化,但无论如何变化,都具有浓厚的游牧文化的特色。
蒙古民族男子到一定年龄时,父母就注意给儿子物色对象,得知谁家的姑娘在年龄、容貌、品德、性格和自己的儿子相当,就托媒人到女方家求婚。蒙俗是多求则贵,少求则贱。求婚要带哈达、美酒、糕点等礼品。民间还有许多求婚的歌谣。求婚歌的词曲各地不大一样,但内容大致是相同的,词句真挚动人,曲调优美抒情,有浓烈的民族风味。
方数次登门求亲,若女方同意就请喇嘛选定良辰吉日,举行订婚仪式。定亲的礼品叫茶礼,也叫茶的术斯、干术斯。术斯是全羊的意思。全羊是结婚那天才用的,茶的术斯向姑娘讨价钱用的,规格比前者要低,为了面子上好听,所以也叫全羊。实际上就是一块砖茶作为全羊的代用品,礼轻而情意重。定亲礼送到姑娘家,要设定亲宴。去者以媒人为首,四人或六人同去,不可单数前往,这是通例。订亲宴也叫喝姑娘酒。从此以后,女方见了喝过姑娘酒的人一律称为"亲家"。席间要商定嫁妆、彩礼和娶亲的具体事宜。
订婚后,若男女未到结婚年龄,男家逢年过节派儿子赴女家请安问候。
聘礼通常是以绸缎、首饰、箱子、柜子、被褥、四季穿的衣服及牛、马、羊等牧畜为主。
元代以后蒙古民族尚"九族",即礼品一"九"为起点,如三匹白马,三只白羊,三峰白骆驼,合起来为九。或者九只羊,九匹马,九峰骆驼,均可。从一九起,一至到六九、七九、最多不超过九九,即九九八十一头。"九"是蒙古民族认为最吉祥的数字。蒙俗取其"九",象征着广阔、幸福、长寿。家贫人家,无力具备九数,也兴奇数,即一头,三头,五头,七头均可。讲究奇数,寻其根源,多来自对未来美好幸福生活的祝愿。在婚礼问题上,女方从来不向男方索取"彩礼",而且还常常陪送很多嫁妆,生活富裕的人家陪送的更多,这种习俗至今还保留着。
结婚日期,由喇嘛选择,通过媒人和证婚人通知女家。由媒人和男家亲友将聘礼送到女家。结婚前几天,男家女家通常宰牛杀羊准备,打扫或新搭蒙古包,备下美酒、烟、制作或购买好看的蒙古袍、蒙古学、马靴,通知亲友。结婚的新房一般扎在西北角,紧靠长者(父母)的蒙古包,亲友的蒙古包由此往东排在一旁,作厨房用的蒙古包则扎在东北角最靠边的位置上。
结婚那天,男家喜气洋洋,热火朝天,新郎在吉祥高兴的气氛中换上崭新的装束。一般是红锻结冠,或带"布里亚特"式的圆锥红缨帽,身着长袍,腰扎金黄宽带,脚登长靴,负弓带箭,腰间揣着哈达,显得十分威武英俊。媒人、伴郎也都穿上盛装。一切具备,新郎和伴郎在欢呼声中举起酒杯,唱起了娶亲歌。
新郎进屋后,先拜佛爷、火神,后向新娘父母献哈达、美酒等礼品,再向女家亲友呈鼻烟壶,并一一请安问好。岳父母以矫客来临,安为上座,以丰盛的全羊美酒招待。宴时,先割羊肉一片祭祖,后敬新郎、新娘。宾主高兴地为新人的幸福举杯祝酒、高歌。礼毕,姑娘、小伙子们耍笑新郎就开始了。阿拉善盟、伊克昭盟,"掰羊脖子骨",就别有情趣,要求新郎掰断煮熟的羊脖子,为的是考验新郎的力气和智慧。为增加难度羊脖骨髓中常常插一根红柳棍或筷子。科尔沁争夺"羊恩吐"(羊嘎拉哈、也叫羊拐)也很富有诗意。
女方家要派人送亲。起程时刻快到时,新娘罩上鲜红的面纱,穿上桃红色的蒙古袍,腰扎宽阔的绿绸带,足蹬长统马靴,显得分外健美。在送亲的祝酒声中,新娘乘马绕自家蒙古包三圈,向自己的父母和朝夕相处的姐妹们痛哭流涕,互相诉说慈爱、感恩、友谊之情依依不舍地告别。
这时,母亲常常边哭边唱,父亲的歌自己不能唱,通常姑娘们代唱。父母唱完歌,新娘在伴娘的陪送下,同新郎的娶亲队一起,登程出发。新娘总是姗姗而行,故意落在后面,走快了会被人笑话。娶亲队和送亲队都想抢先到男方家,双方在路上都尽情驰骋,互相追逐戏逗。
娶亲到家新郎新娘下马前,先绕蒙古包走三圈。下马后,拿着马鞭,双双通过两堆旺火,表示爱情的纯洁、忠贞不渝,象征着婚后生活的兴旺、幸福、纯洁。新郎新娘先拜佛爷、灶神。拜灶时,先在灶里燃起红彤彤的旺火,新人并排跪在一起,新郎的膝部还要压着新娘的袍子边,以示男贵女贤;同时新郎伸右手插入白布口袋的日形处,新娘伸左手插入白布口袋的月形处,手携手,表示同心同德,永不分离。再拜父母、拜亲友,和小姑小叔一一相见互献洁白的哈达,互呈鼻烟壶,新郎也向新娘的亲友礼拜。
礼成后,举行宴会,招待亲友。一般是摆整羊席,新郎手提银壶,新娘手捧酒盘,逐一上前敬酒。大家无拘无束地畅饮,一面跟着悠扬的马头琴声,翩翩起舞、歌唱。
欢乐往往延续两三天,之后,大家给厨师敬献哈达等礼品。宾客陆续告辞,主人决不让客人空手而回,通常赠送大人的礼品是衬衣、手巾、碗等,孩子的是月饼、糖果。女家送亲的人起程时,男家要隆重设宴款待,表示饯行。临上马或上车前,男家还给送亲者一一敬酒、致谢。
婚后一、二天,新娘新郎要回亲(回门),住一、二宿后,新郎返回,新娘可多住几日。婚礼后一个月头上,有的讲究新娘回娘家住一个月,叫"住对月"。"住对月"期间新娘亲手做许多新鞋,回来后一一送给公婆、长辈、近亲、以示媳妇的心灵手巧和孝顺老人之心。
一般多是女子主持家政,除缝衣做饭外,还要挤牛奶,照顾老弱幼畜,拣柴拾粪;男子处理家庭重大事物通常都要和妻子商量,并取得其同意。《马可波罗游记》中写蒙古民族家庭生活:"妇女们非常珍视贞洁,举止端庄,讲礼貌,世界上很少有超过它们的。就是在对待丈夫的爱情和义务上也是如此。男人对妻子的忠诚也很令人钦佩。------,家庭里大家相处也很和睦和宁静,实在值得人赞美。从来听不到一切粗鲁无礼的话语。"蒙古民族不重男轻女,幼儿无论是男是女,都一样喜爱一样看待。
家庭财产,过去的贵族多半是长子继承,贫民通常是幼子继承得多。
古民族的婚礼欢乐而有趣,各地变化多姿,各呈异彩。古老传统的婚俗习惯也在逐渐改变着,那些名目繁多叩头跪拜,宗教色彩已渐消失,但是定亲、成亲以及一些欢乐有趣的婚礼仪式仍然保留着。
婚姻要受社会制度的制约,因而不能不带有不同社会制度影响的痕迹。蒙古民族从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从杂婚过渡到个体婚制以后,经历了一系列婚制变化。但婚姻要受社会制度的制约,因而不能不带有不同社会制度影响的痕迹。
在历史上蒙古民族的婚姻形式大体有以下几种:
抢婚(掠夺婚)
蒙古民族自七世纪到十二世纪期间,聘婚非常盛行。《蒙古秘史》中关于聘婚、许婚有许多记载。元代前后,聘婚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实行的婚姻制度。但是,直到十三世纪,掠夺婚并不少见。《蒙古秘史》中也速该巴特(成吉思汗之父)和诃额伦夫人的结合,就是正在打猎的也速该遇见另一部落娶女归来,见其颜容无比,便抢来为妻。在战争中掠夺婚则更不胜数。1202年击灭塔塔儿后,成吉思汗下令:"为父祖报其仇,雪其恨,比辖而屠之,杀之,屠而绝尽之,奴气所余者。"塔塔儿的成年女子多被掠来成婚。
随着历史的发展,掠夺婚逐渐减少了,消失了,为聘婚所代替。但人们仍不忘其旧,把象征性的抢婚形式,作为一种结婚习俗接收过来。男女双方同意,并交换过聘礼以后,新郎在亲属及年轻朋友的陪同下,骑马来到新娘的毡包,这时新娘被她的女友们团团围着。照例新娘不是被领走,而是从她的女友手中被抢走,她喊着、挣扎着;那些强壮的小伙子们却灵巧地把他驾走,驰向新郎的毡包。这些实质已不是抢婚,只是一种婚俗形式。
表亲婚
蒙古民族实行族外婚制,禁止血亲结婚,但不限制姻亲结婚。因而常常到舅族求婚。铁木真九岁时,也速该巴特就打算从铁木真舅族诃额仑母家,斡勒忽讷兀惕百姓处聘女,但途中遇到德薛禅,聘了其女布儿帖才没有去成。到了现在这种表亲婚已被禁止。
妻方居住婚
"妻方居住婚"有的是"入赘婚",有的是"服役婚"。《旧唐书 室韦传》载:"婚姻之法,男先就女舍,三年役力,因得亲迎其妇,役日已满,女家分其财物,夫妇同车而载,鼓舞共归。"不过,正如《蒙古秘史》所载:"女子之命不可老于生身之门。"可见人们当时并不十分赞同。
转房婚
加宾尼的《蒙古史》和《三国志东夷传》都有记载。这种"妻姐妹婚"和"夫兄弟婚",正是母权制氏族社会族外群婚制的遗俗。夫兄弟婚,它多因家境不大富裕弟嫂结合(民间称为"小叔子和嫂子就合 "),可免花很多钱另娶;另也因嫂子的品德好,为全家所赞佩,不忍相离。妻姐妹婚,多因姐故,又怕姐姐的遗子受继母气,而姐夫与小姨结合成妻姐妹婚。
买卖婚
元明清,随着封建制的发展,聘婚制也就成了买卖婚。通常只有男家送彩礼给女家,女家无任何礼品答谢。对彩礼多少,女方总是讨价还价,争来争去,其婚约应说是买卖式的。这种婚姻是以男方相当数量的财物为代价取妻成亲的。这种财物实际是卖女的代金。蒙古民族大多数都是用牛、马、羊为聘礼的,也有的用金银首饰、衣物、土地的。有的蒙古民族家庭非常讲究陪送嫁妆。有的要陪送一架新的蒙古包,人们专门查数,看娘家陪送多少嫁妆。
抱斧婚
这是奴隶制社会遗留下的一种婚制。它始于何时不详,没有文献记载,但直到清末还存在这种婚姻。它规定,府内女奴如违犯府规,就强行叫她抱斧成亲。成婚仪式是,她怀抱斧子(代表她的丈夫),她面前放着猪槽子、塔头墩子,意为愿她终身成为王宫的奴隶。实际上,这是封建王公对女奴的一种示威性惩处。据说哲里姆一带也有与碾子成亲、抱鸡成亲的,形式虽异,实质相同。
除上述诸种婚制外,也存在与汉族及其他北方民族大体相同的婚制(如童养婚、指腹婚----),不一一赘述。
蒙古族文化特色
本文2023-10-28 21:19:4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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