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凌迟”到底是怎样的,什么人会被用此法处罚?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4收藏

古代“凌迟”到底是怎样的,什么人会被用此法处罚?,第1张

古代对于罪犯的酷刑有很多,凌迟就是最为厉害的酷刑。吕后把戚夫人砍掉双手双脚,挖其她的双眼,把她的两个耳朵弄聋,让她不能说话,让她自生自灭,到了北魏开创了车裂,五代之后就有了凌迟,后来的清朝,元朝,明朝,清朝,都用了这个刑罚。到了1905年的时候,新政府才废除了凌迟,据说民间还继续使用了大概50年左右。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跟我们平常说的千刀万剐一样,就是把包含身体的四肢切割和分离。一般凌迟的犯人会和其他犯人一样,游街示众之后,先把犯人绑在一根柱子上,然后把他们的衣服脱光一丝不挂,一般凌迟是允许百姓观看的,而且有的还可以让百姓近距离观看,少部分也会拿衣物挡住。不过这部分人很少,本来就是应该遭受酷刑的犯人。

凌迟的处罚方式特别残忍,处罚的时候。会把犯人身上的肉用小刀一块一块地割下来,虽然凌迟被收入到了刑法之中,不过没有明确记载,如何对犯人实施这个刑罚,所以具体对犯人割多少刀,也没有具体的数目。不同的朝代,对于切多少刀是不同的,有的几刀,有的几千刀。

凌迟一般会惩罚以下几类犯人,造反的人,谋取皇位的人,皇帝不会放过他们,子女伤害自己的父母,弟弟伤害自己的哥哥,妻子杀害丈夫,杀人很凶残。比如肢解,杀人达到一个家族三个人以上。

其实,凌迟原本的意思是陵墓的斜坡逐渐下降,也就是“缓缓下降的山”的意思,而代指死刑的时候,使人慢慢痛苦的死去。凌迟之刑最早出现在五代,在辽代被正式命名为刑名。从那以后,金、元、明、清都将它定为了法定刑罚,也是刑罚中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然而,最早关于凌迟的文字记载,竟出现在素有“仁政之朝”之称的唐朝。

在《五代史·刑法志》中有一句“千刀斩”意为凌迟。《五代史》中曾记录了晋朝、隋朝,还有一些小朝廷的频繁更迭,其中,还记载过河北的小朝廷“东魏”。可是,魏帝无能,使得国家权力落在了高澄的手中。据说,高澄抓获了徐州总督兰钦子京,并强迫他当主厨,兰钦子京忍无可忍,最后,将高澄杀了。

在高澄死后,高澄的弟弟高洋顶替了高澄的位子,一举凌迟了兰钦子京一族,还用他们的头颅制成了一套精美的酒具,这是有史以来第一次凌迟事件。之后,高洋在杀了梁朝余党九个月后,建立了“北齐”政权。所以说,第一次“凌迟”的文字记载,是从东魏权臣高洋开始的。

凌迟在南北朝、隋朝、唐朝都有记载。例如:公元706年,静德王武三思派周利贞伪造圣旨,去海南省定安县处决平阳郡王敬晖。而周利贞却公报私仇,对其采取了凌迟的刑罚。

然而,不管怎么说,唐代都和其它朝代有所不同,唐朝的君王懂得一个好的王朝一定要慎用死刑,在李白再婚的745年,唐玄宗甚至考虑废除死刑。但不幸的是,自安史之乱发生以后,唐朝历史上还是发生了很多关于凌迟的事情,即便是这样,凌迟始终都是一种私刑。

直到唐朝灭亡后,中国陷入到了 “五代十国”的大动乱时期,使得凌迟这个刑罚彻底盛行。而凌迟第一次被写入法典的是在契丹族建立辽朝以后。在契丹语中,此外,汉代史家在著述《聊城刑法志》时,更是首次将“脔割”译为了“凌迟”。

在中国南方,充满酷刑的政权更迭频繁,于是,人们第一次有了呼吁废除凌迟的声音。之后,晋帝同意废除凌迟。但是,好景不长,第二年契丹攻打河南,石重贵战败,后金灭亡,使得这一规定彻底被废除。

随着时间的推移,五代王朝不断更迭,赵匡胤建立的宋朝再次规定:禁用凌迟。宋真宗在位之时,太监杨守珍两次逮捕了不可饶恕的盗贼,均申请采用凌迟重刑,可是,宋真宗却非常坚定的拒绝了。

然而,在宋仁宗继位之后,这个情况却发生了逆转。

1031年,湖南、湖北等地流行杀鬼祭祀,宋仁宗一时气急,恢复了凌迟。经常看《水游传》的朋友应该知道,宋人对凌迟这种刑罚,可谓是非常热爱,但当时的凌迟仅限于军队的谋杀和兵变。而到了宋神宗之时,说一些威胁皇权的话,都可能会受到凌迟重罚。

此外,在宋朝南迁之后,南宋文学家、史学家、爱国诗人陆游,终于忍不住了,他在《条对状》中写了三条废除凌迟重刑的原因,自此,凌迟又被废除了。但是,到了元朝,这种刑罚又被统治者搬上舞台,从那时起,凌迟便成为了一种公共惩罚,一直持续到了1905年4月。

明朝,是凌迟犯人最鼎盛时期,囚犯们一般会遭受很长时间的痛苦。这段时期,凌迟技术变得越来越细致。在行刑的时候,有门徒为他们拿盘子,托盘里有各种各样的工具,对应不同的肌肉组织。

从刀数上看,明代凌迟发展到一千多下,真正达到了“千刀万剐”的地步。到了清朝的时候,凌迟相比于明朝没有那么恐怖,但是,它却变得非常普遍了。别说杀了血肉之亲,连打骂自己的老师,都会被处以凌迟重刑,因此,清朝反对凌迟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

话说,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的人,是清末大闹北京城的恶棍康小八。

康小八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头棚理发时,发现剃头匠和一位顾客正在闲谈,并大骂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发完后问二人:“你们认识康小八吗?”二人说:“谁认识这个混账的东西。”康小八“嘿嘿”冷笑一声说:“今天,康八爷就叫你们俩当个明白鬼。”说着,拔出手枪将二人击毙。之后,康小八被缉拿归案,在北京菜市口“凌迟”处死。

康、雍、乾时期,社会和谐,废除凌迟也很符合社会规律。然而,在洪秀全起义之后,朝廷不得不重新治理这种混乱的局面,咸丰皇帝迫不得已采用凌迟来维护皇权。之后,一系列的惨烈杀戮自然解决了南方的动乱,但是,对自身的损害也很大,且与现代法学相违背,几乎没有那个国家会认同这样的做法。因此,清末有很多法学家呼吁再次恢复汉唐时期的做法,将凌迟从清代的刑法中废除。

直到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做出改革。到了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重刑,慈禧太后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持续了1355年的凌迟酷刑彻底从法典中消失,彻底被“斩首”代替。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

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凌迟刑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共需要用3357刀,并且要在最后一刀,也就是第3357刀,要将罪犯刺死,才能凌迟成功。

这些年的一些影视里常有皇帝佬一怒之下说将某人凌迟处死的情景,由于戏中并无也根本不可能展现凌迟处死的行刑之惨烈场面,故而观众只知道有“凌迟”处死一说,而感受不到其这种酷刑的血腥、残忍、恐怖至极的情形。

凌迟处死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酷刑呢?笔者搜集了一些网文和查阅词条后有了如次认识和概念。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支解後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在车裂、凌迟、刖刑、断椎、活埋五大酷刑里,当说凌迟是酷刑之首,死的过程漫长,使受刑人痛苦万分生不如死。凌迟就是世人有时骂某人的千刀万剐,在处理死刑时将受刑人身上的肉一片片被割掉,据说每刀割的深度也是很有考究的,反正不会让罪犯轻易死去,感受生不如死才是这个死刑的目的。

历史有记载的被凌迟者挨刀最多的是明朝进士郑曼,3600刀,罪因:棒打其母,奸儿媳,奸妹。

凌迟执行的过程是极为残酷,在一些小说,如《水浒传》中有过一些简单的描述,而比较详尽的记录,当属明朝正德年间处死的宦官刘瑾和崇祯年间处死的进士郑鄤的执行过程。明朝正德5年(1510年),权倾朝野、人称“千岁”的大太监刘瑾,被控谋逆等十七条大罪,明武宗朱厚照大怒,判刘瑾“凌迟三日”,并锉尸枭首。监斩官之一、刑部河南主事张文麟笔录了整个过程(原文比较详尽、血腥,这里只说大意):凌迟刀数,按律应该3357刀,每10刀一歇一吆喝,第1日357刀,从胸部开始,状如大指甲片。第一天割完后,刘瑾被押回牢中,晚餐吃了两碗粥。第二天继续行刑,不料刘瑾大喊大叫,“颇言内事”,说出了很多宫闱秘闻,被“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后,刘瑾气绝。刘瑾虽死,但仍被割够刀数,“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祀者”。

凌迟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像这种刑罚也不是轻易用的,一般用在处罚那种十恶不赦的罪犯,比如谋反,在明朝前都是用凌迟。但是到了清朝时期,凌迟标准又降低了,比如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

据说侩子手在进行凌迟时,首先将受刑人喉咙快速割上一刀,以免之后割的时候受刑人发出残忍的叫声,然后迅速用布把喉咙缠住,不让继续流血。凌迟最先开始在手背上开始,而且每刀割下的肉只能有指甲大小,大了小了都说一名不合格的侩子手。杀掉一个成年人必须用3357次的割,每刀都得掉肉见血。比如一个受刑人还没有达到刀数九已经死了,那么这个侩子手将会得不到别人的尊重,而且极有可能连饭碗都保不住。

但是到了清朝时期,凌迟的刀数已经没有以前那么严格了,最多的也只有120刀的样子。据记载1905年4月24日的《陈情奏表》,终于得以正式废除凌迟。

凌迟适用范围

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1、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2、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3、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历史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近日愚写了篇《明清时一些百姓的是非观值得思考》小拙文,文中言及当初袁崇焕被朝廷判处凌迟处死在行刑时遭受一些围观百姓辱骂以及争相啖其肉的情节,其场面真可谓惨不忍睹,令人愤慨至致。

史料记载:崇祯皇帝下令对袁崇焕用最残酷的刑罚后3543刀凌迟处死。处刑那天,剐下来的肉被围观者争抢着用嘴咬,有的花钱买他的肉,鲜血从齿颊之间流下,还唾骂不已。从袁崇焕身上剥下来的皮肉,民众争相哄抬价格,一钱银子才能买到一片,他们吃一口骂一声“汉奸”,到了第三天上,“大汉奸”才被最后杀死,其内脏也被众百姓哄然抢光。

凌迟的残忍之处在于要使受刑人似,但不能让其轻易死去,要体现生不如死的痛苦过程,而是在其极其痛苦中肉一片一片割掉,让其在疼痛难忍中一点一点遭受痛苦、羞辱,直至达到规定的刀数才让其才死去。前些天网上曾有一组详尽的介绍了清代凌迟处死一个女犯的全程,行刑完毕罪犯已成为一副骨头架子,最后枭其首。这些胆小的真是不敢目睹。

笔者孤陋寡闻井底之蛙,尚未发现哪一个外国有首先发明创造这一惨绝人寰的刑罚。凌迟发明、创造这些非人酷刑者早已灰飞烟灭,可这些罪恶后人不会轻易忘记。由此酷刑也可看出,判处死刑并非叫受刑人一死了之,而是令其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尽痛苦、折磨,实实在在地达到生不如死之境地才让其死去。似乎并不单单的要其性命,而是制造最大的精神与肉体上的痛苦,羞辱、折磨、性命全都要。这也是力求达到杀鸡给猴看,震慑活人的目的之效。

愚曾写过一篇小文《人类的智慧精华用在了哪里?》,并在其它几篇小文里或隐或现地说道过这个问题。

人类几千年的发展史上人类把最优秀的智慧用在了人与人的残酷搏斗中,把智慧和人财物力用到了战争、武器和人折磨人方面。不说战争和研发制造武器,只说人对人的刑罚就够写出一本专著。前几年新浪网曾有过专门介绍古代处罚罪犯的极刑图文并具的文章。那篇文章里显示,如何使被惩罚者在生理上心理上造成最大伤害最大痛苦是最优秀智慧精华所在。网上资料显示的中国古代的刑罚就有割鼻子割耳朵割舌头、剜眼睛、活剥人皮、挖去膝盖骨、斩断脚大筋、砍头和汉吕后所创制的酷刑人彘等。去其手足、剃尽眉发、熏聋耳朵、拔去舌头、剜下双目,然后丢弃在厕所中任其痛苦死去。唐代武则天也如法炮制对付情场劲敌王皇后和萧淑妃,并将她们置放在酒瓮中要其骨肉皆醉而死等等,其目的不外乎怎样使罪犯最难受最痛苦就发明什么。几千年间创造性地发明了五马分尸,凌迟处死,乱箭穿心、斩去四肢、点天灯等惨绝人寰的杀人手段,而吊猪笼、钉木桩、直接砍头等留全尸已是仁慈。不想弄死的施以极度折磨制造极度痛苦,蘸水麻绳捆绑、牛皮鞭蘸水抽打、老虎凳、爬钉板、灌辣椒水、活拔指甲、生剪指节、割去男子生殖器、铁钉钉头……各种刑罚五花八门无所不具,商纣和大明可谓在这方面为最。

这些种种刑罚中,愚以为“凌迟处死”是极其格外残忍和毫无人性的罪恶刑罚。

历经千年的凌迟这种酷刑,尽显了彼时的刑罚的血腥恐怖和野蛮残酷,已被历史所淘汰。但愿它永远成为历史中的一个曾经的名词。

(此文引用了一些网文的内容,遗憾的是都是转发的,无法寻觅和知晓原作者。在此向不知名的原作者表示感谢并深表歉意!)

2017073110:10

凌迟是古时候一种处死犯人的残忍行刑方法,过程十分的残忍,究竟能残忍到什么程度呢?到底什么是凌迟呢?下面是这方面内容的介绍。

01

标准的凌迟共3357刀,必须在最后一刀将犯人毙命。据说,真正的行刑高手,把人肉割得干干净净后,犯人都不会死。

02

明朝大宦官刘瑾被凌迟处死时,刽子手整整剐了三天三夜,白天割肉,晚上疗伤,直到他剩了一副骨头架子才让他咽气。

03

凌迟起源何时,说法不一,最常见的说法是始于五代,后代的元明清都将凌迟列为刑罚。唐朝之前,最残忍的刑罚就是砍头。由于凌迟过于残忍,常用于谋反等大罪。

04

犯人“凌迟”被处死时,刽子手第一刀会在犯人前胸处割一块肉抛上天,名曰“祭天肉”;第二刀刽子手会把犯人的头皮割开,翻下来遮住犯人的眼睛,这样做就能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名曰“遮眼罩”。

05

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史书有清晰地记载,这个人就是康小八。康小八是晚清北京城的恶霸,被抓捕后在北京菜市口被凌迟处死。

特别提示

凌迟这种残忍的行刑方法,到了清代晚期已经被废除了,这种刑法堪称是一种酷刑,正是因为这种酷刑的存在,才导致封建皇权被一次次的推翻。

在古代的诸多酷刑之中,“凌迟处死”绝对是一个令人谈之色变的事情,在历史上有很多被“凌迟”的名人,如明末名将袁崇焕就是被凌迟而死的。而历史上最后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是清末的一个劫匪,他的名字叫康小八,由于作恶多端,被朝廷凌迟处死。

那么,“凌迟”这个刑罚到底始于什么时候,又有怎样的讲究,哪些人会被凌迟处死呢?请一起来看一看吧!

“凌迟”这个词语,最早出现于《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最初的意思逐渐缓慢升高的山坡。

而到了两宋时期的辽国,就将“凌迟”作为刑罚的一种列入了正式的法典。

根据《辽史·刑法志》记载:“死刑有绞、斩、凌迟之属。”意思是死刑有绞刑,斩刑和凌迟这些类别。为什么辽国会设置凌迟这样的残酷刑罚呢?主要是当时的国内外的政治形势所决定了。

作为兴起于草原的游牧民族,即便是在接收了许多的汉文化之后,在北方建立了强大的辽国,但是其内部的纷争和外部的战争还是没有间断过的。从五代时期的梁唐晋汉周,到两宋,南北方就未真正统一过,长期以来,中原地区的人民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而辽国原本是契丹族,活动于了北方草原,在唐王朝衰落的时候,迅速地崛起于北方,并且利用晚唐时期各个节度使之间的矛盾,迅速地占据了中原的许多地区。这一时期,民族矛盾是尖锐的。

除此之外,辽国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是十分地突出,先是建业初期的诸弟之乱,然后是公元951年的察割之乱,再到清宁九年的“滦河之变”,除了这些有名有姓的叛乱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叛乱,真是不计其数,也涌现出了一大批著名的奸臣乱党。

这就是“凌迟”这个刑罚出现的历史背景,辽国统治者为了稳定统治局面,就必然要用严刑峻法来惩罚那些叛乱者,以儆效尤。于是,在辽国的刑法典里面,就将凌迟列入了其中。虽然历史上谁是第一个被“凌迟处死”的人,目前还没有确实的证据。但是根据辽国的刑法典,相信,这个人绝对会是辽国的某个位高权重的人。

因为,“凌迟”这个刑罚的目的,就是为了惩罚那些犯上作乱的人,警示那些有相同心思的人。

辽国以后,明王朝和清王朝继续沿用了这样的刑罚,而明朝的大太监刘瑾以及著名的民族英雄袁崇焕都是死于这样的刑罚。

在实施这个刑罚的时候,会在一个天朗气清的日子里,将犯人绑在木桩之下,剥下犯人的衣服,然后刽子手就用专门的刀具在犯人的身上一刀刀地割下去,整个过程残忍至极,对于其他人的震慑非常大。发展到明末的时候,凌迟在细节方面都作出了规定。

如刘瑾在被凌迟的时候,“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更为恐怖的是,整个过程中都有人观看,而且多一刀少一刀都不行,如果犯人在凌迟的过程中,突然死亡的话,那么刽子手也会被施以“凌迟”的刑罚,可以说到了明末的“凌迟”刑罚,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极限,完全成为了一种残忍的刑罚。

而那些割下来的肉,则被麻木的观众分而食之,或者拿来作为药引,鲁迅先生曾提到“人血馒头”大概就来源于此。

凌迟之刑罚在建国之后就被废除了,但是每次听到这样的刑罚,大多数人浑身上下都会起鸡皮疙瘩,毕竟这样反人类的刑罚实在是太过于残酷了。更何况那些被凌迟处死的人,大多数的人都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徒,凌迟这个刑罚早已超出了当初的适用范围,成为了统治者维护自己地位和权威的暴力工具。

作为古时候闻之色变的“凌迟”刑罚,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大家说是吗?

很多历史小说中常常提到将犯人凌迟处死,究竟这个凌迟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用很残忍的手段将犯人处死?下面是凌迟是什么意思的介绍?

01

凌迟处死是一种刑罚,始见于辽代。“凌迟”又被称为“千刀万剐”,是我国封建社会死刑中最严厉和残酷的一种刑罚。

02

凌迟从发明到结束一共经历了将近九百多年,在这期间的遭受凌迟的人数不胜数,

03

明朝大太监刘谨,因为谋反罪被明武宗朱厚照判处凌迟。按当时的律法要割三千多刀,第一天是割三百多刀。据史料记载,刘谨回到监狱还喝了两大碗粥。

04

来自明朝的郑鄤,在崇祯十二年被判处凌迟,当时给定的刀数是3600刀,比刘谨的3357刀还要多二百多刀。

05

历史上最后被凌迟的人叫康小八,是一位相当狂妄的大盗,他活着的时候曾放出狂言:“要劫皇纲,要睡娘娘。”历史上唯一没有凌迟的时代出现在西周的成康盛世。

特别提示

封建时代这种残酷的刑罚,真的是令人发指,这种刑法绝对和现代的文明社会格格不入,残酷的刑罚解决不了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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