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十三岁女孩被叔婶囚禁被迫卖淫,后被嫖客救走,报警后警察咋处理的?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30浏览:4收藏

海南十三岁女孩被叔婶囚禁被迫卖淫,后被嫖客救走,报警后警察咋处理的?,第1张

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子,竟然被自己的叔叔和婶婶祸害了。海南一位十三岁的少女,被叔叔婶婶囚禁着,逼着她卖*。不过,她遇到了一位好心的嫖客,将她带走了。她叔叔婶婶报警了,警方迅速展开行动,找到了这两个人,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对女孩叔叔婶婶还有那个嫖客,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一、警方的处理,很到位

警察叔叔接到报警以后,第一时间展开行动人,根据女孩叔叔婶婶提供的线索,很快就找到了女孩和嫖客。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女孩子是自愿跟着嫖客走的,不是为了获得更多钱财,而是为了从叔叔婶婶家逃离。

警察叔叔赶紧找到女孩的叔叔和婶婶,询问他们具体情况,面对警察,两个人不敢撒谎,他们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察叔叔才知道,这两个人,不是好人。

虽然这两个人是女孩子的亲属,但这两个人的做法,是严重违法,警察叔叔将他们的行为收集齐证据,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检察院,由检察院提起诉讼,对女孩子的叔叔婶婶提起公诉。

警察叔叔没有处置权,只能在法院宣判前,对几个人进行扣押,防止他们逃跑。他们的行为涉嫌严重违法,自然不会让他们跑了。警察叔叔的做法,是很有道理的。

这个女孩子的叔叔婶婶,的确不是东西,女孩子怎么说,也是自己的家人,哪怕是有一点儿良心,也不至于出现这样的事情。不知道他们俩当时是怎么想的。不管是谁,不管怎么说,两个人不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二、女孩叔叔婶婶的行为,涉嫌严重违法

女孩子属于一个未成年人,虽然在叔叔婶婶家生活,但她应该享受到未成年的相关待遇,但是,她的叔叔婶婶却做了禽兽不如的事情。竟然是逼迫这么小的孩子去卖*,不知道她的叔叔婶婶是怎么想的。

就算是要用钱,蛮可以自己出去挣钱的,为何要逼迫自己的侄女呢?难道她们不知道,他们的行为是严重违法吗?他们犯了强迫卖*罪,这个罪是指以暴力等方式,胁迫他人卖*的行为。

而犯了这个法,就要承担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是女孩的叔叔婶婶知道了这个情况,会不会还强迫女孩子去做这样的事情呢?这还不是狠的,由于女孩子不满14周岁,她叔叔婶婶这样做,将被处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看到这里,估计她叔叔婶婶也会吓瘫了,只是他们在为恶之初,就应该想到,这种事情不能做,做了以后,只要被抓,他们面临的惩罚,就不会轻了。可能他们不懂法,但这不是违法的理由。

三、嫖客虽然解救了女孩,但也违法了

嫖客在遇到小女孩的时候,虽然不知道女孩子的具体年龄,但与之发生关系后,觉得她挺可怜的,就将她解救出来。这个行为,从法律意义上说,是有救助的行为,这个行为是可以减轻处罚的。

但是,男子忘记了,他与女孩发生了关系,虽然不是强迫女孩子,但是,这个行为不再是卖*嫖娼行为了。因为卖*嫖娼的处罚仅仅是行政处罚,顶多十五天以下拘留外加5000元以下罚款。

卖*行为,不是女孩子自愿的,她是被逼迫的,这个,那位嫖客也是知道的。因为同情女孩子的遭遇,他才带着女孩子离开的。对于男子而言,可能认为是做了好事,但是,他已经违法了。

他违反的,不是治安处罚法,而是强奸罪。与未满十四岁的女孩发生关系,不管她是不是自愿的,都以强奸罪论处。男子可能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竟然是违法了,而且,违反的法律是刑法。

强奸罪的处罚,是按照情节的。一般的强奸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与未满十四岁的女孩子发生关系,就要加重处罚,量刑的起点就是十年,将面临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男子应该是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如此严重,他可能会辩解说,自己不知道女孩子的年龄,所以才会如此的,要是女孩子同意他的说话,他也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男子的行为是对社会稳定的冲击,他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他在这个事件中,的确起到了一些积极的作用,法庭也会根据这个情况,酌情减刑的。大家对男子和女孩的叔叔婶婶,有什么想说的吗?

在我国浩如烟海的古籍中,「 ”起死回生”和「 ”还阳”故事多有记载。这类记载大致可分两类:第一类是死后数十年,甚至上百年后「 ”重返人间”;第二类是死了两三天之后「 ”还阳”。 1、「 ”复活”的宫女 郭璞注《山海经·海内西经》云:曹魏时有人发掘古周灵王冢者,得殉女子,不死不生,数日时有气,数月而能语,状如二十许人。送诣京师,郭太后爱养之,恒在左右。十余年,太后崩,此女哀思哭泣,一年余而死。 郭璞,晋元帝时曾任佐郎。郭璞作注时代距魏郭太后驾崩仅50余年之隔,当时朝野目睹此事的人还可能会有,按常理,郭璞不会编造这种时间如此相近而又涉及从民间到宫廷的重要事例。 但周灵王死于公元前545年,而魏郭太后死于景元四年(公元263年),照此推算,这位被生殉的女子在墓穴中应度过了数百年!如此匪夷所思之事,也只有神话中才有。 2、被奸尸的贵人 据东晋干宝的《搜神记》载:「 ”汉桓帝冯贵人病亡。灵帝时,有盗贼发冢,七十余年(据考证,应为30余年,笔者注),颜色如故,但肉小冷。群贼共奸通之,至斗争相杀,然后事觉,后窦太后家被诛,欲以冯贵人配食。下邳陈公达议:‘以贵人虽是先帝所幸,尸体秽污,不宜配至尊。’乃以窦太后配食。” 从《搜神记》的文字中可知,死了30余年的冯贵人,尸体不只颜色如故,而且还有一点体温,这些盗墓者见色起*,先后 了她。奸尸时,盗墓贼争先恐后,因为先后顺序问题,大打出手,互相残杀,这才导致盗墓事发。汉灵帝熹平元年(172年)六月,窦太后(汉桓帝皇后)病死。因为窦氏家族获罪遭诛,朝议窦太后的下葬规格。有人欲以贵人规格葬之,与冯贵人配祔(葬同一陵区),认为不宜以太后身份与桓帝刘志同葬。廷尉陈球表示强烈反对,理由之一就是冯贵人的墓曾遭盗,被奸尸了。 此事涉及朝廷,在《后汉书》的《陈球传》和《段颖传》中都有记述。事件中的冯贵人虽未完全复活,但从记述看,显然有活人的特征。 3、卅年后还「 ”活着” 《三国志·魏书》记载,曹魏时,太原有人掘开一个墓葬,发现棺中是个女子,还活着。 地方官把她送到长安,问她以前的事,茫然不知所答。从墓上的树木看,已经有30年了。 4、晋代墓中「 ”活人” 《晋书·五行志》记载,晋时有个名叫杜钖的人,家中老人亡故,埋葬时,有一个婢女误入墓室,被埋在墓里。后来,又过了十来年,家里又有老人亡故。为了合葬,又掘开那墓室,发现那婢女还活着。问她在墓中的经历,她说,开始时好像睡着了,后来又慢慢醒了过来,好像睡了一觉似的。这婢女被埋时才十五六岁,掘开墓穴后,人们发现她还是那么年轻貌美。又过了十来年,她与人结婚,还生了个孩子。 《晋书·五行志》载:晋惠帝时,梁国(今河南睢阳)有个姑娘已许配给一小伙子,并且已经订婚了,准备出嫁,不久,其未婚夫去长安当兵,多年未归。姑娘父母想把她改嫁给别人,女子不乐意,其父母强迫她,她不得已离家再嫁,不久便病死了。后来,她的未婚夫回家,听说她死了,便到其坟前痛哭,挖开坟墓打开棺材,女子竟然复活,未婚夫便带着姑娘回家了。她的后夫听说了,告官争夺这位女子,官府无法定案。秘书郎王导说:「 ”这是非常事件,不能按常理来断案,应该把女子判归未婚夫。”判官听从了王导的意见。秘书郎王导是东晋大臣,官居宰辅,《晋书》有传,此事发生的时间与王导任职时间相符。 这些是人死后过了很长时间又「 ”重返人间”的比较典型的记载。人死后那么多年,为何不腐烂,又活了过来?有人说,这是人体休眠的古代记录,说明人体在自然情况下是可以休眠很多年的。但估计这类记载,只是传闻而已。 5、两位「 ”还阳”的男子 古籍里「 ”死了几天又还阳”的记载也不少。 据东晋干宝的《搜神记》记载,会稽郡贺瑀,字彦琚,曾经生了病,昏迷不醒,只是心头还有一点温度,死了3天后,复活了。 《晋书·戴洋传》记载,戴洋,字国流,吴兴长城人,12岁的时候病死了,5天后复活。 6、「 ”还阳”的白富美 明朝冯梦龙的《醒世恒言》记叙了一个女孩「 ”还阳”的故事。 事情发生在宋徽宗年间的东京(今河南开封)。18岁的富商女儿周胜仙,生得如观音般美貌。在春末夏初时节,她带着丫鬟、奶妈到金明池赏玩。到了范家茶馆,与范二郎一见钟情,但在众目睽睽之下,又情意难通。周胜仙巧妙地借喝糖水以传情,告诉对方自己姓名、地址、年龄、未婚等信息,而范二郎也心领神会,如法炮制地表演一番。后来二人各自回家,都因思念对方而病倒在床。范家请来隔壁王婆看病,问清病由之后,王婆为两家说定亲事,二人的病情很快好转。但后来,因周胜仙的父亲周大郎经商归来加以干涉,认为门不当户不对,女儿不能嫁给店小二,而要嫁给大户人家,阻止这门亲事,致使性情刚烈的周胜仙气绝而亡。 周家十分悲痛,将女儿生前闺房内的细软都陪葬了。周家请来挖坟墓的人中有个人叫朱真,出生于盗墓世家,公开身份是「 ”打坑子人(挖墓穴者)”,秘密身份是盗墓贼。他知道周胜仙的陪葬丰厚,便在筑坟时多留了心眼,做好了手脚,以便盗掘。 那晚,趁下大雪,朱真在半夜二更天,悄悄来到坟场,下刀挑开石板下墓穴,把周胜仙头上的金珠首饰,全部取下。 在脱去女孩身上的衣服首饰时,朱真*心顿起,奸污了周胜仙。不料此时,周胜仙却突然睁开眼,双手抱住了朱真——被气死的周胜仙得了阳和之气,又转醒过来。 朱真吃了一惊,只听周胜仙问道:「 ”哥哥,你是谁?”朱真狡猾地说:「 ”我是特地来救你的。”周胜仙抬起身来,便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周胜仙道:「 ”哥哥,你救我去见范家茶馆的范二郎,重重相谢。”朱真自忖,别人花钱娶老婆,还不一定能娶得这么美貌的姑娘,不如救她回家,便是自己的老婆了。 于是他便把还阳的周胜仙救回家,霸占了。两个月后,正逢元宵节,朱真入城看灯火,让他娘守住周胜仙。当晚朱家隔壁发生火灾,朱真娘手忙脚乱地收拾财物,周胜仙逮住机会从朱家偷跑出来。她一路找到范二郎店里,可惜被范二郎当女鬼误杀了。案情暴露后,朱真被处死,而范二郎则被释放。 7、女汉子斗盗墓贼 清朝景星杓的《山斋客谭》载:「 ”本朝安徽抚院高,讳承爵,旗员,罢官后,一爱女死,殡于通州别业。守庄奴知其殓厚,盗启之,见女软如生,将*之。女忽起,抱奴甚固,奴求脱不得,抱滚二十五里,遇巡员获之,论磔,七日旨下。女今东浙备兵高其佩之妹也。” 高承爵、高其佩都是清朝的名臣,高其佩还擅长指画。还阳的高**不愧是旗门虎女,她死死地揪住盗墓贼,与他搏斗25里之远,结果遇到官兵得救,盗墓贼受到了应有的处罚。 8、近代「 ”还阳”事件 还阳的事件在近现代也偶有见诸报端。解放前的上海,就发生过一起「 ”失尸案”。某太平间,丢失了一具尸体,后来查明,是那人半夜里「 ”复活”,自己回家去了。 抗日战争时期,在重庆,因为日寇轰炸,数千市民躲进防空洞,由于防空洞没有通风设备,致使数百人窒息死亡。几百具尸体停放江边,哪知一夜就「 ”活”了几十人。 20世纪80年代,也曾出现过「 ”死人还阳”的事情。例如江苏省淮安地区金湖县,有个年过半百的农村妇女,久病在床,忽然不省人事,气息全无,家人只好替她办丧事。按当地习俗,停尸一天,第三天埋在山坡上。三天内棺头开口处必须露出土外,好让儿辈上坟供饭。埋后第一天,死者儿子上坟供饭时,发现棺材里有动静,原来他母亲已经「 ”还阳”了。 此外,2010年2月,四川北流市六麻镇六楼村95岁的黎秀芬「 ”死”后6天「 ”复活”了。2014年4月,四川仪陇妇女张志华「 ”死”后7天「 ”复活”。 云云。 当然,这些「 ”起死回生”不排除误判或假死等因素,但人到底能不能「 ”冬眠”或「 ”休眠”?古时科学不发达,无法详尽记录,也不能测试当时当地的存活条件,只好让后人无休止地去争论。而现代,印度瑜珈练习者斯瓦米·萨蒂亚穆提曾做了一次公开的休眠表演:他被活埋8天后,竟然「 ”复活”了。

在古代大多的女子是不允许上学的,只有些家中比较富裕的会在家里给他们请私教,教些琴棋书画等知识。

总体上来说,古代不让女性读书,其实就是中国古代封建专制下的结果,古语有云女子无才便是德。虽然现在看来这一说法不具任何科学性,但是在我国的古代女子确确实实是不用读书的,说的明白一点,我国古代的女子是不允许读书的,实际上在古代女子不能读书的最大原因是来自于古代的封建迷信思想。

另外,在古代男女地位不平等,女子的社会地位极低,无知的女子更容易被男子掌控,再者,古代的女子有着很多严重的贞洁烈女的思想枷锁。

大家闺秀,基本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出嫁前都不能被男子看到,再说想要去学书与男子一起上学更是难上加难,最后古代女子基本上没机会进入学堂,即使有极少读书,也一般是在家里,是没有机会进入课堂的。

另外在古代一般的家庭是请不起教书先生的,所以女子都是学做女红刺绣帮工等一些手艺,较为富贵的一些家庭开明的家长会让读的,但还是三从四德的那一套理论的书。女子无才便是德,是从三从四德里演化提炼出来的。

三从出自 仪礼 丧服 子夏传 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知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仪礼 是儒家十三经之一,是春秋战国时的礼制汇编,以三从四德男尊女卑标准,古代董仲舒即明确儒家之说,夫为妻纲,妇女在家庭中从属于丈夫。在社会上无政治权利,对公共事件的参与稀少。

女孩子刻在骨子里的教养,藏在这些细节里。

30条体现女孩子教养的细节

1、你给她看一张照片,她绝对不会左右滑动,自己去翻看第二张照片。

2、给递东西的时候,像剪刀,笔头锋利的一边是朝着自己的。

3、借别人充电宝归还时电量还是满的。

4、不在背后议论别人的坏处。

5、和别人交谈时不轻易打断别人的对话,尊重他人想法。

6、做任何事情会把谢谢对不起打扰一下,不好意思挂在嘴边。

7、说话时不戳他人痛处不在别人伤口撒盐,不泄漏秘密或者不掺和他人感情。

8、用完别人手机还给别人时调回二十六键或九键。

9、他人给你倒水时可以用手扶下,以示礼貌。

10、吃饭不要吧唧嘴,夹菜时只夹自己面前的这一边,不要在菜里翻来翻去。

11、嘴里有东西时不要说话,如果一定要说,要用手挡住。

12、大家一起吃饭时,吃完记得收拾一下面前的垃圾,并跟大家说一句“我吃完了,你们慢慢吃"。

13、公众场合看剧、刷短视频自觉带好耳机是最基本的教养(说话的时候会把两只耳机都摘下来)。

14、看**时记得把手机静音。

15、捡东西系鞋带要蹲下去,而不是弯腰。

17、知人不评人。

18、最后一个进门要记得随手关门。

19、走在街上遇到别人要拍照的时候,不会随便在别人中间穿。

20、坐着不抖腿。

21、拿别人的东西,不管对方在不在眼前有没有看到,都会征求到对方的同意才会使。

22、就算只是跟人借了下笔,也会送一块糖或者买瓶水以示感谢。

23、每次只坐椅子的三分之一,背挺直。

24、递东西的时候,中间隔了人,会从人家身后绕递,不会从人家面前递过去。

25、上菜时对服务员说谢谢。

26、知世故而不世故。

27、在吃容易掉渣的食物时,记得拿张纸巾垫垫手,以免掉一地。

28、排队先进电梯时,永远记得先按住开门键等大家都进来先。

29、学会温柔聆听。

30、如果是弹簧门,不管是拉还是推,请先进后出。要是身后有人应主动把门扶好,防止门弹回会拍到别人。别人帮自己开门也要记得说声谢谢~。

当改变不了现实时,可以试试改变态度。

发现儿子枕头下放有女孩子的内裤,这是一个非常尴尬和敏感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以下是一些建议,帮助您与他沟通和引导:

1 保持冷静:发现这种情况时,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静。不要大喊大叫或发脾气,这只会加剧局势。

2 沟通:与儿子进行坦诚的对话,表达您的担忧和关心。询问他是否遇到了任何困难或困惑,或者是否需要任何帮助和支持。

3 了解情况:在对话中,您可以了解儿子的想法和感受。他可能只是好奇或想要探索女性身体,或者他可能正在与某个女孩子交往。了解这些情况后,您可以更好地帮助他处理这种情况。

4 引导:在了解了儿子的想法和感受后,您可以引导他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您可以告诉他如何尊重女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以及如何与女孩子建立健康的关系。

最重要的是,与儿子进行坦诚的对话,了解他的想法和感受,并引导他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海南十三岁女孩被叔婶囚禁被迫卖淫,后被嫖客救走,报警后警察咋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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