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览室应有哪些管理制度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30浏览:3收藏

阅览室应有哪些管理制度,第1张

1、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书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2、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3、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4、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

5、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6、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7、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扩展资料:

除专供学生自修用的阅览室外,各种阅览室都带有辅助藏书(见馆藏组织)。在采用开架制时,阅览桌椅与书架的布局随读者对象和管理方式的不同而采用多种形式:

①集中式,即阅览桌椅集中设在书架的中间或一边,这样可容纳较多的读者,便于管理,多用于普通阅览室。

②分散式,即阅览桌椅分散设置在书架之间,这样能给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览小环境,多用于专门阅览室。

③书库式,即在书库内书架的四周摆放一些阅览桌椅,其特点是能容纳较多的辅助藏书,适用于读者短时查阅文献的文献检索室。

图书馆的阅览室一般分为普通阅览室、专门阅览室和参考研究室3种类型。 普通阅览室有时也称综合阅览室,开放时间较长,使用手续简便,学校图书馆还有专为学生提供自修场所而设的普通阅览室,通常不配备书刊或只配备少量报刊和常用工具书。

专门阅览室是为满足特定读者群的不同需求而设立的,便于读者集中使用某一范围的文献,也便于馆员对特定读者群和特定范围文献的研究,一般按知识门类、读者类型、文献类型和语种分别设置,如社会科学新书阅览室、教师阅览室、缩微品阅览室、外文期刊阅览室等。

参考研究室是为专家、学者进行科研活动而专门设置的工作室,一般规模较小,图书馆将某一课题所需文献集中陈放在室内,供他们在课题研究期间专用。此外,一些群众团体和文化机构也专门为公众阅读现期报刊和通俗读物而设立阅览室。

参考资料:

——图书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工作,发挥阅览室的最大效益,应如何制定图书馆阅览室的管理制度呢下面我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图书阅览室管理条例

一、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日下午,双休日全天。

二、图书阅览室仅向本乡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上级领导开放,其他人员谢绝入内。进入阅览室人员要注意遵守公共道德,保持安静,讲究卫生。

三、图书阅览室书籍、杂志、报刊原则上不外借,只限在阅览室阅读,阅后放回原处。

  四、确需外借者,需向图书管理员登记并按时归还。逾期未归还者,按原价赔偿。

五、任何人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否则按原价赔偿。

六、图书管理员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鼠工作。每日要将所有图书整理一遍,保持排列整齐有序。

七、图书阅览室报纸杂志均应永久储存,不得随意处置。

一、书刊杂志为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遗失或据为己有,否则应按章赔偿。自然损耗也应按章报损。

二、读者遗失、污损书刊杂志照以下办法赔偿:

1、多卷册读书,如能分卷添购可按单卷书价计价赔偿,否则按整套价计算赔偿。

2、工具书按原整套价5—10倍赔偿。

3、期刊杂志按单册2—4倍赔偿,合订本另加收装订费。

三、蓄意撕毁书刊内的画面、图表、插页、正文者,除按章赔偿外,取消借阅资格。

四、因污损而需赔偿的书刊杂志,办理赔偿手续后,原书一律由本图书室处理,读者不得索要,以免引起流通混乱。

五、读者未办手续擅自将书刊拿出室外者,一经发现,除追回原书刊外,将取消借阅资格。

六、自然损耗包括虫蛀、流通破损无法修补,应及时报废注册。

七、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参照此办法规定赔偿。

图书室借阅规则

一、本室的书刊凭借书证借阅。

二、办理借书证需持个人身份证、1张1寸免冠照片,并交纳押金20元、办证工本费5元。办证后,读者可免费借阅。如读者不再借阅览室书刊,则退还全部押金,办证工本费则不退。

三、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可以代还不可以代借。每次可借图书1册,借期30天。如看不完可续借一次,期限为15天。

四、本室图书外借;期刊只限阅览,概不外借。

五、图书证有效期一年。

  (一个中学的图书馆制度,较实用,可作参考,将学生改为员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一调整)

  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图书馆总则

  1、为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2、凡本校在职教职工和学生均要按规定手续办理借书证。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转借、涂改等情况,本馆将扣留借书证。

  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向本馆挂失,再由本人申请,教务处出具证明方可补发,并缴补证费。

  5、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善本、珍藏本及工具书专室内阅览,概不借出馆外。

  6、读者应爱护图书,如有污染、破损、撕掉磁条和条码等情况,除按本馆规定负责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报请教务处严肃处理。

  7、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就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向本馆缴销其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借书规则

  1、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2、个人借书证只限本人借阅,不得转让他人,有违反者取消其借书资格。

  3、按规定时间借还图书,每人限借二本,借期为一个月。到期不还,需办理续借手续。

  4、必须爱护图书,如发现污损,遗失图书者,按书价的二至十倍赔偿。

  5、学生毕业、转学或退学,在离校前应主动归还所借图书。

  6、借书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擅自闯入书库。

  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加倍赔偿。

  具体规定: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两倍赔偿。

  2、对教育、科技使用价值较大的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4、遗失工具书、绝版书、珍贵图书、孤本书,视具体情况赔偿五到二十倍。

  5、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借阅,图书馆通知会计室从其工资或代办费中扣除后方可借阅。

  6、图书资料逾期半年,经过催促还尚未归还者,按第五条遗失规定处理。

  7、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送交学校处理。

  图书采编制度

  一、每年度制订藏书发展规划,经常征询各教研组对图书资料使用的要求,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图书资料征订的建议。

  二、新书购进后,及时进行入库图书的验收,做到订购数、入库数、金额数三符合。

  三、负责保管入库单据凭证,建立入库图书帐册。

  四、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对购进新书进行编目,要求分类准确,编目无误。

  五、平时新购图书一周内编目上架,并及时向全校师生提供新书目录。

  六、熟练操作并维护好电脑,保持电脑整洁。

  七、严格按电脑操作规程操作电脑,如有故障,由图书馆长报电教组维修。

  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陈放的书刊供学生阅览,概不外借。

  二、不准把报纸、书刊带出阅览室。

  三、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嬉笑。

  四、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带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

  五、爱护公物,爱惜书报杂志。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六、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阅览室应有哪些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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