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书籍分类法的演变过程
“经史子集”是我国古代读书人对经典的分类法。
“经”是指古代社会中的政教、纲常伦理、道德规范的教条,主要是儒家的典籍,如《四书五经》、《六经》、《十三书》、《白虎通》等。
“史”是指历史典籍,如《史书》、《汉书》、《三国志》、《资治通鉴》等。
“子”是指春秋战国以来诸子之学,如《荀子》、《老子》、《庄子》、《论衡》等。
“集”是指古代诗文词赋的著作,分为总集、选集、别集,如《乐府诗集》、《古诗集》、《全唐诗》、《古文观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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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图书分类先后有过六分法 四分法 五分法 九分法 十二分法等,其中最重要影响也最大的是六分法和四分法。
六分法是我国最早的图书分类法,创始于西汉末年的刘歆,他在汉哀帝时期,根据其父刘向在《别录》一书中所撰的古籍提要,把各书一一归类,编成我国第一部图书分类目录-----《七略》,将图书分为辑略(全书总序) 六艺略 诸子略 诗赋略 兵书略 数术略 方技略六类。历东汉 三国
基本沿用不改。
西晋时,秘书监荀勖(音同旭)著《中经新簿》,对《七略》六分法做了调整,将全部图书分为四部,一曰甲部,相当于《七略》的六艺略,二曰乙部,相当于《七略》中诸子 兵书 数术 方技四略总合,三曰丙部,系由六艺中的《春秋》类所附史书扩大而成,四曰丁部,即《七略》的诗歌略,并增以图赞和汲冢新发现的古书。
东晋时,李充撰《四部书目》,更换了荀勖所定四部的次序,使甲部记经部,乙部记史部,丙部记子部,丁部记集部,四部顺序由此确定。至唐代魏征等编《隋书·经籍志》,又明确以经史子集四部代替甲乙丙丁四部,并确立其次序。此后一千余年间一直被沿用。
清朝乾隆时,纪昀等编纂《四库全书总目》是我国古代最大的一部图书目录,也是用四分法。分为经部十类 史部十五类 子部十四类 集部五类。
目前,不少图书馆古籍分类仍沿用四分法,所以,了解古代图书四部分类法,就可以按图索骥,有目的的查找现存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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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改变的,而现在所公认的则是"三性"与"九条"
"三性":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
"九条":“九条”是“三性”的补充和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元代及元代以前刻印抄写的图书;明代刻、抄写的图书;清代乾隆以前流传较少的刻本、抄本;太平天国及历代农民革命政权所刊印的图书;辛亥革命前,在学术研究上有独到见解,或有学派特点,或集众说较有系统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辛亥革命以前,反映某一时期、某一领域或某一事件资料方面的稿本以及流传很少的刻本、抄本;辛亥革命以前的名人学者批校、题跋或过录前人批校而有参考价值的印本、抄本;在印刷术上能反映古代印刷术发展,代表一定时期技术水平的各种活字印本、套印本或有精校版画、插画的刻本;明代的印谱、清代的集古印谱、名家篆刻印谱的钤印本,有特色的亲笔题记等。应该指出的是,善本是一个历史概念,随着时代的发展,其内容会不断发展、更新。比如善本的时代下限,丁丙认为明本是善本;现在从书籍流传的实际出发,一般确定在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就是一个发展的过程。
中国古代书籍分类法的演变过程
本文2023-10-30 12:55:3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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