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民居的管理制度,都经历哪样的历史演变呢?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30浏览:3收藏

古代民居的管理制度,都经历哪样的历史演变呢?,第1张

“城市是乡村的高级表现形态,是社会发展枝条上的一枚必然果实”。

从现在看来,中国古代的民居管理制度从一开始便是服务于政治而非经济的,所以中国的民居管理制度从一开始便具有着鲜明的政治特性。

从西周古籍中我们可以得知,早期民居“土地平旷、屋舍俨然、门户序列、院落深静”,可见早在中国西周时期,就对城市民居进行了规划管理,而这种城市被称之为“邑”或“闾”,其法理来源于《周礼》。又通过《尔雅》中的解释:“里,邑也”,为可以反向推出早在西周“里坊制”的雏形便已经建立,这在《考工记》中有着明确的记述。

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太庙)右社(社稷),面朝后市,市朝一夫。

而后历朝历代,营建都城,莫不如是!《管子·度地》认为这样的制度有三个作用:一、安置百姓。二、拱卫君主。三、便于买卖交易。之后的秦汉两朝,皆是仿照周朝天子建城邑之状来管理民居,但有了些许区别,那就是采用了“双城制”的形态,即以宫庙为主的“宫城”和以平民居住区和商业区的“郭城”,也就是说,民居和市场都是开放型的。到了汉朝晚期,真正的“里坊”才开始孕育。

一、曹操营建的邺城开辟了民居制度管理新纪元,构建了“里居”的辉煌。

邺城初建于春秋时期,是中国传统历史名城之一,相传最早营建邺城的便是齐桓公。公元前439年魏文侯封邺,邺城之后便成为魏国陪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东汉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曹操击败袁绍占据邺城,营建王都。

曹操在营建邺城时,开创了一种布局严整,功能区分明确的城市格局:城之外形趋向规整,宫室署衙位于城内北部中间,所余民居,被数条东西南北街道封划为若干封闭式“里居”。

曹操营建的邺城东西长约七里,南北宽约五里,采用传统的“两城制”,东西干道将全城分为南北两片区域,北面为贵族活动区域,宫城、官署及大臣居所大多在此处,包括曹操为大小乔所营建的铜雀台等高台,战时也可依靠高墙高台启动城防要塞功能。

干道之南为居民区,分为若干“里居”,三条南北走向的主道通向南方三个城门,中轴线大道直通宫城北门。城之东门外则是市贸之地,曹魏外交的迎宾馆也建设于此。西门外则是皇家园林及水域,可驻扎水军护卫,城内供水也在此地。

曹操营建的邺城秉承了战国以来以宫城为中心的规划思想外,同时也改进了长安宫城松散布局的状况,城市结构严谨,设宫城主干道直通城门,将中国古建筑群中轴线对称布局手法应用到整个城市,将“里居”的民居管理模式推向高潮。

二、由“里”到“坊”,北魏营建平城和洛阳,“里坊制”由发展到成熟。

1由“里”到“坊”,“里坊制”的发展。

道武皇帝拓跋珪在公元398年,将其都城从盛乐迁往平城(大同),主要是因为此地乃草原南下中原的缓冲地带,进可攻退可守,可回旋自如,于是在平城营建鲜卑王朝的新都城。

平城之都展示了少数民族全新的文化风貌,尽管拓跋珪崇拜三国曹操,但都城的营建并未照搬曹魏邺城的“里居制”,而是从实际出发别出心裁的在城内设置格局规整的里坊。早在天赐三年(公元406年),拓跋珪就拟定了“规立外城,分置市里”的城建计划,并从中原请来了对城郭建造有机巧的建筑大家孙题参与规划平城的营建。

“平城坊”的主要特色就是将不同民族的百姓安置在城郭“里坊”实行集中和程序化管理,每一里坊巷口,树以牌表坊记,“巷连街,坊套里,高墙四围,森严壁垒,一座里坊,就是一座城堡”,并设专门士兵官员管理。从规模体量、形制格局、功能体制到管理体系,一种以“里坊制”为新的民居管理制度已然形成发展,开始领衔扮演着中国古代城市发展走向的新角色。这种制度的意义在于:划片而居,分类安置,以晨钟暮鼓为号,定时开关坊门。

2北魏再次迁都,由“平城坊”到“洛阳坊”,“里坊制”的成熟。

争取洛阳石窟是云岗石窟之延续,“洛阳坊”的营建必然是“平城坊”模式的继承发展,北魏迁都洛阳后,以“平城坊”为范本,展开了更大规模的里坊建设,《洛阳伽蓝记》有详细记载。

京师东西二十里,南北十五里……庙社宫室府曹以外,方三百步为一里,里开四门,门置里正二人,吏四人,门士八人,合有二百二十里。

整个洛阳城以里坊制度为布局与管理,在西门外建有大市,作为交易之地,占地八里(此里即里坊),东市则为仓储之地,占地二里,南市有调音、乐律二里,“里内之人,丝竹讴歌,天下妙伎出也”。景明二年(公元501年),“发畿内父五万人筑京师三百二十三坊”标志着里坊制的成熟。

里坊格局,更像中国象形汉字“田”,它在任何朝代都是立国之基,从商朝井田、王莽王田、曹魏屯田、北魏隋唐均田等等,正如田一样,里坊制成为鲜卑人的立国之基,其妙就妙在将游牧民族的草原部落成员编入汉人之中,汉化之后迅速由部落联盟迈入封建社会。后来在北魏的“太和改革”中,所颁布的“三长制”也是与里坊制相配套的,这一制度的推行更是强化了秦汉以来的郡县制,辐射到全国范围的时候,形成以村为单位的朝廷基层管理制度,为“均田制”的出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三、鼎盛于隋唐长安的里坊制,是中国古民居管理制度上的一笔浓彩颜色。

“里坊制”经过平城定型,逐渐演变升华为一种国家制度,经洛阳及北齐北周运行至隋唐,终于在唐朝的长安城登峰造极,古代的民居管理,从“里”到“坊”,再到“坊市”,完成了历史演变。

去年有部热剧《长安十二时辰》就是以大唐长安为背景的一部电视剧,中间多次提到了“平康坊”、“安乐坊”等牌坊名字,其实长安城的基础是隋朝大兴城之更名,早在隋朝开皇二年(公元582年),隋文帝杨坚就发布营建新都的诏书。

此城从汉,凋残日久,屡为战场,旧经丧乱……龙首山川原秀丽,卉物滋阜,卜食相土,宜建都邑,定鼎之基永固,无穷之业在斯。

唐随隋制,唐皇在隋朝的大兴城的基础上扩建长安城里坊,在城市规划上可谓是整齐划一,有着“云开阖闾三千丈,雾暗楼台百万家”的景象,诸坊“棋布栉比,街衢绳直,自古帝京未之有也”。理学大家朱熹赞赏道:“居民在墙内,官街皆用墙,民出入处皆有坊门,坊中甚安”。

虽然里坊制给城中治安管理带来了便利,但给市民生产生活和人际交往带来了限制,“昏而闭,五更而启的宵禁”使偌大的长安城在入夜后呈现一种“六街鼓声行人绝,九衢茫茫行人绝”的寂静夜色。

无论什么样的制度,都抵不过经济发展规律。长安这种超级大城的商品经济疯狂发展后,唐代中期后长安城内的违章建筑屡有出现,欲禁难止。《唐史》记载,宪宗元和年间“长安坊中有夜拦街铺设祠乐者,迟明未已”,至文宗太和五年(公元827年),有不良帅奏呈长安坊门“或鼓未动即先开,或夜已深尤未闭”。

可见,在中唐之后伴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店铺已隐约冲破市之藩篱,闯入坊内。如记载中长兴坊的毕罗店,道政坊的酒店等等。到了唐末,长安的崇仁坊更是“一街辐辏,遂倾两市,昼夜喧呼,灯火不绝,京中诸坊,莫之与比”。

无论是隋朝也好,唐朝也罢,其设计者都以鲜卑人所筑平城为模板,但隋唐的鲜明特色就是采用了“三城制”,即宫城、皇城、郭城组成,中轴线的对称手法在建筑群中运用得更为突出,皇城居于“三城”中心,其建筑风格对称之美、均衡之美透射出中国儒家文化的“中庸之道”,更体现出中国传统社会的“重农抑商”的社会心理,沉重的闭塞感限制了城市基本功能的充分发挥。

在家天下的封建集权下,坊制逐步演化成一种普遍性的城市规划原则,使不同区域的城市趋于雷同,这也正是如今我们看到资料中历史名城只有大小之分,没有结构差异的重要原因。

随着唐末的五代十国乱象频出,到了宋太祖建立宋朝时,整个宋朝陷入到贸易狂潮中,以至于“八荒争凑,万国咸通”,繁荣的经济带来的是新的思潮,城市民居的里坊制也终于走到了尽头,这也正是我们在《清明上河图》中看不到里坊痕迹的原因。里坊制是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产物,而商业的活力要求这种闭锁的制度实行自我突破,于是里坊制走向衰败。

唐朝“坊市”是中国里坊制发展的最鼎盛时期,它与远远的周朝“里居”制度相呼应,又是北魏平城坊和洛阳坊的继承发展,对后世有着重要的影响,比如说“街坊邻居”一词就源于此。

结语

“里”也好,“坊”也罢,“坊市”也罢,作为民居管理方式,说到底还是一种人类的聚集方式,生活模式,对封建社会的发展前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它既平衡着社会秩序的运转,同时也服务于封建王朝的统治。但始终不可否认里坊制在中国古代城市规划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数千年的稳定格局和生命力就可见一斑。

政治手段最终要屈服于经济发展,所以在商业异常繁荣的宋朝,里坊制这种放逐了城市自身合理性的制度,在实现了对百姓有效管控管理的基础上,同时也阻碍了经济活动的自然健康的发展。所以坊墙推倒,伴随的是对其实行收税管理,中国自西周以来的里居到坊市制度就此落幕,随之而来的就是我们目前熟悉的街巷制。

但是里坊制的民居管理制度远远不是对中国影响巨大那么简单。公元五世纪,高句丽借鉴中国这种管理模式修建平壤城;公元六世纪末,日本吸收中国里坊制的模式,修建了新都城藤原京,其大体规制与平城坊类似……

城市意义,在于突破农耕文化自给自足的方式,将社会成员集中起来为他们提供文化传播、商品贸易的场所,城市的开放性才是城市积极进步所在。故而长安城这种皇宫、坞堡加防御城墙的具有强烈政治因素的模式注定随着经济发展而逐渐衰落,这不仅是城市功能化的需求,更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也是人类精神生活的需求。

认真贯彻落实文物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克服麻痹思想,确保库房安全。

法律依据:

《博物馆条例》第十三条藏品属于古生物化石的博物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守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家机关和国有的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国有文物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文物藏品档案制度,并将文物藏品档案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建立、健全文物藏品的保养、修复等管理制度,确保文物安全;

(三)文物藏品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扩展资料

第九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名称、公布机关、公布日期、立标机关、立标日期等内容。民族自治地区的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应当同时用规范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书写。

第十一条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应当包括文物保护单位本体记录等科学技术资料和有关文献记载、行政管理等内容。

文物保护单位的记录档案,应当充分利用文字、音像制品、图画、拓片、摹本、电子文本等形式,有效表现其所载内容。

第十二条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和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负责管理。

其他文物保护单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专人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的,可以采取聘请文物保护员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总之,要好好保护我国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现在被破坏的太厉害了

要加强宣传,加强教育

历史文化传统是现代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

一、现代城市发展建设离不开传统历史文化

城市历史文化传统不仅直接影响过去历史时期的城市建设,那些保留至今不同时代的城镇或历史街区,不同风格的建筑和历史古迹,以及具有浓郁地方和民族特色文艺、戏剧、服装等传统文化还构成现代城市发展的基础,为现代城市建设提供借鉴和启迪。我国现有660多座设市城市,1800多座县城,还有上万个建制镇。它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依托历史已有城镇、集市、村落而发展演变过来的。对完全新建的城市而言,无论规划构思、选址布局、建设标准、建筑风格等,也都深受过去已积累的历史文化传统的深刻影响。历史文化传统对现代城市发展建设的意义和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古代城市规划、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为现代城市发展选址立地奠定了基础。我国从春秋战国时代就总结提出相当科学的城市选址原则。如《管子·仲马篇》讲,“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要求城市选址或要近山,或位于广阔的平原;城址的高度既要保证用水,又要便于防洪等原则。古代许多城市都经过“相土尝水,象天法地”科学选定的。北京建城3000多年,从永定河畔,卢沟桥头,向北、向上移到南自永定门北至钟、鼓楼,以故宫为中心展开,自元朝以来迄今基本未变。苏州古城至今2500年,号称地上天堂,城址至今不变。这些历史上成功选址,延续发展至今的城市,成为现代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第二,古城历史文化为现代城市建设积累了丰富的规划建设经验。如始于《周礼·考工记》而后逐步发展完善的城市规划制度,一直因革沿用至明清。它规定的天子王城城墙边开三门;城中道路,横竖九条(九经九纬);道路宽度,经涂九轨,环涂七轨,野涂五轨;宫城居中,左祖(庙),右社(庙),突出轴线,对称发展等规划原则,从周到隋唐,乃至明清,都是比较严格遵循的。周代末期管子提出了另一种着眼经济发展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城市规划分区原则,也对后世城市的规划建设影响很大。《管子·小匡》说:“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柱石)也,不可杂处,杂处则其言咙,其事乱。是故圣王处士,必于闲燕;处农必就田野;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实际上,我国许多城市自古就有各自不同的功能分区。如历代王城、诸侯城一般都有内外两城,内城是诸侯与国君的王宫和重要官署,外城则分布有官吏王府区,平民、商人居住区,还有冶炼制作等工业作坊区,明清的北京城,除官署、书院、会馆区之外,还分别设置有珠市、灯市、花市、菜市、布市、缸瓦市、骡马市等,有的作为街道名称延续至今。这种分区规划的思想,虽然不能与今日的规划原则相提并论,但作为古代的规划思想和历史遗产对现代城市规划仍有重要的启迪。至于我国古代的砖木结构为主的古建筑,其独特的风格和完整体系,对研究我国历史文化,研究发展古代建筑技术,推陈出新、继往开来,都有珍贵的价值和重要意义。

第三,古城历史文化凝聚形成的城市的特色与风貌,在现代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许多历史文化古城地下地上都保存有大量的文物古迹,这些名胜古迹、文物连同那些具有浓郁的民族与地方特色的戏剧、文艺、服饰、语言、饮食等文化等传统,与整个城市融为一体,构成了这些城市的传统风貌与特色,弘扬民族精神,启迪现代城市发展。试想如果北京没有故宫和众多皇家园林,没有极富特色的四合院民居及胡同道路系统;拉萨没有布达拉宫;敦煌没有延续千年的石窟壁画,这些城市就失去了它们独特的精神风貌。如同彩绘褪去了色彩,名人丢掉了灵魂。而它们的留存却不仅有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而且有重要的现实的社会及经济价值。一是为我们现代城市建设提供了传统文化基础和规划建设的宝贵经验;二是为我们向人民特别是青年进行民族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最好的实物与历史教材;三是为我们提供了促进国际交往的纽带和发展现代旅游事业的重要资源。

二、继承传统特色,保护文物古迹,发展建设现代城市

我们已迈进二十一世纪。经济国际化,工业现代化,人口城市化正在更广阔的空间,更高的水平上展开。现代城市建设的规模和速度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推进。如何处理好现代经济发展、现代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传统,保持民族特色的关系,显得十分迫切。城市是一部连续的历史,城市今天的建设,未来的发展离不开已有的基础。发展不能割断历史。对城市中有价值的历史文化古迹与民族传统精华,我们必须保护、继承和发扬。这样,我们的现代化建设才是有特色的、有生命力的。无论新城建设,还是旧城改造,都应该坚持这一总原则。

为了在现代城市建设中更好的继承传统,借鉴历史,保护好有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正确处理好现代城市建设与保护传统历史文化的关系,国际社会在20世纪20年代就制订通过了《雅典宪章》,到80年代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于华盛顿通过了《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其间还有联合国等国际机构组织,多次就保护和修复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古老村镇、古建筑、古城景观风貌、古园林遗址等,通过决议,发表宣言,要求各国政府、各地人民,都应把保护历史遗产作为自己的义务。强调这不仅是为了本民族的利益,也是为了国际社会的利益。遵照我国政府颁布的有关法令,我们在今后的城市规划建设中必须十分注意保护好历史文物古迹。概括起来这些基本原则是:

1确认任何地方的历史城镇与域区,都是人类整个遗产的组成部分。保护这些遗产,是当地政府与人民继承民族优秀文化历史传统,开创社会主义现代文明的基石;也是我们履行国际义务,保护人类文明史,保护我们民族的长远利益应尽的一份责任。保护是义务,保护应纳入当地经济发展的政策,列入当地城市或区域规划。

2保护古迹,保护传统,保护环境,要形成一体。历史城镇与城区的保护不是孤立的,它应包括位于城镇地区内的史前遗址、历史城镇、老城区、老村落、以及地上地下古迹群,还包括古迹古建筑或古遗址的周围环境与空间结构,特别是以街道和街区来体现的城市结构和形制,古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绿地和空地,建筑物或遗址的体量、风格、色彩、外貌,城镇和城区周围的人工的或自然的环境空间等。对保护对象、保护范围统一规划,划出绝对保护区和相对保护范围,分别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和保护办法。

3要保护、恢复和利用相结合。对历史城镇、历史街和古建筑,要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当恢复和利用。如辟作旅游景点等,使之具有现代经济意义,具有新的生命力。关键是要确保避免不适当的利用,不必要的添建,甚至改变其历史真实性的重建、新建。坚持在保护前提下,吸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予以维修,适当利用,使之具有经济价值。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利用中保护。保护不要影响发展,发展亦不得破坏保护。

4开辟新区、保护旧城。在工业技术飞速进步,现代城市迅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建筑密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为避免在迅速城市化过程中,历史城镇或历史街区遭到破坏,在规划上宜采取离开旧城,开辟新区的原则,以达到保护历史文化传统的目的。要避免拆掉有历史意义的旧城区,建现代化新城,也要避免新城繁荣,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区衰落。旧城改造应慎之又慎。在仔细调查地上地下历史建筑、历史古迹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保护区与保护地段范围,并给于财力上的保证。要以新区的开发,为古城老区的维护提供财力帮助。

5鼓励民众参与历史城镇和有特色街区的保护。历史城镇文物古迹集中,那些反映传统风貌,体现民族特色的街区、建筑群,以及有纪念价值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发生地等,深居于群众之中,构成当地民众生活环境的组成部分,涉及当地民众的民情、民风、文脉,要制订措施,鼓励民众参与保护。

三、坚持历史文化传统保护与利用的协调

在保护历史古城或有历史价值的街区工作中,面临的最大最经常的矛盾,是如何处理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传统的关系。比如历史上的老城区人口不断增加,导致老区添建翻建、新建建筑不断增加,破坏了老区的风格与面貌。现代化经济、社会、文化活动,特别是现代工业生产活动不断增加,占用了大量历史古建筑,使其遭到破坏,现代化高层建筑的插建、现代交通的发展、填埋古河道、拓宽旧街巷,破坏了历史古城的形制和布局等等,都是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古城矛盾的具体表现,还有经济财力上的矛盾。保护维修古迹、古建筑,历史街区,往往需要注入可观的资金,还要限制其发展,似乎是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所有这些都成为把保护与发展,继承与开拓对立起来的理由,但国内外已有越来越多的事实证实,只要我们换一种思路来思考、换一种方法来处理,也许上述问题就可迎刃而解。千年古城苏州,实行保护古城、开发新区并进的原则,古城内工业(十年动乱时不大的古城内有工厂500多家)搬迁出城,古城人口加以疏散,古城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加以控制,加上整修开放古园林、整理古街巷,使古城风貌局部得以恢复和延续,城市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位于古城以西的新区古城以东的工业园区,迅速发展起来。甘肃的敦煌,古汉朝时期的边陲城镇,历朝历代累积雕塑绘画,使敦煌壁画成为广大民群众和各界专业人士的观光胜地,成为研究古代文化、宗教、建筑、绘画的百花园,该市财政的直接收入1/3来自旅游。保护敦煌壁画这座千年文物圣地,成为当地政府与人民的自觉行动。意大利是世界古文明发祥地之一,又是中世纪文艺复兴的发源地,以古罗马、佛罗伦萨、威尼斯、庞贝古城遗址为代表的众多名胜古迹每年吸引着大量游客。保护古城古迹、发展旅游经济,成为意政府重要经济来源。其旅游人数接近该国总人口的一半,旅游收入已占到该国财政1/3以上。意历届政府都将保护古城古迹与发展经济融为一体。中外经验都证明保护历史文化传统与发展现代经济、保护历史旧城与开发建设现代化新城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只要我们采取辩证的思维,又有灵活的方法就一定可以找到适合本地特点的具体形式。我们要吸取一些国家,一些地区在发展的初期,只重现代经济,不重视民族传统;只重物质建设,不重视精神文明;只重眼前利益,不重长远与未来持续发展的教训。须知,历史城镇、老街区、古建筑,一切历史上的文物古迹是不可再生的。也许一时经济发展了,面对不复存在的珍贵历史文物,已无计可施了。现在一些地方不惜巨资造假文物、假古城、仿古街、仿古建,以此来刺激旅游,这一方面说明保护古迹与发展现代经济可融合;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类认识,经过曲折与教训后的遗憾与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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