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古代文献的参考文献格式
古代文献的参考文献格式可以写为:
[1]李贤明一统志:卷七十四[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2]李贤明一统志[M]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卷七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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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著、论文集、报告的写法: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可选)
例如:[1]刘国钧陈绍业图书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5-18
二: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例如:
[1]何龄修读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2]OU J P,SOONG T T,et alRecent advance in research on applications of passive energy dissipation systems[J]Earthquack Eng,1997,38(3):358-361
当老师要求以一本书的内容相关来写论文时,可以选择以该书的目录作为论文的题目。目录可以提供整本书的结构和主题概述,因此使用目录作为论文题目有以下几个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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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以目录为题目可以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但你仍需要确保论文内容具有独立性和原创性。在写作过程中,要结合目录中的主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分析,并参考其他相关文献来支持论文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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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版本的真伪
前人有关于伪书之说,是指某一种书假托为古人著作,不属版本鉴别的范围(见中国古籍辨伪)。当古籍作为商品买卖后,一些人为了牟利,通过种种手段,或把原书时代提早,或以残本充作全本,以提高书的价值。明代就已出现冒称宋版的情况。在鉴别古籍版本时,应时时注意作伪现象。作伪常见的手法有两种:一是利用明清以来的影宋刻本或质量较好的刻本,去掉原书的序跋牌记,以充宋刻。如明嘉靖四年王延喆刻本《史记》,是照宋本翻刻的。书中多处有王氏刻书牌记,多镌于某一卷之末。去掉牌记不易察觉,常被充作宋刻。再如清康熙刻本《通志堂经解》中《经典释文》及某些宋人解经之作,也被人冒充宋本,高价出售。二是在原书上加工作伪,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手法:①剜改原书版面,补刻另一书名。②剜改原书牌记,充作早期刻本。③剜改原书的目录和卷次,或去掉目录,以残本充全本。④假作牌记。⑤染纸。
由萨迦文化研究所编辑、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萨迦格言》记录的是藏传佛教萨迦派精通五明之学的大师萨班·贡噶坚参的格言。本书通过上师对为人处世、言行举止、待人接物、辨别人品及佛法等方面细致入微的观察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传达明辨是非,与人向善,积德行善的道义,以求达到“让世人有规可循,弘扬圣法”的目的。
《萨迦格言》全书分九品(章节),分别介绍了辨别智者、君子、愚者、各色人、恶性、性情、悖理、事业和佛法的方式方法,通过引用大量生动的比喻和例子将深刻的道理用简单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表达出来。同时汉藏双语对应,并对每品(章节)中的配图加以说明注释。
《萨迦格言》是藏族第一部哲理格言诗集,成书于13世纪上半叶。此次出版的《萨迦格言》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了插图及汉语翻译版本,译文以七言四句为格式,简洁明了而又朗朗上口,同时将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萨迦《萨迦格言》以浅显易懂的方式呈现给读者。
《诗经》中的爱情
摘要《诗经》在我国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流传史了,其中的婚恋诗对于今天的而我们来说依然有很高的欣赏价值。或公子爱慕佳人,或佳人思念公子,或妇人遭丈夫抛弃,或婚姻受到父母阻拦等等。这些男女之间最真挚的感情,在《诗经》中也诚挚的反映出来了,这就是《诗经》的魅力。
关键词 爱情 婚变 男女
在《诗经研究丛刊第九期》中,王许林将《诗经》中的婚恋诗分为五种:“一见钟情”型、“忠贞不渝”型、“相思苦恋”型、“思妇哀怨”型、“棒打鸳鸯”型。这五个有趣的词语几乎概括了《诗经》中所有婚恋诗的类型。
通过学习后,在我看来,“一见钟情”型的多为男子思恋女子:“忠贞不渝”型的自然说的是女子对配偶或是对恋人的忠贞不渝;“相思苦恋”型的则包括《诗经》中出现的各阶层任务,上至达官贵人,下至黎民百姓;“思妇哀怨”型的则多表现在思念男子和被男子抛弃后所发出的哀怨;“棒打鸳鸯”型的则是追求自由恋爱而不得了。
看了《诗经》中的《国风》,则会发现《国风》中多描写爱情和婚姻。《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也是看了《诗经》中的《国风》,便对男女的感情充满憧憬。孔子当年给弟子们教授的内容也包括《诗经》。可见《诗经》在社会的地位,后来的官学也以“四书五经”为教学内容,这就更加促进了《诗经》在大众中的传播。
我觉得《国风》中关于描写婚恋的诗,大多采用了“兴”的手法,比如说像《关雎》,开头一句就是“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先言河畔的水鸟,再言及心上人。在《汉广》中也有类似的手法,“南有乔木,不可休思。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先说到南方有高大的树木,没有福分在下面休息。再说到汉水有“游女”,却追求不到。不仅仅是这两首当中采用“起兴”的手法,在《蒹葭》、《野有死麕》、《邶风·燕燕》、《子衿》、《鹊巢》、《草虫》等等。这种手法在今天的歌曲中也用得很多,尤其是在“信天游”中用的较广泛。不自觉的我想起了一句歌词,“太阳下上明早依旧爬上来,鸟儿飞去明年依旧会回来,我的青春一去不会来”。这句歌词是不是跟《诗经》中广泛用的“起兴”手法一样呢?
在我看来《诗经》中婚恋诗就是两大种:恋爱诗和婚姻诗。恋爱诗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单相思,自然包括男子单思女子和女子单思男子。二是相互思念并爱恋。第三类应该归于未婚男女初试云雨一类了。婚姻诗则分为以下几类:一是生活幸福、甜蜜恩爱型。二是婚姻受阻型。三是婚姻受挫型,而婚姻受挫又可以划分为“单纯的怨妇”和“刚强自爱”型的。下面对以上分类做出具体的说明和阐述。
一、恋爱之苦涩
(1)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位于《诗经》中的第一篇——《关雎》,被世人传唱了两千五百多年后依然广泛的被男子们用来抒发对女子的爱慕,尤其是那一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上至古稀老人下至幼儿园的小朋友,几乎都会这么一句。可见《关雎》比周杰伦的歌曲流行程度还要广!
《关雎》中的男子,据学者们推测应该是贵族青年男子,从“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便可以看出来了。在寻常百姓家是不会有这么好的乐器的。而《汉广》中的男子则不同,他应该是一个农家子弟了,“翘翘错薪”、“言刈其楚”、“言秣其马”等,这些都是只有在农村长大的孩子才会做的事情。可见男子爱慕女子也是有等级差别的,贵族中的男子则可以想尽一切自己能用到的手段来取悦自己的心上人,而出身低贱的男子,看到自己心爱的女子就是“求不可得”。身世的差别就导致爱情的差距。
另外,还有一首诗也很美,因为它描写的风景很有情趣,那就是《蒹葭》,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这首诗用“蒹葭苍苍”四字反复吟唱,回返往复,韵味极深,加之其写到的“白露”、“水中央”、“水中湄”、“水中汜”的景象和地点,都像画面一样,不禁让人想到了琼瑶的小说《在水一方》。我记得还是在初三的时候翻阅父亲的书柜时偶然发现的,从来不爱多看书的我尽然坐下来把那本书看完了,可能当时的我正处于青春期,对爱情有懵懵懂懂的感觉,所以才会有兴趣把那本书读完。《蒹葭》这首诗也是在初三的时候学的,在看《在水一方》的时候我自然地想起了《蒹葭》,因为这两篇作品中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最相似的就要数对河流的景物描写了,也许琼瑶老师就是看完《蒹葭》后才有了《在水一方》这么一部作品的。
古人说过,男子思女子多在秋季,秋季万物凋零,多阴,而男子属阳,因此秋季多为男子思恋女子;而女子思君则多在春季。《蒹葭》中描写的“白露”应该是秋天来临的标志吧!我想《蒹葭》是否与古人对男子怀人的说法相一致呢?
(2)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子衿》
读到这首诗,让我想起了高一时候我们班一个男生给我写的“情书”,第一句就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是由于我才疏学浅,只知道曹操曾经作诗的时候引用过这两句,不知其真实含义,所以高一的“情书”时间就不了了之了。
现在看来,这首诗就是写一个陷入爱情的女人在城门口的等待她的情人,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好意思去找你呢?“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女子在城楼下等得甚是辛苦,“挑兮达兮,在城阙兮”啊!“一日不见,如三秋兮”呀!明明才分离,却又开始思念你,仿佛有九个月没有见面了!“未见君子,我心伤悲”!女子思念男子总是多于男子思念女子,人们常说,男人拿爱情当点心,女人却拿爱情当主食。看着这痴情的女子在城门下等的那么着急,我都不免有些替她担心起来了。
看到《子衿》,又让人想起了《静女》,《静女》中的男子也是在城楼下苦苦的等着自己的心上人,而心上人却似乎是有意要戏弄着憨憨的男子,弄得男子是“爱而不见,搔首踟蹰”。
二、恋爱之甜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卫风·木瓜》
男女之间就通过水果来传情,看上了就抛出自己手中的水果。砸向自己的心上人,这与现代社会确实不同,在现如今,那对情侣不是从“我爱你”“你爱我吗?”开始的?在求爱这方面,到没有古人那么风趣,就像我曾今看到一位男子向女子表达爱意时说的话一样“今天的月亮真好!”月本没有感情,阴晴圆缺全凭自己,但是有情的人儿,让无情的东西来表达自己的感情不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吗?就像“木瓜”“木桃”一样,喜欢他就把手里的水果砸向他吧!
三、爱到浓时的激情碰撞
这一类的诗则是古代男女幽会的诗句了。在《诗经》中,女子多聚集在桑林,而男子若想念女子,想要与心上人约会,那么就去桑林吧!“十亩之间兮,桑者泄泄兮。”采桑的的女子真多呀!罗敷不就是被称为“采桑女”的吗?
桑林,是一个充满性爱气息的暧昧场所,《诗经》中收录的诗大部分是从民间采集而来的。关于民间的性爱,自然是少不了的了。
除了桑林之外,还有其他的地方也可以与相爱的人发生云雨之情,那就是古代的狩猎场所。《野有死麕》中就有这样的描写,对于这首诗,众说纷纭,但我认为这是一首描写女子在于男子第一次发生性关系是急切而又羞涩的诗,并且是发生在狩猎场所的。何以见得?我们来看这第一句“野有死麕,白茅包之”以及中间的一句“林有朴椒,野有死鹿。”麕和鹿不是一般的动物,麕又是獐子,一般只有贵族男子在涉猎的过程中才有可能打猎到的,由此可见整首诗中发生的事情是在园囿之中发生的,“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吠兮!”能不能看作是少女急切而又羞涩的心理呢?至于很多学者把它说成是男子强暴了女子,我并不认同,男女之间偶尔偷欢这也是人之常情,在没有史料的证明下,有诗意的想象是美好的。
四、婚姻挫败而生怨妇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总有人偏偏要自掘坟墓。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女子被抛弃的形象总会有的,而且古代休妻还有各种各样的借口。在古代,女子的命运不能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又时候就像东西一样被男人玩赏着,当有更好的玩物时,便毫不犹豫的抛弃自己的配偶。无论是古代女子还是现代的小白领,谁能容忍自己的丈夫移情别恋然后将自己抛弃呢?我想古今中外的女人应该是立场一致的吧!
在《诗经》中也不乏这样的作品,其中有一部分是纯粹的怨妇,仅仅是指责丈夫或者恋人的不忠,哭诉自己的不幸。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好一个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的痴情女子啊!因为自己的恋人对自己不理不睬近于冷漠,把自己的幽怨之情表现的淋漓尽致。
另外一首诗的主人公的命运就更加悲惨了。《谷风》中描写的女主人公,与丈夫曾一起辛勤的劳动,使家境渐渐好转。日子富了,丈夫却抛弃了她,另寻了新欢。这是她十分的幽怨,但是有割舍不下她亲手操持的这个家。诗中的女主人公勤劳、善良、柔弱、痴情,但是却遭此下场,不免让人心生怜悯之情。《谷风》中的女主人公的遭遇是不是给我们现代女子一些启示呢?新中国成立后,人们说妇女的地位提高了,女人被解放了。都说现在女人顶半边天。真的是这样吗?女人可以外出工作养活自己,男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女人同自己一样在外面工作,但是家里的情况有没有变化呢?在大部分家庭里,男人的观念依旧没有改变,他们认为家务就是女人应该做的。这样说来女人是被解放了,解放的是女人受苦受累的权利。女人既得为生计而奔波有得为家务而操劳。如果女同胞们不幸成为被抛弃的对象,那么就请爱惜自己。
五、婚姻受挫之刚强自爱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这是《氓》中的最后的一部分。我觉得这最后几句才是文中最精华的一部分。它反映了女性刚强的一面。这首诗是按照时间的顺序来写一个勤劳善良的妇女由恋爱到婚姻破裂的全过程,看到这首诗时,似乎是在听一个弃妇讲述自己的恋爱诗的甜蜜和婚后的不幸,感觉诗中的女主人公就像在我身边一样,但是她与众不同的就是她并没有像上面讲到的那样怨天怨地怨夫君,而是总结了自己不幸的根源之后,坚定自己的信念——“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我喜欢独立的女性,不管是在经济上还是在感情上,不能完全依赖一个人,要给自己的心灵留一点休息的空间,这也是在现代虚无的社会中保护自己的一种方法。就像《诗经。氓》中的女主人公一样,虽然婚姻破裂,但是人生中不仅仅只有爱情,对于被“情”字伤害的女性们,应该多学学古人,反思一下,自己还能够做些什么?
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伐柯如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何?匪媒不得。”(《伐柯》)很多人都知道古代娶亲都是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诗经中也有这样的情况。虽然求得配偶是通过“媒人”来说定的,但也有美好的姻缘。这是多么让人羡慕的事情啊!让人想起梁山伯与祝英台,虽然在同一屋檐下念书,但是父母之命无法违背,只能嫁给马家公子,幸而中途经过山伯的坟墓,才有了现在的化蝶。不仅仅是在梁山伯与祝英台中是这样的,在《孔雀东南飞》中不也是如此,如果刘兰芝不是要遵从哥哥的意思,也不会有后来的结果,父亲不在了,长兄就为父。这就是封建社会的“礼”,吃人的礼教害苦了多少有情人。这也是鲁迅先生极力批判的东西。现在的我们应该庆幸自己没有活在封建社会,包办婚姻在现代社会是不会带来幸福的,对于我们来说,能够自由的选择伴侣,自由的合法通婚,这一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了。
子曾经曰过:“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曰过:“小子何莫学乎诗。”由此可见,孔老夫子对《诗经》有多么高的评价,而且《诗经》一直作为儒家的教学材料,更能看出《诗经》的重要性了。而我们这些大学生当中,又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读一读古人的心声呢?
《诗经》中的爱情,在我看来可以用四种植物来概括:
芍药——这是相爱人的信物。为什么不是玫瑰?玫瑰带刺,难道不会刺伤你的心上人吗?
荇菜——这应该是代表着公子们爱慕美人而不得吧!
桑——这应该是情窦初开的女子们窃窃私语和男子们来择偶的地方吧!被抛弃的女子就成了落下的**桑叶了!
木瓜——相爱的人因爱而结合,因结合而幸福!
《诗经》的植物多的数不过来,劳动中的人们接触的最多的就是自然界的动植物。所以《诗经》中那些不计其数的植物的出现也就顺理成章。
《诗经》就像一条河流,有湍流、有潺潺小溪,有轻扬的流水、也有澎湃的漩涡……读《诗经》不会像读其他古代诗集那样累,因为《诗经》中流露出来的都是最淳朴最真挚的感情,没有半点造作。似乎自己就像走入了他人的内心世界一样,细细的品味,不是诗也是诗!
当你觉得生活的步伐太快时,就静下心来读读《诗经》吧!它会让你沉静下来,顺着它的小溪流静静的流淌……
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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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日语的暧昧性及交际原则的研究
英文篇名 A Research of the Ambiguity of Japanese and the Communicative Principle
作者 周志柏; 徐永祥;
英文作者 ZHOU Zhi-bai1; XU Yong-xiang2(1Hebei Polytechnic University; Tangshan 063009; China; 2Tangshan Teachers College; Tangshan 063000; China);
作者单位 河北理工大学; 唐山师范学院 河北唐山; 河北唐山;
文献出处 唐山学院学报 , Journal of Tangshan College, 编辑部邮箱 2008年 01期
期刊荣誉:ASPT来源刊 CJFD收录刊
中文关键词 日语暧昧性; 文化心理; 交际原则;
英文关键词 ambiguity of Japanese; cultural mentality; communicative principle;
摘要 日语的暧昧性对中国的日语学习者来讲,易造成理解上的困难,有时很难把某些场合的日语对译成合适的汉语。正确地理解日语的暧昧性,并正确地译成中文是中国日语学习者学习的重要任务。文章主要从日语语法结构的角度对其暧昧性的表现进行了分析,又从日本文化角度对日本人的暧昧性的心理进行了论证。
英文摘要 The ambiguity of Japanese is somewhat difficult for Chinese learners to understand and sometimes makes it difficult to translate Japanese into proper ChineseIt is an important task for Japanese learners to understand the ambiguity of Japanese and to express it in ChineseThe paper analyzes the expressing ways of the ambigu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Japanese grammatical structure and expounds the mentality of the ambigui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Japanese culture
基金 河北理工大学2006年度自然基金资助课题(200604)
更新日期 2008-05-22
分类号 H36
历史上各朝开国君主,有惩前代之失,几乎无不重视吏治。但谈到吏治,却以明代最具特色。太祖朱元璋以刑戳与监察为手段,前期诸君以破格与久任为方法,整肃一代吏风,澄清一代吏治。可惜到了后期,上下崇尚资格,内外倚重考选,竟使吏治加速败坏。因而明朝的灭亡,与吏治败坏有很大的关系。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历史借鉴。
一、刑戳与监察相结合的太祖吏治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历尽艰险夺得天下,视“国”为“家”与前代开国君主相比更加厉害。为杜绝一切可能失去天下的隐患,他不仅大杀功臣,分封子孙,创下历史之最;其颁布“祖训之繁”,建立“祖制”之多,同样为历史上所仅见。同时,他特别重视整肃吏风,其手段首重刑戮,次重监察。
刑戮的作用在于使贪官污吏有所惩戒。朱元璋自称:“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明史·刑法志》)所谓重刑治乱世,主要指以重刑惩治贪赃枉法的官吏。正如《明史》魏观等传赞所说“明太祖惩元季吏治纵弛,民生凋敝,重绳贪吏,置之严典。”朱元璋惩治贪官污吏的措施,人所熟知的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京师筑墙。洪武十八年(1385),诏令“尽逮天下官吏之为民害者,赴京师筑城”(《明史·朱熙传》),
其二,凤阳屯田。洪武八年(1375)二月甲午,敕令“官吏受赃及杂犯死罪当罢职役者,谪凤阳屯种”(《明会要·刑四》)。九年(1376),又下诏令“官吏有罪者,笞以上悉谪屯凤阳,至数万”(《明史·韩宜可传》)。
其三,枭首剥皮。据叶子奇《草本子》所记载:朱元璋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60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且剥皮实草。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为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草之袋,使之触目惊心。
此外,明初惩治贪吏的刑罚,与前代相比更为严厉。朱元璋钦定的《大明律》,关于刑名,除规定笞、杖、徒、流、死5种外,还恢复使用大辟、凌迟、阉割等酷刑。该律特辟《受赃》专篇,名目共11条,规定“枉法赃”一贯以下杖70,80贯则绞。对违令滥设吏卒害民者,则族诛或枭斩。三篇《大诰》,作为法外加刑,惩治官吏贪污、豪强害民的条例,竞占总条目的80%;其中凌迟、枭首、族诛案数千例,弃市以下案一万多例。例如,假千户沈仪勾通苏州知府张亨、知事姚旭,“冒派差役”,“扰民作弊”,沈及伴当4名凌迟、张、姚枭斩。郑州知州康伯太等12人,私吞赈灾钱粮,除一人外,全部诛杀。这些案例,也不过是其中较为突出的。至于户部侍郎郭恒贪污一案,自六部侍郎以下数百人,均处死刑;各省官吏,株连杀戮数万人就更为著称了。另外,《大诰》还创设断手、剁指、挑筋等肉刑。刑部官吏胡宁等人恣意受财,纵囚代办公务文案,被刖足发本部以警效尤。有很多的评论认为太祖的吏治是恩威并施,奖惩结合。其实不然,与“威”、“惩”相比,“恩”,“奖”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朱元璋晚年,解缙曾上书指出:“国初至今将二十载,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尝闻陛下震怒,锄根剪蔓,诛其奸逆矣,未闻褒一大菩,赏延于世,复及其乡,始终如一也。”(《明史·解缙传》)当属实情。
监察的作用在于使贪官污吏难以心存侥幸。朱元璋曾称:“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明史·职官二》)可见对监察之重视。洪武六年(1373),亲自“令御史台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成为明代“考察之始”(《明史·选举三》)。当时针对地方的常设监察官主要有三种:
其一布政使。历史上,凡是以“使”为名官职,原本均为中央监察官。布政使虽然不是中央监察官,但原为中央官,后来也兼掌监察之职。布政使的前身为行中书省的参知政事。行中书省原为中书省驻外机构,参知政事本为中央派出官员。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参知政事为布政使。至此,布政使成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但《明史·职官四》记布政使职掌有云:“凡僚属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县正宫,朝觐京师,以听察典。”布政使兼掌一省监察,权力不小。
其二按察使。同样也是为“使”的官。它的名称始见于唐代,为中央监察官。元初名称为提刑按察使,后改为肃政廉访使。称提刑或肃政,同样也是监察官。明初,即置提刑按察司。首长按察使,《明史·职官四》记其职掌云:“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而澄清其吏治。”末句是其职掌重点。明省下分监察道。洪武十四年(1381),置各道按察分司。十五年(1382),又置天下府州县按察分司。规定:“凡官吏贤否,军民利病,皆得廉问纠举。”按察使作为一省监察首长,权力很大。
其三监察御史。隶属于都察院,是真正的中央监察官。《明史·职官四》说:“按明初制,恐守令贪鄙不法,故于直隶府州县设巡按御史。”这是明代以御史监察地方的开始。但其职权以后被按察等官所取代。洪武十年(1377),开始派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十五年(1382),又分监察御史为十二道(后增为十三道),常住理事。这里的道为监察区划,有大、小之别。大道相当于行政区划的省,小道就是前述按察分司所管省下监察道。监察御史所掌为大道,有110人之多,分常住与巡按二类。《明史·职官二》记常住监察御史职掌为:“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记巡按监察御史职掌为:“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监察御史作为中央派出监察官,权力更大。
此外,还有定期的巡抚和不定期的考察。《明史·职官二》都察院条称“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名。”总督以下诸名目,只要加有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都成为中央监察官,可见非正式中央监察官之多。其中,巡抚之名,起于洪武二十四年(1391)太子朱标巡抚陕西,当时尚非专任。仁宗洪熙元年(1425)八月,大理卿胡概、参政叶春巡抚南畿浙江,开始设巡抚专职。此后,巡抚成为中央定期派出的监察官,其余则均为中央不定期派出考察官吏的监察官。《廿二史札记》专设“遣大臣考察官吏”条,记洪武迄景泰中央遣大臣考察官吏事例甚详,末云:“时已设巡抚,又遣大臣考察,重吏治也。”
刑戮宣示惩戒,监察杜绝侥幸,二者结合,尽管腥风血雨,百官重足而立,但却整肃了一代吏风。
二、破格与久任相结合的前期吏治
太祖建制,成祖继承。《明史·循史传序》云:“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英、武之际,内外多故,而民心无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鲜贪残,故祸乱易弭也。”吏治如此,方法无非破格与久任而已。
破格的作用在于使贤良容易脱颖而出。此制实际上创于太祖。当时天下初定,急需人材,故不得不破格用人。洪武元年(1368)九月,太祖下诏称:“天下之治,天下之贤共理之。”又称:“有能辅朕济民者,有司礼遣。”(《明史·太祖本纪》)十一月,即遣大臣魏观及文原吉,詹同、吴辅、赵寿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六年(1373),又令有司察举贤才,以德行为本,文艺次之。其目有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弟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等多种,皆礼送京师,不次擢用。十二年(1379),征召天下博学老成之士至京师。十四年(1381),诏求明经老成之士,有司礼送京师。同时,太祖又因科举多取文词,不涉实务,故而废科举,实行荐举。荐举的目的也在于破格用人。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据《明史·选举三》记载,吏部奏荐举当除官者,多时至3700余人.少时亦至1900余人。此制明前期基本承袭。如:
(一)宰辅破格。何显周,洪武中举耆儒,后任四辅官。张度,洪武五年由椽吏擢监察御史,累官吏部尚书。李原名,以通经儒士举,洪武二十年任礼部尚书。李至刚,洪武二十一年举明经,成祖时修太祖实录,官至礼部尚书。杨士奇,建文初荐入翰林,成祖时累官左春坊大学士,进少傅。徐晞,永乐中以县功曹历部署,正统间累官兵部尚书。
(二)知府破格。郎敏,洪武中以国子生授监察御史,任饶州知府。范济,以文学举,洪武中任广信知府。蔺芳,举孝廉,永乐中出任吉安知府。廷臣出任知府,也算破格。宜德五年五月,命廷臣赵豫,况钟、罗以礼、莫愚、邵曼、马仪、陈本深,陈鼎,何温渊9人出任松江、苏州,西安、常州,武昌、杭州、吉安、建昌、温州知府。同年十一月,又择廷臣25人出任知府。
(三)知县破格。颜伯玮,建文元年以贤良征,授沛县知县。李信圭,洪熙时举贤良,授清河知县。范希正,宣德三年举贤良方正,授曹县知县。地方百姓亦可保荐知县。正统时,杨贡任交河典吏,得民心,知县林俊调任,父老奏贡清正廉能,乞代其职。吏部尚书王直以贡为掾吏,不同意。英宗认为:“民既保奏,宜顺其情,若拘以资格,用人之途狭矣。”遂之任,果以称职闻。
此外,还有其他破格。如鄱阳人张琬,洪武时以贡士高第为给事中,一日,帝问天下财赋户口之数,口对无遗,立擢左侍郎。金吾前卫经历黄福,洪武时上书论国家大计,帝奇之,超拜工部侍郎。邢浩、卢友谅、齐瞻、金良佐、吴昭、陈宗颜、安处善、徐子民、曹岱、粱伯与、彭友信、李宜之,洪武中以儒士举,俱为布政使。马麟、盛仪,俞景周、周克敬、孙豫、江润、艾瑛,永乐中举人才,俱任布政使。
久任的作用在于使政策有其稳定性。此制也创于太祖。史称太祖仿汉官吏久任之法,“凡诸良吏秩满当迁,或误罢黜,亦多因部民之请,使进秩视事,往往二三十年不易”(《廿二史札记》)。此制明前期亦基本承袭。如:
(一)宰辅久任。明前期,杨士奇在内阁43年,金幼孜在内阁30年,杨荣在内阁37年,杨溥在内阁22年,蹇义任吏部尚书34年,夏原吉任户部尚书29年,胡濙任礼部尚书32年。
(二)知府久任。如前述廷臣破格出为知府众人中:况钟任苏州知府,秩满当迁,郡民2万余人乞留,诏进二秩留任。陈本深任吉安知府,已满九载,郡人乞留,诏予正三品俸,又守9年。罗以礼任西安知府,丁忧去,代者不称职,部民追思,乞于朝,诏起复视事,秩满仍令留任。又有陈散,知茂州,累加秩至右参政,仍令视事,在州20余年。
(三)知县久任。史诚祖,洪武末为汶上知县,凡迁职均为民奏留,在县29年,竞卒于任。吴祥,永乐中知嵩县,凡32年,亦卒于任。李信,永乐中为遵化知县,经27年,始迁知州。
此外,还有其他久任。如洪武时,兴化丞周舟已擢吏部主事,县民乞留,乃遣还。于谦巡抚河南、山西,左迁大理寺少卿,两省吏民千余人乞留,英宗特许留任。
破格易举贤良,久任便于稳定,二者结合,尽管缺规少矩,百官升迁路遥,但却澄清了一代吏治。
本文2023-08-05 05:45:4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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