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文化 遗产保护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什么要保护文化遗产呢?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在哪里?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文化遗产保护包括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 思维方式 、 想象力 ,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与此同时,也应清醒地 国家文物局:文化遗产人人保护 保护成果人人共享 看到,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许多问题,形势严峻,不容乐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 传统文化 ,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并发布了加强遗产保护的通知。 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
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文化遗产保护-紧迫性
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书籍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收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以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保护文化遗产的 措施
落实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乡规划。要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要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加强执法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重点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加大宣传
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 教育 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国务院有关部门也要切实研究解决自然遗产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自然遗产保护工作。
文化遗产保护的六个趋势
第一是保护要素方面。
文物保护只保护文化要素,而文化遗产还要保护文物要素和自然要素共同生存的文化景观,我们国家自古以来崇尚天人合一,所以有着大量文化与自然、人与自然共同创造的文化结晶。
第二是文化遗产的保护。
文物保护往往保护的是静态的,古遗址、古寺庙,包括万里长城都是静止不变的,而文化遗产还要保护那些动态和活态的,比如人们居住的场所。因为文化遗产并不意味着死气沉沉,静止不变,它完全可以充满生活气息,和对今天做出贡献。比如江南水乡、民族村寨,今天都作为保护的对象。
第三是保护的空间尺度。
文物保护往往只是保护一个桥、一个塔、一个古建筑群,一座村庄、一个城市,但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尺度和气魄更大,它包括大遗址群、文化线路等,比如沙漠丝绸之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希望中国政府牵头,带动丝绸之路这处世界最大的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世界遗产,它包括佛教丝绸之路、沙漠丝绸之路、绿洲丝绸之路、草原丝绸之路,还包括水上丝绸之路,串联了97个国家。
第四是保护的时间尺度。
文物保护过去重视古代文物,后来开始重视近代史迹,但是文化遗产还要重视当代文物的保护,因为这一百年的变迁比过去上千年变迁的总和还要激烈,但是这一百年的生活、工作遗存下来的东西往往消失的更快,人们认为它是普通的、一般的、大众的。比如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农民协会的牌子,反映的是人民公社的文化现象,现在全国上下就找到了两块,谁家里要有第三块,就是国宝级的文物了。
第五是重视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
过去文物保护往往是注意保护那些宫殿、寺庙、教堂、纪念性的建筑,但是今天文化遗产保护还要重视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比如福建土楼已经列入世界遗产。
第六是注意保护非物质要素。
文物保护保护的是物质形态的文物,而文化遗产还要保护非物质要素,特别是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共同生成的文化景观。传统的工具、技术和材料由当地民众组织起来去修复,这样做有三点好处:一是当地民众修自己的生产生活设施会非常精心,因为它要使用,它不是以赚钱为目的;二是通过以工代赈的形式,能够改善他们的生活;三是使这些传统的工艺技术能够通过这些修缮得到一次大普及、大传承。
1 保护文化遗产的意义
2 保护文化遗产现实意义
3 保护文化遗产议论文
4 保护文化遗产演讲稿
5 保护文化遗产倡议书范文
6 保护文化遗产的标语
7 保护文化遗产建议书作文
矛盾的观点是对立统一的观点,要看到事物的两面性,不能一竿子打死。一方面,古籍善本作为文物需要保护,如果遭到大量翻阅,势必造成损伤;另外,古籍所记载的内容是我们国家珍贵的精神文化遗产,需要传承下去,翻动古籍在所难免。
那么,这就需要我们在利用和保护古籍的问题上把握一个度,既要利用好古籍又要保护好古籍。现在也在做古籍的数字化工作,这将大大减少古籍的因翻动受损的可能,同时又能将古籍的作用最大化。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在一定 条件下相互转化,要坚持矛盾分析法,一分为二,两分法。古籍善本具有稀有性,它们大量使用,则会加速它们破损的速度,保护的压力巨大,若不加利用,只做保护,古籍善本的文化传承价值就得不到体现。 但合理利用和科学保护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矛盾主次方面和主次矛盾是辩证统一的,应坚持“两点论”和“重 点论”相统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古籍的保护与利用需要突出重点,创造条件,科学利用,需要突出保护的加强保护,需要突出利用的,突出利用。
1、文物是向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的令人信服的实物教材。人们通过文物右以深刻体会历史、祖国在世界历的地位,以及无数先辈为了反抗外敌入侵和旧制度而英勇斗争的光辉事迹;
2、文物是祖国历史发展的见证,是最右靠的史料,可以起到补充历史记载的作用。我国商代以前的历史,就是完全靠地下出土文物得到证实和恢复的;
3、文物是我们文明古国的标志,是我国最重要的旅游资源;
4、文物可以发挥它忠实记录历地理变迁、水文、地震情况的作用,可以为今天的文化艺术创作提供丰富的营养,可以为发展现代科学技术提供必不可少的借鉴,可以在现实国际政治斗争中发挥独特的重要作用。
5、文物是我们祖先劳动、智慧和革命精神的结晶,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文物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
1、必须是由人类创造出来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
2、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当代中国根据文物的特征,结合中国保存文物的具体情况,把“文物”一词作为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由人类创造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遗存的总称。
“保护为主”强调了文物工作的根本任务。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文物保护,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同时也要求文物工作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文物本体及其原生环境的保护和保存放在首位,这是文物事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文物工作安身立命的基石,也是国际社会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通则。在当前情况下,我们要着重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理论研究,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强对文物保护基础理论、管理体制、维修原则、基本方法的研究,深化对文物工作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研究,在实践中探讨传统工艺和现代科学技术相结合的最佳途径。
“抢救第一”表明了文物保护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社会经济还不甚发达、基本建设突飞猛进的时期,是文物工作较为艰苦、任务最为艰巨的时期。强调把抢救放在文物保护工作的首位,就是要引起人们对文物保护工作面临严峻形势的高度重视,从而动员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来关心和支持文物的保护和抢救,同时也要求文物部门合理规划,统一部署,抓住重点,急事先办,把有限的力量集中起来,解决当前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在强调“抢救第一”的同时,应当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做好工作规划,抢救第一不是仓促行事、临时突击,而是要纳入到我们的工作规划当中,要理清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做好文物工作的各项规划,还要将这些规划纳入到当地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当中;二是要注意日常维护,不能片面强调大修而忽视岁修,岁修做得好,不仅可以节约有限的人力物力,还可以避免大修给文物带来的伤筋动骨,延缓文物的衰老。
“合理利用”要求各级文物部门充分认识到文物本身所具有的文化教育作用、鉴古知今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要善于利用文物资源的独特优势展示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所形成的强大凝聚力、创造力和生命力,帮助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激发爱国热情,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要尽可能多地把得到有效保护的各类文物向社会推出,充分发挥文物对促进中外文化交流、推动旅游和社会经济发展等的积极作用。对于不可移动文物,在确保文物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发挥作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对于可移动文物,也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陈列展览供广大群众观赏。我们不赞成将文物“藏在深闺人未识”,进而造成博物馆“门前冷落车马稀”的现象,同时也不赞成过度开发、竭泽而渔的做法,在扩大开放、利用的同时,也要考虑文物的脆弱性,研究文物开放利用的合理方式并确定文物承受能力的界限,保证文物利用的合理、规范、有序。
“加强管理”是实现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根本保证。从当前的工作实际出发,“加强管理”的主要内涵,一是继续深化文物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文物保护的机构建设和职能配置;二是大力推进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健全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三是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政策研究,制订更加科学、合理、严密、完善的规章、制度、政策和规划,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四是增加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科技含量,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与手段,提高文物建档、保管、保护、展览、信息传播和科学研究水平;五是要积极普及文物知识,宣传文物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及其重要作用,提高全民族的文物保护意识,努力完善国家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新体制。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原则,坚持文物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的原则。文物工作方针所阐述的科学内涵,既强调了文物工作的重点所在,又突出了文物工作各个方面的辩证关系,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符合文物工作的自身规律和客观实际,为我们做好新时期的文物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和坚实的理论依据。
一、 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我国丰富的革命文物和历史文物,是世界人类进步文化的宝贵遗产。切实保护这些文物,对于促进我国的科学研究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以及向广大人民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人民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凡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都应当妥善保护,不使遭受破坏和损失。文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还应当本着重点保护、重点发掘,既对基本建设有利,又对文物保护有利的方针,根据当地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
二、 文物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对于革命纪念建筑和古建筑,主要是保护原状,防止破坏,除少数即将倒塌的需要加以保固修缮以外,一般以维持不塌不漏为原则,不要大兴土木。保护文物古迹工作的本身,也是一件文化艺术工作,必须注意尽可能保持文物古迹工作的原状,不应当大拆大改或者将附近环境大加改变,那样做既浪费了人力、物力,又改变了文物的历史原貌,甚至弄得面目全非,实际上是对文物古迹的破坏。
三、 各级人民委员会对于这次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地方原来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必须做好保护和管理工作。此外,还应当继续通过调查了解,对于尚未经公布的革命遗址、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特别是关系中国***党史、革命史的遗址、遗迹,加以适当选择,公布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加强保护工作。 文化部应当继续选择其中价值重大者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陆续报经国务院核定公布。
谈谈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本文2023-10-30 20:53:55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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