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学校有历史学硕士点?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3收藏

哪些学校有历史学硕士点?,第1张

一 南京大学历史学系

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前身溯源于1902年建立的三江师范学堂国史科。1952年院系调整时,由原中央大学历史系、边疆政治系和金陵大学历史系合并而成。90余年来,一批史学大师和著名学者先后在此任教,如柳诒徵、朱希祖、贺昌群、雷海宗、罗尔纲、韩儒林、白寿彝、陈恭禄等,奠定了南大历史系的学科构架、基本特色及发展基础。

1995年,被确定为国家教育部直属的文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1996年,经国家人事部评审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并成为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单位。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办评审,获准按历史学一级学科招收博士生。

全系设有历史学、考古学2个本科生专业,以及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古代史、世界史、专门史(国际关系史)、考古学5个博士点(含硕士点)。世界地区、国别史为国家重点学科,中国近现代史为江苏省重点学科。

二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系

历史学系是北京师范大学最早形成的系科之一。由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第二类分科演变而来,1912年称北京高师史地部,1928年单独设系,1952年院系调整,辅仁大学历史系并入后办学规模得到进一步扩大,师资力量得到进一步充实。在百年的历史发展中,一批享誉海内外的学者如李大钊、钱玄同、邓之诚、方国瑜、朱希祖、张星烺、杨秀峰、楚图南、陈垣、侯外庐、蔡德赓、白寿彝等先后在此辛勤耕耘,奠定了北师大历史学系坚实的基础。

目前北师大历史学系师资力量雄厚,其中既有国内外知名的教授何兹全、龚书铎、刘家和等,也有一批崭露才华的中青年学者。由白寿彝教授任总主编的多卷本《中国通史》被学术界誉为“20世纪中国史学的压轴之作”,被译成英、法、日、俄、西班牙等多国文字。顾诚教授的专著《南明史》获得国家图书最高奖。

北师大历史学系是全国高校中最早设立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和最早获得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也是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三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始建于1899年秋(时称京师大学堂史学堂),是近代中国最早建立的史学教育科系。1981年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地区国别史、世界近现代史和考古学(当时属历史学系)5个学科点获得首批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1987年中国古代史、世界近现代史被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重点学科。1992年历史学系被评为全国高校历史学科第一家博士后流动站。1994年被评为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本科)培养基地。1998年获得国家首批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2000年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被评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001年中国古代史和世界史再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

本科设有:历史学、世界史2个专业。硕士研究生设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门史、历史地理学、史学理论与史学史7个专业。博士研究生生设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门史、历史地理学5个专业。

四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

复旦大学历史学系始建于1925年,是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之一。著名历史学家周谷城、谭其骧、周予同、蔡尚思、杨宽等曾在该系任教。

该系为国内有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授予权的单位之一。全系设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点,7个硕士点,历史学、旅游管理2个本科专业。

五 南开大学历史学院

1919年南开大学创建伊始,即设置有历史学门。20世纪20年代初期,著名社会活动家和历史学家梁启超来南开大学讲学,在历史班授课,著名的《历史研究法》一书,就是在其授课讲义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1923年,南开大学正式建立历史系。1994年,历史系被国家教委确定为首批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研基地。1996年,历史学科更被国家教委确定为“211”工程首批立项建设的单位。

目前,历史学院拥有8个二级学科,它们是: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门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与博物馆学、历史文献学、历史地理学,下辖20个专业,9个博士点,20个硕士点,基本上涵盖了史学领域的各个方面。

六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直接前身为1902年建立的四川存古学堂史学科,迄今已逾百载。学院现辖历史系、考古系、古籍整理研究所、历史研究所、博物馆、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藏学研究所等系所和城市所、东西方社会文化比较研究中心、长江文明研究中心、三国文化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系国家教育部首批博士与硕士授予单位、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及历史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专门史国家重点学科。

现有历史学、考古学、博物馆学3个本科专业,拥有中国古代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门史、世界史等1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以及历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七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

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前身为1942年成立的华北联合大学中国历史教研室,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何干之、尚钺、戴逸、李文海等教授曾先后主持历史系工作。现为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现设有历史学专业,有5个硕士点: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专门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有3个博士点: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还有1个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

八 厦门大学历史学系

1988年厦门大学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科被评为全国重点学科,这是目前我国惟一的国家级专门史重点学科,有权接收博士后。1995年历史学系经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国家历史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现拥有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下设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8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个学士学位授予点(涵盖历史学和考古学2个本科专业)。

九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

中央民族大学历史系成立于1956年。1989年经国家民委批准,中国民族史专业被确定为重点学科。1995年1月,经原国家教委批准,被确定为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2002年通过文科基地验收。现在有中国民族史博士后流动站。

历史系师资力量雄厚,许多著名学者、资深教授如吴文藻、费孝通、潘光旦、翁独健、林耀华、傅乐焕等都曾先后在此任教。现有著名的中国民族史、清史和满族史专家王锺翰教授,有中国民族史专家胡绍华、李桂芝、姚念慈、达力扎布教授等。

设有历史学、中国民族史、中国历史、满文清史、文化旅游等5个本科、专科专业,现招收历史学(基地班)、历史学与旅游管理双学士学位班等2个本科专业,拥有专门史、中国少数民族史、考古学与博物馆、中国古代史、历史文献学5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及专门史、中国少数民族史2个博士学位授予点。

十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

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创建于1949年,是我国历史教学、科研与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著名历史学家林志纯、朱寰教授等一大批学者为历史系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1995年,东北师范大学历史系被确定为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保护基地。1996年,世界历史学科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00年,世界文明史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全国高等院校世界历史学科惟一的重点研究基地,创办有国内第一个英文专业研究杂志《古代文明》和中文杂志《文明比较研究》。

设有世界古代中世纪史、世界近现代史、中国古代史3个博士点和世界古代中世纪史、世界近现代史、地区国别史、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5个硕士点,形成了完备的高学历教育体系。

十一 浙江大学历史学系

历史学系前身是1928年8月浙江大学文理学院创设的史学与政治学系(l936年改称史地系)。1951年夏,浙江大学与浙江省文教厅合办浙江师范专科学校,以原浙江大学史地系部分教师为骨干建立历史专科。1952年院系调整,浙江师范专科学校历史专科并入浙江师范学院,改称历史学系。1958年,杭州大学与浙江师范学院合并,设杭州大学历史学系。曾有一批蜚声海内外的著名学者如张荫麟、陈乐素、谭其骧、向达、贺昌群、刘节等先生先后在此执教,为历史学系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l994年被国家教委批准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设有中国古代史和中国近现代史2个博士点,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3个硕士点,现有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档案学和图书馆学4个本科专业。

十二 暨南大学历史学系

暨南大学历史学系自1927年建系以来,先后曾有周谷城、许德珩、郑振铎、金应熙、陈乐素、朱杰勤等大师执教,在中外关系史、华侨华人、宋元明清史、港澳台等方面具有优势,中外关系史和华侨华人研究被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华侨华人研究基地被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科研基地之一。

历史学系设有中外关系史和中国古代史2个博士点,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中国古代史、历史地理和历史文献学5个硕士点,本科专业为历史学。

十三 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1901年山东大学堂创建时,即开设历史课程,1950年初创建历史系,不久又汇集了齐鲁大学国学院历史系等各方力量,成为当时国内综合性大学同类系中实力最强、影响最大的系科之一。杨向奎、赵纪彬、童书业、王仲荦、赵俪生、孙思白、庞朴、丁山等一大批饮誉海内外的学者,均曾在此任教,他们以《文史哲》为基地,组织发起了一系列轰动史学界的重大学术问题讨论,以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创造了该院五、六十年代的辉煌。当时山东大学历史系的中国古代史研究同北京大学的中国古代研究曾经被学术界誉为“中古史研究的两大重镇”。1996年7月,以原历史系为基础,组建了历史文化学院,研究工作继续保持着传统优势。近五年来,该院多次重要考古发掘轰动海内外学术界,并有三次被评为当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拥有历史学、世界历史、考古学、档案学、文化产业管理5个本科专业,有2个博士点,6个硕士点。

十四 兰州大学历史系

1946年,兰州大学历史系正式成立。著名史学家顾颉刚、史念海等人当时曾在系内执教。解放后,历史系蓬勃发展,先后有赵俪生、张孟伦等一批著名学者在此工作。1995年1月,申报首批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获得成功,1998年申报历史文献学专业博士点成功,1999年申报教育部历史文献学文科研究基地成功,2000年申报教育部西北少数民族重点研究基地成功。

现设有历史学、世界史、民族学3个本科专业,有民族学、历史文献学2个博士点,民族学、中国古代史、史学史、历史文献学、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中国少数民族史等7个硕士点。

《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部,2008年3月1日公布;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2392部)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个)名单,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这些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保护和利用好珍贵文献典籍,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导方针,以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为契机,加强科学规划,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使中华民族珍贵的文献典籍永泽后世。 第一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51个) 国家图书馆 首都图书馆 天津图书馆 山西省图书馆 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 辽宁省图书馆 辽宁省大连图书馆 黑龙江省图书馆 上海图书馆 南京图书馆 江苏省苏州图书馆 江苏省常熟图书馆 浙江图书馆 安徽省图书馆 福建省图书馆 山东省图书馆 湖北省武汉图书馆 湖南图书馆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 重庆图书馆 云南省图书馆 山东省青岛市图书馆 河南省图书馆 湖北省图书馆 贵州省图书馆 陕西省图书馆 甘肃省图书馆 中国艺术研究院图书馆 贵州省荔波县档案馆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中国中医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图书馆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中国科学院国家科学图书馆 浙江省宁波市天一阁博物馆 南京博物院 上海博物馆 山西博物院 故宫博物院 河南大学图书馆 河南大学图书馆 苏州大学图书馆 南京中医药大学图书馆 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南京大学图书馆 复旦大学图书馆 东北师范大学图书馆 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 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 清华大学图书馆 北京大学图书馆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16部,2013年3月8日公布。

国务院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上海图书馆藏北宋拓本《三藏圣教序》、徐州市图书馆藏南宋刻本《四书章句集注》、青岛市博物馆藏清蒲松龄《鹤轩笔札》稿本等1516部古籍入选该名录,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浙江省西泠印社、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等16家单位成为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收录汉文古籍1218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286部,其他文字古籍9部,3种甲骨文。这是甲骨文首次进入《名录》。《名录》收录宋元拓本71种,明清稿本76部、抄本177部;收录舆图43种,其中,甘肃天水放马滩出土的西汉地图是目前世界上已知最早的纸质地图,也是世界上最早用于书写的纸张实物,还是西汉初即已发明造纸术的有力证明;收录的民族文字古籍,涵盖藏文、回鹘文、西夏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布依文等12种民族文字。

其中,西藏博物馆藏元刻本《释量论》,是继元刻《因明正解藏论》之后发现的第二部元刻本藏文古籍。这两部元刻本的发现,推翻了元代无刊印藏文文献和明代以前无藏文印刷实物的旧说。

在此次公布的16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中,中国嵩山少林寺、西藏博物馆、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西藏自治区罗布林卡、西藏自治区档案馆等5家为宗教、少数民族单位。

截至目前,共有11375部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66家单位成为“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古永继

姓名:古永继

性别:男民族:汉

党派:中共党员出生年月:1953-9-1

籍贯:云南出生地:云南建水

毕业院校: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

所获学位:史学硕士

现任职务:云南大学民族研究院教授;

博士研究生导师;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专业职称:正高级

研究专长:中国历史西南边疆民族史

工作单位: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所在地区:昆明

中文名:古永继

民族:汉

出生地:云南建水

出生日期:1953-9-1

职业:教师

毕业院校:安徽师范大学

代表作品:《中国历史大事典》等

籍贯:云南

主要研究方向

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史西南地方史地方文献整理

科研项目

1、云南省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项目:乾隆《滇黔志略》点校;

2、国家清史编篆委员会项目:《国家清史篆修工程项目:《典志.南方少数民族篇》;

3、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明清时期外来移民对滇黔地区的开发及民族融合影响研究》

4、云南省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项目:《云南15种特有民族清代史料汇编》;

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西南边疆史开发史系列研究》子课题:《西南边疆地区移民史》;

6、云南省民族研究院项目:《元明清时期外来移民对滇黔民族关系变化的重大影响》。

论文著述

出版学术著作6部(合著),点校古籍2部,主编3部(副主编),并参加了一些辞书、专著如《中国历史大事典》、《中国古代史基础知识》、《中国少数民族科技史丛书》的撰写。先后于《民族研究》、《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国经济史研究》、《中国地方志》、《民族译丛》、《思想战线》、《云南社会科学》、《云南民族大学学报》、《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贵州民族研究》、《广西民族研究》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译文70余篇。其中数据库收录学术论文40余篇,国际会议论文两篇,核心期刊会议多篇。

代表性成果:

图书:

天启《滇志》点校(云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出版);

《滇黔志略》点校(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出版);

中国少数民族科学技术史丛书·《地学·水利·航运卷》(合著)(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出版)

中国边疆通史丛书·《西南通史》(合著)(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出版)

论文:

《明代外来移民对云南文化发展的影响和推动》文化多样性背景下的民族和谐——国际人类学民族学联合会第十六届大会文集2009-07-27

《明代滇西地区内地移民对中缅关系的影响》(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8年第3期;

《哈尼族研究中史误的三点辨正》(民族研究)2007年第3期;

《明代西南地区商屯说质疑》(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1期;

《谢圣纶与〈滇黔志略〉》(中国地方志)2006年第10期;

《“商人杀王莽说”辨析》(《人文杂志》1988年第6期)

《云南古代的水运发展》(《云南社会科学》1992年第1期)

获奖成果

云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多次)

1994年获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中国古代史基础知识》(合著))

1996年云南省教委颁发的“云南省高校古籍整理研究第一届优秀成果著作一等奖”(天启《滇志》点校)

1997年获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的“第三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中国少数民族科学技术史丛书《地学·水利·航运卷》(合著))

1998年获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民族学三等奖”

2003年第六届国家图书奖提名奖,河南省优秀图书奖一等奖(中国边疆通史丛书《西南通史》(合著))

2004年获“云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专著)一等奖(中国边疆通史丛书《西南通史》(合著))

2006年获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民族学三等奖

2008年获“云南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论文)一等奖(论文《哈尼族研究中史误的三点辨正》,《民族研究》,2007年第3期)

2011年10月,获“云南大学伍达观教育基金第十五届优秀教师奖”——杰出奖(一等奖)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5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专职委员2名。内设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经济发展司、文化宣传司、教育司、国际司、规划财务司、人事司等8个职能司(厅)。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司。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机关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辖有民族大世界商场、国家民委招待所等。

为促进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国家民委辖有6所普通高等院校。这些院校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同时,还招收一部分汉族学生。国家民委所属的中央民族管理干部学院承担着培训少数民族干部的一部分工作。

国家民委辖有一些企事业单位。如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中国民族博物馆、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民族团结杂志社、民族出版社、民族画报社、中央民族歌舞团、民族文化宫及中国民族经济开发服务总公司等。原属国家民委的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旅行社等企业已与机关脱钩。

国家民委负责指导地方民族工作,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国家宗教局等工作部门保持着密切的工作联系。 办公厅: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委领导活动;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国家民委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会议活动管理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委内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委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联系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自治地方成立逢10周年庆祝有关工作;承担少数民族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的具体工作和有关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值班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在京直属单位文电、应急、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司:起草民族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政策措施,承担民族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承办民族识别、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有关工作;办理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有关事宜;参与涉及我国少数民族人权的国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及少数民族的妇女儿童、人口与计划生育、老龄、残疾人、双拥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司: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研究民族关系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问题,承担有关协调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经济发展司: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负责规划管理和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承担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承担民族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体系的有关工作;承担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承担参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工作和扶贫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化宣传司: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民族政策、民族工作成就、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有关对外宣传工作;承担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承担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的具体事务;指导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民族文物保护工作;指导直属文化宣传单位的业务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科技司: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科技发展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具体事宜;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项;承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翻译的有关管理工作,参与协调双语教育工作;指导有关科技科研工作;参与管理少数民族教育中央补助专款;指导民族语文机构和直属民族院校业务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际交流司(港澳台办):研究拟定民族事务方面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发展规划;承办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了解境外少数民族同胞的有关情况,承办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涉外事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归口管理民委系统的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司:承担国家民委部门预算、机关本级财务收支和民族工作经费管理工作;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国家民委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司: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承办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工作;承担直属社团管理工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领导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纠风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学习和有关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等服务工作;具体组织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承办老年大学有关事宜,组织开展老龄教育和文体活动;负责办理离退休干部丧葬事宜;负责局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研究室(民族问题研究中心):起草有关民族工作和国家民委综合性的重要文件文稿;组织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工作重大问题,以及世界民族问题、涉港澳台民族问题和人权问题的研究;组织、协调国家民委重大调研活动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民族问题研究项目的规划、立项、验收及评奖等工作;指导全国民委系统的民族研究工作,联系有关民族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和专家学者,组织并参与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和有关民族工作决策咨询论证活动;整理、编撰民族工作和国家民委重要文献,负责编发有关刊物和年鉴;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中心:承担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民委系统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化建设、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政府网站,协助有关部门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承担组织、协调、联络、指导民族地区抢救、搜集、整理、出版少数民族古籍工作;起草少数民族古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草案;承担组织制定少数民族古籍重点项目规划及全国性重大课题的规划与实施工作;承担指导少数民族古籍人才培养培训和少数民族古籍资料、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民族古籍》刊物的编辑出版和少数民族古籍的宣传与交流工作;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服务中心(局):承担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委机关保卫、人民防空、交通安全、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运动和义务献血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在京直属单位安全保卫和人民防空的业务工作;承担机关交由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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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国考一共招录31242人,有16745个职位,各部委职位数与招考人数如上图所示。

各部委的职位、报考要求也不一样。

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例,其招考部门包括外交部、科学技术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

用人司局有:档案馆、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直属司局六、国库支付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

部分职位

招考职位有:档案管理、档案综合业务研究管理、综合或业务处室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业务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八处警务技术一级主管及以下……

涉及专业有: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情报学、博物馆学、日语相关专业、哲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行政管理专业等。

办  公  室 负责党政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外事、信访等工作;纪监审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工会办公室:负责工会日常工作。 主任:韩新波 副主任:马志敏 郝承茹 纪检监察审计员:杨承江(正处级) 纪检监察员:李国荣(副处级) 工会副主席:杨建国(副处级) 展  览  馆 负责组织举办或承办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展、民族工作成就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主题展、民族团结先进事迹专题展;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大型展演活动;承接其它专题展览。民族艺术馆:负责组织举办或承办民族民间工艺作品、书画及雕塑创作作品、文学创作作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展览;负责承办或承接少数民族书画等艺术作品展评活动。 馆长:们发延 副馆长:卢晓华 李杨 张邡 图  书  馆 负责收集、整理、保护少数民族古籍文献及图书资料;负责提供阅览服务;组织开展关于少数民族古籍文献的专题研究;负责馆藏民族古籍文献及图书资料数字化建设;开展与图书馆界的合作与交流,为民族研究和知识传播提供公共服务。 馆长:吴贵飙 副馆长:艾合买提 杨长虹 陈烨 陈  列  室 负责收集、整理、保护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负责举办少数民族历史文化遗产基本陈列;负责在国(境)外组织承办少数民族文化展演;负责中国博物馆学会民族博物馆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关于民族文博的专题研究。 主任:雍继荣 副主任:覃诗翠 陶颖 大  剧  院 负责组织举办或承办少数民族文艺演出、汇演、调演、**放映、有关会议;为少数民族同胞举行重大节庆活动、联谊活动提供服务;承接安排国(境)外有关文艺团体的演出活动。 院长:魏玲 副院长:于平 朱继高 民  族  画  院 负责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题材的美术创作活动;负责组织开展有关重大庆典笔会活动;负责开展文化下乡活动;负责有关涉外活动书画作品创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院长:王林旭(兼) 副院长:刘保祖 信  息  中  心 负责信息采集、整理、报送和发布工作;负责宣传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 主任:何丽 副主任:热汉古丽 人  事  处 负责干部人事日常工作;负责岗位设置、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干部人事工作规章制度。 处长:安吉良 财  务  处 负责规划、财务工作;负责管理各类专项经费;负责研究制定规划财务工作规章制度。 处长:岑梅 副处长:杨芳 杨琴 总  务  处 负责房产物资管理、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接待民族联谊和民族节庆活动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工作。 处长:孙立宪 副处长:张宝钰 保  卫  处 负责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同武警、公安、消防等部门的业务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处长:崔熙洲 副处长:高坤平 张树泉 离  退  休  干  部  处 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副处长:李静 事  业  发  展  中  心 负责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包括水电暖、通讯、交通保障,职工就餐,安保、消防监控值班,绿化等;负责联系餐厅俱乐部有关经营管理工作,餐厅俱乐部租赁合同期满后负责餐厅俱乐部及其他经营管理,在宾馆改造之前负责宾馆的管理;负责联谊活动接待、住宿服务,剧场、展览馆、民族艺术馆等场馆场务、保洁等服务。 总支书记:刘建刚 副主任:李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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