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读者须知
读者对借阅的图书需加以爱护,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原书原价的一倍赔偿。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三倍赔偿。若损坏情况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遗失图书赔偿。 读者离校时,必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办理退证手续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馆读者文明公约
图书馆是宣传和建设精神文明的阵地,读者须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准赤膊,穿拖鞋入内,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 必须注意书库、阅览室的清洁卫生,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及乱丢果皮纸屑等。 文明阅览,严禁吸烟。 保持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严禁在图书馆上不健康的网站、玩游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图书证办理
新入校的新生统一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教师办证需持单位证明到图书馆办证处办理。 办证需交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图书证挂失 /补证 /换证
借书证丢失后应立即到图书馆流通部挂失,挂失时应出示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读者在借书证挂失一周后,可到图书馆办证处申请补办证,补办借书证时需到读者所在院、系开具证明和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交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并交纳10元补办证费。 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取证时需持学生证/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借书证因条形码模糊,计算机不能辩识,需要重新换的,由图书馆办证处免费更换。 借书证因保管不善或撕毁、折叠、污损等损坏严重无法使用的借书证更换,需收费2元,并交回原借书证
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本馆办公室负责集中办理校外读者的咨询和临时或长期阅览证的发放业务。 校外临时读者来我馆查找资料,须持本人证件到办公室办理临时阅览证。临时阅览证的收费标准为2元/天,临时阅览证在办理当天有效。 校外长期读者需持单位证明、工作证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收取押金200元,每年对外服务费50元,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和10元办证费。借书证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需重新交纳对外服务费,方可继续使用。 持有效临时阅览证的校外读者可查阅全馆各开架书刊文献资料。对查阅电子文献的校外读者,在电子阅览室按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持有效临时阅览证的校外读者对贵重书刊和古籍图书的阅览和复制按《贵州大学古籍图书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校外读者凭临时阅览证可进入各阅览室阅览和复印,但不能将书刊携带出馆。爱护书刊,如有损坏,将按规定收取赔偿费。 校外读者在馆内阅览时须遵守本馆的各项规定,如有违章,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理。
图书遗失、污损赔偿规则(暂行)
我馆所藏图书资料系国家财产,爱护图书人人有责,为了避免图书资料遗失、损坏,使其能更好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图书遗失: 赔书:凡遗失图书,应购相同的版本或新版的图书赔偿。 赔款:凡遗失图书,则按下列规则赔偿: 一般中、外图书按原书价格3-5倍赔偿。 使用价值较大的中、外图书按原书价格的5-10倍赔偿。 工具书、珍本、孤本、外文原版书按原书价格的10-15倍赔偿。 遗失多卷册图书中的一册,则按整套图书价格进行赔偿(或购买同样版本的图书赔偿)。 赔款后,又找回原书的,赔款可以如数返还,从赔款之日起要计算超期罚款。 违规处罚(污损、毁坏、偷窃) 读者借阅图书需加以爱护,借阅时应当面翻页检查图书污损情况,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提示工作人员并加盖印记,以分清责任。否则,由借书者承担责任,并按规定罚款。 污损、毁坏图书按损坏程度进行赔偿。严重损坏图书,影响图书内容的完整,按遗失图书赔偿。撕页、卷曲、水淹、精装书皮折断、严重污染等按书的原价赔偿,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用铅笔在书上划线、涂抹、圈点、批注,视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擦去污迹,情节严重者按原书原价的1倍赔偿。用钢笔、毛笔勾划图书,若损坏情况不影响内容的完整者,按书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若损坏情况已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者,按图书原价的5倍赔偿。 13 图书馆对偷书行为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按图书原价的10倍进行处罚,并上报学校予以纪律处分。 14 未办手续、私自携书离开书库及出纳台者,按偷书处理。 15 光盘损坏或丢失,按10元赔偿。 16 损坏书中条形码罚款5元。 17 损坏书中防护装置的按偷书处理。
图书借阅规则
图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阅资料的有效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借给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借书证,一经发现立即扣留该证,并将对借用和被借用双方分别处以5元罚款和冻结借书证1个月以上的处罚。冒用他人借书证(用捡来或窃取的借书证)借书,除扣留借书证外,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图书可借册数及期限: 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借图书册数15册,借期为3个月,可续借2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硕士研究生可借册数10册,借期为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本、专科生可借册数5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茶店校区因具体情况可借册数2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外文书库图书借阅;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可借1册,借期1个,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借书、续借、预约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没有过期图书、没有欠款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过期图书及被他人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当天借出的图书,当天不得归还。 图书预约,读者可到借阅处办理预约手续,借阅处对预约的图书只保留七天(从图书馆通知读者之日起计算),过期不来办理借书手续,预约自动取消。 图书逾期,所有读者逾期还书将按以下标准收取超期费: 020元/天、册; 逾期跨年的,按超期应交超期费的70%收取。
开架图书借阅规则
读者入库自由选借,应先出示本人借书证。书包等物须放于“书包存放处”及阅览架上,一律不准携带书包进入库内。并由工作人员指定架位自行选借。 进入库内选书读者不得乱翻、乱插架上的图书。阅后无须上架,应放到指定位置,以保持架次图书类别顺序。 库内须保持安静、清洁、不得大声谈话,禁止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读者所借阅图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圈点、划线、撕毁等;在库内发现偷窃者均按《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处理。 凡大型工具书概不外借,只限在本库查询。 如因教学等急需图书,本库可随时收回借出图书。 可办理预约借书。 小说借期为一个月,不能续借。逾期则按每册每天罚款二角现金处理。 读者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工作人员反映以便修订。
外文图书借阅规则
本库收藏的外文图书主要为英文、日文等。 本库所藏图书专供本校师生凭借书证入库借阅。 为方便读者,充分发挥外文图书的作用,本库实行开架借书。 入库前,书包等物须放于“书包存放处”及阅览桌上,一律不准携带书包进入库内。 入库选书读者请使用代书板,不得乱翻、乱放,以保持架次图书类别顺序。阅后需放回原处、或将书平放在书架空余处或放置特别指定位置。 库内保持安静、清洁,不得高声谈话,禁止吸烟及乱扔果皮纸屑。 借阅手续:将所需图书的书袋卡抽出,填写姓名、借阅日期,交工作人员核对。 借阅册数及借期: 教师、博士研究生可借3册,借期3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借1册,借期1个月,可续借1次,续借时间与原借期相同。 逾期还书,每天收取超期费0.10元;逾期跨年的按超期应交超期费的70%收取。 凡大型工具书、原版图书概不外借,只限在本库查阅。 外籍读者入库借阅图书,执行外事规则,必须持外事办证明方可入库借阅。
科技期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期刊资料,仅供本校师生员工使用,实行开架阅览,期刊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办理暂借手续。 读者均凭阅览证登记,换取“换书卡”方能入室,离室凭号码相同的两块“换书卡”方能换回阅览证。 进入本阅览室,请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外单位到本室查阅资料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经馆长批准后方能入室内查阅。 室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不得大声喧哗。违者工作人员有权批评或酌情罚款。 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不得在刊物上涂画、撕剪和污损, 否则将视其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若有遗失和损坏者,须赔还原刊,否则,将按原刊一份全年的订价赔偿。 自觉爱护室内的家具及其它一切公共设施,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展出各类报纸和各种期刊,供全校教职工借阅。 报纸实行全开架借阅,读者可自行取阅,阅后放回原处,期刊实行开架和半开架借阅,读者凭阅览证借阅,就室阅览,离室时归还。 报刊系公共财产、读者必须爱护,不能涂画报纸、期刊,污损和撕剪,一经发现上述现象,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 本室报刊若有损坏、丢失、应予以赔偿。 读者应爱护室内一切设施,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抽烟,不准赤膊,穿拖鞋入内,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违者工作人员有权作出处理决定。
期刊过刊库阅览规则
本库期刊资料供本校职工及研究生使用,实行开架就室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须办理暂借手续。 读者均凭阅览证登记,换取“换书卡”后方能入库。 进入本阅览室,请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外单位到本库查阅资料者,应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入库查阅。 库内应保持安静和整洁,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及乱丢杂物等。 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不得涂画撕剪和污损,否则将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罚款。 白觉爱护室内的家具及其它一切设施,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保存本阅览室阅览规则
保存本阅览室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全校教师和学生,校外读者如需查阅本室的图书资料,需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 保存本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本馆保存的社会科学图书和自然科学图书,一律实行开架阅览。 保存本阅览室原则上实行当班阅览,概不外借,但可以进行复印。如有特殊需要外借,必须经馆领导批准,并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和限定期限方可借出,借出的图书资料如有丢失、损坏、污秽或到期不还,则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赔偿公共财产的损失并进行批评教育。 保存本阅览室是学习读书的公共场合,读者应注意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工作,不得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果皮,不得在书架巷道上吸烟。 工作人员要做好读者服务工作,耐心、细致,以人为本,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工具书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主要是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专业相关的工具书及检索性期刊。 本室的文献一律当班阅览,概不外借,但可进行复印。 工具书刊是读者学习的良师益友,读者在使用时应当倍加爱护,不得在上面涂画、圈点或作其它标记。 读者来室阅览请出示阅览证件并进行读者登记。 工作人员要以人为本,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文献检索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室主要是向全校师生提供各种专业相关的检索性期刊。 本室的文献一律当班阅览,概不外借,可以进行复印。 检索性期刊是读者学习的良师益友,读者在使用时应当加以爱护,不得在上面涂画、圈点或作其它标记 读者来室阅览请出示阅览证件并进行读者登记。 工作人员要以人为本,耐心、细致,做好读者服务工作,努力满足读者的合理要求。
电子阅览室规则
凡到电子阅览室上机的学生必须持本人借书证登记、注册后方可上机,实行一人一机制。没有登记、注册的学生不能在电子阅览室逗留。 文明阅览,严禁吸烟。 保持室内安静,严禁高声喧哗。 严禁在本室上不健康的网站、玩游戏。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将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爱护清洁卫生,爱护设备。 上机的学生要严格遵守上机规则,严禁擅自修改系统密码,偷时上机,如有此现象发生,除重罚外,并上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处理。 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工作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并请出阅览室。 收费标准:每小时1元,实行注册收费。
特藏书库阅览室阅览规则
本部室主要服务对象为全校的教师、学生及科研人员。 古籍线装书、特藏书及港台书主要采用闭架当班阅览方式,对教师及科研人员开放阅览。 凡读者阅览本部室的图书,请先查阅目录、然后将查阅到的书名及分类排架号记到索书单上交给管理人员查找,在指定的地点当班阅览不得带出馆外。 本部室的书不得借出,古籍线装书不得复印,其它书籍可根据版本的纸质情况,经工作人员鉴定认可后,方能复印。 凡阅览古籍线装书的读者,如需摘录,须用铅笔,翻页时要加倍小心。 读者必须爱护本部室的古籍线装书,不得在该书上圈点、画线及折叠,如该书受到污秽、损坏的现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适当赔偿。 凡讲师以上的教师,可以入库查找图书。 入库人员(包括书库管理人员)必须注意书库的清洁卫生,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吃零食及乱丢果皮纸屑等。 以上规章请自觉遵守,违者按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 。
贵州大学新图书馆封顶
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的雏形正一步步显现出来。日前,贵州大学花溪新校区的标志性建筑之一贵州大学图书馆顺利封顶,这座总面积达到近6万平方米的10层高楼预计将于2012年3月完工,将成为贵州大学又一文化标志性建筑。
建筑面积超过原三大校区图书馆之和
贵州大学在三个主要校区都设置了图书馆,其中北校区图书馆、南校区图书馆和蔡家关校区图书馆馆舍面积总共是42190平方米。
而正在修建当中的新图书馆总建筑面积超过了原有校区图书馆之和,达到了59539平方米。据工作人员估计,藏书量将达到180万册,阅览座位数达到8000个。
针对之前有网友称这是西南最大的图书馆,设计相关负责人回应:“虽然不一定是西南最大的图书馆,但在贵州省算是较大规模的了。”
文化图腾的印章造型代表贵大之印
效果图中的图书馆用中国红和回转的印章体给人以古朴的感觉,乍看之下,和上海世博会的中国馆外观有异曲同工之妙。负责规划设计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图书馆的造型概念就是代表文化图腾的贵大之印。
工作人员表示,在方案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考虑融入图书馆和文化建筑的特征,将篆体字作为构思来源,以红色的构架制成完整的遮阳系统,立面简洁,寓意深远,单纯的自然风光隐喻更多了一份对传统文化的敬仰和贵州大学“贵大红”历史印记的象征。
为高效节能引入地缘热泵和太阳能技术
与传统图书馆相比,新图书馆阅览空间采用藏阅一体模式,以中庭和电子阅览区域为界限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各1200平方米,开阔明亮。中部有通高10层的共享中庭,无论读者在任一楼层都能对整个图书馆一览无余,方便了不同楼层之间的交流合作,又避免了功能交叉和相互干扰。电子阅览部分布置在中庭东西两侧,外立面开窗采用构架遮阳系统。而会议厅设计在建筑西侧底部,从西侧54米高的门进入。
并且在建筑过程中,贵州大学图书馆还引入了地缘热泵和太阳能技术,在建筑屋顶铺设太阳能,希望达到高效节能的效果。
(一个中学的图书馆制度,较实用,可作参考,将学生改为员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一调整)
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图书馆总则
1、为积极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图书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2、凡本校在职教职工和学生均要按规定手续办理借书证。
3、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如发现转借、涂改等情况,本馆将扣留借书证。
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向本馆挂失,再由本人申请,教务处出具证明方可补发,并缴补证费。
5、本馆出借图书以普通图书为限,善本、珍藏本及工具书专室内阅览,概不借出馆外。
6、读者应爱护图书,如有污染、破损、撕掉磁条和条码等情况,除按本馆规定负责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报请教务处严肃处理。
7、学生毕业、教职工调离本校时就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向本馆缴销其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借书规则
1、学生凭本人借书证借书。
2、个人借书证只限本人借阅,不得转让他人,有违反者取消其借书资格。
3、按规定时间借还图书,每人限借二本,借期为一个月。到期不还,需办理续借手续。
4、必须爱护图书,如发现污损,遗失图书者,按书价的二至十倍赔偿。
5、学生毕业、转学或退学,在离校前应主动归还所借图书。
6、借书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保持室内安静,不得擅自闯入书库。
图书赔偿制度
读者必须爱护图书,所借图书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和遗失。如有上述情况,应以相同版本的新书赔偿,不得以其他图书抵充。如确实无法购到新书,不论新旧图书以原价加倍赔偿。
具体规定:
1、一般中文、外文图书按原价两倍赔偿。
2、对教育、科技使用价值较大的图书按原价三倍赔偿。
3、成套图书遗失其中一册(如上、下册书遗失其中一册,多卷书遗失其中一卷)应按全套书原价赔偿,余下各卷不给赔偿人。
4、遗失工具书、绝版书、珍贵图书、孤本书,视具体情况赔偿五到二十倍。
5、读者所借图书如有遗失,应在半个月内来馆办理赔偿,如经过催促,在三个月内未办理赔偿手续者,暂停借阅,图书馆通知会计室从其工资或代办费中扣除后方可借阅。
6、图书资料逾期半年,经过催促还尚未归还者,按第五条遗失规定处理。
7、如发现有盗窃图书者除追回原书外,令其检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送交学校处理。
图书采编制度
一、每年度制订藏书发展规划,经常征询各教研组对图书资料使用的要求,及时向主管领导提出图书资料征订的建议。
二、新书购进后,及时进行入库图书的验收,做到订购数、入库数、金额数三符合。
三、负责保管入库单据凭证,建立入库图书帐册。
四、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对购进新书进行编目,要求分类准确,编目无误。
五、平时新购图书一周内编目上架,并及时向全校师生提供新书目录。
六、熟练操作并维护好电脑,保持电脑整洁。
七、严格按电脑操作规程操作电脑,如有故障,由图书馆长报电教组维修。
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陈放的书刊供学生阅览,概不外借。
二、不准把报纸、书刊带出阅览室。
三、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嬉笑。
四、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带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
五、爱护公物,爱惜书报杂志。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六、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规章制度来源:东莞图书馆
外借处借书规则
一、验证入库,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二、请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阅览图书每次限取一册。
三、每证最多可借图书三册,且所借图书总金额以不超过押金为限。
四、借书期限为30天,超期每天须交滞纳金一角。
五、到期如需续期者,可电话续借或携带借书证到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只可续借一次。(续借电话:社科2119711、自科2119709)
六、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後,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缺页、涂污,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出书库。
七、爱护书刊,请勿在图书上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等情况,按 《东莞市图书馆读者损坏、遗失书刊情况赔偿的规定》处理。
八、请将携带物品交读者存包处保管,不得将挂包、食品、饮料、书籍等物品带入书库。
九、请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十、请家长勿带小孩入书库,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借阅图书。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 开架报刊,可自由取阅,每次限一份(册),看完後请自觉放回原处。
二、 需要咨询、查找过期报刊信息,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先填写咨询登记表。
三、 不得携带包裹、食品、书报等入室,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本室概不负责。
四、 请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喧哗、吸烟和随地吐痰。
五、 请爱护公物,严禁剪割、涂污、损坏报刊资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酌情赔偿;如有盗窃行为者,即取消其借书证或阅览证,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工具书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图书资料,只供阅览,不得自带书刊入内。
二、闭架的图书资料,读者凭借书证或有效身份证换取阅览牌後由工作人员协助取阅;开架的图书,读者阅後请放在书车上由工作人员统一归架。
三、查阅古籍线装书者,要凭单位证明并说明内容和用途。
四、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
五、读者查阅资料後,请登记《查阅图书资料登记表》。
六、请爱护图书,保持安静,注意卫生。
电子阅览室读者守则
一、凭本人"电子阅览证"入室。无证读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交押金50元方可上机。单人单机,对号入座。
二、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恕不接待。
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秽色情等信息;不得玩电脑游戏。
四、不得在本室电脑上使用自带的磁盤、光碟。
五、不得携带挂包、食品、饮料、书籍入内,所带物品可交读者存包处保管。
六、要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按设备的原价赔偿。
七、每次上机时间不能超过两小时,有空闲机时上机时间可适当延长。
八、要保持环境清静、卫生。
自 修 室 规 则
一、读者衣著应整洁,大方。穿内衣、背心、拖鞋或赤脚者谢绝入内。
二、不得在室内追逐、嬉戏、睡觉。
三、手机和传呼机须调至振动功能,来电请到室外接听,不得高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四、室内禁止吸烟与乱抛纸屑、杂物。
五、不得以个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
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赔偿的规定
一、读者办理借阅我馆书刊资料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书。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二、书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10%赔款。
三、书刊正文被污损较少的按书刊原价20%赔款,污损较严重的按书刊原价30%-50%赔款,严重污损的按书刊原价赔款。
四、书刊丢失,可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的,按原价3-5倍赔款;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书刊,可凭收据退款。
五、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六、对有意破坏书刊(如裁割、撕裂等)者,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七、对偷盗书刊者,除收回原书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八、读者损坏的书刊经办理赔款後,一律收归我馆处理。
贵州大学图书馆的规章制度
本文2023-10-31 03:27:14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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