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师俭文言文阅读
1 陈仲举礼贤文言文阅读答案
原文:陈仲举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为豫章太守,至,便问徐孺子所在,欲先看之。主薄白:“群情欲府君先入廨。”陈曰:“武王式商容之闾,席不暇暖。吾之礼贤,有何不可!”
陈仲举的言谈是读书人的榜样,行为是世间的规范。
他为官上任,就有革新政治的志向。他出任豫章太守时,一到任,就打听徐孺子在哪儿,想先去拜访他。主簿禀告说:“大家的意思是希望您先到官俯去。”他说:“周武王得到天下后,垫席都没坐暖,先去贤人商容的住处去表示敬意,我礼敬贤人,不先进官属,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陈仲举是积极投身于民间低层去礼贤的人 这是陈太守的不等闲处
2 文言文扩展阅读《曳尾涂中》的答案原文:
庄子钓于濮水,楚王使大夫二人往先焉,曰:“愿以境内累矣!” 庄子持竿不顾,曰:“吾闻楚有神龟,死已三千岁矣,王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此 龟者,宁其死为留骨而贵,宁其生而曳尾涂中乎?”
二大夫余曰:“宁生而曳尾涂中。”
庄子曰:“往矣!吾将曳尾于涂中。”
译文:
庄子在濮河钓鱼,楚国国王派两位大夫前去请他(做官),(他们对庄子)说:“想将国内的事务劳累您啊!”庄子拿着鱼竿没有回头看(他们),说:“我听说楚国有(一只)神龟,死了已有三千年了,国王用锦缎包好放在竹匣中珍藏在宗庙的堂上。这只(神)龟,(它是)宁愿死去留下骨头让人们珍藏呢,还是情愿活着在烂泥里摇尾巴呢?”
两个大夫说:“情愿活着在烂泥里摇尾巴。”
庄子说:“请回吧!我要在烂泥里摇尾巴。”
3 殷云霁文言文阅读理解答案译文
明武宗正德年间,殷云霁(寿张人,字近夫)任清江知县。县民朱铠死于文庙西边廊下,不知道凶手是谁,但有一封匿名信,说:“杀死朱铠的是某人。”某人和朱铠有旧仇,大家都认为很可能是他。殷云霁说:“这是真凶嫁祸他人,要误导我们的调查。朱铠左邻右舍谁和他亲近?”都回答说:“姚姓属吏。”殷云霁就将所有属吏聚集于公堂说:“我需要一个字写得好的人,各呈上你们的字。”属吏之中,姚明的字最像匿名信的笔迹,殷云霁就问他:“为什么杀朱铠?”姚明大惊,只好招认说:“朱铠将到苏州做生意,我因贪图他的财物,所以杀他。”
注释
①缓治:延缓破案。
②狎:亲近。
4 课外文言文阅读及答案,庞德字令明庞德字令明,南安狟道人也。
少为郡吏州从事、、、、、、又赐子会等四人爵关内侯,邑各百户。会勇烈有父风,官至中尉将军,封列侯。
注译:庞德传庞德字令明,南安郡糩道人。年轻时曾担任郡吏、州从事。
初平年间,跟随马腾攻击反叛的羌人、氐人,屡次立功,逐渐升到校尉。建安年间,曹操在黎阳征讨袁谭、袁尚。
袁谭派郭援、高干等人在河东郡抢掠,曹操命钟繇率关中众将讨伐他们。庞德随马腾的儿子马超在平阳抵御郭援、高干,庞德担任先锋,进攻郭援、高干,大获全胜,亲自斩了郭援。
被任命为中郎将,封都亭侯。后来张白骑在弘农郡谋反,庞德再次随马腾征剿,在两座崤山之间大破敌军。
每次出战,庞德总是攻陷敌阵,打退敌人,在马腾军中最为勇猛。后来马腾担任卫尉,庞德留在马超部下。
曹操在渭南打败马超,庞德随马超逃入汉阳郡,据守冀城。后来又跟马超跑到汉中,投奔了张鲁。
曹操平定汉中,庞德随部队投降了。曹操早就听说庞德骁勇,任命他为立义将军,封他为关门亭侯,食邑三百户。
侯音、卫开等人占据宛城叛变,庞德率领部下与曹仁夺取了宛城,斩了侯音、卫开,便往南驻扎在樊城,讨伐关羽。樊城的众将因为庞德的哥哥在汉中蜀军里,对他产生怀疑。
庞德常常说:“我蒙受国家恩惠,要为国尽义捐躯。我要亲自攻打关羽,今后我不杀关羽,关羽就该杀了我。”
后来他亲自同关羽交战,射中关羽前额。那时庞德总骑白马,关羽的士兵称他为白马将军,都很怕他。
曹仁让庞德在樊城北边十里的地方屯扎,碰上连着下了十几天大雨,汉水泛滥,樊城平地水深五六丈,庞德同众将上堤躲水,关羽乘船进攻,四面包围用弓箭射堤上。庞德披甲持弓,箭无虚发。
将军董衡、部属将领董超等人想投降,庞德都处死了他们。从清晨一直战到过午,关羽攻击更急,箭用完了,就靠近肉搏。
庞德对督将成何说:“我听说良将不怕死,不苟且偷生,烈士不毁大节来求活命。今天就是我死的日子。”
更愤怒地投入战斗,胆气也越来越壮,但势越来越大,将士们都投降了。庞德同部下一名将领、两名伍长弯弓搭箭,乘小船要回曹仁营中。
因为水大船翻了,弓箭遗失,庞德一人抱着船沉到水中,被关羽俘获。庞德站立不跪,关羽对他说:“您哥哥在汉中,我想用您为将军,为什么不早投降呢?”庞德骂关羽说:“你小子,什么叫投降!魏王率领雄兵百万,威振天下。
你们的刘备不过是个庸才,岂能和魏王对敌!我宁肯做国家的鬼,也不当贼人的将。”于是被关羽所杀。
曹操听说后很悲痛,为他的死而流泪,封他两个儿子为列侯。曹丕即王位,派使者到庞德陵墓送去谥号。
下诏说:“从前先轸为国捐躯,王雏绝食而死,丧身殉节,前代人都赞美他们。庞德果敢刚毅,赴难立名,当时人们就称赞他,他的大义在当时就很崇高,寡人怀念他,赠他壮侯的谥号。”
又赐给他儿子庞会等四人关内侯的爵位,各食邑一百户。庞会勇猛刚烈有他父亲的风格,官作到中尉将军,封为列侯。
5 王复传文言文阅读答案王复,字初阳,固安人。正统七年(1442)考中进士。授予刑科给事中。声音洪亮,容貌壮美,善于陈述自己的想法上奏。提升为通政参议。也先侵犯京师,邀约大臣出去迎接上皇。众人不敢前去,王复请求出行。于是升迁为右通政,代理礼部侍郎,与中书舍人赵荣偕同前往。敌人露出刀刃夹道威胁他们,王复等人不为此而恐惧。返回后仍担任通政事务,再升迁为通政使。
成化元年(1465),延绥总兵官房能上奏追赶袭击河套部众,皇帝降旨奖励犒劳。王复认为七百里奔赴作战不恰当,并担心因企求意外成功而挑起争端,请敕令告诫晓谕,皇帝认为他说得对。晋升为尚书。
锦衣千户陈珏,本来是画工。到去世时,侄子陈锡请求继承百户。王复说:“世袭虽然是先帝的命令,然而不是战功,应不许可。”于是停止。
毛里孩侵扰边境,皇帝命令王复出京巡视陕西的边疆守备。从延绥到甘肃,观察地势,进言说:“延绥东起黄河岸边,西至定边营,萦绕二千多里。险要关口全在内地,而境外并无屏障,只凭墩堡来防守。军队反而驻扎在里面,老百姓却居住在外面。敌人一旦入境,官军还没有行动,老百姓已经被掠夺完了。再加上西南抵达庆阳,相隔五百多里,烽火不能连接,寇贼到了,老百姓还不知道。请迁移府谷、响水等十九个堡垒,置于接近边疆的重要之地。而从安边营至庆阳,从定边营至环州,每二十里筑墩台一个,共计三十四个。随着地势修建壕沟和城墙,以求声息相闻,易于防守抵御。”奏章呈上去后,皇帝都听从了他的建议。
改派王复到工部。王复严格遵守法令制度,声名超过在兵部。当时中官请求修筑皇城西北面的回廊,王复提议放缓这件事。给事中高斐也说灾害频繁,不宜役使万人作无益的事情。皇帝都不许可。中官率领腾骧四卫军的,请求发给棉上衣和鞋裤。王复坚持不许可,说:“朝廷制造这些东西,本来是给出征的士兵,使得即日出发,不用烦劳去缝制。京军则每年供给冬衣的布和棉花,这是已成的制度,怎能改变?”大应法王割实巴去世,中官请求建寺造塔。王复说:“大慈法王都只建了塔,没有建造寺庙。现在不应该创立这个制度。”于是只是命令建塔,还是派遣四千名士兵供其役使。
王复喜欢古籍爱好学习,遵守廉洁约束的准则,跟人相交没有城府,当官识大体,在工部任职十二年,碰上灾害变异,谏官说他衰老,王复请求退休。皇帝不许。过了两个月,谏官又弹劾王复。皇帝于是传旨,命令他辞官归乡。死后,被赠予太子太保,谧号庄简。
6 文言文阅读 陈登云,字从龙,唐山人陈登云的全文翻译:
陈登云,字从龙,唐山人。万历五年(1577)进士,授职鄢陵知县。政绩最好,升为御史。出按辽东,上疏陈明安定边境的十条对策,又请求加速建立首功的赏赐制度。后改为山西巡抚。
回到京城,恰好朝廷大臣正在争论立储君的事。陈登云认为朝议迟迟不能决定,是贵妃家人暗中捣鬼。万历十六年(1588)六月因发生灾害上疏弹劾贵妃父亲郑承宪,说:“郑承宪包藏祸心,觊觎储君。天天与宦官往来,商量对策,而且广泛交结山人、术士、道士、和尚之流。当初陛下重惩科场冒名顶替之人,郑承宪的妻子每每扬言事情是自己揭发的,用来恐吓勋贵,以巧言惑动朝廷人士。不但惠安遭到他们算计,即使中宫与太后家也谨慎避开他们的锋芒。陛下统治国家已很久了,这是惠政的结果,而郑承宪每次对人说,认为是不立太子的结果。干扰盛典,蓄谋已久,以后有什么事他干不出来呢?如果不振奋朝纲,以大义决断,否则即使日日不上朝不奏乐,穿白衣,停止刑罚,恐怕皇天也不答应,天变是不可抗拒的。”疏上,贵妃、郑承宪都发了脾气,同仁也以为陈登云危险,但皇上把奏疏留下了。
很久以后,他又上疏弹劾吏部尚书陆光祖、四川提学副使冯时可、应天巡抚李涞、顺天巡抚王致祥、礼部侍郎韩世能、尚书罗万化、南京太仆卿徐用检。朝廷的大官都很怕他。当时,正好考选科道,陈登云因而上疏说:“近来御史官,壬午以前害怕 ,刚正的变温柔了;壬午以后拘于情面,正直的变为谄媚。其间难道没有刚正的人吗,但不胜被攻击倾轧,没有安身的地方。二十年来,以正直提升为京官的只有一、二个人。背着皇上,培植党羽,摇尾乞怜,像所谓‘七豺’、‘八狗’,御史占了一半。台谏是为天下主持是非的,而使人践踏到这种地步,怎能希望他不顾情面,正直地处理事情,为国除掉奸人、消灭败类呢!与其因误用而贬退,不如谨慎地考察人选。”因而条陈数件事献给皇上。
出任河南巡按。那年发生大饥荒,人相互吞食。副使崔应麟看见百姓吃湖中的雁屎,便包来给陈登云看,陈登云便送到朝廷。皇上立即派遣寺丞钟化民分发库银赈恤百姓。陈登云三次巡视地方,执政严厉,按规定应当提升为京官,屡次被宫中扣住不下发,于是他称病归家。不久之后就死了。
7 文言文阅读翻译:赵云字子龙,常山赵云字子龙,常山真定人。
原来是跟随公孙瓒的,公孙瓒派刘备去救田楷,抵挡袁绍的军队,赵云就跟随刘备,成为刘备手下主管骑兵的武将。当刘备在当阳长阪抛弃妻子和儿子向南逃跑的时候,赵云怀抱年少的孩子,就是后主刘禅,保护着甘夫人,就是后主的母亲,都免于被害,被提升为牙门将军。
刘备入蜀,赵云留在荆州。 刘备从葭萌关回头攻击刘璋,召诸葛亮过去。
诸葛亮率领赵云和张飞等人都沿着长江西进,平定各个郡县。到了江州,单独派遣赵从外水上江阳,与诸葛亮在成都会师。
成都平定后,任命赵云为翊军将军。建兴元年,被任命为中护军、征南将军,封为永昌亭侯,升为镇东将军。
建兴五年,赵云跟随诸葛亮驻军汉中。第二年,诸葛亮发兵,宣称由斜谷道进军,曹真派大军前去抵挡。
诸葛亮命令赵云和邓芝去抵抗曹真,而自己去攻击祁山。赵云、邓芝的军队比较弱而敌人军队强大,在箕谷之战中失利,于是收回军队采取固守的做法,没有导致彻底的失败。
军队撤退后,赵云被贬为镇军将军。 建兴七年,赵云去世,追谥为顺平侯。
先前,刘备当皇帝的时候,只有法正被谥。后主刘禅的时候,因为诸葛亮的功绩和德行天下第一,蒋琬、费祎担负整个国家的重任,也得到谥号。
陈祗得到了皇帝的恩宠,得到了特殊的荣誉,夏侯霸从魏国投降而来,所以也得到了谥号。于是关羽、张飞、马超、庞统、黄忠和赵云也被追谥,当时的人议论起来都认为这是莫大的荣誉。
赵云的儿子赵统继承了爵位,官职到达了虎贲中郎将,督行领军。二儿子赵广,被任命为牙门将,跟随姜维到沓中,在战场上战死。
8 “杨守随,字维真,鄞人,侍郎守陈从弟也4C 5B 6D
7(1)中官李兴擅自砍伐皇陵的树木被判决死罪,李兴让家人用四十万两银子行贿请求变更对他的判决。杨守随坚持原判,案件不能缓解。(关键词“论”、第一个“狱”、“解”的翻译各1分,大意2分)
(2)刘瑾心中的怨恨仍然没有消除。正德三年四月以复审案件存在过失定罪,逮捕杨守随送入京城关进监狱,并且罚米一千石输往边塞。(关键词“憾”“坐”“覆谳”的翻译各1分,大意2分)杨守随,字维贞,浙江鄞县人,他是侍郎杨守陈的弟弟。成化二年,考中进士,被授予御史的官职。杨守随巡视漕运,查核大同军饷,巡行按察江西,所到的地方都因其风采而被人敬畏。成化六年,上疏陈述六件事,(皇帝)当时没有采纳。太常少卿孙广安母丧期间被起用任职,杨守随与给事中李和等人连续上奏章议论这件事,于是朝廷命令孙广安继续在家守孝。成化八年冬,朝廷议论因四方遭受灾害,决定停止派遣刷卷御史。会昌侯孙继宗请求同时停止在京的刷卷御史,杨守随说:“孙继宗等人任意做坏事,担心自己的罪行被揭露,想借这个机会逃脱。”皇帝没有追查孙继宗的罪行,而刷卷御史也依然派遣如故。山东遭逢饥荒,朝廷议论决定官吏缴纳银两免除考绩。杨守随极言这种做法不可取,皇帝就废除了这项制度。杨守随被提拔为应天府丞,没有上任,因为母亲去世而回家守丧。守丧期满没有空缺的官职,等候委任而照常处理事物。当初,李孜省被授予太常寺丞,因为杨守随向皇帝上书而被改任上林监副,李孜省因此对杨守随心怀怨恨。这个时候就在皇帝面前诬陷杨守随,皇帝下旨斥责杨守随不能等候委任,将之调为南宁知府。弘治初年,杨守随又被召见担任应天府尹,调查南京守备中官蒋琮的罪行。蒋琮唆使他的党羽郭镛弹劾杨守随审查给事方向案不公平,杨守随被贬谪为广西右参政。过了一段时间,杨守随被提拔为按察使。弘治八年,又被召见担任南京右佥都御史。杨守随担任两京大理卿。九年期满,又升为工部尚书,仍然掌管大理寺。刑部案件送到大理寺复审的多被加刑,主事官员认为这样是不对的。杨守随说:“从永乐年间开始,大理寺已经设立刑具。刑部囚犯大多未审得实情,怎么能不重新审判呢?”中官李兴擅自砍伐皇陵的树木被判决死罪,李兴让家人用四十万两银子行贿请求变更对他的判决。杨守随坚持原判,案件不能缓解。朝廷大臣争论余盐,皇帝下旨问:“是什么大事?”杨守随告诉韩文说:“确实有比这件事更大的事情。”韩文于是与九卿一起向皇帝上书指责“八党”。韩文等人已经被逐出朝廷,杨守随很气愤,独自上奏章极力评论这件事,奏疏给皇帝以后,皇帝仍不省察。刘瑾一伙特别痛恨杨守随,于是下旨让杨守随辞去官职。杨守随离去以后,李兴于是凭借皇帝的圣旨而免除死罪。刘瑾心中的怨恨仍然没有消除。正德三年四月以复审案件存在过失定罪,逮捕杨守随送入京城关进监狱,并且罚米一千石输往边塞。过了一年,杨守随又因为包庇乡亲重刑案件被关押,除去名籍,追回撤销皇帝授官的诏令,又罚米二百石。杨守随的家顿时破产。刘瑾被杀以后,杨守随才恢复官职。又过了十年,杨守随去世,时年八十五岁。赠太子少保,谥号康简。
9 范元琰遇盗 文言文阅读原文:范元琰,字伯蛙,吴郡钱唐人也。祖悦之,太学博士征,不至。父灵瑜,居父忧,以毁卒。元琰时童孺,哀慕尽礼,亲党异之。及长好学,博通经史,兼精佛义。然性谦敬,不以所长骄人。家贫,唯以园蔬为业。尝出行,见人盗其菜,元琰遽退走,母问其故,具以实答。母问盗者为谁,答曰:“向所以退,畏其愧耻。今启其名,愿不泄也。”于是母子秘之。或有涉沟盗其笋者,元琰因伐木为桥以渡之。自是盗者大惭,一乡无复窃。
译文:范元琰,字伯珪,南朝时吴郡钱塘人。元琰年轻时非常好学,博通经史,精研佛学,但是其为人很谦逊,从没有以自己的所长而看不起别人。元琰家中很贫困,仅靠种菜维持生活。有一次,元琰从家中出来,发现有人正在偷他家的白菜。元琰急忙退回了家中。母亲问他原因,元琰把刚才看到的事情告诉了母亲。母亲问偷菜的人是谁,元琰说:“我之所以退回来,就是怕偷菜的那个人感到羞耻,我告诉您他的名字,希望您不要泄露给他人啊!”母子两人从此严守这个秘密元琰家的菜园外有一条水沟,有人从水沟中渡水过来偷他家的竹笋。元琰于是特意伐木,在水沟上架了座桥,让偷竹笋的人不必渡水而过。偷竹笋的人为此非常惭愧,从此这一带居然都没有了偷盗之人。
遽:急忙 故:缘故 具:详细 启:说出
文中范元琰对待盗者的做法 赞同是因为范元琰不计较盗贼的德行,用善举使他们认识到自我的丑恶,心中惭愧,从而改过自新;不因人之恶而恶,此君子善人之道! 不赞同是因为范元琰的这种做法有点像《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在主教的掩护下偷走主教家里的银烛台。所谓以德感人
偷盗案件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进行分类:
1、从发案地点来分;
2、从作案时间段来分;
3、从作案对象和手段来分。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一)盗窃数额较大
1、数额较大的含义:修正前、后的数额较大,都指的是盗窃一次数额较大;至于对前后两年之内仍在追诉期限之内的盗窃数额可以累计计算,也是以其这一次构成犯罪为前提。
另外,对于有情节严重情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一般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而盗窃一次,不只包括事实上的一次,还包括法律评价上的一次,即刑法理论上的徐行犯。
2、徐行犯:所谓徐行犯犯罪,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把本来一次可以完成的犯罪行为,在特定的空间范围、较短的时间范围内,分数次来完成的犯罪。
但是,若符合徐行犯的要件,由于其“徐行”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把数次盗窃行为评价为法律上的一次盗窃行为,各次的数额就可以累计计算。
(二)多次盗窃
2013年《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的多次盗窃,指两年内其中任何一次都不单独构成犯罪但累计超过三次的盗窃。
如果三次累计数额超过数额较大标准,若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徐行犯处理--由于徐行犯法律评价为一次犯罪行为,事实上的多次不再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只以累计后的数额作为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
确定基准刑;如果不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多次盗窃处理,三次本身是基本犯罪构成事实,超过三次的次数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至于累计的数额,则不应再进行重复评价确定基准刑。
修正案后的多次盗窃,不再包括入户盗窃、扒窃,也不包括携带凶器盗窃,因为三者一次行为即构成犯罪。
(三)入户盗窃
一方面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另一方面是户的场所性特征和功能性特征。即: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另外,也不是任何的入户都涉嫌犯罪,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比如盗窃金额太少、少于200元,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携带凶器盗窃
此处的携带,应该严格理解为“随身”携带;此处的凶器,应该严格理解为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
(五)扒窃
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扒窃是此次修正后比较难把握的一种盗窃行为,难就难在与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分。如果一次扒窃几十元钱,是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可以一次行为而不问数额即构成犯罪;而扒窃则不同,除了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有侵犯人身的危险外,只侵犯财产权。
所以应该再设定一个数额标准,比如500元,以此来区别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即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和一次扒窃500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
扩展资料:
特点有:
(1)罪犯实施犯罪前多有窥测准备活动。罪犯常借助某种身份和名义,暗中观察周围环境,掌握人们活动规律,选择作案目标,进入方法、逃跑路线和作案时机,以及准备相应的作案工具等。罪犯进行这些活动,会暴露其行迹和人身形象。发案后,可成为调査疑人疑事的线索。
(2)破坏痕迹较常见。罪犯采用破坏性手段进入室内时,如挖洞、拧锁、踹门、破窗、揭瓦笋,会留下破坏痕迹。入室后,常借助某种工具撬箱破锁,搜寻财物,留下相应的破坏痕迹。
(3)盗窃手法常带有习惯性。多次作案的罪犯,常形成比较定型的犯罪手法。如选择同样的入室方法,使用同类的犯罪工具等。
(4)有赃物可査。罪犯盗窃目的,是为了取得某种财物。作案后,在使用或出售这些财物时,可能暴露出某种迹象。可通过査找赃物揭露罪犯。
-盗窃案件
偷盗既可以构成刑事案件,也可以构成行政治安案件。偷盗属于盗窃,是刑事案件中侵犯财产类别的犯罪,如果盗窃行为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构成刑事案件。如果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就是行政治安案件。根据规定盗窃别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
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男子查阅古籍盗窃古墓葬,为什么考古专家总是跟在盗墓贼后面?之所以考古专家总是跟在盗墓贼的后面,是因为至于盗墓贼的话,那么因为他们家族渊源的关系,所以他们从小就学习了这种技艺,那么他们找这种古墓的话是非常的在行的,所以这些考古专家那么才会跟在这些盗墓贼的身后,因为你跟在这些盗墓贼的身后的话,那么毕竟就能够找到古墓葬,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么找古墓葬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但是对于这些盗墓贼来说,那么只是很简单的事情,所以考古专家才会跟在盗墓贼的身后
盗墓的专家可以说那么这个盗墓贼的话就是属于盗墓的专家,基本上没有盗墓贼找不到的古墓,所以自己考古专家才会跟在盗墓贼的时候,正是因为盗墓贼的话能够很迅速的找到古墓葬,那么这样的话,对于这些考古专家来说是非常好的一件事情,只要他们发现了这个古墓葬,就能够将这些文物给带回来,所以说正是因为端午节对于寻找墓葬非常的在行,所以才会跟在盗墓贼的身后
每一行都有能手那么考古专家的话,仅仅只是在文物方面比较厉害,但是寻找墓葬的话其实并不厉害的,所以只能够靠这些盗墓者来寻找故障,因为这些盗墓贼的话的话,他们家里面都是有渊源的,所以她们从小就学习这方面的东西,那么他们在这一方面是非常厉害的,所以考古专家才会跟在这些盗墓贼的身后,因为这些盗墓贼的话,那么常年都是做这一行的,那么对于这一行的话也是比较熟的,那么就能够大大的节省时间了
总的来说之所以考古专家总是跟在盗墓贼的后面,是因为跟在盗墓贼后面是很容易找到这个墓葬的,能够节省时间,因为盗墓贼对于这一行的话,可以说是寻找墓葬的专家
案件名称指的是什么
案件名称指的是什么,案件按照是否需要提起诉讼分为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诉讼案件是指需要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以解决纠纷的案件。下面来看看案件名称指的是什么。
案件名称指的是什么1案件名称和案由一般指的是案件提交的名称与案发的原因。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由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构成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必须是:(1)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已经触犯了刑事法律并够刑事处罚的,则按刑法处理;(2)依照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
怎么写行政诉讼状
可以按照以下的基本格式写:
(1)原告: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住所、****等;
(2)被告:包括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案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
(4)诉讼请求: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
(5)事实与理由: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填写;
(6)此致、落款、时间:此致诉请法院、落款是具状人,时间填写当天日期即可。
案件名称指的是什么2自诉案件是指由当事人自己起诉的案件 ;
而公安立案之后,一般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定的,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被害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1、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本规范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案件;
2、属于本院管辖的;
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七)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他的近亲属作为代理人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近亲属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原因的证明。
(八)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
2、证据不充分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被告人死亡的;
5、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6、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7、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九)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十)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的近亲属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等。
案件名称指的是什么3一、案件类别还是类型
案件按照是否需要提起诉讼分为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
诉讼案件是指需要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以解决纠纷的案件。非诉案件既包括无争议、无纠纷的法律事务,又包括已经发生争议的法律事务。按照案件的主体可分为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
(一)民事案件指发生在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争议,当事人无法协商解决,而诉诸司法机关,请求由司法机关受理并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进行廓清和界定的案件。
(二)主要指有关财产权益方面的案件如合同纠纷,物权纠纷等以及侵权行为而发生的纠纷,比如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如果伤害严重,则变成刑事案件了),也包括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案件。
(三)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
(四)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二、案件不予立案后怎么办
案件不予立案后需要取得证据才可以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虽有犯罪事实发生,但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均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凡犯罪行为人具有上述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就不应当立案。
一要看是什么身份的犯人,普通人和有官职的人;二要看犯的什么事,影响大小
小案件,比如乡民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一般直接由地方政府(县衙)自行处理,包括逮捕、审判、刑罚(不包括死刑,死刑要报批),县令一个人搞定。
但是,古代求孝道,宗族、乡党的势力很强大,总是“内部处理”,例如有名的“浸猪笼”。而且,地方官通常会默认。这就是所谓的“法理不过人情”。
大案件,官员贪赃枉法,一般将嫌犯上送到中央。一般是大理寺(相当于大法院)等机构处理。皇帝才是至高无上的,可以随便插手。
还有皇室中人员犯法,比如清朝的宗人府
再有就是军中犯法的,虾兵虾将直接由上级领导处理了,官职在身的需要再往上报,甚至由中央审查处理。
盗窃 这一种行为,既不不道德同时也违反了相应的法律 法规 。有一些情况下面盗窃案件会被相应的法院判定为是属于治安事件,一些情况下面盗窃案件又会被相应的法院判定为是属于刑事案件。那么对于盗窃案件属性的具体判定,很多人很难分清到底是属于治安事件这一性质的还是属于刑事案件这一性质的,那么盗窃案件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应该怎么样进行判刑呢 犯罪当事人自己所偷盗的公有或者是私有财物,这里面既包括了现有的金银首饰、可以看见的有形的货币等等这一类财物,同时也包含了煤气、电力和天然气这一类型的看不见的无形的资产。如果这个犯罪当事人是属于偷拿自己家所拥有的财物或者是近亲属所拥有的相应财物,通常来说是可以不按照犯罪案件来进行处理;如果是确实是有必要必须得追究相应责任人刑事责任的,在进行相应的处罚的时候也应该和在社会上面进行偷窃的案件进行相应的区分。 被相关的犯罪当事人所偷盗的财务的相应价格,应该按照相关的被偷盗物品实际格的相关有效证明来进行确定。对于物品的价格没有办法进行确定的,应当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相应的区分,根据这个当事人在作案的时候当地的同类商品的实际价格,并且依照我国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里面的相应的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核算价格的方法来进行计算,可以以人民币为单位来进行分别计算。 那么关于盗窃犯罪行为,怎么样公安机关才会 立案 呢 在接到了关于盗窃案件的报警之后,不管这个当事人所盗窃的相应的财物的具体金额是多少,公安机关都应该进行相应的受理、登记并且认真的对这一事件进行查处。这里面如果这个当事人的偷盗财物的金额达到了所在地区所规定的形成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相关部门应该以刑事案件来进行立案;如果这个犯罪当事人破窗撬门进行 入室盗窃 、扒窃的,手持刀刃等等这一类的利器或随身携带相应的凶器进行盗窃行为的,不论所盗窃的相应的财物的具体金额是多少,相关部门都应该以刑事案件来进行立案; 如果当事人明显是惯犯作案或者是一个人进行多次犯案的,或者是其他的虽然没有达到所在地区所规定的构成 刑事犯罪 的数额标准但是犯罪人所造成的情节或者相应的后果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也应该被有关部门以刑事案件来进行立案;其余的案件是可以当作为治安案件这一类型的案件来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查处的,但是在经过了相应的工作之后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刑事案件的,有关部门也应该及时的把相应案件立为刑事案件。
何师俭文言文阅读
本文2023-10-31 19:50:18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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