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注解(集解、索隐、正义)中对原文中某个字的注音,应该怎么样来读?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31浏览:4收藏

古籍注解(集解、索隐、正义)中对原文中某个字的注音,应该怎么样来读?,第1张

“音

X

Y

反”的说法,实际上是声母韵母的雏形。例如,“种”释义为“音朱用反”,即“朱”的声母“zh”和“用”的韵母“ong[带有第四声]”拼在一起,成为“zhong[同样带有第四声]”。

当然,在古代没有完整的拼音体系,不可能达到标准。例如下面的“度”字,用现代汉语拼音应为“duo[二声]”,表示“度量、丈量”的意思。在古注“度音徒洛反”,表示拼为“tuo[四声]”。

产生误差至少有三个原因:

1作注者的方言问题,导致注音不准确。

2被注释的字,由于时间推移,读音发生改变,当时确实那么读,现在演化的不一样罢了,发生了古今异音。

3在做注的时候,选取的“音X

Y

反”中,X或者Y发生了古今异音。

中国古人的姓名和现代一样,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用来代表个人的符号。我们现在称某人的名字是什么与古人是不同的。古人名是名,字是字,各有用途。古人一诞生就起名,成人后则有字,号;死后有谥号。《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字,周道也。”

1、名,是在社会上使用的个人的符号。自称用名,称人以字。 “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和“名”相表里的,所以又叫“表字”。

2、古人“名”和“字”的关系有意义相同的,如:东汉创制地动仪的张衡字平子、“击鼓骂曹”的文学家祢衡字正平,他们名、字中的“衡”就是“平”;宋代诗人秦观字少游、陆游字务观,他们名、字中的“观”和“游”也是同义。

3、“名”和“字”有意义相辅的,如:东汉“举案齐眉”的文学家梁鸿字伯鸾,“鸿”、“鸾”都是为人称道的两种飞禽;唐代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因“乐天”故能“居易”;宋代作家晁补之字无咎(“咎”是过错),因能“补”过才能“无咎”。

4、“名”和“字”有意义相反的如: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元代书画家赵孟頫字子昂他们“名”、“字”中的“熹”与“晦”、“頫(俯)”与“昂”都是反义。

5、古人的“名”、“字”往往取自古书古典,如:曹操字孟德,《荀子》有“夫是之谓德操”句。唐代文学家陆羽(著有《茶经》,后世尊为“茶神”)字鸿渐,是取自《周易》“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

6、古人的“名”、“字”还常用来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先秦时,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兄弟长幼,如伯夷、叔齐,伯是兄,叔是弟;孔丘字仲尼,“仲”就是老二。汉代以后逐渐在“名”或“字”中用同样的字或偏旁表同辈关系,如宋代文学家苏轼、苏辙兄弟共用偏旁“车”表同辈。

7、除了名、字,有些古人还有号。“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往往以住地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莲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苏轼的东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郑燮的板桥等,都是后人熟知的;有些别号的使用率甚至超过本名(如苏东坡、郑板桥等)。

扩展资料

取名用字有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家或者民族尊严的;

2、违背民族良俗的;

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中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字的构成的一些形式:

在字前加男子的尊称“子”字:如公孙侨字子产,杜甫字子美。

在字前加排行字表示排行:孔丘字仲尼;也有只以排行作为字的:如刘邦字季。

周朝女子的字构成方式和男子不太一样,许多是在姓氏上冠以排行字作为字,如孟姜。

另外在古文中,名与字连称时,习惯上先称字后称名。如《史记》中称呼孔子的父亲为“叔梁纥”,其中“叔梁”是字,“纥”是名 。

:取名

:称字

古代人有“名”有“字”,“名”又叫“ 本名”,旧说是古代婴儿出生后三个月由父亲所取(当然亦有一说是出生后即可取名了);

而“字”又叫“表字”,是除本名外另取一个与本名有所关联的名字,男子在二十岁行冠礼时取字 ,而女子则在十五岁行笄礼时取字。

名,在夏朝之前已经有,而取字据说始于商朝,如推翻夏桀的商汤,原名履,又名天乙,字汤。还有,名与字是有区别的,古人常自称己名以表示谦称,称人之字以表示对人尊称,另姓与字连称亦是对人尊称。

名与字是有关系、关联的。有的是意义上的联系,有的是意义上的相辅,有的是意义上的相反。另外,古人的名和字往往取自古典古籍。

扩展资料:

姓名是中华名文化的脉承之一,它是人们以血脉传承为根基的社会人文标识。姓名是人们在社会中必不可少的符号与标识,它是人在社会人文交流必须的信息表达、交流、传播的一种工具;

它还是人们在描叙自己的能量与另一个能量之间的延续气场的一种载体。姓名就是名主的长辈为名主传承的思想,也是别人对自己的逻辑思想的记忆。

—名字

—姓名

古籍注解(集解、索隐、正义)中对原文中某个字的注音,应该怎么样来读?

“音XY反”的说法,实际上是声母韵母的雏形。例如,“种”释义为“音朱用反”,即“朱”的声母“zh”和“用”的韵母“ong[带有第四声]”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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