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传统的图书分类法中的图书类型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1浏览:2收藏

中国国传统的图书分类法中的图书类型有哪些,第1张

“经史子集”是中国古籍按内容区分的四大部类。经:经书,指儒家经典著作;史:史书,即正史;子:先秦百家著作,宗教;集:文集,即诗词汇编。

1、四部简介

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今天,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五四以来,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截止到2013年10月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但是,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库)的庋藏和检索,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历代产生的典籍难以数计,据不完全统计,留存至今的尚有8万余种之多。对古籍的分类整理也很早就开始,第一次大规模的古籍整理,始于公元前26年西汉成帝时,由刘向、刘歆父子先后主持,内容包括搜辑、校勘、分类、编目等,最终编成了中国最早的国家图书馆目录《七略》。《七略》将当时搜辑整理的典籍分为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六大类,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总题《七略》。该书早已亡佚,但它的基本内容都被保存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因此,《汉书·艺文志》成为今存最早的古籍分类目录。

汉代以后,各种官修,私撰的古籍分类目录不断涌现,分类方法也不断有所改进。西晋荀勖的《晋中经簿》将六略改为四部,即甲部录经书(相当于六艺),乙部录子书(包括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丙部录史书,丁部为诗赋等,这就奠定了四部分类的基础。东晋李充所编《晋元帝书目》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将史书改入乙部,子书改入丙部,这样,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已略具雏形。

四部体制的最终确立,体现在《隋书·经籍志》中,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目录,正式标注经、史、子、集四部的名称,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隋朝以后图书分类的主流是沿用四部分类。

除了上述四分法、六分法外,历代还有将古籍七分、九分以至十二分的,但都不占主导地位,这说明经过时间的检验,四分法能较好地解决繁复的古籍分类问题,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当然,四部之下的各种类目,历代都有所变动,清代编纂的《四库全书总目》分为四部44类,有较大的权威性。

2、四部的具体分类

21经部

经部收录儒家“十三经”及相关著作,包括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等10个大类,其中礼类又分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书6属,小学类又分训诂、字书、韵书3属;

十三经:是指在南宋形成的十三部儒家经典。分别是《诗经》、《尚书》、《周礼》、《仪礼》、《礼记》、《周易》、《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论语》、《尔雅》、《孝经》、《孟子》。[2]

十三经注疏:注和疏的并称。注,对经书字句的注解,又称传、笺、解、章句等;疏,对注的注解,又称义疏、正义、疏义等。注、疏内容关乎经籍中文字正假、语词意义、音读正讹、语法修辞,以及名物、典制、史实等。

经学史及小学类:经学史即经学历史,小学类分训诂、字书、韵书。西汉时称“文字学”为“小学”,唐宋以后又称“小学”为字学。读书必先识字,掌握字形、字音、字义,学会使用。

22史部

史部收录史书,包括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杂史类、别史类、诏令奏议类、传记类、史钞类、载记类、时令类、地理类、职官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等15个大类,其中诏令奏议类又分诏令、奏议2属,传记类又分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5属,地理类又分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记10属,职官类又分官制、官箴2属,政书类又分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6属,目录类又分经籍、金石2属;

正史: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 清 乾隆 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不久,又将《清史稿》合编其中,合称《二十六史》。

编年:按年代顺序编排史料、著作等。

纪事本末:史书体裁之一。以历史事件为纲,将重要史实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顺序编写。创始于 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

别杂史等:别史,图书四部分类中史部的一目。指不属于正史、杂史的史书。杂史,旧时区别于纪传、编年、纪事本末的一种史书体载。或记一时见闻,或记一事始末,或只是一家私记,但均带有历史掌故性质。

史评:评论史事或史书的著作。如王夫之《读通鉴论》、《宋论》是评论史事方面的专著;刘知几《史通》和章学诚《文史通义》则多载对史书的评论。

诏令奏议:诏令,文体名。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发命令、文告的总称。包括册文、制、敕、诏、诰、策令、玺书、教、谕等。奏议,文体名。古代臣下上奏帝王的各类文字的统称,包括表、奏、疏、议、上书、封事等。

传记:亦单称传。记载人物事迹的文字。一般由他人记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称“自传”。传记大体分两大类:一类是以记述翔实史事为主的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另一类属文学范围,以史实为根据,但不排斥某些想象性的描述。

史钞:摘抄一史或合抄众史的书籍。《宋史·艺文志》始有“史钞”一门。有专抄一史者,如《汉书钞》、《晋书钞》之类;有合抄众史者,如《正史削繁》、《新旧唐书合钞》之类。此类史书,博取约存,对读者有一定的方便。

载记:旧史为曾立名号而非正统者所作的传记,以别于本纪和列传。

时令:图书分类目录名。 宋 以前有关时令的书籍,都入子部农家,但诸书所载,上自国家典制,下至民间风俗,不仅仅限于农事,故《中兴馆阁书目》,另列时令一类。 清 代修《四库全书》,沿用 宋 人旧例,仍立时令一目。

地理:地志县志,记载方域、山川、风俗、物产等文字。

职官:历代官制。如《唐六典》、《周官》。

政书:政书,是记录典章制度的书籍,政书之名源于明代钱溥的《秘图书目》。政书可分成两大类,一为记述历代典章制度的“通史式政书”;另一种是记述单一朝代典章制度的“断代式政书”,后世史书多以“志”来记述各朝典章制度。

目录:目录分类学的著述。

23子部

子部收录诸子百家著作和类书,包括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天文算法类、术数类、艺术类、谱录类、杂家类、类书类、小说家类、释家类、道家类等14大类,其中天文算法类又分推步、算书2属,术数类又分数学、占侯、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7属,艺术类又分书画、琴谱、篆刻、杂技4属,谱录类又分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3属,杂家类又分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6属,小说家类又分杂事、异闻、琐语3属;

儒家:崇奉孔子学说的重要学派。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主张“德治”、“仁政”,重视伦常关系。

道家:先秦时期的一个思想派别。以老子、庄子为代表人物,主张顺应自然,无为而治。後亦指崇尚黄帝、老庄之说者。

释家:释家即佛教。

法家: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

兵家:古时对军事家或用兵者的通称。亦指研究军事的学派。

农家:战国时期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民思想的学术派别。主张劝耕桑,以足衣食。

杂家:寥寥不能成类者,并入杂家,杂之义广,无所不包……以立说者谓之杂学,辨证者谓之杂考,议论而兼敍述者谓之杂说,旁究物理胪陈纤琐者谓之杂品

术数:术数,谓以种种方术,观察自然界可注意的现象,来推测人的气数和命运。也称“数术”。

医家:即医学。

艺术:泛指六艺以及术数方技等各种技术技能。

书画:书法图画

谱录:记载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等的表册

类书:辑录经、史、子、集各类著作,所收内容相当广泛,几乎无所不包。综合性的大型类书,就是古代的百科全书。类书起源于三国时代,有魏文帝曹丕命儒臣所编成的《皇览》。

蒙学:学童启蒙书籍。

24集部

集部收录诗文词总集和专集等,包括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等5个大类,其中词曲类又分词集、词选、词话、词谱词韵、南北曲5属。除了章回小说、戏剧著作之外,以上门类基本上包括了社会上流布的各种图书。就著者而言,包括妇女,僧人、道家、宦官、军人、帝王、外国人等在内的各类人物的著作。

注:以上分类依照 清《四库全书》。

总集:指汇集许多人的作品而成的诗文集。

别集:相对总集而言。即收录个人诗文的集子。

楚辞:为骚体类文章。

词:由五言诗、七言诗或民间歌谣发展而成,起于唐代,盛于宋代。原是配乐歌唱的一种诗体,句的长短随歌调而改变,因此又叫长短句。有小令和慢词两种,一般分上下两阕。

诗文评:收录文学理论和批评方面的书籍。

曲:一种韵文形式,盛行于元代。

小说:小说是文学体裁四分法中的一大样式。它是通过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

文物与古董的区别是:古董是指过时的东西以及可鉴赏、研究的古代器物,古董、古玩并不一定都是文物。文物是指过去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文物一般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古建筑以及石窟、石刻等;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能反映各时代的社会制度、具有社会生产代表性的实物。 一、一级文物 1、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与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代表性文物。 2、反映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代表性文物。 3、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代表性文物。 4、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经济剥削、政治压迫,以及有关著名起义领袖的代表性文物。 5、反映了中外友好往来和在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代表性文物。 6、反映中华民族抵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事件和重要历史人物的代表性文物。 7、反映历代著名的思想家、科学家、发明家、政治家、军事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及历代著名工匠的代表性文物。 8、反映各民族生活习俗、文化艺术、工艺美术、宗教信仰的具有特别重大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 9、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代表性的善本。 10、反映有关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重大事件和杰出领袖人物的革命实践活动,以及为中国革命作出重大贡献的国际主义战士的代表性文物。 11、反映中国***成立以来及其有关重大历史事件、领袖人物、著名烈士的代表性文物。 12、反映有关中国各党派、团体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和爱国侨胞及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物。 13、其他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国内外代表性文物。 二、二级文物 1、具有重要历史、科学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具有一定历史、科学价值或一般艺术价值,但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少的文物。 3、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个时代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较高艺术价值,但有某种缺陷的文物。 4、反映某一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或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5、反映某种文化类型和文化特征的、能说明某一历史问题有重要价值的文物。 6、时代较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一般,但经济价值较高的文物。 7、反映各地区、各民族的重要民俗文物。 8、反映历代著名艺术家或著名工匠的重要作品,一般艺术家的精品。 9、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重要价值的善本。 10、其他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国内外文物。 三、三级文物 1、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在全国或本地区存量较多的文物。 2、反映一个地区、一个民族或某一时代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但有某种缺陷的文物。 3、反映某一历史事件或人物,对研究某一历史问题有一定价值的文物。 4、反映某种文化类型特征的某一区域性的非主要文物。 5、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民俗文物。 6、反映某一历史时期艺术水平和工艺水平的作品,或艺术、工艺水平较高,但损伤较重的作品。 7、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一定价值的善本。 8、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国内文物。 四、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供参考) 1、玉器——时代确切,质地优良,遗存稀少,在艺术上和工艺上有特色或有研究价值的;有确切出土地点、款识或其他重要特征,可作为断代标准的;具有明显地方特点能代表一个区域作坊的;能反映某一时代风格和艺术水平的有关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的代表作。 2、陶器——能代表某一文化类型,其造型特殊,器形完整;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三彩中造型优美、色彩艳丽而器形完整的。 3、瓷器——时代确切,遗存稀少,在艺术上或工艺上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有年款或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标准的;造型、纹饰、釉色等能反映时代独创风格和浓郁民族色彩的;有文献记载的名瓷、历代著名窑别的代表作;元、明、清时期有重要研究价值的民窑瓷;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4、铜器——造型、纹饰精美,能代表一个时期工艺铸造技术水平的;有确切出土地点可作为断代依据的;铭文反映重大历史事件或重要历史人物的;书法艺术优美的;传世稀少并在工艺发展史上 有重要地位和科学价值的。 5、金银器——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工艺水平高超,造型或纹饰十分精美的。 6、石刻砖瓦——时代较早,有代表性的石刻;刻有年款或物主铭记可作为断代依据的造像碑;能直接反映社会生产、生活,神态生动、造型优美的石雕;技法精巧、内容丰富的画像石;有重要史料价值或艺术价值的碑刻墓志;文字或纹饰精美,历史价值重大的砖瓦。 7、书法绘画——元代以前比较完整的书画;唐以前艺术水平较高、首尾齐全有年款的写本;宋以前经卷中有作者或纪年且书法水平较高的;宋、元时代有名款或虽无名款而艺术水平极高的;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历史名人手迹;明清以来重要艺术流派或著名画家的精品。 8、甲骨——所记内容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龟甲、兽骨完整的;所刻文字精美或具有特点,对甲骨能起断代作用的。 9、符牌印章——文字精美、质料珍贵具有重要历史价值或很高艺术价值的玺印、封泥和符脾;明、清篆刻中主要流派或主要代表人物的代表作;历代重要历史人物的印章。 10、货币——在中国货币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且存世数量极少的或成套的货币以及钱范和钞版;具有重要影响的农民政权发行的货币中的珍品。 11、牙雕——时代确切,遗存稀少,在雕刻艺术史上具有重要价值的;典型反映民族工艺特点和工艺发展史的;各个时期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12、竹雕——时代确切,在竹雕工艺史上有独特风格或特征的;款识准确,可作为断代标准的;制作精巧、工艺水平极高的;著名工匠或艺术家的代表作。 13、漆器——款识准确,遗存稀少,能代表某一历史时期典型漆工艺品种的;造型、纹饰、雕工、色调、工艺水平高而完整无缺的;著名工匠的代表作。 14、珐琅——款式准确,遗存稀少,具有鲜明时代风格的;造型、纹饰、釉色、掐丝等工艺水平高而又完好的。 15、织绣——遗存稀少,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早期实物或实物印痕;时代较早,有准确的纪年及产地的;基本保持原色能代表一 个历史时代工艺技术水平的;色彩艳丽,纹饰精美,具有典型时代 特征的;历代名人使用、保存下来的的精品,著名工艺家的代表作。 16、古籍善本——宋、金、元旧刻;宋、元旧抄;明及明以前稿本及著名学者或藏书家抄本;明清著名学者或藏书家批校题跋;明刻、清抄中内容、版本、印刷技术上有特色或具有其他特点的稿本。 17、碑帖拓本——元代以前的碑帖拓本;明代整张拓片和罕见的拓本;早期初拓精本、多字本,原物重要且已佚失,拓本流传极少的清代或近代拓本。 18、武器——在重要战役(包括起义中)使用的、具有重要历史情节、数量稀少的某些武器;能代表一个历史阶段军械水平的武器;历代名人使用过的武器。 19、宣传品——反映民主革命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或由中共中央、地方党政组织印发、内容重要、数量稀少的传单、标语、宣传画、捷报、号外等。 20、证物——反映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政策,数量稀少,与各地区、各党派团体有直接关系,具有特殊历史情节的旗帜、印章、证件等。 21、文件——中国***重要会议文件原件;重要文件原件不存在的存世稀少的早期翻印件或具有特殊意义的早期翻印件;反映各党派团体的有关重要会议,具有重要历史价值的文件。 22、名人遗物——已故中国******、各党派团体***、著名爱国侨胞、社会知名人士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手稿、信札、题词、题字、签署件;或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生活用品。 注:二、三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可依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类推

文物依照其特点、历史文化背景、规模大小有很多分类,但没有统一的分类方法。主要有时代分类法、区域分类法、存在形态分类法、质地分类法、功用分类法、属性(性质)分类法、来源、价值分类法等等。

1,时代分类法

时代分类法是以文物制作的时代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任何文物都产生于一定的时代(年代),没有时代的文物是不存在的。有的文物由于流传及本身原因,时代一时尚难判明,这应属对文物的认识问题,和文物必产生于特定的时代是不同的问题,不能相提并论。

2,区域分类法

区域分类法,是以文物所在地点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文物有产生它的地点,或有出土地点,或有收藏地点,或有埋藏与建立的地点,总的来说,都有它的所在位置。

离开了具体的地点,文物是无法存在的。区域分类法,就是以此为根据,按照文物所在的区域实行归类。

它的优点是,通过区域文物归类,使人们对某个区域的文物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对研究该地区的历史提供比较全面的资料,特别是有利于加强对文物实行分区域的管理。

3,存在形态分类法

历史上遗留至今的文物,都以一定的形态存在于某个地方,这一点与文物都存在于一定的地区有相似之处。这里所谓的存在形态,是指文物的体量的动与静,直观的存在与隐蔽的存在,存在于收藏处所与存存散于社会等。

根据存在形态分类法的上述含义,在对文物进行归类时,具体划分方法为依文物体量的动与静分类。据此我们可以把文物划分为不可移动文和可移动文物。

4,质地分类法

质地分类法,是以制作文物的材料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分类的方法。文物是由一定的物质材料制作而成的文化遗物。由于所用物质材料的多样性,根据不同质地材料进行文物归类,是质地分类法的出发点。

5,功用分类法

功用分类法,是以文物的功用为标准,对文物进行归类的方法。文物作为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历史遗存,是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而制作的,换句话说,任何一种文物,都有它的用途。

人们不会去制作毫无用处的物品,不会去建造没有具体用途的建筑物,这是显而易见的。正由于此,在对文物分类时,通过对其功用的研究,可以把功用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文物聚为一类,形成不同的类别。

-文物

按性质分

正史:以纪传体、编年体的体例,记载帝王政绩、王朝历 史,人物传纪和经济、军事、文化、地理等诸方面情况的史书叫正史。如,通常所说的二十四史。除少数是个人著述(如司马迁的《史记》、范晔的《后汉书》、陈寿的《三国志》、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外,大部分正史是由官修的。

别史:主要指编年体、纪传体之外,杂记历代或一代史实的史书,如《东观汉纪》、《东都事略》、《大金国志》以及《通志》等史书都属于别史。由此可见,别史实际上是正史类史籍的重要补充部分,犹正史之别支,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别史类叙》中才有“犹 大宗之有别支”的说法。由著名学者创作的,有时与杂史难以区分。如《汉晋春秋》。

杂史:只记载一事之始末,一时之见闻或一家之私记,是带有掌故性的史书。它不同于纪、传、表、志等体例齐全的正史,也不同于关系一朝执 政的别史。它不受体例限 制,博录所闻,虽杂荒疏浅,却可弥补官修史书的疏漏与不足,包括家史,外史,小史,稗史,野史,逸史等类别。

野史:有别于官撰正史的民间编写的史书。

稗史:通常指记载闾巷风俗,民间琐事及旧闻之类的史籍,如清代人潘永因的《宋稗类钞》,近代人徐珂的《清稗类钞》。有时也泛指“野史”。

按体例分类

纪传体:纪传体史书创始于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它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用“本纪”叙述帝王;用“世家”记叙王侯封国和特殊人物;用“表”统系年代、世系及人物;用“书”或“志”记载典章制 度;用“列传”记人物、民 族及外国。历代修正史都以此为典范。又如《汉书》。有个别的正史没有书或者志,比如《三国志》

编年体:编年体史书按年、月、日顺序编写,以年月为经,以事实为纬,比较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 史事 件的联 系。以编年体记录历 史的方式最早起源于中 国。如《左传》、《资治通鉴》等都属于这一类。《春秋》是我 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

纪事本末体:创始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这种体裁的特点是以历 史事 件为纲,重要史事分别列目,独 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日顺序编写。现有九部纪事本末体的古籍。

国别体:国别体史书创始于《国语》。国别体史书是一部分国记事的历 史散文。分载多国历 史。如《战国策》都属于这一类。

按时空分类

通史:连贯地记叙各个时代的史实的史书称为通史,如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因为他记载了上自传说中的黄帝,下至汉武帝时代,历时三千多年的史实。

断代史:记载一朝一代历 史的史书称为断代史,创始于东汉班固的《汉书》。二十四史中除《史记》外,其余都属断代史。

按学科分类

记载各种专门学科历 史的史书称专史,如:经济史、思想史、文学史、史学史等。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品,分为下列25大类:

1、绘画

2、法书

3、碑帖

4、铜器

5、金银器

6、漆器

7、珐琅器

8、玉石器

9、雕塑

10、陶瓷

11、织绣

12、雕刻工艺

13、其他工艺

14、文具

15、生活用具

16、钟表仪器

17、珍宝

18、宗教文物

19、武备仪仗

20、帝后玺册

21、铭刻

22、外国文物

23、其他文物

24、古籍文献

25、古建藏品

1保护文物小知识

一,文物不同于艺术品

现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收藏热,其中既有文物又有艺术品,但是艺术品不等于文物,那么什么是文物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 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文物管理部门一般认为1966年以前的符合文物条件的才是文物—括号内是笔者加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的保护。

我国有文物法和实施条例,但是没有关于艺术品的法律,这给市场上的交易带来了混乱,使得许多收藏者被所谓的拍卖公司欺骗。但是文物管理部门对艺术品没有管理权限,这使得专空子者很是猖狂。

二,设立文物商店的条件

设立文物商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

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2百家号历史领域介绍怎么写

随着自媒体平台迅速崛起百度也给广大自媒体爱好者提供一个平台,一个可以发挥自己个人魅力直至影响世界的大舞台。

虽说百家号现在还处于发展期,有些功能还不太完善,不过由于百家的广告补贴比较高,许多自媒体人想来百家舞一把,可是往往在注册阶段就被领域、名字、介绍等绊住了。先来说一下领域吧:领域就是一个定位,一个归类,这是需要自媒体作者自己清晰确定的。

那到底选什么领域呢?这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我会什么?最擅长的什么?在哪方面能给别人带来帮助,提供价值?就可以选择相应或者相近的领域注册。还有在这里说明一下,百家号一共39个领域供大家选择的。

但是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历史领域,想选历史的朋友们可以再细分一下历史人物,历史文物等,就按细分的领域选就行了。2 自己对什么感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以有 有动力地冲破自媒体道路上的重重拦阻长期输出价值,提供干货。

3 我有什么样的资源?比如我身边很多各行各业的大牛,达人。可以利用你的自媒体思想加上他们的专业,打造网红顺理成章,收益就不用说了。

另外如果是企业主体,可以选企业业务相关的领域。如果是公司的产品运营人员,选相应的产品类型就可以了。

再来说一下名字:名字如同门面,看见就喜欢听见就有兴趣,想进去一探究竟。这样起名就成功了。

注意一下几点:1不能太宽泛,要细分,一看就知道你要表达什么。例如某某社会,这个就明显不行,社会如此广泛包罗万象的一个词,不适合做名称。

2不能带有团体,单位类似的字眼。是个人就凸显个人,例如有的是某某社团,可能真的是团队,但是账号主体是个人类型的话,这个就不太合适了。

名字一定要凸显你的领域,不能模糊。取名字的方式可以参考几种模式1名字加行业领域或内容:比如小李谈时代科技人物,或者是小李谈互联网科技,这种取名字的好处是不仅让受众知道作者个人,还可以知道作者讲什么类型的内容。

2地名加领域或者特色:这个针对当地的账号用的。例如南京旅游,旅游去南京。

这个取名字的原则就是简单明了,一看便知。不用怎么思考,用户体验比较好,也容易记忆。

3内容类型:这个原则就是让用户第一时间知道你要表达什么信息。例如足球大比拼,一看就知道你的内容是哪方面的;宗教一瞥,一看就明白说的是宗教方面的事情。

3关于古籍文物常识

鉴定古籍版本对收藏者的意义重大,版本学是从书籍的字体、纸张、版式、刀法、墨色、刻印、题跋、批稿、印章等方面来研究图书版本的,在鉴定一部比较完整的古籍(即全文、序跋、版式、刻工姓名等都具备)的情况下,所审阅、考察和判断的古籍版本不仅是文献,也是文物。鉴定版本是一项实践性、经验性较强的技术工作,其实质就是要熟悉旧书,熟悉版本,从而能举一反三。学习版本鉴定方法最好是多看、多比较、多实践,俗语说“百闻不如一见”,纸上谈兵是永远行不通的。还要懂一些金石学、印章、目录学的知识,笔者对古籍版本研究已有10多年了,收藏各种宋、元、明、清、民国版本达500多册。

在长期实践中,笔者逐步掌握了鉴定古籍版本的一般规律,形成一套鉴定的程式,每当鉴定一种版本,我首先要揭开卷首看一看,从字体、版式、纸张的特点来判断一下,是何朝何时所刻,也可以从书名、编著者、校订人的姓名来作参考,心中有了底,再考证真伪,详看序跋、目录、卷末、书尾,查找有无牌记、封面、刊工姓名等。我的鉴定经验是:

字体鉴定。不同年代、不同地区刻本字体都有不同,如北宋早期多用欧体,瘦劲清秀,丰厚淳朴。南宋刻字多用柳体,工整有力。金代多用柳体。元代初期似宋,后仿赵孟兆页体,流利活泼,柔软圆润,官家刻本不惜重金,故字体工整漂亮,而书坊以刻书营利为目的,贪多求快,字体多恶劣粗俗。明刻本保留元末遗风,自嘉靖年起变化成一种横平竖直、横细竖粗、直挺整齐严谨的长方形字体,清刻本多为仿宋体,尤显柔美、秀丽,令人耳目一新,但以后字体变得呆板,字行密集如涂鸦一片,很不雅观。

版式。北宋早期多白口,后期左右栏,版心为刻工姓名和字数,南宋四周双栏,元代也是如此,只是鱼尾多,行间更窄,书口更阔,明初刻本多承元刻版式,内府刻本字大行疏,独具一格。正德以后仿宋版格式,并且出现毛氏汲古阁刻本的名家雕刻版本,清武英殿刻本最好辨认。

印纸。书坊刻本大多用价格低廉的劣质纸印书,官家刻本纸张要好一些,宫廷刻本印纸更好,要分清竹纸、棉纸、麻纸、皮纸的不同,宋刻本主要用麻纸和竹纸,白棉纸印本是嘉靖刻本的特点,万历多用竹纸、黄棉纸,清代刻本印纸繁多。

墨色、刀法。宋代刻印书籍,用墨比较讲究,墨色浓厚似漆,字黑纸白,十分显眼,宋版刻工刀法较精细认真,笔划不苟。元版墨色较混,刀法生硬而无力,明代一些仿宋刻本,形似原版,细加比较,差强人意。

装帧。宋代书籍主要是蝴蝶装,少有施用装,南宋出现色背装,流行于明嘉靖、隆庆时,至万历开始广泛用线装形式。

序跋、版记、避讳字。看序跋作者查年代,看版记知坊刻本、官刻本、私刻本,各个朝代的皇帝姓名都有避讳。

题跋。藏书印章,题跋内容较广,清代很多藏书家,精于版本鉴定,经验丰富,见多识广,他们的题跋多有百年之论,可供后人参考,藏书印章是藏书家钤印在藏本上表示所有权和鉴定意见的信物,以及藏书印章。

行款字数。伪本的鉴定,如宋嘉定刻本为半页7行,行15字,小字双行,宋代黄善夫刻本为半页10行,行18字,注文双字,行24字,四周双边,左有耳,耳记篇名。

综上所述,古版本的鉴定较为复杂,以上只是笔者收藏古籍版本的一些初浅体会,供藏友参考

4有关文物的知识

文物作用的大小,是由文物价值的高低决定的。

文物的作用主要有史料作用、借鉴作用、教育作用。 文物的史料作用 可证实文献之记载,校正文献之谬误,补充文献记载之缺佚。

对无文字记载的史前社会,文物则是研究、恢复其社会面貌的实物史料 文物的证史作用 中国古代文献是中国的文化宝库。而丰富多彩的文物,对古文献记载的证实,不仅增加了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可靠性与珍贵性,而且又增加了实物资料,成为文献记载的真实见证。

从另一个角度讲,文物可以证明文献记载的历史将文献和文物密切结合,相互印证,对社会历史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文物与文献相互印证,相吻合者已不乏其例。

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了商代的世系。河南省安阳殷墟出土的大批甲骨文中对商王世系的记载,经考证与《史记》记载基本相符《史记·孙武吴起列传》中,记载了孙武仕吴孙膑仕齐并各有兵法传世的史实,《汉书·艺文志》中也作了著录。

此后,《孙子兵法》不传,众说不一。山东省临沂县银雀山汉墓中同时出土《孙子兵法》和《孙膑兵法》竹简,从而证明《史记》和《汉书》记载的正确,使自隋代以来的疑问和误传得以澄清。

《后汉书·礼仪志》 中记载的玉柙 (玉衣)葬制,也由河北、江苏、安徽、山东、陕西、河南、广东、北京等地出土的完整玉衣或玉衣上的玉片及所使用的金缕、银缕、铜缕等得到证实。 文物的正史作用 在古代,有些史籍在传抄过程中出现错误,有些在流传中缺佚,有些被统治阶级删改等,这就使文物的正史作用有了极其珍贵的价值。

它的表现是校正古籍记载之谬误,订正史传,纠正错讹。 在古代,金石学家以金石文字正诸史之谬误,取得了很大成绩。

但只限于金石,现在可利用各类文物中的资料订正文献记载。这就使文物的作用在更大的范围内得以发挥。

在地方志中对一些古迹的记载,由于时代的限制,缺乏资料,又未实地调查,往往以一些传说为据,使记载失实。随着文物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少已得以澄清,如河北省磁县许多古,在地方志等古籍中称为“曹操七十二疑”,但经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所获得的文物资料(包括墓志)证明并非曹操七十二疑,而是北朝墓群,是东魏、北齐的皇室及王公贵族墓地。

在古文献中,往往记载一些生产和生活器物的状况,这些记载又往往被认为是它们产生的时间,以导致错误。《韩非子》、《周礼》中,有关于髹漆的记载,有人据此认为薄板胎漆器出现于战国中期。

实际上中国漆器出现于新石器时代,在浙江省余姚县河姆渡遗址即出土有漆器,商代遗址和墓葬中更有多处发现。这些出土文物,都校正了《韩非子》和《周礼》的记载。

文物的补史作用 对无文字可考的历史提供实物资料,以研究和恢复其历史面貌;对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则补文字记载的缺佚,以提供比文字记载更丰富多彩的资料。 中国的各种古籍,是研究不同时期历史的宝贵资料。

但不可忽视的是正史和其他古籍,受阶级局限和当时条件的限制,有大量史实,特别是关于劳动生产者的史实并未被记载,使为数众多的史实失传,还有不少史籍在历史上散失不传,许多史实被湮没。同时,人类社会是一个极为复杂的整体,文献记载的史实,年代愈早的文献,记载的史实愈简略,甚或不予记载,这就使许许多多能说明社会各个方面的史实缺载。

各个历史时期丰富多彩的文物,完全可以弥补文献记载的不足。文物本身储存的信息,可以为研究不同问题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而有文字的文物,如甲骨文金文、竹木简牍、帛书、古写本、古印本、石刻等,更是直接记载了历史的不同方面,保存了大量历史资料,从而使人们得以了解某些方面的真实情况。湖北省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 5种秦法律文书竹简,其内容远远超过了李悝《法经》的范畴,已具备刑法、诉讼法、民法、军法、行政法、经济法等方面的内容。

湖南省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中出土的帛书中,有5种医书,成书年代都早于《黄帝内经》,在内容上没有五行学说的痕迹,填补了中国早期医学史上的空白。 文物的史料功能 文物作为实物史料,其证史、正史、补史的作用是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文物作用的第一步。

在完成第一步工作之后,还要运用这些可信而翔实的资料,研究历史,促进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 文物史料对专门史的研究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农业史、畜牧业史、纺织史、陶瓷史、冶金史、建筑史、交通史、天文史、雕塑史、医药史等专业史的研究,都离不开文物史料,特别是原始社会无文字记载,只有依靠文物史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文物的物质成分和所储存的信息了解的越来越清楚,可为专门史的研究和撰写提供更加详细和精确的资料。

文物作为有形的物体,在绘画、雕塑等一些专门史的研究中,是十分形象生动的实物史料。它比文献资料有更加特殊的价值。

在研究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族形式方面,文物同样具有特殊价值。在研究中只依靠文献资料,只作文字描述,不易给人一个形象概念,若增加文物史料,插图与文字配合,人们一看就清楚了。

人们从古建筑、绘画、雕塑等形式上,就比较容易了解中国。

5我喜欢关于文物的知识

文物的定义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

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二,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

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文物的范围文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它的范围很广,涉及各个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下列各项应由国家保护: (一)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二) 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三) 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四) 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五) 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古代文物古代文物指古代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的遗迹和遗物,也称古代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遗存,范围十分广泛。

古代文物分两部分。其一是文物史迹,即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等。

其二是文化遗物,包括内容很广,其中主要的是各种古器物、古书画和古文献。近现代文物 近现代文物主要有革命文物、民族文物和民俗文物等。

革命文物是中国人民革命斗争中遗留下来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和纪念物。民族文物是反映一个民族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迹和遗物,具有本民族的特色。

民俗文物是反映民间风俗、习惯等民俗现象的遗迹和遗物。 文物价值的客观性从整体来看,文物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历史遗存。

三者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存在于物质文化遗存之中,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就某处遗迹、某件遗物来讲,并不都具有三个价值,但一般都具有历史价值,同时具有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

一处不可移动文物,若由若干个体组成,内容丰富,一般都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而每件器物,并不都如此。

文物的历史价值文物的时代特点即历史性,能帮助人们去恢复历史的本来面貌。这是文物历史价值的重要反映。

研究旧石器时代的原始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只有依靠旧石器时代的遗迹和遗物。新石器时代社会面貌的研究与复原,除参考民族志材料外,最根本的还是依据这个时期的遗迹和遗物。

一部原始社会史,除了文献所载远古传说故事和民族志材料可供参考外,最根本的是根据这个时期的遗迹与遗物,综合研究后才能写成。文物的艺术价值 文物的艺术价值内涵极其丰富,就其主要方面而言,有审美、欣赏、愉悦 (消遣)、借鉴以及美术史料等价值。

它们之间既相互渗透,又相互制约。 审美价值主要是从美学的深层次给人以艺术启迪和美的享受。

欣赏价值主要是从观赏角度给人以精神作用,陶冶人的情操。愉悦价值主要是给人以娱乐、消遣。

借鉴作用主要是从中吸取精华,在表现形式、手法技巧等方面学习借鉴以创新。至于美术史料价值,主要是作为研究美术史的实物资料。

文物的科学价值文物的科学价值主要包括知识、科学、技术等内涵。历史遗迹和遗物从不同角度和侧面反映了产生它的那个时代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水平,说明那个时代的社会经济、军事、文化状况。

按照唯物史观来看,劳动生产者所创造的一切,都受到当时生产力水平的限制,超越当时科学技术水平的产品是制造不出来的。文物的史料作用及功能 文物的史料作用是可证实文献之记载,校正文献之谬误,补充文献记载之缺佚。

对无文字记载的史前社会,文物则是研究、恢复其社会面貌的实物史料。 文物作为实物史料,其证史、正史、补史的作用是开展科学研究,发挥文物作用的第一步。

在完成第一步工作之后,还要运用这些可信而翔实的资料,研究历史,促进科学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 文物的证史作用中国古代文献是中国的文化宝库。

而丰富多采的文物,对古文献记载的证实,不仅增加了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可靠性与珍贵性,而且又增加了实物资料,成为文献记载的真实见证。从另一个角度讲,文物可以证明文献记载的历史。

将文献和文物密切结合,相互印证,对社会历史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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