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打动我的不是卖血,而是那些家庭里的温情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1浏览:5收藏

《许三观卖血记》打动我的不是卖血,而是那些家庭里的温情,第1张

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讲述淳朴善良的许三观,一生的11次卖血,每一次卖血换来的钱都让许三观和他的家庭在面临困难时,成功的渡过难关,而小说里打动我的不是卖血,而是那些在小说中处处流露的家庭里的温情。

一、用嘴做菜

闹饥荒,全家人喝了几个月的玉米粥,赶上许三观过生日,许玉兰还记得,所以他特意给许三观煮了两碗玉米粥,而且在玉米粥里,她还特意加了白糖。可是为饥饿所迫的孩子们眼里只剩下吃,为许三观准备的玉米粥也只能转给三个孩子了,许三观只感叹饥荒久了,连白糖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了。

 于是晚上一家人躺在床上时,他提出要为一家人都做一道菜。

三乐要吃肉,许三观做了一道红烧肉,给他切了四片肉,他细腻地说着每一个细节,比如放上酱油,放上一点五香,放上一点黄酒。

听得许玉兰和孩子们直吞口水,他便说这红烧肉是给三乐做的,不准他们吞口水。

二乐也要红烧肉,许三观便给他切了五片肉,做了一道。

三乐也要红烧肉,许三观便给他切了六片肉,做了一道。

他又绘声绘色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给自己,他做了一道他每次卖血后都要吃的爆炒猪肝,屋子里一片吞口水的声音。

“许三观说:‘这爆炒猪肝是我的菜,一乐,二乐,三乐,还有你许玉兰,你们都在吞口水,你们都在抢我的菜吃。’”

“说着许三观高兴地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尝我的爆炒猪肝吧。’”

在苦难之时,如何苦中作乐,如何坚强而不失幽默地活着,如何将一家人的重担扛在肩上,许三观除了卖血,他做了更多。

二、一乐吃面

用嘴做菜这事过去的第二天,为了让自己家人吃顿好的,许三观便去卖血了。拿着卖血的钱,他要带全家人下馆子。可是用自己的血钱,请一乐这个给别人养的儿子吃好的,许三观觉得对不起自己,当王八没有这样当的。他给一乐5毛钱,让他买红薯吃,其他人下馆子吃面条。

红薯填不饱一乐的肚子,一乐觉得委屈去找所谓的亲爹何小勇,何小勇根本不认他。一乐生气地离家出走,对人说谁要是给自己一碗面,谁就是他的爹。

许玉兰找不到儿子干着急,许三观无奈也去找,他在邻居门口找到了一乐,因为一乐饿了,一乐说的是:“你就是再不把我当亲儿子,也比何小勇疼我。”

许三观看一乐走不动了,便让一乐爬到背上,一边背起他,一边不住地骂一乐,许三观生气,气一乐竟然真要走。他一路背一路骂。一乐却渐渐看到胜利饭店的灯光。

“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

许三观不骂了,余华这里用了“温和”这个词,许三观温和的说“是的”

许三观当王八当到家了,他委屈,他不甘,他愤怒,他咒骂,但只是这“温和”一词便道出任何事情也无法磨灭他骨子里的“善”

三、许玉兰被批斗

许玉兰被当成妓女挨批斗,站街示众,一乐二乐都不愿意去给妈妈送饭。

三乐愿意,可是许三观信不着他,许三观只能自己给许玉兰送饭。

许三观看着许玉兰整日站在那里,胸前挂着木板,心里很难受。饭盒里表面上全是米饭,没有菜,许三观在她身边站着,应付着从身旁路过的人。有人问许三观怎么只给她吃米饭?许三观说:“我不能给他吃好的。吃好的我就是包庇她了,我让她吃米饭不吃菜,也是在批斗她”等路人走远了,许三观才对许玉兰说:“菜藏在米饭下面,现在没有人,你快吃口菜。”“这是我偷偷给你做的,儿子们都不知道。”

有人要求在家里也要开批斗会,于是许三观、许玉兰,一乐二乐三乐五人在家里开批斗会。面对儿子对许玉兰的嫌弃和不理解。许三观主动承认自己和林芬芳的事情,告诉孩子们,每个人都会犯错。

无论经历任何的艰难困苦,两个人若想相伴一生,又怎能缺得了相互扶持,理解与包容。

四、在宾馆中

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给一乐攒钱看病,他三个月卖了三次血,3天卖了两次,浑身发冷,被人救起躺在宾馆中盖着两层棉被。他对同宿的老头闲聊时讲出了那样一番话。

他说儿子得了肝炎,在医院里,我得赶紧把钱筹够了送去,我要是歇上几个月再卖血,我儿女就没钱治病了……“

他说他活到五十岁了,做人是什么滋味,全知道了,死了也可以说是赚了。儿子一乐才只有二十一岁,他还没有好好做人呢,他连个女人都没有娶,他还没有做过人,他要是死了,那就太吃亏了

此时的许三观已经不再纠结一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但一乐就是他的儿子。

但就像余华所说许三观究其一生在追求平等,为了儿子,许三观也在求一份平等,自己活了大半辈子既然是赚的,他便不想让儿子白来一世,没成家,没娶女人,没经历任何事,便匆匆离开,哪怕牺牲自己来救儿子,也是公平的。

办完公事,刚刚来到老城区的一家书店,天空就飘起了绵绵细雨。我没有带伞,忙不迭地溜进书店,朝门外轻轻弹掉身上的雨珠,同老板寒暄数语后,便一边翻看杂志一边避雨。这是一家我时常光顾的书店,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大姐,我每次购书,都会享受非常优惠的折扣。来到这家书店就像置身于自己的书房,买或不买,都可尽情翻阅,不必担心会遭遇老板厌嫌的白眼。外面的小雨淅淅沥沥,徜徉在温馨的书店里,一股绵柔的暖流缓缓盈满心头。

  我在看一本刊有自己文章的杂志时,身旁两位身穿校服的女中学生,正捧着一本新上市的青春杂志窃窃私语。其中一位头扎马尾的女生说:“我口袋里就剩6元了,买不了。”另一短发女孩也非常惋惜地道:“我身上也只有2元了,还要留着坐公交,要不下次再买吧。下次我们合资买,轮流看。”很明显,两个女孩都看中了那本刚刚上市的杂志,却苦于囊中羞涩而购买不得。扎着马尾的女生不再言语,但依旧盯着杂志的封面唉声叹气。

  这个时候,我上前去问:“小姑娘,这本杂志定价多少?”马尾女孩面色绯红道:10元。”我从包里掏出20元递给她:“拿去买两本吧,你们一人一本,不必轮流看。”女孩连忙推脱说:“不用不用,我们下次过来再买。”打眼一看,就知这两个女孩都是酷爱学习的学生,我将钱塞给她说:“没事的,就算我借给你们的,赶紧买下吧。”短发女孩怯怯地说:“那叔叔,我们就先借用一下你的钱,书店老板认识我们,我俩都是旁边中学的学生,跑不了。请问怎么称呼你呀?你啥时候再来书店?到时我们把钱还给你。”我莞尔一笑说:“不用还,我乐意帮助喜爱阅读的好孩子。”短发女孩正色道:“不让我们还,那我们就不借。”我实在没有办法,于是妥协道:“那好吧,我明天这个时候过来。”直到我说出了自己的姓名,她们才接过钱,欢欣雀跃地买了单。我也因自己的一个小善举,而心生愉悦。

  外面的小雨依旧绵密,走出书店,我上了一辆公交车,在滚滚人流中往家的方向驶去。后来因为忙碌,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去书店。

  一个阳光和煦的周末,我再度光临那家书店,刚走进去就被老板拦住说:“哎呀,你终于来了!这段时间可苦了那两个学生了。”我不明所以。书店老板解释说:“有两个女生天天放学后过来等你,说要还你借给她们的20元钱。那俩孩子接连来了一个星期都没等到你,就把钱和准备送给你的书签放我这里了,她们告诉了我你的名字,拜托我见到你时转交给你。”我恍然大悟。其实我早就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了。20块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我帮助那两个喜欢阅读的学生,也是发自肺腑的热情。现如今,身边的年轻人鲜有喜欢纸质阅读的,在书店邂逅那两个女孩,于我而言也算遇到了陌生的知己,但没想到我的善意,却给她们带来了“烦扰”。

  我接过那枚签了名的精致书签,推开书店老板递过来的20元钱,说:“书签我收了,但这钱我不要,麻烦你再转交给她们吧,爱读书的孩子都值得帮助。”书店老板一筹莫展,说:“你们这些读书人真有意思,20块钱推来推去的,不嫌麻烦啊?”我笑说:“这就是与书结缘后内心所散发出的气韵,书签足以表达了心意。就像读者来到你的书店,买与不买你都不介意,你经营的是文化,营造的是氛围,烹饪的是精神食粮,提供的是心灵栖息之地。”书店老板被我说得无比羞赧,说:“其实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我就是喜欢与读书的人结识,读书的人大都平静单纯,气韵淡雅,所以哪怕他们不买书,只是来我的书店随便看看,我也会感到非常开心。”

  文字里的真善美,会影响现实中的每个人。所以我敢肯定地说,在这个温馨清雅的书店里,必然还会发生很多微不足道的温暖故事。而我的平凡举动,只是沧海一粟而已。

终于熬夜追完了这本书,等到凶手谜底揭晓,悬着的心稳妥的放下。不曾想,在快奔30的年纪,还会废寝忘食的花15小时11分钟去看一本书。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

看到书的封面“让厌倦看书的学生变成嗜书如命的书虫,唤醒每个读者的少年梦。”

下意识肯定有夸大宣传的成分,也太自命不凡,抱着打假的心态来读。读罢,以后给10岁以上的小孩子荐书,一定要算上这本。英文书名Boy's life,直译男孩的生活,青春期的少年一定会爱上这本书,谋杀、命案、霸凌、刺激、挚友、秘密、探险,当10来岁的男孩以第一人称说起这些魔幻的故事时,没有人想错过 ,包括女孩、大人。

故事是关于一场清晨的谋杀、一辆单车、一条名叫叛徒的爱犬、一帮朋友、一群生活在奇风镇人们。由谋杀展开的故事,加上魔幻色彩、奇异元素的加持,令人拿起不忍放下陷入无法自拔的阅读超强引力。明知这世上没有鬼,却依然执着的相信科里所经历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发生的,被野性不羁的生命力和想象力吸引。完全由故事情节攫住,看到恐怖紧张的描写,还是会心颤不止,身临大片的刺激感。

《奇风岁月》是麦卡蒙“为自己而写”的自传式小说,一个12岁男孩对于力量、速度、真相、未知的好奇心和追逐,每个男孩的童年成长都能找到痕迹和共鸣。成年人能透过小说重温自己的少年时代,回到故乡,记忆不带偏差的记起儿时的玩伴、邻居、祖父母,自己所拥有的和胡思乱想害怕的东西。一本书,在少年时读和长大后读,带来的触动和思考是有所不同的。

可以说在《奇风岁月》里谈了很多话题和社会现象。

                        亲子关系

奇风镇里有太多迥异的父子关系。你总会在下一代的身上看到上一代的影子,基因遗传的神奇之处。

科里和父亲汤姆之间的模仿父子式关系让人羡慕,汤姆作为父亲,身上有对孩子深深的爱、保护、理解、尊重、支持、平等。

父亲汤姆和爷爷,弗农和他爸爸,尼莫和他的强势母亲和懦弱父亲。爷爷和弗农爸爸都有着专权强硬、尖酸刻薄的性格特征,高压输入打击教育,忽视儿子的感受,拒绝倾听儿子的想法。这种父子关系更像是现实的常态、敏感易碎。

暴躁父亲和暴躁儿子的组合更是比比皆是。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做一个合格优秀的父母亲并不是每个大人都能行。

                    种族歧视&偏见

种族歧视一直都存在,从黑人到亚裔非美籍歧视。女王和历代黑人群体所作的所有反抗和请愿都是为了自由和生存,而打破根深蒂固的阶级壁垒之路漫长曲折。

人人反对偏见,可人人都有偏见。承认偏见,改变偏见,都需要勇气和行动。

                  教育&校园霸凌

求学路上,不是每个孩子都能遇良师,不是每个教师都称职。

一天到晚被老师骂蠢材,真的是地狱,亲历过更能感同身受。信心的崩塌就在一瞬,不仅是对自己的自暴自弃,更是对学校、同学、老师、家长的失望。体罚、言语侮辱、精神暴力、孤立,都能毁掉一个孩子,间接毁掉一个家庭。小科里的勇敢反抗和斗争,父母的道歉和捍卫,拍手称赞。

当我成年后,回看这些不同的校园霸凌、孤立、嘲讽、挤兑时,我一直感到抱歉和自责,迫于压力、自私、自卑、自卫,尽管没有参与霸凌,无所作为的旁观默许我们何尝不是帮凶,间接杀人也是错。如果能倒退,我一定会勇敢站出来,不会怂,那个朋友也不会失去。

                  失业&变革发展

时代抛弃你,连声招呼都不会打。

送奶工的消失,超级超市的爆火。一个行业消亡,一个行业兴盛,都是时代的起伏而已。只有亲历失业,方知打击深重。很不幸,我赶上了失业,成了失业一员。起初会怨这个时代太不公,后来接受一切重新找工作拒绝拒绝再拒绝。改变不了时代,就改变自己。

只要跨过这道坎,未来不见得一马平川,但已不怕。

                    战争&生死

美国不长的几百年历史,都和战争有关。

会在很多美国小说中看到南北战争、纳粹分子、越南战争。缺乏推理逻辑,快结尾才知晓凶手是谁。看的我大脑皮层发紧,心跳加速。上年纪后,真的是看不得悬疑、刺激的场面不管是书还是影视,心脏真的承受不住。

我已经忘了初次经历亲人去世的感受,太小记忆模糊失真。真正对死亡的感受是,家里的从小养到大的狗狗,狗妈妈和狗崽崽的离世。永远不会忘的狗狗眼泪汪汪,一看狗狗眼,全家人的心就抽紧难受想哭。狗狗眼里的情感是变得,主人是能看到它的快乐、不舍、伤心的。两条狗陪伴了我们10多年,走后在没有勇气去养一条,受不了离开的想念和割舍。

成长,死亡,人生必修课。

小说的第五部分:永远的奇风镇,更像是番外。像美好的**结尾带着点遗憾。

读者好奇的小镇里的每个人的结局都一一有解。可爱和可恨的都是人,很庆幸,每个人,都在按自己的人生轨道前进。科里的小家庭美满,妻子体贴,孩子可爱。约翰尼成了警探,本成了股票经纪人,天才魔女与世界依然对峙 ,戈萨和戈多兄弟的不同结局都是个人选择的因果。孤儿院里打破了肤色歧视,“树懒”莱特富特先生也太有趣了。奇风镇变得落寞,又变的不同以往。

我在《奇风岁月》里,读到乡愁。乡愁就是如此吧,总是长大离乡后才想起家乡,近乡情怯、落叶归根。每个人的故乡不同又相同,从小

《许三观卖血记》打动我的不是卖血,而是那些家庭里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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