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2浏览:2收藏

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第1张

规章制度来源:东莞图书馆

  外借处借书规则

  一、验证入库,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二、请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阅览图书每次限取一册。

  三、每证最多可借图书三册,且所借图书总金额以不超过押金为限。

  四、借书期限为30天,超期每天须交滞纳金一角。

  五、到期如需续期者,可电话续借或携带借书证到借阅处办理续借手续,每本书只可续借一次。(续借电话:社科2119711、自科2119709)

  六、图书进行外借登记後,请核对登记情况并查看图书有无破损、缺页、涂污,发现问题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并由工作人员作技术处理。图书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携出书库。

  七、爱护书刊,请勿在图书上折页、勾画、圈点、撕割,如有损坏或遗失图书等情况,按 《东莞市图书馆读者损坏、遗失书刊情况赔偿的规定》处理。

  八、请将携带物品交读者存包处保管,不得将挂包、食品、饮料、书籍等物品带入书库。

  九、请保持安静,严禁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抛垃圾。

  十、请家长勿带小孩入书库,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借阅图书。

  报刊阅览室阅览规则

  一、 开架报刊,可自由取阅,每次限一份(册),看完後请自觉放回原处。

  二、 需要咨询、查找过期报刊信息,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并先填写咨询登记表。

  三、 不得携带包裹、食品、书报等入室,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本室概不负责。

  四、 请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喧哗、吸烟和随地吐痰。

  五、 请爱护公物,严禁剪割、涂污、损坏报刊资料,如有发现,视情节轻重酌情赔偿;如有盗窃行为者,即取消其借书证或阅览证,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工具书阅览室规则

  一、本室图书资料,只供阅览,不得自带书刊入内。

  二、闭架的图书资料,读者凭借书证或有效身份证换取阅览牌後由工作人员协助取阅;开架的图书,读者阅後请放在书车上由工作人员统一归架。

  三、查阅古籍线装书者,要凭单位证明并说明内容和用途。

  四、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

  五、读者查阅资料後,请登记《查阅图书资料登记表》。

  六、请爱护图书,保持安静,注意卫生。

  电子阅览室读者守则

  一、凭本人"电子阅览证"入室。无证读者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并交押金50元方可上机。单人单机,对号入座。

  二、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中小学生及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恕不接待。

  三、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秽色情等信息;不得玩电脑游戏。

  四、不得在本室电脑上使用自带的磁盤、光碟。

  五、不得携带挂包、食品、饮料、书籍入内,所带物品可交读者存包处保管。

  六、要爱护室内设施。如有损坏,按设备的原价赔偿。

  七、每次上机时间不能超过两小时,有空闲机时上机时间可适当延长。

  八、要保持环境清静、卫生。

  自 修 室 规 则

  一、读者衣著应整洁,大方。穿内衣、背心、拖鞋或赤脚者谢绝入内。

  二、不得在室内追逐、嬉戏、睡觉。

  三、手机和传呼机须调至振动功能,来电请到室外接听,不得高声说话,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四、室内禁止吸烟与乱抛纸屑、杂物。

  五、不得以个人物品占据阅览座位。

  读者损坏、遗失书刊赔偿的规定

  一、读者办理借阅我馆书刊资料手续时,须当面检查原书。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声明,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借书人负责赔偿。

  二、书刊封面、封底被污损,不影响正文的图书按原价10%赔款。

  三、书刊正文被污损较少的按书刊原价20%赔款,污损较严重的按书刊原价30%-50%赔款,严重污损的按书刊原价赔款。

  四、书刊丢失,可赔偿原书刊;不能赔偿原书刊的,按原价3-5倍赔款;在赔款手续办理两个月内若归还原书刊,可凭收据退款。

  五、珍贵书刊、绝版书刊污损、丢失,视书刊价值另行决定赔偿数额。

  六、对有意破坏书刊(如裁割、撕裂等)者,除按书刊污损赔偿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七、对偷盗书刊者,除收回原书外,并交送公安部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八、读者损坏的书刊经办理赔款後,一律收归我馆处理。

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图书馆哪些书不外借一般是各图书馆自己制定外借典藏制度进行规范,而且不同图书馆也不尽相同。不过,珍贵古籍不外借是业内共识,大部头的百科全书和以查阅为主的各种工具书主要供馆内阅览,也是图书馆的通行做法。

在图书馆应遵守如下规则:

1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由门禁通道入馆,经检测仪通道出馆。不得冒名使用他人校园卡,无校园卡人员入馆在保安室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2举止文明,仪容整洁。凡穿背心,裤衩、拖鞋或衣着过于暴露者谢绝入馆。

3保持馆内安静,勿高声喧哗,请自觉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接听手机应避免影响他人。

4自觉维护馆内良好秩序,进出不拥挤,不抢占座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5保持馆内清洁,请勿在馆内乱扔纸屑、杂物,勿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吃零食以及在墙壁、门窗、桌椅上涂沫刻画,不得携带宠物进馆。

6禁止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7爱护文献资料、设备和其他一切设施,损坏公物要照章赔偿。

8读者入馆应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争做文明读者。

图书馆由学校一名副校长分管,有正副馆长共3人。馆内分设十个部(室),即办公室、资源建设部、编目部、流通阅览一部、流通阅览二部、流通阅览三部、情报与自动化部、教学部、科技查新站和信息管理研究所。正式工作人员100名,非正式工作人员24名,在正式工作人员中,正高职称1名,副高职称13名,中级职称50名,初级职称29名。

在制度建设方面,该馆根据新时期工作的需要,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努力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做好建章立制工作。2004年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整合原有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广泛征求全馆员工意见,经馆务会议讨论决定并报主管校长同意,制定并实施了《福州大学图书馆规章制度汇编》,内容涉及岗位职责、业务工作、读者服务、行政及设备管理和安全卫生等方面。实现了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图书馆已全面实现计算机现代化管理。文献采访、编目、典藏、流通、阅览、读者查询、参考咨询、文献传递等业务全流程采用网络管理,并配有较完备的数字化服务设施,现有计算机设备850台(套),其中电子阅览室文献查阅用机500多台,工作员用机80多台(件),流通部目录检索用机41台,网络交换设备71台(套),小型机服务器4台(套),PC服务器20多台,投影机8台,LED两套,门禁系统1套。经过“十五”以来重点建设,学校建成了大容量SUN存储系统,购置IBM4500,IBM4800存储系统,使存储容量达80TB,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质的数据库检索、全文下载等服务。学校还全面采用易信图书馆信息网络系统,进一步提高了系统整体的可管理性,满足学校资源共享的需要,为广大读者和图书馆馆员带来更多的方便,实现了我校图书馆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

东莞图书馆借书规则

规章制度来源:东莞图书馆  外借处借书规则   一、验证入库,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  二、请按规定正确使用代书板,阅览图书每次限取...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