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广西桂林兴安有什么名胜古迹,历史文化,风土人情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2浏览:4收藏

我的家乡广西桂林兴安有什么名胜古迹,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第1张

历史沿革兴安历史悠久,远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居住,春秋战国时期今县境属楚国疆土。[1]  兴安古属百越。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凿成灵渠后的第三年,即平定岭南,统一六国,实行郡县制。在今全州县咸水乡设立了零陵县,由长沙郡管辖。当时,兴安境内东北部的湘江流域,全属零陵县治。而西南的漓江流域,则属桂林郡。[2]  公元前206年,刘邦建立汉朝。南海郡的龙川令赵佗却趁楚汉相争,无法顾及岭南,而夺下桂林与象郡,建立了南越国。赵佗势力延伸至越城岭地区,今兴安的西南部成为南越国的北方前线。赵佗不仅加固了位于溶江的古秦城,还在今兴安县城附近修建了越城。这就是后来古籍中提到的越城峤。公元前112年,汉武帝平定了岭南,次年南越灭亡。汉武帝将原来的南越国分为九郡,统归交趾刺使部。又在今临桂(包括桂林市)、阳朔、永福、灵川和兴安西南部等地设立始安县,属零陵郡,归荆州刺使部管辖。三国时期,始安县升格为郡,但仍归荆州刺使部。西晋,始安划归广州郡管辖,而兴安境内的湘江流域一带仍属零陵郡。[2]  晋永嘉元年(370年),荆州郡将今属全州、灌阳等地分出来,成立湘州,始安郡亦随之划归湘州。南北朝的梁武帝天监六年(507年),广州郡被分割,在桂林设置了桂州,始安郡划归桂州管辖。至陈朝,原来属零陵郡的今兴安湘江流域一带,被并入了始安县,兴安县的范围基本确定,并完全脱离了零陵郡,其地北至界首镇与全州相邻,南至高尚、溶江与灵川为邻,西至越城岭深处,包括大、小溶江流域的金石、华江,与龙胜、灵川、资源为界,东至都庞岭深山,与全州、灌阳为邻。隋朝统一中国后,始安县仍归始安郡管,兴安整个县境都归入了今日之广西。隋亡,唐帝国撤郡建州,增加了州县,使行政区划范围缩小,以便管理。武德四年(621年),唐高祖李渊派大将李靖击溃后梁皇帝肖铣,收降岭南五十余城,在始安县内划出了今日的兴安地区,设置了新的临源县(因兴安县是湘江、漓江的发源地),隶属桂州,县城设在城台岭上(今兴安中学、兴安二中校址)。[2]  唐代宗大历三年(768年),桂州将领朱济时与广州番禺的冯崇道叛唐,朱攻下了周围10余座州县城池,而临源县内官民坚守,朱久攻不下。后朱济时被容管经略使王平定,唐代宗为表彰全县官民忠义,将县名改为“全义县”。所以,柳宗元歌颂吏治改革的名文《全义县复北门记》,已没有临源之名。唐末,湖南马殷趁农民起义之机,攻占桂州、贺州、柳州等多个州县,908年自称楚帝。此时后晋皇帝重贵虽已无法管理马殷占领的全义县,但他在开运三年(946年)仍然将全义县升为溥州,把县名改为德昌。直到后汉高祖刘知远乾佑元年(948年),马殷失败,德昌才归后汉管辖。至宋,宋太祖赵匡胤乾德三年(963年)撤消溥州,重将德昌恢复原名全义县,重归桂州管辖。976年,赵匡胤死,其弟宋太宗赵光义继位。因为全义的“义”字犯了他的名讳,第二年(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他便下诏将全义县改为“兴安县”,取意为兴旺安定,仍归桂州辖治。兴安之名,一直沿用至今。元、明、清、民国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迄今都称兴安县。元属静江路,明、清时期属桂林府。民国2年(1913年)7月隶属漓江道,民国3年6月隶属桂林道,民国16年直属广西省政府,民国19年隶属桂林民团区,民国23年3月隶属桂林行政监督区,民国29年3月隶属桂林行政督察区, 民国31年3月直属广西省政府,民国33年5月隶属第八区,民国36年3月直属广西省政府,同年4月隶属第八区,直到临解放。解放后属桂林专区,1970年后属桂林地区。1998年9月8日 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兴安县属桂林市。[3]  而建在城台岭上的县城,后来因人口增加,狭窄的城台岭不适宜形势发展的需要,于明朝中叶,迁至西边一里之外的岳王台和凤凰台上,一直保持到今天。这就是兴安县城的“三台”。风景名胜编辑兴安的文物古迹颇为丰富,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即世界上最古老的运河——灵渠,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桂北第一雄关”古严关、秦城遗址、石马坪汉代古墓群、界首红军堂等。主要旅游景点有灵渠、水街、乐满地休闲世界、猫儿山国家森林公园、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秦家大院古村、湘江源等。有涉外星级宾馆4家,其中五星级1家,全年接待游客300万人次。灵渠:建于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古名秦凿渠,灵渠、陡河,近代又称湘桂运河、兴安运河,是世界上现存最古老的人工运河,全长364公里,分南北二渠,沟通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北有长城,南有灵渠。”北渠入湘江,经湖南入洞庭;南渠入漓江,可经珠江达南海。它选址科学、设计奇巧、施工精当   ,与万里长城一南一北,同为中华瑰宝、世界奇观。建有灵渠公园,公园内景点主要有铧嘴、大小天平、分水塘、临源阁、灵源寺、南陡阁、状元桥、郭沫若题词碑、秦文化广场、四贤祠、飞来石等,是大桂林旅游圈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与四川的都江堰、陕西的郑国渠并称为秦代三大水利工程。1988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  水街景区:兴安水街景区是指灵渠穿过县城一段两岸的街区,长约1公里。整个水街景区由秦汉建筑文化、古桥文化、古雕塑文化、灵渠历史文化、岭南市井风俗文化五大部分组成。具体景点有秦文流觞景区、娘娘桥、万里桥、马嘶桥、古戏台、湖广会馆、水街亭台廊榭、百米雕塑长廊、古石雕群、民俗风情区等。秦文流觞,景区是兴安水街的入口,也是第一个重要的景点。它紧倚县人民政府所在地,滨临灵渠,占地约3000平方米。首先是重建的兴安古城北门,景区内以一品居、三槐第、九井坊三条古街的形式,充分体现出秦代建筑的风韵。[21]  娘娘桥,位于秦文流觞景区上游约100米,又名天后桥、沧浪桥,始建于康熙七年(1668年),2004年重修,桥上建有双亭,桥名为清代大书法家何绍基所题。万里桥:位于娘娘桥上游约100米,唐宝历元年(825年)桂管观察使李渤所建,因传说距唐朝京城长安水路1万里而得名,是广西境内最古老的石拱桥,迄今已整整1200年历史。历史上被称为“楚越要津”,2004年重修桥亭,桥的南岸立有明代吴玉所写《万里桥记》一文和“万里如归”题词两块石碑。马嘶桥:位于万里桥上游约100米灵渠与双女井溪相交处,传该处最初为小木桥,当年马援率部南平交趾时,其坐骑至此扬蹄嘶叫,不愿过桥,马援下马发现该桥已朽,乃募捐修桥,传为千古佳话,此桥因而得名。原为与灵渠水街南北路并行的两座桥,2004年改建,增加了一座横跨灵渠的连桥,形成了“三桥跨二水”的奇观。桥亭为汉代建筑风格。[21]  古戏台:又名天韵阁,位于县城中心广场与水街交会处,高12米,分上下两层,上面唱戏,下面行人,为徽派建筑风格。该戏台与万里桥遥相呼应,是居民休闲看戏的好地方。湖广会馆:位于灵渠水街中段,建于清朝初年,系旧时旅居兴安的湘南、湖北同乡聚会议事、供奉先贤、唱戏娱乐的场所。内设有大堂、戏台、先贤祠和花园。具有典型的荆楚文化风格。水街亭台廊榭:位于娘娘桥至马嘶桥之间约200米的灵渠水街旁,依街傍水,均为实木结构,青瓦盖顶,下有石板路相连,掩映在绿树丛中,是人们休闲观光、吟诗赏景的绝佳去处。北街里:位于万里桥北,是一条传承千年文化的古巷,宽不过5米,长约300米,两边是清一色的明清建筑,让人体会到浓浓的桂北市井风情。水街民居 位于灵渠水街两岸,鳞次栉北,绵延近1公里,均为青瓦白墙,木雕花门窗,具有典型的“小桥流水人家”之岭南风韵。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烈士纪念碑园:位于县城西南2公里。碑园占地120亩,气势恢宏,其红军群雕是全国最大的纪念性群雕,园内还建有红军突破湘江纪念馆。是全国100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与巍巍老山界、界首湘江战役遗址构成了兴安独具特色的红色之旅。红军堂:原名“三官堂”,位于县城以北约23公里古镇界首境内的湘江畔,当年红军长征突破湘江渡河和湘江战役的指挥所,朱德、周恩来、彭德怀等红军高级***曾在此指挥渡江和战斗。2006年被评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老山界:位于猫儿山自然保护区,山势险峻雄伟,周围是茫茫原始森林,景色美不胜收。是红军长征翻越的第一座难走的高山,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陆定一的同名散文而闻名,上有陆定一亲笔题词的老山界碑亭。猫儿山:位于兴安县西北部的华江瑶族乡,距县城80公里,因峰顶形似俯卧的巨猫而得名。主峰海拔21415米,为“五岭绝首、华南之巅”,是漓江、资江、浔江的发源地。2004年被正式列为国家级重点自然保护区。区域面积300平方公里,景区内原始森林一望无际,被称为第四纪冰川“活化石”的铁杉林郁郁葱葱,共有植物(毛竹等)800余种,珍禽异兽112种,其中国家一类保护动物5种,二类保护动物30余种。主要景点有“华南之巅”、神仙柱、仙愁崖、铁杉公园、杜鹃林(杜鹃花)、原始森林、漓江源、老山界碑亭、美军二战失事飞机纪念碑等。世纪冰川大溶洞:又叫“灵佛洞”,位于县城西南约6公里的桂黄公路西侧约500米处,洞幽石美,水路旱路交替游览约1小时,洞内奇石千姿百态,更有一尊天然石佛,堪称洞景一绝。白石天生桥群:位于县城东南25公里处湘江源头的岩溶峰丛洼地中,属于典型的岩溶地貌景观。白石的天生四桥,集中于短短的一公里之内,它们由连成一串的天然溶洞组成,堪称世界级的地质奇观。漠川观音洞:景区坐落在距兴安县城28公里、离漠川乡政府800米的钓鱼山下,三级柏油公路依傍着秀丽的漠川河从洞口经过,交通十分便利。观音洞全长约2500米,分上下两层,贯通形成孺子牛图形的环状游览区。洞内石柱、石幔、石花多姿多彩,天然艺术长廊出神入化,古生物化石、莲花天梯堪称稀见,神秘的石壁天书蕴藏玄机,送子观音,还有神龙见首、包公升堂、坐井观天、三藏晒经、双狮护宝等景观都十分迷人。古严关:位于县城西南7公里处的严关镇境内,国道322线西侧约300米处,两山对峙,关隘雄伟,号称“桂北第一雄关”,相传为秦戍五岭时所筑。[22]  秦城遗址:位于县城西南约25公里的溶江镇境内,灵渠与漓江交汇处,是秦戍五领时的屯兵之所。2006年4月被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乳洞岩位于县城西南约6公里的龙蟠山下,自唐代以来即为游览胜地,被誉为“胜绝南州”、“湘南第一洞”。洞内开阔处可容千人,洞中有洞,分上、中、下三洞,宋尚书左丞相李邦彦曾写了《三洞记》一文,南宋大诗人张孝祥题写了“上清三洞”四个大字。漠川“三大”:位于县城东南约40公里的漠川乡境内,有广西最大的古樟,有规模宏大、置有石人石马等石雕的古墓,清代留传的巨型石拱桥依然屹立。五里峡景区:即五里峡水库景区,位于县城东约10公里处,水库水面8000亩,蓄水1亿立方。[22]  高尚银杏林:在县城南30公里,湘江发源地附近,桂兴公路两侧。此地方圆10平方公里,银杏林成片,其中流兰银杏林园3000余株。湘江源:湘江源旅游景区位于广西桂林市兴安县白石乡境内,座落在以湘江之源白石河为中心的约20平方公里范围内,西北距兴安县城22公里,有二级沥青路相连,景区内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分为自然旅游资源和人文旅游资源两大类,其精华景点有:湘江源头:在湘江源头碑立碑处,一尊8米多高,惟妙惟肖的天然毛主席石像坐于旁边,旁边还有一块天然的“天子玉玺”。周边还有观音石、乌龟石等。 天生桥群:在湘江源白石河上,并列着4座由地下水雕刻而成的大自然艺术品——天生桥,桥下有岩洞——大龙王岩,桥洞分别高达40—100米不等,跨度分别达30—60米不等,桥桥相连相交,高低有序。秦家大院:秦家大院位于广西兴安县白石乡水源头村,村内有一占地17000平方米的“秦家大院”,始建于明洪武年间,院内遗存有三组明清时期建筑群,其主次轴线分明,依轴线层层深入,左右对称,梯进布局,高墙窄巷,古民居多为三开二进型,青砖黛瓦,飞檐翘角,雕梁画栋,刻字铭文。街巷纵横,平坦整齐,青石铺就,清爽宜人。历代以来,村中先后出过十三位文进士和三位武举人,有“进士村”之美誉。[22]  解放前,城镇乡村均设有寺庙,据清道光《兴安县志》所载,有26座。主要有:文庙:始建于隋代,在今县城看守所处,庙内有孔子、观音等塑像、状元桥。解放后塑像被毁,状元桥移到灵渠公园里。金峰殿:在县西三里处,殿堂内供奉观音、五谷真仙、岳武穆、齐天大圣等塑像。解放后,殿堂及塑像均被毁。鸡笼殿:在今普头村附近,殿内设有“黑帝天公”。中华圣公会教堂:全县共有5所,地址分别在今兴安镇、界首镇、溶江镇、湘漓乡东桂屯(东坡山)、崔家高泽村。解放后,教堂都已不存在。天主教堂:在今县城漓滨街即灵渠北路的饼干加工厂处。此外,还有高尚乡的秀峰寺、双泉寺,湘漓乡的近明寺、长寿庵、鹫峰庵,兴安镇的宝塔寺、观音庵,界首镇的宝峰庵,护城乡的桑树庵、石磊庵,溶江镇的太和庵,华江乡的千家寺、回龙庵。 民俗风情由于历史和地理的原因,兴安是湘方言与西南官话的交汇之域。居民交际通用语言为带有湘方言口音的西南官话和湘方言,少数地区使用汉语土话和瑶语。兴安民间较注重的传统节日有立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立夏、六月六、七月半(鬼节)、中秋等。民间风俗有春节贴春联、放鞭炮、拜年、舞狮,元宵吃汤元,清明扫墓祭祖,端午划龙船、插菖莆,农历六月六尝新米、七月半祭祖先,中秋吃月饼、插柚香,结婚娶媳唱贺郎歌、闹洞房,丧葬时“闹丧”(包括请鼓乐班子奏哀乐、唱孝歌、出殡喊祭等等)。[17]  米粉节兴安桂林米粉节于2007年开始举办,至今已经举办四届了,计划是每年的“五一”黄金周开幕,由于2008年的节假日改革,所以,2007年的第一届米粉节是4月30日—5月7日,2008、2009、2010年第二、三、四届米粉节都是从4月28日—5月3日。第五届米粉节于2011年6月9日至12日举行。第四届米粉节活动内容共26项。兴安县城将用米粉制作2只大型“米粉神福虎”和百米“米粉巨龙”向游客及市民展示。近20家著名米粉店和各种小吃云集米粉美食一条街。5天的米粉节期间,将举办广西山歌大王争霸赛、古乐演奏大赛、吃米粉喝啤酒大赛、受市民欢迎的彩调专场,米粉世家才艺大比拼、桂林米粉现场制作演示及历史文化展、秦城珍藏品系列展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两千二百多年前,秦始皇为成就一统天下的霸业,在兴安开凿了灵渠,同时顺应北方士兵的饮食习惯缔造“桂林米粉”。今天,“桂林米粉”早已享誉海内外,成为中国最响亮的饮食品牌之一,经过专家考证米粉发源于兴安。[18]  葡萄节以盛产葡萄出名的南方吐鲁番兴安每年举办一次葡萄节,第一届葡萄节于2009年8月11日—8月30日举办,第二届葡萄节于2010年8月18日至8月30日举办。第二届葡萄节以“牵手葡萄盛会,相约魅力兴安”为主题,其间将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葡萄节开幕式暨相约文化新城大型明星文艺晚会、中国创意农业暨南方葡萄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果蔬经贸洽谈、百名中小学生同绘百米葡萄长卷、葡萄仙子评选、网上葡萄节、吃葡萄比赛等16项主题活动。兴安县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引种巨峰葡萄品种,经过20多年的摸索、实践、总结,打造出了一个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葡萄产业,2004年、2007年兴安巨峰葡萄两次获得“广西农产品名牌新产品”称号,2008年6月,兴安被中国果品流通协会评为“全国优质葡萄生产基地”。种植技术先进,葡萄种植面积达10万亩,总产量112万吨,年产值662亿元,兴安因此享有“南方吐鲁番”之美誉。[19]  饮食文化兴安人热情好客,饮食文化十分丰富。饮食风味受湘菜、粤菜和岭南少数民族风味影响,以湘菜风味为主。代表性的美味佳肴有香芋扣肉、清水炖鸡、白果炖老鸭、酸辣禾花鱼、冬笋炒腊肉等等。佐餐开胃的腌菜有酸辣椒、剁椒、酸豆角、酸生姜等,令人垂涎。传统小吃有桂林米粉、粑粑、油茶等。兴安酒文化亦较发达,不仅出产广西驰名的“秦堤三花酒”、村村皆酿米酒,而且喜欢以酒待客,席间劝酒,部分地区办红白喜事时还以“喊席”助兴。[17] 

广西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和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大力发展先进文化,要在不断吸收和借鉴世界上一切优秀文化成果的同时,注重突出广西民族文化的三大优势:一是发挥民族地域文化特色优势。广西民族地域文化绚丽多姿,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如扁担舞、铜鼓舞、绣球舞、芦笙舞等各具特色;民族传统文化节日活动如壮族三月三歌节、瑶族盘王节、苗族芦笙节、侗族花炮节、彝族跳弓节、京族唱哈节等各展风采;文化古迹如铜鼓、花山崖壁画、灵渠、真武阁、风雨桥、鼓楼等闻名中外。此外,广西边境文化、旅游文化特色浓郁,凭祥友谊关、桂林山水、北海银滩、乐业天坑等众多人文自然景观和边寨风情文化,都展现了广西独特的民族地域文化特色优势,抓好这些民族地域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是广西文化建设的宝贵财富和重要基础。二是发挥民族文化艺术品牌优势。广西多年来举办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桂林山水旅游文化节、北海珍珠文化节、柳州奇石文化节以及孔雀奖少数民族声乐大赛;刘三姐歌圩"等,我们要全力以赴抓好这些品牌活动和工程建设,使之成为西部大开发广西文化建设的大型重点项目,以此提高广西文化在国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发挥民族地方戏剧精品优势。广西具有悠久独特的少数民族戏剧和地方戏种,如壮剧、桂剧、彩调剧、邕剧、苗剧、毛南剧等。今后我们要继续发挥广西民族戏剧和地方剧种的特色优势,实施民族文化精品战略,积极组织剧作家、艺术家深入实践,创作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浓郁民族风情和强烈时代气息的新剧目。

为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广西实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将三月三确定为广西公众假日,自治区全区放假两天,重要意义:

1 这是广西深入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具体体现

我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以及《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均有鼓励和支持民族自治地方规定本地方少数民族节假日的相关内容。西藏、宁夏等都根据少数民族传统习惯制定出台本地方的民族节日。从宏观的角度看,这种情况的出现,无疑是各民族自治区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成果和具体体现,属广义的民族文化自觉范畴。

2 将成为承载和展示壮族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平台

每个民族的传统节日都有其特定的内涵,或起源于纪念先祖或英雄人物或重大事件,或起源于祭祀各种神灵,还有的则起源于各种经济活动,但他们有两个突出的本质属性:其一,都是该民族传统文化的最重要的载体之一,集中承载着该民族的传统文化。一个民族的物质文化方面和精神文化方面的内容在该民族传统节日中往往都有所体现,一些最具民族特色的传统文化甚至就是缘于某个传统节日而产生。

“壮族三月三”也不例外,如壮族素有“能歌善舞民族”之誉,壮乡号称“歌的海洋”,这一文化特性最集中的外在表现莫过于“三月三”活动,壮族最具代表性的五色糯米饭最初即在于供“三月三”活动食用,等等。其二,是该民族传统文化最重要的展示途径和平台。通过民族传统节日,可以全方位、多角度地领略和感受壮族深厚的民族传统文化。

3 是传承和保护壮族传统文化的最有效途径

民族传统节日一般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一是自发性,即民族传统节日一般都是民族内部自发产生形成和自愿参与的;二是全民性,即在本民族内部,全民参与;三是利己性,即在本民族内部,普遍认为参与这样的节日活动是有益的。正因为具有这样的特点,才使民族传统节日成为传承和传播民族传统文化的最有效途径—因为“自发”,所以自觉,因为自觉,所以投入。一个民族传统文化得以在此“自觉”“投入”的前提下进行传承和传播。

4 它将有力地促进广西民族团结局面的巩固和发展

广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境内居住着壮、汉、瑶等多个民族。一方面各民族在各自漫长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各具特色的本民族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各民族长期杂居,相互交往交流,影响和吸收,因而在文化上又具有某些相似性和共同性。随着这一法定民族节日的确立,其影响力和知名度必将迅速扩大,各族民众可以借此加强相互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广西民族团结局面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扩展资料:

三月三是中国汉民族和多个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是壮族的重大节日之一,是传统骆越文化的主要表现,统称为“三月三”歌圩节。“壮族三月三”歌圩源远流长,早已深深扎根在广西各族人民的生活土壤之中发展到后来,不仅是青年男女唱歌传情、结缘的活动,还有抛绣球、抢花炮、演壮剧、舞龙舞狮、斗牛、斗彩蛋等文体活动。

扩大民族地区广播影视覆盖面,对设施维护进行适当补助等。

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放映工程建设成果,扩大民族地区广播影视覆盖面,对设施维护进行适当补助,确保长期通、安全通。提高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能力,加强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工作。

提高民族地区电台、电视台少数民族语言节目自办率,改善民族地区尤其是边远农牧区**放映条件,增加播放内容和时间。推出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数量更加丰富的少数民族广播影视作品,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

扩展资料:

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大力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民族地区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

2、地广人稀的民族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和相关设备,建设和完善流动服务网络。大力推进数字和网络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和普及,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国家实施各项重大文化工程时,切实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

3、加大对民族类新闻媒体的扶持力度,加快设备和技术的更新改造,提高信息化水平和传播能力,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

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

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种少数民族文化的丢失,都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巨大损失。随着我国现代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民族文化(包括汉族本身)也正面临着严峻的生死考验。很明显,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我们只看到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却忽视了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以至于端午节被韩国申遗成功等一系列惨痛的民族文化流失现象的产生。因此,我们在加快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必须重视对民族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因为相对于汉族文化而言,少数民族文化显得更脆弱,更需要人们的重视和保护。

1 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

任何一种文化,如果得不到很好的传承,那它面临的将是从地球上消失的厄运。因此,做好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而据了解和分析,目前我国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情况不容乐观。

首先,年轻一代的“现代化”观念严重阻碍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年轻一代是民族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肯定了年轻一代在传承民族文化上的关键作用,任何文化只有在不断地一代一代往后传承才能保持和发展。目前,我国的民族现状是,民族的不断融合,逐渐形成各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一方面有利于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但另一方面也对本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文化产生一定的冲击,这主要体现在少数民族年轻一代的“现代化”上。少数民族的孩子越来越多地进入“汉区”接受教育和工作,长期地处于外族文化的影响之中,一些所谓的先进观念的输入使得不少少数民族的年轻人逐渐丢弃了一些本民族的文化和传统。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外来服饰的传入,很多少数民族的年轻人在家里也不经常穿本民族服装了,只有在一些特殊的民族节日才穿本民族的服饰。年轻一代观念上与本民族文化传统越走越远的状况必须引起广大民族工作者的重视,民族的未来不容轻视。

其次,外来“先进文化”的强大冲击。有一种说法认为落后文化总会被先进文化吞噬。我不太赞同,因为文化本无先进与落后、优秀与卑劣之分,每一种文化都有自身的独特之处,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们不能用本位的和阶段性的价值观去评判文化的优劣,更无权决定某一种文化的存亡。或许在若干年后,一些所谓的落后的文化也可能会产生巨大的积极意义。所以,我们首先要在观念上重视每一种文化,在当今的少数民族地区,很多外来的观念和技术挤占了本民族文化传统的发展空间,如手机、电脑和一些生产器械等,已经将很多少数民族传统的东西挤进了历史的盒子里,人们只有在历史的记载中才能看到了,这是很不利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的。

第三,一些政策性的偏差也阻碍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国家政策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当然,这种影响有积极的也会有消极的,这里我只用一个例子来进行说明,就是普通话的全面推广。这一举措是应该得到肯定的,它有助于民族间的交流和团结,有助于各少数民族更好地学习先进知识和掌握先进技术。然而,这也有一些负面的影响,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挤占了一些少数民族语言的生存空间,普通话的推广使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人民(主要是年轻人)不再重视本民族语言,甚至一些少数民族同胞已经完全不会说本民族的语言了,民族语言的消亡是民族文化的巨大损失。因此,我们有必要考虑消除一些政策性的不良影响,保证少数民族文化的良好传承。

目前,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问题已经不得不重视了,因为当前威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的因素太多了,如果我们不能保证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我们中华民族的未来将会缺失几分色彩而显得单调和无力,我们更无颜面对千秋万代的子孙。

2 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

正如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一样,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很多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已经或者正在消亡。我们不应该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对于少数民族文化我们要时刻注意保护好,否则我们将再也找不回它们。

对于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最近几年国家已经采取了一些比较有效的措施,民族研究的专家学者们也在不懈地努力着。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个人觉得还有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

21 增加资金投入。由于少数民族分布零散,点很多,并且大多数分布在比较偏远的不发达地区,再加上各民族文化各具特色,这就决定了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成本必然会高,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是不行的。

22 增加技术和人才投入。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它涉及方方面面,再加上各少数民族地区和文化的特殊性,没有强大的技术支撑,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便无从谈起。另外,没有研究就更谈不上保护,研究就是最好的保护。而目前,任何研究都离不开专业人才,因此,可以这么说,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根本。

23 我认为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一点,就是要不断地提高全民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特别是少数民族同胞本身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因为据我了解,在很多地方不是政府对民族文化保护的投入不够,而是普通民众(包括当地人)对当地文化传统的保护意识不强,任何人为的破坏对文化传统都有可能是致命的。从大的来说,秦始皇“焚书坑儒”,使中华文化元气大伤;从小的来说,人不小心打碎了一件民族珍品,也是民族文化的重大损失。因此,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意识将在呵大程度上决定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的成败。

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是一件复杂的工作,但在某种意义上说,这又是一件很简单的工作,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者,我们每个人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工作做出一点贡献,就是整个保护工作的一个巨大进步了。

3 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

任何一种文化都不会停滞不前,因为发展是社会的要求,是时代的要求。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也是不可阻挡的。然而,发展是不能盲目的,发展需要有正确的方向,否则就有可能走向消亡。因此,如何促进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和把握好发展的方向,也是广大民族工作者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

新中国成立以后,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广大少数民族同胞也过上了好日子。但是,在看到成就的背后,我们也看到了隐藏着的一些问题。例如一些民族跨越式进步的同时显得过急了,以至于把一些传统的文化和习惯留在了跨越前而没能带进新时代,这些传统的文化和习惯的好坏我们先不讨论,单从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来看,这就是一种损失,或许当人们想从以前找回一些什么的时候,却发现那些东西已经走得很远很远了。

我想我们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不应该是“推倒重建”式的,而更应该注重可持续的发展,因为文化终归是民族的根,丢掉了传统文化,民族的发展又从何谈起?因此,我认为,促进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应该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开始。

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是民族文化工作的三大重任,不管我们是不是民族工作者,我认为我们都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这三大重任,这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需要,更是我们每一个人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华文明失去了各少数民族文明也就无所谓中华文明了。我们要保护和发展中华文化就从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开始。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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