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文两篇 巴金 解释成语 飞蛾扑火: 夸父逐日: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2浏览:3收藏

短文两篇 巴金 解释成语 飞蛾扑火: 夸父逐日:,第1张

飞蛾扑火:贫苦的小镇上,传教士极力想解救痛苦的灵魂,却受尽镇民讪笑怒骂。小镇青年在损友的怂恿下,逐渐步入犯罪边缘,笃信上帝的女友也随之陷入绝望,传教士及时阻止年轻人的犯行,并缓缓道出自己的荒唐过去 其实飞蛾只是保持自己的飞行方向与光源成一定角度,随着它不断的飞,它要不断变化角度的,而轨迹也逐渐靠近光源,就好像蚊香的形状一样,绕着光源飞,并且半径逐渐缩小,最后接触光源,如果不幸是绕着火苗飞,那么……并不是径直扑向光源的。

汉字简体飞蛾扑火

[1]汉语注音fēi é pū huǒ 汉语注释飞蛾扑到火上,比喻自取灭亡或,比喻不顾一切地奔赴所向往的目标。 英语译文The flying moth is forever attracted by the flame; to dig one's own grave; to flirt with death 成语出处《梁书·到溉传》:“如飞蛾之赴火,岂焚身之可吝。”

其他信息

  感情色彩贬义词或褒义词 语法结构主谓式 近义词语自不量力、螳臂当车、以卵击石[2]、飞蛾赴火、自取灭亡、奋不顾身 反义词语所向披靡、无坚不摧[2]、量力而行、明哲保身 歇后语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这是我国最早的著名神话之一,讲的是夸父奋力追赶太阳、长眠虞渊的故事。夸父是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一个巨人,是幽冥之神后土的后代,住在北方荒野的成都载天山上。他双耳挂两条黄蛇、手拿两条黄蛇,去追赶太阳。当他到达太阳将要落入的禺谷之际,觉得口干舌燥,便去喝黄河和渭河的水,河水被他喝干后,口渴仍没有止住。他想去喝北方大湖的水,还没有走到,就渴死了。夸父临死,抛掉手里的杖,这杖顿时变成了一片鲜果累累的桃林,为后来追求光明的人解除口渴。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逐之于隅谷之际。渴欲得饮,赴饮河渭。河渭

不足,将走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尸膏肉所浸,生邓林。邓林弥广数千里焉。

注释

  1、逐走:赛跑。逐:竞争。走:跑。 2、入日: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 3、欲得饮:想要喝水解渴。 4、河、渭:即黄河,渭水。

夸父形象(2张)  5、北饮大泽:大湖。传说纵横千里,在雁门山北。北:方位名词用作状语,向北。 6、道渴而死:半路上因口渴而死去。 7、邓林:地名,现在在大别山附近河南、湖北、安徽三省交界处。邓林即“桃林”。 8、未至:没有赶到。 9、渴:感到口渴。 10、弃:丢弃。 11、为:成为。 12、逐日:追逐太阳。

词类活用

  北饮大泽 北:名词活用做状语,向北

古今异义

  ①夸父与日逐走 走:古义:跑。 今义:行走。 ②饮于河渭 河:古义:专指黄河。 今义:泛指所有河流。

一词多义

  饮: ①欲得饮 饮: 名词,饮食,食物和水 ②饮于河、渭 饮: 动词,喝

古文翻译

  夸父与太阳赛跑,一直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口渴了,想要喝水,到黄河、渭水去喝水。黄河、渭河的水不够了,夸父又向北去喝大湖里的水。他还没赶到大湖,就半路渴死了。他丢弃的手杖,顿时化为一片桃林。

基本解释

  夸父:古传说中的人名。夸父拼命追赶太阳。 褒义:比喻有宏大的志向,或巨大的力量和气魄,也比喻人类战胜自然的决心和雄心壮志。 贬义:自不量力。 出处:《列子·汤问》:“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逐之于隅谷之际。渴欲 得饮,赴饮河渭。河渭不足,将走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现比喻自不量力。示例:真谓~,必渴死者也。 南朝·宋·僧愍《戎华论折顾道士夷夏论》 近义词:夸父追日、自不量力 语法:主谓式;作定语;形容自不量力。注释: 夸父逐日雕像

①逐走:竞跑,赛跑。 ②入日:追赶到太阳落下的地方。 ③得:得到 ④于:到。 ⑤河、渭:即黄河、渭水。 ⑥不足:不够。 ⑦北:方位名词作状语,向北。 ⑧大泽:大湖。传说其大横纵千里,在雁门山北。 ⑨至:到。 ⑩道渴而死:在半路因口渴而死。道:名词作状语,在半路上。而:表修饰关系。 ⑾弃:丢弃 ⑿其:代词,他,指夸父。 ⒀为:成为,作 邓林:地名,在现在大别山附近河南、湖北、安徽三省交界处。邓林即“桃林”。 ⒁ 逐日:追赶太阳。逐,追赶。

编辑本段其他记载

漫画夸父逐日

  《山海经·海外北经》:“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山海经·大荒北经》:“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成都载天。有人珥两黄蛇,把两黄蛇,名曰夸父。后土生信,信生夸父。夸父不量力,欲追日景,逮之于禺谷。将饮河而不足也,将走大泽,未至,死于此。应龙已杀蚩尤,又杀夸父,乃去南方处之,故南方多雨。” 《列子·汤问》:“夸父不量力,欲追日影。逐之于隅谷之际,渴欲得饮,赴饮河渭。河渭不足,将走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尸膏肉所浸,生邓林。邓林弥广数千里焉。”

编辑本段传说故事

夸父逐日雕塑

  远古时候,在北方荒野中,有座巍峨雄伟、高耸入云的高山。在山林深处,生活着一群力大无穷的巨人。 他们的首领,是幽冥之神“后土”的孙儿,“信”的儿子,名字叫做夸父。因此这群人就叫夸父族。他们身强力壮,高大魁梧,意志力坚强,气概非凡。而且还心地善良,勤劳勇敢,过着与世无争,逍遥自在的日子。 那时候大地荒凉,毒物猛兽横行,人们生活凄苦。夸父为让本部落的人们能够活下去,每天都率领众人跟洪水猛兽搏斗。 夸父常常将捉到的凶恶的黄蛇,挂在自己的两只耳朵上作为装饰,抓在手上挥舞,引以为荣。 有一年的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阳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人们热得难以忍受,夸父族的人纷纷死去。 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很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阳,告诉族人:“太阳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阳,捉住它,让它听人的指挥。”族人听后纷纷劝阻。 有的人说:“你千万别去呀,太阳离我们那么远,你会累死的。” 有的人说:“太阳那么热,你会被烤死的。” 夸父心意已决,发誓要捉住太阳,让它听从人们的吩咐,为大家服务。他看着愁苦不堪的族人,说:“为大家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去!” 太阳刚刚从海上升起,夸父告别族人,怀着雄心壮志,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 太阳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夸父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地追呀追。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大地被他的脚步,震得“轰轰”作响,来回摇摆。 夸父跑累的时候,就微微打个盹,将鞋里的土抖落在地上,于是形成大土山。饿的时候,他就摘野果充饥,有时候夸父也煮饭。他用三块石头架锅,这三块石头,就成了三座鼎足而立的高山,有几千米高。 夸父追着太阳跑,眼看离太阳越来越近,他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接近太阳,就渴得越厉害,已经不是捧河水就可以止渴的了。 但是,他没有害怕,并且一直鼓励着自己,“快了,就要追上太阳了,人们的生活就会幸福了。” 经过九天九夜,在太阳落山的地方,夸父终于追上了它。 红彤彤、热辣辣的火球,就在夸父眼前,他的头上,万道金光,沐浴在他身上。 夸父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把太阳抱住。可是太阳炽热异常,夸父感到又渴又累。他就跑到黄河边,一口气把黄河水之水喝干,可是还是不解渴;于是他又跑到渭河边,把渭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夸父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夸父解渴。 但是,夸父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被渴死了。 夸父临死的时候,心里充满遗憾,他还牵挂着自己的族人,于是将自己手中的木杖扔出去。木杖落地的地方,顿时生出大片郁郁葱葱的桃林。 这片桃林终年茂盛,为往来的过客遮荫,结出的鲜桃,为勤劳的人们解渴,让人们能够消除疲劳,精力充沛地踏上旅程。

编辑本段现实寓意

原因

邮票夸父逐日

  杨公骥先生认为,夸父逐日的故事有其极为深刻的寓意。它说明“只有重视时间和太阳竞走的人,才能走得快;越是走得快的人,才越感到腹中空虚,这样才能需要并接收更多的水(不妨将水当作知识的象征);也只有获得更多的水,才能和时间竞走,才能不致落后于时间”。杨先生这一观点被编入《中国文学》一书,受到许多同志的赞同。 另外,文学家萧兵先生在其《盗火英雄:夸父与普罗米修斯》一书中称:夸父逐日是为了给人类采撷火种,使大地获得光明与温暖。夸父是“盗火英雄”,是中国的普罗米修斯。萧先生的看法,颇有几分浪漫色彩。还有人把夸父逐日看成是自然界的一种争斗,夸父代表“水”,而太阳代表“火”。水神、火神相争,水火不容。夸父逐日的故事,给人以丰富的想象,也给人以深刻的启迪。如何理解这个故事,已不仅仅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而它积极的意义在于,人们以各自不同的理解,去认识这个世界,去实现自己美好的追求。

意图

  夸父逐日实际上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一次长距离的部族迁徙,是一次很有胆略的探险。但是,由于他们对太阳的运行和我国西北部地理状况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最终悲壮地失败。 在远古时期,任何一个部族在一个地方定居了相当长时间,其原始的,破坏性的劳动,必定会使那里的资源受到破坏并趋于枯竭。土地肥力下降或盐碱化,狩猎和捕鱼范围增大而获得的数量却减少,诸如此类都是不可避免的,能获得的食物和其它物资只会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一种选择,部族必须迁徙,移居到新的,更好的地方。 夸父遇到这个问题时的决定是:向西,去太阳落下的地方——禺谷。 这个决定,在现代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我们知道:大地是球形的,围绕着太阳运转,太阳根本不会落入地球,更何况向西迁移,不是被高山挡住,就是进入沙漠,适于人类居住的地方不多。现在科技发达,人们尚且难于很好地生活在绿洲中,至于远古时代的闯入者,生活下去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对夸父族这样的一个内陆部族来说,作出这个决定却是正常的。大地是球形的,地球绕太阳运转以及我国西北部的地理状况,他们一无所知。他们最多可能从靠近黄海、渤海的部族那里知道:东面,就是大海,太阳从海中升起。至于西面,尽头是禺谷——太阳落下的地方。 《淮南子》中的天文篇,即为例证: 日出于易谷,浴于咸池,……至于昆吾,是谓正中,……至于虞渊,是谓黄昏,…… 再者,现代汉语的最常用词语中仍旧遗留着远古时对太阳运动认识的痕迹。如“太阳东升西落”,“日出”,“日落”等等。这些词语都隐含着古代的观念:太阳从大地上升起,落下。 夸父部族应当是以农业生产为主,他们肯定已经认识到了阳光决定了季节,决定了农业以及其它的生产活动,那么,在太阳落下的禺谷里,阳光是最充足的,对于因资源不足而面临困境的夸父族人,迁移到那里去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不幸的是,他们却走进了沙漠。沙漠之中,到处是**的沙丘,白天一片酷热,又十分缺水,干渴令人难于忍受。从记载上看,他们在沙漠中找到了河流,并把这条河的主干叫河(黄河),源头的分支叫渭(渭河)。这种河是在夏季由远处高上的冰雪融化汇集形成的,是季节河。随着时间推移,由夏入秋,气温下降,冰雪融化减少,就会变浅,干涸。当夸父族人发现河水突然迅速变浅,水面变窄,水量不断减少时,他们明白赖以生存的水源就要消失。是坚持前进,还是退回去?夸父决定:留一部分人在绿洲,其他的人在夸父率领下,向北,去寻找大泽。很有可能,他们看到了海市蜃楼,但不管是什么原因,结果是一样的:向北走,还是沙漠。沙漠是严酷的,又是漫无边际的。在跋涉中,体力迅速下降,又没有足够的水。最后,夸父和他所率领的族人都倒在沙漠之中。 这就是夸父逐日传说中的实际情况。人类在远古时代是以破坏自然环境为代价,才能够生存下来,居住一处,就会破坏一处。所以,迁移,拓荒是较为频繁的。而夸父逐日,由于其非凡的胆略,成为中华民族历史上第一次被记住的因水源不足而造成的拓荒失败。 夸父逐日,是一个部族的活动而非神之间的争斗。证据很明显:前一篇记载是贬义性的,“夸父不量力”,这是其他部族对他们的计划和结果的评论。而后一篇豪气干云的记叙则是由夸父族人留传下来的。另外,如果把这两篇记载中提到的河、渭理解为沙漠中的季节河,而不是理解为黄河、渭河,则两篇记载都是写夸父族在沙漠中生活的情景。 夸父的失败,使远古的人们认识到征服西北的无比艰难。从此,水,而不是战乱,决定了中华民族只能向南发展。几千年来,南方一直在移民开发,原始森林、荒芜之地不断变为繁华的城镇,而西北部至今还是地广人稀。 夸父遗址能够被发掘出来吗?也许,只有中国的施利曼才能做到。当年,德国的施利曼仅仅凭着他对荷马史诗的热爱,凭着他的财力和毅力,终于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仅仅是神话的东西变成了考古发掘史上最激动人心的发现。

编辑本段《山海经》简介

山海经

  《山海经》是中国先秦古籍。一般认为主要记述的是古代神话、地理、物产、巫术、宗教、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有些学者则认为《山海经》不单是神话,而且是远古地理,包括了一些海外的山川鸟兽。 《山海经》全书十八卷,其中“山经”五卷,“海经”八卷,“大荒经”四卷,“海内经”一卷,共约31000字。记载了100多邦国,550山,300水道以及邦国山水的地理、风土物产等讯息。其中《山经》所载的大部分是历代巫师、方士和祠官的踏勘记录,经长期传写编纂,多少会有所夸饰,但仍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山经:第一卷《南山经》 第二卷《西山经》 第三卷《北山经》 第四卷《东山经》 第五卷《中山经》 海经:第一卷《海外南经》第二卷《海外西经》 第三卷《海外北经》第四卷《海外东经》第五卷《海内南经》 第六卷《海内西经》第七卷《海内北经》 第八卷《海内东经》 大荒经:第一卷《大荒东经》第二卷《大荒南经》 第三卷《大荒西经》 第四卷《大荒北经》 海内经:第一卷《海内经》 “弃其杖,化为邓林。”的深层含义 夸父遗下的手杖化为桃林,以富有诗意的高度想象力,丰富了《夸父逐日》这一神话的内涵,不仅表现为他本领大,更丰富了这个英雄的形象,表现了一种勇敢追求、死而不已、甘为人类造福的精神,使整个神话更具有浪漫主义的魅力。 读音辨正 夸父逐日 kuā fùzhú rì ,不能把“夸”读成“kuà”

编辑本段问题剖析

  (1)如何理解这则神话的主题? 通过神话,表现夸父无比的英雄气概,反映了古代人民与大自然竞争不断奋斗的精神,探索自然、征服大自然的强烈愿望和顽强意志(还有一种是说夸父自不量力的说法)。 (2)如何理解”弃其杖,化为邓林“的结尾? 丰富了夸父的形象,表现出一种勇敢追求,为人类造福、死而不已的精神,使整个神话更具有浪漫主义魅力。 (3)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夸父? 夸父是一个有胆量、有决心,目标远大,气魄非凡,意志坚强的英雄人物。 (答案不一,可存有歧义) (4)本文表现了夸父什么样的精神呢 表现了夸父为追求光明顽强不息 坚持不懈 勇于献身的精神。(答案不一,可存有歧义) (5)如何理解"夸父与日逐走"这一壮举的? 夸父是一个古代神话英雄,他不向自然屈服,敢于和自然斗争,甚至为此献身,更令人感动的是,死后,他的手杖,还要化成一片桃林,将顽强的生命延续下去。勇于探索、不怕牺牲、造福人类的可贵精神这篇神话对后世影响很大。 

编辑本段文章主旨

  《夸父逐日》是神话故事,表现了夸父无比的英雄气概,反映了古代人民探索、征服大自然的强烈愿望和顽强意志。

飞蛾是昆虫纲鳞翅目昆虫。

飞蛾在夜间活动,光亮处聚集,植物提供多种蛾类幼时的食物来源,蛾类的幼虫及成虫是鸟类、爬虫类、两栖类等食虫性动物的主要食物来源之一,形成自然界重要的食物链。飞蛾体小至大形,成虫翅、体及附肢上布满鳞片,口器虹吸式或退化。幼虫蠋形,口器咀嚼式,身体各节密布分散的刚毛或毛瘤、毛簇、枝刺等,有腹足2到5对,具趾钩,多能吐丝结茧或结网,蛹为被蛹,卵多为圆形、半球形或扁圆形等。飞蛾探索飞行道路是靠月亮作为灯塔,飞蛾的眼睛是由很多单眼组成的复眼,飞蛾在飞行时使月光从一个方向投射到眼里,绕过某个障碍物或是迷失方向,转动身体找到月光原来投射过来的角度,便能继续摸到前进的方向。

 在昆虫中,飞蛾是蝴蝶的姊妹,属鳞翅目,异脉亚目。飞蛾虽则没有蝴蝶漂亮,但它们的恋爱方式却差不多。  在雌蛾体上长有一种特殊的化学物质,即性外激素。通过性外激素的扩散传布,把雄蛾从遥远的地方招引来,进行交尾。性外激素分泌的量虽然很少,但作用却很大 。据说一只雌性舞毒蛾只要分泌01微克的性外激素,就可以把100万只雄蛾招引过来。雄蛾的嗅觉器官特别发达,它们的触角往往长成羽毛状或栉状,从而对雌性蛾所释放的性外激素感觉十分灵敏,几乎可以感知只有几个分子的信息。有人用舞毒蛾做试验,当风速在每秒100厘米时,雄蛾对45千米以外的雌蛾性外激素仍有反应,但除去触角后就失去了这种反应。  飞蛾这种以气味传情,寻找配偶的方式,在生物学中称为“化学通讯”。  飞蛾是完全变态昆虫,它一生要经过卵、幼虫、蛹和成虫四个发育阶段。幼虫在形态结构和生活习性上与成虫完全不同。除少数种类成虫吸食果汁外,大部分成虫不危害农作物,幼虫则大部分危害农作物、果树、林木。因此,人们就利用飞蛾的“化学通讯”特点,分离和测定了许多飞蛾类害虫性外激素的结构,并进行人工合成,用来诱杀雄性飞蛾,以达到生物防治的目的。() 飞蛾类多在夜间活动,喜欢在光亮处聚集,因此民谚有“飞蛾扑火自烧身”的说法。

以前有一只飞蛾,它每天快乐的飞翔在黑夜里,它看不见什么东西。什么事都是凭感觉,但它还是快乐!直到有一天,它遇上了一团火焰,它看见你。那红红的在眼前跳动,但它没看清楚。就算看也看不清楚,只觉得那团火好美丽,好灿烂!那天以后,飞蛾天天都想起那团火焰。想起它发美丽,它的灿烂。。。。终于它忍不住想仔细看一看火焰,想真真拥抱它。在一个晚上,没有星星和月亮的晚上,飞蛾从家里出发去寻找火焰!它跌跌撞撞的飞,当它看见火焰的时候,它说不出的高兴!它用尽全身力气飞向了火焰,终于它清楚的看见了火焰的全貌,正当它想拥抱一下火焰的时候。它发现自己身上已经起火了。它没力气再向火焰迈进一步。就这样带着满身的伤痕狠狠的跌在地上,它甚至没看见火焰的任何表情。火焰还是在那里跳动,还是那样的美丽和灿烂!就在飞蛾奄奄一息的时候,走过来一个老人。他看着飞蛾,摇头问道:“蛾儿,蛾儿,你怎么这样的傻拉,你知道吗?那是一团火啊!它会要你命的,你看你现在这样,后悔了吗??为什么你要那样的傻,值得吗??” 飞蛾听了,勉强的笑了笑,说出放在心里的话:“我知道我的下场就是这样!我就是忍不着想看看它的样子,想抱抱它,对它说我爱你。但没机会说出这3个字来了。不过我在和它近距离接触的那一刹那,我真的看清楚了它的样子拉,它真的好美丽。虽然就只有一下,我也满足了,也许它会记得我来。它真的好美丽,好美丽。。。。”说完飞蛾慢慢的闭上了眼睛,永远的闭上了,是带着微笑的。。。。故事没有开始,更没有结局!我好想把故事的结局写得更完美一点。但我做不到。有件事情飞蛾它到死都没明白,它和火焰之间,有多大的差距。每天不知道有多少的飞蛾飞向那团火焰,火焰又怎么会记得它来。飞蛾就是飞蛾,火焰就是火焰,根本就不会有在一起的可能。事情也许就像飞蛾说的那样完美,这辈子它遇上的爱。

  1孔雀蛾

  是一种长得很漂亮的蛾。它们中最大的来自欧洲,全身披着红棕色的绒毛,脖子上有一个白色的领结,翅膀上洒着灰色和褐色的小点儿。横贯中间的是一条淡淡的锯齿形的线,翅膀周围有一圈灰白色的边,中央有一个大眼睛,有黑得发亮的瞳孔和许多色彩镶成的眼帘,包括黑色、白色、栗色和紫色的弧形线条。这种蛾是由一种长得极为漂亮的毛虫变来的,它们的身体以**为底色,上面嵌着蓝色的珠子。它们靠吃杏叶为生。一共有多少蛾子?这个房间里大约有二十只,加上别的房间里的,至少在四十只以上。四十个情人来向这位那天早晨才出生的新娘致敬——这位关在象牙塔里的公主! 在那一个星期里,每天晚上这些大蛾总要来朝见它们美丽的公主。那时候正是暴风雨的季节,晚上黑得伸手不见五指。我们的屋子又被遮蔽在许多大树后面,很难找到。它们经过这么黑暗和艰难的路程,历尽困苦来见它们的女王。 在这样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连那凶狠强壮的猫头鹰都不敢轻易离开巢,可孔雀蛾却能果断地飞出来,而且不受树枝的阻挡,顺利到达目的地。它们是那样的无畏,那样的执着,以至于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它身上没有一个地方被刮伤,哪怕是细微的小伤口也没有。这个黑夜对它们来说,如同大白天一般。 孔雀蛾一生中唯一的目的就是找配偶,为了这一目标,它们继承了一种很特别的天赋:不管路途多么远,路上怎样黑暗,途中有多少障碍,它总能找到它的对象。在它们的一生中大概有两三个晚上它们可以每晚花费几个小时去找它们的对象。如果在这期间它们找不到对象。那么它的一生也将结束了。 孔雀蛾不懂得吃。当许多别的蛾成群结队地在花园里飞来飞去吮吸蜜汁的时候,它从不会想到吃东西这回事。这样,它的寿命当然是不会长的了,只不过是两三天的时间,只来得及找一个伴侣而已

  2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这倒是个谜。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它们的胃口多好啊!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让我们来看看吧。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3 蟹蛛

  蜘蛛目蟹蛛科的通称。多数种类头胸部和腹部短宽,步足向左右伸展,能横行,宛如螃蟹。蟹蛛全球约1800种。不结网,常静伏花草丛中等候捕食过往的昆虫。卵袋产于叶面或树干上,雌蛛常伏在卵袋上守护,但通常在幼蛛孵出前死去,常见的有三突花蛛和鞍形花蟹蛛。多生活在花草丛或豆田中,或在靠近豆田的棉田、麦田中捕食害虫。澳大利亚的蟹蛛,子女会吃掉自己的母亲。小蟹蛛一旦破卵而出,就开始吸吮母蟹蛛的腿,直到母亲完全干涸。 蜘蛛目(Araneida)蟹蛛科(Thomisidae)蜘蛛,形状像蟹,也能像蟹那样横行或倒退。世界性分布,美国有125种左右。灰或褐色,长约12公厘(05吋)。不结网而埋伏以静候猎物。如花上的弓足花蛛(Misumena vatia),白或**,腹侧有红条纹。能在数天内改变体色以与花的颜色相配合。有几种生活在树皮上或下。花蛛属(Misumena)及Misumenoides属在北美常见,分布於开阔地的篱笆或植物上。扁蛛科(Platoridae)、异足蛛科(Heteropodidae)及拟扁蛛科(Selenopidae)的一些种有时亦俗称蟹蛛。

  4 狼蛛

  蜘蛛的一种,属节肢动物门、蛛形纲动物,能捕杀害虫,是有益动物。平时过着游猎生活,一到繁殖季节,雄狼蛛总是百般讨好雌蛛,大献殷勤。 狼蛛求偶时,先纺织一个小的精网,把精液撒在上面,然后举着构造特殊的脚须捞取精液,含情脉脉地靠近雌蛛。在靠近雌蛛前,雄蛛在远处不断地挥舞脚须,若雌蛛伏着不动,雄蛛才得以靠近雌蛛进行交配,雄蛛用脚须把精液送进雌蛛的受精囊中。一旦交配完成,它就会被凶残的雌蛛吃掉,成了短命的“新郎”。 虽然雌狼蛛嗜杀成性,但抚养子女却体贴入微。它产卵前先用蛛丝铺设产褥,将卵产上后又用蛛丝覆盖,做成一个外包“厚丝缎”,内铺“软丝被”的卵囊,以防风避雨。为了防止意外,狼蛛干脆把卵囊带在腹部下面,用长长的步足夹着它随身带走。 小狼蛛出世后,雌蛛更是爱护备至。幼儿纷纷爬上母亲的背部或腹壁,由母亲背着到处巡游、狩猎。这样,要持续到幼蛛第二次蜕皮后,雌蛛才肯放心地让它们离开自己,各自谋生。

  5红蚂蚁

  中文名: 红蚂蚁 拉丁学名: Tetramorium sp 纲: 昆虫纲 目: 膜翅目 科: 蚁科切叶蚁亚科 功能类别: 捕食性天敌 寄主昆虫: 棉铃虫、红铃虫 寄主危害作物: 棉花 形态特征: 工蚁体长32毫米左右,橙红至暗红色。腹部、触角柄节、各足腿节褐色。体上直立毛简单,不形成三叉。头部(不包括上颚)长稍大于宽,近四方形,头顶及两侧具纵条纹,其间有短横纹。复眼小,卵圆形,黑色,位于头侧的中部,无单眼。触角12节,其上着生密毛,棒节3节,第一、二棒节等长,第三棒节为第二棒节的2倍,具触角沟。唇基具纵条纹,其后缘延伸于触角基部之间,中央具单纵脊。上颚具纵条纹,咀嚼缘具6齿,端部2齿较大,下颚须4节。胸部约与头(包括上颚)长相等,前胸前端较宽,前侧角显著,前、中、后胸背板具网状脊纹,前中胸背板沟不明显,中、后胸背板沟上方明显,两旁凹进,后胸背板狭而短,并胸腹节背面中部和后缘两侧具粗刺2对,位于中部者较长,中央具点刻。各足胫节上有一简单的距。腹部椭圆形,光滑,外露4节。腹柄具2结节,第一结节长大于宽,前端有柄,第二结节呈横卵圆形,宽稍大于长,比第一结节宽。红蚂蚁是一种打架非常厉害的蚂蚁,但是它们不会寻找食物,不会养儿育女,它们的衣食住行都要靠别人来替它们完成。为了达到它们的目的,它们就去抢邻居不同种类的蚂蚁,比如黑蚂蚁,把别人的蛹运到自己的窝里。不久后,抢来的蛹蜕皮了,就成为了家中积极干活的佣人。当炎热的6,7月份来临时,红蚂蚁就从家中浩浩荡荡地出发了,整个队伍有5米多长,盲目地搜索目标——黑蚂蚁。一旦发现目标,领头的蚂蚁就停下来,其他的蚂蚁也大步赶上,证实情况属实后,就全体冲入黑蚂蚁的家,一场厮杀后,胜利归于红蚂蚁,它们用大颚咬住蛹,急忙回到家中。红蚂蚁出征的远近取决于黑蚂蚁家的远近,它们出征的道路并不选择,也没有明确的目的地。除了水路之外,它们都能穿过。但是它们回来的路是坚定不移的,无论出来时的路是多么弯曲,多么危险,它们都按原路回去。它们只认得原来的路。

  6蛴螬

  鞘翅目金龟总科(Scarabaeoidea)幼虫的总称,有40余种。按其食性可分为植食性、粪食性、腐食性三类。其中植食性蛴螬食性广泛,危害多种农作物、经济作物和花卉苗木,喜食刚播种的种子、根、块茎以及幼苗,是世界性的地下害虫,危害很大。此外某些种类的蛴螬可入药,对人类有益。读音 qícáo古籍异名蟦(《尔雅》),蟦蛴(《本经》),应条(《吴普本草》),地蚕(郭璞),蜰齐、敦齐(《别录》),乳齐(陶弘景),土蚕(《安徽药材》),老母虫(《四川中药志》),核桃虫(《药材学》),粪虫。形态特征蛴螬体肥大,体型弯曲呈C型,多为白色,少数为黄白色。头部褐色,上颚显著,腹部肿胀。体壁较柔软多皱,体表疏生细毛。头大而圆,多为黄褐色,生有左右对称的刚毛,刚毛数量的多少常为分种的特征。如华北大黑鳃金龟的幼虫为3对,黄褐丽金龟幼虫为5对。蛴螬具胸足3对,一般后足较长。腹部10节,第10节称为臀节,臀节上生有刺毛,其数目的多少和排列方式也是分种的重要特征。

  7甲虫

  鞘翅目昆虫的统称,身体外部有硬壳,前翅是角质,厚而硬,后翅是膜质,如金龟子、天牛、象鼻虫等。 鞘翅目(Coleoptera)昆虫,35万种以上,使其成为动物界中最大的目。主要特徵是它们特殊的前翅,其已变成硬的鞘翅,覆盖在能飞的后翅上。鞘翅目包括一些最大的和最小的昆虫,而且是分布最广的昆虫目。多以动、植物为食,但也有以腐败物质为食者。 有的具重要经济价值,成虫和幼虫可能毁坏作物、木材、纺织品以及传播寄生虫和疾病。有的吃害虫而对人有益。虽然所有的鞘翅类都适用"beetle"之名,但有的以其他的俗名著称,如weevil(象甲)、borer(钻孔虫)、firefly(萤)、chafer(鳃角金龟)和curculio(锥象甲)。 鞘翅目的昆虫就是甲虫。这一目是昆虫里最大的一目,也是动物界里最大的一目,约有三十万种之多。除了海洋以外,世界各地无论是高山、平原、河川、沼泽、土壤里都有它们的踪迹。 甲虫和其它的昆虫一样,身体分头、胸、腹三部,有六只脚。它们最大的特征是前翅变成坚硬的翅鞘,已经没有飞行的功能,只是保护后翅和身体。飞行时,先举起翅鞘,然后张开薄薄的后翅,飞到空中。翅鞘的颜色花样多变化,有发金光的,有带条子像虎纹的,有带斑点像豹皮的,也有的是杂色图案。有些甲虫的翅鞘连在一起,后翅退化,不能飞了,像步行虫就是。 甲虫的大小差别很大,小的像尨毛蕈虫只有零点二五公厘长。最大的像天牛,有二十公分长。雄的甲虫通常较雌的小。 甲虫的头部有一对触角,触角的形状,长短不一,大都分为十到十一节。有棍棒状,锯齿状,念珠状,丝状,腮叶状,膝状等。雄的触角比雌的发达。口器的构造适合咀嚼,也有的适合吸食汁液。腹部通常有十节,但有的节退化或变形,所以只能看到八或九节。 随生活习性的不同,它们的脚构造也不同。有的腿节发达,适合跳跃;有的有游泳毛,适于游泳。 甲虫是完全变态的昆虫。它们的生活史里有卵、幼虫、蛹、成虫四个阶段。卵的大小和数量各不相同。隐翅虫的卵很大,但每次只产数个;地胆科的卵很小,但每次产数千个。瓢虫大都把卵成堆产在叶子上;象鼻虫常在植物茎上钻个孔把卵产在里面;有些金花虫有特殊的卵囊保护着卵;还有的把卵产在泥土里或水里。 它们的幼虫有的可自由活动,有的常躲在隐蔽处。幼虫大都在土里或隐蔽处化蛹,不结茧,不过也有些种类会结茧保护着蛹。从幼虫到成虫有的只要一个星期,有的却要二十年。依食性,触角形状,翅脉等不同,甲虫可分为肉食性,多食性,有吻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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