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方走出来的君子——山药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2浏览:2收藏

从古方走出来的君子——山药,第1张

山药,本名薯蓣,为了避唐代宗李豫和宋英宗赵曙讳,故改名为山药。山药既以“山中之药”为名,可知它本是一味药用植物,亦是绝佳的保健食品。

福建省惠安县医院中医科副主任何云介绍,在药用方面,我国古老的中药典籍《神农本草经》对它的描述是:“气味甘、平,无毒。主伤中,补虚羸,除寒热邪气,补中,益气力,长肌肉,强阴。久服耳目聪明,轻身,不饥,延年。”善于补虚,是山药的特性之一。汉代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记载:“虚劳诸不足,风气百疾,薯蓣丸主之。”“虚劳诸不足”概指人体气血阴阳皆亏损不足,属多种劳伤所致的气血虚损,日久而成,其气血阴阳均亏损不足。“风气百疾”泛指感受各种外邪而出现的多种病症。久病虚劳,气血虚弱,阴阳不足,抗邪能力薄弱,因此就更容易遭受各种外邪的侵袭而引起诸多病症,临床见症繁杂。在“薯蓣丸”方中,重用山药以治疗虚损性疾病。

何云表示,在食用方面,山药的营养成分颇多,每100克山药含水分75克左右、碳水化合物144—199克、蛋白质15—22克、脂肪01—02克、薯蓣皂苷50微克及B族维生素、维生素C、维生素E;山药中的黏性物质是由甘露聚糖与球蛋白结合而成的黏蛋白。山药耐储藏、易运输,基本上一年四季可供上市。由于山药营养丰富且供应时间长,适口性强,深受人们喜食。

何云认为,山药既是一味非常好的中药,也是人们餐桌上的一道佳肴,并推荐了山药的几种做法。

山药薏米粥: 薏苡仁30克、鲜山药50克、大米100克,水适量煮成粥;适用于脾胃虚弱的人,如常常出现食少腹胀、少气懒言、大便稀溏、肢体倦怠等。

山药扁豆粥: 鲜山药30克去皮切片、白扁豆15克、大米30克,先煮米和白扁豆,继入山药片,煮粥做早餐食用。可治因脾胃气阴不足而引起的精神倦怠、气短懒言、饮食无味、大便稀溏。

山药炒蛋: 鲜山药250克、鸡蛋2只。将锅内油加热七成热时,放入生姜丝,煸至香气大出,下山药片,炒至软,将山药拨向一边,将鸡蛋倒入另一边,待结成块,再与山药一并炒匀,放入盐和味精炒拌几下即可食用。味美可口,健脾开胃,可增加食欲。

山药汤: 山药120克切片,用水煮汁两大碗,代茶饮,不拘时,可缓解因肺阴亏虚而引起的乏力等。

另外,山药与莲子搭配可健脾补肾;山药与杏仁搭配可补肺益肾;山药与核桃搭配可补中益气、强筋壮骨;山药与鸭肉搭配可健脾养胃固肾。

何云,福建省惠安县医院中医科副主任,副主任中医师。泉州市中医药学会内科分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惠安县中医药学会理事会理事,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

是好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的概念可以追溯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9年通过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在1998年颁布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正式提出了“非遗”概念并进行界定。2005年,我国颁布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将“非遗”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

  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4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进行保护。2011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进一步从立法的角度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承人的保护。2010年,中医针灸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笔者近期了解了多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拟针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传承和保护的建议。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了传统医药文化的历史感

  有研究者重点研究了截至2015年的54个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其中包括4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项目、13个省级项目,传承区域位于贵州、重庆、云南、湖北、内蒙古、青海、甘肃、安徽、湖南、河南、天津、山西、浙江、北京、江苏、福建、深圳、上海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包括中医针灸(2项)、中医养生方法(2项)、中药炮制技艺(2项)、老字号传统中医药文化(2项)、中医诊疗方法(8项)、中医传统制剂方法(12项)和少数民族医药(26项)7个大类。其中少数民族医药类项目涉及8个少数民族,包括傣族(2项)、彝族(1项)、藏族(4项)、苗族(3项)、瑶族(2项)、蒙古族(1l项)、土家族(1项)、畲族(2项)。

  从传承时间上看,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时间在l00~1000年间,主要集中在100~200年间;传承代数在2~40代间,大多数在4~6代之间。如山西平遥道虎壁王氏中医妇科,从南宋时期传承至今已有800余年,到现在已经传承29代;上海何氏医学传承也有29代。这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有比较长的历史,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要求,体现了传统医药文化的历史感。

  从传承发展方式上看,我国中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发展方式主要延续传统的师徒授受和家族相传两种方式,而现代院校教育只是作为一种辅助方式。

  各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情况有较大差别,大多数项目设有专门的保护机构、保护人员和传习场所。一些保护单位已采取建立档案或清单、举办传习活动、商标注册、申请专利、设立研究课题及举办宣传教育活动等措施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中存在问题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的冲击不可避免地越来越大。因此,如何行之有效地保护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愈来愈重要和迫切。目前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对项目和传承人的资金扶持不足。二是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多以传统的师徒授受和家族相传方式进行传承,一些项目传承群体过小,传承人老龄化,传承前景堪忧。三是受市场发展和经济观念的冲击,在传承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保护不利,或者对非遗项目的诊疗技术出现不当占有或利用,各保护单位在运用法律保护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方面仍有不足。四是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状况堪忧,传播方式不能适应时代变化,受益面较小,亟待加强传播。五是保护项目各地发展不均、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等,尚需加强政策体系和社会支持。

明确“非遗”保护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传承保护

  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医药的瑰宝,我们既不能将其束之高阁,也不能任其自生自灭。因此,对其开展行之有效的保护工作,是一项任重道远的系统工程。新时代,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非遗”保护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非遗保护和传承:

  一、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整理申报。

  笔者接触了许多优秀的民间中医,了解到散落在民间的特色疗法非常丰富,为了让更多传统中药制剂、疗法和优秀的传承人能够更好地为国民健康服务,亟待加强民间医药的调查和传承工作,整理申报成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政策上扶持倾斜,改革准入制度,以加强对这些项目的继承、保护和利用。

  二、加大经费投入,构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加强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具有代表性。雄厚的资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坚实保证,无论传承人的培养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利用和宣传推广都需要大量资金,因此,加强专项保护基金和传承人基金的投入迫在眉睫,需要构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

  笔者认为,构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体系,首先要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要有专门的法律界人士的参与,明确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和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障碍,建立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专门制度。

  其次,要建立合理的针对非遗项目的保护效果评价体系。如有研究者针对广东省中医药非遗传承和保护现状,探索构建广东省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效果评价体系,为广东省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评价提供科学、具有现实使用意义的参考,值得借鉴参考。

  第三,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对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的管理,各保护单位应积极整理其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编制档案和清单等方式细化保护内容, 将保护落到实处。

  要让传承人和民众理解非遗保护的核心理念和原则。有研究者提出: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是文化内涵和中医的生命观、疾病观、养生观、治疗观、用药观、制药观等。文化内涵以及生命疾病观等属于“道”的层面;而针对项目的具体构成要素,则属于“术”的层面。要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及其传承团队的支持和宣传,让他们和民众都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并非只针对技术,而首先是保护理念和思想,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宗旨和原则。

  三、建立专业队伍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做指导,把握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

  专家学者在把握中医药非遗项目的文化内涵、技术要素、传播与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可以对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做全方位指导,可以有效帮助传承人开展整理立档、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要理解“传”的实质和原则,传是要无条件地记录、保护、保存,尽最大可能,变不自觉、无意识为自觉、有意识地延长和延续非遗项目内涵和要素,而不必考虑其利用和发展;“承”地实质和原则则是继承、发扬、延续、转换与创新,取其精华,通过比较,兼收并蓄,本土优先;应用上注重效果,实现创造性转换。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广度和力度

  传播是保护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措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属性, 能够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我们要认识到,应增强传播意识,整理规范传播内容,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多渠道传播文化遗产。同时还应让非遗项目走进校园,纳入中医学科建设,注重对各层面的非遗项目的文化和学术继承,培养专业人才,助力中医药学科发展。

  有些项目的传承和创新方法值得总结借鉴,如针对湖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中医+”系统、开放、多元、创新的思维方法,从医疗服务、学术研究、技术传承、人才培养、文化传播、产业创新等六方面,走上传承与创新之路。

  对中医人和非遗传承人来说,让中医药走近民众、走向世界,“非遗”是非常重要的介质和桥梁,如何向民众传播中国博大精深的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医药文化,特别需要学会讲好中国故事、中医药故事,但究竟该讲什么故事、怎么讲才有好效果,充分发挥“非遗”的作用,大有可为。(梁凤霞)

唐祖宣,第二届国医大师,从医60余年,对诊治周围血管病的研究造诣颇深,曾研制治疗血栓病药物。

中医药是祖先基于对人体疾病的认识,在整体观念指导下总结出的一套防病治病的经验,有其独特的体系。中医运用望、闻、问、切四种诊法,确定相应的治疗原则和方法。这种整体调节的治疗方式,如扶正祛邪,标本兼治,益气活血,滋补肝肾等,对治疗病因复杂,多脏腑病患的慢性病具有明显优势。中医和中药不能分家,在这其中,治疗以中药为主,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疗法,包括按摩、拔火罐、针灸等等。

中医包括各家学说,师傅也不止一个。革命时期,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现在的体制很好,有专门的医学院校负责培养中医药人才。除了院校教育,中医药的传承还包括师承教育,两种方式都有其重要性。

中医药人才培养要遵循一个重要规律——师承。中医药师承教育目前仅限于专项层面,接受教育的人员数量较少、覆盖面不广,今后应逐步将师承教育经历纳入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条件。

加强中医理论传承创新工作,可以通过加强中医药古籍文献的整理、研究与保护利用,制定完善中医药古籍文献整理研究规范,建立和完善概念明确、结构合理的中医理论体系,提升中医理论指导临床实践和产品研发的能力;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中医理论的广泛应用;加强中医理论传承创新方法 探索 ,深刻理解中医理论构建模式和方法学特点,广泛吸纳和借鉴现代科学方法与技术, 探索 建立适合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的新模式与新方法,逐步形成中医理论传承创新的方法学体系和评价体系。

编辑 岳清秀 校对 赵琳

从古方走出来的君子——山药

山药,本名薯蓣,为了避唐代宗李豫和宋英宗赵曙讳,故改名为山药。山药既以“山中之药”为名,可知它本是一味药用植物,亦是绝佳的保健食品...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