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风情介绍
湖北省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有1个自治州、2个自治县、12个民族乡,20个民族村。在鄂西南民族自治地方聚居着土家、苗、侗、白、蒙古等少数民族,在其他地区还杂居着回、满、蒙、维吾尔、土家、苗等少数民族。民族自治地方总人口450多万,少数民族总人口200多万,占全省人口的1/20,国土面积近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1/6。湖北各族人民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辉煌的民族文化,蕴藏着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
一、湖北民族文化资源
按照当下流行的分法,把文化分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这样也可以把湖北的民族文化分为这两大类。
(一)物质文化
1、早期人类遗址
湖北民族地区的早期人类遗址有“建始直立人”,经中科院和北京大学专家鉴定,其时代在120万年至250万年之间“长阳人”时间大约20万年左右。长阳果酒岩人类化石和利川人类化石都在5万年前。
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与文物有巴东县楠木园城背溪文化遗址、巴东县官渡口大溪文化遗址、巴东楠木园李家湾大溪文化墓葬、巴东楠木园李家湾屈家岭文化墓葬群、巴东雷家坪石家文化遗址,长阳县西寺坪和桅杆坪大溪文化遗址、五峰县长乐坪镇月亮山村和渔洋关镇桥河遗址等。夏商周时期的遗址有:长阳县渔峡口镇香炉石遗址、来凤县牛摆尾和吊水河遗址、长阳县南岸坪商周遗址、巴东县下溪口、雷家坪、旧县坪、楠木园、红高岭、鄢家坪遗址、鹤峰刘家河遗址,建始县的景阳河和恩施市的浑水河也有发现。
2、春秋战国以后的遗址和文物
春秋战国时期的文化遗址和文物有:巴东县西口战国中期楚人墓、雷家坪战国遗址,恩施市屯堡出土了铜钲、铜釜、编钟等青铜器,鹤峰县铁炉乡出土铜铖1件,来凤县出土釜1件,咸丰县黄金洞等地出土编钟6件,利川市建南发现铜釜1件,建始县出土编钟5件、铜钲2件。两汉至六朝时期发现的文化遗址及出土文物:长阳县外村里遗址上层文化为汉代遗物,器形有陶罐、盆等。长阳县州衙坪遗址出土了筒瓦等绳纹瓦类。巴东野三关的故县坪西汉遗址的遗物有陶器和板瓦等。据发掘简报分析,汉至六朝时这里人类活动频繁,后来一度衰落,至明清时又再度繁荣。[7]巴东县桃符口遗址也出土过筒瓦和板瓦等遗物。长阳州衙坪汉代砖室墓葬出土了1件铁斧、1枚铜印章和五铢钱币。巴东县发现了楠木园、王家屋、西口、龙般河等数十处汉魏六朝墓葬。西口共有10余座汉魏六朝墓葬,出土的陶器有盆、盘、瓮,铜器有铜剑、铜壶、铜镜,铁器有铁刀、铁镰、铁锯,瓷器有盘口壶、四系罐等。巴东龙船河雕楼包东汉墓葬发现的遗物有陶案、铜镜、五铢钱、玻璃管、扣饰、骨珠、石斧和漆器。
秦汉以后,在清江流域发现一些崖葬墓,如利川市大王坝和兰家寨等地发现了43个崖葬墓,恩施市月亮岩和三岔箱子崖葬墓,建始县头坝堰崖葬墓,咸丰县甲马池柜子岩和黄金洞等处的悬棺葬,来凤县卯洞仙人洞崖葬墓等。
唐宋时期土家地区文物古迹:巴东县桃符口遗址发现了板瓦、筒瓦和“熙宁重宝”钱币。恩施旗峰坝唐宋遗址采集的遗物有罐、壶、碗等陶器。恩施州委大院宋代墓葬出土的遗物有铜镜、瓷罐、漆杯、碗和石砚等。鹤峰县铁炉乡朱家台宋代墓葬出土了铁环和铜钱等。来凤县漫水宣抚堡采集的遗物有鱼纹砖、简瓦和板瓦等。这时期重要遗址是恩施市的旧州城遗址。
元明清时期的土司遗迹及墓碑石刻十分丰富。主要有唐崖土司城遗址、容美土司遗址、施南土司遗址等。此外,咸丰县金峒土司发现了石柱、石刻、铁箭镞及“金峒安抚司”印1枚。宣恩县猫儿堡石室墓葬曾经出土金泊50枚、银碗2个和金银器皿39件。来凤县百户司镇现存卯洞安抚司百户向元伯墓及其碑文。鹤峰县东阳湾仍存容美宣慰使田九峰及田九龙墓志铭文。五峰县红鱼坪漂水岩和谢家坪竹桥现存2座“汉土疆界碑”,
3、名胜古迹
湖北民族地区的名胜古迹主要有:武落钟离山、仙佛寺、唐崖土司城遗址、百顺桥碑、鱼木寨、大水井古建筑群落、柳州城、恩施历史文化名城、恩施连珠塔、中武当、石通洞、严家祠堂、凉雾天主教堂等
4、吊脚楼
吊脚楼是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名族主要居住形式。在鄂西南地区至今保留了许多古老的吊脚楼群,如宣恩的彭家寨,咸丰的官坝、刘家大院和王母洞吊脚楼群都很有名。
5、生产生活工具
千百年来,湖北少数民族充分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根据生产生活的需要,创制了类型繁多、经济实用的各种工具,成为土家族物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家族器具若按用途分,可分为生产工具、生活用具、文化用品、祭祀用具、战争武器、体育器材等六大类;若按材料分可分为:木制品、竹制品、石料用具、金属器具、陶瓷器皿、丝棉织品、其他质地器具。这些生产生活工具既是人们的创造物,也是文化的载体。
6、民间工艺
湖北各族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独具特色的民族工艺美术,它包括雕刻、织锦、挑花、刺绣、制陶、纺织、印染等多种门类。特别是来凤河东一带的织锦,利川的黄杨木雕、长阳的根雕和盆景很有名。
(二)非物质文化
1、民族语言
湖北个少数民族在历史上都有自己的语言,在长期与汉族和其他民族的交往中,多借用了汉语。现在,只有在来凤河东有少数老人能讲土家语词汇,在宣恩小茅颇营还有少树苗族能讲苗语。
2、民间文学
湖北各族人民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神话有《巴务相》、《虎儿娃》、《佘氏婆婆》等;传说中的优秀作品有《巴蔓子》、《清江的传说》、《大悔寨》、《女儿寨》等;民间歌谣有劳动号子、生产歌、创世纪歌、哭嫁歌、丧鼓歌、情歌等等;叙事长诗有《吴幺姑》、《粱山伯与祝英台》等。还有童话、谚语、寓言、笑话等。
3、民间艺术
湖北民族民间表演艺术丰富多彩,包括舞蹈、戏剧、曲艺等方面。舞蹈有摆手舞、撒尔嗬、铜铃舞、耍耍、地盘子、猴儿鼓等;戏剧有傩戏、南剧、灯戏、柳子戏、堂戏、皮影戏等;曲艺有长阳南曲、恩施扬琴、利川小曲、竹琴等。民间音乐也很发达,山歌、宗教音乐、仪式音乐都有自己的特色,如《龙船调》、《黄四姐》以及长阳民歌文明遐迩。
4、体育游艺
湖北民族民间体育游艺生动活泼,多姿多彩,如竞技体育抢花炮、打陀螺、跷旱船等;健身活动如赶仗、赶毛狗、划龙舟等;游戏如牵羊肠、打铁、土地持拐棍等。
5、民间科技知识
湖北各族人民在长期认识自然的过程中,为了生存发展的需要,也积累了不少科技知识。如对动植物和天象的认识,建筑技艺及其对生态美学、力学、光学的应用,染织业、陶瓷业、造纸业等对化学知识的探索和应用,造船、修桥、水车的制造对物理学等知识的应用,采矿和金属制造对化学及其它学科的应用等等。民间医药特别发达,土家族、苗族、侗族等民族的民间医药都很有特色,形成了一套完备的医学理论、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法。
6、信仰礼仪和节日
在历史进程中,湖北各民族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民间信仰礼仪,如在信仰方面表现出多神崇拜多种信仰的情况,既崇拜祖先、祭祀土王、信奉土老师,又信仰道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和伊斯兰教。因此,存在多种宗教并存的局面;在节日方面有自己特有的节日,如“提前过年”、苗年、“四月八”、“端午节”、“六月六”、“七月半”、“中秋节”、“女儿会”等;在婚丧嫁娶也有自己的风俗,如老人死后跳丧,婚俗中的陪十姊妹;生产生活中的许多禁忌。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和民众的共同利益,民间还形成了一些不成文的习惯法,如“封山育林”、“保护秋收”、“打猎分配”等乡规民约。在民间还形成了诸多禁忌,包括生产禁忌、生活禁忌、船上禁忌、商贾禁忌、堂屋禁忌、孕妇禁忌、产妇禁忌、年节禁忌等。
(三)湖北民族文化资源的社会评价
湖北民族地区的文化资源在全省全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物质文化方面长阳人遗址、高坪建始直立人遗址等20多项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恩施市是全省9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在恩施州博物馆和长阳县博物馆藏有许多珍贵的文物,其中不乏国家一级文物。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518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有长阳申报的撒叶尔嗬;在2008年1月公示的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属于湖北少数民族地区的有:都镇湾故事(长阳)、江河号子(巴东)、肉连响(利川)、南剧(咸丰、来凤)、恩施扬琴(恩施)、南曲(长阳、五峰)、薅草锣鼓(宣恩、长阳)、土家族打溜子(五峰、鹤峰)、土家族摆手舞(来凤)、傩戏(恩施、鹤峰)、灯戏(恩施)等11项。在2007年湖北省公布的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恩施自治州和长阳、五峰两个自治县的有薅草锣鼓(神农架林区 、夷陵区、 宣恩县、 南漳县、 通山县)、喜花鼓(建始)、利川灯歌(利川)、建始丝弦锣鼓 (建始)、长江峡江号子( 夷陵区、伍家岗区、秭归县、巴东县)、土家族打溜子(五峰县、鹤峰县)、建始闹灵歌(建始)、土家族撒叶尔嗬(五峰县、巴东县)、耍耍 ( 宣恩县 恩施市 )、地盘子(咸丰)、土家族摆手舞(来凤县)、宣恩土家族八宝铜铃舞(宣恩)、 肉连响 (利川市 )、地龙灯(来凤县)、傩戏(鹤峰县恩施市)、南剧(来凤县 咸丰)、恩施灯戏(恩施)、鹤峰柳子戏 (鹤峰县)、巴东堂戏(巴东县)、恩施扬琴(恩施市)、利川小曲 (利川市)、恩施社节(恩施市)、长阳山歌(长阳)、都镇湾故事(长阳县)、南曲 (长阳县 五峰县)、五峰土家告祖礼仪(五峰县)等26项,将近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二、湖北民族文化的现状
和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在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下,湖北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处境也不容乐观。总的来看,湖北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存在着消失、濒危、衰退、变异几种情况。
消失是指一种技艺的完全失传或一种文化现象(物件)已不复存在。消失的技艺往往是民间工艺中工艺水平极高,按习惯又不外传的绝技、绝活,例如:在恩施州咸丰过去有一种桃核雕工艺就已经失传了,像这种绝技、绝活在全省民族地区到底消失了多少,还需详细调查。消失的文化现象往往是因为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原有的文化已不为当地民族所认同,逐步被其他文化所取代,如土家语、土家族传统服饰就是例证。
濒危是指某种技艺只掌握在极少数人手中,又无其他传人,或某种文化事象只在极小的社区和群体中传承。这种情况在湖北民族地区十分普遍,我们经常引以为自豪的“南、堂、灯、傩、柳”五种地方戏剧剧种基本处于这一边缘。比如:恩施傩面具就谭学朝一人会制作,由于谭老的逝去,这一技艺就基本失传。又如恩施灯戏传人廖南山去逝后,再也找不到全面精通灯戏的老艺人了。音乐、舞蹈、口传文艺、手工工艺等大都处于濒危状态。
衰退主要是从数量减少来说的,从手工工艺品说,是指生产地、生产者、使用者的减少;从其他文化事象看是指社区受众、传承人的减少和其影响力的减弱。这种现象在湖北民族地区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都是存在的。比如:传统的吊脚楼木房不断拆除,新建的都是钢混结构的房屋,传统的吊脚楼建筑工艺就慢慢衰退,吊脚楼木房的不复存在,它所负载的传统文化也跟着消失。又如:金属和塑料制品的进入,逐步取代了传统的竹、木制品,传统的竹编、木活技术也一天天消失;由于电视的普及,观看民间艺术表演、摆龙门阵、唱山歌已渐渐成为历史。因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衰退已成必然。
变异是指在现代社会中,民族传统工艺在种类、型制、色彩、图案、制作材料、工艺技术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对民间文艺来说就是传承的环境、受众、功用、表现形式,甚至内容都发生了变化。湖北民族民间文化也发生着不同程度的变异,如:传统的西兰卡普工艺在原材料、花纹图案、型制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女儿会移植到了风景区,参加的人也不是原来地方的民众,而是游客,甚至外国人;山歌移植到了漂流船上和宾馆酒店;传统的摆手舞被改编成广场舞,传统的跳丧改变成巴山舞。这种变异多是为适应市场需要,人为地进行的,往往失去原有文化的本质特征,这是十分可怕的。
三、湖北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从90年代以来,湖北民族地区在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1、地方党委政府和民族、文化部门把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在世纪之交的时候,在国内外重视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大背景下,湖北民族地区的党政部门和职能部门开始把民族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纳入工作的视野。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998年就提出了“打民族牌、唱开放戏”的口号。2002年5月,州委、州政府又出台了《关于繁荣民族文化艺术的若干意见》。2003年,周先旺州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挖掘整理,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在继承中研究,在研究中提升,在提升中整合,努力建设文化大州。”从此以后,恩施自治州正式提出了建设民族文化大州的战略,并相应采取了一系列措施。2006年3月,中共恩施州委、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民族文化大州建设的若干意见》。全国民族文化先进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长期以来都十分重视民族民间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工作,2002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设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立民族文化生态资源信息库,认真组织力量对全县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深入的调查,在弄清家底的基础上,分类进行整理,应用电子化技术进行管理,用2—3年时间建立民族文化资源数据信息库。抓紧进行民间艺术的抢救保护,切实关心民间艺人,做好民间艺术和民族文化艺人的立档命名工作。县人民政府每两年进行一次优秀民间文化艺人命名表彰,对有突出贡献的民间老艺人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要抓好民间艺术的传承工作”。《意见》对挖掘、抢救、保护,传承民间文化作了硬性的规定。
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文化部门也高度重视民族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和创新工作。湖北省民委于2004年、2006年两次召开民族文化工作座谈会,就全省民族文化工作,特别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创新等工作进行了部署。恩施州民委也为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创新做了大量的工作。
2、开始用法律的手段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用法律的形式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是国内外的普遍做法,最先是日本和韩国,国内的云南、贵州、广西也先后制定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地方法规。恩施自治州早在2003年就开始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制订工作,经过两年多的反复讨论修订,2005年3月1日被州人大五届三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31日经湖北省十届人大十四次常务会通过,2005年8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条例》是我国少数民族自治州第一个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法规。《条例》分为6章、28条,对保护的对象、保护原则、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保护责任和义务、保护的办法、开发与利用、奖励与处罚作了详细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经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批准,自2006年6月10日起施行。此《条例》为全国县级制订的第一部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目前,长阳县的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严格按照《条例》执行,真正作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这些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湖北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
在国家、省评审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同时,恩施自治州和有关县市也建立了名录评审和命名制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到有效的保护。
3、启动了建立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村)的工作
建立民族文化生态保护村的工作是从云南开始的,之后在贵州也启动了建立民族生态博物馆的工作。建立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保护活态民族文化的普遍做法。最近几年,湖北民族地区也启动了这一工作。如长阳在2004年制定了《长阳土家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规划将全县分为文化生态保护中心区、次中心区和保护点,计划到2015年,通过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和完善,使长阳土家族传统文化生态得以有效的保护。恩施自治在2004年也启动了民族民间文化生态保护区(村)工作。恩施文体局、民宗委、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荐恩施州民族民间文化生保护区(村)名单》的通知,并提出了20个建议名单,目前这项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工作正在实施中。
4、新一轮民族民间文化普查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2002年2月26—27日,由中国民协主持的“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冯骥才主席作了主题发言,向社会公布了近100名专家学者签名的《抢救中国民间文化遗产呼吁书》,引起了社会强烈关注,从此也开启了“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2003年10月27—30日,文化部在贵阳召开“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试点工作会议”,文化部正式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在这两大工程的推动下,湖北民族地区也开始了民族民间文化抢救和保护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宜昌地区是纳入第一批综合试点的地区,其中包括长阳和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和潘湾土家族乡,这些地方的普查、搜集、记录、整理工作已全面启动。如长阳在2002年5月就成立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宣传部长任组长,相关局的局长为成员,成立了专门班子,常年有5人开展搜集、记录、整理、建档工作。恩施州各县也在开展这一工作。这项工程将对土家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最为全面、彻底的普查和记录。
5、民族古籍整理取得成效
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圆满完成了《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土家族卷》、《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苗族侗族卷》、《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回族卷》的登录、编写工作。为我省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做了一项最基础性的工作。同时完成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概况》、《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概况》、《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概况》的修订工作,
6、民间文化传人开始受到重视
在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过程中,民间文化传承人的地位和作用得到重新认识。从2002年开始,恩施自治州就开始了“寻访民间艺术大师”活动,对全州范围内的民间文化传人进行了调查,并在报刊上进行了介绍宣传。经过评选,2003年评出了16位民间艺术大师,6月在州府恩施市举行了隆重的命名表彰暨民间艺术表演大会,州委、州政府的主要领导出席了大会,并给16位民间艺术大师颁发了证书。州政府还给每位民间艺术大师每年补贴1200元,县、乡也相应地给予他们津贴。2006年,恩施命名了第二批民间艺术大师。
长阳也开展了优秀民间艺人的选拔、表彰工作。2003年8月26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和政府授予孙家香等20名民间艺人为“优秀民间文化传承人”,田科菊等10人为“民族文化建设功臣”,田玉成等10人为“优秀文艺工作者”的称号。
6、通过举办各种文化艺术节,弘扬了民族民间文化
在挖掘、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过程中,全省民族地区举办了各种形式的文化艺术节和文艺汇演,继承和弘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如,湖北省民委2006年10月29日联合省文化厅、省音乐家协会在恩施举办了首届湖北省民族地区民歌演唱大赛。恩施自治州民宗委和恩施自治州文体局于2006年9月14日举办了恩施自治州第二届原生态山民歌赛。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从90年代开始就坚持开展各种民间文化艺术节和民间文艺表演。从1990年开始举办农村文艺汇演,每5年一届;“夷水乡音”青年歌手大奖赛每4年一届;全县中小学生汇演每2年一届;“农村乡镇文化节”由全县各乡轮流举办,最多的乡镇办了3届,最少的也办了2届。如火烧坪乡举办的“高山蔬菜文化节”,高家堰举办的“盆景文化节”,都镇湾举办的“金枝文化节”等,全县已达180届次以上。2003年,长阳还在资丘镇举办了“中国土家族撒尔嗬竞技大赛”,五峰、巴东县派队参加,有20000多人观看。2006年8月30—31日组织了“清江放歌—土家歌王对台赛”,全县7个乡(镇)46位歌手参加了对台赛。恩施自治州从90年代末就开始举办“清江闯滩节”、“女儿会”等,每次都有民间文艺的表演。2003年6月25日在全州民间艺术大师命名大会上,来自全州的老艺人表演了他们的绝活。2005年“五一”长假期间,全州100多名民间艺人齐聚州城,表演了地道的摆手舞、肉连响、耍耍,建始丝弦锣鼓、唢呐、撒尔嗬、傩戏、花鼓灯、民歌。恩施州各县(市)也举办了相应的文化艺术节,如咸丰县举办的“梨文化节”、利川市举办的“文化经济交流会”、来凤的“摆手节”,建始的“广润民族文化节”。来凤旧司乡的“牛王节”是土家族民间的传统节日,90年代以来,已举办了4届。2005年农历四月初八的“牛王节”成了当地民间艺术的大展演,分为6个表演区,全面展示了当地的民间文化。2004年6月6日,咸丰县大路坝乡举办了首届“青少年民族艺术节”,演出了13个民间艺术节目。这些文化艺术节和表演对弘扬民族民间文化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7、建立博物馆,保存对古老文化的记忆
湖北民族地区原来就建有长阳县和恩施州博物馆。以前的博物馆都是收藏的考古发掘的文物资料。90年代后这些博物馆都收藏了一批民俗文物和民间文艺、民俗。2000年代后,建立了长阳资丘私人博物馆、三峡大学民俗文物陈列室、湖北民族学院民族族文化陈列室。这些博物馆都收藏了许多民族民间珍贵的工艺品,如雕花家具、服饰、刺绣、挑花、剪纸、竹编等作品。保存了民族民间文化的远古记忆。
8、通过移植活态保存民族民间文化
在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过程中,湖北民族地区把旅游开发、景点建设与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结合起来,把古老的民族族民间艺术和仪式移植到景区,既丰富了旅游的文化内涵,又保护和传承了民族文化。如恩施梭布垭石林景区把土家女儿会移植进去;宜昌车溪把土家民歌、民间工艺、民族艺术移植到景区;恩施老司城把民族民间艺术和仪式移到景点演出。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满文和蒙文的区别
1 满文和蒙文的定义
满文和蒙文都是属于中国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但它们是不同的语言。满文是满族人民使用的文字,而蒙文则是蒙古族人民使用的文字。
2 满文和蒙文的用途
满文的主要用途是在清朝时期作为官方语言和书写文字使用。满族的雍正、乾隆和嘉庆三个皇帝都曾经使用过满文来发布诏书和文件。而蒙文则在元朝时期开始被使用,成为蒙古族人民的官方文字和宗教文字。
3 满文和蒙文的字母和音节
满文有满文的字母和音节,使用的是满文的书写形式。而蒙文则有蒙文的字母和音节,使用的是蒙古语的书写形式。虽然两个文字都具有自己的书写系统和语音系统,但是它们之间有很大的不同。
4 满文和蒙文的语法和表达方式
满文和蒙文在语法和表达方式上也有很大的不同。满语在语法上和汉语比较类似,而蒙古语则更像是一个较为严格的语法体系。并且蒙古语有非常多的借词和外来词汇,影响了蒙古语的语法和表达。
5 满文和蒙文的传承和保护
由于历史和语言环境的变迁,满语和蒙语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1995年,满汉字研究委员会成立,开始对满文进行保护、整理和研究。而蒙古国制定了国家语言和文化保护法,通过培训和宣传来保护蒙语的传承和发展。
6 满文和蒙文的现状
目前,满文已经成为满族文化和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满语已经不再是满族人民的日常使用语言。而蒙语则在蒙古国和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传承,成为了蒙古民族文化和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
7 结论
虽然满文和蒙文都是属于中国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但是它们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从语言形式、书写形式、语法、表达方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在历史和现实的背景下,满文和蒙文的传承和保护工作显得格外重要,需要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和支持。
湖北民族风情介绍
本文2023-11-02 11:35:1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193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