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闻强志出于那篇文言文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2浏览:3收藏

博闻强志出于那篇文言文,第1张

1 说明练习写文章重要性的文言文

说明练习写文章的重要性用现代文可以这样说:“练习写文章可以培养人们观察思考的习惯,可以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可以促进人们大脑的思考,练习写文章对开发人的智力非常重要”。

这句话可以翻译成文言文,即:练习:练。写文章:作赋。

可以培养:能训。人们:人。

观察思考:观与思。的习惯:之习。

可以提高:以升。语言表达能力:语叙之能。

促进人们大脑的思考:促人脑思。对开发人的智力:于掘人智。

非常重要:尤重。“练习写文章可以培养人们观察思考的习惯,可以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可以促进人们大脑的思考,练习写文章对开发人的智力非常重要”用文言文可以这样说:练作赋能训人观与思之习,以升语叙之能,以促脑思,练作赋于掘人智尤重也。

2 有意义的文言文+分析

司马光,宋哲宗时宰相,尝主编《资治通鉴》,为一时之名臣。其幼时患记忆不若人,众兄弟既成诵而游息矣,独闭门不出,俟能讽诵乃已。自言:“用力多者收功远,乃终身不忘也。”及长,遍览古籍,博闻强志,曰:“书不可不成诵。或马上,或中夜不寝时,咏其文,思其义,所得多矣。”

注释:

“众兄弟既成诵而游息矣,……”既:已。

“俟能讽诵乃已,……”俟:等到。 讽诵:背诵。

“及长,遍览古籍,博闻强志,……”强志:记得牢。

“其幼时患记忆不若人,……”患:担心。

启示:勤劳的中华民族

勤劳、勤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说的是大诗人李白,少时浪荡,无所用心,戏游河边,巧遇老太婆铁杵磨针,而得到的启事,他从此发奋苦读勤学,终于功成名就。 “锥刺股”是先秦纵横家苏秦好学的故事。苏秦为吸取广博知识,夜以继日发奋苦读,当困乏时,以锥子刺腿,用来振奋精神,坚持学习。司马光的“警枕”说的是他从睡眠中挤出更多时间读书,自己设计了一个用木头削成圆形的枕头,只要一翻身,枕头就会滚开,头就会撞到床板上,人就会惊醒。他一生勤奋好学,编纂了我国最重要的历史典籍之一的《资治通鉴》,这本书包容了1300余年的史实,价值非凡。“三上”是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充分利用时间的一种学习方法,乃马上、枕上、厕上,争分夺秒,积少成多,终于在文学方面作出了重大建树。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苏轼的“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都说明勤学的道理。

中华民族以勤劳的双手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华夏文明,以吃苦耐劳著称于世。如张蘅发明的地动仪,马钧发明的翻车,李春建造的赵州桥,黄道婆改良纺织工具等都体现了中华民族勤劳的生动例子。

3 所有的文言文

三家分智氏之田。

赵襄子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智伯之臣豫让欲为之报仇,乃诈为刑人,挟匕首,入襄子宫中涂厕。

襄子如厕心动,索之,获豫让。左右欲杀之,襄子曰:“智伯死无后,而此人欲为报仇,真义士也!吾谨避之耳。”

乃舍之。豫让又漆身为癞,吞炭为哑,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

行见其友,其友识之,为之泣曰:“以子之才,臣事赵孟,必得近幸。子乃为所欲为,顾不易邪?何乃自苦如此!求以报仇,不亦难乎?”豫让曰:“不可!既已委质为臣,而又求杀之,是二心也。

凡吾所为者,极难耳。然所以为此者,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怀二心者也。”

襄子出,豫让伏于桥下。襄子至桥,马惊,索之,得豫让,遂杀之。

襄子为伯鲁之不立也,有子五人,不肯置后。封伯鲁之子于代,曰代成君,早卒,立其子浣为赵氏后。

襄子卒,弟桓子逐浣而自立,一年卒。赵氏之人曰:“桓子立,非襄主意。”

乃共杀其子,复迎浣而立之,是为献子。献子生籍,是为烈侯。

魏斯者,桓子之孙也,是为文侯。韩康子生武子,武子生虔,是为景侯。

(优因培注) 在文言文中,一词多义的现象比较多:同一个词,在这个句子中是一个义项,在另一个句子里又是一个义项。一般说来,一词多义的各个义项之间均有一定的联系。

一词多义是由本义引申、比喻和假借而形成的,因此应该由本义入手,来理解和掌握它的引申义、比喻义和假借义。词的本义有两种理解:A就词的来源说,即该词的最初意义。

如“去”的最初意义是“离开”,“兵”的最初意义是“兵器”。B就词的应用来说,把常用的那个意义算作词的本义,也叫基本意义。

如“兵”的常用意义是“士兵”等。 引申义是从基本义发展而来的,同基本义有相似的、相对的或相关联的意义。

如“刑”,本义是“刑法”,基本义还包含对犯人的处罚,后来这个意义发展出“惩罚”的意义(皆刑其长吏《陈涉世家》)。 比喻义是词的比喻用法固定下来的意义,有的比喻义是从词的本义、基本义产生的。

如“窝”的本义、基本义都是“鸟兽昆虫居住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产生出的比喻义,即“坏人居住的地方”。《伯牙琴》中的:越人遇狗 越人道上遇狗,狗下首摇尾人言曰:“我善猎,与若中分(对半分。)

”越人喜,引而俱归。

食以粱肉,待之以人礼。 狗得盛礼,日益倨(读音ju四声。

傲慢。),猎得兽,必尽啖乃已。

或嗤越人曰:“尔饮食之,得兽,狗尽啖,将奚以狗为?”越人悟,因为分肉,多自与。狗怒,啮其首,断领足,走而去之。

夫以家人养狗,而与狗争食,几何不败也! 翻译:越地的人在鲁上遇到一只狗,(那)狗低头摇尾发出人的语言说道:“我善于捕猎,(捕到的猎物)和你平分。”(那)越人很高兴,带着狗一起回家。

喂给它高粱和肉食,象对待人一样对待它。 (那)狗受到盛情的礼遇,日益傲慢起来,猎取的野兽,必定全部吃掉了事。

有的人就讥笑那越人说:“你喂它饮食,捕猎到的野兽,狗全部吃了,那狗是干什么用的啊?”那越人醒悟,因此给狗分(野兽)的肉,多的给自己。狗恼怒,咬他的头,咬断了他的脖子和腿,(就)逃跑了。

把狗当成家人养,(然后)却(又)和狗争食,哪有不失败的呢! 寓意:讥讽那些巧言善骗、贪得无厌、凶狠残忍的邪恶小人 感悟:对于恶人和恶势力,不要姑息纵容。到自己无法忍受的时候,就难免自取其祸的。

此所谓养虎为患是也。 《自护其短》 有个北方人,自出生以来就没有见过菱角。

后来他到南方作官,(一次大家)坐在席上吃菱角,这个人连壳一起放到嘴里。有人提醒他说:“吃菱角要去壳。”

他却想掩盖自己的短处,说:“我不是不知道要去壳,是想用来清热呀!”人家问他:“北方也有菱角吗?”他说:“前山后山,哪块地上没有!” 以学自损,不如无学 读数十卷书便自高大,凌忽长者,轻慢同列。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与陈伯之书(节选) 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见故国之旗鼓,感生平于畴日,抚弦登陴,岂不怆悢!所以廉公之思赵将,吴子之泣西河,人之情也。

将军独无情哉?想早励良规,自求多福。 自护其短 北人生而不识菱者,仕于南方。

席上啖菱,并壳入口。或曰:“啖菱须去壳。”

某人自护其短,曰:“我非不知。并壳者,欲以清热也。”

问者曰:“北土亦有此物否?”答曰:“前山后山,何地不有?” 以学自损,不如无学 夫学者,所以求益耳。见人读数十卷书便自高大,凌忽长者,轻慢同列。

人疾之如仇敌,恶之如鸱枭。如此以学自损,不如无学也。

王充求学 王充字仲任,会稽上虞人也,其先自魏郡无城徒焉。充少孤,乡里称孝。

后到应有京师,受业太学,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

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 庄公出猎 齐庄公出猎,有一虫举足将搏其轮。

问其御曰:“此何虫也?”对曰:“此所谓螳螂者也。其为虫也,知进而不知却,不量力而轻敌。”

庄公曰:“此为人,而必为天下勇武矣!”回车而避之。 吴起 昔吴起出遇故人,而止之食。

故人日:“诺。”起曰:“待公而食。”

故人至暮不来,起不食待之。明日早,。

4 文言文中〞以〞的作用及意思有哪些

1 用作介词

表示凭借,译为“凭、靠”。例: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表示工具、方式、方法,译为“用、拿、把、按照”。 例: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以”后省略介词宾语。)(《为学》) / 策之不以其道。(《马说》)

2 用作连词

表示并列、承接、修饰,“以”相当于“而”。例:新城之上,有池洼然而方以长(《 墨池记》)

表示目的,译为“来、用来”。例: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

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因为”,“由于”。 例: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岳阳楼记》)

3 用作副词

译为“已”,“已经”。 例: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

5 什么文言文是写读书好处多

原文王冕者,诸暨人。七八岁时,父命牧(1)牛陇上,窃(2)入学舍,听诸生诵书;听已,辄(3)默记。暮归,忘其牛,父怒挞(4)之。已而复如初。母曰:“儿痴如此,曷(5)不听其所为?”冕因去,依僧寺以居。夜潜(6)出坐佛膝上,执策(7)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8)。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9),冕小儿,恬(10)若不知。(《宋学士文集》)

注释(1)牧:放牧牲畜。(2)窃:偷偷地,暗中。(3)辄:总是(常常)、就。(4)挞:用鞭子、棍子等打人。(5)曷:通“何”,为什么。(6)潜:暗暗地、悄悄地步。(7)执策:拿着书。(8)达旦:到早晨,到天亮。(9)狞恶可怖:狰狞凶恶,令人害怕,(10):恬:神色安然,满不在乎的样子。

译文 王冕是诸暨县人。七八岁时,父亲叫他在田埂上放牛,他偷偷地跑进学堂,去听学生念书。听完以后,总是默默地记住。傍晚回家,他把放牧的牛都忘记了。王冕的父亲大怒,打了王冕一顿。过后,他仍是这样。他的母亲说:“这孩子想读书这样入迷,何不由着他呢?”王冕从此以后就地离开家,寄住在寺庙里。一到夜里,他就暗暗地走出来,坐在佛像的膝盖上,手里拿着书就着佛像前长明灯的灯光诵读,书声琅琅一直读到天亮。佛像多是泥塑的,一个个面目狰狞凶恶,令人害怕。王冕虽是小孩,却神色安然,好像没有看

①[原文]顷岁②,孙莘老识欧阳文忠公③,尝乘间④以文字问之。云:“无他术⑤,唯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懒读书,又一篇出,即求过人,如此少有至者⑦。疵病⑧不必待人指摘⑨,多作自能见之。”此公以其尝试者告人,故尤有味。 [注释]①本文选自宋人苏轼《东坡志林》。②顷岁:年初 ③欧阳文忠公:指欧阳修,文忠是其谥号,公是尊称 ④乘间:乘机 ⑤术:方法 ⑥工:擅长 ⑦至者:成功的事 ⑧疵病:毛病 ⑨指摘:指出过错。

[译文]某年初,孙莘老结识了欧阳修,曾乘机拿写文章的事向他请教。欧阳修说:“没有别的方法,只有勤奋读书并经常写文章,自然会有长进;但是世上一般人的毛病是练笔的机会很少,还懒于读书,而且一篇文章写好后,马上要求它超过别人,像这样很少有成功的。文章缺点也用不着别人指出来,自己多练笔就能发现了。”欧阳修把他写文章的经验告诉别人,所以(我认为)特别有意义。 [简析]勤读书,多作文,才能提高文章的质量,此外别无蹊径。文学大家苏东坡,才华绝世,饮誉古今,犹能这样重视别人的成功经验,并引为良训,足见他治学的严谨、刻苦。由此,它给了我们—个很大的教益:文章的好坏与读书的勤懒、练笔的多少,有着密切联系。

原文:陆友仁苏子美豪放不羁,好饮酒。在外舅杜祁公家,每夕读书,以一斗为率。公深以为疑,使子弟密觇之。闻子美读《汉书·张良传》,至"良与客狙击秦皇帝",误中副车,遽抚掌曰:“惜乎!击之不中。”遂满饮一大白。又读,至"良曰:'始臣起下邳,与上会于留,此天以臣授陛下。'"又抚案曰:“君臣相遇,其难如此。”复举一大白。公闻之,大笑曰:“有如此下酒物,一斗不为多也。”

译文:苏子美为人豪放不羁,喜欢饮酒。他在岳父杜祁公的家里时,每天读书,(他边读边饮酒,)以喝完一斗为限度。杜祁公(对此)深感怀疑,就派家中年轻的晚辈去偷偷察看他。正听到子美在读《汉书?张良传》,(当他)读到张良与刺客偷袭行刺秦始皇,刺客抛出的大铁椎只砸在秦始皇的副车上(这一段)时。他突然拍手说:“可惜呀!没有打中。”于是满满喝了一大杯酒。又读到张良说:“自从我在下邳起义后与皇上在陈留相遇,这是天将我送给陛下呀。”(苏子美)又拍桌子说:“君臣相遇,竟如此艰难呀。”又喝下一大杯(酒)。杜祁公听说后,大笑说:“有这样的下酒物,一斗不算多啊。”

6 之在文言文的作用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作代词

1、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作助词

1、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补语的标志。如《捕蛇弗酣缔叫郫既惦习定卢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逐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言禄”、“宫之奇谏假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三、作动词

用在处所句词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

博闻强志出于那篇文言文

1 说明练习写文章重要性的文言文 说明练习写文章的重要性用现代文可以这样说:“练习写文章可以培养人们观察思考的习惯,可以提高语...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