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中有哪些宋人对于药金看法的记载?
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卷十记载:汀州人王捷知道“黄金术”,“尝以药金银献上,以助国费。卒赠岭南节度使。世谓之烧金王先生。”沈括《梦溪笔谈》卷二十说:“其金铁为之。初自冶中出,色尚黑。凡百余两为一饼。每饼辐解凿为八片,谓之雅觜金者是也。今尚有藏者。上令上坊铸为金龟、金牌各数百。龟,以赐近臣,各一枚。受赐者除戚里外,在庭者十有七人。余悉埋玉清昭应宫宝符阁及殿基之下,以为宝镇。牌,赐天下州府军监各一,今谓之金宝牌者是也。”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九载:“宣和末,又以方士刘知常所炼金轮,颁之天下神霄宫,名曰神霄宝轮。知常言,其法以汞炼之成金。”宋蔡绦《铁围山丛谈》卷六说,宋太宗时得巧匠,造金带得三十条,其金为紫磨药金。这些记载说明,宋人虽然知道药金银非真金银,但尚视为宝货。
《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大东之野,夏后氏于此舞九伐。”夏后氏名启,相传是大禹的儿子,后来建立了大夏王朝。大东之野,是指大东的一片广场。夏后氏在这里指挥大家,练“九伐”这类的舞蹈。
据《礼记》解释:“一击一刺为一伐”,所谓“九伐”就是手持器械,互相击刺的9个回合。
至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西周人沿用夏代传下来的“击刺之法”,培养和锻炼武士的攻防能力。武王伐纣推翻了商朝。伐商前夕,用武舞鼓励士气,名曰:“武宿夜”,给“击刺之法”配上了音乐,称为“舞象”,随后,又以灭商时的战争场面为题材,编了一种“大武舞”,歌颂他的武功。
《史记·乐书》记载,大武舞的参加者有数百人,全部戎装,手执兵器在音乐伴奏声中做着各种队形变换,一共有6段音乐,队形变换6次。
“九伐”、“舞象”、“大武舞”,都是早期以表现战争为内容的舞蹈。这些舞蹈有助于培养人的军事技能,一击一刺实际都带有攻防含意,形式也与武术的对练有相近之处。
人们把在战斗中运用比较成功的一击一刺、一拳一腿,反复模仿着、传授着、习练着,夏后指挥大家进行攻防格斗的训练,使人们在狩猎活动和战争中积累的搏斗技能相互交流和传授,这实际上是早期的练武活动,实质是培养人们的军事技能,一击一刺都带有攻防意识,形式也与后世武术的对练有相近之处,“击刺之法”的回合,就是后世武术套路形式的最初模式。
《史记》中记载的大武舞
不明特殊教育指何物,简单科普一下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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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是随着中国古代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发展变化着,因为其是为统治阶级培养人才,为统治阶级服务的,所以任何一个历史阶段都其深深的阶级烙印。
夏朝时期,传说中国就有了学校。据甲骨文和古书上记载,商朝时已经有了正式学校。到西周时,学校分为“国学”、“乡学”两种。学校主要是“国家大事惟祀与戎”,即传授祭祀知识和作战的技能经验。商周时代,贵族子弟必修的科目是“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
春秋时期,教育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随着中国封建制度的确立,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变革,原来“学在官府”的教育垄断层面逐渐被打破,部分知识分子开始聚众讲学,发表政见,产生了所谓的“私学”。这一时期,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影响最大。孔子一生学而不厌,经过长期的教学实践,总结了不少教学经验,如“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因材施教”、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等等。其为中国古代的文化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许多教学经验至今仍在延用。
西汉时期,教育制度逐渐完善。西汉时,学校类型主要有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为适应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经典开始成为统治阶级培养人才的必学课程,学习科目是五经(《周易》《礼记》《春秋》《尚书》《诗经》),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一套教育系统。
隋朝时期,中国教育制度达到了世界水平。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兴起,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唐代学校制度完备,有国子学、太学等,在地方有州学、县学和乡学等。教学内容以《五经正义》为统一教材,命天下传习,同时还有了专业教育,如书学、算学、律学、医学等。安史之乱后,唐朝的私人办学多了起来,大文学家韩愈、柳宗元都办过学,为教育增加了新特色。
宋代教育在唐代基础上更加完备。在中央有太学、国子学、律学、算学、书学、画学等,以太子学和国子学最重要。尤其是王安石变法改革学校和科举,使官办学校非常兴盛。另外,私人讲学的书院在北宋时兴起,成为传播理学的基地,学习风气十分活跃,石鼓、白鹿洞、应天、嵩山书院都很有名。宋朝以后,理学被统治阶级所利用,并统治了学校教育。
明清时期,教育制度在前代的基础上继续向前发展。中央学校有国子学和宗学,地方学校也发达,各级都有普通学校和专科学校。考试制度采用八股取士的科举制。教学内容主要是“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还学习《御制大诰》《大明律令》等。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种。明朝中期以来,书院比较兴盛,最负盛名的是东林书院,书院也发展成为官办的学校。
明清时期是封建制度的衰落时期,为强化专制统治,教育的专制非常严重,束缚了人们思想的发挥,随着社会的发展,科举制越来越不适应需要了,到1905年,清朝废除了科举制,但科举制中公平选拔人才的方法却被保留下来,至今仍有活力。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发展,是社会不断进步的表现。历史虽然已成为过去,但其功绩不可磨灭。许多宝贵的经验至今仍值得借鉴。而中国现代的教育制度也必将随着历史的演进,而不断趋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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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丹家的药性论,即对物质问相互作用的认识,是以阴阳五行学说为理论基础的。《周易参同契》在阐明阴阳学说时便认为:万物的产生和变化都是由阴与阳的彼此交媾,相须不离,使精气得以舒发的结果。唐代张九垓的《张真人金石灵砂论》则进一步把阴阳学说具体化,说明这一学说怎样指导金丹术。他说:“大道冲融而包天地,驱策阴阳,成乎宇宙。天形阳而左旋,地质阴而右转,日为阳精而昼行,月为阴灵而夜流。……一阴一阳曰道。圣人法阴阳,夺造化,故阳药有七,金二石五,黄金、白银、雄、雌、砒黄、曾青、石硫黄皆阳药也;阴药有七,金三石四,水银、黑铅、硝石、朴消皆属阴药也。阴阳之药各禀其性而服之,所以有度世之期,不死之理者也。”又说:“还丹者,取阴阳之精,法天地造化之功,水火相济,自无入有,以成其形。岂若砂汞,孤阴为体,无阳配生,不能合四象,运五行,所以孤阴不育,寡阳不生,阴阳配合,方成还丹。”
十国历史可参考的正史有:
1、《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由于十国为地方割据政权,在此二书中皆不以正统记述,但此二史亦为十国正史。
2、《十国春秋》,共114卷,清人吴任臣编撰纪传体取书。写十国君主之事迹,采自五代、两宋时的各种杂史、野史、地志、笔记等文献资料。
3、《五代史略》,陶懋炳著,近人研究十国的经典之作。
4、《唐书》和《宋史》有记载。
5、各地方志中有相关记载。
6、《五代会要》,王溥撰。
7、《资治通鉴》,北宋司马光撰。
十国为地方政权,古籍少有单独详述的。
古时用鼻子喝酒的方法确实是真实存在的。这在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中有详细的记载。
1、习俗的流传
这种习俗至今也再流传,最为普遍的是在越南一带。越南康足一些老人至今也有着用鼻子饮酒的习惯。这一族有近4000人居住在顺州一带。他们在古时,会被叫做舍都冷。这个词的意思就是用鼻子饮水喝酒的舍人。
在越南康足之中,男人们每次在劳作与活动之后感到疲惫的时候,就会将早就腌制好的辣椒以及利用外气味呛人的调料放入水或酒中搅拌均匀后静置,等过一段时间他们沉淀至酒水底部,用早已清洗好的葫芦壳摇去水面清澈的部分。在吃饭的时候他们会边吃桌上的菜品,一边用鼻子对着葫芦壳,让葫芦壳中的汁液充分倒入鼻子中。根据他们的说法,这样做可以缓解他们身体上的疲劳,使他们更加精神以便于恢复体力。
2、相应的怪谈
其实这种奇怪的是在古代的史书中也有相应的记载。类似的事也层出不穷,比这种事更离谱的也有。比如有的地方的人,他们的头可以在夜晚离开身体自由的飞行,而在清晨的时候又会回到自己的身体上,并且贴合完整不存在缝隙直说。而在这种传说中,会这种法术的人一般都为女性。所以当地的高层对这种妖术极为抵触,被下令凡是习俗的流传找到会这种妖术的女性都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3、要相信证据
但接在现在看来颇为奇特的事情是否为真却是不一定的,这需要人们加以考证才能将其信以为真。
《道德经》
道教认为天地万物以及人的处世都要按道行事,无论是天道和人道都是柔弱谦下,彼此相容而不害的,因此,学道者应该返本还元,避而不争。
《道德经》述及“不争”思想的地方很多。最后一章的最后一句曾经高度概括称“天之道,利而不害;人之道,为而不争。”“不争”思想,是与“道”的“柔弱”的特性相联系的。由于道是“柔弱”的,因而“道”也是谦下而不争的。当然,“道”的不争,并非是一种消极逃避,百事退让。因为,《道德经》还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六十六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七十三章)。由此可见,《道德经》中所说的“不争”,是一种“善胜”的“争”,是“天下莫能与之争”的符合天道之“争”。另外,《道德经》还说到老子的“三宝”,即“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六十七章)。这里的三宝,是针对社会存在的“仇恨”、“奢侈”和“争名夺利”的现象而提出的个人道德规范,在治国之策上,他则要求“不尚贤,使民不争”(三章),意思是不尊崇贤才高能,就可以让民众不争夺功名。西汉时的《淮南子·兵略训》称“人有衣食之情,而物弗能足也,故群居杂处,分不均,求不淡,则争。争,则强胁弱而勇侵怯”。《诠言训》还指出“善有章则士争名,利有本则民争功”。意思是世人相争是具有深刻的社会原因的,或因物质财富不足,或因分配不平等,等等。不过在《原道训》中仍然认为“达于道者,不以人易天”,就是说得道的人可以应付外界事物的变化,而内心之中却不能失去按道行事的本性。又称“以其无争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则“天下归之,好邪畏之”。
《通玄真经》
即《文子》 认为“好事者,未尝不中;争利者,未尝不穷。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所好,反自为祸”,认为过分的追求和争夺,将适值其反,而遭到灾祸。“得在时,不在争;治在道,不在圣。土处下不争高,故安而不危;水流下不争疾,故去而不迟。是以圣人无执故无失,无为故无败”。就是说地处于低下的位置不争高势,所以平安而无危险。水从高处向下流,不争速度,然而流而不慢。人要有所得,主要是因为有得的时机,而不在人的争利的愿望。治理国家依靠的是道,而不在于是否是圣人。
《老子想尔注》
五斗米道在《老子想尔注》中,继承道家的“不争”思想,称“水善能柔弱,象道。去高就下,避实归虚,常润利万物,终不争,故欲令人法则之也”。人如果仿效水的不争,“终不遇大害”。它认为“人”有二类,一类是圣人,一类是俗人,圣人要处柔弱,“不与俗人争,有争,避之高逝,俗人如何能与之共争乎”?这里的“圣人”与儒家的“圣人”不同,乃指学道之人。《老子想尔注》称:“求长生者,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即为后其身也。”
《清静经》
《清静经》有“上士无争,下士好争”之语。杜光庭在为该经作注时认为“争”是为了求得清静。而上士和下士的“争”又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是否“执见”。上士“不执有见”所以“不著于耳目鼻口身意之病,亦不著于咸苦辛甜之味,亦不著于宫商角徵羽之音”,如果“执见”,就是追求“耳目鼻口身意”的享受,就成为“下士好争之理”。人只要能够“不执”而“无争”,就是“清静”。杜光庭另在《道德真经广圣义》中注解“三宝”时称:“慈以法天,泽无不被也;俭以法地,大信不欺也;让以法人,恭谦不争也。此三者,理国之本,立身之基,宝而贵之,故曰三宝”,意思是慈、俭是天道的特性,而不争是人道的特性,三者都是“道之用”也。金代的侯善渊认为“上士”知道天命,“处于无侣太空,天真妙道,寂然不动,无所争讼”,因此,“静室居闲坐,清空任便行”。而“下士好争强”,“动生人我,竞起是非,发于争讼矣”。如果下士能“闭目凝神室,开睛混太阳。自然知古道,心地得清凉”。元代全真道士李道纯在《清静经》的注解中有明显的三教融一思想,认为“遵儒书不争之言,行释经无争之行,此一法出于无法,洞观冥契,是名上士也。下士则不然。”下士好胜,自满自见,做了一点好事,就“矜伐”而“致争”。李道纯认为上士和下士的最大区别在于各有“照心”和“妄心”,要“常灭妄心,不灭照心”。所谓“妄心”就是“一切不止之心”;“照心”即“一切不动之心”。认为“妄想一萌,邪正分;枢机一发,荣辱判,可不勉哉。妄心不止,生种种差别因缘。至于涉秽途,触祸机,落阴趣,未有不始于妄心也”;而“妄念始萌,不自知觉,神为心役,心为物牵,纵三尸之炽盛,为六欲之扰攘,岂得不著物耶。著物之故,贪求心生。既生贪求,即是烦恼”,“所以妄想之心,轮回之根本也。众生所以不得真道者,为妄想心不灭,所以然也”。唐代道士王玄览在《玄珠录》中称“上善若水,水性谦柔,不与物争”,仍然承袭《道德经》的思想,同时,又对如何实现“不争”,提出了“行者之用,处物无违,于中万施,详之以遇”的要求,即接触事物要审慎,不可逾限。他认为:“智莫过实,行莫过力,则能互相优养,各得其全。若过则费而且伤,大者伤命,小者成灾。”结果“违天背道,法所不容”。因此“不争”就是要“适足”,这才是“用天之德”。金元全真道的一些高道都将“不争”作为全性保真的重要的行为规范。
王重阳的弟子刘处玄在他的《仙乐集》的《五言绝句颂》中,反复颂赞“不争”,称“善觉不争空,忘尘见道功”,“大悟不争空,至明万事容”,“得道不争空,混尘众垢容”,“坚志不争空,真明万慧通”,“世外不争空,身青如万松”,“无争道性强,保命浊情忘。永免轮回苦,真归蓬岛乡”等等。刘处玄还认为:“上士无争,应物常平。不贪外宝,道合真灵。理明正教,敬信来听。方圆随顺,救死哀生。有心忘世,无意生荣。六铢无赐,换却伪形。完全功行,胜殢声名。了真归去,朝现三清。”他对于“不争”的要求就是“应物常平”,同王玄览的“于中万施”一脉相承,但是刘处玄从全真道的“绝欲”出发,进一步提出“有心忘世,无意生荣”,只求“了真归去,朝现三清”。
元以后的全真道士都以不争名利同超脱生死相联系,洞明子《西云集》中有《示众》诗,其中二首意在警戒世人“不争”名利。一曰:“日夜经营名利事,朝昏整顿幻躯身。直饶紫绶金华贵,争及无名闲道人。”一曰:“生死途中人度岁,轮回路上客流年。可怜错把身心用,不学长生久视仙。”认为把身心耗费在“名利”和“幻躯”上,就脱离不了生死轮回的苦难。只有做个“无名闲道人”,才能“长生久视”,羽化登仙。道士姬志真的《警世》诗说得更为透彻明白,诗道:“春去秋来不暂停,两轮催促太无情。蜗牛角上争名利,石火星中寄死生。阎老判句难抵当,酆都决去没期程。有条坦坦分明道,争奈迷人不肯行。”争名争利的人都是走向地狱的“迷人”。只有抛弃名利才能走上长生的“坦坦分明道”。
“不争”在道教规戒中也成为道士的一项行为规范。《老君二十七戒》,分道戒为上中下三行,要求行无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动,行知足等。每行各有九戒,明确规定:“戒勿与人争,曲直得失,避之”。并且称“九行”(二十七戒)备者神仙,六行(十八戒)备者寿,三行(九戒)备者增年”。
古籍中有哪些宋人对于药金看法的记载?
本文2023-11-02 14:18:4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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