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2浏览:3收藏

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第1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传统瑶医药,保障和促进瑶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中医药壮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瑶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瑶医药教育、科研、对外交流与合作,瑶药材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或炮制以及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瑶医药是指瑶族医药的统称,是瑶族人民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反映瑶族人民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以及技术方法的医药体系。主要包括:

  (一)瑶医药理论知识以及传统文化;

  (二)瑶药熏浴、熨类疗法、刮推疗法、针刺疗法、针灸疗法等瑶医药技能、技法及其用具;

  (三)瑶医单方、验方、秘方、文献等;

  (四)瑶药材自然资源,瑶药材种植繁殖技术,瑶药材采集、加工、炮制等技术、技艺。第三条 发展瑶医药应当遵循瑶医药发展规律,坚持继承与创新、保护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发挥瑶医药特色和优势,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瑶医药理论、技术与产业的发展。第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瑶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瑶医药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配置瑶医药服务资源,统筹推进瑶医药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逐步增加。第五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瑶医药管理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瑶医药发展相关工作。第六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瑶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将瑶医药常识、瑶医药文化纳入健康教育、科普教育进行普及。

  每年盘王节(农历十月十六日)为自治县瑶医药文化宣传日。第七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瑶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等单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与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开展技术合作与交流。

  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每两年举办一次瑶医药学术研讨会和瑶医药产品交易会,推进瑶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地区交流。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第八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瑶医医疗服务体系。政府举办的瑶医医院、综合性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设瑶医科室,有条件的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设瑶医诊室(馆)。第九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瑶医医疗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将瑶医诊疗项目、瑶药饮片、瑶药成药和医疗机构制剂按照民族医药标准体系建设要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和研发机构以瑶医药理论为基础,研发瑶药新制剂,鼓励对民间习惯使用的安全有效的单方、验方、秘方的瑶药进行收集、整理和挖掘,并不断研究完善、开发利用和推广。

  医疗机构依法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瑶药制剂品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备案。县人民政府药品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备案的瑶药制剂品种配制、使用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瑶医医疗服务机构。

  民办瑶医医疗服务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瑶医医疗服务机构享有同等的权利。第十二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瑶医或者有六年以上瑶医医疗实践经历,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两名以上中医医师或者瑶医医师推荐,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瑶医药专家和在公立瑶医院从事瑶医药执业十年以上的医师组成考核组进行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瑶医医师资格。

  取得瑶医医师资格的人员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按核准的执业地点、诊疗类别和服务范围,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瑶医医疗活动;未经瑶医医师执业注册的,不得进行瑶医医疗活动。瑶医医师资格的考核办法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

  举办个人瑶医诊所,应当依法进行备案登记。第十三条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瑶医师承人员和确有专长的瑶医从业人员,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可以进行以临床效果和工作实践为主的培训,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合格后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按乡村医生执业范围从事瑶医执业活动。

对于结肠癌我想大家并不陌生,在我国结肠癌是常见的恶性肿瘤疾病之一,发病人群主要是以40岁-50岁年龄组发病率最高。它的发生极大的影响着人类的健康和生命,天然瑶药来自大瑶山里的天然药物,治疗各种肿瘤疾病效果显著,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神奇的瑶药是如何治疗结肠癌的。 结肠癌的瑶医治疗原则: 瑶药特点:瑶医理论认肿瘤发生发展的重要病机是正气不足,气血虚弱,导致脏腑功能失调,因而出现气滞、血瘀、湿聚、火毒、痰结等一系列病理变化,最终形成肿瘤。临床实践也充分证明了扶正抗癌可以缓解症状、提高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等,对于某些肿瘤可能会降低复发率、提高治愈率的作用。因此扶正抗癌是瑶医预防、治疗肿瘤的特色和优势。 瑶医治疗特色:肿瘤是可防可治的,瑶医认为,肿瘤是恶毒致病,治疗肿瘤必须以祛毒为主,治疗中要贯彻恶病不补的原则,医治中晚期肿瘤患者应先"驱邪"为主,使瘤体缩小,症状减缓后再实时考虑"扶正"。如果先"扶正"再"驱邪",肿瘤会在"扶正"中强大起来,其结果使肿瘤恶化程度加快,患者还未来得及"驱邪",大多会在"扶正"途中夭折。根据瑶医对肿瘤病因病机的认识和分析,瑶医在对肿瘤治疗方面,有自己的原则和方法。多年实践证明,我们这种瑶医治疗肿瘤的原则方法不但有理论依据,而且也获得了良好的临床效果。 瑶医瑶药可以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减轻结肠癌晚期患者晚期痛苦。瑶医有很强的整体观念,往往能从患者全身的特点加以考虑,而不是只局限在癌灶病灶本身。瑶医调理能纠正失调的机体,去除肿瘤的复发因素,减少转移的机会;再者,瑶药对健康细胞没有毒副作用,不会因为治疗本身而对机体产生新的破坏,采用瑶医治疗,在癌症好转的同时,体力也会得到增强。因此,对于身体机能很弱的晚期患者来说,但用中药可改善其症状,减轻痛苦,提高生存质量。 瑶药具有以下七大特点: 1、见效快。能够较快杀死癌细胞,消除癌毒病灶。一般1个疗程可出现效果显著,大部分肿瘤在2个月内得到控制。3-5个疗程可把增生的癌细胞转化消除,瘤体缩小直至消失。我们还有的停药后带瘤生存的患者。 2、无毒副作用。因为我们的药物是从广西十万大山采集的纯天然瑶药,没有任何污染,经过科学配方研制提取成的,整个过程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研究完成的。瑶宝克癌系列药品克癌机理明确,患者服药没有不良反应。 然而一般的化疗和放疗均有较重的副作用,我院研制的抗癌药品,能阻止癌细胞对人体组织损伤、还能益气扶正,提高机体免疫力,消除放疗、化疗产生的恶心、呕吐、厌食、白细胞下降毒副作用,提高白血球,从而增强放疗、化疗的协同的治疗效果。 3、具有科学性和实践性。我院所研制的抗癌药品是经过长期科学和实践,对动物进行反复实验和对癌症病人长期的临床观察验证。 4、治疗范围广泛。我院研制的瑶宝系列抗癌药物对治疗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肠癌、乳腺癌、脑瘤、淋巴瘤、子宫肌瘤等各类肿瘤患者均有较理想的治疗效果。同时在治疗方面,不存在年龄差别,对年老体弱,不能化疗、放疗,不能手术的病人也有较好的治疗效果。 5、不易复发。我院研制的瑶宝系列抗癌药物对癌症的早期、中期治疗效果最佳,而且对晚期癌细胞的转移扩散的患者,也有较好的治疗效果,治愈后不易复发。 6、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质量强。所选用的抗癌有效成分,使药物发挥持久效果,能有效的改善脏器功能,提高机体免疫功能,减少痛苦,提高生存质量。 7、延长癌症患者的生命。具有健脾胃,补气血,增强机体的免疫功能,提高人体的抗癌能力,延长生命。 辨证治疗 ①扶正抗癌 理论基础:中医理论认为虚证是肿瘤发生发展的重要原因和病机,正气不足,气血虚弱,导致脏腑功能失调,因而出现气滞、血瘀、湿聚、火毒、痰结等一系列病理变化,最终形成肿瘤。临床实践也充分证明了扶正抗癌可以缓解症状、提高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期、降低放化疗的毒副作用等,对于某些肿瘤可能会降低复发率、提高治愈率的作用。因此扶正抗癌是中医预防、治疗肿瘤的特色和优势。 适应证:主要适应于晚期肿瘤。 具体措施:滋阴,补气,补阳,养血。扶正抗癌。 ②祛邪理论基础:中医理论认为外邪是肿瘤发生发展的一个因素。由于长期饮食不洁、情志失调、过度劳伤等引起机体阴阳平衡失调、脏腑功能失调、外邪乘虚而入,引起气滞血瘀、邪毒聚结、浊毒内生等一系列病理变化,最终形成肿瘤。因此,祛邪也是中医治疗肿瘤的一大治则,具有较好的疗效。 适应证:早期肿瘤和体质较好的病人。 具体措施:清热解毒,活血化瘀,软坚散结,化痰祛湿,化浊解毒,以毒攻毒等。 总之:证是一类西医尚未认识的基本病理过程,中医辨证治疗是中医治疗疾病的特色和优势,辨证治疗通过调整病人的阴阳平衡、提高病人的免疫能力等可以起到治疗肿瘤的效果。 辨病治疗 理论基础:现代医学对于疾病过程的认识是"病",由于现代医学诊断技术的发展使得机体各个部位发生的肿瘤都可以得到明确诊断,这是现代医学诊治疾病的重大优势。近年来,中医在治疗疾病时也吸纳了西医这种辨"病"治疗模式,因此,现代中医治疗肿瘤的原则是在辨证治疗的基础上,选用一些具有抗癌作用的中药进行辨病治疗,实践表明辨证与辨病相结合治疗肿瘤具有较好疗效。

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弘扬传统瑶医药,保障和促进瑶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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