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古代的官员的称谓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什么官?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3浏览:4收藏

谁知道古代的官员的称谓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什么官?,第1张

概述

现代官职从股级、科级、处级、厅级、部级到国家***只有6个大等级12个小等级,而古代的等级从品级建立时就有9品18级(9品30阶)。做级别对比时,只好以几个区域品级对齐了。如巡抚对应省级、知府对应厅级、知县对应处级。

古代官职变动用词

1、除,任命、授职,一般指免去旧职、授予新职。如文天祥《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如果是“左除”,则是降级授职之意。

2、赏,是由皇帝特旨颁布,赐予官职、官衔或爵位。如《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

3、擢,既由选拔而提升。课文《海瑞传》:“是瑞已擢嘉兴通判,坐谪兴国州判官。”超擢则是越级破格提升的意思。如《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等同参预新政”。

4、迁,改官。用法较复杂,常见的有三种情况。一是升迁,如《海瑞传》:“迁淳安知县。”海瑞由原教谕官提升为知县。二是改任,相当于转调原职品级的官职,如《张衡传》:“拜郎中,再迁为太史令。”新职太史令与旧职郎中官职级别相同。三是降职,即“左迁”。白居易《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即指被降为江州司马。

5、徙,改任官职,多指一般的调职。《张衡传》:“所居之官辄积年不徙。”即说张衡所居官职一直未得到改任。

6、谪,官吏降级,相当于贬。白居易《琵琶行》:“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当浔阳城。”

7、拜,授予官职,任命,多指帝王授臣下官职。《廉颇蔺相如列传》:“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张衡传》:“公车特征拜为郎中。”

8、出,指出京受任。《张衡传》:“永和初,出为河间相”中的“出”,就是指张衡离京任河间王的相。

9、去,卸职。《张衡传》:“自去史职,五载复还。”这里的“去”,就是卸职之意。

10、黜,废免,革职免官。《屈原列传》:“屈原既黜,其后秦欲伐齐,齐与楚从亲。” 要注意,“黜”与“贬谪”相同,但有区别,贬谪是出自皇帝的诏令,黜有时则是上司对下属官员的处分,《书博鸡者事》中“黜臧使者”的“黜”就是指“台臣”以对“臧使者”的处分。

11、放,放逐。如《史记•屈原列传》“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是以见放”中的“放”就是贬谪放逐的意思。“放”有时也指京官调任外地,如《谭嗣同》“即放宁夏知府,旋升为宁夏道”中的“放”就是“委任委派”的意思。

12、陟,升迁,指官吏的提升和进用。如诸葛亮《出师表》:“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陟”即指提升和进用。 “陟”常和“黜”连用表示人材的进退,降官曰“黜”升官曰“陟”。如韩愈《送李盘谷序》:“理乱不知,黜陟不闻。”

13、夺,罢官免职。如《书博鸡者事》“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

14、罢,革除官职。《书博鸡者事》“又投间蔑污使君,使罢”中的罢是指被革去了官职。

15、复,恢复旧职。《书博鸡者事》中“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中的“复”指重新任命,恢复旧职的意思。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王朝,集各种权力于一身的皇帝,总结历史上各朝代的经验,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

内阁相当于国务院:明朝时为了进一步集权而不设宰相、中书省等机构,宰相的权利转移到内阁,由内阁来处理国家政务。清朝继承了这一做法,内阁的首辅大学士以及协办大学士都被称为中堂,即宰相的别称,但实权则由军机处掌握,在军机处任职的官员称为军机大臣,统称大军机,军机大臣的僚属称为军机章京,又称小军机。这些宰相相当于政治局常委。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由于部比较少,所以这些堂官相当于副总理兼部长。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相当与中央的直属机构。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北京卫戍区,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中央警备团,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大军区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中纪委,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省委书记,布政省长、按察政法委书记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省军区司令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地委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市委书记、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委书记、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清朝官制(总表)文京内官 武京内官 武京外官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正国级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物局、安全局长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正国级减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副职

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各部院尚书副总理兼部长、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监察长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八旗军大军区司令、都统八旗军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提督绿营军区司令

正二品:副国级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荣誉称号,相当于总工会主席、各部院左右侍郎国务委员兼副部长、内务府总管中央办公厅主任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大区书记,如以前的东北局、华北局等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中央警备团司令、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中央仪仗队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绿营集团军司令

从二品:部级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国务委员、翰林院掌院学士社科院院长

文职外官:巡抚省委书记、布政使司布政使省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副部级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副书记、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访办主任、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北京市长、奉天府府尹直辖市长、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纪委书记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军级军队领导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副部级减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厅级加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中央信访办副主任、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外交部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北京市副市长、奉天府丞直辖市副市长、各省守巡道员地委专区书记、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厅级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中央党校校长

文职外官:知府市委书记、土知府自治市市委书记、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厅级减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各部司长、太医院院使首长医院院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副厅级加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直辖县书记、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副厅级减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县处级加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县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首都县副县长、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县委书记、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副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科级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副科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股级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副股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普通科员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官职古今对照实战

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秦汉官僚的头衔相当简洁,大多不过一官而已。像“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这样的头衔是很希罕的。但汉以后就不同了,官僚的头衔叠床架屋,诸如“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北徐南兖青冀六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录尚书事南徐州刺史竟陵□开国公”、“使持节特进侍中太尉公尚书令都督冀定沧瀛幽殷并肆云朔十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并肆汾大行台仆射领六州九(大)酋长大都督散骑常侍御史中尉领领左右驸马都尉南赵郡开国公”之类官僚结衔,看得人眼花缭乱。

就算魏晋以后的官儿比秦汉能干,兼治十数职毕竟勉为其难。其实这成堆的官衔各有不同性质,并不一定都对应着一份差事,许多不过用来增添荣耀、加重资望及赋予待遇而已。例如“侍中”、“散骑常侍”就是加号,加之者得以佩貂珥蝉,神气多了。“特进”也是加衔,由此朝会时班次就可以进至三公之下了。加“开府仪同三司”则可开设府署、辟召掾属,享受和三公同等的礼仪。“骠骑大将军”并不是军职而是军阶,称“军阶”也只是因其名为武号而已,文官也常用“某某将军”标志位阶。散官“左光禄大夫”用于标志文官位阶,在北朝武职也能获得。此外上述头衔中还包括兼衔、爵号等等。这时官僚的业绩未必超迈秦汉,可资夸耀的官号却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了。

这样看来,中国古代的职类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承担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职类”。后一类官号的权责规定有时只是徒具其名,但它们却具有不容忽视的品位意义:用于增添资望、赋予待遇、确认品阶,以及提供起家官职或迁转阶梯,提供候选、储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举的长串官衔,其中有许多就是这类官号。当然,在职能性和品位性官职之间,也存在大量既有职能、又有很浓的品位色彩的官。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文武散阶都是29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粗通古代史的人都会知道,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北宋前期一度以“寄禄官”为阶官。唐宋的叙阶及进阶制度,繁复得让人眼晕。

现代文官等级制中,依据品位的分等和职位的分等,构成了两种不同类型。品位的分等是针对人员资历品级的分等,表现为跟人走的官阶;职位的分等则仅仅针对岗位权责确定报酬、划分等级,此外就别无官阶了。唐宋的“阶职分立制”,显属品位分等。

勋赏爵位制度

隋唐五代宋分别在前代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包括文武散官、勋、阶、品、位、爵、赐、号等在内的,具有一定内容、系统分明的勋赏爵位制度。勋赏爵位制度是官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与正式的职事官有一定的联系,又独立于正常官制之外。下面分别介绍其主要内容和作用。

文武散官唐代将其作为定班位眼饰和按资升迁的等级,“入仕者皆带散位,谓之本品”④。文散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凡29阶,武散官自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凡45阶。散官与职事官的品级不一定一致,职事官量才任使,散官则按资而叙。高散官任低职事称“行某官”,低散官仕高职事称“守某官”,散官与职事级相同称“兼某官”。散官也称阶官。宋代文散官与唐一样有29阶,武散官则改为31阶,仅作为官章服饰的等级,大凡“文武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绯,九品以上服绿”。

勋官是奖给文武官员的称号。唐制自上柱国至武骑尉凡12转,受勋者即称勋官。宋沿唐制为12转,但已经成为文武官员常加的勋号。

爵即爵位。唐爵有9等,有王、嗣王、郡王和公侯伯子男等。宋划分为12等,即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

食封分为食邑和食实封两种,一般与封爵相结合。唐代食邑自万户至三百户共分9等,宋代自万户至二百户共分14等。有食邑的在唐代“三丁以上为率,岁租三之一入于朝庭”,只有“食实封者,得真户,分食诸州”②。在宋代则食邑完全是空的,只有食实封才享有封户所纳的赋税,因此,宋代实封只从千户到百户分为7等。

赐即奖给文武官员某种政治待遇。唐代没有明文规定,宋代以剑履上殿、诏书不名、赞拜不名、入朝不趋、紫金鱼袋、绯鱼袋等作为赐的6个等级。

号是加赐给文武官员的、旨在表示尊宠的封号。唐代以前没有明文规定,宋代以推忠、佐理、协谋等美称作为推崇功臣的名号,共分40等。

阶即文武官员升迁的秩序。唐代是散官级为阶,宋以职事官“寓禄秩,叙位著”作为资序。在品级之中也有上下阶之分。宋以官易阶,有文、武、内侍阶,其中又各有若干阶差。

位即班位,指朝参行立的顺序。唐代朝班是先按职位,后按爵位,爵位相同则以年龄来区分。宋代则有专门的合班之制,对每个官员的班序都有规定。班序与资品关系密切。宋代曾多次修改班序。班序又与叙迁有一定的联系。同品之内因班位的不同,也作为叙迁的一个等级,无形中扩大了等级层次。

品 即品级,是官吏的级别。有流内、流外各九品,品内分上下阶,故又称为品阶。

检校 在唐代是兼理的任命方法,宋代则改为荣誉职,自太师至水部员外郎分为19等。

宫观 宋代授予休致官员的名誉职位,作为食俸禄的等级。宫观即岳庙祠祭之地,如中太一宫、玉清宫、集椿观、佑神观等,这些宫观各设使、提举、提点等职以分高下。

封君 是皇室女宗室和文武群臣母妻的封号。皇室女自大长公主至县主分为5等。内命妇是后妃之母,有郡、县君之分。外命妇是诸王及文武百官的母妻,自王妃至乡君共分6等。

职 亦称职事。在唐代是“诸统领曹事,供命王命,上下相摄,以持庶绩”,是有职务所掌的官。宋代则于“庶官之外,别加职事,所以厉行义、文学之士。高以备顾问,其次与议论,典校雠。得之为荣,选择尤精”,不完全是有职务所掌的官,而成为推崇文职官员的一种制度。

上述勋赏职衔在阅读古籍时经常可见,如不加以分析就会虚实难辨。举例来说,作为《太子御览》领衔编纂的李昉,署名为“翰林学士承旨正奉大夫守工部尚书知制诰柱国陇西县开国伯食邑二百户赐金紫鱼袋臣李昉”。翰林学士承旨本为重要的官,因不常置,只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实际上是虚职。正奉大夫是文散宫正四品上阶,作为官服等次。守工部尚书是官名,作为食俸禄的等级。知制诰是内职差遣,属于实际职务。柱国是勋第二阶,陇西县开国伯是爵第十等,食邑二百户是虚封第十三等,金紫鱼袋是赐的第五等,均为荣誉衔。这样一分析,李防的实职虚衔就很清楚了。

宋的官是最复杂的。宋代的官职分官、职、差遣,宋史上说,“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官用于寄禄,相当于现在的行政级别,仅用于确定待遇,宋代官名和实差大多数情况下是无关的,部分有实差的官又叫做职事官,用以区别寄禄官。职是指馆职(昭文馆、史馆、集贤院,秘阁等的职位),加上些虚衔如大学士,学士等,来表示高级文官的清贵地位。差遣才是真正的职权所在,一般都带有“判、权、知、直、监、提举、提点”等字,理论上算是临时性的职务。光有官名而没有差遣,就好比今天的处级科员一样,待遇上去了但毫无实权。

节度使、承宣使、防御使、团练使是官名,是单纯用来表示级别的虚衔。小苏学士的学士是个馆职。知府、通判、都监、安抚使则是差遣。到了神宗元丰年间,由于寄禄官和职事官混在一起、显得非常混乱,于是就将大部分寄禄官改成散官阶。元丰改制,共定了文散官、开府仪同三司到迪功郎共37阶,武散官、太尉到承信郎共52阶。比方说宋江当过的皇城使,既可用作寄禄官、又是职事官,元丰改制后,用于寄禄的官名就改称散官阶武功大夫了。水浒中的太尉、保义郎、武功大夫、武德大夫都是武散官阶。除此之外,还有爵和勋。爵是给宗室贵族的,比如宋徽宗继位前的端王,就是爵的第一等——王爵。

1、实例1:《岳阳楼记》的作者范仲淹曾担任过的一个职位,“龙图阁直学士、户部郎中、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知延州”。其中户部郎中是寄禄官,元丰改制后改为朝议大夫、正六品,不过范仲淹另带馆职——从三品的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其地位等同于从三品,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知延州才是真正的差遣,经略安抚使节制一路军政大权,副使是其副手,延州知州掌管延州一州的军政大权。

2、实例2:岳武穆岳飞曾担任过的一个职务,“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制置使,特封武昌县开国子”,节度使是个官名、从二品,宋代最高武职,制置使是南宋才设置的实差遣,相当于北宋的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或数州军政大权,也就是说湖北路的荆州、襄州、潭州三州均归岳飞节制,开国子是爵位的第11等。

3、如中书令是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但是拥有这一官称的人只意味着拥有宰相的资格和可以领取宰相的俸禄,并不意味着他真的就是宰相了。只有皇帝差遣他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时,他才能算是实际的宰相。这种绕山绕水的干部制度,常常会使我们在碰到大宋帝国的官职称谓时,一头雾水,完全找不到北。比如,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判中书省事这个称谓,实际表示的是真正的宰相。但在字面上,它的意思是:尚书省副首长兼中书省副首长,然后代理中书省首长。用今天的官制比喻就是:教育部部长只是一个头衔,并不能实际过问教育部的事务,必须由商业部的副部长兼任教育部副部长,然后再代理教育部部长。这时,只有在这时,他才能算是真正的教育部部长了。

明清

各省总督依例均有兼衔,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规定,除授为尚书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余各省总督,俱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所以,总督又兼有监察地方之权。

高考的18个古文言文虚词:

而、何、乎、乃、其、且、若、所、为、焉、以、因、于、与、也、则、者、之。

文言虚词包括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

  

一 、而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

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

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如: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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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为“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敛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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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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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乃

1.用作副词。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的顺承或时间上的紧接,可译为“就”“这才”等;也可表示前后两事在情理上是逆转相背的,可译为“却”“竟(然)”“反而”“才”等;还可表示对事物范围的一种限制,可译为“才”“仅”等。例如:

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曹刿论战》)

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今君乃亡赵走燕。(《廉颇蔺相如列传》)

而陋者乃以斧斤考击而求之。(《石钟山记》)

臣乃敢上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项羽本纪》)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常作定语,译为“你的”;也作主语,译为“你”。不能作宾语。例如: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陆游《示儿》)

3.用在判断句中,起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等。例如:

若事之不济,此乃天也。(《赤壁之战》)

嬴乃夷门抱关者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乃”有时还作连词用,释为“若夫”、“至于”“如果”等。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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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于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云。(《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如:

良曰:“长于臣。”(《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例如: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墓碑记》)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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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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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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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若

1.用作代词。

(一)表对称,相当于“你”“你们”;作定语时则译为“你的”。例如:

若毒之乎?(《捕蛇者说》你)

更若役,复若赋……(《捕蛇者说》你的)

(二)表近指,相当于“这”“这样”“如此”。例如:

南宫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论语·宪问》)

2.用作连词。

(一)表假设,相当于“如果”“假设”等。例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二)表选择,相当于“或”“或者”。例如:

以万人若一郡降者,封万户。(《汉书·高帝纪》)

“若”和“夫”“至”结合,组成“若夫”“至若”,放在一段或另一层意思的开头,表示他转。例如:

若夫霪雨霏霏……至若春和景明……(《岳阳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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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因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例如: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后汉书·张衡传》)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战》)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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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东门之》)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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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且

1.用作连词。

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

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且已久疲……(《赤壁之战》)

且将军大势可以拒操者,长江也……(《赤壁之战》)

河水清且涟漪。(《伐檀》)

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鸿门宴》)

古之圣人,……犹且从师而问焉……(《师说》)

2.用作副词。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

不出,火且尽。(《游褒禅山记》)

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驴》)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

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孔雀东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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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所

1.用作助词。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如:

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信陵君窃符救赵》)

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

余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指南录〉后序》)

“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如:

夜则以兵围所寓舍。(《〈指南录〉后序》)

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信陵君窃符救赵》)

2.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录〉后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信陵君窃符救赵》)

3.复音虚词“所以”。“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信陵君窃符救赵》)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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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者

助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种是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如:

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指南录〉后序》)

用叶者取叶初长足时,用芽者自从本说,用花者取花初敷时,用实者成实时采。(《采草药》)

“者”的另一种用法是放在一个词或一组词后边,起提顿作用:先用“……者 ”提出要说明的事物,稍微停顿一下,然后说明或论断。如: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五人墓碑记》)

古之让天之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五蠹》)

“者”有时放在时间词之后,起语助作用,可不译。如:

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鸿门宴》)

“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可译为“个”“样”之类。如:

此数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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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何

1.用作疑问代词。

单独作谓语,问原因,后面常有语气助词“哉”“也”,可译为“为什么”“什么原因”。

何者?严大国之威以修敬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岳阳楼记》)

作宾语,主要代处所和事物,可译为“哪里”“什么”。译时,“何”要后置。

豫州今欲何至?(《赤壁之战》)

大王来何操?(《鸿门宴》)

作定语,可译为“什么”“哪”。

然则何时而乐耶?(《岳阳楼记》)

其间旦暮闻何物,杜鹃啼血猿哀鸣。(《琵琶行》)

2.用作副词。

用在句首或动词前,常表示反问,可译为“为什么”“怎么”。

何不按兵束甲,北面而事之?(《赤壁之战》)

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用在形容词前,表示程度深,可译为“怎么”“多么”“怎么这样”。

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何其衰也!(《伶官传序》)

3.复音虚词“何如”“何以”。

(一)“何如”常用于疑问句中,表疑问或诘问,相当于“怎么样”或“什么样”。如:

樊哙曰:“今日之事何如?”(《鸿门宴》)

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信陵君窃符救赵》)

君以袁某为何如人哉?(《谭嗣同》)

(二)“何以”即“以何”,介宾短语,用于疑问句中作状语,根据“以”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拿什么”“凭什么”等。

荣禄遇足下素厚,足下何以待之?(《谭嗣同》)

何以战?(《曹刿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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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也

语气助词。经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种语气。

1.表示判断语气的,如:

死生,昼夜事也。(《〈指南录〉》后序))

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左忠毅归逸事》)

2.表示肯定语气的,如:

昔人云:“将以有为也。”(《〈指南录〉后序》

吾上恐负朝廷,下恐愧吾师也。(《左忠毅公逸事》)

就是有否定词的句子,仍然是一种表否定的肯定。如:

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书博鸡者事》)

3.表示疑问语气的,如:

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庄暴见孟子》)

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4.表示感叹语气的,如:

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庄暴见孟子》)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也”表示疑问语气和感叹语气,句中一般要用疑问代词。

5.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如: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东阳马生序》)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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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乎

1.用作语气助词。

(一)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

儿寒乎?欲食乎?(《项脊轩志》)

岂有相公此时出见客乎?(《报刘一丈书》)

欲安所归乎?(《赤壁之战》)

(二)表测度语气,可译为“吧”。

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庄暴见孟子》)

(三)用于感叹句,可译为“啊”“呀”等。

呜呼!熟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说》)

(四)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胡为乎遑遑何之?(《归去来辞》)

2.用作介词。相当于“于”。

生乎吾前……(《师说》)

此外,可作词尾。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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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焉

①语气助词。常用在句末,一般可不译出。

于是余有叹焉。(《游褒禅山记》)

有时用于反诘语气,可译为“呢”。

万钟于我何加焉!(《鱼我所欲也》)

②代词。相当于“之”。如:容貌甚伟,时人异焉。

③疑问代词。怎么,哪里。如: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④疑问代词。什么。如:面目美好者,焉故必知哉?

⑤于何,在哪里。如:且焉置土石?

⑥于此,在这里,在那里。如:积土成山,风雨兴焉。

⑦形容词、副词词尾。……的样子。如:于我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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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与

① 给予,授予。

与斗卮酒

② 结交。

与嬴而不助五国也

③ 和、同、跟。

竖子不足与谋

④ 参加。

蹇叔之子与师

⑤ 赞许。

朝过夕改,君子与之

帮助。

君不与胜者,而与不胜者。

⑥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感叹。后来写作“欤”

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章程》规定,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它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在我党的历史上,从1934年1月党的六届五中全会开始设立中央书记处。1943年3月20日,中央在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提出,中央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它在组织上服从政治局,但在政治局的方针下有权处理和决定一切日常性质的问题。此后,党的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均有设立中央书记处的条款,规定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决议之下,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中央书记处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党的第九、第十、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曾取消了中央书记处。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中央书记处。会议公报指出:“全会经过充分的讨论,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对书记处职权的规定与八大相同。十三大通过的《中国***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把中央书记处改成为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以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党章沿用了这一规定。

1 人们用哪两个四字成语形容古籍的浩繁

人们用哪两个四字成语形容古籍的浩繁——博大精深、长篇累牍。

博大精深

bó dà jīng shēn

解释博:广,多。形容思想和学识广博高深。

出处明·姜世昌《〈逸周书〉序》:“迄今读书,若揭日月而行千载,其博大精深之旨,非晚世学者所及。”

结构联合式。

用法含褒义;用于人。一般作谓语、定语。

正音博;不能读作“fù”。

辨形博;不能写作“搏”。

近义词博学多才、经天纬地

反义词才疏学浅、不学无术

例句《红楼梦》真是一部包罗万象、~的伟大著作。

2 形容古书的成语

关于古书的成语及解释如下:

八索九丘:古书名。

掉书袋:掉:摆动,摇动。指说话或写文章好引用古书言词来卖弄自己的学识渊博。

掉文袋:掉:摆动,摇动。指说话或写文章好引用古书言词来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

古香古色:古香:古书画散发出来的气味。古雅的色调、意趣。形容器物、书画和建筑等。

故纸堆:指大量的古旧书籍、资料。含贬义。比喻人埋首研读古书,不知人情世故。

麇骇雉伏:形容惊怕躲藏。麇,古书上指獐子。

枯竹空言:竹:竹简。干枯的竹简和空洞的言论。指毫无实用价值的古书和空泛的议论。

三四调狙:狙:古书里指一种猴子。指诈术欺人,实质不变。

三写成乌:指古书传写易致差错。同“三写易字”。

三写易字:指古书传写易致差错。

书缺有间:泛指古书残缺已有多年。

牙签锦轴:卷型古书的标签和卷轴。借指书籍。形容书籍之精美。同“牙签玉轴”。

牙签犀轴:卷型古书的标签和卷轴。借指书籍。形容书籍之精美。同“牙签玉轴”。

牙签玉轴:卷型古书的标签和卷轴。借指书籍。牙,象牙;玉,美玉。形容书籍之精美。

钻研故纸:故纸:指文籍,古书。讽刺脱离实际,一味读古书的人。

3 什么是古籍成语

如果要了解什么是古籍成语,必须先要了解什么是古籍,关于古籍的概念大致有以下四种看法:一、一般认为,凡是线装都是古籍;其次,凡是用文言文写作的书都是古籍;第三,凡是古代人写的书都是古籍;第四,以成书年代为标准来确定古籍古籍成语就是出自古籍,例如“狐假虎威”出于《战国策·楚策》,“鹬蚌相争”出于《燕策》,“画蛇添足”出于《齐策》,“刻舟求剑”出于《吕氏春秋·察今》,“自相矛盾”出于《韩非子·难势》,都是古代的寓言如“完璧归赵”出于《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破釜沉舟”出于《史记·项羽本纪》,“草木皆兵”出于《晋书·苻坚载记》,“一箭双雕”出于《北史·长孙晟传》,“口蜜腹剑”出于《唐书·李林甫传》,都是历史上的故事至于截取古书的文句用为四字成语的更为普遍如“有条不紊”取自《尚书·盘庚》“若纲在纲,有条而不紊”,“举一反三”取自《论语·述而》“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痛心疾首”取自《左传》成公十三年“斯是用痛心疾首,昵就寡人”,“分庭抗礼”取自《庄子·渔父》“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未尝不分庭抗礼”,“奴颜婢膝”取自晋代葛洪《抱朴子·交际》“以岳峙独立者为涩吝疏拙,以奴颜婢膝者为晓解当世”,“胸有成竹”取自宋代苏轼《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其他采用古人文章成句的也为数很多如“忧心忡忡”出自《诗经·召南·草虫》,“外强中干”出自《左传》僖公十五年,“以逸待劳”出自《孙子·军争》,“水落石出”出自苏轼《后赤壁赋》,“萍水相逢”出自唐代王勃《滕王阁序》,“牢不可破”出自唐代韩愈《平淮西碑》。

4 形容书的四字成语

白面书生 指缺乏阅历经验的读书人。也指面孔白净的读书人。

闭户读书 关着门在家里埋头读书。

秉笔直书 写史书根据事实记录,不隐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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