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去把握好文章中的经史子集四个部分?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3浏览:3收藏

如何去把握好文章中的经史子集四个部分?,第1张

把握好文章中的经史子集四个部分的方法是经部,史部不能太长,重点在子部。

                                   

“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今天,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五四以来,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

截止到2013年10月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但是,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库)的庋藏和检索,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历代产生的典籍难以数计,据不完全统计,留存至今的尚有8万余种之多。对古籍的分类整理也很早就开始,第一次大规模的古籍整理,始于公元前26年西汉成帝时,由刘向、刘歆父子先后主持,内容包括搜辑、校勘、分类、编目等。

最终编成了中国最早的国家图书馆目录《七略》。《七略》将当时搜辑整理的典籍分为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六大类,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总题《七略》。

该书早已亡佚,但它的基本内容都被保存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因此,《汉书·艺文志》成为今存最早的古籍分类目录。

汉代以后,各种官修,私撰的古籍分类目录不断涌现,分类方法也不断有所改进。西晋荀勖的《晋中经簿》将六略改为四部,即甲部录经书(相当于六艺),乙部录子书(包括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丙部录史书,丁部为诗赋等,这就奠定了四部分类的基础。

东晋李充所编《晋元帝书目》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将史书改入乙部,子书改入丙部,这样,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已略具雏形。

四部体制的最终确立,体现在《隋书·经籍志》中,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目录,正式标注经、史、子、集四部的名称,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

除了上述四分法、六分法外,历代还有将古籍七分、九分以至十二分的,但都不占主导地位,这说明经过时间的检验,四分法能较好地解决繁复的古籍分类问题,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

当然,四部之下的各种类目,历代都有所变动,清代编纂的《四库全书总目》分为四部44类,有较大的权威性。

-经史子集

中国古代书目分类体系。即分经、史、子、集四大部类,经部主要收录儒家经典及其传、释和文字学方面的著作,史部主要收录历史以及地理、时令、政书、目录等方面的著作,子部主要收录哲学、军事、天文、算法、医学、农业、艺术、工商等方面的著作,集部主要收录总集、别集及其他文学方面的著作。中国古代藏书多以四部法排列,每部为一库,故四部分类体系又称“四库法”。

西晋初,秘书监荀勖与中书令张华整理典籍,编成《中经新簿》,分甲、乙、丙、丁四部,创立四部书目分类体系。甲部记六艺及小学,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丙部有史记、皇览簿、杂事,丁部有诗赋、图赞、汲冢书。荀勖所创四部法适应了《七 略》后三百年间的学术变迁、各类图书数量的增减和图书庋藏的方便。东晋李充《晋元帝四部书目》依荀勖的四部书目分类体系,并改史书为乙部,诸子为丙部,从而正式确立了四部排列顺序。此后各代宫廷藏书目录均以此类分图书,被史学家称为“秘阁之永制”。至唐初贞观年间,魏徵等编撰《隋书·经籍志》,始将甲、乙、丙、丁四部名称换成经、史、子、集。《隋书·经籍志》吸收王俭、阮孝绪七分法的优点,使四部分类法成为更为完善、更加切合实际的书目分类体系。唐代以后,各家目录对四部分类体系略作增益调整,大体趋向更为细密合理。清代乾隆年间纪昀等所撰《四库全书总目》的书目分类体系,是四部书目分类体系的总结。纪昀等分析了历代书目分类体系的特点和流变,择善而从。《四库全书总目》将1万余部17万余卷图书分为 4部44类(见《四库全书总目》)。

四部书目分类体系是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中国封建社会书目分类的主要方法。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文化的发展,图书类型和数量的变化,四部书目分类体系已不再适应于类分现代图书的需要,鸦片战争以后逐步被新的书目分类体系所取代。但它对今天人们整理和利用中国古籍仍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归入子部。

四部分类法,中国传统的图书分类法之一,是分类大部分中国古籍的方法,分经、史、子、集四类。

这四类基本上囊括了中国古代的所有书籍。春秋时期,孔夫子整理文献,将其编为《六经》:诗、书、易、礼、乐、春秋,即每类各有其书。

四分法创于荀勖,定于李充,但直到唐初官修的《隋书·经籍志》时才有了经、史、子、集的四部类名和四部分类的细目,正式确立了四分法在古代目录学中的地位。

作为一种传统分类法,它在类分我国浩如烟海的古籍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我国古代目录学的分类法主要是七略和四部两大体系。“七略”是汉代刘歆所创而见于《汉书·艺文志》的分类,即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辑略是提要汇集,实际为六大类。六艺略包括后世四分法里的经部、史部;诸子略即子部,兵书略和术数略可归为子部;诗赋略即后来的集部。方技略则主要包括医方医技,后世亦划归子部。四部分类法是由西晋荀勖《晋中经簿》所创,它以甲、乙、丙、丁四部分别代表经、子、史、集,到东晋李充撰《晋元帝四部总目》易乙部为史部,易丙部为子部,四部按经、史、子、集排列。从此,这种分类法便成为官修书目的唯一分类方法。经部主要是易、书、诗、周礼、仪礼、礼记、左传、谷梁传、公羊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等十三经以及解经的书和小学(文字、音韵、训诂);史部主要是纪传体正史及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史书、野史,它如地理、目录、考古、诏令、奏仪等也列入史部;子部指古今诸子,包括《汉书·艺文志》的“十家”以及佛、道、兵书、数书、方技、阴阳、五行等;集部包括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论等。除上述两种主要分类法之外,还有九分法、十二部分类法等,但都是大同小异,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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