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是我国古代图书的分类名称 是指哪四类
我国古代图书的分类名称中,四部指将群书分为甲、乙、丙、丁或经、史、子、集四类。
1、晋荀勖将群书分为四部:六艺﹑小学为甲部;诸子﹑兵书﹑术数为乙部;历史记载和杂着为丙部;诗赋﹑图赞﹑《汲冢书》为丁部。
2、东晋李充加以调整,以五经为甲部,历史记载为乙部,诸子为丙部,诗赋为丁部。
3、在唐初官修的《隋书·经籍志》中,首次以经史子集四部命名分类,正式确立了四分法在古代目录学中的地位。
4、在清朝编辑我国古代最大一部丛书《四库全书》时,将编辑过程中撰写古籍提要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汇编成《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这便是经史子集分类法的确立。
这种四部分类法自唐代至今已有一千三百多年了,作为一种传统分类法,它在类分我国浩如烟海的古籍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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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部确定时,隋志中的分类方法如下
1、经:易、书、诗、礼、乐、春秋、孝经、论语、纬书、小学;
2、史: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
3、子:儒、道、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兵、天文、历数、五行、医方;
4、集:楚辞、别集、总集;(以上共四部四十类) 道经(附):经戒、饵服、房中、符箓;(均不列书目)佛经(附):大乘经、小乘经、杂经、杂疑经、大乘律、小乘律、杂律、大乘论、小乘论、杂论、记。 (道佛共十五类)
二、到了清代的四库全书中,四部分类法又有了进一步发展
1、“经部”指儒家的经典。经部之下又有小类。清代的《四库全书》经部之下又分易、书、诗、礼、春秋、孝经、五经总义、四书、乐、小学十类。
2、“史部”即历史,包括各种体裁的历史著作。《四库全书》史部之下又分正史、编年、纪事本末、别史、杂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官职、政书、目录、史评等十五类。
3、“子部”包括政治、哲学、科技和艺术等类的书。《四库全书》分为儒家、兵家、法家、农家、医家、天文算法、术数、艺术、谱录、杂家、类书、小说家、释家、道家,共十四类。
4、“集部”收历代作家的散文、骈文、诗、词、散曲集子和文学评论、戏曲著作等。《四库全书》分为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等五类。
——四部
——四部书
——四部分类法
古籍的版本类型 自从图书产生以来,特别是自从版印图籍产生以来,从内容、性质、形式等方面派生出许多版本类型和版本称谓。主要有:稿本、写本、抄本、刻本、活字印本、官刻本、坊刻本、私宅刻本、家刻本、自刻本、监刻本、经厂本、内府刻本、藩府刻本、殿本、局本、聚珍本、套印本、百衲本、书帕本、巾箱本、袖珍本、初刻本、重刻本、翻刻本、影刻本、重修本、递修本、朱蓝印本、四库底本、毛抄本。 稿本 古书版本著录中运用稿本概念大约有三种情况,一是指手稿本,二是指清稿本,三是指修改稿本。手稿本指的是由作者自己亲笔书写的自己的作品,判断这个极不容易,没有绝对把握,不敢运用手稿本的概念。清稿本指的是誊清的书本。誊清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由作者自己誊清,这在实际上应该归入手稿本;另一种是由别人誊清,实际上这已不具备稿本性质。故对清稿本概念的运用要特别慎重,不能以今度古,把现代人关于稿子的概念硬加在古稿本的头上去。修改稿本指的是在誊清的本子上又由作者亲笔加以修改。这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作者自己誊清后自己又作修订,这在实际上又应归于手稿本;一种是别人誊清后作者亲笔加以修订,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可用修改稿本的概念。这三种概念在通常的古书著录中都见有人运用,但在实践上并不十分确切,且容易造成混乱。国家图书馆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只用“稿本”一个概念,将作者亲笔书写、誊清、修改的情况,通通包容在“稿本”概念里边。而对由别人誊清的书本,则以“写本”或“抄本”称之;别人誊清作者自己亲笔修改的书本,则仍以“写本”或“抄本”称之,紧接着于其后注明某某校改。 写本 写本是相对于稿本、抄本和印本的名称。在古书版本著录中,凡运用写本概念,大约也有三种情况。一是时代早。唐以前,书籍生产都靠手写传抄,无所谓刻本印本,故统称为写本。人唐以后,刻本书渐行,至宋而盛。然唐宋所处的时代仍是较早,故唐宋时期手写传抄的书籍,仍称为写本。元以后传抄的书籍,便以抄本名之了。二是地位高。无论时代早晚,印本书是否盛行,一书的传抄凡出自名流学者之手,往往也要以写本名之,而不称其为抄本。三是涉及宗教。凡是抄写佛经、道经,抄写者常是为了还愿或做功德,有对宗教的崇信和虔诚包容在里边,故只称其为写经,而绝不称为抄经。至于早期写经生抄写的经卷,虽不是为了自己还愿做功德,而是为了佛门的善男信女们买去还愿,但由于其抄写时代早,也只能以写本名之。至于自己著作,自己抄写流传,那就不论其时代早晚,地位高低,便一律以稿本名之了。 抄本 在古书版本著录中,抄本的称谓经常应用,经常出现。除了写本、稿本之外,凡依据某种底本而再行传写者,均可以抄本名之。 刻本 刻本,亦称刊本、椠本、镌本,均指雕版印刷而成的书本。中国雕版印刷术发明很早,唐代已有雕版印刷的书籍流行。五代已由政府指令国子监校刻《九经》及《经典释文》。至宋代,雕版印刷的书籍大兴,旁及辽、金、西夏;直至元、明、清,前后盛行1000余年。在发展过程中,因时代不同,又有宋、辽、西夏、金、蒙古、元、明、清刻本的不同称谓;因地域不同,又有浙刻本、蜀刻本、闽刻本等不同称谓:具体细分,又有杭州本、越州本、婺州本、衢州本、潭州本、赣州本、池州本、建阳本、麻沙本、崇化本、平水本、眉山本等不同称谓;因出资和主刻性质不同,又有官刻本、私刻本、家刻本、自刻本、坊刻本等不同称谓;具体区分,又有内府本、监本、府州军本、仓台本、计台本、殿司郎局本、公使库本、郡斋郡庠本、兴文署本、广成局本、行中书省本、各路儒学本、书院本、司礼监本、经厂本、藩府本、布政司本、廉访司本、殿本、局本等不同称谓;因刻版形态不同,又有大字本、小字本、书帕本、巾箱本、袖珍本等不同称谓;因版印技术不同,又有墨印本、朱印本、蓝印本、套印本等不同称谓;因版印早晚不同,又有初刻本、复刻本、初印本、后印本、重修本、递修本等不同称谓。总之,什么时代、什么地区、什么单位、什么部门刻的书本,就可题为某某时代、某某地区、某某单位、某某部门刻本。 活字印本 用活字排版印刷的书本,均称活字印本。北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平民毕昇首先发明了泥活字。南宋的周必大,蒙古太宗十三年至海迷失后三年(1241-1250)时期的姚枢,清道光十二年(1832)的李瑶、二十四年(1844)的翟金生,都曾依据毕昇泥活字印书的原理,自制泥活字,实践并光大了泥活字印书的创举。元大德年间(1297-1307),农学家王祯又制成了木活字,并印刷《旌德县志》。此后,木活字发展较快,非但有汉文木活字,还有西夏文、回鹘文木活字。进入明、清,木活字书普遍流行,江南各省的祠堂常用木活字排印宗谱。还出现了串乡走镇专为人排印家谱的谱匠。明崇祯十一年(1638)以后,北京朝廷发行的“邸报”,也改用木活字排印。清代无论官署、私宅、坊肆,木活字印书更为普遍。规模最大的是乾隆时期用木活字排印的《武英殿聚珍版丛书》,凡134种。金属活字包括铜、锡、铅活字,其中以铜活字印书较多。明朝弘治、正德时期无锡华、安两家的铜活字印书最有名,清雍正年间内府用铜活字排印的《古今图书集成》,是规模最大的金属活字印刷工程。著录活字印本,就要根据不同材料的活字,采取不同的著录称谓,如泥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铜活字印本等。 官刻本 官刻本是指清及清以前历代出公帑或由国家某种机构、单位主持雕印的书本。中国雕版印书始自唐朝。自五代起,始由国子监校刻经书,开官刻本之先河。两宋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司、局、殿,地方各府、州、县、军官署,各府、州、县学,各地仓台、计台、公使库;元代兴文署、广成局、中书省、行中书省、各路儒学、各地书院;明代两京国子监、中央各部、院,内府各监,各藩府,各布政使司,各府、州、县衙署,各级各地学校;清代武英殿、内府各监、中央各部、地方各级行政、文化机构、各省官书局等,凡由这些单位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均可称为官刻本。但在著录实践中,历来不采用“官刻本”这种称谓,而是将其分解,具体著录。国子监刻的书就称为国子监本,公使库刻的书就称为公使库刻本,经厂刻的书就称为经厂刻本,武英殿刻的书就称为武英殿刻本等。 坊刻本 坊刻本指唐至清历代各地书坊刻印的书本。书商编刻图书并经营书业的书坊,唐代已经出现,至两宋而兴盛。北宋的开封、南宋的杭州,都开有很多书坊、书斋、书轩、书林、书堂、书肆、书棚、经籍铺、纸马铺等。四川、两湖、江、浙、皖、赣、闽,尤其是福建建阳的崇化、麻沙等,也都有很多书坊。元代四川书坊衰落,山西平阳(今临汾)书坊兴起,福建书坊继续发展。明代南北两京,苏州、扬州、杭州、徽州、常熟、建阳,仍是书坊林立。清代书坊遍布全国各地,但有的已是单纯经销并不编刻图书了。所有历代这些书坊刻印的书,都可以称为坊刻本。但在版本著录的实践上,一般不使用坊刻本这个称谓,而是分解之后具体著录,如唐刻《陀罗尼经咒》,便著录为“唐成都府成都县龙池坊卞家刻本”,《十七史》便著录为“明毛氏汲古阁刻本”等。 私宅刻本 私宅刻本指历代私家出资或主持刻印的书本。私宅家塾刻书的性质,与书坊刻书不尽相同。书坊刻书以出售营利为主要目的,私宅、家塾刻书多出于对圣贤、先辈、师友的崇尚,要推广某种思想和学说。明、清私宅刻书,有时也为了传布某些罕见的版本。但在版本著录实践上,一般并不使用私宅刻本这个称谓,而是分解之后具体著录。如宋黄善夫家塾之敬室所刻的《史记》,便著录为“宋黄善夫家塾刻本”;宋蔡梦弼东塾刻印的《史记》,便著录为“宋蔡梦弼东塾刻本”;宋蔡琪家塾之敬室刻印的《汉书集注》,便著录为“宋蔡琪家塾刻本”;南宋廖莹中世彩堂刻印的《韩柳集》,便著录为“宋廖莹中世彩堂刻本”;元代天历间褒贤世家家塾刻印的《范文正公集》,便著录为“元天历褒贤世家家塾岁寒堂刻本”。 家刻本 家刻本指历代自家出资或主持刻印的自己家人著作的书本。家刻本与私刻本性质不同。家刻本的实施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出资委托书坊,按自家满意的版式行款刻印;一种是自备木板,召雇刻印良工上门,让他们按自家的意愿设计行款版式刻印。这两种方式雕刻的书版都归自家所有,自家收藏。故古书雕版处与藏版处不全都一致。家刻本多为家族中晚辈实施,故校勘刻印一般都比较好。 自刻本 自刻本指历代由作者自己出资或主持刻印的自撰的书本。从出资的角度看,与家刻本性质近似;从所刻书的作者看,则与家刻本绝然不同。家刻本的作者范围限在本家族中,自刻本的作者仅指作者自己。自刻本始自五代和凝。《旧五代史·和凝传》说他平生为文章,长于短歌艳曲,尤好声誉。有集百卷,自篆于版,模印数百帙,分惠于人。五代以后,历代都有自刻本行世。自刻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作者自己委托书坊或召雇雕印工匠,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版式行款,施刀镌印;一种是不但自己出资,还要自己写样上板,然后委托书坊或召雇工匠刻印。所以自刻本一般都校勘精审,刻印精良,若是作者自己手写上版,就更为珍贵。清代郑板桥号称诗、书、画三绝,他自己写样上版雕印的自著《板桥集》,堪称艺术珍品。 监刻本 监刻本亦简称监本,指历代国子监刻印的书本。国子监,亦称国子学,简称“国学”,是中国封建时代的最高学府和教育管理机构。国子监刻书始于五代,后唐朝长兴三年(932),宰相冯道、李愚请令判国子监事田敏等校定九经,刻版印售。到后周太祖广顺三年(953),《九经》全部刻完,前后历时21年。后周世宗显德二年(955),国子监祭酒尹拙奏请兵部尚书张昭、太常卿田敏同校勘《经典释文》,刻板印行。宋代国子监的刻书规模和刻印范围,都比五代时要大得多。景德二年(1005),距建国仅40余年,经、传、正义皆经过校勘,刻板印行。所集书籍版片10万余块。到北宋末年,正史亦由国子监全部校刻行世。南宋国子监所刻的书并非都是本监所雕,很多是本监校勘后下各地镂版。如《七经正义》、《史记》、《汉书》、《资治通鉴》诸书,都是由杭州镂版进呈。宋代国子监除主刻正经、正史外,还以医方一字差误,其害匪轻,故重要医籍也由国子监分官详校,镂版颁行。如《脉经》、《千金要方》、《千金翼方》、《补注本草》、《图经本草》等,宋代国子监都曾校刻行世。元代的中央刻书机构是兴文署和广成局,属秘书监,不属国子监,故无监本之称。明代南京、北京都设有国子监,刻书数量甚多。清代纂修校刻书籍多数在武英殿。清代国子监仅刻过极少的书。对于历代国子监所刻的书,均可著录为各时代的国子监刻本。 经厂本 经厂本专指明代经厂所刻印的书本。经厂是司礼监所属的机构,专管经书印版及印成书籍、佛经、道藏、蕃经等。经厂设掌司4员或六七员。经厂规模随着司礼监的权限及规模的扩大而扩大。洪武时内府有刊字匠150名,每二年一班;裱褙匠312名,印刷匠58名,一年一班。嘉靖十年(1531),调整精简过内府匠役,实留12255名,著为定额。其中司礼监占有1583名。而专事书籍刻印者为:笺纸匠62名,裱褙匠293名,摺配匠189名,裁历匠80名,刷印匠134名,笔匠48名,黑墨匠77名,画匠76名,刊字匠315名。总为1274名。据极不完全统计,明代司礼监经厂前后刻印的经、史、子书、祖训、圣训,以及《四书》、《百家姓》、《三字经》、《千字文》、《千家诗》、《神童诗》等内书堂课本,达168种。经厂本特点是开本大,印纸精,行格疏,字体大,粗黑口,铺陈考究。但由于出自内宦之手,校勘不精,故不为学人所珍重。 内府刻本 内府刻本这个称谓很不科学,很不确切。但历代相沿,版本著录和行文中又常出现这个提法。唐代有内府之役,它是指划归五府三卫和东宫三府三卫管辖的折冲府,下设若干监,分管内廷庶务。所谓内府刻本,并不专指由内务府各监所刻的书本。实际上,历来在运用内府刻本这个称谓时,其概念都是指中央各部院衙署和内廷各部门所刻的书本。或者说是指官刻本中,属中央国家机关所刻的那一部分书。所以在使用这个称谓时要特别谨慎,凡能考出具体刻书单位者,均应具体著录,不能轻易使用内府刻本这个称谓。 藩府刻本 藩府刻本指明代各藩王府所刻印的书本。明代270余年中,皇诸子受封为王的先后共有62人。受封并且建藩者,共50人。其中有的因获罪夺爵,有的无子封除,只有28个王府与明朝相始终。它们分布在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等诸布政行省。 殿本 殿本专指清代武英殿所刻印的书本。武英殿在今北京故宫博物院西华门内迤北。据《宸垣识略》记载,武英殿崇阶九级,环绕御河,跨石桥三,前为门三。内殿宇二重,前贮书版。北为浴德堂,即修书处。 局本 局本指清代各省官书局所刻印的书本。清代太平天国农民运动之后,以曾国藩创立的江南书局为起端,先后有淮南书局、苏州书局、浙江书局、崇文书局、思贤书局、江西书局、存古书局、皇华书局、福州书局、广雅书局、云南书局、山西书局等相继建立。这些官书局是清代以前历朝所没有的。在晚清的半个多世纪中,这些官书局刻印过不少书,还联合协作刻印过一些书,如五局合刻《二十四史》等。有些书校勘精审,刻印精良。像浙江官书局校刻的《二十二子》,金陵书局张文虎校刻的《史记》,就都很有名。在清末的文化事业上,起过一定推动作用。在版本著录上则分别具体称为某书局刻本。 聚珍本 聚珍本亦称聚珍版。指清乾隆时武英殿用木活字排版印刷的书本。 套印本 套印本指数种颜色套印的书本。中国传统的套印技术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初期阶段是在一块雕好的版片上刷上不同颜色敷印,所以称为敷彩印法。此法起于何时,很难详考。元至元六年(1340),中兴路江陵(今湖北荆州)资福寺刻的无闻和尚《金刚经注解》,其经文及卷尾无闻和尚注经图中的灵芝等,均用朱色刷印,注文用墨色刷印。表明14世纪中叶,中国已经有了敷彩印刷的作品,而且迄今仍流存于世。 在套色印刷的启发、推动下,将这种技术继续深化,施于版画,恒版印刷技术出现了。“饾版”是将彩色画稿按不同颜色分别勾摹下来,每色刻成一小块木板,犹如饾饤,故称饾版。然后逐色依次套印或叠印,最后形成一幅完整的彩色图画。这样印出的作品颜色的深浅浓淡、阴阳向背,几与原作无异。在饾版技术兴起的同时,拱花技法也出现了。“拱花”是用凹凸两版嵌合压印,令纸面拱起花纹,使翎毛、山水凸现在纸面上,看去更富立体感,更具真实性。像胡正言的《十竹斋笺谱》、吴发祥的《萝轩变古笺谱》,都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所有上述这些套印出来的书,都可称为套印本。且几色套印,就称几色套印本。惟朱墨两色套印,国家图书馆习惯上著录为“套印本”,其他各方面的人习惯上多称为“朱墨套印本”。 百衲本 百衲本,是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片拼印或用一种书的不同版本拼配起来的书本。这是个借喻性的版本称谓。衲,原义补缀。百衲,指用零星材料集成一套完整的东西。王隐《晋书》说“董威辇于市,得残缯辄为衣,号曰百衲衣”。蔡绦《铁围山丛谈》说“唐济公者号善琴,乃自聚灵材为之,曰百衲琴”。蔡君谟《画锦堂记》说“每字作一纸,裁截布列,连成碑形,谓之百衲碑”。足见“百衲”具有杂拼之义。故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片拼印,或用同一种书的不同版本拼配而成的书本,也就名为“百衲本”了。 书帕本 明代官员上任或奉旨归京,官员朋友之间例以一书一帕相馈赠,当时将这种书就称为“书帕本”。清初顾炎武《日知录》引证《金台纪闻》评论元、明刻书优劣说:“元时州县皆有学田,所入谓之学租,以供师生饩廪,余则刻书。工程浩大者,则数处合力为之,故雠校刻画颇有精者。明洪武初年,将此项学租皆收归国子学,故县学、书院缺乏余资,刻书已不精审。隆庆、万历间,承嘉靖余风,皆喜刻书。但大率刻而不校,甚或妄加删削,以之馈遗当道官员,附之一帕,故有一书一帕之称,是为书帕本。”可见书帕本是明代例行官样礼品,只注意表面装潢,不注重文字内容。 巾箱本 巾箱本,指古时开本极小可以装在巾箱里的书本。巾箱是古时装头巾的小箧。《北堂书钞》卷一百三十五“王母巾箱”条引《汉武内传》,说帝见王母巾箱中有一卷小书,盛以紫锦之囊。晋葛洪《西京杂记》后序说:“洪家遭火,书籍殆尽,惟有抄本二卷在巾箱中,常以自随,故得犹在。”《南史·齐·衡阳王均》说他“手自细书《五经》为一卷,置于巾箱中,以备遗忘。……诸王闻而争效,为巾箱《五经》”。南宋戴埴《鼠璞》说:“今之刊印小册,谓巾箱本,起于南齐衡阳王(萧均)手写《五经》置巾箱中。”可见无论是手写本书,还是刻印本书,只要是开本较小,于随身携带的巾箱小箧中能够装下,就都可以称为巾箱本。在实践上,与袖珍本概念极难区分。 袖珍本 袖珍本亦指开本较小,便于随身携带的书本。其取义,盖因其开本极小,可藏于怀袖中携带。清代内府刻书集中在武英殿进行。历年雕印经、史所用版片极多,这当中有不少裁截下来的小块木料或版片。“高宗以校镌经、史,卷帙浩繁,梨枣解材,不令遗弃,仿古人巾箱之式,刻袖珍版书。”后世将当时遵照高宗旨意,于乾隆三十年(1765)用零材短板刻成的小版框小开本的《古香斋十种》,就称为袖珍本。直到今天,对小开本书仍常以袖珍名之。 初刻本 凡第一次镌刻的书均可称为初刻本。 重刻本 重刻本是相对于原刻本而言的。凡确知一书是重刻于某本,方可称为重刻本。然其情况复杂,与初刻本相关,没有确切的把握,不能随便运用重刻本的概念。且重刻与翻刻(覆刻)意义相近,容易混淆。重刻本就是将经过校勘的底本重新雕刻,其行款版式可与原底本同,也可以不同。翻刻虽也是重刻,但翻刻则是依底本原式照翻,非但行款字数一仍其旧,甚至讳字、刻工姓氏也照样翻雕。所以在运用重刻本称谓时,一方面要注意它是重刻某本,一方面还要注意它是否为翻刻。 翻刻本 翻刻本也称覆刻本。 影刻本 影刻本是以某一版本为底本,逐叶覆纸,将原底本的边栏界行、版口鱼尾、行款字数等,毫不改变地照样描摹或双勾下来,然后将描摹好的书叶逐一上版镌雕。这样雕印出来的书,因为版样是影摹下来的,对于那个原底本来说,就称为影刻本。影刻本书多发生在影刻宋元本书上。因为宋元本书传至明末清初,已属罕见。为了保存传本,流布久远,便常常采用这种影刻的办法。由于它能保持原底本的风貌,故历来为藏书家和版本家所珍重。 重修本 重修本也称为修补本或修补版。古书版片由于多用梨、枣等硬木,故可流传使用上百年乃至几百年。其间由于屡经刷印或遭受其他灾害,又很容易造成版片的缺损,所以再要进行刷印时,对其中缺损的版片就得重新加以修补。用这种修补过的旧版片刷印的书,在版本著录中就称为“×朝××年××人刻×朝××年重修本”。经过修补的版片,因为时代、刻工、技术的不同,呈现出来的版框、版心及字体风格等,与未经修补的就不尽相同,甚至墨色也显得不同。所有这些都是比较容易鉴别的。 重修本运用在家乘、地志等书时,要特别注意其另外的含义。中国地志之书浩如烟海。每换一任或几任地方官,就常常重修一次该地的方志,载入风土民情、山川地理、物产资源、名胜古迹、建置沿革、地亩四至、先贤仕宦、历朝贡举等新内容,以便掌握该地情况,实施封建管理。但有时因初修不久,有时因财力不敷,没有必要或没有能力另纂新志时,也常常修补旧志版片,或在旧版片的相应内容下增刻新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分别著录:只是修补旧版重新刷印的,应著录“×朝××年刻××年重修本”;若是在旧版本相应内容下增刻了新的内容,就得著录为“×朝××年刻××年增修本”。在著录志书重修本和增修本时,还要特别注意志书书名前所冠的纂修时代,这是极易发生混乱的地方。就是在版本著录为“重修”或“增修”的两种情况下,其志书书名前所冠的纂修时代,都只能是原来纂修的时代。若是志书书名前已明确冠有“重修”字样,则这里的重修决非重新修补版片之义,而是此志已经重新纂修之义。 递修本 凡一书版片经过两次及两次以上修补而重新刷印出来的书本,均可称为×朝××年刻×朝××年递修本。这种递修重印的古书在现存的中国古籍中为数还不少。有名的如南宋两浙东路茶盐司所刻的《六经正义》,多数到南宋末年和元朝初年,就曾两次递修重印过。又如南宋绍兴年间蜀中眉山地区所刻的《眉山七史》,其版片元代以后递有修补。明洪武年间版片移入南京国子监,一直到正德、嘉靖、万历时,还曾修补重印。到清代顺、康、雍、乾时,这套版片还存贮于江南布政使司衙门库中,嘉庆时才毁于火。明南京国子监刻的《玉海》,其版片自正德、嘉靖以后即屡经递修。万历十六年(1588)赵用贤、康熙三十六年(1697)李振玉、乾隆三年(1738)熊木,都曾修补重印。所有这些都是典型的递修本。 朱蓝印本 朱蓝印本,是指古代书版雕完,在正式刷印之前常要试印,以检查是否有错字和着墨是否均匀,以便进行修整。这时使用的颜色常用红或蓝色,目的在于醒目,便于发现版面上的问题。此种试印的书,红颜色者,就称××刻朱印本;蓝颜色者就称××刻蓝印本。这种印本因为是新版初试,字画清晰,刀法剔透,初印精美,加上印数少,传世罕,历为版本家和藏书家所看重。 四库底本 清代乾隆年间编纂的《四库全书》,是卷帙浩繁的大丛书,共收3507种,79337卷。在开馆纂修前及整个纂修过程中,广征天下遗书,故从全国各地进献的图籍数以万计。书到北京,全都送到翰林院点收,加盖翰林院关防,以备选用。有人将这些都称为四库底本,这是不对的。确切的概念,四库底本指的是被《四库全书》收入而作为誊抄底本的那些书,而不是指进过翰林院,钤有翰林院关防,实际却未被《四库全书》录入的书。
“古”是相对于“今”而来的,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皆可称之为古籍。 当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将文字刻写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记录知识、传播思想,图书才开始出现。在《中国古籍编撰史》中提出图书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构件:
(1)知识信息; (2)著作方式;
(3)文字;
(4)物质载体;
(5)文字制作技术;
(6)装订形式。
以这六条标准来衡量诸多图书起源的几种说法:“陶器说”过分强调陶文的作用,但陶文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品;“河图洛书”只是出自荒古的神话传说,不足为凭;甲骨、青铜、石刻均不能称之为图书。
著名书史学家钱存训指出:书籍的起源,当追溯到竹简木牍,编以书绳,聚简成篇,如同今日的书籍册页一般。
先解释“古籍”的“籍”。“籍”在这里就是书,“古籍”是古书的雅称。什么样的东西才算书,殷商时龟腹甲、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只是占卜后刻上去的卜辞,并未构成书。商周时青铜器上的铭文即所谓“金文”是王公贵族们对铸器缘起的记述,尽管有时为了夸耀自己的功勋,文字很长,但其性质仍和后世纪功颂德的碑刻相近似,也不能算书。中国殷商时已开始在竹木简上写文字,《尚书》的《多士》篇里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的古文字就像两根带子缚了一排竹木简,“典”则像以手持册或将册放在几案上面。但这种典册在殷商时仍不是书,而只是诏令之类的文字,保存起来犹如后世之所谓档案。到西周、春秋时,档案留下来的就更多了。西周、春秋时人做了不少四言诗,草拟了贵族间各种礼仪的节目单或细则;还有周人用蓍草占卦的卦辞、爻辞;春秋时诸侯国按年月日写下来的大事记即“春秋”或“史记”。这些,都归祝、史们掌管。其中除大事记是后来史书的雏形外,其余所有的仍都没有编成书,只能算档案,或称之为文献。到春秋末战国初,学术文化从祝、史手里解放出来,孔子以及战国时的学者才把积累的档案文献编成《诗》、《书》、《礼》、《易》、《春秋》等教材,作哲理化的讲解。这些教材叫做“经”,讲解经的记录编写后叫做“传”或“说”,经、传、说以外的记载叫做“记”。同时,战国各个学派即后人所谓先秦诸子也有不少论著,并出现了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专著。这些经、传、说、记和先秦诸子论著、科技专著才是中国最早的书,最早的古籍。《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最早的书也就是这一批古籍。以后收入列朝公私书目属于经、史、子、集的各种著作,在今天也被公认为古籍。 学术观点:中国有6000年的文明史,图书作为重要的标志文明的牌记,与中国古老的文明社会并驾齐驱发展着。从壁石、钟鼎、竹简、尺牍、缣帛到纸张,无一不向社会传播文明,传递知识。但久经改朝换代、天灾人祸,能保留下的古书少之又少。所以,古书收藏爱好者认清古籍中孤本、善本、珍本的界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孤本的概念比较清晰。凡国内藏书只此一部的,未见各家收藏、著录的,一概称为国内孤本。珍本与善本的界定,历来为版本鉴定学者所争论。宋效先老师曾在1987年发表论文指出:“珍本是比较稀见或比较珍贵之本,善本是凡内容有用,流传稀少,校刻精良,具有文物、学术或艺术价值之本。”而在李致忠老师的观点中认为:在西方人的观念里和词汇中,“善本”就是珍贵的、值钱的、罕见的传本,这实际上是以“珍本”概念替代了“善本”的含义。时代久远,传世孤罕的书籍,自然珍贵。甚至虽有明显的文字讹脱,反被视为珍贵版本,这在古今中外都有实例可举。本来“珍”并不等于“善”,罕见的东西并不一定真好,可是谁也不会把珍贵的东西视若粪土。这就在实际上把“珍”、“善”合流了。彭令先生认为,从广义的角度说,凡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的古籍精品,都应视为珍本;珍本与善本的核心价值都是文献价值,文物价值为基础,文物价值主要是在确定古籍的真赝、年代、版本的基础上得出的,艺术价值对于古籍来说是形式。文物价值、文献价值与艺术价值都高的古籍,无疑是善本;有时候,对于某种价值特别突出的古籍,也应视为善本。 中国古籍传统的分类法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四部下再细分为四十四类:
经部,以儒家经典及其释作为主,例如《御笔诗经图》,也收录古乐、文字方面的书籍。
史部,主要收录各种体裁的史书,另纳入地理、政书及目录类图书。
子部的范围比较广,诸子百家、算术、天文、生物、医学、军事、艺术、宗教、占卜、堪舆、命算、笔记、小说、类书等,皆入子部。 集部,则录诗文集、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个人著作称“别集”,集体创作称“总集”(例如:《六家文选》)。 中国印刷术的演变:
雕版印刷发端于唐代,宋代以后成为传统中国图书制作生产重要方式。较早的雕版,一次只能印出一种颜色,称为“单印”;若将规格完全一样的几块版面,分别在不同的部位着上不同的颜色,重复迭印,就可产生二色、三色、四色,甚至五色的效果,称为“套印”;以套印技巧印制的书,就称为“套印本”,是中国古代最具特色的彩色印刷术。活字印刷术是用铜铸或木造成一个个独立的字体,再拼成版面印刷(图4《御制数理精蕴》),乾隆皇帝将宫中以木活字印刷的书称为“聚珍版”。石板印刷是西洋技术,在清末传入中国,因有快速、价廉的优点,很快地通行起来。 古籍的结构是指一部具体古籍外在形式和内容的各个组成部分,在流传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特定的名称。
1.书衣:俗称书皮,也称封皮。(修复技术规范228)是为保护书而在书的前后加的封皮,一般选用较硬的纸作为书衣的材料,并在书衣上题写书名。
2.书签:用作题写书名的长方形纸条,一般贴在古籍封皮左上角。有时还有册次和题写人姓名。(修复技术规范229)
3.书叶:按文稿顺序排列的书写、印制的单张纸叶。(修复技术规范29)
4.封面:位于护叶之后、所有书叶之前。常镌刻书名、作者、刊刻时间及地点等项内容。(修复技术规范218)
5.护叶:也称副叶,用以保护书芯或连接书衣。(修复技术规范219)一般是一张空白纸。在书名叶或前或后。
6.书芯:指书衣以内或未上书皮以前已订在一起的书册。(修复技术规范220)
7.书脑:书芯订捻、缝线以右的部分。(修复技术规范224)即装订时,锥眼订线的地方。
8.书背:又称书脊,与书口相对,上下封皮相隔或连接的部分,相当于书籍的厚薄度。(修复技术规范225)即一书装订处的侧面,如同书的脊背,所以称书脊。
9.书头:书籍上端切口处。修复技术规范221)又称为书首。
10.书根:(修复技术规范222用的术语叫“书脚”,解释为:书籍下端切口处,亦称书根。)有些古籍在书根上有书名、卷数、册数,但书根上这些题名不一定准确,有些是刻板时印上,有些是藏书者自己为方便翻检、阅读或者保护而写上去的,多半是简名。 11.书角:天头和地脚右端。(修复技术规范227)
古籍,是指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图书在古代称作典籍,也叫文献,兼有文书、档案、书籍三重意义。随着时间的进展,将记事类文件加以编排,供人阅读,并达到传播知识经验的目的,便形成了一部图书,图书的内容日益增多,载体趋向多元,制作技术不断改进,为了方便阅读,产生了"简册"、"卷轴"、"册页"、"线装书"等不同的装帧样式。
古籍定义,"今"而来的,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皆可称之为古籍。当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将文字刻写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记录知识、传播思想,图书才开始出现。在《中国古籍编撰史》中提出图书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构件:知识信息;著作方式;文字;物质载体;文字制作技术;装订形式。以这六条标准来衡量诸多图书起源的几种说法:"陶器说"过分强调陶文的作用,但陶文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品;"河图洛书"只是出自荒古的神话传说,不足为凭;甲骨、青铜、石刻均不能称之为图书。
先解释"古籍"的"籍"。"籍"在这里就是书,"古籍"是古书的雅称。什么样的东西才算书,殷商时龟腹甲、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只是占卜后刻上去的卜辞,并未构成书。商周时青铜器上的铭文即所谓"金文"是王公贵族们对铸器缘起的记述,尽管有时为了夸耀自己的功勋,文字很长,但其性质仍和后世纪功颂德的碑刻相近似,也不能算书。中国殷商时已开始在竹木简上写文字,《尚书》的《多士》篇里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
古籍版本有侠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版本,最初专指用木板雕版印刷的书;广义的版本,则指古籍图书的各种印刷、抄写的本子,包括:稿本、写本、抄本、雕印本、排印本、活字本、影印本、拓印本等等。
在山东大学图书馆馆藏中,古籍善本占有重要地位,现有古籍珍善本10726种,36578册件,金石拓片尤为丰富,特别是本馆收藏的书目文献在全国有较大影响,易学文献、线装古籍、明清版本的州府地方志颇具特色。
“经史子集”是中国古籍按内容区分的四大部类。经:经书,指儒家经典著作;史:史书,即正史;子:先秦百家著作,宗教;集:文集,即诗词汇编。
1、四部简介
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今天,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五四以来,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截止到2013年10月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但是,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库)的庋藏和检索,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历代产生的典籍难以数计,据不完全统计,留存至今的尚有8万余种之多。对古籍的分类整理也很早就开始,第一次大规模的古籍整理,始于公元前26年西汉成帝时,由刘向、刘歆父子先后主持,内容包括搜辑、校勘、分类、编目等,最终编成了中国最早的国家图书馆目录《七略》。《七略》将当时搜辑整理的典籍分为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六大类,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总题《七略》。该书早已亡佚,但它的基本内容都被保存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因此,《汉书·艺文志》成为今存最早的古籍分类目录。
汉代以后,各种官修,私撰的古籍分类目录不断涌现,分类方法也不断有所改进。西晋荀勖的《晋中经簿》将六略改为四部,即甲部录经书(相当于六艺),乙部录子书(包括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丙部录史书,丁�课车龋饩偷於怂牟糠掷嗟幕 6畛渌唷督凼槟俊犯莸笔惫偶氖导是榭觯肥楦娜胍也浚邮楦娜氡浚庋⑹贰⒆印⒓牟糠掷嘁崖跃叱巍�
四部体制的最终确立,体现在《隋书·经籍志》中,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目录,正式标注经、史、子、集四部的名称,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隋朝以后图书分类的主流是沿用四部分类。
除了上述四分法、六分法外,历代还有将古籍七分、九分以至十二分的,但都不占主导地位,这说明经过时间的检验,四分法能较好地解决繁复的古籍分类问题,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当然,四部之下的各种类目,历代都有所变动,清代编纂的《四库全书总目》分为四部44类,有较大的权威性。
2、四部的具体分类
21经部
经部收录儒家“十三经”及相关著作,包括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等10个大类,其中礼类又分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书6属,小学类又分训诂、字书、韵书3属;
十三经:是指在南宋形成的十三部儒家经典。分别是《诗经》、《尚书》、《周礼》、《仪礼》、《礼记》、《周易》、《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论语》、《尔雅》、《孝经》、《孟子》。[2]
十三经注疏:注和疏的并称。注,对经书字句的注解,又称传、笺、解、章句等;疏,对注的注解,又称义疏、正义、疏义等。注、疏内容关乎经籍中文字正假、语词意义、音读正讹、语法修辞,以及名物、典制、史实等。
经学史及小学类:经学史即经学历史,小学类分训诂、字书、韵书。西汉时称“文字学”为“小学”,唐宋以后又称“小学”为字学。读书必先识字,掌握字形、字音、字义,学会使用。
22史部
史部收录史书,包括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杂史类、别史类、诏令奏议类、传记类、史钞类、载记类、时令类、地理类、职官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等15个大类,其中诏令奏议类又分诏令、奏议2属,传记类又分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5属,地理类又分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记10属,职官类又分官制、官箴2属,政书类又分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6属,目录类又分经籍、金石2属;
正史: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 清 乾隆 年间诏定二十四史为正史,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不久,又将《清史稿》合编其中,合称《二十六史》。
编年:按年代顺序编排史料、著作等。
纪事本末:史书体裁之一。以历史事件为纲,将重要史实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顺序编写。创始于 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
别杂史等:别史,图书四部分类中史部的一目。指不属于正史、杂史的史书。杂史,旧时区别于纪传、编年、纪事本末的一种史书体载。或记一时见闻,或记一事始末,或只是一家私记,但均带有历史掌故性质。
史评:评论史事或史书的著作。如王夫之《读通鉴论》、《宋论》是评论史事方面的专著;刘知几《史通》和章学诚《文史通义》则多载对史书的评论。
诏令奏议:诏令,文体名。古代帝王、皇太后或皇后所发命令、文告的总称。包括册文、制、敕、诏、诰、策令、玺书、教、谕等。奏议,文体名。古代臣下上奏帝王的各类文字的统称,包括表、奏、疏、议、上书、封事等。
传记:亦单称传。记载人物事迹的文字。一般由他人记述,亦有自述生平者,称“自传”。传记大体分两大类:一类是以记述翔实史事为主的史传或一般纪传文字;另一类属文学范围,以史实为根据,但不排斥某些想象性的描述。
史钞:摘抄一史或合抄众史的书籍。《宋史·艺文志》始有“史钞”一门。有专抄一史者,如《汉书钞》、《晋书钞》之类;有合抄众史者,如《正史削繁》、《新旧唐书合钞》之类。此类史书,博取约存,对读者有一定的方便。
载记:旧史为曾立名号而非正统者所作的传记,以别于本纪和列传。
时令:图书分类目录名。 宋 以前有关时令的书籍,都入子部农家,但诸书所载,上自国家典制,下至民间风俗,不仅仅限于农事,故《中兴馆阁书目》,另列时令一类。 清 代修《四库全书》,沿用 宋 人旧例,仍立时令一目。
地理:地志县志,记载方域、山川、风俗、物产等文字。
职官:历代官制。如《唐六典》、《周官》。
政书:政书,是记录典章制度的书籍,政书之名源于明代钱溥的《秘图书目》。政书可分成两大类,一为记述历代典章制度的“通史式政书”;另一种是记述单一朝代典章制度的“断代式政书”,后世史书多以“志”来记述各朝典章制度。
目录:目录分类学的著述。
23子部
子部收录诸子百家著作和类书,包括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天文算法类、术数类、艺术类、谱录类、杂家类、类书类、小说家类、释家类、道家类等14大类,其中天文算法类又分推步、算书2属,术数类又分数学、占侯、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7属,艺术类又分书画、琴谱、篆刻、杂技4属,谱录类又分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3属,杂家类又分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6属,小说家类又分杂事、异闻、琐语3属;
儒家:崇奉孔子学说的重要学派。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主张“德治”、“仁政”,重视伦常关系。
道家:先秦时期的一个思想派别。以老子、庄子为代表人物,主张顺应自然,无为而治。後亦指崇尚黄帝、老庄之说者。
释家:释家即佛教。
法家:战国时的学派,为九流之一。以尚法明刑为主,以李悝、商鞅、韩非等人为代表。
兵家:古时对军事家或用兵者的通称。亦指研究军事的学派。
农家:战国时期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民思想的学术派别。主张劝耕桑,以足衣食。
杂家:寥寥不能成类者,并入杂家,杂之义广,无所不包……以立说者谓之杂学,辨证者谓之杂考,议论而兼敍述者谓之杂说,旁究物理胪陈纤琐者谓之杂品
术数:术数,谓以种种方术,观察自然界可注意的现象,来推测人的气数和命运。也称“数术”。
医家:即医学。
艺术:泛指六艺以及术数方技等各种技术技能。
书画:书法图画
谱录:记载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等的表册
类书:辑录经、史、子、集各类著作,所收内容相当广泛,几乎无所不包。综合性的大型类书,就是古代的百科全书。类书起源于三国时代,有魏文帝曹丕命儒臣所编成的《皇览》。
蒙学:学童启蒙书籍。
24集部
集部收录诗文词总集和专集等,包括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等5个大类,其中词曲类又分词集、词选、词话、词谱词韵、南北曲5属。除了章回小说、戏剧著作之外,以上门类基本上包括了社会上流布的各种图书。就著者而言,包括妇女,僧人、道家、宦官、军人、帝王、外国人等在内的各类人物的著作。
注:以上分类依照 清《四库全书》。
总集:指汇集许多人的作品而成的诗文集。
别集:相对总集而言。即收录个人诗文的集子。
楚辞:为骚体类文章。
词:由五言诗、七言诗或民间歌谣发展而成,起于唐代,盛于宋代。原是配乐歌唱的一种诗体,句的长短随歌调而改变,因此又叫长短句。有小令和慢词两种,一般分上下两阕。
诗文评:收录文学理论和批评方面的书籍。
曲:一种韵文形式,盛行于元代。
小说:小说是文学体裁四分法中的一大样式。它是通过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
四部是我国古代图书的分类名称 是指哪四类
本文2023-11-03 15:58:5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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