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读后感实用参考范文三篇
我们总是在书的海洋里收获很多关于人生的道理,在感悟人生的同时,拿笔记录才是最佳的提升思想的方法,你看过《理想国》吗?相关的 读后感 你准备怎么写呢?下面是我整理的《理想国》读后感实用参考范文三篇,快来看看吧。
《理想国》读后感1
读书是艰难的,我这样和我的老师和同学说,因为我们知道在很多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面对比我们在书中见到的更加让我们无法理解的东西----在我们的现实中间,所以我们知道我们必须将我们所读的书和我们的现实区分开来,在这样的理解中我们就必须知道我们该怎么样去理解我们的书和我们的人生,或许在很多的时候我们会失去很多的东西,因为在这样的理解中我们还是没有办法脱离这样的理解,就是说我们只是能在书的表面来看待很多的东西,但是当我们再次回归到书的时候,我们往往就将我们的书丢到了一边,或许在我的这个读书的感想中,我这样理解, 柏拉图《理想国》并不是我们在一个很短的时间总可以读的懂的,但是我们还是去读了,或许我们的努力是对的,但是很多的时候我们却看到了很多的并不是如我们所希望的那样的事情,就是在这个书读完之后我们还是和没有读以前一样的,我们将书已经忘记,我不是一个书的万能者,但是我还是希望既然我们来读书,最好做什么事情就做好一点,或许那样是好的 ,我这样来理解,但是当我在读完之后再次想去和我的很多的人去讨论的时候 ,大家开始关注的是老师所说的另外的一本书,另外的一个理解,那么最终的结果就是我们根本就没有去读,或者说我们的读书是一个短暂的游客的过往,那么我们得到什么了吗或许用现在的人们很现实的观点来问这样的问题,或许会说,我们还需要什么但是答案或许如我们的读书一样很艰难!
阅读柏拉图《理想国》我想给我最大的感想或许还是告诉我作为人要尊重自己或者别人的选择,因为在书的结尾因为人自己的对于神的不同的选择造成的彼此的不同的命运而告诉人们,自己要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或许在人与神的二元分化中我们理解的简单了,但是事实上的理解是我们该怎么办麦金太尔说:人生就是一个选择的过程,人的一生中充满了选择!是的,法律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但是在我们自己的理解中我们却不尊重法律,我们没有理解法律所要求的是什么是的,我想有的人会说,你说了那么多的东西,但是那都是废话,有什么用呢因为人在自己的理解中还是要生活的 ,现实或许比什么都重要的,你说的能给我们衣食和温饱吗或许这个问题是个问题,或许这个问题不是个问题,因为我说的前提并不是就否定了我们去理会现实的生活,我们说的是一种自己的对于自己的选择的尊重,你或许会说他没有什么现实的意义,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有一个基本的理解的话,那么一个大学生就不会被活活的打死在街头,一个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就不会将自己同学了四年的同学活活的打死在自己的宿舍中或许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在我将要写的霍姆斯的《法律的道路》的读书笔记中,我还会说到这样的问题,因为在霍姆斯的《法律的道路》一书中作者提到了:如果你不理解思想的力量,那么看看笛卡儿或者康德在他们之后的百年中世界中发生的故事吧,你会看到的,那时我们会感叹于思想的魅力,而不是其他!或许霍姆斯是对的,因为在我们的理解中,选择的目的是尊重,也是理解,一个西方的哲学家(名字我忘了)说:你只有信仰上帝,你才会理解上帝!同样的理解就是:你只有信仰法律,你才会理解法律!我在自己的大学的总结《你学道了什么---给孤独的法律》一文中就用到了这样的话,因为自己理解这样的艰难或许你要作出了选择的时候,你还没有信仰,那个时候,你怎么理解
《理想国》读后感2所谓理想国,是推理出的一个充满正义和美德的国家,这个国家由立法统治者、国家护卫军、普通劳动人民三个阶级组成。柏拉图一生大部分时间居住在古希腊民族文化中心的雅典,他热爱祖国,热爱哲学。他的最高理想也是该书的核心思想——哲学家应为政治家,政治家应为哲学家。哲学家不是躲在象牙塔里的书呆子,应该学以致用,求诸实践,做 “靠谱”的`实行家,做行动上的巨人。有哲学头脑的人,要有政权;有政权的人,要有哲学头脑,找到自己坚强的核心——正义与美德,用哲学的思想来管理民众。
读《理想国》无疑打破了我对哲学家浅薄的认识——以为只会立书著作,玩文字游戏;以为其文字读来定是诘屈聱牙;以为研究哲学只是极小部分人热衷的事业。令人讶异的是,本以为哲学,何况像《理想国》这样的西方哲学史上辉煌巨著一定玄之又玄,艰深难读,或许使普通读者有如坠云端不知所踪之感,更甚者头昏脑胀,挫败感顿生,不可卒读。事实不尽然。我所拜读的是郭斌等人的译本,据说是青年读者较为喜爱的版本,不仅译出了原书的内容,而且译出了原书的神韵,加之原著采用一问一答的辩论形式,不急不躁,循循善诱,节奏紧凑,引人入胜。柏拉图的辩论被称为诡辩,曾言“你不可能在辩论中战胜我”。柏拉图与师而兼友的苏格拉底往返论证,将欲立人,先求立己,后苏格拉底被控传播异论毒害青年,被判死刑,苏格拉底从容答辩,竟以身殉。柏拉图目击心伤,终其魂梦以之,不能忘怀。柏拉图以继承苏格拉底大业自任,共著对话二十五篇。该书读起来,文字温暖,情感饱满,并且令人感动。我想经典的影响力不在于振聋发聩的论断,而在于它给世人幽暗闭塞的观念世界以一道耀眼的光芒,给世人带来的感动和信念。
柏拉图第一卷开卷不久即开始讨论究竟正义是什么。他与形形色色的人展开辩论,正义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是“强者的利益”柏拉图对正义的讨论是从区分城邦正义、个人正义开始的。他认为个人应当安排好真正自己的事情,首先达到自己主宰自己,自身内秩序井然,对自己友善。在自身内部各做各的事,而不是表现为外部城邦的各做各的事,这大概就是柏拉图要表达的正义。但我想当时正义的定义已不能完全适用于当今社会,而哲学正是一门充满哲辩的一门科学,同样与时俱进。
正义一直都是受人们褒扬的社会话题,然而究竟什么是正义正因为南京地铁有那个正义的女生,偷偷地拍者才未得逞。因为这个社会充满正义,酒店女生最终未被拖走。重要的不是辩论,是你所持有的观点是否正确。智者统治国家,武士保卫国家,平民负责生产。仅此而已。
《理想国》一书,震古烁今,为西方知识界必读之书。书中不仅讨论到正义,还讨论到优生优学问题、节育问题、家庭解体问题、婚姻自由问题、独身问题、专政问题、独裁问题、共产问题、民主问题、宗教问题、教育问题等等问题,柏拉图的学问可称为综合性的。
读书,见仁见智,存乎其人。毁之誉之,各求所安。关键在于细读,慎思明辨之后,却有心得,百家争鸣可也。否则断章起义,游谈无根,那就了无意思了。
《理想国》读后感3在《理想国》这本书中,我感触最深的是第四卷,即关于节制贫富善德。《理想国》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以对话的形式阐述观点,提问作答,其中不乏通俗易懂的比喻,将一个真善美的国家展现出来。在第四卷中,对话主体是阿得曼托斯和苏格拉底,通过智者间的交流,我看到了文章中蕴含的能量:
一、在文章中始终强调正义的重要性。
“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因为,我们认为在一个这样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正义,而在一个建立得最糟的城邦里最有可能找到不正义。”唯有正义,可以让每个人的需要最真实地体现出来,才能构建最稳定的社会秩序,正义永远最具有魅力,也是自有人类社会来,人们一直追求和渴望缔造的美好社会标准。以正义之尺,量你我心声。
二、作者关于“贫富”的看法是:富则奢侈、懒散和要求变革,贫则粗野、低劣,也要求变革。
其指出解决贫富差距给国家造成问题的方法是:全体公民无例外地,每个人天赋适合做什么,就应派给他什么任务,以便大家各就各业,一个人就是一个人而不是多个人,于是整个城邦成为统一的一个而不是分裂的多个。即社会各角色之间应当做到各司其职,互不干扰,不让社会的贫富差距扩大,造成社会纷扰。贫富差距向来是一个社会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难消灭,难弱化,现阶段的中国亦饱受其扰,故借理想国之言,望社会贫富差距减小,以期一个公正国家的长期存在和稳定发展。
三、在本章节中,作者关于教育培养的观点值得一提。
原文中提到:只要当政者注意一件大家常说的所谓大事就行了。其中这里的“大事”就是指教育和培养。作者认为原因在于“如果人们受了良好的教育就能成为事理通达的人,那么他们就很容易明白,处理所有这些事情还有我此刻没有谈及的别的一些事情”,他认为教育的作用是“良好的培养和教育造成良好的身体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再接受良好的教育,产生出比前代更好的体质,这除了有利于别的目的外,也有利于人的进步”以及“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把他往哪里引导,却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结合我们这一门课的内容,我的感想是:柏拉图在书中借对话方式所描绘的公正的理想国,是人类社会最早的乌托邦式的国家。即使是这样,他也意识到教育的重要性。从大的方面来说,由古至今,教育始终是一国之本,一国之***应当重视教育,建设好教育事业,才能为国家输送源源不断的新生力量,实现一国强盛之可能。从小的方面来看,良好的教育能完善一个人所需要的能力和品格,一方面可以传播生活所需的知识,另一方面教育可以使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品质,并融入个体的为人处世的方式中,不可分割,成为个体的一部分,明白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从而实现人的进步,进而促进社会的进步。
所谓理想,往往承载着人们对最美好事物的向往。《理想国》以直白的语言告诉了我们正义与公平、美德与智慧在一个国家发展和进步中的重要力量。虽然已经过千年的沉淀,这本书仍在用它最具感染力的言语诉说着一个美好国家的样貌和形态。无论在千年以前,亦或是今时今日,我们每个公民都在为这一目标而努力着,奋斗着,朝向心中的理想国进发。而对于现阶段的中国来说,也应当停一停快速向前的脚步,听一听所有人的心声,公平之称是否依旧平衡,是否依旧在丈量着我们前进的每一步,我们的国家是否充满正义之声,是否被美德围绕,为礼仪之邦?我想,理想国的力量永远在指引着我们朝向更美好的未来。
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
在《理想国》第三卷中,苏格拉底叙述了优秀的护卫者应采取的生活方式[416d]:(1)除必需品外,不得有私产;(2)过同吃同住的集体生活,食粮由其它等级的公民供应。
这是一种摒弃个人幸福的生活方式,其目的是为了构建理想城邦(公共幸福),但是否有人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呢?阿得曼托斯就此提出了疑问。[419a]
苏格拉底的答辩:
(1)“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2)只有在这样的一个城邦里才最有可能找到正义。(3)等我们把正义的国家和不正义的国家(考虑相反的国家)都找到之后,我们就可以作出判断,说出这两种国家哪一种幸福了。
苏格拉底的思路是先构造理想城邦的模型(为理想国立法),然后努力在其中寻找正义。如果认为护卫者应有的生活是不幸福的,那是否意味着农民不干地里的活计,陶工不制作陶器,而只顾享乐那样的生活才是幸福。
苏格拉底把幸福放到国家里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421b]我们必须劝导各个阶级(护卫者、辅助者、其它人)竭尽所能,各尽其责。整个国家才能得到和谐的发展,各个阶级将得到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
苏格拉底说有两个原因可技艺退化:(1)贫,(2)富。[421d]
富则奢侈、懒散和要求变革;穷则粗野、低劣,也要求变革。[422a]
阿得曼托斯的问题:城邦不富,如何进行战争?特别地,如何与富足而强大的城邦作战?
苏格拉底的回答:和一个这样的敌人作战是困难的;但和两个这样的敌人作战却比较容易。(1)各个击破:返身逃脱,引诱敌人追击,然后返身击倒最靠近自己的敌人。(2)离间计:理想的城邦并没有多少金银(不富),但可离间敌人,劝说其中之一与自己结盟一起去攻击掠夺金银多的国家。如果是和一个敌国作战,可以离间敌人的内部(假设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理想国相同,它们都存在贫、富),无论什么样的国家,都分成相互敌对的两个部分,贫、富。乃至更多部分,这样理想国可从敌人的内部寻找自己的盟友。(例:斯巴达是希腊霸主,它在整个希腊推行贵族统治,支持各城邦内的贵族派,反对民主派。)
没有贫富的国家(不仅指贫富差距,也指绝对的贫、富现象),是一个国家,比“貌似的一个国家”(其实内部利益不同,有好多派)要强大。即使只有一千名战士,它也是足够强大的。(这里暗指的还是斯巴达,斯巴达只有几千名第一等的公民,但却长期是希腊的霸主)
这里苏格拉底提出了国家大小的最佳限度:国家大到还能保持统一。[423b](而非是我们想像中的越大越好,斯巴达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迅速衰败,也是耐人寻味的。斯巴达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达到了强盛的极致,不仅控制了希腊本土,还远征波斯帝国的小亚细亚部分。当底比斯及其联军攻入伯罗奔尼撒时,阿格西劳王和斯巴达军主力还在小亚细亚。虽然阿格西劳王率军火速返回,但仍避免不了斯巴达霸权的衰落。后人有批评说阿格西劳对波斯的征战正是斯巴达衰落的直接原因。从这个角度斯巴达政制只适用于小国寡民。)
苏格拉底指出护卫者的使命正是:使这个国家成为一个足够大的且又统一的城邦。苏格拉底主张公民的后代全部归国家公有,平等教育,平等选拔,以个人天赋而非血统出身选拔为标准(这是打破家庭的又一特征)。“全体公民,每个人天赋适合做什么,就做什么,如果护卫者的后代天赋低劣,就应降入其它阶级,如果低等阶级的子孙天赋优秀,就提升他为护卫者。这样整个城邦就成为统一的一个而不是分裂的多个。”[423d]
(关于选拔继承的例子:罗马帝国中后期,采用的是义子继承制,如五贤帝时期,皇帝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他们大多是亲属关系,各个皇帝选择其继承人,然后收为养子,立为储君。)
对理想国的当政者来说最重要的事就是对未来公民的“教育和培养”,“不让国家在不知不觉中败坏了。”(按照柏拉图的理论,城邦好比是按照国家理想模型建造的机器,只会随着时间逐渐败坏,而不会因改良而日趋完善。这是一种机械式的国家观,可与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内容比照,即封闭系统的无序度随时间增加。)
苏格拉底的主张护卫者应竭力守护,不让体育、音乐甚至游戏翻新。并引用戴蒙(当时的音乐家)的话为证据:“若非国家根本大法有所变动,音乐风貌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改变的。”[424c](这里我们仍然可看到斯巴达政制的影子,斯巴达曾禁止在里拉琴加入新的弦。《法篇》[797a-b],警告人们不要在孩子的游戏中翻新。)
苏格拉底对音乐会对法律和政制制度渗透和侵蚀的论证[424d]:新的音乐或游戏$$ \to $$ 性格和习惯 $$ \to $$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 \to $$ 法律和政制制度 $$ \to $$ 终于破坏公私方面的一切。
苏格拉底认为只需将那些最重要的进行立法,(1)而不应把风俗习惯订立成法律;(2)制订琐碎细致的法律也不是立法家的任务。
“把风俗习惯制订成法律是愚蠢的,因为仅将这些条款写在纸上,这种法律也是得不到遵守的。”[425b]
市场的、公安的、海港的规则,以及其它诸如此类的事情是否需要制订成法律?“对于优秀的人,把这么许多的法律条文强加给他们是不恰当的。需要什么规则,大多数他们自己会容易发现的。”[425d-e]
对于立法家而言,只要后代能保守那些已订立出来的最重要的法律就可以了。立法家应把精力放到制订那些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否则他们将忙于制订那些繁琐的法律而无效果。
类比论证:对于生活习惯不好的人,无论怎么医治都治不好他们的病。[426b]
在政治不良的国家,“禁止公民触动整个国家的制度,任何企图改变国家制度的要处以死刑;但同时不论什么人,只要他能极为热忱地为生活在这种不良政治秩序下的公民服务,,他们就把这种人视为优秀的有大智大彗的人并给予尊敬。”
苏格拉底对这种“改良”是持否定态度的,对政治不良的国家,不从根本改变国家制度,而谋求在具体领域内消除弊端是徒劳的。[426e]真正的立法家不应把力气花在这上面。(立法家如何能有用武之地,或如何建立一个国家就成了关键问题。可能的途径有:(1)殖民征服,柏拉图的《法篇》就是假想殖民克里特建立一个新的国家。对于征服的国家,征服者自然就是护国者和辅助者,而被征服者自然就是农民和手艺人;(2)通过僭主统治,以强权重建秩序,为新城邦立法,马基雅维里在《论李维》中讨论了如何建立民主共和国的方法,也基本是这个思路,华盛顿和美国的建立可看作是现实的一个例子。)
对死者的殡葬及安魂仪式等将被委托给我们祖传的这位神祗。
正义是抽象的概念,它不像寻找“红色”那样直观,同时正义作为古希腊人说的四美德(智慧、勇敢、节制、正义)之一,又是人所皆知的。柏拉图用分析的方法给出了城邦里正义的定义。
柏拉图论证的思路是,首先这个国家一定是智慧的、勇敢的、节制的、和正义的。[427e](这是论证的预设,其来源是古希腊人的普遍观点,即四美德)假定我们在这个国家里找到了这些性质的一种,那么排除这一种外使这个国家依然能存在的诸因素中则包含其余的那几种性质。(可看作是一种排除法,四美德是不同的,我们总可通过一个一个地排除最终找到正义;这个关于如何分类命名的讨论也类似数学里对完备性的讨论)
(国家是智慧的,在于其领导者有知识)
(1)在这个城邦中某些公民(护国者)具有一种知识,这种知识是用来考虑整个国家大事,改进它的对内、对外关系的。(2)护国者拥有护国者的知识,这样的国家是智慧的。(3)“一个按照自然(本性、天性)建立起来的国家”是有智慧的。这是因为其领导者是有知识的。
国家是勇敢的,是因为其战士是勇敢的。(国家是因自己的某一部分人,即武士的勇敢而被说成是勇敢的。类比:教士被称为教会的武士,他们都穿制服并随时听候号令愿意为其所守护的作战。)
勇敢是一种保持。[429c]保持住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的信念。“无论在什么情形之下”都不抛弃它。(保持警惕,并随时愿意为保护城邦与这些“可怕事物”作战。)
(节制和正义很容易混淆,而我们又不想忽略节制,还是先来考察节制吧。)
节制是一种好的秩序,是理智对某些快乐(某些是个限制,暗指并非所有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如果这样的话,就是人们所说的“自己是自己的主人。”[430e]
人的灵魂中有“较好的部分”(理智)和“较坏的部分”(欲望)。如果好的控制坏的,就是“自己是自己的主人”,相反就是“自己是自己的奴隶”。(问题:直觉属于理智、欲望,还是介于二者之间?如介于二者之间,就是“正确的意见”。)
节制存在于全体公民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勇敢和智慧分别处于国家的不同部分中。节制贯穿全体公民,把最强、最弱和中间的都结合起来,造成和谐。(音乐类比)[432a]
(1)首先回忆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总原则: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433a](2)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3)这个能够使节制、勇敢、智慧在这个城邦产生,并在它们产生之后一直保护着它们的这个品质——就是“正义”。[433b]
正义是体现于全体公民身上的品质,即每个人都作为一个人干他自己份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份内的事。[433d]
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433e](各守本分,生意人就别想着做统治者了)
不正义就是三种人(护国者、辅助者、生意人)互相干涉,互相代替。
问题:如何将正义和节制区分开,或是否有必要区分。看起来正义和节制说的是一回事,节制侧重被统治者要服从统治者的统治,而正义是强调三种人各守本分,不要互相干涉。这样理解的话,可画一个等边三角形,护国者、辅助者和生意人,各守一角,护国者强调的是智慧,辅助者的是勇敢,而生意人是节制。正义指三者各守本分,达到完善状态,即等边三角形。但这种理解法与柏拉图的叙述并不完全一致,因为他强调正义和节制都是贯穿全体的,而非只有正义是体现于全体公民身上的品质。
1柏拉图认为,如果两个事物共有同一名称,一个大一个小,它们应当是相同的。[435a](这可看作是个不需证明的约定)
2那么在个人灵魂里也应存在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否则无法想像城邦里的四美德是从哪里来的。(柏拉图这里关于部分与整体性质的讨论,过分简单化了,比如石墨是黑色的,但我们却不好说单个碳原子是黑色的。More is different )
假设我们每个人身上都具有和城邦里一样的那几种品质和习惯。[435e]
3城邦里有三种人,那么个人的品质是分开的三个组成部分呢?还是一个整体呢?
这又是一个颇具形而上学意味的问题,是者(being)是整体呢?还是部分呢?以下,柏拉图将为分析法进行辩护,即总可通过分析找到关系于某特定行为的部分。
引理:同一事物的同一部分(通过分析达到的最小单位)关系着同一事物,不能同时有相反的动作或受相反的动作。[436b]
因此每当我们看到同一事物里出现这种相反情况时,我们就会知道,这不是同一事物而是不同的事物在起作用。
例1:一个人不可能同时既动又静。(静、动是相反的,必然关系不同事物,人的身体静,但人的手可以动。因此人可继续被分析为不同事物,如身体和手,是新的“是者”。)
例2:旋转陀螺的轴线不是既静又动。(这里可以讨论一个简化的例子,即讨论理想的点是否可以既动又静,或理想的点是否可以有旋转,按柏拉图的思路是不可以的。理想的点是没有部分的,而旋转被定义为物体的部分相对于部分的运动,从这个角度理想的点不可能有旋转。但如果我们把理想的点定义为尺度趋于0的钢球,即先定义有限大小钢球,然后让钢球的尺寸趋于0,这种情形下理想的点就是可以有旋转的。如果我们把电子当作理想点的物理实现的话,电子是否可以旋转呢?电子是否可以既静又动呢?)
上述引理应是无法证明的,柏拉图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的解决方案是:不必严格对引理进行证明,权且假定它们是这样的,然后在这个假设下前进,但我们心里需要记住,一旦发现我们这个假设不对,就应该把所有由此引申出来的结论撤销。[437a]
以上可说是柏拉图对探索知识的一个方法论小结,很类似于几何研究中的公理方法。比如在几何学中,欧几里德(晚于柏拉图,但受柏拉图学派的直接影响)假设两条平行线没有交点(平行公设),这一公设是无法证明的,只能当作欧氏几何的假定。而如果我们取消这条公设,就相应取消了欧氏几何,但会得到一套逻辑上自洽的新知识——非欧几何。
4分析“一个人感到渴但不想要饮”[439c]
说明灵魂中存在“理性部分”(用以思考推理)和“欲望部分”(用以感受爱、饿、渴等,是种种满足和快乐的伙伴。)
5灵魂中还存在激情(我们藉以发怒的东西)
(1)激情与欲望不同,因为它作为欲望之外的东西与欲望冲突。[440a](如人在宗教狂热状态下,不惧生死)(2)激情是理智的盟友(如果不被不良教育败坏的话),不是欲望的一种。(3)小孩一出生就充满激情,但尚不具备理智。[441a](因此激情不是理智。问题:直觉是否属激情?)(4)因此灵魂里有三种东西:理智、激情和欲望。(5)教育会使理智和激情得到协调。[442a],然后他们就会去领导欲望。理智出谋划策,激情在其领导下作战勇敢。
6小结:(1)根据三者的品性做出正确分工,各司其职,这是智慧、勇敢、节制产生的前提,这就是正义。(2)被统治者服从统治者的统治,达到和谐状态,就是节制。(3)辅助者在统治者领导下守护应守护的,奋勇作战,就是勇敢。(4)统治者知晓三者各自的禀性,也懂得三者的共同利益,发挥领导作用,就是智慧。
不正义就是三部分之间的争斗不和、相互干涉,灵魂的一个部分起而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夺取领导地位。(这里应都是下对上的,特别是对护卫者的)
正义、不正义的健康、疾病类比。[444c]
“合自然地”与“违反自然地”(郭斌和等译“仅自然地”)[444d]
问题:“正义”和“不正义”哪一样比较有利。[445a]
若我们赖以活着的生命要素的本质已遭到破坏和灭亡,活着也就没有价值了。[445a-b]
问题:“不正义”造成的邪恶有多少种?[445c-d]
(1)美德是一种,邪恶却有无数种。但其中值得注意的有四种。(2)有多少种政体就有多少种类型的灵魂。(3)有五种政体,也有五种灵魂。(4)王政或贵族政治(monarchy),这是最好的,统治者是爱智的人(代表理智)。其余四种败坏了的政治在第8卷中讨论。[545a-]
(a)荣誉政治(timocracy,斯巴达政制,统治阶级是武士,代表激情)
(b)寡头政治(oligarchy,按财产划分等级,梭仑改革后的雅典,统治阶级是富有的人,代表欲望)
(c)民主政治(democracy,平民政治,统治阶级是全体公民,克利斯提尼改革后的雅典,倒数第二坏的政治)
(d)僭主政治(tyranny,最坏的政治,是王政的对立面)
讨论:如果对柏拉图的体系进行批评的话,一个自然的思路是针对其基本预设,即:“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
@季燕江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古希腊柏拉图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法卢梭
一件事不能判两次罪
紧急时无法律(紧急避险)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官)霍姆斯《普通法》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法谚
契约是当事人间的法律
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
法院不得对于未向其诉求的事项有所作为
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
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不强人所难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不知事实可以作为借口,但不知法却不能开脱(罪责)。
任何人不因思想受处罚(Nemocogitationis poenam patitur ; Cogitationis poenamnemo patitur)。——罗马法法谚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即不能对不具有犯意的行为进行刑事处罚(如意外事件、精神错乱、年幼无知等均不能归责于行为人)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英国法谚
法官不得因没有法律拒绝裁判。
为了不使刑罚成为某人或某些人对其他公民施加的暴行,从本质上说,刑罚应该使公开的,及时的,必需的,在既定条件下尽量轻微的,同犯罪相对称的并由法律规定的。——贝卡里亚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卡尔马克思
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 ——马克思
任何人在被证明有罪前,皆应被视为无辜。
任何人无义务控告自己。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in dubio prereo)。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
证明责任是诉讼的脊梁。
素朴的绝对的正义感,往往却是证据法则最大的杀手。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 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麦克莱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托马斯·福勒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德国谚语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
——西方法谚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美]爱德华·S·考文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意]贝卡里亚
好的法律应该提供的不只是程序正义。它应该既强有力又公平;应该有助于界定公众利益并致力于达到实体正义。 [美]诺内特 塞尔兹尼克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法]孟德斯鸠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任何人不得通过损害他人的方式为自己获利
行使自己权利以不损害他人权利为限
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
契约胜法律。The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overrides the law
避免损害者较取得利益者为优先。
债务证书在债务人之手中时,推定该债务已清偿。An evidence of debt found in possession of the debor is presumed to be paid
法理乃法律之精神。The reason of the law is the soul of the law
人民之安宁乃最高之法律。The safety of the people is the supreme law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基希曼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萨维尼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伯尔曼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陈弘毅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费尔德
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边沁
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滋贺秀兰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霍姆斯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波斯纳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
——庞德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
——边沁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阿奎那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亚里士多德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劳伦·却伯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查士丁尼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德沃金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埃利希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李普曼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斯宾诺莎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西塞罗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
——马基雅弗利
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马克·吐温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克莱门凯
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昆体利安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卡多索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伯克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波洛克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普通,越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柯南·道尔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约瑟夫·儒贝尔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狄更斯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丁尼生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索福克勒斯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美]霍姆斯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摩西的一些错误》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格言和反省》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儒贝尔《冥想录》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英国]奥古斯丁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东汉]虞延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达雷尔 L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意]贝卡利亚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罗伯斯比尔
法律又是什么呢?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加里·维尔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约翰·莫蒂默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庞德
埃利希说:“除了法官的人格以外,没有其他东西可以保证实现公正”。也即法官的人格,是正义的最终保障。
~~~~~~~美国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第6页上。
法律的生命一直并非是逻辑,法律的生命一直是经验
~~~~~~~~~~~美国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第17页
只有专家们才有能力测定他们(法官)的各种质量,赞赏他们的重要性。但是他们的判断——法律家阶层的判断————会传给,并感染普通人的意识和确信。
~~~~~~~~美国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第19 页。
但是还有一个更为一般的原则,它深深扎根与普遍的正义情感中,这就是:“没有人应当从他自己的不公中获取利益或者从他人的错误中占便宜。
~~~~~~~美国本杰明卡多佐《司法过程的性质》第23页。
多年出事法律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使我深深认识到法学的基础在民法。罗马法的发展就是罗马民法的发展,英美法的发展也是这样的。民法与法学有着密切不可分的关系,在实践法之价值之外,并训练法律人的思考方法,培养个人人格自主性,维护个人的自由和平等,以及教育人民为权利而奋斗,为法律而奋斗。 台湾法学家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自序。
王泽鉴教授在这套丛书中做到以理论为根据,以案例为依托,以类型化为手段,以分析法学为方法,以丰富的社会生活为土壤,使民法研究从象牙塔里走出来,开拓了极为广阔的发展研究空间。
``~~~~~~~~~~~~~~法学家江平在王泽鉴的序言。
台湾法学家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特点是民法理论研究与民法判例研究密切结合,谋求学说与判例的协调和结合,理论和实务之相互沟通。这是一种崭新的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研究风气,法学论文协作方法和法学论文样式。不仅法学家喜,法科学生喜欢读,法官和律师也喜欢读,原因在于此。
~~~~~~~~~~~~ 法学家梁慧星的序言
国家应该尊重公民的个人私有财产,国家也责任培养公民对他人的和自己的财产权利的尊重和热情,仓廪足而知礼节,一个私有草产极大丰富的国家和民族,才可能是一个道德文明昌盛的国家和民族。生命比整个世界都珍贵。
~~~~~~~~~~~~~~~~~曲新久《刑法的精神和范畴》331,346页
在个人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马克·吐温
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克莱门凯
倘若要说服他人,首先就要想方设法使人听得进你所说的话。——昆体利安
言论自由是一切权利之母。——卡多索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伯克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波洛克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普通,越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柯南·道尔
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约瑟夫·儒贝尔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狄更斯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瓦谢尔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丁尼生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索福克勒斯
法律的生命从来不是逻辑,而是经验。——[美]霍姆斯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摩西的一些错误》
有二种和平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格言和反省》
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儒贝尔《冥想录》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威尔逊
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英国]奥古斯丁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哥尔德斯密斯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
有此上士,则必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东汉]虞延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达雷尔 L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意]贝卡利亚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罗伯斯比尔
法律又是什么呢?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菲力普斯
只有战胜者才有权判定什么是战争犯罪。——加里·维尔
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约翰·莫蒂默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庞德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的改变而改变,不因***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中]邓小平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边沁
无犯意则无犯人(Non reu nisi mens sitrea)——英国法谚
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中《四库全书·政法类·法令之属按语》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西方法谚程序先于权利。——英国法谚
再坚强的堡垒也敌不过金钱的侵蚀。(西塞罗)
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法学阶梯》
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麦克莱
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 肯
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相反,不公正也不是邪恶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邪恶。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
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法]孟德斯鸠
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
一份不公平的合同也好过一场冗长的官司。
法官乃会说话的法律,法律乃沉默的法官。
迟来的正义即非正义(Justice delayer is justice denied)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警察是法庭的仆人。——英美法谚
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古罗马法谚
要理解法律,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英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法谚
刑罚的威慑力不在于刑罚的严酷性,而在于其不可避免性。——贝卡利亚
婚姻的结合要求夫妻双方都要忠实,忠实是一切权利中最神圣的权利。—法卢梭
《理想国》读后感实用参考范文三篇
本文2023-11-03 16:05:14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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