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书局出的古籍为什么要排成繁体竖版啊?
横版印刷亦是自民国即有的,初起是为了配合外文篇章,不过作为古籍整理的底本文稿或旧籍的书写和印刷即是自上起右起,故而称见上文为见右,见下文为见左,改为横排便难解其意,又不宜改动原文,再则是卷题、篇题、节目依次降行格,便于排版。再则是对于眉批,若改横版便无法印刷,故像很多杂剧小说虽易正作简,依旧竖排。
楼上说得对,“泪”字和“泪”首先是异体字,这两个字在古籍中都有出现,读音和字义完全相同,可以任意使用其中一个,只是字的形体不同,所以叫异体字。从笔画的多少的角度来看,“泪”字笔画多,“泪”字笔画少,故前者又是繁体,后者是简体。
“泪”“涙”同时存在的原因,是古时不同地域的人用不同的方法分别给“泪”造字。“泪”字用的是“会意”这种造字法,而“涙”字用的是“形声”这种造字法。
用“会意”造字的方法是:根据要造的字的意思,取两个或两个以上意思相关的偏旁组合而成。如要造一个表示泪水的字,根据泪是“目落之水”的意思,取“水”和“目”作偏旁组成“泪”字。用会意的方法造出的字还有“信、歪、炎、森”等等。
用“形声”造字的方法是:根据要造的字的意思,取一个意思相关的字作偏旁作义符(又称“意符”);又根据要造的字的读音,取另一个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作另一个偏旁来标记读音,为声符,两个偏旁组合而成。泪水是水,故取“水”作一个偏旁,泪的读音lèi,古时候“戾”的读音也近似lèi(现代读音有了变化,读lì了,但有些方言“戾”和“泪”还是同音的,如广州话),所以又取“戾”字作偏旁,组成“涙”字。用形声方法造出来的字还有“板、溪、燃、坪”等等。
关于造字法,自古就有“六书”(汉字的六种造字法)之说,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叙》有论述,高校《古代汉语》教材和文字学专著有介绍,有兴趣可以找来阅读。
不是一定要印成繁体和竖排哦,现在出版的古书、史籍等,很多都是简体横排,符合现代人的阅读习惯。做成繁体竖排是一种怀古,一种文化的保留,另外就是有些影印版的图书保留了书籍原貌是繁体竖排,如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影印版阮元刻《十三经注疏》等。——上师文化传媒图书出版。
应该说,中国几乎所有的古籍都是用传统汉字书写的(元代以后有些书刻印时出现不少简体字)。繁体字的概念是针对简化字而言的。而在1956年汉字简化之前,无所谓繁体字。一般只有正体和异体、俗体,通用与非通用之分。
简单地说:繁体字是相对于简化字而言的字,是简化字的源字。如“体”字是繁体字,是相对于其简化字“体”字而言的字,是“体”字的源字。
如果涉及古籍学习、以及与其他汉字使用区域交流,需要学习繁体字。
我国政府从50年代初开始着手进行文字改革:
1955年1月7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教育部联合发布《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这个方案采取三种方法来简化汉字:第一是笔画的简化,第二是字数的简化,第三是写法的简化。”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汉字简化方案》。
1964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简化字总表》。
1977年12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曾一度试用。由于群众对该方案意见较多,不久废止。
1986年10月10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新发布《简化汉字总表》。
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应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原有相关资表停止使用。”(摘自国发[2013] 23号 “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
“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例(摘自《通用规范汉字表》)
“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例
《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说明:
《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说明
简化的概念自古就有,随着时代的发展,简化过的字就保留下来了,就是我们今天常用的字。现在人们所说的简化字,是指中国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推行的简化字。你说的古籍中有的繁体字没有简化,主要是为了保持古籍的原有特色,方便读者理解原文本意。因为有些字简化之后失去了原来结构,无法理解其本意,不利于文言文学习。例如:“发”就有“发”、“发”之分,用繁体,就能很容易分辨词义。
本文2023-08-05 08:46:2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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