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字属于六书中的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1-04浏览:5收藏

羊字属于六书中的什么,第1张

单一结构

象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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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约公元前495年(鲁定公十五年),季桓子在封地鄪都掘井挖出一个肚大口小的瓦器,内有一物,人莫能识。季桓子找到孔子问:“我家挖井得到一个怪物像狗,是什么呀?”孔子说:“这是羊啊!古人说:‘山之怪叫夔、虫网 虫两 ;水之怪叫龙、罔象;土中之怪叫羵羊。’今得之土中,必定是羊。”季桓子又问:“什么叫 羵羊?”孔子说:“非雌非雄,徒有其形”。季桓子把鄪地人叫来一问,果然分不出雌雄,于是大惊说:“仲尼之学,果不可及!”

关于“季桓子挖井得羵羊”之事,史书多有记载。《国语·鲁X 语下》记载:“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对曰:‘以丘之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虫网 虫两;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曰 羵羊’。”《孔子家语》作“穿井得一狗”。在孔庙大成殿《孔子事迹图》中有“羵羊辨怪”图,图解释文:“鲁国季桓子打井时挖出怪物,硬得像岩石,有兽的形状,不知其名,使人去问孔子,孔子说‘天下万物各有各的精怪,土里的叫羵羊,这就是羵羊吧。’”《沂州府志》载:“井 chou 以石,围百尺,深数丈,今淤塞,尚有丈余。”清《费县志》曰:“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即此井矣。”清王火延 题诗《羵羊井》:“ chou(秋下一瓦字)石全隤土半堙,遗碑缶怪记来真。为羊为狗何关系?谁问他年大野麟。”

二这个故事就是为了说明孔子的博学。

三“羵羊”是什么?孔子给出的权威解释是“土之怪”,就是“土中的精怪”。虽然“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但是面对井下怪物这一活生生的事实,他也只好硬着头皮用“怪”来解释了。 透过有限的文字记载,我们还是能够推想出“羵羊”的一些外观特征来:

1、它是活体。既然孔子称它是“怪”,应该是一个蠕动的活体。 2、形如胎肉。三国吴人唐固《国语注》:“羵羊,雌雄未成者也。”所谓“雌雄未成”,是说它好像未足月的胎儿,尚未成形。《国语》和《史记》一会儿说是狗,一会儿又说是羊,也是因为它虽然具备动物的雏形,但是形态未真,狗羊难辨。

3、体量不大。既然能够装在土罐里,体量应该不会太大。以狗或羊来推论,重量约为几公斤。

如此看来,这个神秘的不速之客,分明就是一块鲜活的“地下怪肉”。

据人们考证,这个东西应该就是太岁,肉灵芝。

令人吃惊的是,古人对于“地下怪肉”已经有了初步的较为科学的认识。

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山海经》,有意将“视肉”的排序放在了动物之后、植物之前,十分耐人寻味。

晋代郭璞是一位知识广博的学者,他认为“聚肉”与一种叫马勃的菌类“颇相仿佛”。马勃,又称“脱皮马勃”,属灰包科,幼时内外纯白色,内部肉质,稍带粘性,子实体入药。

明代药学家李时珍《本草纲目》说:“肉芝,状如肉,乃生物也。白者如截肪,黄者如紫金,皆光明洞彻如坚冰也。”他直接把“肉芝”列入“菜部”,与木耳、香蕈、土菌等并列,指称其“乃生物也”,并详细说明了它的药用价值。

为了破解“地下怪肉”之谜,科学家对它的理化指标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确认它是一种菌类,叫做“粘菌复合体”。它是由几十亿年前的一种原始的鞭毛单细胞生物进化而来。这种生物叫做原生质生物,是生命的原始状态。原生质生物生活在水中能够游动,它既可以像动物一样通过吞噬其他的生物生活,也可以像植物一样通过光合作用生活。这个“粘菌复合体”,它的细胞结构和原始的鞭毛细胞的结构非常相似,不同的是这种细胞不含光合色素,按《生命起源及进化谱系图》分析,它的位置应在菌(藻)类植物和原生动物之间。也就是说,它处于生命演化的一个岔道口上,向左就会发展到植物界,向右就会发展到动物界,原地不动就变成了像蘑菇、灵芝一样的真菌类。由于非常少见,一直是生命演化研究的一个盲点。

进一步研究发现,这种“粘菌复合体”含有将近50%的蛋白质和核酸,这些物质对提高人体的免疫力十分有帮助。

《大秦赋》的第十三集中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片段,李斯抱着一只小羊羔去拜见相邦吕不韦,在被门吏引入府中之后,发现里面还有很多先生也都抱着小羊羔等在房间里。李斯看到眼前的人群和他们怀中的羊羔,还说了一句话:“怪不得酒肆的炖羊肉如此之贵,原来全在相府。”

相信很多看过这个片段的朋友都对这个片段记忆犹新,并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什么李斯等人会给李斯送小羊羔呢?难道吕不韦喜欢吃羊肉,所以大家投其所好?其实没这么简单,这里涉及到一个周朝时期的礼仪,即所谓的见面礼。

我们知道,周礼是相当完备的,因为周礼是为政治服务的,所以礼仪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就拿见面礼这件事上,不同的人见面送的礼是不同的。

《周礼·春官宗伯·大宗伯》中记载:“以禽作六挚,以等诸臣:孤执皮帛,卿执羔,大夫执雁,士执雉,庶人执鹜,工商执鸡。”

也就是说在送见面礼的时候,不同等级的人在见面的时候所送的礼物是不一样的,诸侯见面的时候送用兽皮装饰的束帛,而卿大夫见面的时候送的是羊羔,大夫见面的时候送的是大雁,士见面的时候送的野鸡,而庶人则送鸭,从事工商业的人则送鸡。

而卿大夫之间见面之所以选择送羊羔,是因为羊羔具有美好的品德。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有这样的记载:“羔取其群,而不失其类,羔取其群而不党,羔取其贽之不鸣,杀之不号,乳必跪而受之,死义生礼者,此羔羊之德也。”

既然羊羔有这么好的品德,那送了之后自然不能将其直接宰了吃掉,一般的做法应该是将其养大,至于养大之后,吃还是不吃,就端看个人的选择了。

《大秦赋》中李斯等人将羊羔作为见面礼送给相邦吕不韦,看来了对周礼进行过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先秦时期的见面礼。

但影视剧毕竟是影视剧,即便是《大秦赋》这样的历史剧,在真正还原历史的时候也不可能做得尽善尽美,就这个见面来说,送羊羔确实能看到剧组是下了功夫的,说明认真研究过了,但李斯等人送给吕不韦羊羔这件事是否真如史籍记载的那样呢?

这里四姑娘先举一个例子,《穆天子传》中记载了一个诸侯选错见面礼的故事,即:

“天子见许男与洧上。祭父以天子命辞曰:‘去兹羔,用玉帛见。’许男不敢辞,还取束帛加璧。”

也就是说,许国的国君给周天子的见面礼选的是羊羔,这很显然是不对的,应该选择束帛才对,所以周天子直接让祭父去告知许男不能用羊羔做见面礼,而应该选用玉璧和束帛。许男赶紧重新准备了见面礼,献给了周天子。

估计许男是第一次见周天子,激动之下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进献什么见面礼,毕竟许国是男爵国,是诸侯国中最低等的,地位很低,还真就可能比不上大国的卿大夫,所以在选择见面礼的时候就慌了,以至于选了卿大夫见面时的礼仪,好在周天子也没有责怪许男,只是让他重新准备了见面礼。

之所以提到这个故事,就是想说《大秦赋》中李斯等人在拜见吕不韦时选择的见面礼也是错的。吕不韦是秦国的相邦,确实是卿大夫,但李斯等人并没有什么职位,顶多算是士这一阶层。

他们是听说吕不韦要招贤纳士来著书,所以才要拜见吕不韦,想要拜在吕不韦门下,做个舍人(其实就是门客),通过舍人脱颖而出,将来才可能爬到大夫和卿大夫的位置上去。

就这样一群人,如何能在拜见吕不韦的时候执羔礼?

况且即便要执羔礼,也不是《大秦赋》中李斯那样随意将羊羔抱在怀中,要知道,执羔礼是周礼中的一个重要的见面礼,真要执羔礼并不是一件随意的事情,先不说见面的礼节很繁琐,就是这个羊羔也是需要好好包装一番的。

《仪礼·士相见礼》中记载:“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左头,如麛执之。如士相见之礼。”

这个被当作见面礼的羊羔要穿上特意为它缝制的衣服(这倒和现在的宠物差不多),然后用绳索将羊羔的四只脚拴起来,怎么拴也是有规定的,当羊羔被装饰和捆绑完之后,就是怎么抱的问题了,在具体的抱中,并不是《大秦赋》中那样的抱法,而是将羊羔横捧在双手上,而且羊头朝左。

这才是标准的执羔礼,如果真像《大秦赋》中李斯那种抱法,肯定会被认为不尊重对方,要是遇到个脾气暴躁的卿大夫,可能都不允许你进门。当然,能做到卿大夫这个级别的,个个都是人精,对于礼仪都是熟练掌握的,不会被抓住把柄。

那很多人可能会问了,春秋战国时期已经是礼崩乐坏,很多周礼已经不再遵守了,也可能已经消失了,依旧在使用的可能也已经变了,这是事实,但是很多基本的还是存在的,尤其是一些基本的礼仪,即便没有任何官职在身的李斯送给吕不韦羊羔做见面礼是可以的,但他的抱法也是错的,再怎么礼崩乐坏,也不可能随便至斯。

不过,影视剧毕竟是影视剧,没有必要较真,《大秦赋》中李斯执羔礼拜见李斯这一段还是挺有意思的,他进到相府之后还见到了两个人,一个是著名的十二岁就拜为上卿的甘罗,当时甘罗也是准备投入吕不韦门下。

而另一个人就是吕不韦的家宰郑货。郑货说李斯没有什么才能,如果想被引荐给吕不韦,就必须给他一千金。李斯不肯出这钱而离开,后来的事情就反过来了,郑货花一千金才说动李斯搬进了相府中为门客准备的上舍。

从此李斯成为吕不韦的门客,开始了他在秦国的事业,最终辅佐嬴政灭六国而统一天下,建立了大秦帝国,而李斯本人也成为秦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即左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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