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今注今译的作者简介
南怀瑾,1918年诞生于浙江温州乐清一个世代书香之家,抗日战争时期投笔从戎。后赴台湾执教,执教于台湾文化大学、辅仁大学。又远赴欧美国、欧洲等地,考察讲学。门生弟子遍天下。先生长期精研国学,读书数十万卷,于佛、道、佛皆有精深造诣,兼通诸子百家、诗词曲赋、天文历法、医学养生诸学,对西方文化亦有深刻理解,学贯中西,著作等身,堪称一代宗师,在中西文化界有巨大声望。
南怀瑾先生关心国家统一、民族振兴大业,一生致力于复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近些年来,以望九高龄,仍奔走各地,建立学堂,讲解传授,为弘扬、传承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粹尽心尽力,其成就贡献,举世称誉;其执著精神,感人至深。
徐芹庭,台湾师范大学、中央大学教授,国家文学博士,硕士论文《易来氏学》,博士论文:《汉易阐微》。著有:《易学蠡测》、《易经研究》、《汉易十六家易注阐微》等。历研经史百家之学法,廿五史句逗法,易经预言,超越二千年等著作。毕生读易、学易、研易。与前端甫、黎凯旋最先发起台湾易经学会,历任该会总教授。又到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传授易经。为台湾著名易学专家。
个人建议看诗经,楚辞,诗词不要看今译的本子,今注,古注都可以看。例如: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用今译:太阳顺着山尖落下,黄河流入大海,只有站的更高,才能看的更远。意境全无。
诗经注析》《论语译注》《孟子译注》《礼记》之《学记》《乐记》《大学》《中庸》译注本《史记》《汉书》中华书局绿皮儿《楚辞补注》难读的话换今人译注本《老子道德经注校释》《庄子今注今译》《文选》译注本《文心雕龙》译注本
一、《曾文正全集》
曾国藩先生是晚清时期著名的国学大师,他的传奇一生令后世敬佩,也有许多人纷纷效仿他的修身之道。
曾国藩年轻时,也和许多年轻人一样,初生牛犊不怕虎,以为自己可以一举中第,却没想到连最基本的科举门槛都没有过,但曾国藩从未放弃自己的梦想,一次不行,那就再试,再试不行,那就一直坚持!历史上的曾国藩考了数次科举,才真正走进自己理想的学府翰林院的大门。
你以为他从这里便开始平步青云了吗?其实并没有,曾国藩先生出生在贫穷家庭,在官官相护的朝廷上,自然是被敌对的。但他从来没有因此消极,反而隐忍,闷声干大事,最终靠自己强大的业务能力,成功扳回了一局。
二、《道德经》
提及《道德经》,相信许多年轻人的第一感受会觉得头痛。通篇的文言文无法直译,头疼要命,其实大家在选择时,不妨看看带有翻译的版本,在阅读国学的同时,学习更多文言文。
这本书中,出现了许多名流千古的名言警句,这些句子皆对人生有指导作用,比如老子这句“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透过一段话,便讲述了一种人生态度,做人就应如此坚定不移,要有不服输的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有再次迎接挑战的勇气。老子提倡无为而治,是在告诫众生,凡事不要钻牛角尖,非要拼出个输赢,在穷途末路之际,不妨换个角度思考,也许结果会大不一样。
《礼记祭统》诗解7十伦后五
题文诗:
十伦见六,爵赏之施:古之明君,有德必爵,
有功必禄,爵禄大庙,示不敢专祭日一献,
君立阼阶,南乡所命,史由君右,执策命之,
受书以归,释奠其庙十伦见七,夫妇之别:
君卷冕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荐豆执校,
执醴执镫,尸酢执柄,受尸执足,夫妇授受,
不相袭处,酢必易爵十伦见八,政事之均: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
周人贵肩,前贵于后俎明祭惠,明惠必均,
贵取贵骨,贱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
以示均平,惠均政行,政行事成,事成功立
十伦见九,长幼有序:祭后赐爵,昭一穆一,
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序
十伦见十,上下之际:真情之君,至明至仁,
明见仁与,祭后惠下,辉胞翟阍,至贱至卑,
明君不忘,以余畀之,真情所至,民无冻馁
正文: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尸酢夫人执柄,夫人受尸执足。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
郑玄注: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於大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一献,酳尸也。舍,当为释声之误也。非时而祭曰奠。○乡,许亮反。舍,依注音释。
[疏] “古者”至“施也”。○正义曰:此一节明第六伦也,爵赏之施焉。○“爵有德而禄有功”者,爵表德,故云“有德”。禄赏功,故云“有功”也。○“而舍奠于其庙”者,谓受策命,卿、大夫等既受策书,归还而释奠於家庙,告以受君之命,似非时而祭,故称奠。此爵赏之施也者,君尊上爵赏於庙,不自专,故民知施必由尊也。○注“一献,一酳尸也”。○正义曰:经云“一献”,知非初祼及朝践、馈食之一献,必为一酳尸者,以一酳尸之前,皆为祭事,承奉鬼神,未暇策命,而尸食已毕,祭事方了,始可以行其爵赏及赐劳臣下。此一献则上尸饮五,君献卿之时也。若天子命群臣,则不因常祭之日,特假於庙。故《大宗伯》云“王命诸侯则傧”,注云“王将出命,假祖庙,立,依前南乡”是也。
郑玄注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执校,执醴授之,执镫。尸酢夫人执柄,夫人授尸执足。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校,豆中央直者也。执醴,授醴之人。授夫人以豆,则执镫。镫,豆下跗也。○卷,古本反。校,户教反,又户交反,柄也。镫音登,又丁邓反。
[疏]“ 君卷”至“别也”。○正义曰:此一节明第七伦也。○“夫人副袆立于东房”者,此谓上公之夫人,故副袆立于东房。若其馀夫人则不副袆也。○“夫人荐豆执校”者,校,谓豆之中央直者。夫人荐豆之时,手就此校。○“执醴授之,执镫”者,镫,谓豆下跗。夫人荐豆之时,此执醴之人以豆授夫人之时,则执豆之下跗。夫人授之,乃执校也。○“尸酢,夫人执柄”者,爵为雀形,以尾为柄。夫人献尸,尸酢夫人,尸则执雀尾授夫人也。○“夫人授尸执足”者,夫人受酢於尸,则执爵足也。○“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者,谓夫妇交相致爵之时。袭,因也。其执之物不相因故处。若夫妇交相致爵不能执故处,以明男女有别。○“酢必易爵”者,谓夫妇交相致爵之时,主人授主妇之酢,易换其爵,故《特牲》主人受主妇之酢爵,“更爵”酢。郑注云“主人更爵自酢,男子不承妇人爵”,即引此文云“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必易爵”也。皇氏云:“夫妇犹男女不相袭处,则上执校、执镫之属违郑注《仪礼》之文,其义非也。”○注“执醴授醴”至“执镫”。○正义曰:谓夫人献尸以醴齐之时,此人酌醴以授夫人。至夫人荐豆之时,此人又执豆以授夫人,是献之与荐皆此人所事,故云“执醴,授醴之人”,执镫,谓授夫人以豆而执镫也。
经文
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示不敢专也。故 祭之日,一献①,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向。所命北面,史由君右, 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②,此爵赏之施也。 君卷冕立于阼,夫人副袆立于东房。夫人荐豆执校③,执醴授之执 镫④,尸酢夫人执柄,夫人授尸执足⑤。夫妇相授受,不相袭处。酢 必易爵,明夫妇之别也。
今注
①一献:即指上文“尸饮五,君洗玉爵献卿”之时。②舍奠:亦即“释 奠”,指临时在宗庙里举行的一种简短祭奠仪式,无尸,不是正式的庙祭。 ③校:豆的中部细而直的部分。④执醴:负责传递醴酒等物的助祭者。镫: 豆下部的底盘。⑤酢:回敬。柄、足:指酒爵的柄和脚。“夫人授尸”的 “授”,应为“受”之误。
今译
古代圣明的君主给有德的人封爵,给有功的人进禄,这种庆赏 仪式都是在太庙中进行的,表示自己不敢擅自赏赐爵禄。所以有 时顺便就在祭祀的日子里进行。在一献之礼行过之后,君主就下 来站在东阶上,面朝南,接受爵禄的人面朝北,掌管册书的史在君 王的右边,把封爵进禄的册书授给他。受爵禄的人再拜稽首之后, 就把册书拿回去,在自家的宗庙里举行释奠之礼,诏告祖先。这就 是施行爵赏的礼仪。祭礼时,君主穿戴礼服礼帽站立于东房。夫 人荐豆时,握着豆的中间部位,而执醴者把豆授给夫人时却是拿着 豆的底盘。尸向夫人回敬酒时,手持爵的柄,而夫人接受爵的时候 却应握住爵的脚。夫妇之间互相传授物品,不能拿着同一个部位。 回敬酒的时候一定要换一只酒爵。这就是要明确夫妇之间的区 别。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于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 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
郑玄注: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周人贵肩。凡前贵於后。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也,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殷人贵髀,为其厚也。周人贵肩,为其显也。凡前贵於后,谓脊、胁、臂、臑之属。○髀,必氏反,又必履反。重,直龙反。臑,乃报反,肱骨也。
[疏]“凡为”至“均焉”。○正义曰:此一经明第八伦也。○“几为俎者,以骨为主”者,俎为助祭者各将物於俎也。○“殷人贵髀,周人贵肩”者,殷质,贵髀之厚,贱肩之薄。周文,贵肩之显,贱髀之隐,各随所贵。○“凡前贵於后”者,据周言之,以周人之贵肩故也。○“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者,助祭者,故赐之俎也。○“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者,言贵者不特多而重,贱者不虚而无分俎,多少随其贵贱,是示均平也。○“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者,言功立由於分俎,其事既重,人君不可不知分俎之事也。○“善为政者如此”者,言人君欲善为政教者,必须如此分俎均平。○注“凡前”至“之属”。○正义曰:此脊、胁、臂、臑,举其贵者,言之属中包其贱者。不云肩者,以经云“周人贵肩”,故此略之。前体臂、臑为贵,后体膊、胳为贱。就脊、胁之中,亦有贵贱。正脊在前为贵,脡脊、横脊在后为贱。胁则正胁在前为贵,短胁为贱。故总云“之属”以包之。
郑玄注 :凡赐爵,昭为一,穆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昭、穆,犹《特牲》、《少牢》馈食之礼众兄弟也。群有司,犹众宾下及执事者。君赐之爵,谓若酬之。
[疏] “凡赐”至“有序”。○正义曰:此一节明祭之第九伦,长幼之序。○“凡赐爵”者,爵,酒爵也。谓祭祀旅酬时,赐助祭者酒爵,故云“赐爵”。○“昭为一,穆为一”者,言君众兄弟、子孙等在昭列者则为一色,在穆列者自为一色,各自相旅。尊者在前,卑者在后。若同班列,则长者在前,少者在后,是“昭与昭齿,穆与穆齿”。○注“君赐之爵,谓若酬之”。○正义曰:案《特牲馈食礼》初有主人献众宾、兄弟之礼,后乃旅酬众宾、兄弟。此经直云“赐爵”,知非献时,而特云酬者,以献时不以昭、穆为次者。此云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当旅酬之事,故知赐爵为酬。
经文
凡为俎者,以骨为主。骨有贵贱,殷人贵髀①,周人贵肩②,凡 前贵于后③。俎者所以明祭之必有惠也。是故贵者取贵骨,贱者 取贱骨。贵者不重,贱者不虚,示均也。惠均则政行,政行则事成, 事成则功立。功之所以立者,不可不知也。俎者,所以明惠之必均 也。善为政者如此,故曰:“见政事之均焉。”凡赐爵④,昭为一,穆 为一。昭与昭齿,穆与穆齿。凡群有司皆以齿。此之谓长幼有序。
今注
①髀:后腿的上部。②肩:前腿的上部。③前贵于后:据周人言之。 ④赐爵:指太庙祭祀行旅酬之礼时,赐助祭者酒爵。
今译
分配俎案上的牲体,主要依据骨头的部位。骨头也有贵贱。 殷人以后腿上部的髀为贵。周人却以前腿上部的肩为贵,周人都 认为前面的骨头比后面的贵。分配俎食,是用以体现祭祀时上面 一定会对下面有所恩惠,所以分配时,尊贵者取贵骨,卑贱者拿贱 骨。尊贵者不会分得更多,卑贱者也不至落空,以此表示公平。恩 惠施行得公平,政令就能得到执行;政令执行,事情就能办成;事情 办成就能建立功业。这是使功业得以建立的事,不可不知道。分 配俎食是用以显示恩惠均平的,善于施行政治的人也是这样的。 所以说:“这里可以体现政事的均平。”太庙祭祀后聚集众人,赐助 祭者饮酒,昭辈在一边,穆辈在一边。昭辈的人再按年龄排列,穆 辈的人也再按年龄排列。参加助祭的诸位执事也都按年齿安排次 序。这就是体现了长幼的次序。
夫祭有畀辉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为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余畀其下者也。辉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余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此之谓上下之际。
郑玄注: 夫祭有畀煇、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为能行,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馀畀其下者也。煇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馀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此之谓上下之际。明足以见之,见此卑者也。仁足以与之,与此卑者也。煇,《周礼》作韗,谓韗磔皮革之官也。翟,谓教羽舞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谓夏、殷时。○畀,必利反,下及注同,与也。煇,依注作韗,同况万反,又音运,下同,甲吏也。胞,步交反,下同,肉吏也。翟,狄也。乐,吏也。阍音昏,守门者也。以见,贤遍反,注皆同。此卑如字,旧必利反,下同。磔,知宅反。
[疏] “夫祭”至“之际”。○正义曰:此一节明祭之第十伦也。○“夫祭有畀煇、胞、翟、阍者,惠下之道也”者,畀,与也。煇也,胞也,翟也,昏也,此四者皆是贱官,於祭之末,与此四者以恩赐,是惠施之道也。○“明足以见之”者,谓有德之君,德能昭明,足以见其惠下之义。○“仁足以与之”者,以君有仁恩,足能赐与於下。○“古者不使刑人守门”者,此作记之人以见周刑人守门,以祭末又何恩赐与刑人,故明之,云古者夏、殷之时,不使刑人守门。虽是贱人,所以得恩赐。○“此四守者,吏之至贱者也”者,既每言贱,明但是各守其职之人,能为四物,故云“四守”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馀畀之,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者,更广明贵有馀分与至贱,为恩之深也。人君身尊,而尸又更尊,故言又也。○“此之谓上下之际”者,结十伦也。际,接也,至尊与贱者,其道接也。○注“煇周”至“殷时”。○正义曰:案《周礼·考工记》“韗人为皋陶”,郑云:“皋陶,鼓木也。言韗人之官,掌作鼓木,张皮两头鞔之以为鼓,是韗磔皮革之官。”云“翟,谓教羽舞者也”者,羽,翟羽,故《诗·邶风》云“左手执籥,右手秉翟”,翟即狄也,古字通用。云“古者不使刑人守门,谓夏殷时”者,以《周礼》墨者使守门,故知不使刑人守门,谓夏殷时也。
经文
夫祭有畀辉、胞、翟、阍者①,惠下之道也。唯有德之君为能行 此,明足以见之,仁足以与之。畀之为言与也,能以其余畀其下者 也。辉者,甲吏之贱者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翟者,乐吏之贱者 也;阍者,守门之贱者也,古者不使刑人守门②。此四守者,吏之至 贱者也。尸又至尊,以至尊既祭之末,而不忘至贱,而以其余畀之。 是故明君在上,则竟内之民无冻馁者矣。此之谓上下之际③。
今注
①畀(bì):给予。这是指祭祀结束时将剩余祭品赐给下等差役。辉 (yùn)、胞、翟、阍:四者都是参加祭祀的下等差役。②当时常常用受过刑的 人担任阍,但受过刑的人是不可参加祭祀的,所以这里特别说明古代行此礼 时还没有用受刑之人为阍。③上下之际:上与下之间的联接。
今译
祭祀结束时有“畀”的仪式,也即将剩余祭品赐给辉、胞、翟、阍 等当差的人,这是施惠于下级的方法。只有有德的君主才会这样 做,因为他的明智足以使他认识到施惠于下的重要,他的仁爱之心 又足以使他能够这样做。“畀”就是给的意思,也即能够把剩余之 物给予下人。辉,是皮甲工中下等的;胞,是屠夫中下等的;翟,是 乐工中下等的;阍,是守门人中下等的,那时还不用受过刑的人守 门。这四种人是当差的人中最低贱的,而尸却是最尊贵的。在祭 祀了最尊贵的之后,不忘记最低贱的,并把剩下的祭品给与他们。 所以圣明的君主在上,国内民众是不会有受冻挨饿的人的,这就是 体现上下之间的关系。
《礼记祭统》诗解4三重馂惠
题文诗:
祭入舞时,君执干戚,舞位东上,冕而揔干,
率其群臣,以乐皇尸天子之祭,与天下乐;
诸侯之祭,与境内乐祭有三重:献莫重裸,
声莫重于,升歌清庙,舞重大武,此周之道
凡三道者,假之于外,增君子志,与志进退:
志轻礼轻,志重礼重,轻其情志,求外礼重,
虽至圣人,弗之能得君子之祭,至祭自祭,
必身自尽,所以明重道之以礼,以奉三重,
荐诸皇尸,圣人祭道至祭至情,善终如始,
馂者祭末,馂鬼神余,尸亦惠人,是故尸谡,
君与卿馂,大夫六馂,臣馂君余,士八人馂,
贱馂贵余;继之士起,执具以出,陈于堂下,
百官进馂,下馂上余凡馂之道,每变以众,
别贵贱等,兴施惠象至祭至泽,至泽至大,
上有大泽,惠必及下,上先下后,先尊后卑,
非上积重,下有冻馁大泽必惠,惠及天下,
至惠真情,真情所至,惠将必至,民心所望,
不可不惠,由馂见之至惠施民,可以观政
正文:
及入舞,君执干戚就舞位,君为东上,冕而揔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是故天子之祭也,与天下乐之;诸侯之祭也,与竟内乐之。冕而揔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此与竟内乐之之义也。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于裸,声莫重于升歌,舞莫重于《武宿夜》,此周道也。凡三道者,所以假于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尸,此圣人之道也。
郑玄注: 及入舞,君执干戚就舞位。君为东上,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是故天子之祭也,与天下乐之。诸侯之祭也,与竟内乐之。冕而总干,率其群臣,以乐皇尸,此与竟内乐之之义也。君为东上,近主位也。皇,君也。言君尸者,尊之。○以乐,音洛,下同。竟音境,篇内皆同。近,附近之近。
[疏]“ 及入”至“义也”。○正义曰:此一经明祭时,天子、诸侯亲在舞位,以乐皇尸也。
郑玄注: 夫祭有三重焉:献之属莫重於祼,声莫重於升歌,舞莫重於《武宿夜》,此周道也。《武宿夜》,武曲名也。周道,犹周之礼。○献之属莫重於祼,一本无“之属”二字。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故与志进退,志轻则亦轻,志重则亦重。轻其志而求外之重也,虽圣人弗能得也。是故君子之祭也,必身自尽也,所以明重也。道之以礼,以奉三重而荐诸皇。
[疏] “夫祭”至“之道也”。○正义曰:此一节并明祭祀之礼,有三种可重之事。○“舞莫重於《武宿夜》”者,《武宿夜》是武曲之名,是众舞之中,无能重於《武宿夜》之舞。皇氏云:“师说《书传》云:‘武王伐纣,至於商郊,停止宿夜,士卒皆欢乐歌舞以待旦,因名焉。’《武宿夜》,其乐亡也。”熊氏云:“此即《大武》之乐也。”○“凡三道者,所以假於外而以增君子之志也”者,言三种所重之道,皆假借外物,而以增益君子内志。祼则假於郁鬯,歌则假於声音,舞则假於干戚,皆是假於外物。○“故与志进退”者,此外物增成君子内志,故与志同进同退。若内心志轻略,则此等亦轻略。内志殷重,此等亦殷重。
今注
①干戚:指用作舞蹈道具的盾牌和斧。②东上:是接近主位的地方。㧾:握持。 ③皇:有光明伟大的意思。 称“尸”为皇,表示尊敬。 ④竟:通 “境”。
今译
到了舞乐开始时,君王便执着干戚走上跳舞的位置,站在东边 的上方,头戴冠冕,手握盾牌,率领他的群臣起舞,供代表祖先的皇 尸娱乐。所以天子的祭祀,是与天下人一道欢乐;诸侯的祭祀,是 与国境内的人一道欢乐。诸侯祭祀时也要头戴冠冕,手握盾牌,率 领群臣起舞,供皇尸娱乐。这就是与境内的人一道欢乐的意思。 尸,此圣人之道也。
今注
①升歌:行礼奏乐的第二项,在金奏之后。天子行礼,升堂时演唱《周颂· 清庙》之诗,叫做“升歌清庙”。②《武宿夜》:大武舞共有六成,即六节。武 宿夜是第一节舞的名称。
今译
祭祀中有三项内容特别重要:荐献祭品,以“裸”礼为最重要; 声乐以“升歌”最重要;舞蹈以《武宿夜》之舞最重要。周代的礼是 这样的。这三项重要内容,是借助外物来加强君子的意志。所以 礼仪是随着君子的意志而升降变动的。意志轻率,礼仪也就轻率; 意志庄重,礼仪也就庄重。如果意志轻率却要求外在的礼仪庄重, 即使是圣人也做不到的。所以君子的祭祀,一定要自己竭尽诚心, 才能表现得庄重。遵循礼的要求,奉行三项重要内容,以此荐献于 皇尸,这便是圣人祭祀的道理。
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余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余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余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馂上之余也。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见其修于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祭者泽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馂见之矣。故曰:「可以观政矣。」
分段注译
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①。是故古之人有言 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余 也,惠术也②。可以观政矣。”是故尸谡③,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 夫六人馂。臣馂君之余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余也。士 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④,撤之,下馂上之余也。
今注
①馂(jùn):凡食人之余谓之馂。这里指祭祀结束后,大家分食鬼神享用 过的供品。末:结尾。②惠术:施惠的方法。意谓鬼神剩下一点食物与人 共享,是鬼神施恩惠给人。③谡(sù):起身。④百官:指帮助举行祭祀的 众执事。进:当作“馂”,因声近而误。
今译
祭祀中还有“馂”的仪式。“馂”是在祭祀的结束,但也不可不 了解,因为古人有句话叫做“善终者如始”。“馂”正是这样一个善 终。古代的君子说:“尸也是吃的鬼神剩下的祭品,这便是一种施 惠的方法,从中可以观察到政治意义。”所以,当祭祀结束,尸起身 离开后,君王和四位卿便去吃尸剩下的祭品。君吃毕后,大夫六人 再去“馂”,也就是臣吃君剩下的食品。大夫吃毕起身后,士八人再 去“馂”,也就是贱者吃贵者剩下的食品。士吃毕起身,便各自端着 食具出来,把剩下的食品陈放在堂下,这时参加祭祀的众执事便上 去“馂”,吃完了再撤掉。这就是在下位的人吃上位的人剩下的食 品。
分段注译
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 故以四簋黍,见其脩于庙中也①。庙中者,竟内之象也。祭者,泽 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非上积重 而下有冻馁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于下流②,知惠之 必将至也。由馂见之矣,故曰:“可以观政矣。”
今注
①脩:当作“遍”,意谓思惠遍施于庙中。②夫人:犹言人人。
今译
馂的方法,是每变一次,馂的人数就增加一次,以此来区别贵 贱等级,并作为由上而下施加恩惠的象征。所以从这四个饭器,就 可以看出恩惠已经遍施于庙中,而庙中,正可以作为整个国家的象 征。举行祭祀,是因为上面有大恩泽。上面有大恩泽,恩惠就一定 会施及下面,只是从上而下、先上后下而已。并非上面积聚很多财 富,下面却有受冻挨饿的民众。所以上面有大恩泽,民众就会一个 个在下面等待,相信恩惠一定会到来。这就是从“馂”的仪式中看 出的,所以说:“从中可以观察到政治意义。”
郑玄注 :夫祭有馂,馂者祭之末也,不可不知也。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馀”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术,犹法也。为政尚施惠,尽美能知能惠。《诗》云:“维此惠君,民人所瞻。”○道之,音导。馂音俊。施惠,始豉反,下文注并同。能知,音智。是故尸谡,君与卿四人馂。君起,大夫六人馂,臣馂君之馀也。大夫起,士八人馂,贱馂贵之馀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下馂上之馀也。进,当为馂,声之误也。百官,谓有事於君祭者也,既馂,乃彻之而去,所谓自卑至贱。进、彻,或俱为馂。○谡,所六反,起也。百官进,依注作“馂”。卑如字,《隐义》音必利反。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是故以四簋黍见其脩於庙中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鬼神之惠遍庙中,如国君之惠遍竟内也。○别,彼列反,下同。见,贤遍反,下同。脩於,一本脩作徧,徧音遍,下同。祭者,泽之大者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惠必及下,顾上先下后耳,非上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是故上有大泽,则民夫人待于下流,知惠之必将至也,由馂见之矣。故曰:“可以观政矣。”鬼神有祭,不独飨之,使人馂之,恩泽之大者也。国君有蓄积,不独食之,亦以施惠於竟内也。○重,直龙反,下同。馁,乃罪反。夫音扶。见如字,旧贤遍反。畜,敕六反。
[疏] “夫祭”至“政矣”。○正义曰:此一节明祭末馂馀之礼,自求多物,恩泽广被之事。○“是故古之人有言曰: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者,引古人之言证馂为美也。夫“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而祭之有馂,即是克有终而礼犹盛,故云“善终者如始,馂其是已”。已,语辞也。○“是故古之君子曰:尸亦馂鬼神之馀也”者,又引古言证馂义也。言亦者,亦人馂尸之馀,乃是人食尸馀。而云“尸亦馂鬼神馀”者,若王侯初荐毛血燔燎,是荐於鬼神。至荐熟时,尸乃食之,是尸馂鬼神之馀。若大夫、士阴厌,亦是先荐鬼神而后尸乃食,亦尸馂鬼神馀,故并云“尸亦馂鬼神之馀”也。○“惠术也,可以观政矣”者,术,犹法也。尸馂鬼神之馀,是施恩惠之术法,言为政之道,贵在於惠,可以观省人君之政教。能施恩惠者,即其政善,不能施恩惠者,则其政恶,故云“可以观政矣”。○“臣馂君之馀也”者,以君於庙中,事尸如君,则君为臣礼。君食尸馀,是臣食君馀,与大夫食君馀相似,故云“臣馂君之馀也”。诸侯之国有五大夫,此云六者,兼有采地助祭也。以下渐遍及下,示溥恩惠也。○“士起,各执其具以出,陈于堂下”者,士庙中馂讫而起,所司各执其馔具以出庙户,陈于堂下。“百官进,彻之”者,进,当为馂,谓有祭事之百官馂讫,各彻其器而乃去之。○“凡馂之道,每变以众,所以别贵贱之等”者,初君四人,次大夫六人,次士八人,是变以众,加之以两,是别贵贱之等。○“而兴施惠之象也”者,兴,起也。其馂之礼,初馂贵而少,后馂贱而多,皆先上而后下。施惠之道亦当然,皆先贵后贱,故云“施惠之象”。○“是故以四簋黍见其脩於庙中也”者,谓馂之时君,与三卿以四簋之黍脩整普遍也。所以用四簋多黍而馂者,欲见其恩惠脩整遍於庙中。诸侯之祭有六簋,今云以四簋者,以二簋留为阳厌之祭,故以四簋而馂。簋有黍、稷,特云“黍”者,见其美,举黍,稷可知也。○“庙中者,竟内之象也”者,以四簋而遍庙中,如君之恩惠遍於竟内也。○“顾上先下后耳”者,言上有大泽,惠必及下,无不周遍。但瞻顾之时,尊上者在先,卑下者处后耳。一云顾,故也。谓君上先馂,臣下后馂,示恩则从上起也。“非上有积重而下有冻馁之民也”者,言非是在上有财物积重而不以施惠,而使在下有冻馁之民。言有积重,必施散在下,不使冻馁。○“由馂见之矣”者,言民所以知上有财物恩惠及於下者,祗祭祀之馂,见其恩逮於下之理,故曰“可以观政矣”者,馂若以礼,则能施惠,其善政也。馂若不以礼,则不能施惠,其政恶也。故云“可以观政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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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11-05 18:00:4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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