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图书最常用的四部分类法是什么:
我国古代的图书分类法,简称四分法,其四大基本部类为“经、史、子、集”,清代《四库全书》即以此分类编纂。
古代的四部分类法,经历了一个提出、完善和定型的过程。这个过程大约从西汉开始,经历东汉、三国、两晋、南北朝直至隋唐,有千年左右的时间。
探讨图书分类法的最早著作出现于西汉。汉成帝命刘向等人总校群书。刘向去世后,汉哀帝又令时为骑都尉的刘歆继承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
西汉著名史学家班固在其所著《汉书·艺文志》中所采用的图书分类法与刘歆的《七略》基本相同,共有“六略”。
三国时出现“四部”之名,但其确切的含义并非后来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
著名史学家周予同先生认为,汉、魏时人一般将“五经”之外的《乐》《论语》《孝经》《小学》称为“四部”。
西晋初年,秘书监荀勖将当时的图书分为“甲”“乙”“丙”“丁”四部,这是我国历史上开始出现的真正的图书四部分类法。
荀勖历曹魏和西晋,自幼聪明好学。魏秘书郎郑默始制《中经》,秘书监荀勖又因《中经》更著《新簿》,分为四部。清朝著名史学家钱大昕充分肯定荀勖四部分类法,认为“四部之分,实始于此。”
东晋李充任著作郎时,图书典籍十分混乱。他整理图书,删去烦重,又按类划分,将图书分为四类,“以甲、乙为次,自尔因循,无所变革。”
钱大昕认为,自此而后,“‘经’‘史’‘子’‘集’之次始定。”
自隋唐起,图书四部分类法基本定型,成为人们遵循的最基本的图书分类法。
《隋书·经籍志》将当时的图书按照“经”“史”“子”“集”分类。后来由于“子部”图书较少,人们又常将“释”“道”“方技”之类书籍并入该部。
清朝乾隆年间,组织编成我国历史上最大的一部丛书——《四库全书》,共收书3503种,79337卷。因书的内容按“经”“史”“子”“集”四部划分,又是所载内容空前的一部图书,故定名《四库全书》。这是我国历史上图书四部分类法的代表之作。
春秋时期,孔夫子整理文献,将其编为《六艺》:诗、书、易、礼、乐、春秋,即每类各有其书。而后西汉刘向父子编就《七略》,共分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七大部分,其中辑略实为总序,故可以暂称六分法。但是,文学、
历史、佛经、阴阳家、五行家的文献增多,这种分类方法已无法满足分类需要。晋武帝时,秘书监荀勖与中书令张华整理书籍,又得汲冢竹书,便仿依《魏中经
薄》,编成《中经新薄》。该分类法改变了原先的体制,将书分为甲乙丙丁四部。在唐初官修的《隋书·经籍志》中,首次以经史子集四部命名分类,正式确立了四
分法在古代目录学中的地位。最后在清朝编辑我国古代最大一部丛书《四库全书》时,将编辑过程中撰写古籍提要按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汇编成《四库全书总目提
要》。这便是经史子集分类法的确立。
古代通常把图书分为经史子集四大部类。
经部收录了儒家的“十三经”及相关著作,包括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等10个大类。
史部收录史书,包括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杂史类、别史类、诏令奏议类、传记类、史钞类、载记类、时令类、地理类、职官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等15个大类。
子部收录诸子百家著作和类书,包括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天文算法类、术数类、艺术类、谱录类、杂家类、类书类、小说家类、释家类、道家类等14大类。
集部,收录诗文词总集和专集等,包括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等5个大类,其中词曲类又分词集、词选、词话、词谱词韵、南北曲5属。
古代图书分类的发展
第一次大规模的古籍整理,始于公元前26年西汉成帝时,由刘向、刘歆父子先后主持,内容包括搜辑、校勘、分类、编目等,最终编成了中国最早的国家图书馆目录《七略》。《七略》将当时搜辑整理的典籍分为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六大类,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总题《七略》。
汉代以后,各种官修,私撰的古籍分类目录不断涌现,分类方法也不断有所改进。西晋荀勖的《晋中经簿》将六略改为四部,即甲部录经书(相当于六艺),乙部录子书(包括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丙部录史书,丁部为诗赋等,这就奠定了四部分类的基础。
东晋李充所编《晋元帝书目》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将史书改入乙部,子书改入丙部,这样,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已略具雏形。四部体制的最终确立,体现在《隋书·经籍志》中,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目录,正式标注经、史、子、集四部的名称,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
—经史子集
经、史、子、集和古籍分类 经、史、子、集是中国古籍按内容区分的四大部类。一些大型的古籍丛书往往囊括四部,并用以命名,如《四库全书》、《四部丛刊》、《四部备要》等,可见四部分类对古籍的重要意义。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历代产生的典籍难以数计,据不完全统计,留存至今的尚有8万余种之多。对古籍的分类整理也很早就开始,第一次大规模的古籍整理,始于公元前26年西汉成帝时,由刘向、刘歆父子先后主持,内容包括搜辑、校勘、分类、编目等,最终编成了中国最早的国家图书馆目录《七略》。《七略》将当时搜辑整理的典籍分为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六大类,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总题《七略》。该书早已亡佚,但它的基本内容都被保存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因此,《汉书·艺文志》成为今存最早的古籍分类目录。 汉代以后,各种官修,私撰的古籍分类目录不断涌现,分类方法也不断有所改进。西晋荀勖的《晋中经簿》将六略改为四部,即甲部录经书(相当于六艺),乙部录子书(包括诸子、兵书、数术、方技),丙部录史书,丁部为诗赋等,这就奠定了四部分类的基础。东晋李充所编《晋元帝书目》根据当时古籍的实际情况,将史书改入乙部,子书改入丙部,这样,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已略具雏形。四部体制的最终确立,体现在《隋书·经籍志》中,这部实际上由唐初名臣魏征所编的目录,正式标注经、史、子集四部的名称,并进一步细分为40个类目。从此,四部分类法为大多数史志、书目所沿用。 除了上述四分法、六分法外,历代还有将古籍七分、九分以至十二分的,但都不占主导地位,这说明经过时间的检验,四分法能较好地解决繁复的古籍分类问题,因而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当然,四部之下的各种类目,历代都有所变动,清代编纂的《四库全书总目》分为四部44类,有较大的权威性。 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今天,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五四以来,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目前,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国法"),但是,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库)的庋藏和检索,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 四部内容简介 《四库全书》就是按经、史、子、集四部44类67个子目编排图书的。现在就此书的体例,把经史子集四部简介如下: 经部,收录的是儒家经典。主要包括十三经、古乐、文字等方面书籍,以及解释经书的著作,儒家经典了"十三经"为代表,它包括《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谷粱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 史部,主要是各种体式的史书,如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别史、杂史等。纪传体,了"二十四史"为代表,它们都是官修的正史;……杂史,如《朝野佥载》。史部还包括地理著作、政书、目录书等。 子部,收集先秦以来诸子百家及释道宗教的著作。此部范围广,收书也比较复杂,有哲学书,也包括算术、天文、生物、医学、农学、军事、艺术、宗教的著作,也包括笔记小说和类书。子部中也有一些带有迷信色彩的书籍,如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等及其有关书籍。 集部,收历代诗文集、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一人著作的集子称别集,多人著作合编一起的集子称为总集。别集,如李白的《李太白全集》:白居易的《白氏长庆集》、韩愈的《韩昌黎集》等。总集,如《昭明文选》、《全唐诗》等。文学评论,如《文心雕龙》、《沧浪诗话》。集部以文学书为主,但又不限于文学书。
西汉末年,刘向父子奉命校理群书,撰为《七略》,将典籍分为六大类。
此后,到魏晋时期,由郑默的《魏中经簿》到荀勖的《晋中经簿》,开始“分为四部,总括群书”(《隋书经籍志》),所分的四部名为甲乙丙丁,分别对应《七略》各部分,其内容则很像后世的经、史、子、集四部。东晋的李充编成《四部书目》,“因荀勖旧簿四部之法,而换其乙丙之书”(阮孝绪《七录序》),一举奠定了四部分类法按经、史、子、集为序的体例。 再往后虽有王俭的《七志》和阮孝绪的《七录》的异军突起,但唐朝初年编撰《隋书,经籍志》,仍走的是四分法道路,影响所及,也使四分法成了日后图书分类的主流。 直到清乾隆敕修《四库全书总目》,集四分法之大成,类目空前细密,分合也更趋合理,时至今日,对我们编制古籍书目依然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不过《四库全书总目》之后,随着时代的变迁,四部分类法也受到了质疑和挑战。到了清同治年间,张之洞为诸生好学者编《书目答问》,认为“丛书最便学者”,“其中经史子集皆有,势难隶于四部,故别为类”,在四部之外另立丛书部,于是形成了一种新的五部分类法。
四分法是中国古代图书分类法的一种。指把文学作品按照一定的分类学理论划分为不同文学体裁类别的方法。依据这种方法,文学作品可以划分为诗歌、小说、剧本、散文四种文学体裁。
其中诗歌类包括抒情诗和叙事诗;散文类除了抒情散文、叙事散文外,范围很广,游记、小品、杂记、杂文、报告文学等,都归于此类;而小说则成为独立的一类,得到了充分的重视。这是我国文学理论界较多采用的分类法。
扩展资料:
《隋书·经籍志》与四分法统治地位的确立:
四分法从魏晋创始以来,得到广泛的流传,而最迟在南北朝末期,图书四部分类已经有了经部、史部、子部、集部的名称。到了唐初,魏征等撰修《隋书·经籍志》时沿用四部分类法,但废弃了以甲、乙、丙、丁标称部次的作法,而直接采用经、史、子、集为四部分类法的部称。
《隋书·经籍志》共收录了两汉、魏、晋及梁、陈、齐、周、隋五代官私书目所载现存典籍,分经、史、子、集四部,四十类,另附佛、道二经,十五类。
——四分法
中国古代图书最常用的四部分类法是什么:
本文2023-11-05 19:47:3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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