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注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古书注解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第1张

古注的内容 古书注解的内容非常丰富,可以说包罗万象。从释词注音到点明章旨,从说明典故出处到考辨名物制度,从分析句读到提示语法,凡是注释者认为有可能产生阅读障碍或理解困难的地方,无不进行注释或疏解。概括地讲,大致有以下内容: (一)解释词义 词义是理解语意的基础。因此,古人注释古书一般都是从注解词义开始的,解释词义也就成了古书注解的基础工作。古书的旧注对词义的解释与字典辞书的解词释义不同,它对词义的解释必须结合具体的上下文,它所解释的是词在某个具体的语言环境中的意义,即词的具体义或临时义。古书旧注的释词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直接释词,二是在串讲句意中释词。另外,古注在解释词义时,还注意辨析同义词之间的差异。 1、直接释词 就是直接拿出原文中的词语进行解释。例如上例我们所举《诗经·邶风·新台》中的毛传:“泚(zǐ),鲜明貌;沵(nǐ)沵,盛貌。”郑笺:“鲜,善也。”都是直接释词。有时,古注中对同一字词有不同的解释,如上例我们所举《诗经·邶风·新台》中对“殄(tiǎn)”字的解释就有两种:毛传:“殄,绝也。”郑笺:“殄当作腆(tiǎn),腆,善也。”这就需要我们根据情况决定取舍。 2、串讲中释词 有时古注并不对某词直接注释意义,而是在串讲句意中注释词义。例如《诗经·鄘风·相鼠》“人而无仪,不死何为”中的“仪”字,毛传并没有单独拿出来注释,而是在串讲句意中解释“无礼义者虽居尊位犹为暗昧之行”。“仪”解释为“礼仪”。 3.辨析同义词 古注在注释单词时,还注意同义词的辨析。例如 《诗经·大雅·公刘》:“于时言言,于时语语。”毛传:“直言曰言,论难曰语。”孔疏:“直言曰言谓一人自言,答难曰语谓二人相对。对文故别耳,散则言语通也。 4.注释虚词 古注主要是注释实词,有时也注释虚词。例如 《墨子·鲁问》:“公输子自鲁南游楚,焉始为舟战之器。”孙诒让注:“焉犹于是也。”就是对虚词“焉”的注释。 (二)古书的注解,常常在解释词义以外,还要串讲一下文句的大意。 文意赖词义而显,词义在文意串讲中而明,二者互为补充。例如《诗经·邶风·新台》毛传:“水所以洁污垢,反于河上而为*昏之行。”郑笺:“伋之妻齐女来嫁于卫,其心本求燕婉之人,谓伋(jí)也,反得籧篨不善,谓宣公也。籧(qú)篨(chú),口柔,常观人颜色而为之辞,故不能俯也。”都是串讲文意。“疏”以下内容更是以串讲文意为主。或串讲正文之意,如疏解“新台至不鲜”;或串讲注文之意,如疏解“传:‘籧篨不能俯者。'” 古注串讲文意,有时相当于对上文的翻译或改写,有时则是点明或阐发正文的言外之意。如《楚辞·离骚》:“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王逸注:“言日月昼夜常行,忽然不久,春秋往来,以次相代。言天时易过,人年易老也。”前一“言”字之后的注文就是对原文的翻译,而后一“言”字之后的话则是点明诗句的含意,帮助读者加深理解。有的学者(特别是宋代学者),在串讲文意的过程中寄寓或发挥自己的思想观点,对这一类的古注,我们在参阅时须细心体察,这里不再举例。 (三)正字注音 “正字”即纠正错别字。古书在历代的传抄、刻印过程中,文字往往有讹误,为了帮助读者正确理解文意,古注常纠正这些错误。例如上例我们所举《诗经·邶风·新台》中郑笺“殄(tiǎn)当作腆”,即是正字例。 古注中注音的方式很多。早期的注音除用读若法外,多采用直音法。例如上例我们所举《诗经·邶风·新台》中“泚(zǐ),音此”、“污,音乌”等都是采用的直音注音法。后来的注音多采用反切注音法,或直音、反切并用。上例《诗经·邶风·新台》中就是直音、反切并用,不复举例。 (四)分析篇章 古汉语中篇、章的含意与今天不同,“篇”大于“章”。如《学而》是《论语》的第一篇,下面分许多章。而每一章又是独立的,并无关联,所以“章”又不同于今天的“段”。篇章结构是文章的组织形式,是文章表达思想的脉胳。因此古书的注解在解词释句之外,有的还解说章旨,分析篇章结构。尤其是东汉出现的章句体注释,在串讲文意中往往夹有对篇章结构的分析,并且每章之后有“章旨”来点明此章的主要内容。例如: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 朱熹注:“仁者,心之德,爱之理;义者,心之制,事之宜也。此二句乃一章之大指,下文乃详言之。” (五)补证史实 补证史实也是古注的重要内容之一。补证史实的目的是为使人能更清晰、更完整地了解文章内容。例如《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杜预注:“昭王,成王之孙。南巡守,涉汉,船坏而溺。周人讳而不赴,诸侯不知其故,故问之。”孔颖达疏:“旧说皆言汉滨之人,以胶胶船,故得水而坏,昭王溺焉。” (六)指明典故出处 用典是古人写文章常用的修辞表达方式。汉代以后的作家一般都喜欢引经据典,尤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用典成风。注解这些作品时,有必要注明典故出处。唐代李善给梁萧统编撰的《文选》作注时,就是以注明典故的来源和某些词语的出处为主。例如: 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 礼记子曰回得一善拳拳不失之矣郑玄曰拳拳捧持之貌说文曰列分解也 “拳拳之忠,终不能自列”是司马迁《报任安书》里的一句话,李善注指明“拳拳”之词来自《礼记》(见《礼记·中庸》,原文是:“子曰: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并转引郑玄对这个词的注释。对“列”字,则转引《说文》的解释。 (七)说明名物制度 古代文献反映着古代丰富的社会生活,其中自然有许多关于社会制度、民间习俗、器物工具等等的记载。随着时间的演变,这一切也都不断地发生变化,对于前代的名物制度等,后人势必越来越感到生疏以至于很难弄懂了。因此解释名物制度也就成了古书注释的内容之一。例如 《左传·隐公元年》:“公闻其期,曰:‘可矣。'命子封帅车二百乘以伐京。”杜预注:“古者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注文把古代的兵车制度交代得很清楚。 《左传·成公二年》:“韩厥梦子舆谓己曰:‘旦辟左右。'故中御而从齐侯。”杜注:“居中代御者,自非元帅,御者皆在中,将在左。”孔疏:“韩厥为司马,亦是军之诸将也。以梦之故,乃居中为御,明其本不当中,先非御者。若御不在中,又不须云代御,以此知自非元帅,其余军之诸将,皆御者在中,将在左。” 又“蔡景公为左,许灵公为右”下孔疏:“若君亲在军,则君当车中,御者在左,勇力之士在右。” 了解古书中所涉及的历史事实和有关名物制度,实际上是读懂古书更高层次的要求。仅仅是扫除文字上的障碍,还只能说粗知古书。因此古注中比较详细的部分,往往是补充史实或考辨名物制度。

  后桀伐岷山,岷山女于桀二人 ,曰琬、曰琰。桀受二女,无子,刻其名于苕华之玉, 苕是琬,华是琰。而弃其元妃于洛,曰末喜氏。末喜氏 以与伊尹交,遂以间夏。《太平御览》 卷一三五皇亲部

  《韩非子.难四》曰:“是以桀 索□山之女,……而天下离。”“□山”即“岷山”。 《左传.昭公十一年》:“桀克有缗以丧其国。”是“ □山”亦即“有缗”。《楚辞.天问》:“桀伐蒙山, 何所得焉?”“岷”、“蒙”又一声之转。诸书所记, 皆当以《纪年》为其注脚。“末喜氏以与伊尹交遂以间 夏”,《国语.晋语一》“妹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 而亡夏”,与此合。又《订补》云:“按《孙子.用间 篇》:‘昔殷之兴也,伊挚在夏……。故明君贤将能以 上智为间者,必成大功。’伊挚即是伊尹,与此‘遂以 间夏’语相合,可以互证。”《管子.轻重甲》:“女 华者,桀之所爱也。”《吕氏春秋.慎大》:“桀迷惑 于末嬉,好彼琬、琰。”所谓“女华”、“琬琰”,即 岷山二女。

  云: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 《尚书.咸有一德》正义

  《汲冢纪年》曰:殷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 尹。《通鉴外纪》卷二

  案:“其卿士”,《存真》作“ 命卿士”,《辑校》同,云:“

  《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尚书. 咸有一德》疏、《通鉴外纪》二引《纪年》,《太平御 览》八十三引杜《后序》,均作‘其卿士伊尹’。”《 存真》、《辑校》盖据今本。

  甲骨文无仲壬,董作宾云:“卜 辞中不见中壬,疑南壬即是中壬。卜辞中帝王名称,日 干上一字,多与后世所传者异,如示之与主,虎之与沃 ,羌之与阳,康之与庚,皆是,而其他先祖皆有祭,中 壬不能独无。《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引《纪年》‘仲壬 即位,居亳’,亳在殷南,称曰南壬,或即以此。”( 《甲骨文断代研究例》,刊《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 纪念论文集》上册第三三二至三三三页。)

  伊尹,甲骨文有“伊尹”、“伊 ”、“伊奭”诸称。又有“黄尹”,亦即伊尹。郭沫若 同志云:“黄尹,余谓即阿衡伊尹。或说 阿 衡与伊尹乃二人,举《君奭》以伊尹隶于成汤,以保衡 隶于大甲为证。然《商颂.长发》‘允也天子,降予卿 士,实维阿衡,实左右商王’。叙在成汤伐夏之次,则 又非伊尹莫属。旧说为一人,恐仍不能易。”(《殷契 粹编》考释页三三)先秦典籍记伊尹者至多,齐灵公时 之《叔夷钟》铭文亦云:“○=成唐(汤),又(有) 敢(严)才(在)帝所,尃受天命,○伐○(夏)司( 祀),○○(厥)灵师,伊少(小)臣隹辅,咸有九州 ,处○(禹)之堵(土)。”(《两周金文辞大系》考 释页二0三)所谓“伊小臣”即伊尹。

  〔四〕《纪年》又称:……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 ,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潜出自桐, 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 之。《春秋经传集解后序》(《太平御 览》卷八三皇王部引杜预《春秋后序》略同)

  (《纪年》):太甲杀伊尹。《 晋书.束皙传》

  《纪年》云:……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而自 立也。

  伊尹即位于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 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尚书.咸有一德》正义

  《纪年》曰: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 文选.豪士赋》注

  《汲冢书》云:……太甲杀伊尹。《 史通.疑古》

  (《竹书纪年》):太甲杀伊尹。《 史通.杂说上》

  《汲冢书》云:伊尹自篡立后,太甲潜出,亲杀 伊尹而用其子。《广弘明集》卷一一法 琳《对傅奕废佛僧事》

  《汲冢纪年》称:伊尹放太甲于桐,尹乃自立, 暨及位于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 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柳 开《河东集》卷三《太甲诛伊尹论》

  《汲冢纪年》曰:……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 ,乃自立也。伊尹即位于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 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 。《通鉴外纪》卷二

  案:《尚书.咸有一德》正义、 《御览》引《春秋后序》、《通鉴外纪》等皆作“于太 甲七年”。《存真》删“于太甲”三字,《辑校》“于 ”作“放”,校语云:“《外纪》‘放大甲’作‘于大 甲’。”似他书皆作“放”,误。《存真》所引《路史 .发挥》卷五,见本书附录。

  甲骨文作“太甲”。据史籍,太 甲,太丁之子,汤孙。《孟子.万章上》:“伊尹相汤 以王于天下,汤崩,大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 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三年,太甲悔过, 自怨自艾,于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己也,复 归于亳。”《史记.殷本纪》:“汤崩,太子太丁未立 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帝外丙即 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是为帝中壬。帝中壬即位 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帝太甲既立三年 ,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 。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 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此传统之说,与《纪年》异。《御览》卷八三引《琐语 》云:“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乃自立四年。”所引过 简,但所反映之史事,与《纪年》同,可证战国时有此 种传说存在。汤死后,其长子太丁已前卒,伊尹乃立太 丁之弟外丙;外丙死,继立其弟仲壬,政权皆为伊尹所 控制。仲壬死,按商朝继承之制,应由太丁之子太甲即 位。伊尹囚太甲篡立。伊尹统治七年,太甲从被囚之桐 宫潜出,杀死伊尹,恢复王位。太甲不承认伊尹篡立七 年,故其杀伊尹时称为“太甲七年”。

“经史子集”是中国古籍按内容区分的四大部类。分为经部、史部、子部、集部。每一部分又包括其他经典,合成“经史子集”。

经部:指儒家学说,儒家经书开始有五部,即诗、书、易、礼、春秋,称为“五经”。从唐代到宋代,形成十三经,即易、书、诗、周礼、仪礼、礼纪、左传、公羊传、谷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

史部:指记载历史兴衰治乱和各种人物以及制度沿革等的历史书,远在四千多年前,中国即有历史的记录。各种体裁的历史著作都属于这一类。司马迁的《史纪》为中国正史的开始,以后几乎每朝一史,共有二十四史。此外古史、野史、法典、地志、职官、政书、时令等,凡记事的书籍均归入史部。

子部:指记录诸子百家及其学说的书籍。春秋战国之际,学者辈出,百家争鸣,哲学、名学、法学、医学、算学、兵学、天文学、农学十分发达。每家著书一种,后人因为次于经书而成一家之言,所以称为子书,道教、宋明理学、清朝的考据学也都归入子部。

集部:凡历代作家的散文、骈文、诗、词、曲等集子和文学评论著作,均归入此类。属于一人所有的称为别集,汇选若干人的作品称为总集,有关诗的集子称为诗集。

扩展资料:

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适用于传统文化典籍。今天,它仍是我们熟悉古籍、进而了解传统文化的一把钥匙。五四以来,我国借鉴西方的图书分类法,按现代学科体系进行图书分类。截止到2013年10月我国各类图书馆普遍仍采用的是九十年代修订的"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简称"中图法"),但是,由于不少古籍很难纳入中图法的分类体系,因此一般古籍图书馆(库)的庋藏和检索,仍袭用传统的四部分类法。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历代产生的典籍难以数计,据不完全统计,留存至今的尚有8万余种之多。对古籍的分类整理也很早就开始,第一次大规模的古籍整理,始于公元前26年西汉成帝时,由刘向、刘歆父子先后主持,内容包括搜辑、校勘、分类、编目等,最终编成了中国最早的国家图书馆目录《七略》。

《七略》将当时搜辑整理的典籍分为六艺、诸子、兵书、数术、方技、诗赋六大类,加上概论性质的辑略,总题《七略》。该书早已亡佚,但它的基本内容都被保存在班固的《汉书·艺文志》中,因此,《汉书·艺文志》成为今存最早的古籍分类目录。

参考资料:

经史子集——

《山海经》是中国一部记述古代志怪的古籍,大体是战国中后期到汉代初中期的楚国或巴蜀人所作。也是一部荒诞不经的奇书。该书作者不详,古人认为该书是“战国好奇之士取《穆王传》,杂录《庄》、《列》 、《离骚》 、《周书》、《晋乘》以成者” 。现代学者也均认为成书并非一时,作者亦非一人。[1][2]

《山海经》全书现存18篇,其余篇章内容早佚。原共22篇约32650字。共藏山经5篇、海外经4篇、海内经5篇、大荒经4篇。《汉书·艺文志》作13篇,未把晚出的大荒经和海内经计算在内。山海经内容主要是民间传说中的地理知识,包括山川、道里、民族、物产、药物、祭祀、巫医等。保存了包括夸父逐日、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大禹治水等不少脍炙人口的远古神话传说和寓言故事。

《山海经》具有非凡的文献价值,对中国古代历史、地理、文化、中外交通、民俗、神话等的研究,均有参考,其中的矿物记录,更是世界上最早的有关文献。[1][2]

《山海经》版本复杂,现可见最早版本为晋代郭璞《山海经传》。但《山海经》的书名《史记》便有提及,最早收录书目的是《汉书·艺文志》。至于其真正作者,前人有认为是禹、伯益、夷坚,经西汉刘向、刘歆编校,才形成传世书籍,现多认为,具体成书年代及作者已无从确证。[1][2][3]

对于《山海经》的内容性质,古今学者有着不同的认识,如司马迁直言其内容过于荒诞无稽,所以作史时不敢以为参考[4],如鲁迅认为“巫觋、方士之书”。现大多数学者认为,《山海经》是一部早期有价值的地理著作。[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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