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遗令译文
吾夜半觉小不佳,至明日饮粥汗出,服当归汤。吾在军中持法是也,至于小忿怒,大过失,不当效也。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吾有头病,自先著帻,吾死之后,持大服如存时,勿遗。百官当临殿中者,十五举音,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葬于邺之西冈上,与西门豹祠相近,无藏金玉珍宝。
我在夜里觉得有些不舒服,第二天喝了粥就出了汗,又喝了当归汤。我早军队中指挥,至于我的大小愤怒的表现以及过失,你们不应当效仿。天下还没有安定,不能遵从古人。我有头风症,最初的时候戴头盔,我死里以后,就像我在世时一样把持大事,切勿忘记。在殿中的文物百官,十五天后停止哀悼,丧葬以后都要脱掉孝服。率领军队驻守边关的人,都不能离开屯兵的地方。有司应担当起职责。死后,把我葬在邺城城西的小山上,和西门豹的坟墓相靠近。不要陪葬金银、玉器、珠宝等。
半夜里我觉得有点不舒服,到天明吃粥出了汗,服了当归汤。我在军中实行依法办事是对的,至于小小发怒,大的过失,不应当学。天下还没有安定,不能遵守古代丧葬的制度。我有头痛病,很早就戴上了头巾。我死后,穿的礼服就象活着时穿的一样,别忘了。
文武百官应当来殿中哭吊的,只要哭十五声。安葬以后,便脱掉丧服;那些驻防各地的将士,都不要离开驻地;官吏们都要各守职责。入硷时穿当时所穿的衣服,埋葬在邺城西面的山冈上,跟西门豹的祠堂靠近,不要用金玉珍宝陪葬。我的婢妾和歌舞艺人都很勤苦,把他们安置在铜雀台,好好地对待他们。在铜雀台的正堂上安放一个六尺长的床,挂上灵幔。
早晚供上肉干、干饭之类的祭物,每月初一、十五两天,从早至午就向着灵帐歌舞。你们时时登上铜雀台,看望我的西陵墓田。我遗下的熏香可分给诸位夫人,不要用香来祭祀。各房的人没事做,可以学着编织丝带子和漱鞋子卖。我一生历次做官所得的绶带,都放到库里。我遗留下来的衣物、皮衣,可放到另一个库里,不行的话,你们兄弟就分掉。
原文:
三国·曹操《曹操遗令》
“吾夜半觉(醒来),小不佳;至明日,饮粥汗出,服当归汤。吾在军中,持法是也。至于小忿怒,大过失,不当效也。
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吾有头病,自先著帻(头巾)。吾死之后,持大服如存时,勿遗。百官当临殿中者,十五举音(以礼哭丧);葬毕,便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
敛以时服,葬于邺之西冈上,与西门豹祠相近,无藏金玉珠宝。吾婢妾与伎人皆勤苦,使著铜雀台,善待之。于台堂上,安六尺床,下施繐帐,朝脯设脯糒(食物)之属。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辄向帐中作伎乐。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
馀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履组卖(做鞋卖钱)也。吾历官所得绶,皆著藏中。吾馀衣裘,可别为一藏。不能者,兄弟可共分之。”
扩展资料文章简介:
东汉建安二十三年六月(公元218年),曹操颁布《终令》:(据《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记载)曹操遗令就是曹操的遗嘱。建安二十五年正月曹操率大军从汉中返回洛阳,当月二十三日去世。此遗令主要是曹操去世前对自己后事的安排。
人物背景:
魏武帝曹操(155年-220年3月15日),本名吉利,字孟德,小名阿瞒,豫州刺史部谯(今安徽亳州)人 。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 ,曹魏政权的奠基人。
东汉末年,天下大乱,曹操以汉天子的名义征讨四方,对内消灭二袁、吕布、刘表、马超、韩遂等割据势力,对外降服南匈奴、乌桓、鲜卑等,统一了中国北方,并实行一系列政策恢复经济生产和社会秩序,扩大屯田、兴修水利、奖励农桑、重视手工业、安置流亡人口、实行“租调制”,从而使中原社会渐趋稳定、经济出现转机。
建安十八年(213年),曹操获封魏公,建立魏公国,定都河北邺城,而后进爵魏王。去世后,其子曹丕称帝,追尊曹操为武皇帝,庙号太祖。
卷一
鹃鸡赋序
假为献帝策收伏后建安十九年
策立卞后建安二十四年
兖州牧表
苦襄行
秋胡行二首
善哉行三首
却东西门行
步出夏门行
谣俗词
董卓歌词
塘上行
陈损益表初平三年
表糜竺顿赢郡建安元年
谢袭费亭侯表建幸兀年
让还司空印绶表
请爵苟彧表建安八年
短歌行二首
续孙子兵法
……
附录、补遗
令:
《春祠令》 《述志令》 《军谯令》 《严败军令》 《重功德令》
《建学令》 《求贤令》 《举士令》 《选举令》 《选令》
《选令》 《求逸才令》 《求直言令》 《封功臣令》 《分给诸将令》
《掾属进得失令》《效力令》 《让礼令》 《抑兼并令》 《禁比周令》
《存恤令》 《给贷令》 《慎刑令》 《禁绝火令》 《禁鲜饰令》
《百辟刀令》 《修卢植坟墓令》 《褒泰山太守吕虔令》 《表封田畴令》《下田畴让封令》
《与张范令》 《徐晃假节令》 《劳徐晃令》 《下州郡美杜畿令》 《赐杜畿令》
《与辛毗令》 《与邴原令》 《辟王必令》 《拜高柔为理曹掾令》《下诸侯长史令》
《诸儿令》 《列孔融罪状令》 《丁幼阳令》 《表青州刺史刘琮令》《寿陵令》
《遗令》 《蠲河北租赋令》 《更始令》 《让九锡令》 《遣使令》
《褒赏令》 《军策令》 《又》 《又》 《鼓吹令》
《论将令》 《设官令》 《赐夏侯惇伎乐名倡令》《褒夏侯渊令》 《论功行封二荀令》
《称荀攸令》 《又令》 《诛崔琰令》 《省西曹令》 《徐奕为中尉手令》
《诸子选官属令》《蒋济为扬州别驾令》《蒋济为丞相西曹属令》《枣祗子处中封爵令》《褒杜畿令》
《原刘廙令》 《议复肉刑令陈群》 《禁用诽谤令》 《报和洽论毛玠令》 《杜袭为留府长史令》
《内诫令》 《又》 《临淄侯曹植犯禁令》 《遗命诸子[令]》 《与卫臻令》
教:
《议田畴让封教》《授崔琰东曹掾教》 《征吴教》 《复教》 《与张辽等教》 《赐袁涣家谷教》
表:
《上言破袁表》 《让费亭侯表》 《又让封表》 《让增封武平侯表》 《让增封表》
《让还司空印绶表》《让九锡表》 《谢袭费亭侯表》《领兖州牧表》 《陈损益表》
《拜九锡谢表》 《请封荀彧为万岁亭侯表》 《请增封荀彧表》《请封田畴表》 《请恤郭嘉表》
《获宋金生表》 《请封荀攸表于是封陵树亭侯》《请增封郭嘉表》《麋竺领嬴郡太守表》《上献帝器物表》
奏事:
《破袁尚上事》 《上九酝酒法奏》 《上杂物疏》
策:
《立卞王后策》
书:
《与少府孔融书》 《与太尉杨文先书》 《与王修书》 《与荀彧书》 《报荀彧书》
《与荀彧悼郭嘉书》《又与荀彧悼郭嘉书》 《与钟繇书》 《与荀攸书》 《与阎行书》
《报蒯越书》 《答朱灵书》 《报杨阜书》 《报刘廙书》 《答袁绍书》
《答吕布书》 《遗孙权书》 《又遗孙权书》 《与王芬书》 《为兖州牧上书》
尺牍:
《报荀彧》 《又》 《又》 《又》 《又》 《与诸葛亮书》
序:
《孙子兵法序》
祭文:
《祀桥太尉文》
乐府:
《气出唱三首》 《精列》 《度关山》 《薤露》 《蒿里行》
《对酒》
辑补:
《塘上行》 《鹖鸡赋序》 《假为献帝策收伏后》 《表称乐进于禁张辽》 《请爵荀彧表》
《表论张辽功》 《留荀彧表》 《上杂物疏》 《上书理窦武陈蕃》 《与韩遂教》
《赐袁涣家谷教》《登台赋》 《谢置旄头表》 《奏定制度》 《奏事》
《置屯田令》 《诛袁谭令》 《选举令》 《立太子令》 《下田畴令》
《内诫令》 《军令》 《船战令》 《步战令》 《与皇甫隆令》
《戒子植》 《四时食制》 《题识送终衣奁》 《遣徐商吕建等诣徐晃令》 《造发石车令》
《营缮令》 《家传》 《兵书要略》 《兵法》 《失题》
遗命诸子》或《遗令》
吾死之后,葬于邺之西冈上,与西门豹祠相近,无藏金玉珠宝。馀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吾[婢]妾与伎人皆[勤苦,使]著铜雀台,[善待之。]台上施六尺床,下[施]繐帐,朝脯上(酒)脯(米长)糒之属,(每)月朝(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辄向帐前作伎[乐]。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馀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组履卖也。吾历官所得绶,皆著藏中。吾馀衣裳,可别为一藏,不能者兄弟可共分之。]
原文:
孤纵横天下三十余年,群雄皆灭,只有江东孙权,西蜀刘备未曾剿除。孤今病危,不能再与众卿相叙大事,特以家事相托。(是。)孤长子曹昂,刘氏所生,不幸早年殁于宛城。今卞氏生四子:丕,彰,植,熊。孤平生所爱第三子曹植,然其为人虚华,少诚实,嗜酒放纵,因而不能立;次子曹彰,勇而无谋;四子曹熊,多病难保;唯长子曹丕,笃厚恭谨,可继我业。众卿宜辅佐之 ,孤死之后,于彰德府讲武城外,建疑冢七十二座,勿令后人知我葬于何处。勿令后人知我葬于何处
翻译:我纵横天下三十多年,灭掉了很多割据势力,只剩下江东孙权、西蜀刘备还没剿灭。我现在病危了,不能再跟你们(指托孤的大臣们)共同完成大业,现在我把我的后事托付给你们。(众大臣回答:好的。)我的大儿子曹昂,是刘氏生的,不幸早年就死在了宛城。现在我剩下了四个儿子,都是卞氏生的:曹丕、曹彰、曹植、曹熊。我一直比较喜欢第三个儿子曹植,但是他比较浮夸,做事不实际,又酗酒,为人放荡不守礼节,所以不能立他(作为我的后继者);我的二儿子曹彰,勇敢而没有谋略;四儿子曹熊,经常生病怕他活不长久;只有我的大儿子曹丕,为人仁厚谦虚,做事又谨慎,可以继承我的事业。希望你们能好好辅佐他。我死之后,在彰德府的讲武城外修七十二座墓,不要让后人知道我真正的墓在哪里。
本文2023-08-05 10:34:3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207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