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作伪手法有哪些?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古籍作伪手法有哪些?,第1张

1.伪改书名、著者以充罕见之书

过去的藏书家选择善本书时,罕见之书是一条重要的标准。书贾利用藏书家以稀为贵、奇货可居的心理就剜改书名、著者,伪造罕见的书。如杜氏《通典》二百卷,明嘉靖十七年王德溢、吴鹏有刻本。因为唐杜佑撰的《通典》流传较广,倘若以原书真实面貌出现,对藏书家不会有多大吸引力。书贾就将书名剜改为《国史通典》,同时剜去题下杜佑的名衔,加印“南宋礼部尚书锡山郡宝国贤撰”字样,序文也作删改,还在书名和著者剜改的地方钤了“南京翰林院印”和季振宜的藏书印,以掩饰剜改的痕迹,经过这样的剜改,就成了罕见的奇书乐。元刻明修本《晋书》,书贾动手剜改了书名,称为《两晋人物传》,并伪题“无锡王达撰”。这样一改,使人感觉书名既冷,著者亦奇,比大家熟知的二十四史之一的《晋书》更容易吸引某些藏书家的注意,大可收到射利的目的。明徐弘祖《徐霞客游记》是地理方面的名著,书贾为了制造罕见书的假象,把书名改为《游名山记》。类似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很需要引起警惕,切不可一见假造书名、著作不见各家著录便认为奇货可居,故应谨防受骗上当。

2.增删刻书牌记

古书中的牌记是考证一书的出版人、出版地和出版年代的重要依据。有这块牌子无这块牌子,书的版本价值是很不一样的。书贾抓住这一点,怎么对他有利,他就怎么干。北京图书馆藏有一部王国维亲笔题跋的明嘉靖刻本《孔子家语》,刻印精良,书品极好。但书贾硬在书前加了一页刻书牌记,右上角竖行题称“陈眉公先生重订”,中间竖行大字题名《孔子家语》,左下角署“古关杨敬泉梓”。陈眉公即陈继儒,明万历时人。本来是嘉靖时刻的书,却安上了一块万历时的刻书牌记,目的在于借重陈眉公的大名以抬高本书的学术价值,并想利用这块牌子来说明此书版本的完整性和确切性。二者合一,此书便可以身份大增,书贾从中获利。清初刻本《诗人玉屑》,书前原有“处顺堂藏板”的刻书牌记,且有“重刊元本”字样。由于书机时作伪,撤去了这块刻书牌记,竟骗过了墨海楼蔡氏。蔡氏以元刻本收进,察觉上了当,却又反手卖给了别人。这种增换刻书牌记的情况,往往在明清之际所刻的从书中和翻刻本中时常发生。尤其是翻刻本貌似原刻本,作伪方法简单,只需抽去牌记,略加伪饰即成。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牌记虽是鉴定版本的重要依据,但不能轻信,应该多方考证,审慎鉴定。

3.剜改序跋。

剜改序跋中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或撤换序跋冒充古刻旧刻而从中获利,在古书版本造伪中亦属司空见惯的现象。尤其是在配合其他作伪手段时,挖改序跋中紧要之处,更是屡见不鲜。如时彭大翼辑的《山堂肆考》二百二十八卷,明万历二十三年刻本。书贾将书名控改为《书言故事》,同时将题下彭大翼纂著的“纂著”两字剜下,偷梁换柱贴在书贾加印的“锡山陈幼学”名字下面,投藏书家所好。为了证明这部书确系无锡陈幼学纂著,书贾还对《山堂肆考》原书序文进行剜改,在凌儒的序中就有两处被挖改:一是交序文第六页后半页害虫去后,杜撰墨"无锡陈夫子好古士也"二是第七页文字也作了篡改:“集而成编,总之二面四十卷,名曰《书言故事》”,与剜改书名著者相呼应。因此,凡古书中无序有跋,或序跋与的内容自相矛盾时,切不可轻信其中所题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而应当多方考证后,再做决断。

4.染纸造蛀以充古刻旧刊。

明高濂在《遵生八笺》中曾对染纸和伪造蠹鱼虫蛀痕以作伪有精细的描写和精彩的议论:近日作假宋版书者,神妙莫测。将新刻摹宋版书,特抄微黄厚实竹纸,或用川中茧纸,或用糊褙方帘绵纸,或用孩儿白虎纸,简卷用棰细细敲过,名之曰刮,又墨浸去臭味印成。破碎重补。或改刻开卷一二序文年号,或贴过今人注刻名氏留空,另刻小印,将宋人姓氏扣真两头角处。或用沙面磨去一角,或作一二缺痕,以灯火燎去纸毛,仍用草烟薰黄,俨然古人伤残旧迹。或置蛀米柜中,令虫蚀作透漏蛀孔。或以铁线烧红,锤书本子,委曲成眼,一二转折,种种与新不同。用红色装衬绫锦套壳,入手重实,光赋可观,初非今书仿佛,以惑售者。或札伙囤,令人先声指为故家某姓所遗。百计数人,莫可窥测,收藏家当具真眼辨证。

以上说明,染纸以充旧刻,这种作伪手法早在明代就已经有人采用。同时明代还有书坊染仿旧纸,然后印行古书的,关于这一点,商濂还没有谈到。而近代书贾则是利用清时的影寮刻本进行染色,以充旧刻。

5.版本杂拼。

用几种不同版本杂拼成一部书,是书贾出售残本的一种作伪手段。一般以一种较好的残本作为基础,残缺卷用其他版本或其他书拼配,再进行加工,掩饰杂拼的痕迹,以完整的原刻本的面貌出现。有一部《史记》,一百三十卷,明嘉靖四年汪谅刻本。残存一百十卷,其中卷缺四十八对五十五、八十二至八十七、一百十二至一百十七。书贾为了将这部《史记》配成足本,从明喜靖四至六年王延哲刻本凑齐二十卷配予汪谅刻本。这样就成了一部完整的汪谅刻本的《史记》。为将这部明嘉四年汪谅根据宋绍兴刻本翻刻的书充宋本,书贾剜去目录后“明嘉靖四年乙酉,金合汪谅氏刊行”两行刻书年款,同时剜去题下校题者姓氏,把纸染成暗**,给人以古得古色的感觉。还在序和目录前后伪钤敢“季振宜印”、“钱谦益印”、“牧斋藏书”等名家藏书印。因王延哲刻本也是翻宋刻本,书贾同时染了纸,初看似宋椠,如果不找书影对比,很容易上当。无锡市图书馆藏的《唐诗品汇拾遗》十卷,书贾竟用了三种明刻本拼凑而成。卷一至卷五是半页十一行,行二十字,白口,单鱼尾,卷端题《唐诗品汇拾遗》;卷六、卷七、卷十是半页十行,每行二十字,白口,双鱼尾,卷端、书口均题《唐诗拾遗》;卷八、卷九则是明俞宪辑的《删正唐诗拾遗》的残卷,但版刻年代、版刻者不同,而后一种是另一著作辑本,书贾硬把这三种书凑合在一起,在书前加了一篇明成化十二年陈炜撰的字,就把这部残本伪造成明成化间刻的《唐诗品汇拾遗》了。

6.割改目录、卷数。

目录是全书的纲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古书的章节体例,可以借以了解古书由于刊刻者、刊刻时间不同,目录卷数会产生差异。书贾常常利用这个特点,删割目录,剜改卷数,以残本充全书。书贾除剜瞩目录、纂改卷次外,还有伪加目录一法。此法常见于丛书零种扫作伪;即将几种丛书零种合在一起,加上一个目录,另成一书。如元陶宗仪编的《说郛》,清顺治三年两浙督学周南刻本,存五面六十种。书贾将这些书合起来伪题书名《儒林学海》,明无锡万镗辑,还在书前杜撰了和篇尤镗自序。尽管存书多达五面多种,书贾还是不厌其烦地伪加了目录,同时还钤了清名家阮元的藏书印“文选楼”,将若干丛书零种改头换面,冒充一部完整的稀见丛书。

特点:

1、纸色苍润,质地坚良,洁白厚实。笺则古香古色,柔韧而极薄,防霉防蛀。

2、墨色香淡,纸上墨色青纯,笺上墨色光泽如漆,虽水润而绝无漂迹。

3、字势生动,字画刻写古雅苍劲,宋刻字体有肥瘦两种。

4、早期宋版大多为白口,墨栏单边,其后双边渐多,分四周双边和左右双边。版心上记载字数、书名、卷第、刊工姓名,书名通常在鱼尾下。行宽字疏,行格多用乌丝栏,行字不等。

5、书中文字大多避皇帝讳,尤其是内府和官府。

1、宋祖德造谣也是犯法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造谣、散布谣言是违法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人,只要违法,都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宋祖德造谣也是违法行为,也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文物拓片生意犯法不犯法取决于拓片的文物的性质。如果是国家禁止出国展览的文物给拓片下来并且卖给了国外就是犯法行为甚至构成了犯罪。如果是为了国家的文物建立相关的拓片图库这种行为不属于违法。要求全面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拓印、盗拓碑刻石刻文物,切实加强和规范碑刻石刻文物拓印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一、如何辨别拓片

1、看碑文是否为原版,有些是翻刻碑,比如峄山刻石(宋版),多宝塔也分原碑和后来翻刻的,当然,肯定是原碑值钱。

2、看拓片时间,一般市场上还找得到的,基本明清是最靠前的时间,剩下都是现代拓的,当然,有些碑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也是禁止拓的,这些碑也是国家级文物。

3、上条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一些碑文禁止做拓片,这些碑以汉唐为主,现在还可以继续拓的,有部分宋碑和明清碑。

二、拓片为什么不装裱

1、装潢手法的好坏会影响到装裱后的内容是否会有较大的形变。

2、此外,装潢的过程或多或少对原拓片有裁切,拓片本身的完整性已然被破坏掉了,在观看欣赏的时候也和原拓片不是完全相同的感觉;

3、尤其是剪裱本,破坏了原有的法书行距,现在整幅的拓片基本不提倡这种装裱方法。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石刻文物拓印管理的通知》第一条 严厉打击违法盗拓行为,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将盗拓碑刻石刻文物行为纳入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严格防范盗窃、盗割、盗拓碑刻石刻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考古工作人员对忠县生态工业园区的文物进行保护性发掘,共发现南宋的双室石墓1座,明代的双室多室单室墓24座。据考古人员介绍,此次发掘出的南宋古墓在渝东北地区极为少见,具有很高的考古价值。此次发掘出的古墓群位于忠县生态工业园区内(乌杨街道黄古村三组),6个古墓群共发掘面积达1600多平方米。在3号发掘区,考古人员发现了6座明代的双石墓及一座宋朝的双石墓。值得一提的是,发掘出的宋代双石墓为同穴异坟双室石墓,它无论从用料、雕刻还是构造方式都非常讲究,具有宋代墓葬的典型特征。

文物是指在人类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它在年代上包括古代、近代、现代和当代。文物是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产和生活、风俗习惯、思维、审美观念等各方面在器物上的综合的历史的反映。文物可以向人们展现历史发展的真实面貌,人们通过对文物的研究揭示历史因此,文物无论是在中学历史教学,还是大学历史教学中,都具有重要作用。

 通过对文物的研究,可以还原当年的真实情况,也就是还原历史。在古代,有些史籍在传抄过程中出现错误,有些在流传中缺佚,有些被统治阶级删改等,这就使文物的正史作用有了极其珍贵的价值。它的表现是校正古籍记载之谬误,订正史传,纠正错讹,这就使文物的作用在更大的范围内得以发挥。

在地方志中对一些古迹的记载,由于时代的限制,缺乏资料,又未实地调查,往往以一些传说为据,使记载失实。随着文物考古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少已得以澄清,如河北省磁县许多古,在地方志等古籍中称为“曹操七十二疑”,但经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所获得的文物资料(包括墓志)证明并非曹操七十二疑,而是北朝墓群,是东魏、北齐的皇室及王公贵族墓地。 中国古代文献是中国的文化宝库。而丰富多彩的文物,对古文献记载的证实,不仅增加了文献记载的真实性、可靠性与珍贵性,而且又增加了实物资料,成为文献记载的真实见证。从另一个角度讲,文物可以证明文献记载的历史将文献和文物密切结合,相互印证,对社会历史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会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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