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博物馆的中国文物,为防止我国索回,外国人采取了一项措施,你怎么看?
中国有着五千年的历史,使中国有着璀璨的文化底蕴。最能够体现文化底蕴的莫过于历史文物了。中国历史文物多彩样多,从商州的青铜器、竹简、古籍,再到历朝历代的瓷器、玉器、书画、宝石雕刻等,无不令世人所惊叹中国古人的智慧和手艺。因此,中国的历史文物在国外特别的受到追捧和热爱。
历史流转到了近代,中国在腐朽没落的清朝的领导下,逐渐走向了屈辱的深渊。不仅各种丧权辱国的条约签下来,使得中国近百年没能翻身登上世界的舞台。而且,还让中国很多宝贵的文物,被列强们强走,流失海外。比如,英法联军洗劫了素有“万园之园”之称的圆明园、敦煌的手抄卷被各国低价买走等。更有一些中国的汉奸,他们为了利益从民间或私自盗墓获得很多的文物,转手就卖给了国外。
敦煌手抄卷
在这个近百年的屈辱史里,中国丧失了大量的文物流落国外。仅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调查,全球就有47个国家拥有我国的文物,在各国的博物馆内属于我国的文物就多达167万余件。若是,再加上国外一些收藏家藏有的中国文物,可想而知是多么庞大的一个数字。以美国历史有名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为例,他的家里就有很多中国的瓷器,常常邀请朋友去观赏。
这些文物价值连城,仅在各国博物馆的中国文物,要是以市场价购买的话,达到上万亿元以上,差不多可以抵上中国一年的GDP了,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据。要是这还没震撼力的话,看历年来爱国商人从世界拍卖会购回中国的文物,就知道这个价值多大了。圆明园十二生肖之一的马首被中国企业家用6910万港元买回捐给国家,那167万件文物是有多大的价值了。另外,还有很多文物是价值连城的,对于中国古代文化的研究,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现存大英博物馆、法国卢浮宫的敦煌手抄卷,对佛教入中国的研究就有着重要意义。
这些以前的列强到了现代,还是整个世界的强国。他们自然不希望从中国夺得的文物,再还给中国。于是都声称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还制定了国际公约,规定1970年以前各国流失的文物可以不再追究,以此来彰显他们的文物合法,且受到法律保护的。
除此之外,各国的博物馆为了减少中国索求归还文物的声音,在世界巡展文物时,都会尽量避免展出中国文物。比如,英国的大英博物馆来中国巡展藏品时,没有带上一件中国的文物,但事实上该馆存在着中国23579件中国的文物。这些国家的博物馆,就是以此来刻意的回避,中国流失文物的问题。
英国的大英博物馆
总的来说,以强欺弱总是这个世界的规则,有了近代屈辱史的中国,更加会懂得弱小是多么的残酷。中国只有不断的强盛,才能将自己宝贵的遗产发扬光大,不被外人所欺负。
对于拍照片儿这种东西,想想很多人都是随手一来,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或者是看到漂亮的风景,以及看到有趣的或者是其他等等很多让自己想拍照片儿的东西都会随手拍下来。而且我们也知道现在手机有照相这种功能,所以拍照片儿也就更加随便了。但是当我们走到国外的时候,对于拍照片这件事情可就不是随便信手拈来的。
因为在国外有一些照片是违法的,在这个时候可能很多人都会想到那些色情照片或者是比较暴露的照片,但其实对于外国这些违法的照片和我们所想的,是不沾边儿的。比如对于美国来说,如果穿腰部贴身的牛仔裤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那么拍这样的照片或者是在美国传这样的照片,当然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了。
外一个就是在阿拉巴马州,如果自己拍了一张把冰淇淋塞到屁股兜里面的照片,这同样也是违法的。对于这样的法律规定还真的是让人有几分哭笑不得,首先我们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规定这样的法律,但是要知道估计也没有谁会把冰淇淋揣在屁股兜里面吧!
除了这些奇葩的之外,其实对于美国来说,一般情况下拍照是比较随意的,特别是对于街头拍照也不那么在意,但是对于孩子拍照就显得比较特殊了,因为孩子的肖像权在监护人手里,而且孩子没有自主行为能力,所以在这个时候如果自己随意的拍了美国街头一个小孩儿的照片,那么这个时候父母如果不愿意换的话,可能自己就会面临坐牢的危险。
还有就是在国外有一些地方也是不能够随便骗照的,只要是那些挂着禁止拍照的牌子,大家都不要随意的去拍照,因为一旦拍照被工作人员或者是其他人发现之后,可能自己都会面临着比较大的麻烦。而对于我们中国来说,针对照片好像并没有什么明文的法律规定,当然或许也是因为我自己对法律知道的比较少,但是对于那些色情的或者是比较暴露的照片在我国是禁止的。
谁说的?
明朝以及后来的“考据学”就是分析的学问。强调合理分析,得出结论。
《史记》的《五帝本纪》最后一段,就是很典型的分析。
分析和综合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分析是过程,综合是结果。我国古代知识分子珍惜文字。认为写书的时候,文字越简练越好,多余的文字一定要去掉。他们认为得出的结论很重要,至于分析的过程,非常繁杂,不必写出来。所以中国古籍,大多没有分析过程。这并不是说中国人没有分析能力。
现在的所谓“历史学家”,大多是白吃。他们最喜欢的就是对比中西文化区别。因为两者区别特别大,无论从哪个方面,都能找出来,然后出篇论文,就算是“成果”了,纯粹是骗取经费的。
20万页古籍通过达摩院技术数字化“回归”,我国还有多少文物流落在外?
在最近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国家的文物回归有了重大的突破,达摩院通过当下的数字化技术成功将20万页的古籍收拢回归,让我们在新技术的加持下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但在看到这让人惊叹的古籍之后,很多人都在想我国那些流落在外的文物,当下又过着怎样的光景?而又有多长的时间才能够回归到祖国的怀抱呢?
我们都知道在以前的中国物产丰腴,能工巧匠众多,因此有很多优秀的文物国宝流传,但随着侵略者的入侵在他们的硝烟与炮火的侵略下我们国家的很多国宝文物都被洗劫,流落海外,这其中最知名的就是十二生肖铜首,此外还有很多工艺精美的文物也辗转到了海外,这是中华大地炎黄子孙心中永远的一道伤疤。
总结近几年来我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追索海外流失文物的成功经验,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促成海外文物的顺利回归不仅需要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还需要国内各种制度设施的辅助和配合:不仅需要国家的支持与推动,还需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个人的积极作用。
要加强政府间的交流,在现有的国际法律框架内,通过外交谈判等手段达成双边或多边协议,以解决流失文物的回归问题。我国应该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政府间的沟通,尽可能就追索流失文物以及共同打击非法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等问题达成共识。注重与国际刑警组织的配合。具体而言,我国可以与国际刑警组织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向其提供有关我国珍贵流失文物的详细资料,充分发挥其在打击国际犯罪和进行司法鉴定方面的优势以实现我国海外流失文物的顺利回归。
在海外应当充分发挥当地华人团体,特别是华人律师团的作用。借助他们对当地法律的熟悉程度是诉讼实现其应有的效果,为我们成功维权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 积极开展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活动,通过国际文化传播的多种途径对我国的历史文化进行宣传,激发国外的文物持有者尊重历史、尊重中国的意识,促成其自发捐回文物的善举。
文物对于我们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文化意义,因此我们也希望文物能够更快的回归祖国的怀抱。
这要看你是在什么地方登录的国外网站如果你在国内登录的国外网站,那么卖违禁书籍当然违法,如果你在国外的话,那就要看当地法律
允不允许,就像你的荷兰抽大麻是合法的一样,但是在中国抽大麻就是违法的
具体原因以及解释请见下方:(重点的地方我已经为你做了标记,请你参考,,谢!)
这样,承认这时的王朝就是夏朝,或是另一个王朝,就成为对于中国古代史书记载的相信度问题了。从前面所讲,对于古史中的记载,应有相当程度的相信 。 有些外国学者不承认夏的存在 ,是什么原因 ? 并不是因为他们治学更严谨。他们对中国古籍是不熟悉的,且不熟悉就容易产生偏见;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囿于其经验。
他们在研究埃及、美索不达米亚等古代文明曾取得了极大成绩,其研究的基础是考古成果,及乎没有可依据的历史文字记载,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些神话传说。当他们转过来看东亚文明时,不熟悉浩如烟海的汉字文献,很自然的他们也会以同样的心态来对待上古历史研究。
比如在我们看来,甲骨文的发现的重要贡献之一是证实了中国历史文献中关于商文明的记载,而在欧美学者看来,殷墟的发掘发现了一个新文明——商文明。“证实”和“发现”两个词,表征了学者对待中国历史记录的态度的区别 。
把中国古史等同于西方古代神话传说,是不合适的。 在《左传》之类历史书中神话传说之类 的成分是很弱 的。当史官们站在宫庭中,把他认为该记的都记录下来 ,可能还经过学者的编辑 而形成《春秋》,然后人们给它再作说明的过程,和编造神话有着根本的不同。不承认这种不同,把中国历史记录看作和神话传说一类,只能走上错误的研究路线。当然,我们不能肯定这些历史记录的细节上都准确,但是,在大关节上,如夏商周并列为三代这在事,是不能乱说的。
二十世纪中国最伟大的国学大师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即考古成果和文献并重。这在中国上古史学研究中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而欧美学者则只能有一重证据——考古。
西方人承认中国在商朝前有二里头文化,但不承认二里头就是夏朝文化,因为没有类似于文字的发掘证据能证明二里头遗址就是夏朝的城市。 这一点对希腊人来说也是一样的,西方人只承认希腊有克里特岛文明,而不认为克里特岛文化就是传说中的米诺斯王朝,也是因为缺乏诸多能证明两者为同一物的证据。
但我认为,没有物证不代表文明不在,中华文明注重传承,注重故乡故土味道。一块耕耘了几千的土地,一个“小文明”逐步变成“大文明”,是一代代,一层层连接下去,覆盖上去,要不然中华文明怎么会延续至今呢?
有些外国学者不承认夏的存在,是什么原因并不是因为他们治学更严谨。他们对中国古籍是不熟悉的,且不熟悉就容易产生偏见;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们囿于其经验。
外国人在研究埃及、美索不达米亚等古代文明曾取得了极大成绩,其研究的基础是考古成果,及乎没有可依据的历史文字记载,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些神话传说。当他们转过来看东亚文明时,不熟悉浩如烟海的汉字文献,很自然的他们也会以同样的心态来对待上古历史研究。
比如在我们看来,甲骨文的发现的重要贡献之一是证实了中国历史文献中关于商文明的记载,而在欧美学者看来,殷墟的发掘发现了一个新文明——商文明。“证实”和“发现”两个词,表征了学者对待中国历史记录的态度的区别。
当然,我们不能肯定这些历史记录的细节上都准确,但是,在大关节上,如夏商周并列为三代这在事,是不能乱说的。
二十世纪中国最伟大的国学大师王国维提出“二重证据法”,即考古成果和文献并重。这在中国上古史学研究中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而欧美学者则只能有一重证据——考古。 欧美的学者们对于自己的观点,通常是要坚持到最后的。
我在国外曾和物理学方面的学者有所接触,他们确是这样。这不是坏事,但是,如果原来的观点并不正确,我们当然没必要因为他们坚持就盲从。 所以,不要迷信所谓“主流”。作为主流学者,他们曾认为水稻是从印度传过来的,中国文字是埃及象形文字的后代,中国青铜器铸造技术是从中亚传过来的等,现在来看这些都是错误的。
其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们接触中华古文化时,他们对于北非中亚的古文明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了,满脑子都是西方考古成就,当时中国又没有足够的田野考古成果,他们对于中国古文献的又是那样生疏,掌握起来又是那样困难,所以,他们得到这样的结论并没有什么奇怪的。
他们有权力坚持自己的观点,有权不去下功夫研究中国古代典籍。我们却完全没有必要盲从。 但是,迷信盲从外国人的总是有的。有人就在没有任何证据条件下,硬说夏朝的存在是周人为了推翻殷商师出有名而编造的。这种说法真有些滑稽。
如果当初根本没有夏朝,周人凭空捏造一个夏朝来哄殷商人,一定会起反作用的,殷商人对自己祖先有没有取代夏朝而成为中原共主当然是知道的,捏造其历史只能弄巧成拙。 统观中国历史,一群人为推翻一个王朝时,不会拿它曾推翻更早的王朝为理由的(除非冒充更早一朝皇族后裔)。
因为,如果以此为理由,按逻辑说,新建立的王朝就应该把统治权交给前面被推翻的王朝的后裔。比如,如果周推翻殷商的原因是因为殷商曾推翻夏,那么周在推翻商后,就应把统治权交给夏人后裔才最合逻辑。这样的事是不会发生的,编造一个夏朝的存在也就没有了理由。
本文2023-08-05 12:37:31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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