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北宋时期黄河治理的措施以及遇到的问题,字数越多越好,大家帮帮忙·····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急】北宋时期黄河治理的措施以及遇到的问题,字数越多越好,大家帮帮忙·····,第1张

  北宋时期 ,黄河决溢频繁,宋廷在对其治理中不断有人力 、物力与财力的大量投入。在此期间,民众力量的多

  方支持无疑对保障黄河治理活动的长期开展发挥了关键作用,但因黄河河役所引发的民众负担加重问题也颇为

  显著。有关北宋黄河治理中的民众负担问题 ,史学界已有一定程度的研究①,笔者不揣浅陋 ,试对此问题作进一步

  探讨 。不妥之处 ,尚祈方家指正。

  一 、 河役中的力役负担

  北宋的黄河治理,其力役投入远超前代,宋人虽 自诩 “宋有天下,悉役厢军,凡役作、工徒 、营缮,民无与焉”lJ后集卷4,

  但实际情况却远非如此。在北宋时期 “大河之役,系半天下”[2j四 、“终宋之世 ,讫无宁岁”131的情况下,大部分治河

  力役仍需由民众来承担。伴随着北宋期间对黄河治理的频繁开展 ,大规模的力役征发便无疑成为广大民众的一项

  沉重负担,这在黄河中下游地区体现得最为明显。自北宋伊始,黄河河役就已成为重难之役 ,被民众视为畏途。黄

  河的频繁决溢与修治,直接导致 “工役罕有虚岁”141@局面的形成。河东路、河北西路 、河北东路 、京东西路 、京东东

  路等地 ,因位于黄河决溢主要区域 ,其境 内民众的夫役征发更显沉重。王安石曾称,“齐天下之役,其半在于河渠堤

  埽”5[1@62,这种 “河渠堤埽”即主要集 中于对黄河的治理之中。宋初之际,黄河夫役的征发尚未完备 ,规模也较为有

  限,但到乾德五年 (967年)正月,鉴于黄河屡屡决溢,宋廷分遣使者征发畿县及近郡丁夫数万人修治黄河大堤,“自

  是岁以为常,皆用正月首事,季春而毕”_2l186,即从这时开始,大规模征发民夫参与黄河的修治便成为一种定制被正

  式确立下来。开宝四年 (971年)七月,宋廷更是进一步将黄河夫役的征发地域范围加以明确 ,“应河南 、大名府、宋 、

  毫、宿、颖、青 、徐 、兖、郓、曹、濮 、单、蔡、陈、许、汝、邓、济 、卫 、淄 、潍 、滨 、沧、德 、贝、冀、澶、滑 、怀、孟、磁 、相、邢、沼、

  镇 、博 、瀛 、莫、深、扬 、泰、楚、泗州 、高邮军,所抄丁13,宜令逐州判官互相往彼 ,与逐县令佐子[仔]细通检 ,不计主

  户、牛客 、小客,尽底通抄”6[]4994。这种民众丁El的清查 ,即成为宋廷征发河役丁夫的重要依据。天禧元年 (1017年)

  十二月时,宋廷开始规定,京畿诸州修筑河堤 ,“悉以军士给役,无得调发丁夫”[212090。这一记载似乎说明,自此开始

  河役即转为全部由兵卒来承担。但实际上 ,宋廷此后在对黄河的修治中,民夫的征发仍在继续进行。不仅如此 ,其

  收稿 日期:2011—08—28

  基金项 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 “北宋黄河水灾防治与水利资源开发研究”(HB10GJ01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北宋黄河水灾防治与水

  利资源开发研究”(11BZS059)

  作者简介:郭志安(1973一),男,河北滦南人 ,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宋史研究。

  ①如梁太济 《两宋的夫役征发》一文,其 中对北宋黄河修防中河防夫役的征发范围、规模及发展演变等情况多有涉及 (栽 《宋史研究集

  刊》,浙江古籍出版社 ,1986年);程民生 《中国古代北方役重问题研究》一文,对北宋黄河河役之重略有论及(载 《文史哲》2OO3年

  征发规模也往往颇为可观。如熙宁七年 (1074年)十一月,知谏院邓润甫奏称,黄河决 口于曹村埽之际,朝廷为之

  调发民夫竟多达 50万人[7130~。元{;占三年 (1088年),河北路 、京东路 、淮南路等地在数年连遭灾伤的情况下,仍征调

  大量的民众从事河堤的维护,并在召集民众中 “本路不足 ,则及邻路 ,邻路不足,则及淮南”I8]z294。这种黄河河役调

  发中首先征集本路,次及邻路 ,再次及于淮南等稍远路分 的做法 ;也是黄河治理中的一种惯例。因此,天禧元年 “无

  得调发丁夫”的禁令 ,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同时,为保障黄河河役的正常进行 ,宋廷对河夫役用的管理也渐趋严格。

  到元 {;占七年 (1092年)时 ,宋廷规定 自次年开始,除征调沟河夫外 ,“诸河防春夫每年以十万人为额”。次年九月 ,宋

  廷还对春夫等河工服役时限明确加以规范,即 “春夫一月之限减缩不得过三 日,遇夜及未明以前,不得令人役。如

  违 ,官吏以违制论”6[17555。

  除了河夫差役制这种形式外,伴随着北宋社会的发展和劳役制的变化 ,在黄河治理和维护的夫役征发中,也

  逐渐出现了以封桩钱等资金雇募部分民夫参与治河的现象,“朝廷封桩钱物系备边、河防及缓急支用”2[]9955。熙宁

  十年 (1077年)之前,黄河河夫的征发只行差役法,而无雇募制的实施,在熙宁十年七月的黄河曹村之役中,因其河

  夫征发规模庞大,“远及京东、西、淮南等路,道路既远,不可使民间一一亲行,故许民纳钱以充雇直[值]”,是役可

  视为黄河夫役雇募制的发轫 ,之后这一做法 即被逐步加以完备和扩大。而在黄河河役的发展中,真正将雇募民夫

  作为一种制度正式加以确立 ,则是到元韦占三年(1088年)n-,f才最终得以实现,“始变差夫旧制为雇夫新条,因曹村非

  常之例为诸路永久之法”[91衢。时至北宋末期 ,河夫雇募制一直得以推行。在黄河河夫差役制 占主导地位的前提

  下,雇募制则可在河夫征发中发挥其一定的辅助作用。但也应看到,有些黄河夫役和雇民夫实际是徒有其名。元丰 年问,苏辙即曾批评黄河力役和雇 “名为爱民,而阴实剥下” 0676。元{;占五年(1090年),梁焘也指出 “雇夫只是名为

  和雇,其实差科”2[1唧。因此,黄河河夫雇募的做法既是北宋力役征发的一种有益补充 同时在其具体实施中也逐

  渐转化为民众力役负担的另一种形式。

  二、河役中的筹措物料负担

  河役的频繁开展,对治河物料的筹集在规模 、获取的时效等方面都有着较高的要求。为筹措规模浩瀚的物料,

  北宋政府也多借助于民众的广泛参与,常年组织大批民夫从事物料的筹集,“常以孟秋预调塞治之物,梢芟、薪柴、

  楗橛、竹石、茭索、竹索凡千余万,谓之 春‘料 ”’,即在每年的秋季就着手准备第二年春季的治河物料。在具体的操

  作中,往往于黄河沿岸地区 春“料”产地附近,朝廷遣使会同当地治河官吏 “乘农隙率丁夫水工,收采备用”[812265。随

  着治河活动的深入开展和物料的大批消耗,物料采集的范围也逐渐被延伸至深山地区。如大中祥符九年 (1016年),

  朝廷曾调用八千民夫、耗时一个月对黄河沿岸的山林开展采伐,“约采得梢九十万”6[]7535,足见其采伐力役之重。天

  禧元年 (1017年),宋廷在其诏令中也声称,此前沿黄河州军所耗用的治河堤木 ,也是通过 “常岁调丁夫采伐”2[]2087的

  途径而获得 。在黄河诸埽囤积山梢的准备中,宋廷常年 自陕州 、虢州、解州、绛州 、泽州等地征调民众 ,“正月下旬入

  山采斫,寒节前毕”,长期的大规模砍伐竟导致这些地区内形成 “山林渐稀”6][7539的局面。在筹集物料中,包括对河流

  沿岸树木的砍伐,也多由民众来承担。如大中祥符初年 ,韩宗魏在组织陈州境内黄河决溢的救护时,即召集濒河民

  众 “伐薪藁” 卷1而成功堵塞决河。至于治河物料的运输 ,也离不开民众的广泛参与。大中祥符八年 (1015年),在运 输黄河物料的过程中,宋廷即 “以和雇 民船载薪刍供应滑州修河”[6]5643。熙宁初年,凤翔府宝鸡县竹木务还曾由举

  人姚舜贤以自身家产作抵压,由其负责监押修河桩木向开封的水路运输 [615560。

  此外,民众还要遵照相关规定大量种植和交纳物料。如咸平三年 (1000年),宋廷即曾令河北民众广种榆柳 “以备

  材用”[21 。天禧 四年 (1020年),为堵塞滑州黄河决口,“凡赋诸州薪、石、楗、芟、竹之数千六百万”2[12182。天圣元年

  (1023年),为筹集修塞滑州决口所需物料,朝廷在京东、京西路 “配率塞河梢茭数千万”[1lltso8,后在王钦若的劝阻下

  暂停征发。而在芟草的准备中,宋廷还设有较为固定的 “芟地”,专门负责为黄河河役培植物料。如哲宗朝年间,王诏

  在知滑州任时,“州属县有退滩百余顷,岁调民刈草给(黄)河堤 ,民病其役,(王)诏募人佃之 ,而取其余”[819189。

  三、河役中的经济负担

  北宋对黄河常年救治,无疑要耗费巨额的社会财富,“自古竭天下之力以事河者,莫如本朝”[81231o,足见北宋王

  朝为治理黄河所投入的人力 、物力及财力之大。而仅就治河的财力耗费来看 ,除却中央三司及地方政府等部门的

  财政投入外,来 自于民众的财力支持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维系治河活动的不断开展,宋廷为之持续投入大量财力。如仁宗即位初期,“会东都塞决河”之际,崔立受命

  提举受纳梢草,当时物料耗用规模巨大,“旁逮数路之民皆被科扰,公度兴功过半,薪楗山积,而所逋之数尚数百

  万”112]卷 。庆历八年(1048年)十二月,判大名府贾 昌朝也指出:“朝廷以朔方根本之地 ,御备契丹,取财用以馈军师

  者,惟沧、棣 、滨、齐最厚。自横垅决,财利耗半,商胡之败 ,十失其八九。”[2139"r7由此可见 ,为应对黄河的大肆决溢 ,宋

  朝北方地区民众的财富损耗是相当可观的。如京西路,其防河费用支出尤为突出,仅靠本路财力还不足以应付治

  河,往往需求援于朝廷 ,或 “移用他司钱佐其乏”l3『1卷 。元丰年间,吕元钧在对朝政的批评中,也将河防之费视作 “国

  之大费六宗”四卷勰之一来看待。在北宋士大夫的言论中,此类对黄河治理损耗巨大财富的批评比比皆是。元{;占二年

  (1087年),王岩叟称仅就河北转运司而言,其当年治河费用即 “陷租赋以百万计”8[]229O。次年,苏辙指出,自修河司设

  置以来仅朝廷为黄河之役所支付的现钱即达四十九万余贯,而 “其它公私所费犹不在此数”恻卷撕。元事占七年(1092

  年)赵傅也称,在回河东流近三年的时间内,宋廷为之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功费骚动半天下”[812301。范祖禹等人也曾

  严厉抨击回河之役 “自困民力 ,自竭国用”15『m ,造成河北路 、京东西路内民不聊生。总的来说 ,北宋河役的长期开

  展,使政府与民众都背负上沉重的经济包袱,而这种负担最终无疑又主要被转移到民众身上。至和二年 (1055年),

  欧阳修对河役给民众所造成的严重经济后果即多有指责,“民庶愁苦,盈于道途。或物已输官,或人方在路”[812267。

  直至北宋末期 ,宋廷庞大黄河河役的频繁兴作也是动辄令诸多民户为之破产。

  在筹措治河物料的过程中,宋廷也常以支移、折变等形式,令民众将所纳其他税物改纳为物料或将物料运输

  到政府指定的区域,这也自然进一步加重了民众的负担。如天禧三年 (1019年),宋廷向开封府各县民众下达了交纳

  修河榆柳、杂梢的任务,“以中等以上户秋税科折”嘲倒 ,即将民众原本交纳的秋税改为征收木植。天圣三年(1025

  年),朝廷也曾令河北、京东路内中等以上户所交二税折为黄河梢芟交纳,并 “限今年十一月终辇至滑州”2[12376。而 自黄河决口横陇之后至景{;占二年 (1035年)正月,河北、京东西路内 “以民租折纳梢芟五百余万”[212719。范纯仁在熙宁

  二年(1069年)时也曾谈到,宋廷在陕府、虢州、解州等地每年差民夫二万人至西京等处采集黄河梢木,但因山中梢

  木 “多为本处居民于人未到之前收采已尽”,以致民夫被迫于当地居民手中高价购买,加之交纳时官府的刁难 ,“所

  费至厚,每一夫计七八贯文 ,贫 民有卖产以供夫者”061~~。可见 ,在治河物料的筹措与交纳中,民众也深受朝廷的

  诸多盘剥,这种力役负担实际上已部分转化为民众的一项经济负担。

  在黄河河役的长期开展中,有时因河役浩大、工期漫长,也容易出现河工严重不足的窘况 。在熙丰时期的黄河

  河役征发中,伴随着免役法的推行,开始允许河夫纳钱免役 ,宋廷则可凭借征收的免役钱雇募部分河夫。从某种程

  度上来讲,这实际也是将原由民众承担的部分劳役负担转化为经济负担。作为王安石变法中力役改革的一个方面,

  这一举措在熙丰时期及其后被大力实施,基本沿袭到北宋末期,“黄河岁调夫修筑埽岸 ,其不即役者输免夫钱”8[142~。

  如元丰七年(1084年)十二月,京西转运司称 ,“每岁于京西河阳差刈梢草,夫纳免夫钱,应副洛口买梢草 ,南路八州

  随、唐、房州旧不差夫 ,金、均、郢、邓、襄州丁多夫少者,欲敷纳免夫钱 ,河北州军兑还”16]75~,该建议随即为朝廷所

  批准。元j;占五年(1090年),吕大防等人主回河东流之役,“力役既大,因配夫出钱”[21'7~0,曾于京东路、河北路黄河沿

  岸五百里内差夫 ,五百里外则出钱雇夫 B础 。伴随着纳钱免役的实施 ,其波及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到元禧七年

  (1092年)时,在都水监的建议下,宋廷不再限定交纳免夫钱的地域范围,民众可自愿选择服河役或纳免夫钱 2[11137,。

  汪圣铎先生在其 《两宋财政史》中指出,元j;占七年(1092年)后几乎年年征调河夫 ,数额不下十几万人 ,也蕴涵着宋

  廷藉此来缓解财政困难的意图 。同时,这一政策自出台以来 ,就不断遭到保守派的攻击与反对。如元丰年间,

  刘谊在江西提举任上即就宋廷对淮南民众广征黄河河役免夫钱给予了严厉抨击,“淮南之民科黄河夫,夫钱十千,

  上户有及六十夫者”fl8卷2,由此也足见河役免夫钱的征收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元祜年间,范纯仁等人也对黄河河 役中纳钱免役的政策予以严厉批评,称其 “为民之害无甚于此”[21111659。尽管如此 ,纳钱免役的做法在以后黄河河役

  的开展中仍被保留。至大观二年 (1108年)春修筑滑州鱼池埽时,宋廷开始令黄河春夫全部改纳免役钱 ,“尽输免夫

  之直[值]”1814~,稍后又调整为 “河防夫工,岁役十万,滨河之民……可上户出钱免夫,下户出力充役”[617557,即民众

  可在出力或出钱之间进行选择,河役中纳钱免役的做法至此被正式以制度形式加 以确立。至宣和末年,在王黼等

  人的建议下,宋廷将征收黄河河役免夫钱的做法推及全国,“天下并输免夫钱,夫二十千”[8]4248。可见,河役中免役

  钱的征收经历了一个由局部实施到广泛推开的转变,且其制度规定也逐渐趋于完备和具体。此外,绍兴二十六年

  (1056年)、二十八年(1058年),南宋下令 “诸州除免黄河竹索钱”f9『t和 “罢广南十州岁科黄河红藤钱”l9 ,诸如

  此类的税赋,北宋民众无疑也是不能逃脱的。 四、苛重河役下的民众抗争

  在北宋时期黄河河役 “罕有虚岁”的形势下,因河役所引发的沉重经济与劳役负担 ,严重冲击着沿岸地区广大

  民众的社会生活,北方民众也以逃亡 、迁徙等方式来表达其对长期而沉重的河役负担的抗争。终北宋之世 ,在长期

  而浩瀚的黄河河役压迫下,广大民众深受其痛、苦不堪言,“常至败家破产”is]2311,并且即使是灾荒之年也难以逃脱

  沉重的河役负担。如天禧元年(1017年),滑州等地正值饥荒之际,“河决滑州,大兴力役 ,饥殍相望”[8]~o74;王安石在

  其诗文中也 曾描绘称,河“北民,生近二边长苦辛……今年大旱千里赤,州县仍催给河役”[2o1579。诸如此类的记载,

  无疑为黄河中下游地区广大民众深受河役之苦的一种真实写照。在河决不断的严峻形势之下,大批民众即出于躲

  避沉重河役的考虑而大量 向它处迁移和流动。针对这一现象,虽然 自北宋初开始朝廷就屡令禁止 ,但仍无法从

  根本上加以遏止。康定元年 (1040年),欧阳修在其上奏中曾指出,“自京以西,土之不辟者不知其数,非土之瘠而弃

  也,盖人不勤农与夫役重而逃尔”[2]3068。但客观来讲,造成这种民户大举外迁局面的主要原因,“人不勤农”并非其

  因,“夫役重而逃”才是其关键因素。元{;占二年 (1087年)时,右司谏王觌曾尖锐地指出,在河北等地民众外迁的潮流

  中,“忧夫役者,虽非凶年,亦有转徙之意”[219~6。此外,在黄河决溢的频繁冲击之下,因大量农田被毁、耕作无法维

  系,大批民众迫于生计的压力也被迫外迁。如自天圣六年(1028年)黄河于沧州境内决溢后,其辖区内诸多地域形

  成严重的水涝,以致无棣、饶安、临津、乐陵、盐山五县民田长期无法耕种,由此即造成大量民众的外迁6[]5889。

  无休止的黄河水灾 的冲击和繁重力役的苛压,以及 由河役所引发的财富的大量损失、赋税的大幅增加 ,部

  分民众在生活难 以为继的情况下,甚至公开走上武装反抗的道路 ,从而加剧 了北宋社会秩序的动荡。如天圣年

  间,司马光在其上奏中即称,“今岁府界、京东、京西水灾极多,严刑峻法以除盗贼,犹恐春冬之交,饥民啸聚,不可禁 御”[8149~。嘉 {;占六年 (1061年)十月,宋廷也曾诏称 ,京东路、京西路等地 “比年水灾,盗贼仍起”,为此责令这些地区

  的安抚司、转运司、提点刑狱司、钤辖司负责 “于控扼之地,相度增置都巡检”2[]4727。元j;占二年 (1087年)四月,苏辙在

  其上奏中也指出,“伏见二年以来……灾渗荐至,非水即旱……京东困弊,盗贼群起”[15145o。诸如此类的民众武装反

  抗,究其原因,除却黄河水灾所造成的农田被毁、生活困顿等原因外,水灾下的劳役之重也是其一个重要方面。

  总体来看 ,北宋浩繁黄河河役的长期开展 ,北宋民众于其间无疑提供了有力的人力、物力 、财力支持,从而保

  障了北宋河政的正常运转。但与此同时,伴随着无休止的黄河河役的运行,广大民众也为之背负了沉重的经济和

  劳役负担。尤其是在黄河中下游沿岸地区,沉重的劳役等负担所衍生出的农业耕作严重受损 、民众大批逃亡乃至

  部分 民众的公开武装反抗等社会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对北宋社会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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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纯仁担任汝州襄城县知县时,那里的人不知道养蚕,就劝老百姓种桑树,有罪但情节较轻的的,根据他种桑树的多少来决定减轻多少处罚,老百姓越发对他依赖、仰慕。

赘言   [zhuì yán] [赘言]基本解释

说不必要的话

[赘言]详细解释

闲文冗词;废话。

宋 程颐 《答朱长文书》:“然有之无所补,无之靡所阙,乃无用之赘言也。” 清 史震林 《华阳散稿·三民合记》:“赘言若疣,套言若毬。” 吴组缃 《<山洪>赘言》:“以上云云,原都是一些无须说的话。无须说,还不免要说,所以叫做‘赘言’。”

烦言;多说。

宋 楼钥 《<范忠宣公文集>序》:“自其立朝出镇,庙谟相业,具载史册,不待赘言。” 清 陈维崧 《与侯彦窒书》:“足下谊切葭莩,情钟亲串,绸缪卵翼,奚俟赘言。” 孙中山 《伦敦被难记》四:“予曰:‘ 英 之乐于相助,无待赘言。’”

对为人作序跋的谦词。

明 章懋 《与韩佥事书》:“兹辱手教,过相称许,既非不肖所敢当,而以是书俾之赘言于首简,则所委非其人矣。”

[赘言]百科解释

词语:赘言注音:zhuì yán基本解释[unnecessary talk] 说不必要的话 更多→ 赘言

[赘言]英文翻译

unnecessary 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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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五 居士集序》作者:欧阳修 门人翰林学士承旨左朝奉郎(知制诰兼侍读苏轼撰) 夫言有大而非夸,达者信之,众人疑焉。孔子曰:“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 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孟子曰:“禹抑洪水。孔子作《春秋》。而子距杨、墨。” 盖以是配禹也。文章之得丧,何与于天,而禹之功与天地并,孔子、孟子以空言 配之,不已夸乎。自《春秋》作而乱臣贼子惧,孟子之言行而杨、墨之道废。天 下以为是固然而不知其功。孟子既殁,有申、商、韩非之学,违道而趣利,残民 以厚主,其说至陋也,而士以是罔其上。上之人侥幸一切之功,靡然从之。而世 无大人先生如孔子、孟子者,推其本末,权其祸福之轻重,以救其惑,故其学遂 行。秦以是丧天下,陵夷至于胜、广、刘、项之祸,死者十八九,天下萧然。洪 水之患,盖不至此也。方秦之未得志也,使复有一孟子,则申、韩为空言,作于 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者,必不至若是烈也。使杨、墨得志于天 下,其祸岂减于申、韩哉!由此言之,虽以孟子配禹可也。

太史公曰:“盖公言黄、老,贾谊、晁错明申、韩。”错不足道也,而谊亦 为之,予以是知邪说之移人,虽豪杰之士有不免者,况众人乎!自汉以来,道术 不出于孔氏,而乱天下者多矣。晋以老庄亡,梁以佛亡,莫或正之,五百余年而 后得韩愈,学者以愈配孟子,盖庶几焉。愈之后二百有余年而后得欧阳子,其学 推韩愈、孟子以达于孔子,著礼乐仁义之实,以合于大道。其言简而明,信而通, 引物连类,折之于至理,以服人心,故天下翕然师尊之。自欧阳子之存,世之不 说者哗而攻之,能折困其身,而不能屈其言。士无贤不肖不谋而同曰:“欧阳子, 今之韩愈也。” 宋兴七十余年,民不知兵,富而教之,至天圣、景佑极矣,而斯文终有愧于 古。士亦因陋守旧,论卑而气弱。自欧阳子出,天下争自濯磨,以通经学古为高, 以救时行道为贤,以犯颜纳说为忠。长育成就,至嘉佑末,号称多士,欧阳子之 功为多。呜呼,此岂人力也哉,非天其孰能使之! 欧阳子殁十有余年,士始为新学,以佛老之似,乱周、孔之实,识者忧之。

赖天子明圣,诏修取士法,风厉学者专治孔氏,黜异端,然后风俗一变。考论师 友渊源所自,复知诵习欧阳子之书。予得其诗文七百六十六篇于其子棐,乃次而 论之曰:“欧阳子论大道似韩愈,论事似陆贽,记事似司马迁,诗赋似李白。此 非予言也,天下之言也。”欧阳子讳修,字永叔。既老,自谓六一居士云。元佑 六年六月十五日叙。〈周必大刻本《欧阳文忠公集》。〉 欧阳先生文粹跋(宋·陈亮) 右《欧阳文忠公文粹》一百三十篇。公之文根乎仁义而达之政理,盖所以翼 六经而载之万世者也。虽片言半简,犹宜存而弗削。顾犹有所去取于其间,毋乃 诵公之文而不知其旨,敢于犯是不韪而不疑也。

初天圣、明道之间,太祖、太宗、真宗以深仁厚泽,涵养天下,盖七十年, 百姓能自衣食,以乐生送死,而戴白之老安坐以嬉,童儿幼稚什伯为群,相与鼓 舞于里巷之间。仁宗恭己无为于其上,太母制政房闼,而执政大臣实得以参可否, 晏然无以异于汉文、景之平时。民生及识五代之乱离者,盖于是与世相忘久矣。

而学士大夫其文犹袭五代之卑陋,中经一二大儒起而麾之,而学者未知所向,是 以斯文独有愧于古。天子慨然下诏书,以古道饬天下之学者,而公之文遂为一代 师法。未几,而科举禄利之文,非两汉不道,于是本朝之盛极矣。公于是时,独 以先王之法度未尽施于今,以为大缺。其策学者之乱,殷勤切至,问以古今繁简 浅深之宜,与夫周礼之可行与不可行。而一时习见百年之治,若无所事乎此者。

使公之志弗克遂伸,而荆国王文公得乘其间而执之。神宗皇帝方锐意于三代之治, 荆公以霸者功利之说饰以三代之文,正百官,定职业,修兵民,制国用,兴学校, 以养天下之才。是皆神宗皇帝圣虑之所及者,尝试行之,寻察其有管、晏之所不 道,改作之意,盖见于末命,而天下已纷然趋于功利而不可禁。学者又习于当时 之所谓经义者,剥裂牵缀,气以日卑。公之文虽在,而天下不复道矣。此子瞻之 所为深悲而屡叹也。元佑间始以末命从事,学者复知诵公之文,未及十年,浸复 荆公之旧。迄于宣政之末,而五季之文靡然遂行于世,然其间可胜道哉! 二圣相承又四十余年,天下之治大略举矣,而科举之文犹未还嘉佑之盛。盖 非独学者不能上承圣意,而科制已非祖宗之旧,而况上论三代。是以公之文,学 者虽私诵习之而未以为急也。故予姑掇其通于时文者,以与朋友共之。由是而不 止,则不独尽究公之文,而三代、两汉之书,盖将自求之而不可御矣。先王之法 度,犹将望之,而况于文乎?则其犯是不韪,得罪于世之君子而不辞也。虽然, 公之文雍容典雅,纡余宽平,反复以达其意,无复毫发之遗。而其味常深长于言 意之外,使人读之蔼然,足以得祖宗致治之盛,其关世教,岂不大哉! 初,吕文靖公、范文正公以议论不合党与遂分,而公实与焉。其后西师既兴, 吕公首荐范、富、韩三公以靖天下之难。文正以书自咎,欢然与吕公戮力。而富 公独念之不置。夫左右相仇,非国家之福。而内外相关而不相沮,盖治道之基也。

公与范公之意盖如此。当是时,虽范忠宣犹有疑于其间,则其用心于圣贤之学, 而成祖宗致治之美者,所从来远矣。退之有言:“仁义之人,其言蔼如也。”故 予论其文,推其心存至公而学本乎先王。庶乎读是编者,其知所趋矣。乾道癸巳 九月朔,陈亮书。〈明嘉靖二十六年郭云鹏刻本《欧阳先生文粹》〉 欧阳文忠公集跋(宋·周必大) 欧阳文忠公集,自汴京、江、浙、闽、蜀,皆有之。前辈尝言公作文,揭之 壁间,朝夕改定。今观手写《秋声赋》凡数本,《刘原父手帖》亦至再三,而用 字往往不同,故别本尤多。后世传录既广,又或以意轻改,殆至讹谬不可读。庐 陵所刊,抑又甚焉,卷帙丛脞,略无统纪。私窃病之,久欲订正,而患寡陋,未 能也。会郡人孙谦益老于儒学,刻意斯文,承直郎丁朝佐博览群书,尤长考证, 于是遍搜旧本,傍采先贤文集,与乡贡进士曾三异等互加编校,起绍熙辛亥春, 迄庆元丙辰夏,成一百五十三卷,别为附录五卷,可缮写模印。惟《居士集》经 公决择,篇目素定,而参校众本,有增损其辞至百字者,有移易后章为前章者, 皆已附注其下。如《正统论》、《吉州学记》、《泷冈阡表》,又迥然不同,则 收置外集。自余去取因革,粗有据依,或不必存而存之,各为之说,列于卷末, 以释后人之惑。第首尾浩博,随得随刻,岁月差互,标注抵牾,所不能免。其视 旧本,则有间矣。既以补乡邦之阙,亦使学者据旧鉴新,思公所以增损移易,则 虽与公生不同时,殆将如升堂避席,亲承指授,或因是稍悟为文之法,此区区本 意也。六月己巳,前进士周必大谨书。〈周必大刻本《欧阳文忠公集》〉 欧阳文忠公集序(明·李均度) 文之有集尚矣,求其全者不多见,如韩、柳文虽完,然亦间有讹阙,使人可 恨。予幼时读《欧阳先生文集》,乃苏本也,中间遗脱,不可一二数,每至讹阙 处,未尝不为之叹息。洪武辛亥秋,予忝丞永丰,实先生之旧乡也。首谒学宫, 得蔡侯行素新刊先生文集。予甚嘉之,曰:“侯之德亦至矣。夫当兵燹煨烬之余, 文物凋丧之后,乃能留心斯文,捐俸铤梓,以广其传。”及三四读,又惜其断简 讹字,有模糊而不众辨者。因与蔡侯及俞侯允中、邑庠李实、胡启复参互考订, 颇知其说,俾断者续之,讹者正之,阙者补之,计三十余简,历三越月,五十卷 仅完。

嗟夫!公之议论正大,变化不测,凛然而秋霜严,郁然而庆云丽,实与韩、 柳比肩,更千古而不磨也。今幸与蔡侯诸君完集是编,非惟有益于后学,欧阳公 实嘉赖焉。洪武六年龙集癸丑秋九月鞠节后八日,番阳李均度谨叙。〈明正统间 重刻永丰县学本曾鲁考异《欧阳文忠公集》〉 欧阳文忠公集后记(明·危素) 宋欧阳文忠公之文,门人苏内翰轼既为之序,汳、京局、杭官、苏、衢、 吉、建、蜀俱有刻本,子棐又手写家集。而孙恕宣和五年校于景陵者,卷帙多寡 各异。唯《居士集》五十卷,公所亲定,故诸本相同,讹阙亦鲜。至《外集》, 则篇次谨略不同,讹阙尤甚,一篇之中,或少一二字,多至数十百字,读者病之。

旧本虽有刊误一编,遄遄患其疏略。

周丞相必大用诸本较定重刻,比他本为最胜。然于凡诸缪误脱漏不可读者, 亦莫从是正,仅疏注疑误其下而已。迨病亟,始得写本于李参政光家,周公子纶, 属旧客订定编入,今每卷所谓恕本是已。然亦徒摭其时有笔误处,指以为疵,不 复加意精较,甚可惜也。

写本后归军器监簿曾天麟家,纸墨精好,字画端楷,有唐人风致,皆识以公 印章,藏诸曾氏,且四世,兵后独存。曾氏孙鲁避乱新淦山中,始能取他本详加 较勘,而以写本为据,篇次卷第,则壹以吉本为定。其异同详略,颇仿朱氏《韩 文考异》义例。若吉本所阙,而见于他本者,别为《拾遗》一卷。

龙舒蔡玘,来知永丰县,以公乡邑,首出廪禄倡率好义者,取鲁氏所较,刻 诸学宫。邑士夏巽属素识其成。呜呼!公当国家全盛之时,世运昌明之际,虽然 为一代文宗,上配韩子,若丽天之星,光于下土,何其伟哉!学者不为文则已, 苟欲为之,要必取法于此,犹梓令规矩准绳也。蔡君之志,忧所之湮坠,补典策 之阙遗,而为此举。乃若纷纷焉,以□刻为以苟逭一时之责者,因不可同日而语。

永丰之士须能知尊崇其乡先达于数百年之上,此其好善懿德,何可以不书之焉。

末学非敢评公之文以犯僭逾之咎,姑记其后,使有考焉。后学临川危素书。〈明 正统间重刻永丰县学本曾鲁考异《欧阳文忠公集》〉 新刊欧阳文忠公全集后序(明·彭勖) 海虞程君由刑部员外郎擢知吉安府事八阅月,适丁仲秋上旬行祀典毕,乃以 俸市特牲分祀郡之诸贤,实肇举也。明旦,诸贤子孙咸诣谢,乃谂于众曰:“文 忠公之文章可见者,惟《六一居士集》板行四方,全集则未之见,若获一睹,诚 为至愿。”于是胡文穆公子永肃,持其家藏内阁明本以献。君既得睹之,喜甚, 遂捐堂食资购板募工刊置郡庠之藏书阁,期与四方共。且属教授郑钢正其字之讹, 请勖言序诸后。

夫文忠公之政事,与宋韩、范、富三公并称,文章则匹休于唐昌黎伯也,岂 末学之所敢评。盖昌黎伯之文起八代之衰,文忠公则变乎五季习也,故元揭文安 公谓其正天下之宗、明先王之道者,为得其要,勖岂容喙于其间哉。第全集之行 将,天下之君子有志于学古者,宁不欣然有感,习以公之文章政事自期待,岂非 程君之惠乎!予故不以衰薄辞,摭述其概如此。

君名宗,字源伊。尝以《诗经》中辛未拘潜榜进士云。天顺辛巳长至日,赐 同进士出身、中宪大夫、山东按察副使致仕、郡后学彭勖谨序。〈明天顺六年程 宗刻本《欧阳文忠公集》〉 新刊欧阳文忠公全集序(明·钱溥) 欧阳文忠公,庐陵人也。庐陵旧有公全集本,既而收上内府,而天下遂不复 得是全集久矣。海虞程君宗,自秋官知府事之明年,广求之而得于胡文穆公家, 盖内出本也。亟命工翻刻于郡横。适予使交南至庐陵,其郡博郑钢,首进而请曰: “使庐陵文献足征而使天下复有是集者,太守功也。愿一言序其首。”予峻拒之 弗获,至舟不能行,乃抚然有间曰:“士非文章之难也,而以文章救世为难。商 楹既奠,齐辕不返,而荀、韩、黄老之术起,斯道遂亡于秦,凿于汉,而靡于隋、 唐矣。岂复知有七篇仁义之说哉?幸而韩愈氏出,慨然以斯道为己任,其文章足 以革弊而拯弱,尝曰“轲之死,不得其传焉”,则亦隐然自任其传矣。后又变而 为五季衰陋之习,虽宋兴七十有余年,而学者亦未易遽复于古。一旦欧阳子出, 以文章道德为宗师。若范仲淹之贬于饶也,一时名士目为党人。公在谏院,为 《朋党论》以献,群言遂息,不然,党锢之祸成矣。嘉佑学者争尚怪僻为奇,文 体大坏,公知贡举,黜险怪而录雅正。士初喧然腾谤,其后不五六年,文格遂变 而复古,不然弊将若何而止哉?世所谓文章必以救世为难也。

虽然,当是之时,倡而和者,韩有柳宗元,欧阳有苏氏父子,其他李翱、皇 甫湜、张籍之流,曾巩、尹洙、张文潜、秦少游之辈,声振而气从,金舂而玉应, 文非不美也,而较其救世之功,则若列星之有五行,众山之于五岳,其功化发育 呈露,盖自有不侔者。宜其崛起于千百载之前,而并耀于千百载之后,而渺焉未 有能继之者,匹夫而为百世师,一言而为天下法,盖唯有二公焉。

是集之行,程君嘉惠后学亦至矣。使善学者诵其文而知能以身任国家安危之 计,其用舍为世所重轻,进不知富贵为乐,而退不忘天下以为心,然后为无愧也, 夫岂徒以文体变其所习而已。天顺六年壬午五月二十四日,翰林侍读学士、奉直 大夫、后学云间钱溥,谨书于螺川驿。〈明天顺六年程宗刻本《欧阳文忠公集》〉 欧阳先生遗粹跋(明·郭云鹏) 鹏计《欧阳文忠公集》总一百三十余卷,其文瀚漫,既不可以篇数。深味之, 尤见纯而正,典而雅,锋采隐伏不外,见有古人遗风,诚为学者宗匠。传之者宜 尽存而弗削也。龙川陈先生亮,伊何畴拔仅百三十篇,要之其殆有见云尔。若鹏 则弗忍舍置,于是会合诸英选既其子孙家藏全集,反复阅越岁。更取辞根义理事 切要务者八十三篇,别汇十卷,窃名“遗粹”附之。又不敢秘以自私,并录寿梓, 俾公文流播蕃衍,得与韩、柳、苏集齐驱,博雅君子咸得丕式,是亦庶乎其可矣。

然不自量,妄敢取去其文,使之不尽传于世,则鹏之负罪,岂不重欤! 时工告就,谨以愚志岁月志焉。嘉靖丁未中元日,东吴后学郭云鹏敬跋。〈 明嘉靖二十六年郭云鹏刻本《欧阳先生遗粹》〉 欧阳先生遗粹题记(菘耕居士) 郭氏刻本校雠很精,以宋刊本核之,绝无讹字。故明刊亦足珍也。〈明嘉靖 二十六年郭云鹏刻本《欧阳先生遗粹》〉 重刊欧阳文忠公全集序(清·吴鼒) 今宁国太守庐陵欧阳梅龛以政事之暇,手校其二十七世祖宋文忠公全集一百 五十三卷、附录五卷。重刊既成,属友人吴鼒序之。鼒,固公后七百年治下产也, 不敢辞,序曰:宋初文章,承五季余习,一二有志于古之士思变其风而未能也。

公出,以文名天下,天下靡焉从之,于是极一代之盛,先后作者各用其所至成家。

综而论之,三百年中,文之善者,莫有过于公者也。盖公之为文,非仅求古于气 体词句间,观公之自言得力乎唐韩昌黎氏者,而知公于所谓“文以载道”者深矣。

说者徒以公与苏、王、曾并列宋大家之目,不知三家之文虽工,而苏不免驳,王 不免偏,曾不免狭,求若公之和平中正、昌明博大、可以垂诸数百千年为师为法 而无弊者以相较,不皆瞠乎后哉!前明归太仆有光,专奉公文为矩范,故能卓尔 嗣起,莫与埒者。

国朝右文,人材辈出,薄海内外,操翰濡墨,咸知望庐陵之门径而俎豆焉, 不独尧峰、望溪诸子心摹手追向往于公也。公集传世已久,且最盛,然或非精椠, 或初本美而传印模糊有不可辨者,学者病之。梅龛此举,庶几人获善本,家置一 编,自是公之文传于无穷,斯公之道传于无穷矣,远述祖德,上裨文治,厥功甚 伟,故斋而为之序。若夫自有公集以来,各本杂出,互为同异。斯刻据周益公定 本,校勘精详则具见梅龛之记略及凡例,兹不赘云。嘉庆岁阳三在巳月阳初在丁, 旧史氏,全椒吴鼒拜撰。〈欧阳衡刻本《欧阳文忠公集》〉 重刊欧阳文忠公全集叙略(清·欧阳衡) 先文忠公集自《居士集》五十卷自定外,其余集雕本四出,字句互异。汇为 全书,则自周益公始,总一百五十三卷,附录五卷,历代摹刻,悉所依据。我朝 《四库全书》,即以是书著录。盖益公同里后进,考核之精,远有端绪,与随手 掇拾者迥殊。故自周本出,而当时绵、韶、衢、吉诸刻俱废,藏书家莫不珍而护 之。顾相沿浸久,简叶讹脱,点画差谬,往往而有。自乾隆丙寅岁,族叔祖教谕 公讳安世雕板宗祠,阅今又七十年,漫漶黑乚昧,亦所不免。郡斋稍暇,偕从父 叔平先生互相雠勘,讹脱差谬一一厘正。岁序再更,遂草创凡列,重付诸梓。而 于原集次第,罔敢窜乱,冀存其真。并恭录圣祖仁皇帝御批八条,高宗纯皇帝御 批五十条暨题像诗一章,又钦定《四库全书》目录及提要各二条,刊列卷首,以 彰先臣异代知遇之盛。衡才识梼昧,诵述前芬,无能发明万一。区区铅椠之役, 盖比于箕裘之末而已。抑《传》曰:“九变复贯,知言之选。”当宋天圣、景佑 间,文治翕而未张,乃挺生先公,以古文倡导一代,前拓柳、穆,后启苏、曾, 其盛也如此。今海内人士涵濡教泽垂二百年矣,文愈盛则治愈昌,读是集者,其 能无慨然而兴起也乎!嘉庆二十四年岁次己卯仲春月,二十七世孙衡谨叙。〈欧 阳衡刻本《欧阳文忠公集》〉 重刊欧阳文忠公全集跋(清·欧阳棨) 《文忠公集》家刻已历七十余年,字多漫漶,且自明迄今,相沿锓本,脱讹 尤甚。家君思得善本手自校雠,人事牵率,弗克如愿。从弟衡守宁国,从政之暇, 于是书时致意焉,有原刻未载而从别本增入者,有别本较优而于原刻厘正者,有 准朱子《韩文考异》之例而注其字句之异同者,有仿《归震川集》中《周宪副行 状》之例而以小字附录别本于后者。校刊事竣,邮函至都,适棨与仲兄杰礼闱报 罢,复得少加参订。再四展读,喜予弟之克诵先芬,而又窃幸家君数十年未竟之 志卒赖以有成也。时嘉庆庚辰四月既望,内阁中书舍人二十七世孙棨谨识于京邸。

〈欧阳衡刻本《欧阳文忠公集》〉 欧阳文忠公集提要〈《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三〉 宋欧阳修撰。修有《诗本义》,已著录。按《宋史·艺文志》载修所著文集 五十卷,别集二十卷,六一集七卷,奏议十八卷,内、外制集十一卷,从谏集八 卷。诸集之中,惟《居士集》为修晚年所自编,其余皆出后人裒辑,各自流传。

如衢州刻奏议,韶州刻从谏集,浙西刻四六集之类,又有庐陵本、京师旧本、绵 州本、宣和吉本、苏州本、闽本,诸名分合不一。陈振孙《书录解题》谓修集 “遍行海内,而无善本”,盖以是也。此本为周必大所编定,自《居士集》至 《书简集》,凡分十种,前有必大所作序。陈振孙以为益公解相印归,用诸本编 校刊之家塾,其子纶又以所得欧阳氏传家本欧阳棐所编次者,属益公旧客曾三异 校正,益完善无遗恨。然必大原序又称“郡人孙谦益、承直郎丁朝佐,遍搜旧本, 与乡贡进士曾三异等互相编校,起绍熙辛亥,迄庆元庚辰”,据此,则是书非三 异独校,亦非必大自辑,与振孙所言俱不合。检书中旧存编校人姓名,有题绍熙 三年十月丁朝佐编次、孙谦益校正者,有题绍熙五年十月孙谦益、王伯刍校正者, 又有题郡人罗泌校正者,亦无曾三异之名,惟卷末考异中多有云公家定本作某者, 似即周纶所得之欧阳氏本。疑此书编次义例本出必大,特意存让善,故序中不自 居其名。而振孙所云纶得欧阳氏本付三异校正者,乃在朝佐等校定之后添入刊行, 故序亦未之及欤?其书以诸本参校同异,见于所纪者,曰《文纂》、曰《薛齐谊 编年庆历文粹》、曰《熙宁时文》、曰《文海》、曰《文薮》、曰《京本英辞类 稿》、曰《缄启新范》、曰《仕途必用》、曰《京师名贤简启》,皆广为搜讨, 一字一句必加考核。又有两本重见而删其复出者,如《濮王典礼奏》之类;有他 本所无而旁采附入者,如《诗解统序》之类;有别本所载而据理不取者,如钱镠 等传之类,其鉴别亦最为详允。观楼钥《攻愧集》有《濮议跋》,称庐陵所刊 《文忠集》列于一百二十卷,以后首尾俱同。又第四卷《札子》注云:“是岁十 月撰,不曾进呈检勘。”所云即指此本。以钥之博洽,而必引以为据,则其编订 精密,亦概可见矣。〈欧阳衡刻本《欧阳文忠公集》〉 欧阳先生文粹提要〈《四库全书总目》卷一五三〉 宋陈亮编。亮有《三国纪年》,已著录。是编有亮乾道癸巳后叙,谓录公文 凡一百三十篇。案:修著作浩繁,亮所选不及十之一二,似不足尽其所长。然考 周必大序,谓《居士集》经公决择,篇目素定,而参校众本迥然不同,如《正统 论》、《吉州学记》、《泷冈阡表》皆是也。今以此本校之,与必大之言正合。

是书卷首有《原正统论》、《明正统论》、《正统论上》、《正统论下》四篇。

《居士集》则但存《正统论》上下二篇,其《正统论上》乃以《原正统论》“学 者疑焉”以上十余行窜入,而论内其可疑之际有四,其不同之说有三,以下半篇 多删易之。其《正统论下》复取《明正统论》“斯立正统矣”以上数行窜入,而 论内“昔周厉王之乱”以下亦大半删易之。其他字句异同,不可枚举,皆可以资 参考,固不妨与原集并存也。〈欧阳衡刻本《欧阳文忠公集》〉 欧阳文忠公集提要补正(胡玉缙) 检书中旧存编校人姓名,有题“绍熙三年十月丁朝佐编次、孙谦益校正”者, 有题“绍熙五年十月孙谦益、王伯刍校正”者,又有题“郡人罗泌校正”者,亦 无曾三异之名。惟卷末考异中多有云“公家定本作某”者,似即周纶所得之欧阳 氏本。

陆氏《仪顾堂集》有跋云:“《文忠集》一百五十三卷,明正德壬申刘乔刊 本,前列孙谦益、丁朝佐、曾三异、胡柯校正衔名,及葛澴等复校衔名,每卷 后有‘熙宁五年秋七月男发等编定’,及‘绍熙二年郡人孙谦益等校正’二行, 犹仍宋绍熙本旧式。其书以吉、建、衢、蜀各本异同,附注本文之下,复以未尽 者列于每卷之末,间附丁朝佐案语,考证字义,颇为精核。周益公序称朝佐‘博 览群书,尤长考证’,良不虚也。今祠堂刊本于卷末所列一概削去,亦是书之一 厄也。”玉缙案:张氏《藏书志》有明天顺刊本,每卷末俱有“熙宁五年男发等 编定”二行。案:丁氏《藏书志》有正德庚午刘乔本、嘉靖庚申何迁本,每卷末 各附考异,卷尾有编定、校正、复校十二人衔名,有三异名,岂《提要》本佚之 耶?三异字无疑,谦益字彦捴,朝佐字怀忠,伯刍字驹甫,罗泌字长源。陆氏 《藏书志》有明天顺刊本,每卷末俱有“熙宁五年秋七月男发等编定,绍熙二年 三月郡人孙谦益校正”两条,又有周必大后序,未知于庐陵诸本中为何本?瞿氏 《目录》有宋刊本《居士集》五十卷,云“每卷末有熙宁五年秋七月男发等编定, 绍熙二年三月郡人孙谦校正”二行,卷一后有白文二行云“李文敏公家藏公之孙 恕宣和癸卯写本,今以考证异同于后”,其各卷后或有朝佐考正语者,丁朝佐也。

据此,则一百五十三卷本,不得每卷有子发字,疑《陆志》误也。

杨氏《楹书隅录》有宋本五十卷,引邹氏《午风堂丛谈》云:“《欧阳文忠 集考异》五十卷,临江曾鲁撰。鲁字得之,至元十六年举于乡。洪武初,召修 《元史》,历官礼部侍郎。此本尚是元刻,藏书家不多见也。”“案卷末有‘时 柔兆摄提格,县人陈斐允文重校伪谬’一行。以得之之时考之,当是洪武十九年 丙寅,《丛谈》云‘元刻’,偶未审耳。”据此,则《考异》为元末明初人曾鲁 作,今《提要》卷末考异云云,为曾作抑非曾作,亦殊含混。据五十卷宋刊本, 又似已有“考异”,殆曾鲁因而广之欤? 苏籀《栾城遗言》云:“欧公碑版,今世第一,集中《怪竹辩》乃甚无谓, 非所以示后世。”案:曾三异字无疑,从朱子学,改订纂修,皆以属之。匾其读 书堂曰“仰高”,魏了翁为记。庆元五年《五代史记》刊本,即其校本。

陈澧《东塾集》跋是集云:“欧阳子掊击经传何其勇也。其于《易》,则以 为《系辞》非圣人之作,又以为‘十翼’之说不知起于何人?自秦、汉以来大儒 君子不论。其于《中庸》,则以为其说有异于圣人,怠人而中止无用之空言。其 于《春秋》三《传》,则以为妄意圣人而惑学者,三子之过。至其通论诸经,则 以为自秦之焚书,六经尽矣。至汉而出者,皆其残脱颠倒,或传之老师昏耄之说。

又以诸经所载凤凰、玄鸟、河图、洛书、龟龙、六鹢、鸲鹆、麟暨驺虞,皆为 语怪,启秦、汉以来诸儒所述之荒虚怪诞。然则如欧阳子之说,六经真可焚矣。

〈《四库总目提要补正》卷四十五〉 欧阳先生文粹提要补正(胡玉缙) 宋陈亮编。丁氏《藏书志》有明郭云鹏校刊本二十卷,云:“卷数疑云鹏分 编。”又有宋刊巾箱本五卷,云:“龙川《六一文粹》,《宋史》不著录。至明 时,始见诸家藏目,皆二十卷,似四库馆或仅据郭云鹏所梓文、遗两《粹》析而 著录欤?”玉缙案:郭编《遗粹》十卷,《四库》入存目。〈〔《四库总目提要 补正》卷四十五〉 欧阳文忠公集五十卷提要〔节录〕 王重民 宋欧阳修撰。卷内题:“临江后学曾鲁得之考异。”考《永丰县志·名宦传》 云:“蔡玘,安庆人,吴二年乙巳知永丰。”乙巳为元至正二十五年,是初刻犹 在元季。此本危〔素〕记后及他卷末题“时柔兆摄提格,县人陈斐允章校勘刊谬”。

又考《县志·选举志》,永乐间诸贡有陈斐,北坊人。则其刻书之丙寅,似为正 统十一年,非洪武十九年也。何也?《县志》列陈斐于周宁后,宁永乐二十一年 举人;设斐贡于永乐十五年,上距洪武丙寅为三十一年,下距正统丙寅为二十九 年,则洪武丙寅,斐年尚幼,或竟未降生,恐不能刻书也。《北京图书馆善本书 目》题“明洪武刻本”,当以丙寅属诸洪武矣。然则得之《考异》,撰成于元季, 刻于吴年,再刻于正统,此即正统间刻本也。〈《中国善本书提要》集部·别集 类〉 宋衢州刻本居士集跋(曾寿) 庚午冬十月十四夜,同子安适厂过藏园,主人以宋本《六一居士集》示观。

  长子 :范纯祐 ; 次子 : 范纯仁 ; 第三子 :范纯礼; 第四子 :范纯粹

  范纯祐 ,字天成,范仲淹长子,苏州吴县人。性英悟自得,尚节行。方十岁,能读诸书;为文章,籍籍有称。父仲淹守苏州,首建郡学,聘胡瑗为师。瑗立学规良密,生徒数百,多不率教,仲淹患之。纯祐尚未冠,辄白入学,齿诸生之末,尽行其规,诸生随之,遂不敢犯。自是苏学为诸郡倡。

  范纯仁 ,字尧夫,谥忠宣。 北宋大臣,人称“布衣宰相”。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人,范仲淹次子。 宋仁宗皇祐元年进士。曾从胡瑗、孙复学习。父亲殁没后才出仕知襄城县,累官侍御史、同知谏院,出知河中府,徙成都路转运使。宋哲宗立,拜官给事中,元祐元年同知枢密院事,后拜相。宋哲宗亲政,累贬永州安置。范纯仁于宋徽宗立后,官复观文殿大学士,后以目疾乞归。著有《范忠宣公集》。

  范纯礼 ,字彝叟,一作夷叟。范仲淹第三子,出生于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县)。以父荫为秘书省正字。历知遂州、京西转运副使、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哲宗元祐中,召为光禄卿,进给事中。后改天章阁待制、枢密都承旨,出知亳州。徽宗立,以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擢尚书右丞,罢知颍昌府。崇宁中,贬静江军节度副使,徐州安置,移单州。五年,提皋鸿庆宫,卒,年七十六。谥恭献。《东都事略》卷五九、《宋史》卷三一四有传。

  范纯粹 ,字德孺,北宋官员。范仲淹第四子,出生于邓州(今河南省邓州市)。以荫入仕,性沉毅,有干略。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权陕西路转运判官,进副使。八年,为京东路转运使,知庆州。哲宗元祐六年(1091),入为户部侍郎,出知延安府。绍圣初入元祐党籍。徽宗立,起知信州,旋以党禁复起,责常州别驾、鄂州安置。党禁解,复徽猷阁待制致仕。政和七年(1117)卒,年七十二。有集,已佚。事见《范忠宣集补编》范能濬《德孺公传》。

  范仲淹(989年10月1日-1052年6月19日),字希文,谥文正,亦称范履霜,北宋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军事家、教育家。祖籍邠州(今陕西省彬县),后迁居苏州吴县(今江苏省吴县)。他为政清廉,体恤民情,刚直不阿,力主改革,屡遭奸佞诬谤,数度被贬。他的文学素养很高,著名的《岳阳楼记》中“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千古名句。皇祐四年五月二十日(1052年6月19日)病逝于徐州,终年63岁。是于年十二月葬于河南洛阳东南万安山,封楚国公、魏国公,有《范文正公集》传世等。

将其他单位藏书误标为河南省图书馆藏书

(1)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子部书目中,书名编号9508的《山堂先生群书考索前集六十六卷后集六十五卷续集五十六卷别集二十五卷》(宋章如愚辑,元延祐七年圆沙书院刻明修本),其收藏单位的代号有:0101,0201,2201(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所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藏书单位检索表》,以下此类情况不再进行说明)。根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所附《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藏书单位代号表》,2201指代的是河南省图书馆(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藏书单位代号表》中“0101”原指“北京图书馆”,以下行文统称为“国家图书馆”)。经查河南省馆藏书和目录,却并无此书。查阅《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正式出版前的《征求意见稿》对藏书单位的标示,该书为代号2261的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图书馆收藏。又请河南省社科院图书馆确认,此书的确是其所藏。可以确切地说,《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将2261误为2201。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子部:

书名编号 藏书单位代号

9508 0101,0201,2261

(2)《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书目中,书名编号8868的[万历]《山西通志三十卷》(明李维桢纂修,明万历刻本),标示有四家单位收藏,其中河南省只有一家,即河南省图书馆。经过一番查找求证,确认河南省馆没有收藏此书。查《征求意见稿》,又查当年编纂《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时,河南省内各单位著录各自所藏古籍善本、而后汇总到河南省馆的善本目录卡片(注:由于时间、地点、人事变化等的缘故,笔者没能见到这部分善本目录卡片的全部。以下行文中称其为“善本目录卡片”),均显示该书为河南省南阳市图书馆收藏,又与南阳市馆核对无误。《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错将南阳市图书馆的代号2210印成了2201。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

书名编号藏书单位代号

8868 0101X,0201X,0581,2210X

(3)《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书目中,书名代号9165的[顺治]《西华县志八卷》(清左国桢、王鼎镇等纂修,清顺治刻本),标示只有河南省图书馆一家收藏,为孤本。经过对河南省馆藏书的追究,又查《征求意见稿》和善本目录卡片,该书的收藏单位实为南阳市图书馆,经过联系,南阳市馆也对此书予以了确认。《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的错误与上述[万历]《山西通志》的错误相同。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

书名编号藏书单位代号

9165 2210

(4)《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书目中,书名编号2734的《范忠宣公文集》二十卷(宋范纯仁撰,元刻明修本),标示国内有三家图书馆收藏,河南省图书馆为一家,另两家分别为国家图书馆和上海图书馆。《征求意见稿》的标示同上(注:《征求意见稿》集部宋别集类中,该书名编号为551)。但遍查河南省图书馆现有的古籍目录,却未见有对此书的著录。查善本目录卡片,关于元刻本的范纯仁文集,只有郑州大学图书馆著录的一张“二范集四十四卷”的目录卡片(归入集部宋别集类)中,显示有“范忠宣公文集二十卷”(位于其父范仲淹的“范文正公集二十卷别集四卷”之后,版本著录为“元天历至正间褒贤世家家塾岁寒堂刻本”)。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宋别集中,先后著录有范氏父子的集子。书名编号2355的为“范文正公集二十卷别集四卷政府奏议二卷尺牍三卷(宋范仲淹撰)遗文一卷(宋范纯仁、范纯粹撰)年谱一卷(宋楼钥撰)年谱补遗一卷祭文一卷诸贤赞颂论疏一卷论颂一卷诗颂一卷朝廷优崇一卷言行拾遗事录四卷鄱阳遗事录一卷遗迹一卷褒贤祠记二卷义庄规矩一卷”(元天历至正间褒贤世家家塾岁寒堂刻本)一书,在其收藏单位的代号中,可以找到郑州大学图书馆的代号2241,且标示其所藏书残缺;《征求意见稿》著录相同,只是未标示残缺且书名与《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著录略有差异(书名编号为集部宋别集192)。而在所有的元刻本(包括元刻明修本)的《范忠宣公文集二十卷》(见《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宋别集,书名编号从2732至2735)的收藏单位的代号中,却都没有郑州大学图书馆的代号2241。只有在书名编号2734《范忠宣公文集》(元刻明修本)的藏书单位代号中,有河南省图书馆的代号2201。又查《征求意见稿》(该书名编号为集部宋别集551),藏书单位的标示与《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相同。综上所述,可以推测,《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在编纂过程中,将原本是郑州大学图书馆藏书《范忠宣公文集》误标成河南省图书馆的藏书了。如果笔者的这种推论不误,《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对于郑州大学图书馆所藏范氏父子的这两种书籍的残缺情况、版本等方面的认定与著录,与郑州大学图书馆原来的判断和著录也是有所不同的。河南省图书馆现存有郑州大学图书馆著录的“二范集四十四卷”的另一张目录卡片,它与前面所提到的那张卡片著录内容基本相同,只是在卡片背面多出了对于书籍行款、版式、序文、牌记、印鉴等方面的描述文字,文字的旁边还有铅笔批字:“据纸张墨色看,系元刻明印本。”这一点似乎也能从另一方面佐证笔者的上述判断。

正补: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集部:

书名编号 藏书单位代号

2734 0101,0201,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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