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御医有哪些?
留存今世的清朝中央机构历史档案中,有一部分为皇室问疾治病的脉案和用药处方,这些医疗档案文献的最初形成者,就是当年清朝的宫廷医疗机构——太医院。
设立于顺治元年(1644年)的太医院,历经清宫十朝,一直主掌宫廷医疗之事。初设时,置院使一人,左、右院判各一人,以掌院事。
后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又特简管理院事王大臣一人领院务。院判以下属官数额,历代多经添裁,至光绪年间为:御医十三人,吏目二十六人,医士二十人,医生三十人。
职官品秩原定为:院使正五品,院判正六品,御医正七品,吏目八、九品各十三人。至宣统元年(1909年),经时任院使的张仲元疏请,晋院使以次各官品秩为:院使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御医正六品,吏目八品改为七品,九品改为八品。
职官中除管理大臣为满族官员外,其余均为汉员。为使医官素质能维持在较高水平,太医院规定,倘有员缺时,除院使由左院判升补,左院判由右院判转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外,其余御医、吏目、医士出缺,均要经考试择学业医术精良者按级递升。对初进院的医生,须是通晓医理并身无过犯者,并要自取同乡京官印结后,赴太医院具呈报明验看;再取本院医士、医官保结,由院官面试,认为确属医学可造就者,方才准其在院学习候试。待医生缺出,再经考试顶补。太医院设有教习厅,选品学兼优的御医、吏目任教习,将初进院医生和医官子弟均送入学习。
到同治六年(1867年)又设医学馆,于每年春秋二季对医士、医生、学习生进行考试,并根据成绩列出等级,准备按名升补。每隔六年,还要会同礼部举办大考。吏目以下人员均须参加。由院官考核每人的文理、医学等科目,分别去留,列出等级,并咨行吏礼二部注册备案。
若医官因重病不能效力时,经院官验实可奏准告退,病愈仍补原缺。如发现推诿托故不归而在外行医者,严加议处。
太医院内的医疗部门,最初分为大方脉、小方脉、伤寒、妇人、疮疡、针灸、眼科、口齿、咽喉、正骨、痘疹共十一科。后咽喉并入口齿,痘疹并入小方脉,成为九科。至光绪年间,伤寒、妇人并入大方脉,疮疡改为外科,针灸、正骨停办,成为大方脉、小方脉、外科、眼科、口齿五大科。院内各医官平时习业,皆须专精一科。
本文2023-08-05 14:16:29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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