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古代秦汉、唐宋、明清时期吏员如何分级?所谓吏员就是县衙、府衙、州衙等地方衙门的办事人员。
吏在不同朝代有所变化,汉代的掾属,就是后来吏员的前身,所谓掾,是主管某一事务的小头目;所谓属,是由掾驱使的办事人员。汉代的掾属,还是正式官员,只是级别低下而已(法定为百石和斗食两级) 。到了唐代,正式有了吏员之称。凡是吏员,不列入九品官职,但有编制员额。吏员干得好并达到一定期限,可以通过考核,录用为有品级的正式官员,称为“杂品入流”。到了明清,对吏员的仕途限制越来越严。明初吏员尚可入仕高升,如昆曲《十五贯》里的况钟,在历史上曾经由吏员出身,九年任期满后经考核授予礼部仪制司主事,后来一直升到苏州知府。但明成祖以后,吏员在官场上的前景黯淡,即使入仕也饱受歧视,高升无望。而这些人,操持着一方政务,影响着地面风俗,决定着吏治状况,主宰着百姓命运,甚至左右着长官决策。民谚云“任你官清似水,难逃吏滑如油”,就是说的这种现象。
吏员的称呼多种多样,唐宋的正规名称是令史,民间一般尊称他们为押司;明清的正规名称是典吏书办,民间一般尊称他们为提控。衙门里有明确编制的吏员,称为“经制吏”,明清大约每个州县定编为二三十名。但这种编制限制徒有虚名,往往在一个朝代开国之初确定后不再更改,以免落下违背祖制的声名,而在实际运作中不断增加人数,致使“超编”十几倍甚至几十倍。这些超编吏员统统被称为“非经制吏”,不占正式编制,不由财政供养,而且连名称也不叫做正式的典吏书办,称为“贴书”、“帮差”等等。据清朝初年的侯方域记载,一个普通县衙,大约有吏员上千人。看来,政府使用“雇用人员”、“协理”的传统由来已久。
各朝代的吏员,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均在本地(本省范围) 招募。以明清为例,长官易地任职,缺乏行政经验,加上人生地不熟,任期也有限,不得不依赖吏员。“强龙不压地头蛇”,吏员祖祖辈辈居于本土,熟悉当地情形,社会根基深厚,耳目灵通,关系熟络,老于世故,盘根错节,州县长官想不依靠都不行。地方官只能依赖吏员的知识和经验从事政务,同时又必须对吏员的贪污腐化警惕防范。吏员执掌政务,同古代的公文制度有关。州县与上级的往来,上级对州县的监督,主要通过公文进行。而公文拟制和收发处理都在吏员。另外,行政管理必须依赖官场惯例,尤其是明清的“则例”制度,六部不断颁发的则例连篇累牍,不厌其烦,没有一个长官能够在自己的几年任期内搞清楚,只有世代以此为业的吏员才能明瞭其中的窍道关节。加上执行这些则例中成文不成文的章法惯例、取舍标准、火候尺度、注意事项,使政府运行极为复杂,离开吏员就寸步难行。晚清的冯桂芬认为, “吏”正是靠“例”来操持政务的。还有,行政不可须臾离开的档案资料,也为吏员把持。例如,清代的官方钱粮册仅仅登记户名,根本不能作为征收钱粮的依据。而实际征收赋税所必需的户主真实情况,则记录在吏员的秘册中,这种秘册不属于公文,连州县长官都不能看。
明清的吏员数量惊人,一个重要原因是公文处理的需要。以清代为例,除了正规公文“秉”和“项”以外,非正规的各种“册”和“结”往往每年达上百种,而每份公文不论正规非正规,都需要抄录六七个副本。清代州县行文有“六路通达”之称,即文件要分送府、道、布、按、督、抚各处。吏员的基本任务,就是抄录大量公文。明清的吏员被安排在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和承发房(收发) 、柬房(通信) 、库房、仓房等处。其职责是草拟公文、填制例行报表、拟制案卷备忘录、填发捕票传票、填制赋税册籍等。
从唐代起,官场就对吏员多有批评。刘晏称:“士陷赃贿,则沦弃于时,名重于利,故士多清修;吏虽廉洁,终无显荣,利重于名,故吏多贪污。”明代张居正曾经指出,不是吏怕官,而是官怕吏。这些人不能成事,却能败事。所以,官员往往贿赂吏员。例如,兵部按军功任命官职,如果不给经办的吏员一些好处,就会遇到刁难。顾炎武针对吏员造成的政治弊端说:“今天下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州县之弊,吏胥窟穴其中,父以是传子,兄以是传弟,而其尤桀黠者,则进而为院司之书吏,以掣州县之权。上之人明知其为天下之大害而不能去也。”清代阮葵生指出:在科举制下,官员只看文采,不习民事,所以政务必须依赖于吏。而吏员升官无望,借机贪赃受贿,勒索百姓。“朝廷兴一利,吏即随所兴者滋百弊。欲革一弊,吏即随所革者滋他弊。”但官府离开吏员寸步难行,官有任期,而吏则父子相承;官要回避本籍,而吏则土著世守。“以他州外郡之人,为来往无常之官。官一而吏百,又皆文采声华不习民事之官,以之驾驭百十为群、熟悉风土、谙练事故、作奸犯科无赖之吏,于此能奏循绩焉”对这种弊端,连皇帝也心知肚明,如清代雍正就曾指出:“各部之弊,多由于书吏之作奸。外省有事到部,必遣人与书吏讲求。能饱其欲,则援例准行;不遂其欲,则借端驳诘。司官庸懦者,往往为其所愚;而不肖者,则不免从中染指。至于堂官,事务繁多,一时难以觉察。且既见驳稿,亦遂不复生疑。以致事之成否,悉操书吏之手,而若辈肆无忌惮矣。”
1、远古尧时期
司空掌管水利、建筑的官员
后稷掌管农业的官员
工师掌管制做器物的官员
虞掌管山泽的官员
典乐掌管教育、音乐的官员
2、秦
郎中令掌管宫殿门户(秦)
督道仓吏管理官仓内粮食的官员(秦)
御史大夫制定保管法律、政令的司法官员(秦)
3、汉、三国时期
太史令职掌文史、星历的官员
大农丞管领盐铁事务的官员
中郎将统领皇帝侍从的官员
典属国掌管少数民族各部的事务的官员
大长秋皇后的近侍,用来宣达皇后的旨意以及管理宫中事务的官员
武骑常侍皇帝的侍从
都尉即郡尉,武官名,掌握一郡的军事,官阶略低于太守,秩比二千石
骑郎将统帅骑兵的将官,秩比千石
骁骑都尉禁卫军将官
未央卫尉未央宫禁卫军长官
长乐卫尉长乐宫禁卫军长官
前、后、左、右将军职位仅次于上卿
轻车将军汉时杂号将军之一
骠骑将军官位仅低于大将军
长史大将军的秘书
建章监监督建章宫羽林军的长官
骑都尉羽林军长官,秩比二千石
待中郎在皇帝左右侍奉的官员,汉制,侍中是在原官职上特加的荣衔
国相相当于太守
常侍皇帝的侍从近臣,东汉光武帝后都用宦官充任
典军校尉武官,统领皇帝宿卫兵的长官,汉灵帝中平五年,即公元188年,设置了西园八校尉,。典军校尉是其中之一
御使中丞汉代掌管宫廷藏书之处的官员
兰台令史在藏书之处典校图籍,管理劾奏等文书档案
太守专门治理一个郡,掌握生杀大权
4、宋
通直郎随奉太子的侍从官
承信郎武职官最后一阶,宋武职共有52阶。
成忠郎武职官第48阶,充左班殿前侍卫官。
秉义郎武职官第45阶
武翼郎武职官第41阶
宣抚使负责督察军事的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
节级弓手班头,统制弓手,听命于县尉。
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通判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权和知州(知府)共同处理事务,并监督行动。
士曹参军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殴等诉讼案。
司录参军书写六曹公文的专职官员。
局务官掌监造盐、铁等业的官员。
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籍等事的县级官员,官阶次于县丞。
县尉掌管训练兵盯防奸禁暴、查缉走私等治安事务的县级官员。
兵曹六曹之一,置参军一人掌兵事、缉捕等事。
兵马都监马步军统制官。
都监有两种,一种是路分都监,掌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另一种是州府都监,掌本城军队的屯戍、训练、器甲、差使等事。
监当官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官员。
典级掌礼仪制度的官员。
胥吏办理文书的小吏。
都统制属于御营使,为监护诸军将领协同作战的军事长官。
同都统制官职相当于副都统制。
御营使统管全国军事。
保义郎右班殿前侍卫官。
团练使州府一级的常设武官,从五品。
钤辖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统制官。有路分钤辖、州钤辖。
武经郎又称西京左藏库副使,即西京(洛阳)供备库副职武官
朝奉郎又称左、右司谏,即谏议官,位次于谏议大夫下。
宣谕使、抚谕使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处理冤狱,措置营田的监时性官员,即所谓“钦差大臣”。
忠训郎又叫“左侍禁”即内宫侍卫官。
镇抚使由中央委派负责一个地区或几个州府军事防务的临时设官。负责辖区军事防务兼理民政、财政等事务。
宜文字简称“机宜”如同秘书或机要秘书。
龙图阁学士皇帝侍从的荣衔,掌管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属籍、世谱等事。
提举原意管理,主管专门事务,提举宫观,为安置罢退的大臣而设,光领俸禄不管事。
枢密使掌全国军机、边备、征战等事的最高军事长官。
大理评事签书判官掌管刑狱的京官。
参政知事宰相的辅助,通称“使相”。
起居舍人又称右使,皇帝的近臣,负责记载皇帝的言行。
中书舍人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诏书。
翰林学士皇帝最亲近的顾门兼秘书,权力极大,有“内相”之称,往往是“将相之储”。
5、唐
观察使管理一道或几个州的地方行政、监察长官
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中央禁卫军之神策军的最高将领
礼部侍郎掌贡举、礼仪的行政长官
京兆尹长安地区最高行政长官
防御使负责一州或数州军事的地方长官
招讨草贼使专为镇压农民起义或讨伐逆叛而设置的军事长官
监军判官监军使下的副职
行营都统为镇压和讨伐而设置的出征兵统帅
侍御史负责纠察的官员
右卫将军中央禁卫军军事长官之一
左神武大将军中央禁卫军之军事长官
校书郎太子东宫所属学馆中校勘典籍的官员
尚书右仆射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尚书省的长官
率府率太子东宫侍卫长官
金吾大将军中央禁卫军军事长官之一
尚书左右仆射全面负责行政事务的长官
刺史州的最高行政长官
折冲都尉一府之军事长官。统兵两千、一千、八百不等
校尉一团之军事长官。有兵三百
队正一队之军事长官。有兵五十
车驾检校官负责皇帝车驾并开路后保驾安全的安员
转运租庸盐铁使设置造船厂,保证漕运水上工具(唐,下同)
光禄卿主管膳食事务的长官
将作大匠负责营造建筑事务的长官
兵部尚书主管全国军事政务长官
司农卿主管农业事务的最高长官
鸿胪卿负责接待来宾事务的长官
虞部郎中负责山林绿化的官员
民部尚书主管财政的最高政务长官
吏部尚书主管人事的最高政务长官
尚辇奉御专管御用车辆的长官
中郎将正四品
郎将从五品,地方府兵将领
子将从五品下
中书令即内史,最高辅政官
右拾遗咨询建议官员
宗正卿主管皇族事务的官员
右补阙咨询建议官员
前锋游弈使前哨巡逻官
左散骑常侍议政官之一
6、宋
通直郎随奉太子的侍从官
承信郎武职官最后一阶,宋武职共有52阶。
成忠郎武职官第48阶,充左班殿前侍卫官。
秉义郎武职官第45阶
武翼郎武职官第41阶
宣抚使负责督察军事的重任,职位高于安抚使。
节级弓手班头,统制弓手,听命于县尉。
巡检掌训治甲兵巡逻州邑、擒捕盗贼事务,属于较高一级官职。
通判由朝廷中央直接派遣,有权和知州(知府)共同处理事务,并监督行动。
士曹参军州府六曹之一,掌婚姻、田土、斗殴等诉讼案。
司录参军书写六曹公文的专职官员。
局务官掌监造盐、铁等业的官员。
主簿掌出纳官物、销注簿籍等事的县级官员,官阶次于县丞。
县尉掌管训练兵盯防奸禁暴、查缉走私等治安事务的县级官员。
兵曹六曹之一,置参军一人掌兵事、缉捕等事。
兵马都监马步军统制官。
都监有两种,一种是路分都监,掌本路禁军的屯戍、训练和边防事。另一种是州府都监,掌本城军队的屯戍、训练、器甲、差使等事。
监当官州府所设掌管征收茶、盐、酒税事务的官员。
典级掌礼仪制度的官员。
胥吏办理文书的小吏。
都统制属于御营使,为监护诸军将领协同作战的军事长官。
同都统制官职相当于副都统制。
御营使统管全国军事。
保义郎右班殿前侍卫官。
团练使州府一级的常设武官,从五品。
钤辖重要州、郡或路屯禁兵统制官。有路分钤辖、州钤辖。
武经郎又称西京左藏库副使,即西京(洛阳)供备库副职武官
朝奉郎又称左、右司谏,即谏议官,位次于谏议大夫下。
宣谕使、抚谕使中央派往各地巡察民情,处理冤狱,措置营田的监时性官员,即所谓“钦差大臣”。
忠训郎又叫“左侍禁”即内宫侍卫官。
镇抚使由中央委派负责一个地区或几个州府军事防务的临时设官。负责辖区军事防务兼理民政、财政等事务。
宜文字简称“机宜”如同秘书或机要秘书。
龙图阁学士皇帝侍从的荣衔,掌管御书、御制文集、典籍、属籍、世谱等事。
提举原意管理,主管专门事务,提举宫观,为安置罢退的大臣而设,光领俸禄不管事。
枢密使掌全国军机、边备、征战等事的最高军事长官。
大理评事签书判官掌管刑狱的京官。
参政知事宰相的辅助,通称“使相”。
起居舍人又称右使,皇帝的近臣,负责记载皇帝的言行。
中书舍人地位比起居舍人高,掌管起草诏书。
翰林学士皇帝最亲近的顾门兼秘书,权力极大,有“内相”之称,往往是“将相之储”。
7、明
尚书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中各部正官。
侍郎六部中各部的副官。
布政使一省之民事财务总管。
按察使一省之司法掌握者。
都指挥使一省之兵权掌握者。
殿阁大学士皇帝的顾问人员。以后逐渐权重,成为实际的宰相。
总督始于明代,凡用兵时派部院大臣总督军务,无定员,也无一定辖区,视军情所至,随时设置。
8、清
正一品:正国级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物局、安全局长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正国级减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副职、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各部院尚书副总理兼部长、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监察长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八旗军大军区司令、都统八旗军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提督绿营军区司令
正二品:副国级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荣誉称号,相当于总工会主席、各部院左右侍郎国务委员兼副部长、内务府总管中央办公厅主任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大区书记,如以前的东北局、华北局等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中央警备团司令、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中央仪仗队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绿营集团军司令
从二品:部级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国务委员、翰林院掌院学士社科院院长
文职外官:巡抚省委书记、布政使司布政使省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副部级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副书记、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访办主任、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北京市长、奉天府府尹直辖市长、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纪委书记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军级军队领导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副部级减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厅级加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中央信访办副主任、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外交部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北京市副市长、奉天府丞直辖市副市长、各省守巡道员地委专区书记、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厅级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中央党校校长
文职外官:知府市委书记、土知府自治市市委书记、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厅级减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各部司长、太医院院使首长医院院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副厅级加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直辖县书记、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正六品:副厅级减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县处级加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县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首都县副县长、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县委书记、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副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科级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副科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股级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副股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普通科员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
在我国漫长的两千多年的封建史上,每个朝代的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制度一直处在不断地变化之中。我国最早实行的是“九州”制和“十二州”制。《汉书·地理志》说,在原始社会的黄帝时代已经开始“画野分州”,每一万平方里为一州;尧时分天下为十二州,大禹治水后又分天下为九州。在《尚书·禹贡》中详细记载着九州的名称,它们是冀、衮、青、徐、扬、荆、豫、梁、雍。其他古籍所记载的九州名称与《禹贡》稍有出入。十二州的说法,最早见于《尚书·尧典》,有列出州名。因此,“九州”一说要比“十二州”的影响大,后来九州也就成了中国的别称。
和九州、十二州同时并行的还有“畿服”之制。这是以一个国家的都城为中心,每向外方圆五百里逐次划分成甸、侯、绥、要、荒五服,也有划分成九服的。但以上只是后代学者在追忆历史时表达的一种理想主义的说法,并非是真正实行了的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制度。
战国晚期,邹衍提出“大九洲”地理学说,认为中国境内的九州合起来只能算一州,叫“赤县神州”。因此,后来泛指中国境内时,又有神州大地的说法。像这样的九个小州合起来成为一个大洲,共有九个大洲,洲与洲之间都有海水环绕,再往外是大地的边际,中国不过居天下八十一分之一。这同样只是一种大胆的想像而已。
秦始皇统一天下,我国开始有了较为正规的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秦代普遍推行郡县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下设若干县,由中央政府委派官吏管理地方各项事务。
汉代实行郡、国并行制,郡由朝廷直接管辖,国分封给有功劳的大臣,每国各领数郡土地,郡、国数目比秦代有很大的增加。到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郡国已达103个,郡和王国之下有县、邑、道、侯国。县、邑有1314个,道32个,侯国2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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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在实行郡国并行制的同时还采用了州制。封国势力过于强大,往往会形成割据的局面。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经过一系列对内削藩,对外开拓疆土的基础上,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将全国分成十三州刺史部,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各置刺史代表中央管理地方事务。从东汉至南北朝,不断沿用州制。虽然各个时期都有改动,州的划分、数目与名称不尽相同,但基本格局未变,均以州为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构机,下辖郡、县等。到隋炀帝时,废除州制,恢复推行郡、县二级地方行政制度。至此,中国历史在八百多年后又回到秦初的统治方式。
唐、宋、辽、金几代朝廷改用道、府、路的地方行政区域的划分制度。唐太宗分全国为十道,每道各辖几十个州。中唐又析置十五道,井与节度使制度逐渐融合。在道制之外,又有府制。分别设在国内要地和边境地区。北宋开始,改用路为最高地方行政机构,分全国为二十三路,下辖府与州。两宋和辽、金时期,路的设置、分合及所辖的府、州常有变动。
至元代,我国行省制度确立起来。元代疆域辽阔,战争频繁,为了便于管理,把胜利成果巩固下来,除设置中央一级的中书省外,又将全国划分成十个大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们是岭北行省、辽阳行省、陕西行省、甘肃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湖广行省、四川行省和云南行省。每个行省下辖路、府、州、县四级地方行政机构。
元朝创设的行省制度,是秦朝以来郡县制度的发展,也是我国历史上政治制度和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行省制度的建立,不仅加强了元朝的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而且对明、清以及后来的政治制度和地方行政区域划分制度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元代后,“行省”这个名称一直沿用下来。明代虽然改行省为布政司,但在口语中仍如此称呼。元代的行省划分,也初步奠定了今天中国的行省规模和政区划分。
另外可参考: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1990年版,
在师爷之外可以有文职人员。
古代县衙有品级的只有县令、县丞、县尉、主簿,其他都是县令请得私人幕僚,师爷也是私人助理,县令要有钱可以请无数文职人员,只要付的起钱。
扩展资料
旧时称官署为衙门,即政权机构的办事场所。其实衙门是由“牙门”转化而来的。衙门的别称是六扇门。猛兽的利牙,古时常用来象征武力。“牙门”系古代军事用语,是军旅营门的别称。当时战事频繁,王者打天下,守江山,完全凭借武力,因此特别器重军事将领。
军事长官们以此为荣,往往将猛兽的爪、牙置于办公处。后来嫌麻烦,就在军营门外以木头刻画成大型兽牙作饰,营中还出现了旗杆端饰有兽牙、边缘剪裁成齿形的牙旗。于是,营门也被形象地称作“牙门”。
县令尊称县尊、百里侯。是中国古代县级行政区划的最高官员名称,掌握所管辖区域的行政、司法、审判、税务、兵役等大权。县令下设县丞、主簿、县尉、典史等。
本文2023-08-05 14:25:04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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