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州古籍出版社的书怎么样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中州古籍出版社的书怎么样,第1张

作为一个以出版古籍类专业书籍为主的出版社,中州古籍出版社还不错,多出书籍专业性比较强,例如古籍整理、地方史志、文史工具书及文史知识性读物等,业界评价还不错,国家图书奖、五个一工程奖等图书出版领域的专业奖项都曾荣获。

《宋会要辑稿》是清嘉庆年间由徐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宋代官修《会要》之文。徐松(1781-1848),字星伯,清代著名地理学家。著有《西域水道记》12卷,《〈汉书·地理志〉集释》《〈汉书·西域传〉补注》《新疆赋》等。清嘉庆中上编《全唐文》,徐松入馆任“提调兼总纂官”,借《全唐文》之名,从《大典》中辑出《宋会要》500卷,为保存宋代原始文献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宋会要辑稿》全书366卷,分为帝系、后妃、乐、礼、舆服、仪制、瑞异、运历、崇儒、职官、选举、食货、刑法、兵、方域、蕃夷、道释等17门。内容丰富、卷帙浩大,堪称宋代史料之渊薮。但是,由于辑录稿文字错误繁多,向来难读。

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副所长刘琳表示,这部书也是中国最难整理的古籍之一。其抄稿之断裂、散乱、重复、错简比比而然,其文字之讹、脱、衍、倒满篇皆是。现在,经过四川大学古籍研究所的专家历经数十年点校整理,可供学界予以研究利用。

20世纪90年代,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与美国哈佛大学、台湾地区的“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合作,由川大古籍所负责校点,出了一部电子版的《宋会要辑稿》点校本。2009年,川大古籍所与上海古籍出版社达成合作协定,由川大古籍所以上述电子版为基础,进行增订改造,精校、精点、精加工,以期成为一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古籍整理著作。电子版《宋会要辑稿》约有校记近15万条,而校点本《宋会要辑稿》则达到33万余条,对原来的校记也作了很多增删改写。

基本介绍 书名 :宋会要辑稿(全16册) ISBN :9787532573011 定价 :3200 出版社 :上海古籍出版社 开本 :16开 点校本简介,原本,辑出整理,历史过程,区别,徐松,影印本, 点校本简介 《宋会要辑稿》由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学人校点,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专家审稿,历时8年编纂、16册的校点本《宋会要辑稿》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宋会要辑稿》是宋代三大资料宝库之一 校点本《宋会要辑稿》,是《巴蜀全书》现有成果中规模最大、质量最高的之一。它是宋代各类史料分类纂集,由清代学人徐松从《永乐大典》中收录的宋代官修“会要”中辑录而成,内容包括政治、军事、经济、制度、礼乐、教育、选举、科技以及其他历史文化信息。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舒大刚说,《宋会要辑稿》与《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构成三大宋代资料宝库。《宋会要辑稿》内容丰富、卷帙浩大,但因错误繁多,使得宋史研究者对它又爱又恨。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王云海先生为首,国内主要宋史研究者就曾酝酿重新整理《宋会要辑稿》,甚至都印出了整理方案和样稿,但未能展开。 本世纪初,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与美国哈佛大学、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合作,对《宋会要辑稿》进行初步校点,形成了电子版的《宋会要辑稿》。后来在《巴蜀全书》工程推动下,形成了现在的1400余万字的校点本《宋会要辑稿》。 校点本树立了三大标杆 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刘琳介绍,本次校点特别注重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纠正年月日错误。《宋会要辑稿》在辑录、转抄的过程中,年月日的错乱极其严重,专家们将纠正年月日的错误作为校勘的重点之一,全书共改正年月日的错误2800余条(处)。第二,鉴别非“会要”之文。专家们通过纪日表述方式、记事的体裁与风格、所记的时代与地域,以及其他抄录他书的痕迹进行辨别。第三,移正错简之处。专家们发现并移正的错简的地方有59处,少的地方有10余字,多的有3000余字,总字数达3万余字。第四,勘正错误的行款。《宋会要辑稿》中的行款错误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条不当,正文、注文互混,标题混乱。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原所长陈祖武认为,校点本《宋会要辑稿》的整理与出版树立了三个标杆。第一,参与校点本《宋会要辑稿》编纂的专家们,严格校勘,一丝不苟,为古籍整理与出版工作树立了标杆。第二,参与的专家们不仅从事文本校对,而且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梳理,为宋史研究,尤其是宋代典章制度史研究树立了标杆。第三,校点本《宋会要辑稿》的完成,为如何开展国家资助的重大项目、如何打造精品,树立了标杆。 原本 宋代官修本朝《会要》,后人称之为《宋会要》。“会要”属政书类的断代典志体史书,是专门记载一代典章制度的史学著作。唐代苏冕所撰《会要》与崔铉、杨绍复等所撰《续会要》草创了这一史书体裁,但它们皆非严格意义上的一代会要。直到五代、宋初的王溥在苏、崔两家会要的基础上,续修唐宣宗以后至唐末部分,撰成《新编唐会要》,于北宋建隆二年(961)进奏朝廷,自此,方确立完整一代的“会要体”。 宋代特设会要所,人员、印记、提举宰臣等方面与国史日历所大体相当。先后修纂有10余部会要,总计3000余卷,包括《庆历国朝会要》(宋绶、王洙等修纂)150卷、《元丰增修五朝会要》(王珪、李德刍等修纂)300卷、《政和重修会要》(王觌、曾肇、蔡攸等修纂)111卷、《乾道续四朝会要》(汪大猷等修纂)300卷、《乾道中兴会要》(陈骙等编类)200卷、《淳熙会要》(施师点、赵雄等分三次编修奏进)368卷、《嘉泰孝宗会要》(杨济、钟必万总修)200卷、《庆元光宗会要》(京镗等奏进)100卷、《今上皇帝(宁宗)会要》(陈自强、史弥远分三次奏进)325卷、《淳祐宁宗会要》(史嵩之等奏地是50卷、《嘉定国朝会要》(张从祖类辑)588卷。后李心传奉诏依历朝会要编成《国朝会要总类》(即《十三朝会要》)588卷。《宋史·度宗纪》载,曾奉安有《理宗会要》,今《宋会要辑稿》中未见。上述这些会要,除《国朝会要总类》曾刊行于蜀中外,其余均无刊本,仅有少量抄本流传于世。 德祐二年(1276)二月,宋恭帝奉表出降,元军入临安,董文炳受命收图书典籍,“乃得宋史及诸注记五千余册,归之国史院”(《元史·董文炳传》),后经海道运往元大都。明洪武初年,“太祖定元都,大将军收图籍,致之南京”(《明史·艺文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平,又将“文渊阁所贮书籍,自一部以至百部之多者,各取其一,置于燕都”(《明史·艺文一》)。由于宋代会要大都没有刻本,岁月浸久,时势动荡,史籍散佚,势所难免。明初修《永乐大典》时,《宋会要》已十失其一。宣德年间,文渊阁大火,藏书大半被焚,《宋会要》亦不曾幸免。杨士奇于正统六年(1441)所编的《文渊阁书目》中着录“《宋会要》一部,二百三册,阙”。可见,此时的《宋会要》已是一残本。弘治以后,《宋会要》的散佚情况益发严重。万历年间,张萱等编定《新定内阁藏书目录》,其中已经不见《宋会要》的踪迹,可知此书于万历之前已彻底散失。另外,在明代的其他书目中,如叶盛所编私家《菉竹堂书目》,又或焦觉《国史经籍志》,虽皆有著录《宋会要》之文,却不过是据目抄入而已,并非实有其书。 辑出整理 明初编修的《永乐大典》将《宋会要》采入,使得后人还能一睹散入有关字韵事目中的《宋会要》。时至清嘉庆十五年(1810),徐松以翰林院编修出任全唐文馆提调兼总纂官。他利用职务之便,在签注《永乐大典》中的唐文的同时,将包括《宋会要》在内的一批资料一一标出,亦签作“全唐文”,命书吏录出。所以,在影印的徐氏原稿中,卷首第一行顶格及各页版心鱼尾之上,多有“全唐文”的字样。徐松日积月累,抄得有五六百卷之多。从现存的《永乐大典》及《宋会要辑稿》(二百册)的各方面情况来看,当时《宋会要》是分门辑入的,或选一门,或摘数句,随韵列目,摘取编入,并附入二十多种南宋晚期至明初的书籍。加之《宋会要》辑稿本身的篇幅庞大,因此辑稿的整理,是一项相当复杂的工作。徐松在此后的余生里,一直为《宋会要》辑稿的整理不断努力,甚至一度期望得到当时著名学者严可均、李兆洛的协助,然而最终未能如愿。徐松虽未能完成整理工作,但他对稿本的分类及所批按语,对于后人的整理,提供了帮助。 徐松于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去世,“同治初年,其书散出”(缪荃孙《艺风堂文续集》卷六《宋太宗实录跋》),所辑《宋会要》稿本辗转流茖到北京琉璃厂书肆,为缪荃孙购得。缪氏与两广总督张之洞交好,遂将稿本交予由张氏在广州创设的广雅书局。广雅书局对《宋会要》辑稿的整理工作,由缪荃孙、屠寄负责,但具体工作则以屠寄为主。屠寄在徐松整理的基础上,从稿本编排,到文字校订、年月调整,甚至誊录清稿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虽然他只整理出一部分,但却为后来嘉业堂的整理创出先例。在屠氏已成的清稿中,职官一类,直接为嘉业堂采用,成为清本《宋会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1911年,辛亥革命广州起义之前,张之洞、屠寄已先后离开广雅书局,《宋会要》辑稿的整理工作未能完成。不久,书局提调王秉恩将藏匿下来的《宋会要》稿本分两次卖与吴兴刘承干。于是,徐辑原稿及广雅书局清稿转归刘乐嘉业堂所有。刘我先后聘请刘富曾、费有容等进行整理。刘、费二人在徐松原稿的基础上,大体遵循广雅书局的整理体例,成初编291卷,续编75卷。刘富曾又参考各书,移改旧史实,增入新史料,录成清本,共得460卷。 1931年,北平图书馆从嘉业堂买去经剪裁的徐氏原稿,并将广雅书局所修清本借来,由该馆编纂,叶渭清对照研究。叶氏认为,徐氏原稿已被痛加删并,不复原来面目;但仍有不少篇幅是出于《永乐大典》而不见于徐氏抄本者,故而清本仍有可参证之处。 根据叶氏的研究,以陈垣为首的编印委员会认为,清本与原稿实有合印并行之必要,然因经费所限,遂于1935年委托上海大东书局印刷年,将原稿先行影印,名之曰《宋会要稿》,以线装200册行世。1957年中华书局以四合一版再度影印,名之曰《宋会要辑稿》,以精装8大册发行。1964年,台湾世界书局以《宋会要辑本》之名,以《中国学术名著》第六辑,影印装成16册发行。1976年,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又以四合一版影印装成8册本发行。 历史过程 《宋会要辑稿》(以下简称《辑稿》)分帝系、后妃、乐、礼、舆服、仪制、瑞异、运历、崇儒、职官、选举、食货、刑法、兵、方域、蕃夷、道释等17类。其中礼、职官、选举、食货等类篇幅尤大。类下分门。各门篇首有简短的序言加以概括,然后按年、月、日顺序,摘取有关诏令、奏章等等。如此,不仅遐眉目清晰,而且处置政务的事例,以及典章制度的得失兴废,均分类归纳,使得事件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及不同意见,都得以较为完整地反映出来。《辑稿》较之原书,虽已大有残阙,但它保存了大量的元修《宋史》诸志及其他有关史籍所不载的宋代史料,如食货类“限田杂录”,“造水硙”,“修理堰、闸、渠、斗门、堤岩”,“各路产物买银价”,“量衡”,“诸郡进贡”,“船战船附”,“民产杂录”,“置市”诸门,皆为《辑稿》之独有。以《宋史》诸志与《辑稿》的卷数相比,前者合计不过162卷,而后者则为376卷。《宋史·职官志》仅12卷,《辑稿》职官粝为83卷;《宋史·食货志》仅14卷,《辑稿》食货类则有70卷。可见,《辑稿》所保存的宋代史料,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宋史》诸志。《辑稿》所载史事,一般均详于《宋志》,其记述具有较为原始而详细的特点,且往往能够校订《宋史》各志的纰谬与疏略,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由于《辑稿》卷帙浩大、残缺零乱、问题繁多,因此,各种带有研究成果性质的检索工具书应势而出。1932年,汤中出版了《宋会要研究》一书。1939年,日本学者江田忠在汤中《宋会要研究》的基础上,编撰了《徐辑〈宋会要〉稿本目录》。1937年,小沼正则编制了《宋会要食货目录》。1958年,法国学者Etienne与Balazs将《辑稿》的食货、职官、刑法、方域四类,编成《宋会要目次》出版。1970年日本东洋文库宋代史研究会在前人的基础上编制了《宋会要研究备要》。1980年,台湾大学王德毅《宋会要辑稿人名索引》出版。1982年,日本东洋文为宋代史研究会再度出版了《宋会要辑稿·食货索引》。1984年和1986年,王云海先后出版了《宋会要辑稿研究》和《宋会要辑稿考校》。1995年,陈智超《解开〈宋会要〉之谜》出版。这些著作和工具书的出版,对《宋会要辑稿》的使用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但是,由于《辑稿》本身的缺憾,使得使用及检索时,产生诸多障碍。首先,《辑稿》的残阙问题相当突出。《辑稿》中大致完整的篇幅,一般皆起自太祖迄于宁宗,计十三朝。但就是在这其中,很多篇幅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残缺。有些篇幅甚至是整门缺失,例如职官类无枢密院门,兵类无禁军门。其次,《辑稿》中存在大量重出篇幅。《永乐大典》以字韵次第编排事目,所以会将《宋会要》同一篇文字编入不同的字韵事目中,故而形成重出复见的情况。第三,由于《辑稿》在整理过程中的编排失当,使得重出多门、前后倒置、时序相错等情况不时而见。第四,《辑稿》本身乃一尚待整理的未完成稿,故而并无目录,这一点也给检阅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不便。第五,《辑稿》自清代中期从《永乐大典》中辑录出来后,长期处于草稿状态,虽有影印本行世,但因未作彻底整理,从中找寻相关史料较为繁难。 区别 通行的《宋会要辑稿》与宋会要原本已有很大不同。 第一 ,从内容上看,《辑稿》己较原本为少。一、自宋末至明初,历经变乱,原本恐已不全。前面说过,宋修会要,共有十次,应有十部,但现在《辑稿》中注明者只有七部。二、修《永乐大典》时,将整部会要分入各韵,难保没有遗漏。三、徐松自《永乐大典》中辑《宋会要》时,《大典》已经散失一千余册,并非全帙。四、书手从《大典》中抄录时,又有遗漏。有人用残存的《大典》与《辑稿》对照,已发现若干条佚文。五、在刘富曾整理徐松辑本过程中,辑本又有遗落。当时有人将刘富曾清本与徐松辑本对比,即发现少数条文清本有而辑本无。 第二 ,从形式上看,辑本己非原本的本来面目。原本《宋会要》,各本分类稍有不同,分门更有差异。辑本合为一本,门类全部打通。 第三 ,经过多次转抄,脱、衍、误、倒之处,触目皆是。 尽管《宋会要辑稿》有上述种种问题,但它仍然是现存宋代史料中最原始、最丰富、最集中的一部,因而也是史料价值最高的一部。 徐松 徐松(1781年-1848年),字星伯,原籍浙江上虞人。清代著名地理学家。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生于浙江绍兴,随父移居顺天大兴(今北京大兴县)。少年得志,自举人而进士,曾入直南书房,派入全唐文馆,又充文颖馆总纂,但嘉庆十五年(1805年),二甲第一名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于嘉庆十七年(1812年)受人劾奏,戍守伊犁,为期六年。徐松谪戍伊犁,可以说因祸得福,受到伊犁将军孙筠的重任,继续清初著名的西北史地学人祁韵士编写《伊犁总统事略》的工作,并且能够实地调查,“先生于南北两路,壮游殆遍。每所之适,携开方小册,置指南针,记其山川曲折,下马录之。至邮舍,则进仆夫、驿卒、台、通事,一一与之讲求。积之既久,绘为全图。乃偏稽旧史方略及案牍之关地理者,笔之为记。……孜孜不倦,十年成书”。调查最终成就了他的《西域水道记》等边疆之书,以西域五大水系(流域)为纲,综合记载了沿途山脉、城堡、史迹、民族语言及风俗等等,详实可信,而成为他的代表之作。新疆归来,徐松除短暂的离京出外做官外,便几乎居京治学,在这群学者当中,他可以说在京时间最长,而且因亲历边疆实地考察,成就边疆著述,又积极召集志同道合者探讨边疆问题,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研治边疆学问的氛围,聚集同好,而奠定了他的“核心”地位。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赦还。官至礼部郎中。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卒。 嘉庆十四年(1809年)入全唐文馆,主编《全唐文》;又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宋会要辑稿》500卷,《河南志》,《中兴礼书》,又撰写《唐两京城坊考》,《登科记考》,后由翰林督学湖南。 影印本 中华书局1957年影印本。 影印宋会要辑稿缘起 一 宋时会要,除李心传所编国朝会要总要(当即十三朝会要之节本)曾刊版于蜀中。至官修原本,宋时从未刊行,惟 许可臣民自由传抄;故南渡后国史散佚,程俱申请就知桂州许中家抄政和会要。而陈振孙书录解题中亦得著录会要有五种之多也。(李心传国朝会要总要即其中一种。)宋时秘阁所藏北宋纂修之传抄本,及南渡后纂修之正本,德祐之变。当尽为元兵劫入燕京。元修宋史时,即据为修史原料之一。吾人今日所见宋史之志,实脱胎于宋会要。虽两相比较,详略之殊,有如霄壤,然宋会要之轮廓,宋志固全得之矣。明修永乐大典时,文渊阁所藏之宋会要残本二百零三册。当即元人所见之本。文渊阁藏书,明宣德间毁于火者大半。故万历间张萱孙能传重编阁目时,已无其书。赵宋一代故实,至此遂扫地以尽。明以后人欲求宋会要之踪迹,不得不诉诸宋明人所著之类书,职此故耳。 二 明初纂永乐大典,将宋会要史事分隶于各韵,计有国朝会要,续会要,政和会要,乾道会要,中兴会要,光宗会要,宁宗会要等七种。亦有泛称宋会要而不冠以乾道中兴等字样者。知当时已十亡其三。故杨士奇所编文渊阁书目,仅载二百零三册,下注阙字。焦竑国史经籍志,虽列宋会要之名,然有目无书,不足深究。至箓竹堂书目所收,实即文渊阁书目之化身。叶水东时,决无得见是书之理,此可断言者也。 清嘉庆十四年,大兴徐星伯(松)入全唐文馆,任提调兼总纂官。时永乐大典已佚去一千余册,然所存尚得十之八九。徐氏签注大典时,遇有宋会要,即另纸标以全唐文三字。盖徐氏力不能置写官,不得不借公济私,假托宋会要为纂修全唐文之资料,以授写官为之录副也。如是日积月累,据俞正燮宋会要辑本跋引徐氏之言,所得无虑五六百卷。卷帙之巨大,可以想见。徐氏未及排比整理而卒。卒后其稿流落北平琉璃厂书肆,为江阴缪荃孙所得。旋归广雅书局,时张之洞督两广,聘缪氏及武进屠寄任校勘,拟付剞劂,仅成职官一门而止。所有原稿,为书局提调华阳王秉恩所藏匿。民国四年,王氏藏书散出,吴兴刘翰怡先生以重金购归,以原稿部类不明,先后杂厕,乃延仪征刘富曾吴兴费有容重加厘订,而纠纷亦自此起矣。 刘富曾氏首将全部徐氏原稿痛加删并,成初编二百九十一卷,续编七十五卷。 帝系八卷 后妃四卷 礼九卷 乐八卷 与服六卷 仪制十三卷 崇儒六卷 运历二卷 瑞异三卷 职官七十九卷 选举三十四卷 食货六十卷 兵二十九卷 道释二卷 方域二十一卷 蕃夷七卷 以上初编。 帝系三卷 凶礼十六卷 吉礼十九卷 嘉礼十四卷 军礼一卷 宾礼三卷 崇儒一卷 食货十卷 刑法八卷 以上续编。 自此以后,原稿面目,不可复见。刘氏又参考宋志通考玉海等书,移改旧史实,增入新资料,录成清本,为四百六十卷计。 (一) 帝系十二卷(卷一至卷十二) (二) 后妃六卷(卷十三至卷十八) (三) 礼七十六卷(卷十九至卷九十四) (四) 乐八卷(卷九十五至卷一百二) (五) 与服七卷(卷一百三至卷一百九) (六) 仪制十八卷(卷一百十至卷一百二十七) (七) 崇儒九卷(卷一百二十八至卷一百三十六) (八)运历三卷(卷一百三十七至卷一百三十九) (九)瑞异四卷(卷一百四十至卷一百四十三) (十) 职官九十五卷(卷一百四十四至卷二百三十八) (十一) 选举四十卷(卷二百三十九至卷二百七十八) (十二) 道释二卷(卷二百七十九至卷二百八十) (十三) 食货九十八卷(卷二百八十一至卷三百七十八) (十四) 刑法二十卷(卷三百七十九至卷三百九十八) (十五) 兵二十九卷(卷三百九十九至卷四百二十七) (十六) 方域二十三卷(卷四百二十八至卷四百五十) (十七) 蕃夷十卷(卷四百五十一至卷四百六十) 如以刘氏新编之清本,与被裁减之原稿较,吾人宁取原稿而舍清本。盖原稿纵有误文误字,乃永乐大典编者或全唐文馆中写官之过,与他人无涉。且一字一句,尽是大典原文,吾人尚可据以推定原来之次序。至所谓清本,总类子目,离合无端,杂引他书,不注所本,有窃改兰台漆书之嫌,只能供读原稿者比勘之用,不足据为典要,是则有负刘氏一番苦心矣。 三 民国二十年,本馆因董授经先生介绍,斥巨资四千元,从刘翰怡先生处,购归徐氏原稿。复假得刘富曾氏改编本(即所称为清本者),以便互相比勘,俾明刘氏改编之旨趣,由本馆委托兰溪叶左文先生,从事研究,结果证明,改编本分类隶事,颇多失检。且发现有少数篇幅,确系大典原文,见于清本,而复检原稿,遍觅不得者。如立夏祀荧惑星一则,见清本乐六;赴任二则,见清本仪制十二;三官告一则,见清本仪制十一。淳熙九年五月二十六日条,见清本兵十二;是必刘氏剪裁后无意中随手弃去,幸已录入清本,故左文先生得发其覆。由此知清本与原稿,实有合印并行之必要。然经费所限,不得不先印原稿,以偿百余年来史学界之宿愿。如有余力,当再谋印清本,以供得读原稿者之参考。 民国二十二年一月,本馆委员会以编印宋会要,事关流通故籍,因延请傅沅叔、陈援庵、章式之、余季豫、徐森玉、赵斐云、叶左文诸先生,为编印委员会,专司其事,并推定陈援庵先生为委员长。筹备数载,至去年秋季,始以原稿委托上海大东书局印刷所代为影印。哈佛燕京社以此举关系宋史学之研究至钜,特补助美金二千五百元为印费,于是全书得溃于成。兹于书成之日,略述印书缘起如右,俾览者详焉。 民国二十五年十月国立北平图书馆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图书质量管理机制,使图书出版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服务,努力实现图书出版从扩 大规模数量为主向提高质量效益为主的转变,促进图书出版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依据中国《出版管理条例》和有关图书质量的政策、法规、标准,特制 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图书出版单位及其出版的图书。

第二章 图书质量的分级和标准

第三条 图书质量管理的范围,包括选题、内容、编辑加工、校对、装帧设计、印刷装订……方面。为了便于管理,本规定将有连带关系的选题和内 容,合并为内容项;将编辑加工和校对,合并为编校项。

第四条 图书内容质量、装帧设计质量分为两级,即:合格、不合格;编校质量、印刷装订质量分为四级,即:优质、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五条 图书内容的质量分级标准

1、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方面,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化积累价值或使用价值的,为合格。

2、在思想、文化、科学、艺术……方面,没有价值,有严重问题,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禁止出版的,为不合格。

第六条 图书编校的质量分级标准

1、差错率低于025/10000的,为优质。

2、差错率超过025/0000,未超过05/10000的,为良好。

3、差错率超过05/10000,未超过1/10000的,为合格。

4、差错率超过1/10000的,为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见本规定附件。

第七条 图书装帧设计的质量分级标准

l、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能够恰当反映图书的内容,格调健康;全书版式设计统一, 字体、字号合理的,为合格。

2、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插图……,不能反映图书的内容,或格调不健康,或全书版式设计不统 一,字体、字号使用混乱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 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分级标准

根据新闻出版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行业标准《书刊印刷标准CY/1-3-91,CY/T4-6-91,CY/T7.1-7.9-9],CY/T12-17-95》的规 定:

1、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优质。

2、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某一项或某两项存在细小疵点,其他各项均达到优质品标准的,为良好。

3、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全面达到合格品标准的,为合格。

4、图书印刷装订的质量有严重缺陷,达不到合格品标准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成品图书的质量标准分为四级,即:优质品、良好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第十条 成品图书的质量标准

1、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且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优质标准的,为优质品。

2、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达到良好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优质标准)的,为良好品。

3、图书内容、装帧设计的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编校、印刷装订的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含其中一个项目达到良好或优质标准)的,为合格品。

4、图书内容、编校、装帧设计、印刷装订四项中有一项不合格的,为不合格品。

第三章 图书质量的管理

第十一条 出版社须设立由社领导主持的图书质量管理机构,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职工实施质量保证措施,对成品图书作出质量等 级评定,对不合格图书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 出版社须制定图书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使保证图书质量的工作落实到出书的全过程和全体职工,在制定图书质 量管理制度时须体现保证图书质量的基本制度--选题的专项、专题报批制度;三级审稿制度;

发稿达到“齐、清、定”要求;三校一读校对责任制度;生产督印制度;样书检查和成品检查制度。

第十三条 出版社于每年1月31日前上报上一年度的图书质量检查结果和有关情况。上报的程序是:在京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所属出版社经主管 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出版社由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设在地方的中央各部门的 出版社(军队出版社除外)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征得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统一由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报新闻出版署;军队系 统出版社由解放军总政宣传部审批后,报新闻出版署。

第十四条 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和出版社的主管单位须设立专门机构或有专人负责指导所属或所辖出版社的图书质量管理工作:审核选题计划;审核 批准重要稿件的出版;组织图书质量检查小组(或聘请图书质量审读员)对图书进行抽查;对不合格图书提出处理意见;对所属或所辖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在内容……方面发生的严重错误和其他重大问题,承担领导责任。

第十五条 新闻出版署根据全国图书质量的实际情况及读者的反映,每年选取部分出版社的图书,组织审读员进行质量抽查。

第十六条 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对图书质量进行检查后,须将检查结果和审读记录以书面形式通知出版社。出版社如有不同意见,可在 接到通知后的30日内提出申辩意见上报,请求复议。如有异议,报新闻出版署裁定。

第十七条 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对所检查图书质量的最终结果及处理决定,发出通报。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对一贯注重图书质量工作的出版单位和个人,以及采取有力措施,在短期内提高了图书质量的出版单位和个人,新闻出版署、地方新闻出 版局可以结合图书质量检查工作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于年新版图书品种有10%以上图书质量不合格的出版社,新闻出版署、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对中央级出版社的处罚决定,由新闻出版署作出;对地方出版社的处罚决定, 由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作出,罚款上缴当地财政。

第二十条 经检查为质量不合格的图书,须采取技术处理或改正重印,方可继续在市场上销售。如发现已定为不合格的图书在该图书定为不合格品的 通报或处罚决定发布三个月后仍在市场上销售,由地方省级新闻出版局或新闻出版署对出版社进行经济处罚,除没收该书所得外,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处 以罚款,上缴当地财政。

第二十一条 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责任者,其年终考核应定为不称职;不称职的人员,不能按正常晋升年限晋升其专业技术职务和工资;连续 三年检查为不合格品图书的责任者,不能继续从事该岗位的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新闻出版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1992年发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试行)》停止执行。

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率的计算方法

一、图书差错率,是指以审读一本图书的总字数,去除审读

该书之后发现的总差错数,计算出来的“万分比”。如审读一本图书的总字数为10万,审读后发现两个差错,则该书的差错率为2/100000,即为 0.2/10000。

二、图书总字数的计算方法,一律以该书的版面字数为准,即:总字数:每面行数X每行字数X总面数。

1、除环衬……空白面不计字数外,凡连续编排页码的正文、目录、辅文……,不论是否排字,均按一面满版计算字数,分栏排版的图书,各栏之间 的空白也计算版面字数。

2、书眉(或中缝)、单排的页码、边码也按正文行数,一并计算字数。

3、目录、索引、附录……字号有变化时,分别按版面计算字数。

4、用小号字排版的脚注文字超过5行不足10行,按该面正文字数加15%计算;超过半面,则该面按注文的满面计算字数。用小号字排版的夹注文 字,随正文版面计算字数。

5、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除空白面不计以外,每面按正文版面字数的50%计算;版权页、勒口 (有文字的)按正文的一个版面计算字数。

6、凡旁边串排正文的插图、表格,按正文的版面字数计算;插图占一面的,按正文版面字数的50%计算;表格占一面的,按正文版面计算字数。

7、凡有文字说明的画册、摄影集、乐谱,一律按正文的版面字数全额计算;无文字说明的,按正文版面的30%计算字数。

8、外文版图书、少数民族文字版图书的版面字数,以同样的中文版面字数加30%计算。

三、图书差错的计算方法

1、文字差错的计算标准

⑴凡正文、目录、出版说明、前言(或序)、后记(或跋)、注释、索引、图表、附录、参考文献中的一般性错字、多字、漏字、倒字,每处计1个差 错。前后颠倒字,以用一个校对符号可以改正的,每处计1个差错;书眉(或中缝)中的差错,无论有几个,1条计1个差错;行文中的数字错,每码计1个 差错;页码(包括边码)错,每处计1个差错。

一面内文字连续错、多、漏,5个字以下计2个差错,5个字(不含)以上计5个差错。

⑶封面(包括书脊)、封底、勒口、扉页、版权页上的文字错,每处计2个差错。

⑷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

⑸一般性的科学技术性、政治性差错,每处计3个差错。

⑹外文、少数民族拼音文字、国际音标、汉语拼音以一个单词或词组为单位,无论一个单词或词组中几个字母有错,均计1个差错。

⑺外文缩写词应大写(如DNA)却小写(如dna)的,不同文种的单词、缩写语混用(如把英文缩写N错为俄文缩写H)的,每处计1个差错。

⑻外文中的人名、地名、国家和单位名称……专用名词,词首应该大写却错为小写的,每处计05个差错;同一差错在全书超过3处(含3处),计 15个差错。

⑼自造简化字、同音代替字,按错字计算;混用简化字、繁体字,每处计05个差错,全书最多计3个差错。

⑽量和单位的中文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每处计05个差错;同一差错多次出现,每面只计0.5个差错。

⑾阿拉伯数字与汉语数字用法不规范,每处计025个差错,全书最多计3个差错。

2、标点符号和其他符号差错的计算标准

⑴标点符号的一般错用、漏用、多用,每处计0.5个差错。但成组的标点符号,如引号、括号、书名号……错用、漏用、多用一边的,按每组计 05个差错。

⑵小数点误为中圆点,或中圆点误为小数点的,每处计025个差错;名线、着重点的错位、多、漏,每处计025个差错。

⑶破折号误为一字线、半字线,每处计025个差错;标点符号误在行首、行末的,每处计025个差错;可用逗号也可用顿号,可用分号也可用句 号的,不计错。

⑷外文复合词、外文单词按音节转行,漏排连接号的,每处计01个差错;同样差错在每面超过3个(含3处),只计03个差错。

⑸法定计量单位和符号,数理化……科技计量和符号、乐谱……符号的一般性差错,视情节轻重,计05-1个差错;同样差错,重复出现,每面只 计05-1个差错。

⑹图序、表序、公式序……序列性差错,每处计05个差错,全书超过3处(含3处),计15个差错。

3、格式差错的计算标准

⑴影响文意,不合版式要求的另页、另面、另段、另行、接排、空行,每处计0.25个差错。

⑵连续在一起的字体、字号错,每处计025个差错;字体和字号同时错,每处也计0.25个差错。

⑶在同一面上几个同级标题的位置、转行格式不统一的,计025个差错;肩题与正文之间未空格的,每处计025个差错。

⑷阿拉伯数字转行的,每处计01个差错。

⑸图、表的位置错,图、表的内容与说明文字不符,每处计2个差错。

⑹书眉单双页位置互错,每处计05个差错。

⑺脚注注码与正文注码配套,但不顺号;或有注码无注文,有注文无注码的,每处计025个差错。

四、图书的封面(包括封一、封二、封三、封底、勒口、护封、封套、书脊)、扉页、版权页、前言(或序)、后记(或跋)、目录,都为必须审读、检 查的内容。

项目申报的流程包括准备项目提案、寻找合适的资助机构或渠道、填写申请表格、提交申请、评审和决策等。具体如下:

1、准备项目提案

项目提案是申报项目的书面文件,它应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可行性分析、预算、资源需求、项目计划、风险评估等内容。提案的格式和要求可能会根据不同的组织或机构而有所差异,因此请确保按照相关要求撰写项目提案。

2、寻找合适的资助机构或渠道

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目标,寻找适合资助该项目的机构或渠道。这可能包括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基金会、企业等。了解并满足资助机构或渠道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3、填写申请表格

根据所选的资助机构或渠道的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格。这些表格通常会要求提供项目的基本信息、目标、预算、时间表、团队成员等详细信息。确保填写准确和完整的信息。

4、提交申请

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和项目提案提交给资助机构或渠道。这可以通过在线申请系统、邮件、传真或邮寄等方式完成。确保按照指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

5、评审和决策

资助机构或渠道会对申请进行评审。评审过程可能包括文件审查、面试、演示等环节。评审结果通常会由资助机构或渠道做出决策,决定是否资助该项目以及资助的金额或资源。

  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是古籍出版者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正在进行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再度引起业内人士对此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业内人士围绕与古籍整理作品相关的修改草案第13条进行讨论,该条规定,“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方式利用已有作品而产生的新作品为演绎作品,其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使用演绎作品应当取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业内人士认为,应当明确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加大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力度,建议在《著作权法》修改草案条款中增加注释权、整理权。那么,古籍整理是一种什么作品,是否应当赋予古籍整理者“注释权”“整理权”,如何加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笔者就此阐述一些个人观点。

古籍整理作品的性质与著作权

在著作权法中,古籍整理作品属于演绎作品。整理作品一般是指对内容零散、层次不清,或者缺失格式要求的作品进行条理化、系统化加工而形成的新的作品。古籍整理作品是整理者通过注释、修改、审定、校勘等方式对古籍进行加工整理,而形成的便于现代人学习、欣赏或研究的新的作品。一方面,古籍整理作品围绕着古籍内容展开,无法脱离古籍内容而孤立存在,例如,整理加工应保留原作的思想、文字表达应体现原作的风格,因而古籍整理作品是对原作品的利用;另一方面,古籍整理作品是运用专业知识,花费大量时间物力,投入智力创造而产生的结果,整理所产生的新的作品是在已有作品基础上,进行再创作而产生的不同于原作的作品,即使是对同一部作品进行注释、整理,不同人的整理结果会有差异,整理者会因为各自的独创性而形成自己的作品,因而古籍作品具有独创性。

由此可见,演绎是一种在原作的基础上进行的二次创作活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等都是演绎创作的不同方式,各种演绎活动的结果都是产生一个独立于原作之外的新的作品,统称为演绎作品。所不同的是各种演绎方式适用对象有所区别,改编适用于任何类型作品,翻译适用于语言文字作品,注释、整理主要适用于进入公有领域的古代作品,也可适用于受著作权保护的现代作品。

演绎作品既然是作品类型的一种,其著作权必然体现“著作权属于作者”的基本原则,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古籍整理者,这是独立于原作者的著作权人,整理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与其他作品的著作权没有什么不同,包括在作品上署名、保护作品完整等著作人身权,复制、发行、改编等著作财产权。著作权的实质是著作人控制对作品进行使用的权利,以改编权为例,此权利是著作权人控制他人“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倘若有人要把古籍整理作品改编成漫画、通俗读物出版发行,就受到改编权的控制,改编者应当经过古籍整理作品整理者的许可后方能从事上述行为。

演绎作品既依附于原作品,又独立于原作品的特性,使得著作权法对它的保护一分为二: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享有,但演绎者演绎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时,应当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2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权利”,即是这一原理的立法体现。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13条规定,在坚持这一原则的前提下,以“演绎作品”统称之,使得此类作品的著作权地位更加清晰。一般演绎作品由于存在双重著作权,因此演绎者出版、发行、改编其演绎作品时还应当获得原作者的许可。但是,古籍均超过了著作权保护期而进入了公有领域。这就使得整理者可以不再受“原作者”的控制,自由地对古籍进行注释、整理和对古籍整理作品进行使用。古籍整理者因此比一般演绎作品的作者享有了更为完全的著作权。

古籍整理者“注释权”“整理权”是否必要

如上述,古籍整理者对古籍整理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规定古籍整理者的“整理权”“注释权”呢

注释权、整理权同注释作品、整理作品和演绎权与演绎作品一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演绎权是原作者享有的自己演绎或授权他人演绎作品的权利,它体现的是对原作者的维护;演绎作品是演绎者在已有作品基础上创作的新的作品,体现对演绎者的维护。就古籍而言,注释、整理是使用作品的特定方式,而注释权、整理权是著作权人控制他人以此种方式使用其作品的权利,这里的“著作权人”即古籍的作者。不言而喻,古籍的作者早已作古,而古籍也已成为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因此,为古籍作品设立“注释权”“整理权”,无异于让早已作古的先人来控制他们的作品“被注释”“被整理”,这样的权利实无必要,也是没有用途的。这也正是《著作权法》未明确列举注释权、整理权的主要原因。

对古籍工作者来说,增加注释权和整理权也不能使他们拥有某部古籍的专有权利去限制他人对该古籍的注释、整理行为。原因同样是,古籍已经进入了公有领域,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任何人都可以对古籍进行注释、整理。即便为古籍整理者设立注释权、整理权,也只能适用于一种情况:古籍整理者禁止其古籍整理作品被再注释、再整理。然而,这种情况不是绝无仅有也是非常少见的,试想:经过注释、整理已形成古籍整理作品的再注释、再整理,意义何在,有什么价值呢现代人对古籍整理作品的使用,主要用于教学研究、改编、翻译,这些使用方式受复制权、改编权、翻译权的控制,或者构成合理使用而不受著作权控制。因此对古籍整理作品的保护,将其规定为演绎作品而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已经足够,无需再增设注释权、整理权。

当然,注释作品、整理作品不仅仅是针对古籍的,现代作品也有注释、整理的情况。但是现代作品需要注释、整理才可理解和阅读的情况实属罕见。也正因为如此,《著作权法》在著作财产权中为列举注释权、整理权,而在有关条款如第35条、第37条等提到注释、整理,其意义就在于,如果使用的作品是注释、整理有著作权作品而产生的,使用人应当取得注释、整理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的双重许可。

古籍整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着眼点

古籍整理作品是整理者投入了大量的创造性劳动的智慧结晶,对于学习、研究古代文化经典具有重要意义。保护古籍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使得整理者的劳动得到尊重,利益得到保护是著作权法司法和行政执法所面临的问题之一。笔者认为,目前古籍整理作品保护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

第一,加强司法保护。司法上对构成演绎作品的古籍整理作品,应切实维护整理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制止抄袭古籍整理作品行为,惩治复制盗版古籍整理作品的行为。古籍的校点、补遗等不产生演绎作品的,应当根据版式设计权保护出版者的利益,使非法盗版行为得到应有制裁。

第二,加大古籍整理作品盗版者的法律责任。古籍整理作品的创作过程周期长、投入大,而购买群体特定、受众小。有组织的盗版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出来的数字化盗版对于正版古籍整理作品的出版和销售造成了很大的消极影响,对此,应根据古籍整理作品的特殊性,适用法定赔偿来加大民事赔偿力度,并运用行政处罚震慑多次从事古籍整理盗版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结论

古籍整理作品是一种演绎作品,整理者对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古籍的“注释权”“演绎权”属于早已作古的先人。古籍整理的著作权保护是鼓励整理者创作出不同的古籍整理作品,繁荣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著作权法》修改草案进一步明确了注释作品、整理作品属于演绎作品,从而为古籍整理作品提供了充分的立法保障。当前,保护古籍整理作品的重点在于行政执法和司法。古籍整理形成演绎作品的,整理者对该演绎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有权控制他人对其作品的使用。古籍的校点、补遗不产生演绎作品的,按照版式设计权保护出版者的利益。

(作者单位系中国政法大学)

)《四库全简明目录》(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20卷,清朝永瑢等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本目录不收存目书,只收四库全书所收录的

3461种书籍,据文渊阁所藏四库全书著录书名、卷数,以及撰著者的时代、姓名等,并删减提要原

文,略述作书大意,文字简明(钦定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广西民族大学馆藏四库全书简明目

录)。作为一般读者来说,查检《简目》即可。

(3)《书目答问》(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清]张之洞撰,初刊于清光绪二年(1878)。此书是一部指导治学门径的举要书目,共列举古

籍2200种左右。其中《四库》书未有者十之三四,《四库》虽有其书而校本、注本晚出者十之七

八。全书按经、史、子、集、丛(丛书目)五部、三十余类编排。每部书先列书名,次注著者,再注

各种版本、卷数异同,并且对一些书籍加简单的按语,指导人们读哪些书,选择什么版本。它所标

明的版本都是经过斟酌的,以不缺少误、习见常用的为主。

(4)《贩书偶记》(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近人孙殿起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贩书偶记)。《贩书偶记》及《贩书偶记续

编》是孙氏在经营古籍贩卖事业几十年中所见古籍的详细记录,绝大部分是清代的著作、同时兼收

少许明代人的著作,以及辛亥革命至抗战前(止于1935年)的有关古代文化的著作。是一部清代以来

的著述总目,其作用相当于《四库全书总目》的补编。其著录项目,一般包括书名、卷数、作者姓

名、籍贯、刻版的年代等。《贩书偶记》初刻于1936年,著者在初版刊印以后,又积得资料六千余

条,并由他的助手雷梦水先生对这些资料进行了整理,于1980年以《贩书偶记续编》名义出版。这

次重印,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新一版《贩书偶记》、1980年第一版《贩书偶记续编》全二为

一,以《〈贩书偶记〉附续编》的形式分为上下册出版。书后附有《〈账书偶记〉书名著者名四角

号码综合索引》。

(5)《续修四库全书提要》

王云五主持,台湾商务印书馆1972年出版。本书共13册,收录《四库全书总目》未收的古籍提

要10070篇.尤重道藏、佛经的史传与有关中国佛教史之著作、明人著作、一部分禁毁书,以及现

存海内外的我国著名古典小说、戏曲和《四库全书》编纂以后的书籍等等。它收了经部书2384部,

史部书4443部,子部书2115部,集部书1128部。

(6)《古籍整理图书目录(1949—1991)》

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办公室编,中华书局1992年出版。本书采用按年编排的方式收录

了建国以来(1949年10月至1991年12月)我国(港、台除外)历年来整理出版的古籍。图书内容除文、

史、哲等之外.还收藏书画艺术,以及医书、农书、科技等方面的古籍,还酌收—部分已译成汉文

的少数民族古籍。所收古籍大致包括辛亥革命以前的著作,辛亥革命以后对古籍整理加工的著作,

以及有关古籍的工具书。本书之末附有按四角号码编排的书目索引,这样,既可以了解古籍整理各

个阶段的概况,又可通过索引查阅到每种古籍出版的年月。

1)《中国丛书综录》(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上海图书馆编,中华书局1959-1962年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1983年再版。全书收录全国

41所主要图书馆(上海古籍出版社版增至47所)所藏古籍丛书2797种,包括子目汇集古籍38891

种。全书共3册。

第一册“总目”,按汇编与类编进行编排。汇编分为杂纂、辑佚、郡邑、氏族、独撰5类;类

编分为经、史、子、集4类。每一丛书,著录丛书名、编辑者、版本、并详细列出该丛书所含子

目。书后附有“全国主要图书馆收藏情况表”与“丛书书名索引”。

第二册是“子目”,是子目分类索引,将该书中所收的全部古籍按经、史、子、集四部(下

再分若干类)分类编排,注明每一书的卷数、著者时代、著者姓名、所属丛书等。可按类查出某部

古籍及收在哪些丛书中。

第三册是“索引”,是子目书名索引和子目著者索引。按四角号码顺序编排,与第二册配合使

用(中国丛书综录书影)。

(2)《中国丛书练录补正》

阳海清编撰,蒋孝达校订,江苏广陵古箱刻印社1984年出版。本书对《综录》中各丛书的版

本、异名、子目作了很多补充和订正工作,增录了1958年以后重印、复印、影印,以及校点排印的

新版丛书。书后所附的“丛书异名索引”也很有参考价值(中国丛书综录补正)。

(3)《中国丛书目录及子目索引汇编》

施廷镛主编,南京大学1982年印行。本书重在增补《中国丛书综录》所收或未收丛书,共977

种,其中包括一些西学丛书与台湾编印的丛书。全书分丛书目录与子目索引两部分。书前附“丛书

概述”,书后附“丛书书名索引”与“子目书名索引”。

(4)《中国丛书广录》

全书16开2369页,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该书是新出版的查古籍丛书的工具书。凡《中

国丛书综录》已收录者,不再收录,只收录书名、版本或子目多寡不同者。该书不仅收目前实存的

丛书,也收历史曾经存在、今为“存目”的丛书;既收原刻本、影印本,也收铅印等整理本;既收

大陆地区出版的丛书,也收台港澳地区出版的丛书。该书上册是总目,包括丛书分类简目、丛书分

类详目、丛书书名索引、丛书编纂者、校注者刊刻者索引;下册是索引,包括子目分类索引、子目

书名索引、子目著者索引。该书与《中国丛书综录》相补充,反映了我国历代的丛书出版情况(图

片中国丛书广录书影)。

(5)《中国丛书综录续编》

本书是在我国著名图书馆学专家、目录学家施廷镛的遗著的基础上,重新整理而成的。书中删

除了与他书重复者,并又补充了许多丛书,包括不少港、台、日本等地的资料,现共计收录1100余

种。书后附《丛书备考》、《丛书书名索引》、《丛书著者索引》、《丛书子目书名索引》、《丛

书子目著者索引》、《丛书子目分类索引》。它的出版弥补了上海图书馆编《中国丛书综录》和阳

海清编《中国丛书广录》所收丛书的不足,并订正了上述两书著录中的一些错误,是一本研究中国

历史、文化和古籍的工具书。

(6)《丛书总目续编》

庄荣芳编,台北德浩书局1974年印行。是《中国丛书综录》第一册“总目”的续编,收录台湾

出版的丛书683种。可用来查考台湾1974年前丛书的出版情况和收藏情况。

此外,我国近代出版的三套大型古籍丛书《四部丛刊》、《四部备要》和《丛书集成初编》

虽巳收录在《中国丛书综录》里了,但它们都各自编有目录,可供查检。

(7)《丛书集成初编目录》

商务印书馆编,1935年出版,中华书局1983年重编。《丛书集成初编》,商务印书馆自1935年

起编辑出版,汇集宋、元、明、清100部有价值的丛书,收书约4100种,原拟分订4000册,每册一

号,计划分四批出齐,后因抗日战争爆发而中断出书,巳出版的3467册,未出版的533册。1982年3

月在北京召开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会议之后,中华书局决定将巳出版的重印。本目录便是根据1935

年版重编的,共收书4l07钟,按总类、哲学、宗教、社会科学、语文学、自然科学、应用科学、艺

术、文学、史地等10类编排。每种书均注明书名、编著考,所届丛书、卷数、册数。凡已出版各

书,书名前均冠以书号,并按书号顺序排列;未出版各书,书名后均注明“未出”字样。

3、古籍善本书目

(1)《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广西民族大学馆藏经部、丛部)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辑委员会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996年版。中国大型古籍目录。该书

目编辑委员会编。该书目共著录除台湾地区以外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物

保管委员会、大专院校和中等学校图书馆、科学院系统图书馆、名人纪念馆和寺庙等781个单位的

藏书57500种,13万部。凡是有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和艺术代表性并流传较少的古籍,年代下

限大致断到清代乾隆以及在此之后辛亥革命前有特殊价值的刻本、抄本、稿本、校本,都作为善本

在收录之列。编排方法基本按四部分类法排列,并增设丛书部,故分为经、史、子、集、丛书五

部。198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经部,丛书部和史部分别于1990年和1992年出版。著录项目有书

名(含卷数)、著者和著作方式、版本等。每部书均有编号,书末附藏书单位代号及检索表,并另

编书名、作者、版本、批校题跋者索引。收录中国782家收藏单位所藏善本书57500种约13万部。中

国现代最大的善本书目(中国古籍善本书目1、中国古籍善本书目2)。

(2)《稿本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书名索引》(上、中、下册)

天津图书馆编,齐鲁书社2003年04月第1版,2041页(稿本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书名索引)。

(3)《中国古籍善本总目》(全7册)

线装书局2005年出版。《中国古籍善本总目》共收录了善本书目6024种,对所选书目的著者、

版本、刻书年代、行款及刻书者,均依据相关馆藏资料,做了详细的介绍。编制了四角号索引。同

时考虑到多途径检索方便,还编制了书名四角号码的笔画字头检索和汉语拼音字头检索。凡收入该

书的书目,均标明了藏书单位,这些古籍善本书,分藏于中国各省、市、自治区图书馆、博物馆、

文物保护委员会、高等院校、科学院系统图书馆;中等学校、文化馆、寺庙等800余家。一书在

手,中国古籍善本分布情况尽收眼底(中国古籍善本总目)。

(4)《中国善本书提要》(广西民族大学馆藏)

王重民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出版。本书所录善本书达4200余种,包括北京图书馆、北京

大学图书馆和美国国会图书馆所藏的善本古籍。本书最突出的特点是著录版本特征内容齐备。以往

书录,多只录书名、卷数、册数、撰著校辑者人名、刻本堂名、年代等,本书则尽量录齐各项特

征,除上述各项外,更详记其版框尺寸、行款字数、残存卷数、版藏处所、原书款识序跋、刻字铺

号、刻工姓名等,凡有助于鉴定古籍刊刻年代之特征者,都尽量录入,以帮助读者对版刻情况进行

判断和对源流加以考订。此外,本书对《四库提要》、《明史艺文志》等书录,颇多纠谬补阙之

功,因此是一部极有价值的善本书录。本书基本上采用传统的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而略加变

更。书后附有索引4种:“书名索引”、“撰校刊刻人名索引”、“刻工人名索引”、“到书铺号

索引”(中国善本书提要、中国善本书提要2)。

(5)《中国善本书提要补编》

本书是著名目录版本学专家王重民先生《中国善本书提要》的续编。计有史部提要770余篇 ,

涉及纪传、编年 纪事本末、杂史、传记、政书、地理、金石、目录等九类;子部提要近 10篇。编

辑体例与“正编”基本一致。类目、书名、版本、册数、撰者、序跋等清晰明白,具有很高的资料

价值,其中所收地方志提要最多。全书目录为:《补编》前言、编例、补编提要目录、中国善本书

提要补编、后记、书名索引、撰校刊刻人名索引、刻工人名索引、刻书铺号索引、正补编联合索引

字头笔书检字表(中国善本书提要补编)。

(6)《古籍版本题记索引》

罗伟国、胡平编,上海书店1991年出版。本书著录有关古籍版本的书目、题跋、读书志、书影

等102种。全书包括《书名索引》《著者索引》两部分,均用四角号码法排列。《书名索引》著录

书名、编著者、版本和出处等4项。这里所谓的“出处”就是版本题记的出处。这部分索引提供给

读者的就是什么古籍有什么人的题记,有多少题记。为了节省篇幅,引用书目都编制了代号,查阅

时可查检《采用书目及其代号表》。书名代号是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卷数是中文数字,页码是阿

拉伯数字,特殊者另外注明。《著者索引》著录编著者姓名及其著作两项。从中我们可以查检到某

人著有哪些版本题记。本书对古籍的版本题记,收罗宏富,编排科学,为我们查检善本右籍提供了

重要的资料线索。

禁毁书目(补遗)·清代禁书知见录》

商务印书馆1957年出版。《清代禁毁书目(补遗)》为清人姚觐元撰,邓实补遗。姚氏收禁毁书

目4种,即《全毁书目》、《抽毁书目》、《禁书总目》、《违碍书目》,其中《抽毁书目》部分

在每书之下均说明抽毁原因.其余三种都仅记书名和人名。邓氏补遗三种,每书之下均说明禁毁之

故。姚氏四种,加上邓氏的补遗,收录清代禁毁书3100种151000余部。《清代禁书知见录》,孙殿

起辑。孙氏在北京开设通学斋书店,专售古旧书籍:他嫌姚氏所撰的几种禁书目录著录简赂,于是

在收书过程中遇见禁书,便洋记卷数、著者、刊刻年代,然后按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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