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刻本的学者借助宋刻本校勘明清古籍
宋刻本之所以被誉为是中国古籍中的瑰宝,除其存世稀少之外,更为重要的是明清所刻印五代以前的书籍,差错讹误甚多。不少学者借助宋刻原版,校正明清以来所刻古籍的讹误,恢复古籍的真实面貌。
宋版的版式设计堪称精致。文字的分布极为讲究,板框的高广与行格的多寡,都以事先设计要求的字体大小及每行字数的比例而定,大字本每半页七八行,每行约十五六字以下;小字本每半页十三四行,每行约二十三四字以上。如今流传最多的是每半叶九到十二行,每行十八到二十二字的中字本。
刻书选用字体,各地风格不同。浙本多用秀丽俊俏的欧体字;蜀本多用雄伟补拙的颜体字;建本字体介于颜、柳之间,横轻竖重。印书用墨也很讲究,色泽清纯匀净。
宋代,政府对校勘十分重视,甚至由皇帝亲自过问,聘请专家把关。为了保证刻书质量,官方还采取若干措施。如规定刻板前需要进行三次校正,即校勘官校完,送复勘官复校,再送主判管阁官三校,这样才可以拿去刻板。而刻板完成,对版样还要再校对。此外,还要在卷末刊载经手校勘的人的名字,以示责任 。
古籍的意义:
1,古籍的善本是文化传播的一个重要版本,像是宋版书籍由于校对精确,印刷精致更是历代出书商人的重点收集对象。
2,文化考证的重要依据
一个文学作品或是史志等,由于在历代的再版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校订失误,而引起某些历史的误读,因此就需要收集各个时期的同类出版物古籍进行综合的论证和考评。
3,收藏价值
书籍是比较难以保存的收藏品之一,到达唐代的佛经卷轴之类的已经是国宝的国宝了。
校勘古书不能轻易更改古书内容,否则,古书会失去原来的面貌。
中国具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华文化的传承除通过传统习俗的传承,最主要是依靠图书的传承,古代图书起了重要作用。秦始皇“焚书坑儒”,导致大量中华文化的灭失,而不能往下传承。清朝乾隆年间编撰的《四库全书》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时间的推移,古代图书会出现版本不同、破损等现象 ,需要后人对其进行校勘。古代图书的校勘,应该以保持图书原貌为原则,不能轻易更改图书内容。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应该在注释等相应位置进行说明,说明更改的依据是什么,以免产生歧义、以讹传讹等现象。
例如,由郭锡良主编的《古代汉语》,在收录《论语•季氏将伐颛臾》一文时,有一句“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虽然出现文字互误,但是没有进行更改,而是以注释的形式进行说明:这两句文字互误。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初六”按:寡、贫二字,传写互易,此本作’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安‘。’贫‘以财言,’不均‘亦以财言?不均则不如无财矣,故’不患贫而患不均‘也。’寡‘以人言,’不安‘亦以人言?不安不如无人矣,故’不患寡而患不安‘也。《春秋繁露•度制篇》引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可据以订正”。
校勘学·校勘源流及校勘的基本方法·校勘应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前人有云:校书如扫落叶,随扫随生。极言校勘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当然,从表面上看,拿几本书一对,既轻松,又机械,但这仅仅是表象而已。正如段玉裁和陈垣等人指出的,用诸本对校,确是一种机械的工作,只要有耐心,能细心就可以了。但这只是校勘的第一步工作,而重要的工作则是判定是非,决定弃取,这则要看一个人的功力和学术水平。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勉学》说:
校定书籍,亦何容易,自扬雄、刘向方称此职耳。观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或彼以为非,此以为是;或本同末异;或两文皆欠,不可偏信一隅也。
这就是说,学问不到,很难改得正确,前人十分强调“通儒”校勘,原因就在这里。清代学者段玉裁在《重刊明道二年国语序》中说:
校定之学,识不到则或指瑜为瑕,而疵颣更甚,转不若多存其未校定之本,使学者随其学之浅深以定其瑕瑜,而瑕瑜之真固在。古者之坏于不校者固多,坏于校者尤多。坏于不校者,以校治之; 坏于校者,久且不可治。
段玉裁的意思很清楚,校错的后果更严重,现举一例为证。《韩诗外传》元刊本卷五有载:
用万乘之国则举错而定,一朝之自。《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可谓白矣。谓文王亦可谓大儒已矣。
这段话出自《荀子·儒效篇》,荀文作“举错而定,一朝而伯”,无“诗曰”以下云云。唐杨倞注《荀子》,谓“伯读为霸”,故清代学者赵怀玉(味辛)根据杨注,将《韩诗外传》的“一朝之自”改成“一朝而伯”,并删去“可谓白矣谓”五字。顾千里在给赵味辛的信中谈了对这校改的看法:
今以广圻考之,则 “自”当为 “白”之讹,即《荀子》“伯”亦“白”之误,杨所读非也。何以言之有二书之本文可证也:《荀·儒效篇》又云: “则贵名白,而天下治也。”《王霸篇》云:“仁人之所务白也”句屡见。又云:“故曰一国齐义,一日而白,汤武是也。”《君道篇》云:“欲白贵名。” 《致士篇》云: “而贵名白天下愿。”《天论篇》:“则功名不白。”《外传》卷一同。《荣辱篇》:“身死而名弥白。”《尧问篇》末云:“是其所以名声不白。”然则 “白”也者,固荀卿习用之语,惟此处传写误为“伯”耳。杨他注或云“显白”,或云“明白”,或云“彰明”,其义皆是。而此据误字,望文生义则非。幸《外传》未误,尚可证之。乃元刊既以形近讹为“自”,后来刻本又辄改为“间”,遂无由知其当为“白”矣。下文“可谓白矣”云云,若依此说,而作申说上文之 “白”解,则不须复删而已,无不可通矣。
(《与赵味辛论〈韩诗外传〉误字书》,见 《思适斋集》卷六)
据《白虎通·爵》引《春秋元命苞》:“伯之为言白也,明白于德也。”故《荀子》作“伯”犹不算大错,但杨倞“伯读为霸”,赋伯以霸意,则完全错了。因不明“一朝而白”之意,将其改为“一朝之间”,从而掩盖了“白”、“自”,乃至于“伯”之间的讹误演变过程,难怪段玉裁有书 “坏于校者尤多”的感叹。
然而,校书毕竟是学术研究的基础性工作,很多学者都不免涉足此事,为了避免前人指出的弊病,有几点是务必要注意的:
①凡校一书,一定要将其版本、前人校勘成果调查清楚,以便统观全局。
②校勘强调重证据,如果有确凿证据才改,没有证据即存疑,就不会出现较大纰漏。
③不要借“理校”一说,主观臆测,妄改原文,否则是很危险的。
校勘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研究成果多体现于点校的古籍中,而专门论述校勘学的著述较少。除上文多有引证的陈垣《校勘学释例》外,还有蒋元卿《校雠学史》、倪其心《校勘学大纲》,以及王云海、裴汝诚《校勘述略》等。
校勘学·什么是校勘·校勘释义
校勘的本义应该是考核与审定,《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云:
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无事,非遇水旱, “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巨万,贯朽而不可校。
对于这“校”字,颜师古解释说:“谓计数也。”(引自王先谦《汉书补注》)而“计数”,即“核对”、“考核”之意。至于“勘”字,据顾野王所撰《玉篇》解,是 “复定也”,即再一次核准、审定。如果根据“校”“勘”两字的意义,大致可以给校勘下一个这样的定义:“通过一书的不同版本(包括唐以前的写本、刻本、抄本等),他书有关记载及一书前后有关文字的对比,发现并尽可能地清除这部书在流传过程中所产生的讹误、衍脱、倒置、错简及其它诸类问题,以恢复古籍和有关记载的本来面目,这就是校勘。”从过去的记载考察,早在南北朝,“校”和“勘”二字便连在一起使用了,但当时不是“校勘”而是“勘校”。魏收所撰《魏书》卷六七《崔光传》提到崔光上表言及石经从汉代创作以来,经历了数百年,其间屡遭戎乱人毁,致使经石弥减,文字增缺,请求朝廷遣国子博士一人,处理此事,“料阅碑牒所失次第,量厥补缀”。于是朝廷下诏曰:“此乃学者之根源,不朽之永格,垂范将来,宪章之本,便可一依公表。”崔光“乃令国子博士李郁与助教韩神固、刘燮等勘校石经,其残缺者,计料石功,并字多少,欲补治之”。《北史》卷四四《崔光传》所载亦基本相同。这里的“勘校”虽重点在于拾遗补缺,但从其工作性质和“勘校”的字面而言,已与我们后来所说的“校勘”基本上是一致的。宋代的馆阁,就已增设“校勘”一职,可见,“校勘”一词到宋代已普遍通行。
本文2023-08-05 15:29:4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22760.html